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情中心 沪深A股 上证指数 板块行情 股市异动 股圈 专题 涨跌情报站 盯盘 港股 研究所 直播 股票开户 智能选股
全球指数
数据中心 资金流向 龙虎榜 融资融券 沪深港通 比价数据 研报数据 公告掘金 新股申购 大宗交易 业绩速递 科技龙头指数

天益医疗:天益医疗-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 11-20 00:00 查看全文

宁波天益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宁波天益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完善宁波天益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制度,保障社会公众股股东选择董事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宁波天益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在股东会选举董事时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度,为保证该制度的有效实施,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累积投票制,即公司股东会选举两名或两名以上董事时,有表决权

的每一股股份拥有与拟选出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将其拥有的表决权分配使用。

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股东会选举或变更两名以上(含两名)董事(包括独立董事)的议案。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不适用本细则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人数及结构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五条公司通过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的董事,其任期不实施交错任期制,即届中因缺额而补选的董事任期为本届余任期限,不跨届任职。

第六条参加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每一有表决权股份拥有与拟选出董事人数

相同表决权,股东可以将所持全部投票权集中投给一名候选人,也可以分散投给多名候选人。按照董事候选人得票多少的顺序,从前往后根据拟选出的董事人数,由得票较多者当选。

第七条通过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时也可以实行差额选举,董事候选人的人数也可以多于拟选出的董事人数。

第八条公司依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方式和程序确定董事候选人,确保选

举的公开、公平、公正。

第九条在股东会上拟选举两名以上的董事前,董事会应当在召开股东会通知中,表明该次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公司在发出关于选举董事的股东会

1宁波天益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会议通知后,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以在股东会召开之前10日内提出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按照修改股东会提案的程序审核后提交股东会审议。参加股东会的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与应选出的董事人数的乘积为有效投票权总数。

第十条董事选举:将待选董事候选人分为非独立董事与独立董事分别投票,股东在选举非独立董事投票时,可投票数等于该股东所持有股份数额乘以待选非独立董事人数,股东可以将其总的可投票数集中投给一个或几个候选人,按得票多少依次决定非独立董事当选;股东在选举独立董事投票时,可投票数等于该股东所持有股份数额乘以待选独立董事人数,股东可以将其总的可投票数集中投给一个或几个独立董事候选人,按得票多少依次决定独立董事当选。

第十一条股东对单个董事候选人所投的票数可以高于或低于其持有的有

表决权的股份数,并且不必是该股份数的整数倍,但合计不得超过其持有的有效投票权总数。

第十二条选举董事分为“赞成”、“反对”和“弃权”,股东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行使累积投票权。

股东所投的董事人数多于应选董事人数时,该股东投票无效。

股东对某一个或某几个董事候选人集中或分散行使的投票总数多于其累积

表决票数时,该股东投票无效,视为放弃该项表决。

股东对某一个或某几个董事候选人集中或分散行使的投票总数等于或少于

其累积表决票数时,该股东投票有效,累积表决票与实际投票数的差额部分视为放弃。

第十三条当排名最后的两名以上可当选董事得票相同,且造成当选董事人

数超过拟选聘的董事人数时,排名在其之前的其他候选董事当选,同时将得票相同的最后两名以上董事候选人重新进行选举。股东会进行多轮选举时,应根据每轮选举应当选举董事人数重新计算股东累积表决票数。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在每轮累积投票表决前,宣布每位股东的累积表决票数,任何股东、独立董事、本次股东会监票人或见证律师对宣布结果有异议时,应立即进行核对。

第十四条按得票从高到低依次产生当选的董事,且当选者所得选举票数应占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经股东会三轮选举仍无法达到拟选

2宁波天益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董事人数,则按以下情况处理:

(一)经选举已符合当选条件的董事候选人自动当选。剩余候选人再由股东

会重新进行选举表决,并按上述操作细则决定当选的董事。

(二)经股东会三轮重新选举仍不能选出当选董事的,致使当选董事人数无

法达到法定或《公司章程》规定最低董事人数的,则原任董事不能离任,原董事会应在10日内召开会议,重新推荐缺额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会选举。其他董事已经当选的选举结果仍然有效,但任期应推迟至缺额董事选举产生后方可就任。

第十五条本细则经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生效。

第十六条本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实施细则如与日后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改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及时修订本实施细则,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

第十七条本细则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

宁波天益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

3

免责声明:本页所载内容来旨在分享更多信息,不代表九方智投观点,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相关股票

相关板块

  • 板块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相关资讯

扫码下载

九方智投app

扫码关注

九方智投公众号

头条热搜

涨幅排行榜

  • 上证A股
  • 深证A股
  • 科创板
  • 排名
  • 股票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 股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