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可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诚信、勤勉、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在2025年度任期内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沈楠,1984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
曾任普华永道审计经理、中教国际教育集团首席财务官,现任高途教育科技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高级副总裁。2025年8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
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年任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3次,股东会2次。本人严格按照有关
规定出席董事会会议,在对议案充分了解的基础上,认真审议相关议案,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并行使表决权。本人对董事会会议各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1(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年,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按照规定召集2次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薪酬管理制度及董事薪酬方案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的职责。
2025年,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参加提名委
员会会议,对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进行审议,严格核查各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2025年,本人共参加2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及计划、定期财务报告、调整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审计计划等事项。
2025年,公司共召开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出席会议。本人与其
他独立董事独立、审慎讨论并审议通过了公司调整2025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度,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
认真履行相关职责,定期听取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工作汇报,及时了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完成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审计计划、关注重点等事项进行充分沟通,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公正。
(四)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经营环境的变化,听取了公司管理层有关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的汇报,积极主动地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公司治理情况及重大事项进展,赴香港子喜曼拿及其门店进行实地调研,全面了解门店运营、管理及内部控制等事项的执行情况,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为5天,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联系,积极配合和支持独立董事的工作,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指导职责,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协作,主动配合独立董事工作,通过
建立畅通的信息交流机制,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全方位支持。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通过出席公司股东会等方式积极了解中小股东的关注点、诉求和意见;同时,在日常履职过程中,充分发挥独立董事职权,积极保护中小股东利益不受损害。
(六)培训与学习情况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各类专项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切实增强对公司和投资者权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维护投资者权益的意识。
2025年,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的有关法律法规
和各项规章制度,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通过持续培训和学习,加深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的认识和理解,提升自身履职能力,有助于进一步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
(七)行使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无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三、2025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2025年10月1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本人认为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年任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相关信息准确详实。
3(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2025年度,公司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条件和经验,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四)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2025年9月1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本人认为,上述激励计划调整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相关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在报告期内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的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准则,勤勉尽责,主动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利用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为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建言献策,客观地作出专业判断,审慎表决,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积极作用。
2026年,本人将一如既往地本着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尽职尽责履行
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沈楠
2026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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