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06证券简称:骏成科技公告编号:2025-029
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8月25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本次监事会召开3日前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成军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
3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授权,董事会对上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调整,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23年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因4名激励对象离职作废对应的限制性股票及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考核结果不达标原因不能归属及8名激励对象因个人考核结果不达标原因不能完全归属,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由公司作废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归属的27720股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归属符合《管理办法》《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合法、有效。同意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并出具相应核查意见,同意公司为满足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用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为公司服务的原部分审计团队目前已转入兴华会计师,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改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事项中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8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