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09证券简称:军信股份公告编号:2026-058
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累计已回
购股份18889311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本次权益分派将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789100842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累计已回购股份18889311股后的总股本
77021153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分红6.53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分
红总额(含税)=770211531股×6.53元÷10股=502948129.74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本次实施分红派息后,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10股现金分红金额=本
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含税)÷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10股=502948129.74元÷
789100842股×10股=6.373686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即每股现金分红(含税)0.6373686元。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计算公式为:除权除息参考价=权益分派
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6373686元/股(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金额,不四舍五入)。
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6年4月21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789100842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累计已回购股份12829071股后的股本
776271771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分红6.53元(含税)拟共计派发现
金人民币506905466.46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
1后,公司剩余可供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若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后到方案实施前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公司的总股本发生变动,则以实施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可参与利润分配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调整。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份回购实施完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增加至18889311股,参与分配的股份数量变为770211531股,公司按照“现金分红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调整。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实施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89100842股剔除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中累计已回购股份18889311股后的股本77021153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6.53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
5.877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
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
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1.306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653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5月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5月11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5月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
2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5月11日
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账号股东名称
108*****496湖南军信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208*****459湖南仁景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308*****552湖南仁联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401*****151戴道国
503*****996洪也凡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4月28日至登记日:2026年5月8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累计已回购股份18889311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本
次权益分派将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89100842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累计已回购
股份18889311股后的总股本77021153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分红
6.53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分红总额(含税)=770211531股×6.53元÷10股
=502948129.74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实施分红派息后,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10股现金分红金额=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含税)÷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10股=502948129.74元÷
789100842股×10股=6.373686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即每股现金分红(含税)0.6373686元。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计算公式为:除权除息参考价=权益分派股
权登记日收盘价﹣0.6373686元/股(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金额,不四舍五入)。
2、最低减持价格的调整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湖南军信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戴道国、股东湖南道信投资咨
3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湖南品信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注销,通过证券
非交易过户取得湖南品信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所持有股份的全体股东将继续履
行相关承诺】、何英品、冷朝强、何俊、罗飞虹、戴敏、邱柏霖、戴晓国、戴道存、冷昌
府、冷培培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承诺:
“本公司/本企业/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若在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时的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本企业/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如果因公司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上述承诺对应的发行价将按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调整。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上述最低减持价格相应调整为不低于13.82元/股。调整过程如下:
序号报告期利润分配方案调整后最低减持价格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80元(含
12021年度22.95元/股税),每10股转增5股
22022年度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9元(含税)22.05元/股
32023年度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9元(含税)21.15元/股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9元(含税),
42024年度14.46元/股
每10股转增4股
52025年度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53元(含税)13.82元/股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长沙市望城区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505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陈鹏、单峰
咨询电话:0731-85608335
传真电话:0731-85608335
八、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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