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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富瀚: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11-20 00:00 查看全文

鸿富瀚 --%

证券代码:301086证券简称:鸿富瀚公告编号:2025-085

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20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

2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主持人:副董事长张定概先生16、会议的通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刊载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81)。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39人,所持有表决

权的股份总数为6169885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68.8139%(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有效计算基数为

89660500股,即目前总股本90000000股剔除公司最新披露的回购专用账户中的339500股,下同)。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7674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3.086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4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5893142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65.7273%。

2、中小股东出席的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33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66427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740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0112%;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2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

数为65427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7297%。

3、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现场或远程方式出席

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张愚律师、黎卜纲律师以

现场方式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2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16980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7%;反对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634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96%;反对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0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回避表决情况:无(二)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制定或废止部分需股东会审议的制度的议案》

议案2.0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16980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7%;反对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634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96%;反对700股,占出席本次股3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54%;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1%。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议案2.0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16980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7%;反对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634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96%;反对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54%;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1%。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议案2.0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年度报告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16980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7%;反对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634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96%;反对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54%;弃权100股(其中,

4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151%。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议案2.0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16985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5%;反对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639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48%;反对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1%;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1%。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议案2.0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16973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6%;反对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3%;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627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42%;反对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08%;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5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1%。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议案2.0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16975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9%;反对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9%;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629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43%;反对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06%;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1%。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议案2.0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16975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9%;反对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9%;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629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43%;反对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06%;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1%。

6本议案经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议案2.0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防止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16980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7%;反对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634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96%;反对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54%;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1%。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议案2.0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16975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9%;反对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629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43%;反对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54%;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03%。

7本议案经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议案2.1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投融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16925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8%;反对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弃权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579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516%;反对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54%;弃权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430%。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议案2.1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16975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9%;反对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9%;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629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43%;反对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06%;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1%。

8本议案经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议案2.1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16980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7%;反对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634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96%;反对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54%;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1%。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议案2.13、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16980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7%;反对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634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96%;反对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54%;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9股份总数的0.0151%。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议案2.14、审议通过《关于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16962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8%;反对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弃权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616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86%;反对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54%;弃权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60%。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16958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1%;反对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7%;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612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484%;反对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66%;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10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1%。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回避表决情况:无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16980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7%;反对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634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96%;反对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54%;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1%。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回避表决情况:无(五)以累积投票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暨提名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议案5.01选举张定武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61672806股。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638226股。

11本议案获得通过,张定武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为三年。

议案5.02选举李文斌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61672780股。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638200股。

本议案获得通过,李文斌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为三年。

议案5.03选举邱创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61672779股。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638199股。

本议案获得通过,邱创奇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为三年。

(六)以累积投票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暨提名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议案6.01选举刘善敏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61672781股。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638201股。

本议案获得通过,刘善敏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为三年。

议案6.02选举李宇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61672780股。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638200股。

12本议案获得通过,李宇峰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为三年。

议案6.03选举邓锋锋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61672779股。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638199股。

本议案获得通过,邓锋锋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为三年。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张愚律师、黎卜纲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

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

2、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0日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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