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95证券简称:广立微公告编号:2026-038
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受让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受让价格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
1、2026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2、2026年5月18日,公司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获得批准,并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
3、2026年6月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受让价格的议案》,同意根据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调整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受让价格。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调整情况
2026年5月29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截至2025年12月31日总股本为200281088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股份3218519股后参与分配的股份数量为197062569股,以此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
1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39412513.8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根据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在本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公司回购股份完成非交易过户之前,公司若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等事宜,公司董事会可决定是否对该标的股票的价格做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公司若发生派息事宜,受让价格的调整方法为:P=P0-V其中:P0为调整前的初始购买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初始购买价格。
调整后的受让价格=44.40-0.20=44.20元/股。
鉴于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
户完成前实施完毕,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受让价格由44.40元/股调整为44.20元/股。
本次调整事项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公司本次调整员工持股计划受让价格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公司根据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调整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受让价格
符合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价格调整在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调整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
2定;公司就本员工持股计划已按照《上市规则》《指导意见》的规定,履行了
现阶段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随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进展,公司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调整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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