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10证券简称:青木股份公告编号:2024-01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5%以上股
东孙建龙先生的通知,获悉其将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补充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1、本次股份补充质押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是控股股占其占公否东或第本次质所持司总为质押股东是否为质押到质押用一大股押数量股份股本补起始质权人名称限售股期日途
东及其(股)比例比例充日
一致行(%)(%)质动人押办理解南洋商业
孙建无限售2024.除质押银行(中国)补充质
否100000013.331.50是
龙流通股02.06登记手有限公司押续之日广州分行
合计-100000013.331.50------
注:本公告中所涉数据的尾数差异或不符系四舍五入所致。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已质押股份未质押股份情况情况占占其占公已本次质押本次质押已质押持股所持司总质未质押占未股东名持股数量前质押股后质押股股份限比例股份股本押股份限质押称(股)份数量份数量售和冻
(%)比例比例股售和冻股份
(股)(股)结、标
(%)(%)份结数量比例记数量比(股)(%)
(股)例
(%)
孙建龙750000011.254240000524000069.877.860000
二、其他说明
截至本公告之日,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孙建龙先生所质押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上述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后续如出现平仓风险,孙建龙先生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购回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
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