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证券代码:301112证券简称:信邦智能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
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项目名称
ADK、无锡临英、庄健、晋江科宇、Vincent Isen
购买资产交易对方 Wang、扬州临芯等 40名英迪芯微股东募集配套资金认购方不超过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定投资者独立财务顾问
签署日期: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声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上市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本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司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保证本报告书及其摘要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保证本报告书所引用的相关数据的真实性和合理性,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本次交易所披露或提供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转让在该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报送本人或本单位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
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报送本人或本单位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或本单位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对本次交易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代表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收益的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根据《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本次交易时,除本报告书内容以及与本报告书同时披露的相关文件外,还应认真地考虑本报告书披露的各项风险因素。投资者若对本报告书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二、交易对方声明
ADK已出具承诺函,声明和承诺:
本承诺人承诺将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向上市公司提供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并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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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如因本承诺人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承诺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除 ADK以外的交易对方已出具承诺函,声明和承诺:
一、本承诺人承诺将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向上市公司及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
构提供和披露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承诺人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本承诺人保证向上市公司及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和披露的资料
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本承诺人保证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承诺及确认均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因出具的说明、承诺及确认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承诺人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四、本承诺人保证已履行了法定的披露和报告义务,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
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
五、如本次交易本承诺人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承诺人将暂停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上市公司董事会代本承诺人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
定申请的,本承诺人同意授权上市公司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承诺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上市公司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
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承诺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本承诺人同意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承诺人承诺自愿锁定股份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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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如本承诺人违反上述保证和承诺,本承诺人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相关证券服务机构及人员声明
本次交易的证券服务机构及人员承诺:为本次交易出具的申请文件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为本次交易出具的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证券服务机构未能勤勉尽责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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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声明....................................................1
一、上市公司声明..............................................1
二、交易对方声明..............................................1
三、相关证券服务机构及人员声明.......................................3
释义...................................................10
一、普通术语...............................................10
二、专业术语...............................................13
重大事项提示...............................................15
一、本次重组方案简要介绍.........................................15
二、募集配套资金情况...........................................26
三、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影响........................................27
四、本次重组尚未履行的决策程序及报批程序.................................30
五、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对本次重组的原则性意见,
以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次
重组报告书披露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31
六、本次重组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32
七、本次重组的业绩承诺和补偿安排.....................................34
八、独立财务顾问的证券业务资格......................................37
九、其他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事项...................................37
重大风险提示...............................................38
一、本次交易相关风险...........................................38
二、交易标的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影响的风险.................................41
第一章本次交易概况............................................43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和目的.........................................43
二、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47
三、募集配套资金具体方案.........................................58
四、本次交易的性质............................................60
五、本次交易对于上市公司的影响......................................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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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本次交易的决策过程和审批情况.....................................65
七、交易各方重要承诺...........................................66
八、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重组标准......................................83
九、本次交易的必要性...........................................86
十、本次重组的业绩承诺和补偿安排.....................................87
十一、本次交易方案是否发生重大调整....................................90
第二章上市公司基本情况..........................................91
一、基本信息...............................................91
二、历史沿革...............................................91
三、股本结构及前十大股东情况.......................................94
四、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95
五、最近三十六个月的控股权变动情况....................................97
六、最近三年的主营业务发展情况......................................97
七、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97
八、最近三年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99
九、上市公司合规经营情况.........................................99
第三章交易对方基本情况.........................................101
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易对方.................................101
二、募集配套资金交易对方........................................269
三、其他事项说明............................................269
第四章交易标的基本情况.........................................272
一、基本情况..............................................272
二、历史沿革..............................................272
三、股权结构及产权控制关系.......................................297
四、下属企业构成............................................300
五、主要资产权属、主要负债及对外担保情况................................302
六、诉讼、仲裁、行政处罚及合法合规情况.................................317
七、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317
八、主要财务数据............................................343
九、涉及的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施工建设等有关报批事项...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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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债权债务转移情况..........................................345
十一、报告期内主要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处理................................346
第五章发行股份情况...........................................352
一、本次交易中购买资产所发行普通股股份情况...............................352
二、募集配套资金所发行普通股股份情况..................................363
第六章标的资产评估作价情况.......................................368
一、标的资产定价原则..........................................368
二、标的资产评估情况..........................................368
三、评估假设..............................................372
四、资产基础法评估情况.........................................373
五、市场法评估情况...........................................385
六、引用其他评估机构报告的内容.....................................397
七、估值特殊处理、对评估结论有重大影响事项的说明............................398
八、评估基准日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之重要变化事项及其对评估及交易作价的影响....................................................398
九、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标的评估合理性及定价公允性分析...........................398
第七章本次交易主要合同.........................................404
一、《资产购买协议》..........................................404
二、《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437
第八章本次交易的合规性分析.......................................443
一、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443
二、本次交易符合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的情形...................446
三、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四十四条的规定的情形.......446
