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洁雅股份: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9-15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301108证券简称:洁雅股份公告编号:2025-076

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15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9月15日(星期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 2025年 9月 15日 9:15至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铜陵市狮子山经济开发区铜井东路1928号铜陵洁

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蔡英传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本次会议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包括出席现场会议、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共计68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637755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56.6610%。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数636304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56.532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3人,代表股份14505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0.1289%。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中小股东是指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

下股份且非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

通过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参与的中小股东及其代理人63人,代表股份数

14505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0.1289%。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数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3人,代表股份14505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0.1289%。

3、出席或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的见证律师列席见证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审议表决,本次议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为持续回报股东、更好地与股东分享公司发展成果,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结合公司2025年上半年经营情况,公司拟定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以截至公告日的总股本112556252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1255625.20元人民币(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用于支持公司经营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若公司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股本总额发生变动情形时,将按照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637736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1%;

反对2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弃权16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5%。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32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315%;反对2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17%;弃权16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168%。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本次股东会由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参加会议人员与召集人资

格及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5日

免责声明:本页所载内容来旨在分享更多信息,不代表九方智投观点,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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