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87证券简称:可孚医疗公告编号:2026-035
可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可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于2026年4月8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6年4月10日上午9: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独立董事宁华波、沈楠、周榕以通讯方式出席),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敏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需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 H 股全球发售(包括香港公开发售及国际发售)及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关于公司 H 股全球发售及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上市的相关安排,包括但不限于:(1)批准公司H股全球发售的相关安排;(2)批准刊发、签署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招股
说明书及其他全球发售的相关文件;(3)批准处理 H股发行程序及相关事项;
(4)授权相关人士按相关决议处理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具体事务。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 H 股发行并上市后生效的<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同意根据香港联交所的修改意见及公司实际情况修订公司 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部分条款。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条款修订前修订后公司的股份采取记名股票的形式。如公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如公司的司的股本包括无投票权的股份,则该等股本包括无投票权的股份,则该等股份股份的名称须加上“无投票权”的字样。
的名称须加上“无投票权”的字样。如如股本资本包括附有不同投票权的股
第十三条股本资本包括附有不同投票权的股份,份,则每一类别股份(附有最优惠投票则每一类别股份(附有最优惠投票权的权的股份除外)的名称,均须加上“受股份除外)的名称,均须加上“受限制限制投票权”或“受局限投票权”的字投票权”或“受局限投票权”的字样。
样。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通过公开的……
集中交易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通过公开的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规定和中
集中交易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国证监会、香港联交所认可的其他方式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规定和中
第二十一进行。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
国证监会、香港联交所认可的其他方式
条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进行。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
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公司回购H股股份,还应符合《香港上市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规则》关于回购授权、回购方式、回购价格上限等规定。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香港中央结算有限股份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公司及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司除外),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或者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6个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
第二十六
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条
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有5%以上股份的,以及有公司股票上市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证券交易所规定5%以上股份的,以及有公司股票上市地的其他情形的除外。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的除外。
……
…………
公司H股股东名册正本的存放地为香港, 公司H股股东名册正本的存放地为香港,
第二十七供股东查阅,但公司可根据适用法律法供股东查阅,但可容许公司按与香港《公条规及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的规司条例》第632条等同的条款暂停办理股定暂停办理股东登记手续。东登记手续。条款修订前修订后审计委员会或股东决定自行召集股东会的,须书面通知董事会,同时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或股东决定自行召集股东会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要求向公司股的,须书面通知董事会,同时向深圳证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备案或公告。
券交易所备案。审计委员会或者召集股东应在发出股东
第四十六审计委员会或者召集股东应在发出股东会通知及股东会决议公告时,根据公司
条会通知及股东会决议公告时,向深圳证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要求,向公司券交易所提交有关证明材料。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提交有关证明材在股东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料。
例不得低于10%。在股东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
……股东会网络或者其他方式投票的开始时
……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股东会网络或者其他方式投票的开始时
午3:00,并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
第五十二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
上午9:30,其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
条午3:00,并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
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上午9:30,其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间隔应当
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不多于七个工作日。股权登记日一旦确认,不得变更。
任何有权出席股东会议并有权表决的股东,有权委任一人或者数人(该人可以股东出具的委托他人出席股东会的授权
第五十八不是股东)作为其股东代理人,代为出
委托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条席和表决。股东出具的委托他人出席股……
东会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
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在所适用的股票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公司股票上市地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允许的情况下,在证券监管规则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投票表决时,有两票或者两票以上的表在投票表决时,有两票或者两票以上的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不必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不把所有表决权全部投赞成票、反对票或
必把所有表决权全部投赞成票、反对票者弃权票。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或者弃权票。
则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十三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
条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的股份总数。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证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券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该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的,该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的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后的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条款修订前修订后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
非职工代表董事的提名、选举和罢免
非职工代表董事的提名、选举和罢免(一)提名
(一)提名1、公司董事会以及单独或合并持有有表
1、公司董事会以及单独或合并持有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以上的股东有权提名
决权股份总数的1%以上的股东有权提名由股东代表出任的董事候选人。公司董
第七十六
由股东代表出任的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条
事的提名方式和程序按照法律、法规、份1%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出独立董事候选
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和公司股人,并经股东会选举决定。依法设立的东会通过的独立董事制度执行。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公开请求股东委托……其代为行使提名独立董事的权利。
……
股东会通过有关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
股东会通过有关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的,或公司董事会根据年转增股本提案的,公司将在股东会结束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下一年中期分红条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若因法律法规件和上限制定具体方案后,公司将在决
第八十七和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的规定议做出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若因法条
无法在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的,则具体律法规和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方案实施日期可按照该等规定及实际情的规定无法在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的,况相应调整。则具体方案实施日期可按照该等规定及实际情况相应调整。
……
……公司出现前款规定的解散事由,应当在
第一百八公司出现前款规定的解散事由,应当在10日内将解散事由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十三条10日内将解散事由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予以公示。
息公示系统予以公示。公司同时应当按照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指定媒体或者国家权人,并于60日内在指定媒体或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债权人应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
第一百八
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十七条
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公司同时应当按照公司组申报其债权。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
(六)恶意收购,是指在未经公司董事(六)恶意收购,是指在未经公司董事
第一百九
会同意的情况下,投资人及/或其一致行会同意的情况下,投资人及/或其一致行十七条
动人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协议动人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协议
转让、司法拍卖等方式取得公司股份或转让、司法拍卖等方式取得公司股份或条款修订前修订后通过一致行动等方式取得或谋求公司控通过一致行动等方式取得或谋求公司控
制权的行为,或在投资人及其一致行动制权的行为,或在投资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和/或与前述任何一方具有关联关系的人和/或与前述任何一方具有关联关系的
董事回避的情况下,公司董事会通过决董事回避的情况下,公司董事会通过决议认定属于恶意收购的行为。如果未来议认定属于恶意收购的行为。如法律法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对“恶意收购”规或上市地监管规则另有规定,从其规作出明确界定的,本章程定义的恶意收定。
购范围相应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制度全文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可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可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