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93证券简称:华兰股份公告编号:2025-111
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江阴华兰机电科技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兰股份”)
于近日收到了控股股东江阴华兰机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兰机电”)出
具的《关于增持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华兰机电基于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以及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2025年11月6日至2026年5月5日,窗口期除外),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增持价格不超过58.08元/股,本次累计增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届时将剔除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数量)的2.00%。本次华兰机电增持公司股份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以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
2、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其
他风险因素导致增持计划的实施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督促增持主体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增持计划的增持主体基本情况
1、本次增持计划的增持主体是公司控股股东江阴华兰机电科技有限公司。本次增持前,江阴华兰机电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3676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64201624股的22.39%,占公司有表决权总数(剔除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101329股)的22.40%。
本次增持前,公司控股股东(华兰机电)、公司实际控制人(华一敏先生、华国平先生、杨菊兰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华智敏先生、江阴华恒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恒投资”)以及江阴华聚赢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聚赢”)】的持股情况如下: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占公司有表决权总数的比例
股东名称股份数量(股)
(%)(%)
华兰机电3676400022.3922.40
华一敏93811245.715.72
华恒投资21080761.281.28
华聚赢10400000.630.63
杨菊兰1300000.080.08
华国平663000.040.04
华智敏585000.040.04
合计4954800030.1830.19
注:1、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据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2、公司总股本为164201624股,公司有表决权总数为164100295股(剔除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101329股)。因此,上述表格中“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与“占公司有表决权总数的比例(%)”所展示的部分数据存在差异。
2、华兰机电在本次公告前12个月内未披露增持计划,在本次公告前6个
月内未减持公司股份。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增持主体:江阴华兰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以及未来持
续稳定发展的信心。3、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及数量: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本次累计增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届时将剔除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数量)的2.00%。
4、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不超过58.08元/股,届时华兰机电将根据公
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5、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2025年
11月6日至2026年5月5日,窗口期除外)。增持计划实施期间,若遇公司
股票停牌,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
6、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7、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
8、本次增持不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相关身份时也将继续实施。
9、本次增持股份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锁定的相关规定。
10、华兰机电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以及将在
上述实施期限内完成本次增持计划。
11、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时,华兰机电将根据变动情况对增持计划进行相应调整。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其他风险因素导致增持计划的实施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督促增持主体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
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
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上述增持主体在实施增持计划过程中,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
4、公司将持续关注华兰机电本次增持计划实施的情况,并根据相关规定及
时督促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1、江阴华兰机电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增持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