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10证券简称:青木科技公告编号:2025-02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19日(星期一)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19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
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9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广州大道南敦和路189号海珠科技园二期1号楼
四楼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吕斌先生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72人,代表股份5756856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212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54326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70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7人,代表股份5213588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341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6人,代表股份336683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38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10786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656%。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3人,代表股份22882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728%。
3、出席和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荐代表人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575419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38%;
反对1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1%;弃权
1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23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402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099%;反对1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950%;弃权1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2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50%。
审议结果:本议案获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75419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38%;
反对1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1%;弃权
1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23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402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099%;反对1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950%;弃权1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2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50%。
审议结果:本议案获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575406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15%;
反对1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9%;弃权
1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25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389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713%;反对1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921%;弃权1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2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66%。
审议结果:本议案获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75408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19%;
反对1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0%;弃权
1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23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391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773%;反对1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277%;弃权1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2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50%。
审议结果:本议案获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575408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19%;
反对1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8%;弃权
1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2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391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773%;反对1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247%;弃权1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2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80%。
审议结果:本议案获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75152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74%;
反对3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3%;弃权
1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2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135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169%;反对3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851%;弃权1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2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80%。
审议结果:本议案获通过。(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75141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55%;
反对4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12%;弃权
1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2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124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842%;反对4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178%;弃权1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2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80%。
审议结果:本议案获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75390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88%;
反对1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2%;弃权
1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25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373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238%;反对1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485%;弃权1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2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77%。审议结果:本议案获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75408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19%;
反对1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8%;弃权
1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2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391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773%;反对1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247%;弃权1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2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80%。
审议结果:本议案获通过。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75421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41%;
反对1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8%;弃权
1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23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404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159%;反对1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891%;弃权1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50%。
审议结果:本议案获通过。
(十一)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公司部分规章制度的议案》
11.1《关于修订<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75421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41%;
反对1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8%;弃权
1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23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404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159%;反对1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891%;弃权1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2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50%
审议结果:此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议案获通过。
11.2《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75421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41%;
反对1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8%;弃权
1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23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3404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159%;反对1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891%;弃权1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2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50%。
审议结果:此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议案获通过。
11.3《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75421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41%;
反对1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8%;弃权
1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23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404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159%;反对1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891%;弃权1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2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50%。
审议结果:此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议案获通过。
11.4《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75421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41%;
反对1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8%;弃权
1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404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159%;反对1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891%;弃权1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2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50%。
审议结果:本议案获通过。
11.5《关于修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75420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40%;
反对1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8%;弃权
1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2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403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129%;反对1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891%;弃权1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2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80%。
审议结果:本议案获通过。
11.6《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75420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40%;
反对1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9%;弃权
1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403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129%;反对1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921%;弃权1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2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50%。
审议结果:本议案获通过。
11.7《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75421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41%;
反对1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8%;弃权
1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23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404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159%;反对1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891%;弃权1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2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50%。
审议结果:本议案获通过。
11.8《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75420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40%;
反对1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8%;弃权
1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403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129%;反对1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891%;弃权1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2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80%。
审议结果:本议案获通过。
11.9《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75420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40%;
反对1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9%;弃权
1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23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403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129%;反对1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921%;弃权1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2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50%。
审议结果:本议案获通过。
11.10《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75399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03%;
反对1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9%;弃权
1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382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505%;反对1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921%;弃权1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3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74%。
审议结果:本议案获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律师:范瑞林、陈旻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符合中国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