四、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及其适用意见、《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的规定......................................450
五、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和《持续监管办法》第二十一条
的规定.................................................451
六、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七的规定.............................451
七、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第十八条、《深交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的规定..............................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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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的规定.........................453
九、本次交易符合“并购六条”的相关规定.................................455十、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的要求......................................456十一、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六条的要求.....................................457十二、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
情形..................................................457
十三、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等规定发表的明确意见458
十四、法律顾问对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等规定发表的明确意见.......458
第九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459
一、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分析.............................459
二、本次交易标的行业特点和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465
三、标的公司的财务状况分析.......................................494
四、标的公司的盈利能力及未来趋势分析..................................518
五、标的公司现金流量分析........................................542
六、上市公司对拟购买资产的整合管控安排.................................544
七、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547
第十章财务会计信息...........................................553
一、交易标的财务会计资料........................................553
二、本次交易模拟实施后上市公司备考财务会计资料.............................556
第十一章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562
一、关联交易情况............................................562
二、同业竞争的情况及避免同业竞争的措施.................................567
第十二章风险因素分析..........................................569
一、本次交易相关风险..........................................569
二、交易标的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影响的风险................................572
三、其他风险..............................................5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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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其他重要事项..........................................576
一、标的公司和上市公司资金占用及担保情况................................576
二、本次交易对于上市公司负债结构的影响.................................576
三、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576
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治理机制的影响..................................576
五、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的现金分红政策及相应的安排、董事会对上述情况的说
明...................................................577
六、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主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自查情况..........................581
七、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前股价波动情况的说明................................582
八、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对本次重组的原则性意见583
九、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
次重组复牌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583
十、本次交易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583
第十四章对本次交易的结论性意见.....................................584
一、独立董事意见............................................584
二、独立财务顾问意见..........................................586
三、法律顾问意见............................................588
第十五章中介机构及有关经办人员.....................................590
一、独立财务顾问............................................590
二、法律顾问..............................................590
三、审计机构..............................................590
四、审阅机构..............................................591
五、资产评估机构............................................591
第十六章备查文件............................................592
一、备查文件..............................................592
二、备查地点..............................................592
第十七章声明与承诺...........................................593
一、上市公司全体董事声明........................................593
二、上市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声明....................................597
三、独立财务顾问声明..........................................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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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法律顾问声明............................................600
五、审计机构声明............................................601
六、审阅机构声明............................................602
七、资产评估机构声明..........................................603
八、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声明.......................................604
附件:交易对方穿透核查情况.......................................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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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一、普通术语《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重组预案、预案指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重组报告书、报告书、《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指本报告书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信邦智能、上市公司、指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公司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
指广东信邦自动化设备集团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信邦集团
共青城国邦指共青城国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市公司股东共青城信邦指共青城信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市公司股东南昌信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为珠海横琴信南昌信邦指
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市公司股东日本富士、日本子公司指株式会社富士アセンブリシステム,上市公司子公司信邦智能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取得无锡英迪芯微电
本次交易、本次重组指
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ADK、无锡临英、庄健、晋江科宇、Vincent Isen Wang、扬州临交易对方指芯等40名无锡英迪芯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英迪芯微、标的公司指无锡英迪芯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标的资产指英迪芯微100%股权
ADK 指 Ay Dee Kay LLC,标的公司控股股东indie Semi 指 indie Semiconductor Inc.,标的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无锡临英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为上海临无锡临英、上海临英指英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标的公司股东、员工持股平台
无锡临倚指无锡临倚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无锡临绝指无锡临绝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无锡临瞰指无锡临瞰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无锡临峥指无锡临峥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无锡临嵘指无锡临嵘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无锡志芯指无锡志芯集成电路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标的公司股东共青城临欧指共青城临欧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标的公司股东嘉兴临峥指嘉兴临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标的公司股东嘉兴临谷指嘉兴临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标的公司股东镇江临创半导体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标的公司镇江临创指股东
10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临芯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扬州临芯指标的公司股东
晋江科宇盛达贰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标的公司股晋江科宇指东
泉州海丝科宇盛达六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标的公海丝科宇指司股东
海丝凯丰指泉州海丝凯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标的公司股东前海鹏晨指深圳市前海鹏晨盈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标的公司股东苏州原信指苏州原信恒泽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标的公司股东君海荣芯指江苏疌泉君海荣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标的公司股东东风交银辕憬汽车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武汉)合伙企业(有限合东风交银指伙),标的公司股东重庆长信智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标的公长信智汽指司股东
重庆两江红马智能化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两江红马指标的公司股东
上海联新指上海联新科技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标的公司股东厦门建发新兴产业股权投资贰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标的公建发新兴指司股东
芜湖奇瑞指芜湖奇瑞科技有限公司,标的公司股东芜湖泽锦指芜湖泽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标的公司股东常州芯浩指常州芯浩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标的公司股东建发长盈指厦门建发长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标的公司股东星宇股份指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标的公司股东南通招华指南通招华招证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标的公司股东深圳市鹏远基石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标的鹏远基石指公司股东
九州舜创指杭州九州舜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标的公司股东经纬恒润指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标的公司股东上海骏圭指上海骏圭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标的公司股东福建晋江十月乾元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标的公司股十月乾元指东
求圆正海指无锡求圆正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标的公司股东新昌头雁指新昌头雁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标的公司股东标的公司的股东无锡临英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管理层股东指庄健
标的公司的股东晋江科宇、扬州临芯、前海鹏晨、苏州原信、君
海荣芯、共青城临欧、东风交银、长信智汽、无锡志芯、嘉兴临
峥、两江红马、上海联新、建发新兴、芜湖奇瑞、常州芯浩、陈投资人股东指
启凤、建发长盈、南通招华、海丝科宇、嘉兴临谷、星宇股份、
