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08证券简称:洁雅股份公告编号:2026-010
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2月9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2月9日(星期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2月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2月 9日上午 9:15
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铜陵市狮子山经济开发区铜井东路1928号铜陵洁
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蔡英传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出席本次会议,根据
《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杨凡龙先生主持本次股东会。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及《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本次会议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包括出席现场会议、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共计52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8039223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71.4241%。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其代理人3人,代表股份数6339088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56.319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9人,代表股份1700135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15.104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中小股东是指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
股份且非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
通过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参与的中小股东及其代理人47人,代表股份数
361045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3.2077%。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数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7人,代表股份数361045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3.2077%。
3.出席或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公司部分董事、董事会秘书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其中董事叶英女士因工作原因请假),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的见证律师列席见证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审议表决,议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议案》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多功能湿巾扩建项目”“技术研发中心升级项目”和“仓储智能化改造项目”均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
15528.05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节余募集资金划转完成后,公司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投项目尚需支付的部分合同尾款等将全部由公司自有资金支付。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8032493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63%;反对64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04%;弃权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4%。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54315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1360%;反对64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892%;弃权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48%。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审议,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8032493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63%;反对64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04%;弃权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4%。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54315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1360%;反对64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892%;弃权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48%。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审议,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8032493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63%;反对64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04%;弃权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4%。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54315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1360%;反对64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892%;弃权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48%。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本次股东会由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参加会议人员与召集人资格
及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