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05证券简称:鸿铭股份公告编号:2026-033
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8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董事
会同意聘任金梦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金梦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
证券事务代表金梦女士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769-22187143
电子邮箱:hongming@dghongming.com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同沙同欢路7号特此公告。
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9日附件:
金梦女士简历
金梦女士,1993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23年3月,就职于广东鸿铭新能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任法定代表人、经理。2024年12月,就职于鸿亿金属制品(东莞市)有限公司,任监事。2014年11月至今,就职于鸿铭股份,担任总经办助理、证券部员工,拟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日,金梦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
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