鹏远基石、林志强、九州舜创、经纬恒润、上海骏圭、十月乾
元、镇江临创、求圆正海、新昌头雁、海丝凯丰、芜湖泽锦、赵
11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敏、倪文军、张洪、晏韵童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全体股东签署的《关于无锡英迪芯微电子科《资产购买协议》指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资产购买协议》上市公司与无锡临英、庄健签署的《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业绩承诺及补偿协指公司与无锡临英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庄健关于议》无锡英迪芯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
从上市公司对价支付视角,管理层股东应获得的首期股份对价或首期股份对价指
投资人股东根据《资产购买协议》应获得的股份对价从上市公司对价支付视角,ADK、Vincent Isen Wang根据《资产购买协议》应获得的现金对价,加上管理层股东根据《资产购买首期总对价指协议》应获得的首期股份对价,加上投资人股东根据《资产购买协议》应获得的股份对价和现金对价之和,为27.95亿元从上市公司对价支付视角,管理层股东根据《资产购买协议》应后期股份对价指获得的后期股份对价《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指立财务顾问报告(修订稿)》《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修订稿)》《无锡英迪芯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2024年度及《审计报告》 指 2025 年 1-8 月审计报告》(致同审字(2025)第 310A034812
号)
《备考审阅报告》、《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及审阅报指
《审阅报告》 告》(安永华明(2025)专字第 70020530_G08 号)《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评估报告》指产所涉及的无锡英迪芯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金证评报字【2025】第0533号)《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法律意
《法律意见书》指见书》《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青岛华晟指青岛华晟君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标的公司历史股东无锡领航指无锡新区领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标的公司历史股东惠通投资 指 Huitung Investments(BVI) Limited,标的公司历史股东Atman II 指 Atman II-Misk Limited,标的公司历史股东硕联创业指硕联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标的公司历史股东无锡国联通宜新兴科技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标的公司历国联通宜指史股东
Melexis、迈来芯 指 Melexis NV,即比利时迈来芯公司TI、德州仪器 指 Texas Instruments Incorporated,即美国德州仪器公司NXP、恩智浦 指 NXP Semiconductors N.V.,即荷兰恩智浦半导体公司Infineon、英飞凌 指 Infineon Technologies AG,即德国英飞凌股份科技公司Elmos、艾尔默斯 指 Elmos Semiconductor SE,即德国艾尔默斯半导体股份公司
12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华泰联合证券指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泰海通证券指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君合律师指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
致同会计师指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安永会计师指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金证评估指金证(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重组管理办法》指《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股票上市规则》指《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重组审核规则》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
《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指《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持续监管办法》指《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
《公司章程》指《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交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登记结算公司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元、万元、亿元指如无特别说明,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定价基准日指信邦智能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日评估基准日指2025年4月30日
报告期指2023年度、2024年度及2025年1-8月报告期各期末指2023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及2025年8月31日报告期末指2025年8月31日
业绩承诺期指2025年度、2026年度及2027年度过渡期指自评估基准日起至标的资产的资产交割日止的期间
二、专业术语
是一种通过一定工艺把一个电路中所需的晶体管、二极管、电
阻、电容和电感等元件及布线互连在一起,制作在一小块或几小芯片、集成电路指
块半导体晶片或介质基片上,然后封装在一个管壳内,成为具有所需电路功能的微型电子器件或部件
俗称马达,是一种依据电磁感应定律实现电能转换或传递的电磁电机指装置
无晶圆厂的集成电路企业经营模式,采用该模式的厂商仅进行芯Fabless 指 片的设计、研发、应用和销售,而将晶圆制造、封装和测试外包给专业的晶圆代工、封装和测试厂商
晶圆 指 Wafer,指经过特定工艺加工,具备特定电路功能的硅半导体集
13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成电路圆片,经切割、封装等工艺后可制作成 IC成品把晶圆上的半导体集成电路,用导线及各种连接方式,加工成含封装指外壳和管脚的可使用的芯片成品,起到安放、固定、密封、保护芯片和增强电热性能的作用
测试指集成电路晶圆测试、成品测试、可靠性试验和失效分析等
BCD(Bipolar-CMOS-DMOS)工艺是一种将双极型晶体管
BCD (Bipolar)、互补金属氧化物半导体(CMOS)和双扩散金属氧制造工艺 指
化物半导体(DMOS)集成在同片晶圆上的半导体制造技术,通常用于模拟电路的制造eFlash是一种直接集成在芯片(如MCU微控制器或 SoC系统级eFlash制造工艺 指 芯片)内部的非易失性存储器,用来存储代码和使用过程中产生的数据
AEC为 Automotive Electronics Council的简称,即汽车电子协AECQ 指 会,AECQ指该协会制定的汽车电子零件的标准,通常包括:
AEC-Q100、AEC-Q101、AEC-Q200等
ASIL 汽车安全完整性登记(Automotive Safety Integrity Level),是由指 ISO26262标准定义的风险分类系统除特别说明外,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14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重大事项提示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本公司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报告书全文,并特别注意下列事项:
一、本次重组方案简要介绍
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收购英迪芯微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其中,募集配套资金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成功实施为前提,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不以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实施为前提,最终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实施。
英迪芯微系国内领先的车规级模拟及数模混合信号1芯片及方案供应商,主要从事车规级数模混合芯片的研发、设计和销售。自2017年成立以来,英迪芯微聚焦汽车芯片的国产替代和技术创新,已成长为国内少有的具备车规级芯片规模化量产能力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在汽车芯片领域累计出货量已经超过3.5亿颗,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5.84亿元,其中汽车芯片收入达到5.51亿元。
经过数年研发,英迪芯微已经储备全面的车规级数字电路 IP(实现控制、算法、协议功能)和模拟电路 IP(实现通信、驱动、信号链、电源等功能)等本土自主知识产权,并创新地将数字 IP和模拟 IP通过单芯片集成为数模混合信号芯片,大幅提高产品性能、品质、性价比和可用性。同时,英迪芯微率先在国产 eFlash+BCD车规级数模混合集成特色工艺平台量产,积累了独有的制造工艺经验。相比纯模拟芯片,数模混合信号芯片要求更加全面的芯片设计技术和制造工艺理解,并需要较强的应用算法积累,构筑了较高的竞争壁垒,报告期内英迪芯微的主营业务毛利率约为40%,盈利水平较强。本次交易完成后,根据公开披露的营收数据测算,上市公司预计在 A股上市的车规级模拟及数模混合芯片供应商中排名第二,预计在 A股上市的车规级数模混合芯片供应商中排名第一。
英迪芯微的数模混合设计能力已经在车身照明控制驱动芯片上充分验证,实现大规模国产替代并逐步拓展全球市场,占据领先市场份额,同时其头尾灯驱动芯片已成
1 数模混合信号芯片是指在芯片产品中既包含数字电路,通常以MCU作为功能载体并采用 eFlash制造工艺,承担
逻辑控制、应用算法、通讯协议等软件功能;又包含模拟电路,通常采用 BCD制造工艺,承担供电管理、驱动执行、信号放大滤波、信号采样和处理等功能。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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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量产上车,填补国产空白,逐步开始实现国产替代。此外,英迪芯微还成功量产车规级的电机控制驱动芯片、全集成触控传感芯片等,目前已获得多个项目定点并已规模出货,新一代超声波传感芯片已经流片成功,并取得意向订单。英迪芯微目前已量产的产品组合可在单台汽车上贡献最高数百元的芯片价值,随着产品线不断丰富,英迪芯微有望成长为平台型、综合型的汽车芯片公司。
英迪芯微的车规级芯片符合高可靠性、高稳定性的严苛要求,已通过 AECQ车规级产品认证、ASIL-B功能安全产品认证、ASIL-D功能安全流程认证等,构建起独到的汽车芯片标准理解能力及汽车芯片研发设计与量产能力。数亿颗芯片、上百款车型的量产记录持续检验并夯实英迪芯微的车规级质量管控体系。
英迪芯微的产品已经在上百款车型实现量产上车,进入国内绝大多数合资及国产汽车品牌厂商供应链,产品批量应用于比亚迪、上汽集团、一汽集团、长安、广汽集团、吉利、东风、长城、奇瑞、鸿蒙智行系列、小米、蔚来、理想、小鹏、零跑等众
多国产汽车品牌车型。同时,英迪芯微系国内少有的具备出海能力的车规级芯片厂商,部分产品已成功应用于德国大众汽车、韩国现代起亚汽车、福特汽车、通用汽车等知
名外资汽车品牌车型。英迪芯微采用境内、境外双循环供应链,可灵活供应境内外汽车客户的差异化需求。
本次交易为汽车产业链内的产业并购,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在产业理解、客户资源、销售渠道、出海平台、技术合作、融资渠道等方面拥有较强的协同效应。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同属汽车产业链,对汽车产业发展规律具备相近的理解。本次交易完成后,双方将实现客户资源的交叉共享,尤其是上市公司长期积累的日系客户资源将有利于标的公司打开日系汽车芯片市场,同时上市公司将利用其全球化的业务平台助推标的公司的出海进程,借助标的公司的车规级电机控制驱动芯片、触控芯片探索在机器人及自动化装备领域的的技术协同,形成产业链的延伸。与此同时,标的公司将依托上市公司的融资平台和品牌效应,加大研发投入和吸引优秀人才,巩固在汽车芯片领域的先发优势,加快国产替代,实现高质量发展。
通过本次交易的实施,英迪芯微将从中外合资企业变更为内资企业,治理结构将得到明显优化,中方股东与本土经营团队将实现深度融合,基于境内、境外双循环供应链,有利于应对日益复杂的全球地缘争端和贸易政策波动,避免极端情况下的政治风险。英迪芯微作为国内稀缺的头部汽车芯片公司,承担汽车芯片国产替代的关键角
16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色,通过本次交易将在治理和经营层面实现完全自主可控,有利于增强国产汽车芯片供应的稳定性,保障国内汽车产业链的安全。同时,英迪芯微将继续秉持“立足中国、智慧全球”的经营战略,保持全球化的品牌形象和客户服务,致力于为全世界打造创新、易用、安全的汽车芯片产品。
本次交易的方案具体如下:
(一)重组方案概况交易形式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 ADK、无锡临英、庄健、晋江科宇、
交易方案简介 Vincent Isen Wang、扬州临芯等 40名交易对方购买英迪芯微 100%股权,并拟向不超过
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交易价格
(不含募集配套英迪芯微100%股权的交易作价为285600万元
资金金额)名称无锡英迪芯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模拟及数模混合信号芯片的研发、设计及销售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所属所属行业
交易标的行业为“6520集成电路设计”
符合板块定位√是□否□不适用
其他(如为拟购
)属于上市公司的同行业或上下游√是□否买资产
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具有协同效应√是□否
构成关联交易√是□否
构成《重组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重大
交易性质√是□否资产重组
构成重组上市□是√否
本次交易有无业绩补偿承诺√有□无
本次交易有无减值补偿承诺√有□无其它需特别说明无的事项
(二)交易标的的评估或估值情况
单位:万元评估或估值评估或估值本次拟交易的
交易标的名称基准日增值率/溢价率方法结果权益比例
英迪芯微100%2025年
430市场法280000432.00%100%股权月日
标的公司100%股权的评估值为28.00亿元,采用市场法进行定价。考虑到本次交易为汽车产业链内的产业并购,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在产业理解、客户资源、销售渠
17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道、出海平台、技术合作、融资渠道等方面拥有较强的协同效应,本次交易完成后双方预计将形成一定的增量价值。因此,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拟按照28.56亿元的总对价进行收购,超过标的公司的评估值0.56亿元,溢价率为2.00%。
(三)本次重组的支付方式
1、本次交易的支付方式
本次交易将采用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标的公司100%股权。
(1)发行股份方式
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前提下,本次交易支付的股份对价拟分两期发行。
其中,上市公司向投资人股东中选择股份对价的股东一次性发行首期股份对价,同时,上市公司向无锡临英、庄健发行其应获得的首期股份对价,无锡临英、庄健应就其获得的首期股份对价承担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补偿义务;在达到约定的后期股份支付条件后,上市公司向无锡临英、庄健发行其应获得的后期股份对价。
(2)支付现金方式
本次交易拟向 ADK、Vincent Isen Wang及投资人股东中选择现金对价的股东一次性支付现金对价。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现金对价的资金来源为募集配套资金。在募集配套资金到位之前,上市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以自有和/或自筹资金先行支付,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如上市公司未能成功实施募集配套资金或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小于募集资金用途的资金需求量,上市公司将通过自有或自筹资金解决资金缺口。
在仅考虑首期股份对价的情形下,上市公司向交易对方支付对价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序交易标的名称及权益比支付方式向该交易对方支交易对方号例现金对价首期股份对价付的首期总对价
1 ADK 标的公司 34.38%股权 96083.44 - 96083.44
2无锡临英标的公司15.45%股权-64187.2764187.27
3庄健标的公司6.56%股权-27237.0427237.04
4 Vincent IsenWang 标的公司 2.45%股权 6842.16 - 6842.16
5晋江科宇标的公司3.15%股权-4687.074687.07
