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00证券简称:风光股份公告编号:2024-003
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2、前次业绩预告情况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1月26日披露了《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4-001),具体
情况如下:
□亏损□扭亏为盈□同向上升√同向下降项目本期告期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盈利:1200万元—1700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下降:82.14%—87.39%盈利:9516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盈利:800万元—1200万元
益后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下降:86.85%—91.23%盈利:9132万元修正后的预计业绩
□亏损□扭亏为盈□同向上升√同向下降本期告期是否进项目原预计最新预计上年同期行修正
归属于上市盈利:1200万元—1700万元盈利:1200万元—1700万元
公司股东的净盈利:9516万
比上年同期下降:82.14%—87.39%比上年同期下降:82.14%—87.39%否利润元
扣除非经常盈利:800万元—1200万元盈利:300万元-500万元
性损益后的净盈利:9132万
比上年同期下降:86.85%—91.23%比上年同期下降:94.52%-96.71%是利润元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数据是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公司已就本次业绩预告修正有关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业绩预告修正公告方面不存在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随着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推进,根据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结合交易所会计监管案例进一步明确,公司对购买结构性存款产生的利息1065万元按照非经常性损益认定标准进行调整,增值税进项税额加计抵减263万按照经常性损益认定标准进行调整,总体增加了当期非经常损益影响,同时减少了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金额。
四、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业绩预告修正给投资者带来的影响致以诚挚的歉意,
后续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继续加强年度报告财务数据测算的准确性和及时性,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2、本次业绩预告修正为公司财务部门测算的结果,仍属预告数据。具体财
务数据将在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