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93证券简称:华兰股份公告编号:2026-064
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肖锋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2026年6月23日,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兰股份”)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52)。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肖锋先生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6年7月15日至2026年10月14日,窗口期不减持,下同)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72800股,即不超过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的
0.04%。
公司于2026年7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055)。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为:以163869265股(公司总股本163970594股剔除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101329股后的股份数量)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共计派发8193463.25元(含税),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总计转增股份
49160779股。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
213131373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的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7月15日,除权除
息日为2026年7月16日。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26年7月16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公司总股本已由163970594股增加至213131373股。基于上述原因,2026年7月15日,肖锋先生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由291200股增加至378560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因上市公司进行权益分派导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增加的,可同比例增加当年度可转让数量。
根据肖锋先生的减持计划,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若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股份减持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因此,肖锋先生的减持数量由不超过72800股调整为不超过94640股,除前述内容调整外,肖锋先生的减持计划其他内容无调整。
公司于近日收到肖锋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获悉肖锋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数量占剔除减持数量股东减持价格区间减持均价减持股数公司回购专用证
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占总股本姓名(元股)(元/股)(股)券账户股份数量的比例后总股本的比例
2026年7月
肖锋集中竞价交易15日至202664.660-79.28069.31946000.04%0.04%年8月7日
合计946000.04%0.04%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占剔除公司回占剔除公司回股东占总占总股份性质股数购专用证券账股数购专用证券账名称
(股)股本股本户股份数量后(股)户股份数量后比例比例总股本的比例总股本的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3785600.18%0.18%2839600.13%0.13%
肖锋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946400.04%0.04%400.00%0.00%
有限售条件股份2839200.13%0.13%2839200.13%0.13%
注: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二、相关承诺及履行本次减持事项与肖锋先生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1、关于自愿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特定股东自愿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肖锋先生作出的关于自愿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如下: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内在价值的认可,为支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时为增强广大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投资者权益和资本市场的稳定,本人自愿承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不以任何形式减持本股东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承诺期内如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
股票红利、配股、增发等产生的股份,亦遵守上述承诺。若违反上述承诺,减持股份所得的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并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肖锋先生已履行完毕上述承诺。
2、肖锋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作出的关于股份锁定、持股及减持
意向的承诺如下:
承诺承诺承诺履行承诺方承诺内容承诺时间事由类型期限情况
*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
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对于本人持有的基于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股份而享有的送
红股、转增股本等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在正常履本人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行中。
关于股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6个承诺方首次
份锁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人在任期届满作出承严格履公开
定、持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2021年11诺日至行该承发行肖锋
股及减个月内,同样遵守上述规定;本人在申报离职6个月后月01日承诺履诺,未所作持意向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发行人股票数行完毕出现违承诺
的承诺量占所持有发行人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发行人反该承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诺的情发行价(指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形。因发行人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
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承诺承诺承诺履行承诺方承诺内容承诺时间事由类型期限情况
自动延长6个月。*上述锁定期届满后24个月内,本人拟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减持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发行价,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锁定期届满超过
24个月后,本人拟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应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进行减持,且不违背本人已作出承诺,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其他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本人减持所持发行人股份时,将及时履行减持计划公告、报备等程序。*本承诺出具后,若适用于本人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对本人持
有的发行人股份减持有其他规定的,本人承诺按照该等规定执行。*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
事项而获得收入的,所得的收入归发行人所有,本人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如果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
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其他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肖锋先生切实履行其承诺事项,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三、其他相关说明1、肖锋先生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
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肖锋先生的减持计划已全部实施完毕。本次减持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及减
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
4、肖锋先生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备查文件
1、肖锋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