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可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可孚医疗
股票代码:301087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长沙械字号医疗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通讯地址:长沙市雨花区振华路199号湖南环保科技产业园创业中心101
(546)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长沙科源同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通讯地址:长沙市雨花区振华路199号湖南环保科技产业园创业中心101
(545)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张敏
住所/通讯地址:长沙市芙蓉区五一大道249号4栋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聂娟
住所/通讯地址:长沙市芙蓉区五一大道249号4栋
股权变动性质:持股比例变动触及5%刻度
签署日期:二〇二六年五月
1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
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可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可孚医疗”“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可孚医疗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六、本报告书中任何表格中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2目录
第一节释义.................................................4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5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8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9
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11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12
第七节备查文件..............................................13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4
附表...................................................18
3第一节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本报告书指可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上市公司指可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械字号医疗投资有限公司、长沙科源同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信息披露义务人指
合伙)、张敏、聂娟械字号投资指长沙械字号医疗投资有限公司
科源同创指长沙科源同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发行 27000000 股 H 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总股本由208897000股增加至235897000股,公司控股股东械字号投资及本次权益变动指
其一致行动人科源同创、张敏先生、聂娟女士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不变,合计持股比例变动触及5%刻度。
元、万元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4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长沙械字号医疗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沙市雨花区振华路199号湖南环保科技产业园创业中心101(546)室法定代表人张敏注册资本1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30111MA4M3EUC8T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营业期限2017年9月7日至2067年9月6日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咨询;日用品批发;日用品销售;文具用品批发;文具用品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金属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经营范围
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主要股东张敏持股90%,聂娟持股10%
2.主要负责人情况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姓名性别国籍长期居住地任职情况或者地区的居留权长沙市芙蓉区五一大道张敏男中国否执行董事
249号4栋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长沙科源同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长沙市雨花区振华路199号湖南环保科技产业园创业中心101(545)
5执行事务合伙人张敏
注册资本3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30111MA4M3AEFX8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营业期限2017年9月6日至2037年9月5日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企业经营范围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聂娟持有55%合伙份额,张志明持有40%合伙份额,张敏持有5%合伙份额
2.主要负责人情况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姓名性别国籍长期居住地任职情况或者地区的居留权长沙市芙蓉区五一大道执行事务合张敏男中国否
249号4栋伙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三)基本情况是否取得其他任职情姓名性别国籍住所国家或者地区通讯地址况的居留权长沙市芙蓉区长沙市芙蓉区五一大张敏男中国五一大道249否无道249号4栋号4栋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四)基本情况是否取得其他姓名性别国籍住所国家或者地区任职情况通讯地址的居留权长沙市芙蓉区长沙市芙蓉区五一聂娟女中国五一大道249否无大道249号4栋号4栋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
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持有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45%的股权;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
6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张敏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通过械字号投资、科源同创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合计持股比例为37.85%;聂娟女士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通过械字号投资、科源同创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合计持股比例为7.91%(注:公司截至2026年5月6日总股本为235897000股)。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股权和控制关系图(本次权益变动前)
7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2026 年 5 月 6 日,公司发行 27000000 股 H 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总股本由208897000股增加至235897000股,公司控股股东械字号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科源同创、张敏先生、聂娟女士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不变,合计持股比例变动触及5%刻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股份增减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未有任何明确计划、协议或者安排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票的计划。若后续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8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股份变动的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械字号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科源同创、张敏先生、
聂娟女士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不变,合计持股比例变动触及5%刻度。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股东名称股份性质占总股本占总股本
股数(股)股数(股)比例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8507992340.73%8507992336.07%械字号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8507992340.73%8507992336.07%投资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0.00%
合计持有股份121148815.80%121148815.14%
科源同创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21148815.80%121148815.14%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0.00%
合计持有股份121148815.80%121148815.14%
张敏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30287201.45%30287201.28%
有限售条件股份90861614.35%90861613.85%
合计持有股份34857391.67%34857391.48%
聂娟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34857391.67%34857391.48%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0.00%
注:上述表格计算总股本为含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剔除回购股份数量后,械字号投资本次权益变动前占总股本的比例为42.18%,本次权益变动后占总股本的比例为37.20%;科源同创本次权益变动前占总股本的比例为6.01%,本次权益变动后占总股本的比例为5.30%;张敏先生本次权益变动前占总股本的比例为6.01%,本次权益变动后占总股本的比例为5.30%;聂娟女士本次权益变动前占总股本的比例为1.73%,本次权益变动后占总股本的比例为1.52%。
2.公司控股股东械字号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科源同创、张敏先生、聂娟女士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12795424股,本次权益变动前占总股本的比例合计为54.00%,在本次权益变动后占总股本的比例合计为
947.82%。剔除回购股份数量后,上述四名股东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占总股本的比例合计为55.92%,在本次权
益变动后占总股本的比例合计为49.32%。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2026 年 5 月 6 日,公司发行 27000000 股 H 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总股本由208897000股增加至235897000股,公司控股股东械字号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科源同创、张敏先生、聂娟女士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不变,合计持股比例变动触及5%刻度。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10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11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及身份证明文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查地点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可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13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单位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长沙械字号医疗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敏
日期:2026年5月7日
1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单位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长沙科源同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张敏
日期:2026年5月7日
15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张敏
日期:2026年5月7日
16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聂娟
日期:2026年5月7日
17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基本情况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名称可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长沙市所在地股票简称可孚医疗股票代码301087长沙市雨花区振华路199号湖南环
械字号投资保科技产业园创业中心101(546)室信息披露长沙市雨花区振华路199号湖南环信息披露义务人科源同创
义务人注保科技产业园创业中心101(545)名称册地张敏长沙市芙蓉区五一大道249号4栋聂娟长沙市芙蓉区五一大道249号4栋
增加□
拥有权益的股份减少□有无一致有?无□
数量变化?行动人不变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义务人?义务人是是否□
是否为上市公司否为上市是?否□
第一大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权益变动方式(可继承□赠与□多选)其他? (公司发行 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总股本变动,公司控股股东械字号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科源同创、张敏先生、聂娟女士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不变,合计持股比例变动触及5%刻度。)信息披露义务人
械字号投资持有公司股份85079923股,持股比例40.73%;
披露前拥有权益
科源同创持有公司股份12114881股,持股比例5.80%;
的股份数量及占
张敏持有公司股份12114881股,持股比例5.80%;
上市公司已发行
聂娟持有公司股份3485739股,持股比例1.67%。
股份的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械字号投资持有公司股份85079923股,持股比例36.07%;
信息披露义务人科源同创持有公司股份12114881股,持股比例5.14%;
拥有权益的股份张敏持有公司股份12114881股,持股比例5.14%;
数量及变动比例聂娟持有公司股份3485739股,持股比例1.48%。
18在上市公司拥有
时间:2026年5月6日权益的股份变动
方式:因公司股本增加导致持股比例变动触及5%刻度的时间及方式是否已充分披露
是□否□不适用?资金来源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拟于未来12是□否□不适用?个月继续增持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
否在二级市场买是□否?不适用□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
是□否□不适用?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是□否□不适用?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
是?否□不适用□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是?否□不适用□(以下无正文)
19(本页为《可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长沙械字号医疗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日期:2026年5月7日
20(本页为《可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长沙科源同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日期:2026年5月7日
21(本页为《可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张敏
2026年5月7日
22(本页为《可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聂娟
2026年5月7日
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