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10证券简称:青木科技公告编号:2025-049
股东孙建龙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21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以下简称“减持计划”)。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孙建龙先生计划在该减持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6月13日至2025年9月12日)以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277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3.00%)。
公司于近日收到孙建龙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暨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获悉孙建龙先生近日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14730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1.59%,自此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同时孙建龙先生持股比例由6.96%降至5.37%,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实施本期减持计划的情况
1、股东实施本期减持计划的情况
减持均价减持股数减持比例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
(元/股)(股)(%)
2025年6月
集中竞价交
13日至202565.699253521.00
易年8月7日孙建龙
2025年6月
大宗交易13日至202548.818490002.00年8月7日
合计-27743523.00%注:上述减持股份来源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或因权益分派转增的股份。
2、股东本期减持计划实施前后持股情况
本期减持计划实施前持有本期减持计划实施后持有股东股份股份股份性质名称股数占总股本股数占总股本
(股)比例(%)(股)比例(%)合计持有
7742673.008.374968321.005.37
股份
其中:无
孙建龙限售条件7742673.008.374968321.005.37股份有限售条
----件股份
二、本次权益变更的具体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孙建龙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
权益变动时间2025年8月6日-2025年8月7日公司于2025年5月21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
孙建龙于2025年6月13日通过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7611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2%,持股比例由8.37%变动为
7.54%,权益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公司于2025年6月16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
权益变动过程孙建龙于2025年6月16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通过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的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54018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8%持股比例由7.54%变动为6.96%,权益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公司于2025年7月1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
043)。
孙建龙于2025年8月6日至2025年8月7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473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9%持股比例由6.96%变动为5.37%,权益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
孙建龙本次减持股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减持股份计划一致,减持数量在已披露减持计划范围内。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股票简称青木科技股票代码301110
变动方向上升□下降一致行动人有□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减持股数(股)减持比例(%)
A 股 1473000 1.59
合计14730001.59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可多选)
其他□(请注明)
自有资金□银行贷款□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其他金融机构借款□股东投资款□
金来源(可多选)其他□(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占总股本比例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股数(股)
(%)(%)
合计持有股份6441321.006.964968321.005.37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
6441321.006.964968321.005.37
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是否□已作出的承诺、意向公司于2025年5月21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计划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孙建龙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
不超过2776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3%),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减持情况为履行上述股份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日,上述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
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等法律、行政法
是□否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
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说明(不适用)
7.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三、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股东孙建龙先生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严格遵守了《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亦不存在违反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况。
2、股东孙建龙先生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与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3、截至本公告日,股东孙建龙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减持计划减持股份数量。
四、备查文件股东孙建龙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暨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