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99证券简称:雅创电子公告编号:2026-046
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雅创电子”)2026年度预计提供担保总额度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总额度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6年4月1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6年5月22日召开了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保证子公司向业务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金融机构等,以下简称“业务相关方”)申请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办理人民币或外币流动资金贷款、并购贷款、项目贷款、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票据贴现、保理、出口押汇、外汇远期结售汇及其他金融衍生品等相关业务)业务的顺利实施,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50亿元人民币担保额度。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70%及以上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额度为不超过40亿元,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额度为不超过10亿元。
同时,结合子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开展的实际需要,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26年度为子公司业务履约(包括但不限于为子公司采购业务产生的应付账款承担担保责任等)提供人民币30亿元担保额度。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70%及以上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额度为不超过20亿元,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额度为不超过10亿元。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符合条件的担保对象之间可进行担保额度调剂,但资产负债率为70%及以上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股东会审议时担保对象最近一期
资产负债率为70%及以上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
相关信息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在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
二、担保进展情况近日,公司与两位债权人签订两份《保证书》(以下简称“保证书”),由公司分别为香港雅创台信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台信”)和上海旭择电
子零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旭择”)与债权人签订的经销协议形成的应付
账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书项下担保最高额度分别为人民币20000万元整,合计最高保证额度为人民币40000万元整。本次担保金额在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履行审议程序的担保额度以内,无需履行其他审议、审批程序。
香港台信和上海旭择均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鉴于其2025年度资产负债率均超过70%,公司将香港台信和上海旭择认定为资产负债率为70%及以上的担保对象。本次提供担保后,在采购业务项下,公司对资产负债率为70%及以上的担保对象的担保余额为40264.94万元,可用担保额度为159735.06万元。
三、保证书主要内容
保证书主要内容如下:
雅创电子就公司旗下子公司香港台信、上海旭择(以下简称“买受人”)向
两位债权人在经销协议(“合同”)项下所有发送订单采购产品/货品的行为,买受人向两位债权人采购货品产生之应付货款,于买受人未在订单付款期限或贵公司(即债权人)书面确认的付款宽限期届满之日前清偿债务时,雅创电子承诺愿按下列条款负连带保证责任。
第一条保证范围保证范围包括买受人在2026年6月27日至2027年5月21日的期限(“债务期限”)内,于合同项下产生的所有订单之应付款项本金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两位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因诉讼、仲裁、
执行以及保全所产生的费用及律师费)等一系列债务。前述款项债务的最高额度合计为人民币20000万元(两份保证书项下最高保证额度合计为人民币40000万元整)。
第二条保证方式: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第三条保证期间:自买受人在合同项下债务期间内第一笔订单的账期期满
之日起算,至债务期限届满之日后2年止。保证期间届满前,本公司无权终止或撤销本保证书。
四、累计对外担保的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2026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80亿元人民币担保额度(其中为控股子公司开展采购业务预计提供30亿元人民币),在采购业务项下提供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42709.81万元(含本次,实际担保余额以相关担保合同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债务余额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31.60%;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
担保总余额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0.00%。
除上述担保事项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亦无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与两位债权人签署的《保证书》。
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