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09证券简称:军信股份公告编号:2026-042
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到1%暨回购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20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均包含本数)的自有资金及其他自筹资金,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0.57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2日、2025年4月30日和2025年5月6日分别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和《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54)。
2025年5月26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1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17日。根据公司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和《回购报告书》中的相关条款: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至回购实施完成前,若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限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数量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所以公司对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进行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30.57元/股(含)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21.19元/股(含);回购
数量由6542362股至9813542股调整为9438415股至14157621股,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6月1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和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0)。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股份已实施完毕的,应当停止回购行为,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实施情况
2025年8月4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首次回购。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18889311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2.39%,最高成交价为17.3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3.86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299961117.58元(不含交易费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在回购期间,公司分别于2025年5月7日、2025年6月4日、2025年7月2日、2025年8月4日、
2025年9月1日、2025年10月9日、2025年11月3日、2025年12月2日、2026年1月5日、2026年2月2日、2026年3月2日披露了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 1%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18889311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2.39%,最高成交价为17.3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3.86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299961117.58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本次回购金额已达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的要求及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本次回购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实施股份回购的资金总额、回购价格、回购股份数量、回购实施期限等均符合公司
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公司已在规定期限内按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完成回购。实际执行情况与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为专项贷款资金和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股份回购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亦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条件。
2四、回购股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披露本公告前一日,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价格、委托时段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2025年修订)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
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成的回购股份数量为18889311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2.39%。回购股份均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
若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全部锁定,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变动前变动后股份性质变动股份数量
(股)数量(股)比例(%)数量(股)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55876272070.81+1888931157765203173.20
无限售条件股份23033812229.19-1888931121144881126.80股份总数7891008421000789100842100
注: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将以相关计划正式实施时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情况为准。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3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权利。公司本次回购后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本次回购股份进展暨回购完成的公告披露后三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日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