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杭州广立微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立微”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广立微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45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8.00元,本次公司发行新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0000.00万元,扣除本次公开发行累计发生的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21619.66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68380.34万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为人民币172823.03万元。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8月1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字[2022]第392号)。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同时公司及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四方监管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后续相关变更公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如下:
调整前拟投入募集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序号项目名称资金(万元)金(万元)
1集成电路成品率技术升级开发项目21542.8627542.86
集成电路高性能晶圆级测试设备升
227506.3727506.37
级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3 集成电路 EDA产业化基地项目 34508.09 48508.09
4补充流动资金12000.0012000.00
合计95557.31115557.31
三、超募资金的前期使用情况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以来,超募资金历次审议及使用情况如下:
(1)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并于2022年9月16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公司于2024月4月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6000万元且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的超募资金回购公司股份。
(3)公司于2024年6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并于2024年6月28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4)公司于2025年7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并于2025年8月1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暨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加投资的议
2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集成电路成品率技术升级开发项目”和“集成电路EDA 产业化基地项目”的投资金额进行调整,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20000万元对其实施追加投资。
截至2026年5月31日,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共计
100000.00万元,已使用超募资金13967.02万元(含交易费用)回购股份,已
使用超募资金对募投项目增加投资20000.00万元。公司暂未确定用途的超募资金余额为人民币48331.52万元(其中包含现金管理收益及利息净额)。
四、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及必要性
为提高超募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公司拟将上述剩余超募资金余额人民币48331.52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含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支持公司主营业务的日常经营与发展。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2823.03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人民币48331.52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7.97%。
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超过超募资金
总额的30%,符合相关监管规定。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修订说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自2025年6月15日起实施,实施后发行取得的超募资金,适用新规则;实施前已发行完成取得的超募资金,适用旧规则。公司超募资金的取得日期为2022年8月,适用旧规则。因此,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修订说明关于超募资金使用的新旧规则适用相关要求。
上述资金划转完毕后,公司将注销对应的超募资金专户,届时相关的《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五、公司关于本次事项的相关说明与承诺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3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承诺:
1、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
额的30%;
2、公司在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
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六、相关的审议程序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日常经营发展的实际流动资金需求,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4(此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金玉龙张文召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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