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99 证券简称:雅创电子 公告编号:2026-094
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中期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回购专户
中的 5800002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
根据“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公司本次实际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红利及每股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公式如下:
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红利(含税)=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18312550.70/188925509×10=0.969300元(保留六位小数,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股权登记日收盘价
-0.0969300元/股(保留七位小数,不四舍五入)。
一、 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1、公司于 2026 年 05月 22 日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并执行 2026 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于 2026 年10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本次中期分红具体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以总股本 188925509 股剔除 5800002 股后的总股本 18312550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元(含税),向全体股东合计派发现金 18312550.7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2、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 2025年度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并审议通过的
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3、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 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 2026年中期权益分配方案为:公司以总股本 188925509剔除回购专
户持有 5800002 股后的总股本 18312550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元(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A股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
金每 10 股派 0.9 元;A股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
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A股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2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1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三、 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26年 11月 11日
除权除息日:2026年 11月 12日
四、 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年 11月 1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 分配、转增股本方法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11月 1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3*****407 谢力书
2 08*****991 盐城硕卿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 11月 04日至登记日:2026年 11月 11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 股本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之前 本次变动之后本次变动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比例(%) (股) 比例(%)
(股) (股)
一、有限售
条件股份 73951020 39.14 0 73951020 39.14
二、无限售 11497448 11497448
条件股份 60.86 0 60.869 9
三、股本总 18892550 18892550
数 100 0 1009 9
注:因分派实施中存在进、舍位,变动后股份数量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数据为准。
七、 调整相关参数1、公司相关股东在《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承诺:本人/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
人股票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发行人股票的发行价(期间发行人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根据上述承诺,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上述最低减持价格限制亦作相应调整,调整后的最低减持价格为 9.35元/股。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
价格将进行调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实施调整程序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
折 算 的 每 10 股 现 金 红 利 ( 含 税 ) = 现 金 分 红 总 额 / 总 股 本
×10=18312550.70/188925509×10=0.969300元(保留六位小数,不四舍五入);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969300 元/股(保留七位小数,不四舍五入)。
八、 咨询办法
1、咨询地址:上海市闵行区春光路 99弄 62号 4楼
2、咨询联系人:付龙君
3、咨询电话:021-51866509
4、传真电话:021-60833568
九、 备查文件
1、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11月 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