6扬州临芯标的公司2.39%股权-4555.91455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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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交易标的名称及权益比支付方式向该交易对方支交易对方号例现金对价首期股份对价付的首期总对价
7前海鹏晨标的公司2.37%股权-3688.923688.92
8苏州原信标的公司2.33%股权-4556.064556.06
9君海荣芯标的公司2.31%股权-6550.496550.49
10共青城临欧标的公司2.30%股权-4363.894363.89
11东风交银标的公司1.91%股权-3627.603627.60
12长信智汽标的公司1.91%股权5243.84-5243.84
13无锡志芯标的公司1.88%股权-2793.182793.18
14嘉兴临峥标的公司1.72%股权-3195.103195.10
15两江红马标的公司1.70%股权1008.611769.432778.04
16上海联新标的公司1.44%股权-3659.573659.57
17建发新兴标的公司1.44%股权1254.001750.963004.96
18芜湖奇瑞标的公司1.20%股权-2219.842219.84
19常州芯浩标的公司1.15%股权3004.41-3004.41
20陈启凤标的公司1.03%股权-1537.641537.64
21建发长盈标的公司1.00%股权-1461.901461.90
22南通招华标的公司0.98%股权1250.882194.453445.33
23海丝科宇标的公司0.97%股权-1831.521831.52
24嘉兴临谷标的公司0.96%股权-1822.361822.36
25星宇股份标的公司0.96%股权726.501274.512001.01
26鹏远基石标的公司0.88%股权-2818.862818.86
27林志强标的公司0.75%股权-1482.031482.03
28九州舜创标的公司0.62%股权-1235.071235.07
29经纬恒润标的公司0.62%股权492.56864.111356.67
30上海骏圭标的公司0.49%股权-1570.361570.36
31十月乾元标的公司0.49%股权-1572.661572.66
32镇江临创标的公司0.48%股权-911.18911.18
33求圆正海标的公司0.48%股权363.82638.251002.07
34新昌头雁标的公司0.32%股权-820.89820.89
35海丝凯丰标的公司0.25%股权-492.83492.83
36芜湖泽锦标的公司0.24%股权-800.78800.78
37赵敏标的公司0.20%股权-488.87488.87
38倪文军标的公司0.12%股权-246.91246.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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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交易标的名称及权益比支付方式向该交易对方支交易对方号例现金对价首期股份对价付的首期总对价
39张洪标的公司0.10%股权-243.65243.65
40晏韵童标的公司0.02%股权-78.6278.62
合计标的公司100%股权116270.21163229.78279500.00
在考虑首期股份对价和后期股份对价的情形下,上市公司向交易对方支付对价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支付方式向该交易对方支序交易标的名称及权益交易对方首期股份对后期股份付的总对价(含号比例现金对价价对价后期股份对价)
1 ADK 标的公司 34.38%股权 96083.44 - - 96083.44
2无锡临英标的公司15.45%股权-64187.274282.7068469.97
3庄健标的公司6.56%股权-27237.041817.3129054.35
4 VincentIsen Wang 标的公司 2.45%股权 6842.16 - - 6842.16
5晋江科宇标的公司3.15%股权-4687.07-4687.07
6扬州临芯标的公司2.39%股权-4555.91-4555.91
7前海鹏晨标的公司2.37%股权-3688.92-3688.92
8苏州原信标的公司2.33%股权-4556.06-4556.06
9君海荣芯标的公司2.31%股权-6550.49-6550.49
10共青城临欧标的公司2.30%股权-4363.89-4363.89
11东风交银标的公司1.91%股权-3627.60-3627.60
12长信智汽标的公司1.91%股权5243.84--5243.84
13无锡志芯标的公司1.88%股权-2793.18-2793.18
14嘉兴临峥标的公司1.72%股权-3195.10-3195.10
15两江红马标的公司1.70%股权1008.611769.43-2778.04
16上海联新标的公司1.44%股权-3659.57-3659.57
17建发新兴标的公司1.44%股权1254.001750.96-3004.96
18芜湖奇瑞标的公司1.20%股权-2219.84-2219.84
19常州芯浩标的公司1.15%股权3004.41--3004.41
20陈启凤标的公司1.03%股权-1537.64-1537.64
21建发长盈标的公司1.00%股权-1461.90-1461.90
22南通招华标的公司0.98%股权1250.882194.45-3445.33
20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23海丝科宇标的公司0.97%股权-1831.52-1831.52
24嘉兴临谷标的公司0.96%股权-1822.36-1822.36
25星宇股份标的公司0.96%股权726.501274.51-2001.01
26鹏远基石标的公司0.88%股权-2818.86-2818.86
27林志强标的公司0.75%股权-1482.03-1482.03
28九州舜创标的公司0.62%股权-1235.07-1235.07
29经纬恒润标的公司0.62%股权492.56864.11-1356.67
30上海骏圭标的公司0.49%股权-1570.36-1570.36
31十月乾元标的公司0.49%股权-1572.66-1572.66
32镇江临创标的公司0.48%股权-911.18-911.18
33求圆正海标的公司0.48%股权363.82638.25-1002.07
34新昌头雁标的公司0.32%股权-820.89-820.89
35海丝凯丰标的公司0.25%股权-492.83-492.83
36芜湖泽锦标的公司0.24%股权-800.78-800.78
37赵敏标的公司0.20%股权-488.87-488.87
38倪文军标的公司0.12%股权-246.91-246.91
39张洪标的公司0.10%股权-243.65-243.65
40晏韵童标的公司0.02%股权-78.62-78.62
合计标的公司100%股权116270.21163229.786100.00285600.00
针对无锡临英、庄健所获股份的分期支付安排,各期股份的支付条件、交割时点、锁定期安排、业绩承诺安排具体如下:项目首期股份对价及首期股份的相关安排后期股份对价及后期股份的相关安排标的公司在业绩承诺期的平均主营业务收入同
比 2024年的增长率高于三分之二以上的 A股同
行业上市公司的同期增长率,或标的公司于
2027年在 A股同行业上市公司中,汽车芯片相
支付条件无关的营业收入规模达到前三名。
同行业上市公司选择申银万国2021年行业分类
项下 SW电子—SW半导体—SW模拟芯片设计
板块的 A股上市公司自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期届满之日或业绩及减
本次交易无锡临英、庄健所持有标的公司
值补偿义务履行完毕(若有)之日(孰晚)起交割时点股权过户至上市公司名下之日起40个工作40个工作日内(且不超过收到中国证监会同意日内注册文件之日起48个月内)
1、管理层股东在本次交易中以资产认购取1、管理层股东在本次交易中以资产认购取得的
锁定期安排得的上市公司首期股份,如用于认购该等上市公司后期股份,如用于认购该等上市公司上市公司股份的标的公司股权持续拥有权股份的标的公司股权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已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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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首期股份对价及首期股份的相关安排后期股份对价及后期股份的相关安排
益的时间已满12个月,则以该部分股权认12个月,则以该部分股权认购的上市公司后期购的上市公司首期股份自向管理层股东发股份自向管理层股东发行首期股份结束之日起行首期股份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以任12个月内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如用于认购上何形式转让;如用于认购上市公司股份的市公司股份的标的公司股权持续拥有权益的时
标的公司股权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不足12间不足12个月,则该部分股权认购的上市公司个月,则该部分股权认购的上市公司首期后期股份自向管理层股东发行首期股份结束之股份自向管理层股东发行首期股份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
日起36个月内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以下2、自后期股份登记至管理层股东名下当年起,简称“法定限售期”)。若标的公司连续两年实现的主营业务收入均分
2、自首期股份登记至管理层股东名下之日别达到15亿元,则管理层股东取得的后期股份
起满12个月后,管理层股东可解锁其取得将在第二年实现前述主营业务收入所对应的上的首期股份数量的25%。与此同时,在市公司年度报告出具日后全部解锁;在达成后《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约定的业绩承诺期股份解锁条件前,管理层股东取得的后期股期内,管理层股东持有的上市公司首期股份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
份在上年度业绩承诺专项报告公告日后可
额外解锁的股票数量=标的公司上年度实现
的业绩承诺口径净利润金额÷当年解锁参考
价格(取标的公司上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平均收盘价格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中的孰高值)。
3、管理层股东持有的剩余上市公司首期股
份在相应业绩补偿义务及减值补偿义务履行完毕之前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
若上述首期股份解锁安排发生在法定限售期内,则前项约定的管理层股东可解锁的股票数量额度将累计至法定限售期届满之日后一次性解锁。
具体详见本报告书之“重大事项提示”之业绩承诺无
“七、本次重组的业绩承诺和补偿安排”
2、本次交易差异化定价安排
本次交易针对不同类型股东、不同对价支付方式等实行差异化定价。经上市公司与各交易对方友好协商,本次交易的差异化定价方案原则如下:
(1)ADK、Vincent Isen Wang
标的公司在成立之初的创始股东中包括 ADK、Vincent Isen Wang,两名创始股东尽管不参与标的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但对标的公司的早期发展提供一定帮助,加速标的公司的发展进程。经交易双方友好协商,本次交易中 ADK、Vincent Isen Wang基本参考本次交易的整体估值退出,支付方式为现金对价。
(2)投资人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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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公司历史上曾发生多轮融资及股权转让,不同投资人股东投资标的公司的成本、时间和风险等存在差异,因此本次交易综合考虑投资人股东的诉求,经交易各方充分沟通和友好协商,上市公司与各投资人股东就定价原则达成一致。具体如下:
1)投资人股东主要采用以下定价原则确定其预期退出对价,标的公司 B轮融资
之前的早期投资人股东,按照本次交易整体估值的一定折扣与其持股比例的乘积进行定价;标的公司 B轮融资之后(含)的后期投资人股东,按照各自原始投资成本加上投资期间的各自年化利息进行定价;
2)考虑到本次交易预案披露后上市公司股价上涨幅度较大,相比本次交易锁定的
发行价格已有较大浮盈。同时,股份对价的锁定期安排导致现金对价变现快于股份对价。因此,投资人股东根据不同对价支付方式,预期退出对价调整如下:
*若投资人股东选择股份对价,则上市公司与投资人股东均一致认可,按照在本次交易发行价格基础上上浮50%后能够覆盖投资人股东的预期退出对价的原则,据此将预期退出对价调整为实际股份对价。具体而言,以本次交易发行价格上浮50%后的价格(取整)作为模拟股价,确认预期股份对价所对应的发行股份数量,并按照该发行股份数量和本次交易发行价格确定实际股份对价,即实际股份对价=预期退出对价×本次发行价格/模拟股价。
*若投资人股东选择现金对价,则上市公司与投资人股东均一致认可,按照预期退出对价的90%确定实际现金对价,即实际现金对价=预期退出对价×90%。此外,部分投资人股东按照单独确定的全现金方案退出。
*投资人股东可基于其预期退出对价选择不同的股份对价比例或现金对价比例,最终的实际交易对价为实际股份对价和实际现金对价之和。
(3)管理层股东
管理层股东的首期股份对价参考本次交易的整体估值,首期总对价减去 ADK、Vincent Isen Wang的对价和全体投资人股东的对价后的剩余部分,并由无锡临英和庄健根据在标的公司中持股比例的相对比例进行分配。支付方式为股份对价。
本次交易向全体交易对方支付的总对价略高于评估价值,且超过首期总对价的溢价部分作为后期股份对价全部分期支付予管理层股东,由无锡临英和庄健根据在标的公司中持股比例的相对比例进行分配。后期股份对价的支付周期较长,设定了较为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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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的支付条件和解锁条件,有利于引导标的公司管理层巩固标的公司自身行业地位,建立长期增长目标,将短期业绩表现和长期战略发展有机融合,借助上市公司的平台优势积极发挥协同效应,力争做大做强,从长期来看有利于维护上市公司的利益。
标的公司员工在标的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庄健先生带领下,全面主导标的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并对经营结果负责。标的公司的员工持股平台无锡临英包含研发、销售、采购、质量、运营及后台行政等职能员工。管理层股东承担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和减值承诺,在本次交易中所获得的上市公司股票平均锁定期较长。
(四)发行情况人民币普通股
股票种类每股面值1.00元
A股
上市公司第三20.30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届董事会第二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十五次会议决易均价的80%(经定价基准日议公告日后分红除息调整)
发行数量83413687股,占发行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3.07%是否设置发行价格调整□是√否方案
1、投资人股东
(1)投资人股东在本次交易中以资产认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如用于认购该等上市公司股份的标的公司股权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已满
12个月,则以该部分股权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
个月内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如用于认购上市公司股份的标的公司股
权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不足12个月,则该部分股权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但如投资人
股东为已备案的私募投资基金,且上市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时,投资人股东对用于认购上市公司股份的标的公司股权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已满48个月的,则投资人股东以该部分股权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
(2)本次交易后,投资人股东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若
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锁定期安排售期的约定。
(3)若投资人股东上述股份限售期承诺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政策不相符,投资人股东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4)锁定期届满后,在满足投资人股东签署的本次重组相关协议约
定的解锁条件(如有)情况下,投资人股东在本次交易中以资产认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转让和交易依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和规则办理。
2、管理层股东
(1)管理层股东在本次交易中以资产认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如用于认购该等上市公司股份的标的公司股权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已满
12个月,则以该部分股权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自首期发行结束之日
起12个月内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如用于认购上市公司股份的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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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权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不足12个月,则该部分股权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自首期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
