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03证券简称:何氏眼科公告编号:2025-046
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12月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会议豁免提前5天通知的时限要求。会议通知已于
2025年12月4日以书面文件、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由董事长何伟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其中:何向东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
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认以2025年12月5日作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240名激励对象授予510.00万股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1根据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本次授予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何星儒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总经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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