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87证券简称:可孚医疗公告编号:2026-038
可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
(1)拟回购股份的种类:可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拟回购股份用途: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3)拟回购的价格区间:不超过人民币86.60元/股(含)。
(4)拟回购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拟回购价格上限和回购金额
区间测算,回购数量为1154734股至230946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55%至1.11%。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比例以回购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5)拟回购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6)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
人民币20000.00万元(含)。
(7)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2.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在回购期间及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的减持计划;若
提出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存在回购期限内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2)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可能存在因员工持股
1计划或股权激励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激励对象放弃
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
(3)若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生产
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的事项发生,则存在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4)本次回购方案不代表公司将在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的承诺,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如出现相关风险导致公司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公司将依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和信息披露程序,择机修订或适时终止回购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6年4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现将本次回购方案的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稳定及提升公司价值,同时为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充分调动公司优秀员工的积极性,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条规定的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原则上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公司拟通过回
2购股份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的,应当符合相关规定并经本所同意;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1.本次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将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2.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6.60元/股(含),该回购价格上限未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实际回购价格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二级市场
股票价格、资金状况确定。
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1.本次拟回购股份种类
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本次拟回购股份用途
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用于公司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时,公司未能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将上述股份转让完毕,则未转让的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做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3.本次回购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资金总额
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
人民币20000.00万元(含)。按照回购股份价格上限86.60元/股计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154734股至2309468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208897000股的比例为0.55%至1.11%,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比例以回购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除权除息事项,自股票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及数量。
3(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2.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管理层将根据董事会的授权,在回购期限内依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3.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
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4.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5.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十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期限可予以顺延,顺延后不得超出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最长期限。
(七)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1.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200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86.60
元/股(含)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230946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11%。
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全部锁定,回购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4回购前回购后
股份性质数量(股)比例(%)数量(股)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149057307.14172151988.24
无限售条件股份19399127092.8619168180291.76
总股本208897000100.00208897000100.00
注: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2.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86.60
元/股(含)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15473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55%。
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全部锁定,回购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回购前回购后股份性质数量(股)比例(%)数量(股)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149057307.14160604647.69
无限售条件股份19399127092.8619283653692.31
总股本208897000100.00208897000100.00
注: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八)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盈利能力、财务、研发、债
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的分析,全体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的承诺
截至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公司总资产662891.52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486685.77万元,流动资产383532.17万元。按2025年
12月31日的财务数据及本次最高回购资金上限20000.00万元测算,回购资金
约占公司总资产的3.02%、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4.11%、占流动资
产的5.21%。根据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经营、盈利能力、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等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
5能力。
(九)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
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或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
东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的减持计划
1.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公司于2025年11月1日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1),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份已完成登记,并于2025年10月31日上市。公司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薛小桥先生及董事贺邦杰先生本次归属登记的股份数量均为6.00万股,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陈望朋先生、副总裁于翔宇先生、副总裁左汗青先生及副总裁欧阳杰先生本次归
属登记的股份数量均为3.90万股。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也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
2.增减持计划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在回购期间及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的增减持计划;
若提出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转让的相关安排,以及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在股份回购完成后未能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若发生注销所回购股份的情形,公司将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并通知所有债权人,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6(十一)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相关授权
为保证本次股份回购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并实施
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包括在回购期内择机回购股份,确定具体的回购时间、价格、数量等;
(2)如法律法规、监管部门对回购股份政策有新的规定或市场情况发生变化,除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要求或《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重新审议的事项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要求并结合市场情况和公司实际情况,对回购方案进行调整并继续办理回购股份相关事宜;
(3)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或其他相关证券账户;
(4)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作、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等;
(5)办理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事项所必须的其他事宜。
上述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二、回购股份方案的审议程序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经公司于2026年4月1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约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决议通过即可,无需经股东会审议。
三、回购方案的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存在回购期限内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2)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可能存在因员工持股
计划或股权激励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激励对象放弃
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
7(3)若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生产
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的事项发生,则存在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4)本次回购方案不代表公司将在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的承诺,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如出现相关风险导致公司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公司将依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和信息披露程序,择机修订或适时终止回购方案。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可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4日
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