(2)在满足上一条约定的前提下,管理层股东通过本次交易所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应按照上市公司与无锡临英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庄健就本次交易签署的《资产购买协议》《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的约定解除锁定。《资产购买协议》《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关于锁定期的约定如下:
*针对首期股份:
“1、管理层股东在本次交易中以资产认购取得的上市公司首期股份,如用于认购该等上市公司股份的标的公司股权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已满12个月,则以该部分股权认购的上市公司首期股份自向管理层股东发行首期股份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如用于认购上市公司股份的标的公司股权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不足12个月,则该部分股权认购的上市公司首期股份自向管理层股东发行首期股份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以下简称“法定限售期”)。
2、自首期股份登记至管理层股东名下之日起满12个月后,管理层股东可解锁其取得的首期股份数量的25%。与此同时,在《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约定的业绩承诺期内,管理层股东持有的上市公司首期股份在上年度业绩承诺专项报告公告日后可额外解锁的股票数量=标的公司上年度实现的业绩承诺口径净利润金额÷当年解锁参考价格(取标的公司上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平均收盘价格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中的孰高值)。
3、管理层股东持有的剩余上市公司首期股份在相应业绩补偿义务及
减值补偿义务履行完毕之前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
若上述首期股份解锁安排发生在法定限售期内,则前项约定的管理层股东可解锁的股票数量额度将累计至法定限售期届满之日后一次性解锁。”*针对后期股份:
“1、管理层股东在本次交易中以资产认购取得的上市公司后期股份,如用于认购该等上市公司股份的标的公司股权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已满12个月,则以该部分股权认购的上市公司后期股份自向管理层股东发行首期股份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如用于认购上市公司股份的标的公司股权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不足12个月,则该部分股权认购的上市公司后期股份自向管理层股东发行首期股份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
2、自后期股份登记至管理层股东名下当年起,若标的公司连续两年
实现的主营业务收入均分别达到15亿元,则管理层股东取得的后期股份将在第二年实现前述主营业务收入所对应的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出
具日后全部解锁;在达成后期股份解锁条件前,管理层股东取得的后期股份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本次交易后,管理层股东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若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的约定。
若管理层股东上述股份限售期承诺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政策不相符,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锁定期届满后,在满足管理层股东签署的本次重组相关协议约定的解锁条件(如有)情况下,管理层股东在本次交易中以资产认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转让和交易依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以及深圳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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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和规则办理。
注:上市公司已于2025年5月29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102666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元(含税)。上市公司根据实际除权、除息情况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进行调整。
二、募集配套资金情况
(一)募集配套资金安排
不超过本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100%且拟发行的股份
募集配套资金金额数量不超过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总股本的30%,最终发行数量以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的发行数量为上限。
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使用金额占全部募集项目名称(万元)配套资金金额的比例
支付现金对价116270.2188.57%募集配套资金用途
支付中介机构费用及其15000.0011.43%他并购整合费用
合计131270.21100.00%
(二)募集配套资金股票发行情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A股 每股面值 1.00元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交
易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证监会予以注册后,由上市公司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
的发行期首日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依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发行数量为按照最终确定的募集资金总额除以股份发行
价格确定,如果计算不为整数,则向下取整精确至股。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总数不超过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总股本的30%,最终发行数发行数量量以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的发行数量为上限。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上市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或进行其他任何权益分派或分配等除权、除息行为,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是否设置发
行价格调整□是√否方案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认购方所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该等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6个月内不得转让。
锁定期安排
上述锁定期内,募集配套资金认购方由于上市公司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上市公司股份,同时遵照上述锁定期进行锁定。如上述锁定期的安排与中国证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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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等监管部门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符的,双方将根据监管部门的最新监管意见对锁定期安排予以调整。
三、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影响
(一)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主要从事与工业机器人、协作机器人相关的智能化、自动化生产线及成套装备等的设计、研发、制造、集成和销售,下游应用覆盖汽车、航天航空、环保等领域。标的公司主要从事车规级数模混合芯片的研发、设计及销售,主要产品包括汽车照明控制驱动芯片、汽车电机控制驱动芯片、汽车传感芯片、血糖仪芯片等,下游应用领域主要为汽车及医疗健康。
本次交易是上市公司围绕汽车产业链,经过全面考察和深度思考,选择了规模大、增速快且国产化率较低的汽车芯片赛道作为投资并购方向,系上市公司在熟悉的汽车领域寻求新质生产力、实现产业升级的重要举措。同时,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在机器人产业链上形成技术协同,有望形成产业链的延伸。上市公司可利用自身成熟的并购整合经验,发挥双方产业协同优势。上市公司在原有工业机器人系统集成装备或解决方案业务发展的同时切入汽车芯片领域,有助于直接改善上市公司资产质量、增强持续经营能力及抗风险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将在产业理解、客户资源、销售渠道、出海平台、技术合作、融资渠道等方面形成积极协同及互补关系,有利于上市公司在汽车领域持续拓展,提高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二)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根据本次重组标的资产的交易作价及上市公司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本次重组前后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本次交易后本次交易前
股东名称(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持股数比例持股数比例
信邦集团3560443032.29%3560443018.38%
共青城国邦2278644920.66%2278644911.76%
南昌信邦106562569.66%10656256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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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交易后本次交易前
股东名称(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持股数比例持股数比例
共青城信邦49625564.50%49625562.56%
小计7400969167.12%7400969138.21%
无锡临英--3372904717.41%
庄健--143124877.39%
小计--4804153424.80%
晋江科宇--23089001.19%
扬州临芯--22442921.16%
前海鹏晨--18172010.94%
苏州原信--22443631.16%
君海荣芯--32268411.67%
共青城临欧--21496981.11%
东风交银--17869950.92%
无锡志芯--13759530.71%
嘉兴临峥--15739390.81%
两江红马--8716400.45%
上海联新--18027460.93%
建发新兴--8625410.45%
芜湖奇瑞--10935160.56%
陈启凤--7574600.39%
建发长盈--7201460.37%
南通招华--10810090.56%
海丝科宇--9022290.47%
嘉兴临谷--8977160.46%
星宇股份--6278390.32%
鹏远基石--13886020.72%
林志强--7300650.38%
九州舜创--6084070.31%
经纬恒润--4256700.22%
上海骏圭--7735760.40%
十月乾元--7747070.40%
镇江临创--4488580.23%
28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本次交易后本次交易前
股东名称(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持股数比例持股数比例
求圆正海--3144110.16%
新昌头雁--4043810.21%
海丝凯丰--2427730.13%
芜湖泽锦--3944730.20%
赵敏--2408210.12%
倪文军--1216300.06%
张洪--1200260.06%
晏韵童--387290.02%
上市公司原其3625690932.88%3625690918.72%他股东
合计110266600100.00%193680287100.00%
注:上表无锡临英及庄健所获得股份数量假设包含本次交易分期支付的首期股份和后期股份。
若仅考虑无锡临英及庄健的首期股份数量,则无锡临英及庄健在本次交易后(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为23.62%。
(三)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根据安永会计师为本次交易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5年8月31日/2025年1-2024年12月31日/2024
8月年度
项目交易后交易后交易前交易前(备考)(备考)
资产总计146156.87441990.68149237.41450997.97
负债总计25240.94152109.5826932.38161120.98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121253.83290218.99121244.74288816.71
营业收入25099.1363630.2266555.42124970.12
利润总额-925.18-4707.74700.26-9429.1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404.71-3155.03495.07-8649.42剔除标的公司股份支付影响后归属于
404.711800.31495.07-1267.13
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剔除标的公司股份支付、评估增值影
404.713051.31495.074551.88
响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毛利率(%)21.0130.2715.0621.38
资产负债率(合并)(%)17.2734.4118.0535.7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4-0.170.04-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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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31日/2025年1-2024年12月31日/2024
8月年度
项目交易后交易后交易前交易前(备考)(备考)剔除标的公司股份支付影响后基本每
/0.040.090.04-0.07股收益(元股)
剔除标的公司股份支付、评估增值影
0.040.160.040.24
响后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资产规模、净资产规模、营业收入和毛利率等指标将大幅上升,上市公司利润总额、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指标将有所下降,基本每股收益指标有所摊薄,主要系标的公司2024年度、2025年1-8月计提的股份支付费用较高所致,以及在模拟合并标的公司过程中识别的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增值摊销、存货增值结转成本所致。剔除股份支付以及评估增值的影响后,2024年度、2025年
1-8月上市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基本每股收益相比交易前将上升。短期
来看对上市公司盈利构成一定影响,但长期而言,随着标的公司的业绩释放、盈利能力不断提升,以及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在产业理解、客户资源、销售渠道、出海平台、技术合作、融资渠道等方面协同效应的充分发挥,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在汽车产业链的竞争力将持续提升,从而增强持续经营能力。
四、本次重组尚未履行的决策程序及报批程序
(一)本次交易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及批准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交易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及批准包括:
1、本次交易重组预案及相关议案已经上市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2、本次交易已取得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的原则性意见;
3、本次交易重组报告书及相关议案已经上市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4、本次交易更新财务数据后的相关议案已经获得上市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
