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87 证券简称:可孚医疗 公告编号:2026-093
可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中期A股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可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的 A股股份 9792781股不参与本次分红派息。本次 A股分红派息将以公司目前A股总股本 208897000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 9792781股后的股
本 19910421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6元(含税),公司本次 A股实际派发现金分红总额(含税)=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即 199104219股×6元÷10股=119462531.40元。
2. 本次实施分红派息后,按公司现有 A股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 10
股现金分红金额=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含税)÷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
×10股=119462531.40元÷208897000股×10股=5.718728元(保留六位小数,不四舍五入),即每股现金分红(含税)0.5718728元。
3. 本次分红派息实施后的 A股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公式为:除权除息参考价=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5718728元/股(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金额,不四舍五入)。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1. 公司于 2026年 9月 18日召开的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 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 2026年中期权益分派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6元(含税),本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以实施 2026年中期权益分派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6元(含税),本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从方案公告日至权益分派实施的股权登记日期间股本发生变动的,以实施权益分派时的股权登记日可参与利润分配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现金分红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2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84)。
2. 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公司总股本为
235897000股,其中 A股总股本 208897000股,H股总股本 27000000股。
3. 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 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 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
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 A 股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 2026年中期 A股分红派息实施方案为:以公司 A股总股本 208897000
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 9792781 股后的 A 股股本 199104219 股为基数,向 A股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6.00元(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A股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含 QFII、RQFII)以
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5.40元;A股持有首发后
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A股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
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1.2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6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 9月 29日,除权日(除息日)为:2026年 9月 30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红派息对象为:截止 2026年 9月 2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 9792781股不参与本次分红派息)。
五、分配方法
1.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9月 3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 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024 长沙械字号医疗投资有限公司
2 03*****301 张 敏
3 08*****892 长沙科源同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 03*****016 张志明
5 03*****454 聂 娟在分红派息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 9月 20日至登记日:2026年 9月 29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的
相关规定,公司 A股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 9792781股不参与本次中期分红派息。本次 A股分红派息将以公司目前 A股总股本 208897000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 9792781股后的股本 19910421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6元(含税),公司本次 A股实际派发现金分红总额(含税)
=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即 199104219股×6元÷10股=119462531.40元。
本次实施分红派息后,按公司现有 A股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 10股现金分红金额(含税)=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含税)÷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10股=119462531.40元÷208897000股×10股=5.718728元(保留六位小数,不四舍五入),即每股现金分红(含税)0.5718728元。
本次分红派息实施后的 A股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公式为:除权除息参考价=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5718728元/股(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金额,不四舍五入)。
2. 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鉴于公
司实施本次分红派息,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公司董事会后续将根据股东会的授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3. 最低减持价格的调整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长沙械字号医疗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敏、聂娟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长沙科源同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承诺:“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内,若本承诺人通过任何途径或手段减持首发前股份,则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公司
2026年中期分红派息实施完成后,上述最低减持价格亦作相应调整。
七、有关咨询办法
1. 咨询地址: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中路一段 426号高桥大健康医药城
2. 咨询联系人:谭鲜明
3. 咨询电话:0731-85506600
八、备查文件
1. 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 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可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9月 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