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86 证券简称:鸿富瀚 公告编号:2026-063
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9月10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9月10日的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9月10日的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宝龙社区拓新路
11号鸿富瀚科技大楼1栋公司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6、现场会议主持人:副董事长 李文斌先生
7、股权登记日:2026年9月3日
8、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09人,代表股份772309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5696%(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有效计算基数为125436800股,即目前总股本125864200股剔除公司最新披露的回购专用账户中的427400股,下同)。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82137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55%。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6人,代表股份77148773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5041%。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07人,代表股份32722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087%。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21237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9%。
(2)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05人,代表股份32510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918%。
3、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现场或远程方式出席或列席
了本次会议;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黎卜纲律师、刘莹莹律师以现场
方式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
提案 提案名 表决分 表决
股数 股数 股数 比
编码 称 类 股数(股) 比例 比例 比例 结果
(股) (股) (股) 例《关于 总表决
77227870 99.9961% 1900 0.0025% 1140 0.0015% 0 0% 通过
使用超 情况
募资金 其中,
1.00
建设新 中小股
3269227 99.9071% 1900 0.0581% 1140 0.0348% 0 0% 通过
项目的 东的表议案》 决情况
提案1.00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过半数通过,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黎卜纲律师、刘莹莹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
的人员资格、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
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
2、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