5、本次交易的正式方案已经各交易对方履行完毕内部审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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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决策程序及批准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标的公司整体由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
2、本次交易尚需上市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3、本次交易尚需取得深交所审核同意并经证监会最终予以注册;
4、相关法律法规所要求的其他可能涉及的必要批准、核准、备案或许可。
本次交易方案在取得有关主管部门的备案、批准、审核通过或同意注册前,不得实施。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备案、批准、审核通过或同意注册,以及最终取得备案、批准、审核通过或同意注册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对本次重组的原则性意见,以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次重组报告书披露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
(一)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对本次交易的原则性意见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出具《关于本次交易的原则性同意意见》:“本次交易有利于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的综合竞争力,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增强持续经营能力,增强抗风险能力,符合上市公司的长远发展和上市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承诺人原则性同意本次交易。”
(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次重组报告书披露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
1、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的股份减持计划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承诺:“一、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承诺人不存在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自本次交易预案披露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的期间内如有减持计划,届时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
二、如本承诺人后续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需要或市场变化拟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本承诺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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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上市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份减持计划上市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一、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承诺人不存在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自本次交易预案披露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的
期间内如有减持计划,届时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
二、如本承诺人后续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需要或市场变化拟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本承诺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六、本次重组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
(一)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相关法定程序对于本次交易涉及的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已经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规则要求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将继续按照相关法规的要求,及时、准确地披露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使投资者及时、公平地知悉本次交易相关信息。
(二)严格履行相关程序
在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法定程序进行表决、披露。在董事会会议召开前,本次交易事项由独立董事召开了专门会议审议并经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三)网络投票安排
上市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为给参加股东会的股东提供便利,除现场投票外,上市公司就本次重组方案的表决将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直接通过网络进行投票表决。
(四)分别披露股东投票结果
上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单独统计并披露除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中小股东的投票情况。
(五)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相关填补措施
1、本次交易对当期每股收益的影响
根据安永会计师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完成前后,在不考虑募集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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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的情况下,上市公司每股收益如下:
2025年1-8月2024年
项目交易后交易后交易前交易前(备考数)(备考数)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404.71-3155.03495.07-8649.42剔除标的公司股份支付影响后归属于
404.711800.31495.07-1267.13
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万元)
剔除标的公司股份支付、评估增值影响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万404.713051.31495.074551.88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4-0.170.04-0.45剔除标的公司股份支付影响后的基本
0.040.090.04-0.07
每股收益(元/股)
剔除标的公司股份支付、评估增值影
0.040.160.040.24
响后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如果本次交易得以实施,上市公司总资产规模、收入规模等将增加,但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基本每股收益有所下降,主要系标的公司2024年度、2025年1-8月计提的股份支付费用以及标的公司评估增值导致成本和摊销金额较高所致。因此,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后,若上市公司发展战略目标未达预期,亦或是标的公司经营效益不及预期,则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的即期回报指标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2、防范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拟采取的措施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提高对公司股东的回报能力,公司已制定了相关措施,具体如下:
(1)加快标的公司的整合,增强综合竞争优势和持续盈利能力
标的公司主要从事车规级数模混合芯片的研发、设计和销售。标的公司是国内较早面向汽车电子领域的芯片设计公司之一,自设立以来,标的公司立足于汽车电子市场,追踪并理解国内整车厂及汽车系统集成商产品开发理念及客户需求,深度参与各大车企的产品功能设计及系统适配调试,积累了对汽车芯片的深度洞察,拥有极为精准的汽车芯片定义能力,推出引领行业趋势的车规级产品,快速成为国内少数具备车规级芯片规模化量产能力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加快对标的公司的整合,帮助标的公司尽快实现预期效益,持续提升标的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优势,进而推动上市公司业绩的稳步增长。
(2)严格执行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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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交易中,公司与交易对方无锡临英、庄健约定了业绩承诺及对应的补偿安排。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及对应的补偿安排,有助于降低对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的摊薄影响,公司将严格执行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3)完善利润分配政策,优化投资回报机制
上市公司在《公司章程》中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原则、分配形式、分配条件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有关要求,并在充分听取独立董事、广大中小股东意
见的基础上,结合公司经营情况与发展规划,持续完善利润分配政策,优化投资回报机制,更好地维护上市公司股东及投资者合法权益。
(4)进一步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提升经营业绩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持续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健全激励与约束机制,提高上市公司日常运营效率。上市公司将持续增强价值创造、风险管控能力,健全和完善稳健经营、稳步发展的企业运行体系,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控风险,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3、相关主体已出具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相关事宜的承诺
为保障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和上市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出具《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函》,具体详见本报告书“第一章本次交易概况”之“七、交易各方重要承诺”之“(一)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
七、本次重组的业绩承诺和补偿安排
(一)业绩承诺补偿安排
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期为2025年度、2026年度及2027年度。本次交易业绩承诺包括净利润业绩考核安排以及收入业绩考核安排,业绩对赌方承诺,业绩承诺期内标的公司实际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净利润目标增长率,实际收入增长率不低于收入目标增长率。
34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业绩承诺期间任一年度的净利润金额、营业收入金额,应当分别以上市公司聘请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审计认定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金额(按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口径确定,并剔除股份支付影响)、主营业务收入金额(不包括其他业务收入金额)为准。
业绩承诺的具体安排如下:
业绩补偿金额=净利润业绩补偿金额+收入业绩补偿金额:
1、在实际净利润增长率小于净利润目标增长率(即180%),且实际年平均净利润未达到基础年平均净利润(即标的公司按照净利润目标增长率应当实现的年平均归母净利润金额乘以90%)的情况下,业绩承诺方需向上市公司支付的净利润业绩补偿金额=[(1+净利润目标增长率)-(1+实际净利润增长率)]/(1+净利润目标增长
率)×90%×业绩补偿义务方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的首期交易对价×70%。
若实际净利润增长率大于净利润目标增长率(含本数),或虽然实际净利润增长率小于净利润目标增长率,但实际年平均净利润达到基础年平均净利润(含本数),则业绩补偿义务方无需履行净利润业绩补偿义务。
2、在实际收入增长率小于收入目标增长率的情况下,业绩承诺方需另行向上市公
司支付的收入业绩补偿金额=[(1+收入目标增长率)-(1+实际收入增长率)]/(1+收入
目标增长率)×业绩补偿义务方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的首期交易对价×30%;
若实际收入增长率大于收入目标增长率(含本数),则业绩承诺方无需另行向上市公司支付收入业绩补偿。
实际净利润增长率=(标的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实际实现的年平均净利润金额÷标的公司2024年净利润金额2)-1净利润目标增长率=(标的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内的目标年平均净利润金额÷标的公司2024年净利润金额)-1,为180%实际收入增长率=(标的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实际实现的年平均营业收入金额÷标的公司2024年营业收入金额)-1
2标的公司2024年净利润金额的口径为标的公司2024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母净利润(剔除股份支付影响后)金额,为35760730.44元。
35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收入目标增长率=标的公司收入目标增长率(即标的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内的年平均营业收入金额除以标的公司2024年营业收入金额之商-1,为45.5%)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收入增长率(即同行业上市公司同期年平均营业收入同比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的中位数,同行业上市公司选择申银万国 2021年行业分类项下 SW电子—SW半导体—SW模拟芯片设计板块的 A股上市公司),取孰高值。
(二)减值补偿安排
1、减值测试期为2025年度、2026年度及2027年度。
2、上市公司应在减值测试期满后4个月内聘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
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重组所涉全部标的资产(即标的公司100%股权)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减值测试报告。
3、经减值测试,如本次重组所涉标的公司100%股权在减值测试期内发生减值(以下简称“减值测试期末减值额”),且业绩补偿义务方在本次重组中获得的首期交易对价占本次重组现金交易对价与首期股份交易对价之和的比例与减值测试期末减值额
之乘积大于业绩补偿义务方的业绩补偿金额,则就该等差额部分,业绩承诺方应继续向上市公司支付其应补偿的减值金额(以下简称“减值补偿金额”);业绩承诺方应当优
先以其在本次重组中所获得的上市公司首期股份向上市公司进行补偿,不足部分应以现金作为补充补偿方式。
减值测试期末减值额=本次交易中标的公司评估值减去业绩承诺期末标的公司的评估值,并扣除业绩承诺期内标的公司股东增资、减资、接受赠与以及利润分配的影响。
减值补偿金额=减值测试期末减值额×业绩承诺方在本次重组中获得的首期交易对
价/本次重组现金交易对价与首期股份交易对价之和–业绩承诺方已支付的业绩补偿金额
应补偿股份数量=减值补偿金额÷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
(三)其他业绩补偿安排
1、业绩补偿义务方为无锡临英、庄健。
2、业绩补偿义务方向上市公司支付的业绩补偿金额及/或减值补偿金额合计不得
超过业绩补偿义务方就本次交易获得的全部首期交易对价之税后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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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独立财务顾问的证券业务资格
