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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孚医疗: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9-13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301087证券简称:可孚医疗公告编号:2025-070

可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可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的股份5699731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本次权益分派将以公司目前总股本

20889700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5699731股后的总股本

20319726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元(含税),实际派

发现金分红总额(含税)=203197269股×6元÷10股=121918361.40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本次实施权益分派后,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10股现金分

红金额=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含税)÷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10股

=121918361.40元÷208897000股×10股=5.836290元(保留六位小数,不四舍五入),即每股现金分红(含税)0.5836290元。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公式为:除权除息参考价=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5836290元/股(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金额,不四舍五入)。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1、公司于2025年9月10日召开的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

以实施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时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中股份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分红6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从方案公告日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股本发生变动的,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可参与利润分配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现金分红分

1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调整。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化。公司回购注销了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限售期对应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195000股,

并已完成回购注销手续。根据上述方案中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公司以现有总股本208897000股扣减5699731股后203197269股为基数进行权益分派。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1、发放年度:2025年半年度。

2、发放范围: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5699731股后的20319726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6.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

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5.4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

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1.2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

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6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3、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5699731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该部分已回购的股份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9月1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9月19日。

2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5年9月1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5699731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

五、分配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年9月1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账号股东名称

108*****024长沙械字号医疗投资有限公司

203*****301张敏

308*****892长沙科源同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03*****016张志明

503*****454聂娟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年9月11日至登记日:2025年9月18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实施权益分派后,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10股现金分

红金额=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含税)÷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10股

=121918361.40元÷208897000股×10股=5.836290元(保留六位小数,不四舍五入),即每股现金分红(含税)0.5836290元。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公式为:除权除息参考价=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5836290元/股(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金额,不四舍五入)。

2、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鉴于公

司实施本次权益分派,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公司董事会后

3续将根据股东会的授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

及信息披露义务。

3、最低减持价格的调整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长沙械字号医疗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敏、聂娟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长沙科源同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承诺:“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内,若本承诺人通过任何途径或手段减持首发前股份,则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公司

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上述最低减持价格亦作相应调整。

七、有关咨询办法

1、咨询地址: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中路一段426号高桥大健康医药城

2、咨询联系人:谭鲜明

3、咨询电话:0731-85506600

4、咨询传真:0731-85506600

八、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可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2日

4

免责声明:本页所载内容来旨在分享更多信息,不代表九方智投观点,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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