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96证券简称:百诚医药公告编号:2026-029
杭州百诚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6月17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6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6月17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临平街道绿洲路159号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总经理楼金芳女士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杭州百诚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2026年6月11日,公司总股本为109228284股,扣减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777300股,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08450984股。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399332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08450984股的36.821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1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394660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8450984股的36.390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4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467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08450984股的0.430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467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08450984股的0.4310%。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本次会议。
(4)见证律师出席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
表决: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98894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03%;反对4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94%;
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2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6290%;反对4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496%;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4%。
2、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98654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02%;反对3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29%;
弃权3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6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9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4942%;反对3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817%;弃权3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240%。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948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325%;反对34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672%;
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0804%;反对34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8982%;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4%。
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贾飞先生、严洪兵先生、宋博凡女士、陈安先生对本议
案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合计106190股。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948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325%;反对34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672%;
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0804%;反对34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8982%;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4%。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贾飞先生、严洪兵先生、宋博凡女士、陈安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合计106190股。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948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300%;反对34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672%;
弃权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8665%;反对34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8982%;弃权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53%。
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贾飞先生、严洪兵先生、宋博凡女士、陈安先生对本议
案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合计106190股。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炜衡(杭州)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孙万德、金冲
(三)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
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炜衡(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百诚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杭州百诚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