上市公司聘请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本次
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依法设立,具备财务顾问业务资格及保荐承销资格。
九、其他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事项
本报告书的全文及中介机构出具的相关意见已在深交所网站披露,投资者应据此作出投资决策。
本报告书披露后,上市公司将继续按照相关法规的要求,及时、准确地披露公司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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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风险提示
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本次重组时,还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本次交易相关风险
(一)审批风险本次交易已由上市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尚需满足多项条件方可完成,具体详见“重大事项提示”之“四、本次重组尚未履行的决策程序及报批程序”。本次交易能否取得相关批准或核准,以及取得相关批准或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因此,本次交易能否最终成功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如果本次重组无法获得上述批准、核准或同意的文件或不能及时取得上述文件,则本次重组可能由于无法进行而取消,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二)本次交易可能被暂停、中止或者取消的风险
由于本次交易方案须满足多项前提条件,因此在实施过程中将受到多方因素的影响。可能导致本次交易被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上市公司制定了严格的内幕信息管理制度,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在协商确定本
次重组的过程中,尽可能缩小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范围,减少内幕信息的传播,但是仍不排除有关机构和个人利用本次重组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行为的可能性。公司仍存在因可能涉嫌内幕交易造成股价异常波动或异常交易而暂停、中止或取消本次重组的风险。
2、本次交易方案需要获得中国证监会等相关机构的注册,在交易推进过程中,市
场情况可能会发生变化或出现不可预知的重大事件,则本次交易可能无法按期进行;
如无法按期进行或需重新进行,则面临发行价格重新定价的风险。
3、在本次交易过程中,交易各方可能需要根据监管机构的要求不断完善交易方案,
如交易各方无法就完善交易方案的措施达成一致,则本次交易存在终止的风险。根据上市公司与 ADK签署的《资产购买协议》,协议签署日后 18个月期满之日,交易生效条件(包括本次交易通过深交所审核及中国证监会注册)仍未全部满足的,ADK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及其项下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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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在本次交易推进过程的同时,交易各方均在不断发展过程中。若未来本次交易
相关各方因自身条件发生变化等原因,导致任何一方或多方不再符合本次交易所需满足的条件,或导致本次交易不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则本次交易存在无法继续推进的风险。
5、其他可能导致本次交易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情况。
若本次重组因上述某种原因或其他原因被暂停、中止或取消,提请投资者注意。
上市公司将在本次交易过程中,及时公告相关工作进展,以便投资者了解本次交易进程,并作出相应判断。
(三)收购整合风险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市公司将增加车规级数模混合信号芯片设计、研发业务;在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的情况下,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权比例由67.12%下降至38.21%,无锡临英、庄健合计持股比例为
24.80%,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将发生调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上市公司将推动与标的公司在企业文化、财务管理、内部控制、人力资源管理、
客户资源、业务协同、融资渠道等方面实现优质资源整合,提高上市公司的资产质量、持续发展能力和盈利能力,为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带来良好的回报。如上述整合未能顺利进行,可能会对上市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从而对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造成影响。
(四)标的公司评估增值较高的风险
根据金证评估出具的《评估报告》(金证评报字【2025】第0533号),截至评估基准日2025年4月30日,经市场法评估标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280000万元,经资产基础法评估标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79166.77万元。基于上述评估结果,经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友好协商,确定标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的交易对价为285600万元。
虽然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严格参照相关评估准则或指引进行评估,但仍可能出现因未来实际情况与评估假设不一致,特别是政策法规、经济形势、市场环境等出现重大不利变化,从而影响本次评估的相关假设及限定条件,导致标的资产的评估值与实际情况不符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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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商誉减值的风险
由于本次交易系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确认较大金额的商誉。根据《备考审阅报告》,截至2025年8月末,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商誉为214865.28万元,占总资产、净资产的比例为
48.61%、74.12%。本次交易形成的商誉不作摊销处理,但需在未来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
如本次拟收购标的资产未来经营状况恶化,则存在商誉减值的风险,从而对上市公司当期损益造成不利影响。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与标的公司进行资源整合,力争通过发挥协同效应,保持并提高标的公司的竞争力,以便尽可能地降低商誉减值风险。
(六)募集配套资金不达预期的风险
作为交易方案的一部分,上市公司拟募集配套资金。若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对发行对象、发行数量等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上市公司将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上述募集配套资金事项能否取得证监会的批准尚存在不确定性。此外,若股价波动或市场环境变化,可能存在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金额不足乃至募集配套资金失败的风险,如募集配套资金不达预期,则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现金对价将由自筹或自有资金支付,或如募集配套资金的进度晚于现金支付的时间要求,则上市公司将先通过自筹或自有资金支付并通过募集配套资金置换,可能存在增加上市公司财务费用、经营压力的风险。
(七)无形资产评估相关风险
根据安永会计师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截至2025年8月31日,本次交易模拟实施后上市公司备考合并报表无形资产账面原值为28075.48万元。其中在模拟合并标的公司的过程中识别的专利及专有技术等无形资产共计22002.38万元,若该部分无形资产摊销年限为10年,则每年摊销金额对上市公司净利润的税后影响约1870.20万元。同时,尽管汽车芯片的生命周期较长,但若未来相关专利及专有技术应用的市场环境、技术路线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则存在无形资产减值风险,对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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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本次交易可能摊薄上市公司即期回报的风险
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的总股本规模将增加。根据《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2024年度的基本每股收益将从0.04元/股下降至-0.45元/股,基本每股收益有所摊薄主要系2024年度标的公司确认股份支付费用7382.29万元导致标的公司亏损以及
在模拟合并标的公司过程中识别的专利及专有技术等无形资产增值摊销、存货增值结
转成本所致,剔除标的公司股份支付以及评估增值影响后2024年备考每股收益为0.24元/股。本次交易是上市公司在车规级数模混合信号芯片设计领域上的拓展,有助于上市公司在产品品类、客户资源、技术积累、供应链等方面与标的公司形成积极的互补关系,借助各自已有的研发成果和行业地位,实现业务与技术上的有效整合。同时标的公司管理团队也对标的公司的未来业绩做出了业绩承诺。
若标的资产的未来经营效益不及预期,则上市公司的每股收益等即期回报指标将面临被进一步摊薄的风险。
二、交易标的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影响的风险
(一)标的公司考虑股份支付费用后存在亏损的风险
标的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专注于汽车芯片的研发、设计、销售。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不断推出新产品,市场认可程度逐步提升,销售规模持续扩大。但由于标的公司所处半导体行业具有技术密集、研发投入大等特征,尽管标的公司最近两年不考虑股份支付费用的归母净利润为正数,但由于对员工实施了股权激励,股份支付金额较大,标的公司存在亏损的情形。根据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资产购买协议》,标的公司全体股东同意标的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庄健股权激励加速行权安排,预计将导致标的公司2025年股份支付费用增加约2亿元,2025年标的公司预计亏损。其他员工股权激励导致的股份支付费用将分期摊销至2029年度,对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合并报表净利润持续产生影响,提示投资人关注相关风险。
(二)行业竞争加剧风险
标的公司的主要竞争对手包括 Melexis、Elmos、TI、英飞凌、恩智浦等海外成熟厂商,同时国内部分芯片设计公司陆续进入到标的公司所处赛道,若标的公司在产品研发、技术研发、产品销售模式等方面不能够持续创新或改造,不能有效扩大经营规模和提升品牌影响力,标的公司将无法继续保持竞争优势,标的公司将在市场竞争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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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的环境中面临业绩下滑的风险。
(三)产品价格下降风险
报告期内,受下游整车厂及 Tier 1客户竞争加剧并向上传导,标的公司产品价格呈下降趋势。如果下游客户的竞争环境进一步恶化,标的公司无法维持并加强技术创新能力以巩固目前的核心竞争优势,或市场进入者增长过快导致竞争加剧,标的公司产品价格存在进一步下降风险,对标的公司的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四)存货跌价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6605.69万元、17725.14万元和
17824.79万元,占各期末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1.88%、26.35%和28.38%,报告期内
随着标的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存货账面价值亦有较快的增长。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金额分别为912.13万元、1767.48万元和1381.66万元,占存货余额的比例分别为12.13%、9.07%和7.19%。如果标的公司无法准确根据市场及客户需求进行合理备货,将增加因市场环境变化或产品无法满足客户需求等情况出现的存货跌价的风险,进而对标的公司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五)毛利率下滑的风险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39.96%、40.23%和40.06%,总体较为稳定。标的公司产品毛利率波动受市场竞争变化、客户及产品结构变化、原材料价格波动等因素影响。如果不能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应对上述因素变化,标的公司存在毛利率下滑风险。
(六)净利润下滑的风险
2023年、2024年,标的公司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
为5409.85万元、4056.81万元,呈下降趋势,主要系标的公司为加快新产品的客户导入、保持技术迭代及研发创新竞争力,增加了产品定义、客户支持、销售渠道建设、人员薪酬、研发等投入。未来随着标的公司业务规模扩大,产品线增加,如果各项费用增加较快,可能存在净利润下滑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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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本次交易概况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
1、政策鼓励上市公司通过并购重组提升企业价值,实现高质量发展近期,国务院、证监会连续出台多项政策文件鼓励上市公司并购重组。2024年4月12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鼓励上市公司聚焦主业,综合运用并购重组、股权激励等方式提高发展质量,推动上市公司提升投资价值。2024年9月24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深化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市场改革的意见》,提出了促进并购重组的六条措施,包括支持科创板、创业板上市公司并购产业链上下游资产,增强“硬科技”、“三创四新”属性、鼓励引导头部上市公司加强产业整合、提升监管包容度、提高支付灵活性和审核效率等,将进一步强化并购重组资源配置功能,助力产业整合和提质增效。
本次交易是上市公司响应监管政策,通过并购汽车产业链优质资产进行产业整合,以提升上市公司投资价值、实现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
2、汽车芯片的自主可控对我国汽车产业链安全具有重要战略意义,标的公司所
处的汽车芯片市场国产替代需求广阔
汽车行业是制造业的明珠,汽车工业发展更是一个国家综合国力提升的缩影。经过几十年的发展,我国汽车行业已从“蹒跚学步”到“昂首向前”,综合实力稳居世界前列,带动汽车零部件行业的持续发展壮大。汽车芯片是汽车“新四化”的基础性元器件,由于汽车存在高低温、强震动、强磁场等复杂应用环境,汽车应用对于安全性、可靠性、稳定性要求较高,占据先发优势的国际大厂构筑了极高的进入壁垒,且由于汽车车型较为分散,单一车型的销量相比消费类产品相对较小,因此单一芯片的出货量通常较小、起量周期长、国产替代的速度较慢,该领域长期以来被国际半导体大厂垄断,国产厂商的市场占有率较低。
根据电动汽车百人会、车百智库发布的《推动汽车芯片产业化发展的建议》调研
报告(2025年6月9日),2024年自主品牌汽车的芯片国产化率为15%左右,报告指出,伴随汽车智能化、电动化的加速演进,中国汽车芯片产业正站在关键拐点。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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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芯微披露的 H股招股章程,2024年汽车行业模拟芯片的国产化率仅为 5%左右,预计到2029年中国汽车模拟芯片的国产化率将提升至20%。
目前汽车行业正在经历由电气化、智能化、网联化驱动的深刻变革,汽车芯片是实现车辆功能、提升性能、保障安全、优化用户体验的核心,在新四化变革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在全球贸易政策存在不确定性,各国之间技术竞争加剧并出现技术封锁的背景下,汽车芯片行业的发展对我国汽车供应链自主可控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汽车芯片国产替代需求广阔。
