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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月镜片: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银杰)

公告原文类别 2024-04-23 查看全文

明月镜片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张银杰)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大家好!

本人张银杰作为明月镜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董新规”)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在2023年度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认真审议董事会议案,对独立董事应该关注的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督促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报告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张银杰,195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经济学博士。2000年至今于上海财经大学任教并担任教授、博士生导师。2019年1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出席会议的情况报告期,公司召开8次董事会和4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出席8次董事会和

4次公司股东大会。对于董事会所议事项,主动调查和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相关资料,充分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进行分析和决策,对各项议案进行独立、审慎的表决。

本人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的决策过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没有出现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在认真审议的基础上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本人报告期出席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董事会是否连续股东大会应参加现场出席通讯出席委托出席缺席次数两次未出出席次数次数次数次数次数席

88000否4

三、日常工作情况

2023年度任职期内,本人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广大股东所赋予的权利。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认真贯彻执行公司制定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履行职责。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下列有关事项发表了书面独立意见并履行了相应职责:

(一)2023年4月17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上,对公司2022年

度利润分配、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时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还对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同时核查了公司2022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的情况,认为公司2022年度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和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况。

(二)2023年8月4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上,对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时核查了公司

2023年半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的情况,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不存

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和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况。

(三)2023年10月23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上,对聘任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四)2023年10月25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上,对公司回购股份并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

员会委员,亲自参与了6次审计委员会会议,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充分行使自己的各项合法权利。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积极与公司管理层保持密切沟通,对公司人事选拔,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公司人事制度建设,员工晋升制度建设提出建议。

针对聘任2023年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其诚信状况良好,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同意向董事会提议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积极参与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与其他委员共同对公司定期报告、内审部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和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等事

项进行审议或审阅,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充分发挥了审计委员会的作用。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2023年,本人利用至公司参加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股东大会的机会,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在股东大会会后,针对公司现阶段市场关注度较高的产品青少年近视防控镜片,本人详细了解了产品的使用场景、更换周期、市场规模及现阶段业务发展情况,并对公司切入相关市场表达了肯定和期待。同时也体验了成年人的渐进多焦点镜片等其他功能性镜片。同时,本人保持与公司经营管理人员常态化沟通,对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进行深入了解;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及线上方式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

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动态。力求勤勉尽责,始终保持客观独立,在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规范经营等方面起到了应有的作用。

六、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2022年年报审计期间工作情况

在公司年审会计师进场前,本人与年审会计师就2022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审计重点等进行交流;沟通和交流的重点事项包括持续经营审计意见、公司成本

费用的变化情况、关联交易的合规合理性、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计划等方面。年报审计过程中保持持续关注;初审后与年审会计师沟通初审意见,对重点问题进行充分沟通,详细了解公司管理层的应对措施。(二)关联交易情况本人严格按照独董新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制度要求,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并对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2023年度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四)并购重组情况

2023年度公司未发生并购重组情况。

(五)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2023年10月,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制定的《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制度》由审计委员

会主持开展了公司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招标工作,后通过对投标机构进行评估和考察,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独立性且专业能力较强,以前年度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严谨、客观、公允、独立地履行职责,体现了良好的专业水准和职业操守,能够实事求是地发表相关审计意见。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

(六)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鉴于公司2022年度实现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27929665.06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26667801.34元,减去2022年对股东的利润分配71200942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183396524.40元。董事会提议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40302420元(含税),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

(七)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2023年度本人持续关注公司对外信息披露工作及内容,公司信息披露符合

监管部门要求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严格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的原则,切实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

(八)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2023年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

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了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2023年12月10日,针对公司根据独董新规修订的相关制度,本人就重点制度如《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三会议事规则、《公司章程》等核心关注点与公司管理人员进行讨论,并监督公司严格执行,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九)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本人对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曾做出的承诺进行了梳理,并与公司进行沟通检查后认为:公司不存在不符合监管指引要求的承诺和超期未履行的承诺。

七、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有效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均

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职能力。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一直注重

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规则制度,积极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组织的相关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三)积极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对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准确性、真

实性进行了监督,确保公司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有效地规范了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保护了投资者的权益。

八、其他工作情况

(一)报告期内,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

(二)报告期内,未发生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三)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四)报告期内,未发生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五)报告期内,未发生对可能损害上市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2023年度任职期间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通过线上线下等多种渠道忠实地履行了作为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本人认为:2023年度公司对独立董事的工作给予了积极的支持,没有妨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发生。

2024年,本人将继续加强学习,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贡献力量,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特此报告。

明月镜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张银杰2024年4月22日(本页无正文,为《明月镜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张银杰

2024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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