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骏成科技: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5-08-26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301106证券简称:骏成科技公告编号:2025-032

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鉴于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5月29日完成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4.00元人民币现金。

因此需相应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原12.44元/股调整为12.04元/股。

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已完成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3年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同意公司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2023年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1、2023年7月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日,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3年7月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公司于 2023年 7月 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姓名及职务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7月4日至2023年7月13日。在公示期限内,公司未接到任何针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并于2023年7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3年7月20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2023年7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确定以2023年7月20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60名激励对象授予124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公司于2023年7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了《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存在利用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

7、2024年8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已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同意公司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为12.44元/股,首次授予尚未归属数量由124.00万股调整为173.60万股,预留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26.00万股调整为36.40万股,调整后共计210.00万股。

8、2025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鉴于公司已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同意公司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为12.04元/股。

二、本次调整事由及结果

(一)调整事由公司于2025年5月12日召开了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162133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公司已于2025年5月29日完成2024年年度权益分配。

(二)调整方法及结果

根据《2023年激励计划》,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0

其中: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为每股的派息额;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仍须大于1。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 P=12.44-0.4=12.04元/股。

三、本次调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和中介机构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授权,董事会对上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调整,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

(二)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调整、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已经取得了现阶段所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的规定;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激励计划的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作废符合《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调整、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依法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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