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5]230Z0921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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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1-3
2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4-14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
1幢10层1001-1至1001-26(100037)
TEL:010-6600 1391 FAX:010-6600 1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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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https://www.rsm.global/china/
容诚专字[2025]230Z0921 号
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洁雅股份)董事
会编制的2024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洁雅股份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洁雅股份年度报告必备的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董事会的责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洁雅股份董事会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洁雅股份董事会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
1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我们认为,后附的洁雅股份2024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洁雅股份
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2(此页无正文,为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容诚专字[2025]230Z0921号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卢珍
中国注册会计师:
唐保凤
中国·北京中国注册会计师:
杨丽媛
2025年4月23日
3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规定,编制了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365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0302458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57.27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62721769.66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130890344.7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31831424.91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1月29日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1]230Z0297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2024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金额为5559.61万元,使
用超募资金回购股份(含交易费)金额为2006.26万元,收到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并扣除银行手续费金额为1776.13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32028.04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71155.10万元,累计收到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并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4400.93万元,截至
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75556.03万元,其中用于现金管理金额为
56900.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2024年12月31日余额合计为18656.03万元。
4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1年12月16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百大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铜陵百大支行”)和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融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工商银行铜陵百大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308020029200212932)。2021年12月13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市开发区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铜陵市开发区支行”)和国融证券签署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建设银行铜陵市开发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4050166840800000986)。2021年12月16日,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铜陵分行”)和国融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交通银行铜陵分行营业部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46260000013000054646)。2021年12月16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铜都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铜陵铜都支行”)和国融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农业银行铜陵铜都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2646001040030676)。2021年12月16日,公司与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五松山支行(以下简称“徽商银行铜陵五松山支行”)和国融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徽商银行铜陵五松山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520541726831000158)。
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银行名称银行帐号余额(万元)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百大支行13080200292002129324879.38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市开发区支行340501668408000009861251.69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分行营业部346260000013000054646346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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