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99证券简称:雅创电子公告编号:2025-059
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
4号)及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
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于
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
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截至2024年末,安永华明拥有合伙人251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
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2023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近1700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500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近500人。安永华明2023年度业务总收入人民币59.55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 55.85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 24.38 亿元。2023 年度 A 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137家,收费总额人民币9.05亿元,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
措施3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0次。1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
和纪律处分0次;2名从业人员因个人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1次,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和第一签字注册会计师顾兆翔先生,自2005年开始在安永华明专职执业并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于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4年开始为
本公司提供服务;拥有19年的审计服务经验;近三年签署/复核7家上市公司
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医药制造业等行业。
第二签字注册会计师侯奕天先生,于202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起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内控报告。项目质量复核人张炯先生,于199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8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消费品、零售业、新能源、医药研发、医疗健康、信息技术等。
2.诚信记录
第二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项目合伙人和第一签字注册会计师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曾于2025年2月受到北京证监局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一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行政监管措施不影响其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3.独立性安永华明及上述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5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9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60万元,系按照其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2024年度审计费用较2023年度变动比例达49%,主要原因系增加审计范围及审计工作量所致。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士根据2025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查阅了安永华明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等资料,认为安永华明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一年,并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士根据2025年度审计的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协议。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本次拟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
议决议;
3、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
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