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瑜欣平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重庆瑜欣平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
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重庆瑜欣平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内部审计、人力资源、社
会责任、固定资产管理、货币资金管理、对外投资、募集资金管理、关联交易管理等。具体情况如下:
1、控制环境
(1)组织架构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建立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制定《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相关内控管理制度,明确股东会、董事会及管理层在决策、执行、监督环节的职责权限、决策程序与履职要求,为公司治理规范运行提供制度保证。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均依法依规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运作合法合规。
董事会依法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以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相应工作细则,明确职责权限与工作程序。审计委员会是公司内部的监督机构,对董事会、管理层的行为、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及公司财务情况等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遵循内部控制规范的要求,并紧密结合自身业务特性,科学配置内部组织结构,确保公司各项管理工作能够有条不紊地推进,有效防范和控制经营风险。
(2)内部审计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履行职责。审计委员会由三位董事构成,包含两名独立董事,且其中一名独立董事具备会计专业背景,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下设内部审计部,负责对内部控制体系有效性开展监督、检查与评价。内审部门发现内部控制缺陷按规定程序上报,发现重大缺陷,可直接向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报告。
(3)人力资源
公司高度重视人才队伍建设,持续引进和培养高素养人才,搭建良好的职业发展平台,围绕人才引进、培养、激励、退出等环节建立完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制定并执行奖惩、培训、薪酬绩效、考勤等管理制度,由人力资源部门统一负责招聘、培训、晋升、薪酬、社保及劳动关系管理,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人力资源保障。
(4)社会责任
公司重视履行社会责任,统筹兼顾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短期利益与长期利益、自身发展与社会发展,从安全生产、产品质量、环境保护、员工权益保护、社会公益等方面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实现公司、员工与社会协同发展。
2、风险评估
公司坚持稳健经营理念,结合行业特点与经营实际建立风险识别与评估机制,对经营、财务、市场、合规等风险进行持续监测与应对,通过完善内部控制流程,提升风险防范与应对能力,保障公司持续稳定运行。
3、信息系统与沟通
公司持续推进管理数字化建设,搭建覆盖运营、决策、支持等层级的信息系统体系,运用商务平台、PMP系统、MOM系统、数据库等工具提升信息传递效率与准确性。公司对信息系统日常运维、安全管理、系统操作、变更管理等方面实施严格管理,推进智慧工厂建设,实现生产管理标准化、经营数据实时化、财务数据精细化。
公司设立证券事务部负责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管理,通过电话、网站、邮箱及深交所互动易平台等渠道与投资者保持沟通,健全信息传导机制,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
4、控制活动
(1)销售与收款
公司结合行业现状、发展战略及经营实际制定年度销售计划与回款目标,将销售及回款责任落实到人,并纳入绩效考核。通过定期开展账龄分析,加强应收账款催收尤其是大额款项催收等措施,严控坏账风险,保障资金回笼安全。
(2)采购与付款
公司对采购业务各关键岗位明确职责分工与制衡要求,建立覆盖请购审批、询价比价、供应商管理、合同审核、采购执行、验收入库、账务核对的全流程控制体系。品质部对主要物料实施入库前检验,建立质量预警机制。财务部严格按照制度履行付款审批流程,防范资金支付风险,保障资金安全。
(3)固定资产管理
公司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申购、验收、转移、维修、报废等审批与管理制度,规范采购、盘点、维保等环节管理。财务部负责固定资产核算与卡片管理,并牵头开展定期盘点,确保账、卡、物相符,保障资产安全完整。
(4)货币资金管理
公司制定《货币资金管理制度》,实行不相容岗位分离、分级授权审批管理,财务部按月对资金收支及结余进行盘点核对,严格规范现金使用范围及银行结算流程,强化款项收付审核,确保资金管理合规安全。
(5)对外投资
公司制定《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股权投资、金融投资、固定资产投资等事项的决策程序、审批程序、执行与监督作出明确规定,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6)募集资金管理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管理与监
督进行规范,坚持规范、安全、高效、透明原则,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符合监管要求及内部控制规定。
(7)关联交易管理
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结合《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履行关联交易决策审批与信息披露义务。关联交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切实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5、内部监督
公司持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确保内审部门、独立董事充分行使监督职能。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查监督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执行情况,内部审计部在审计委员会领导下开展日常监督与专项审计,对经营管理活动实施持续监督检查。
公司内部监督机制运行有效,能够保障内部控制制度有效执行。
公司确定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货币资金管理、募集资金管理、关联交易管理等。上述纳入评价范围内的单位、主要业务和事项以及内部控制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涵盖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定量认定标准:
指标名称一般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利润总额潜错报金额<利润总利润总额的1.5%≤错报金额<错报金额≥利润总额
在错报额的1.5%利润总额的5%的5%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定性认定标准: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
(2)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
(3)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重大缺陷报;
(4)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门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5)未选择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
(1)未按照恰当的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3)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重要缺陷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4)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
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一般缺陷(1)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定量认定标准:
指标名称一般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重大缺陷定量标准直接财产
损失金额<150万元150万元≤损失金额<500万元损失金额≥500万元损失金额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定性认定标准: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1)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失误;
(2)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系统性失效,且缺乏有效的补偿性控制;
重大缺陷
(3)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
(4)其他对公司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1)决策程序导致出现一般性失误;
(2)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重要缺陷
(3)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4)其他对公司产生较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1)决策程序效率不高;
一般缺陷(2)一般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3)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本年度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的说明。
重庆瑜欣平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