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01证券简称:明月镜片公告编号:2025-038
明月镜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明月镜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11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1月20日以专人送达、电话、微信的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谢公晚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7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本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拟按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拟提名谢公晚先生、谢公兴先生、王雪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上市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的规定。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1.1提名谢公晚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1.2提名谢公兴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1.3提名王雪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审议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拟按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拟提名苏勇先生、刘一平先生、董毅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的比例未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2.1提名苏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2.2提名刘一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2.3提名董毅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审议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为更好地实现公司战略发展目标,有效调动公司独立董事的工作积极性,进一步促进独立董事的勤勉尽责,参照公司所处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同行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薪酬水平及公司实际情况,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研究并提议,拟将公司独立董事薪酬标准由现执行的每人每年10万元人民币(税前),调整为每人每年12万元人民币(税前)。该薪酬标准为税前金额,由公司统一代扣并代缴个人所得税,从第三届董事会开始实施。
本议案涉及独立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独立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审议该议案,关联委员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薪酬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现金
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该议案。保荐机构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兹定于2025年12月16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明月镜片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明月镜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