3、在单车芯片使用量不断上升和新能源车市场规模不断扩大的双重因素驱动下,
标的公司所处的汽车芯片市场规模持续增长
根据 Omdia数据,全球的汽车半导体市场从 2019年的 420亿美元增长到 2024年的770亿美元,年均复合增长率约为12.89%;预计将在2028年达到1170亿美元,
2024年到2028年的年均复合增长率约为11.03%。根据台积电预测,2030年汽车半导
体市场规模将达到 1500亿美元,根据 Omdia的预测数据,预计到 2035年,在电气化、自主系统和互联技术进步的推动下,全球汽车半导体市场将超过2000亿美元。在单车芯片使用量不断上升和新能源车市场规模不断扩大的双重因素驱动下,标的公司所处的汽车芯片市场规模持续增长。
4、上市公司拥有成熟的并购重组整合经验
上市公司拥有成熟的并购重组整合经验,2012年上市公司通过收购子公司日本富士奠定了全球化布局的战略基础。上市公司结合日本富士的技术优势和品牌优势,不断扩展当地及国际市场,有效地发挥产业协同效应。自收购以来,上市公司对日本富士进行了资源支持,日本富士目前已成为公司业务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占上市公司整体营收比例较高,达到了良好的整合效果。
(二)本次交易的目的
本次交易是上市公司围绕汽车产业链,经过全面考察和深度思考,选择了规模大、增速快且国产化率较低的汽车芯片赛道作为投资并购方向,系上市公司在熟悉的汽车领域寻求新质生产力、实现产业升级的重要举措,同时,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在机器人产业链上形成技术协同,有望形成产业链的延伸。上市公司可利用自身成熟的并购整合经验,发挥双方产业协同优势。上市公司在原有工业机器人系统集成装备或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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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业务发展的同时,切入汽车芯片领域,有助于直接改善上市公司资产质量、增强持续经营能力及抗风险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1、标的公司是国内领先的车规级数模混合芯片设计公司,本次交易是上市公司
完善汽车产业链内产业布局的重要战略举措
标的公司是国内领先的车规级数模混合芯片设计公司,产品已在全球多个车型上实现量产,标的公司车规级芯片已全面进入国内绝大多数合资及国产汽车品牌厂商供应链,以及全球主要知名外资汽车品牌厂商供应链,包括2024年全球前十大汽车品牌、
2024年全球前四大新能源汽车品牌等。上市公司和标的公司均为汽车产业链公司,双
方均为汽车产业提供核心自动化、智能化产品。上市公司主要为汽车制造行业提供工业自动化设备和产线,标的公司主要为汽车提供数模混合芯片,对汽车产业发展规律具备相近的理解,本次交易是上市公司完善汽车产业链内产业布局的重要战略举措。
2、标的公司与上市公司在下游客户方面具有高度的市场协同性
上市公司为工业机器人系统集成装备或解决方案提供商,下游客户覆盖汽车、航空航天、环保等领域。在汽车领域,上市公司主要是根据汽车厂商的产能需求、场地条件以及生产工艺进行生产线的方案规划及集成设计,为汽车生产制造过程中的拼焊、装配、质量检测等方面提供个性化、定制化的综合解决方案。上市公司依托多年的行业深耕经验,已构建起涵盖核心工艺设备、系统集成与场景落地的完整服务能力,与汽车整车厂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标的公司主要从事车规级数模混合芯片的研发、设计与销售,下游主要应用领域为汽车领域。上市公司主要面向汽车整车厂,标的公司主要面向汽车零部件厂商和整车厂,双方均在汽车产业链中积累了深厚的客户资源,可以实现客户资源的交叉共享。进一步地,上市公司与日系汽车品牌客户保持了长期稳定合作,2024年前五大日系汽车品牌合计销量的全球市场份额约为21.14%,而日系车芯片供应链的新供应商导入速度相对较慢,目前标的公司在日系车市场还处于起步阶段,上市公司未来可以为标的公司赋能,协助其加速日系车产品导入,打开日系车汽车芯片市场。同时,标的公司在汽车芯片国产化过程中,积累了较深的国产汽车客户渠道,该部分客户关系有利于帮助上市公司补足国内客户资源,增加国内市场的业务规模和市场粘性。
3、标的公司的汽车芯片与机器人产业链将高度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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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在工业自动化方向使用大量机器人产品,对机器人的市场需求、应用场景、使用特点等拥有较为深厚的理解。标的公司的车规级电机控制驱动芯片、车规级触控传感芯片已经规模量产,应用于多个汽车车型,由于当前人形机器人产业链与汽车产业链重合度较高,标的公司已开始布局机器人电机控制和触觉传感等新方向。上市公司可借助标的公司对高可靠性电机驱动、触控传感应用的理解和实践,在机器人的关节、执行器、传感器等领域探索核心零部件、控制算法的业务协同,打造差异化的竞争力,形成产业链的延伸。此外,上市公司依托对机器人供应链的深耕,可以帮助标的公司探索在机器人领域的业务机会,形成新的收入来源。
4、上市公司拥有较为完善的全球化布局,可助推标的公司的出海进程
经过长期的积累和发展,上市公司已经搭建成熟的海外业务运营体系,拥有一家稳定运营数十年的日本子公司。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可借助上市公司的境外销售渠道和主体平台,开展全球化的采购、销售和客户服务,有利于加速标的公司海外市场拓展,进一步提升标的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实现高质量发展。
5、标的公司可借助上市平台为其赋能,借助上市公司的融资渠道和品牌效应实
现高质量发展
当前国产汽车芯片正处于替代进口的窗口期,标的公司占据了明显的先发优势。
但半导体行业属于资本密集型和人才密集型行业,同行业竞争对手通过上市融资构筑了较大的资本优势和品牌优势。本次交易完成后,一方面,标的公司将可依托上市公司平台建立起资本市场的直接融资渠道,补足资本短板,降低融资成本,为其后续的研发投入及全面产业布局提供资金保障,为应对未来的竞争奠定资本优势。另一方面,标的公司依托上市公司平台提升品牌效应,吸引优秀人才,并利用上市公司的丰富工具对员工进行激励,提升经营团队的稳定性和凝聚力。因此,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通过资本、资源和平台赋能,可帮助标的公司在汽车芯片国产替代的黄金期更好更快地实现战略卡位,快速占据市场,构建竞争壁垒,加速发展成为国产汽车芯片的核心关键平台型企业。
6、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行业经验融合,增强研发和技术实力
上市公司、标的公司双方同属于汽车产业链,在汽车整车平台化系统集成、产品开发上具有丰富的行业经验。上市公司拥有多年汽车生产线及智能化装备装配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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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公司的核心技术在于汽车照明控制驱动芯片、汽车电机控制驱动芯片、汽车传感芯片等领域。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加强双方相互交流融合,提升行业理解能力,加强研发实力,实现技术融合和商业创新。
7、本次交易有利于优化上市公司产业布局、改善资产质量、增强上市公司持续
经营能力及抗风险能力
标的公司在汽车芯片领域深耕多年,市场开拓成效显著,已具备较强的核心竞争力。2023年、2024年标的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49403.98万元、58414.70万元;剔除股份支付的影响后,标的公司2023年、2024年的净利润分别为5409.85万元、
4056.81万元,盈利能力良好。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改善产业布局,有助于改
善上市公司资产质量、增强持续经营能力及抗风险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本次交易方案由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和募集配套资金两部分组成。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实施为前提,但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并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实施。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拟向 ADK、无锡临英、庄健、晋江科宇、Vincent Isen Wang、扬州临芯
等40名交易对方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英迪芯微10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基本情况
1、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及上市地点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标的资产,所涉及发行股份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 A股,每股面值为 1.00元,上市地点为深交所。
2、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80%。市场参考价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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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经计算,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定价基准日前20、60和1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具体如下:
单位:元/股
市场参考价交易均价交易均价的80%
前20个交易日25.4920.40
前60个交易日26.9921.60
前120个交易日26.6121.29
注:交易均价的80%的计算结果向上取整至小数点后两位。
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20.40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对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发行价格的具体调整方法如下:
假设调整前有效发行价格为 P0,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为 N,配股率为 K,配
股价为 A,每股派送现金股利为 D,调整后的有效发行价格为 P1,则:
派送股票股利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P1=P0÷(1+N);
配股:P1=(P0+A×K)÷(1+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K+N)。
上市公司经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元(含税),调整前的发行价格为20.40元/股,调整后的发行价格为20.30元/股。
最终发行价格尚需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
3、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对象为无锡临英等标的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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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交易金额及对价支付方式
标的公司100%股权的交易价格以《评估报告》(金证评报字【2025】第0533号)
所载明的截至评估基准日的标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值280000.00万元为基础协商确定,考虑到本次交易为汽车产业链内的产业并购,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在产业理解、客户资源、销售渠道、出海平台、技术合作、融资渠道等方面拥有较强的协同效应,本次交易完成后双方预计将形成一定的增量价值。因此,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拟按照28.56亿元的总对价进行收购,超过标的公司的评估值0.56亿元,溢价率为
2.00%,由上市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交易对方进行支付,本次交易支付对
价及支付方式具体如下:
本次交易将采用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标的公司100%股权。
(1)发行股份方式
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前提下,本次交易支付的股份对价拟分两期发行。
其中,上市公司向投资人股东中选择股份对价的股东一次性发行首期股份对价,同时,上市公司向无锡临英、庄健发行其应获得的首期股份对价,无锡临英、庄健应就其获得的首期股份对价承担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补偿义务;在达到约定的后期股份支付条件后,上市公司向无锡临英、庄健发行其应获得的后期股份对价。
(2)支付现金方式
本次交易拟向 ADK、Vincent Isen Wang及投资人股东中选择现金对价的股东一次性支付现金对价。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现金对价的资金来源为募集配套资金。在募集配套资金到位之前,上市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以自有和/或自筹资金先行支付,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如上市公司未能成功实施募集配套资金或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小于募集资金用途的资金需求量,上市公司将通过自有或自筹资金解决资金缺口。
在仅考虑首期股份对价的情形下,上市公司向交易对方支付对价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支付方式序交易标的名称及权益比向该交易对方支交易对方号例首期股份对现金对价付的总对价价
1 ADK 标的公司 34.38%股权 96083.44 - 96083.44
2无锡临英标的公司15.45%股权-64187.276418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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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交易对方交易标的名称及权益比支付方式向该交易对方支号例付的总对价
3庄健标的公司6.56%股权-27237.0427237.04
4 Vincent IsenWang 标的公司 2.45%股权 6842.16 - 6842.16
5晋江科宇标的公司3.15%股权-4687.074687.07
6扬州临芯标的公司2.39%股权-4555.914555.91
7前海鹏晨标的公司2.37%股权-3688.923688.92
8苏州原信标的公司2.33%股权-4556.064556.06
9君海荣芯标的公司2.31%股权-6550.496550.49
10共青城临欧标的公司2.30%股权-4363.894363.89
11东风交银标的公司1.91%股权-3627.603627.60
12长信智汽标的公司1.91%股权5243.84-5243.84
13无锡志芯标的公司1.88%股权-2793.182793.18
14嘉兴临峥标的公司1.72%股权-3195.103195.10
15两江红马标的公司1.70%股权1008.611769.432778.04
16上海联新标的公司1.44%股权-3659.573659.57
17建发新兴标的公司1.44%股权1254.001750.963004.96
18芜湖奇瑞标的公司1.20%股权-2219.842219.84
19常州芯浩标的公司1.15%股权3004.41-3004.41
20陈启凤标的公司1.03%股权-1537.641537.64
21建发长盈标的公司1.00%股权-1461.901461.90
22南通招华标的公司0.98%股权1250.882194.453445.33
23海丝科宇标的公司0.97%股权-1831.521831.52
24嘉兴临谷标的公司0.96%股权-1822.361822.36
25星宇股份标的公司0.96%股权726.501274.512001.01
26鹏远基石标的公司0.88%股权-2818.862818.86
27林志强标的公司0.75%股权-1482.031482.03
28九州舜创标的公司0.62%股权-1235.071235.07
29经纬恒润标的公司0.62%股权492.56864.111356.67
30上海骏圭标的公司0.49%股权-1570.361570.36
31十月乾元标的公司0.49%股权-1572.661572.66
32镇江临创标的公司0.48%股权-911.18911.18
33求圆正海标的公司0.48%股权363.82638.251002.07
34新昌头雁标的公司0.32%股权-820.89820.89
50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序交易对方交易标的名称及权益比支付方式向该交易对方支号例付的总对价
35海丝凯丰标的公司0.25%股权-492.83492.83
36芜湖泽锦标的公司0.24%股权-800.78800.78
37赵敏标的公司0.20%股权-488.87488.87
38倪文军标的公司0.12%股权-246.91246.91
39张洪标的公司0.10%股权-243.65243.65
40晏韵童标的公司0.02%股权-78.6278.62
合计标的公司100%股权116270.21163229.78279500.00
在考虑首期股份对价和后期股份对价的情形下,上市公司向交易对方支付对价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支付方式向该交易对方支序交易标的名称及权益交易对方首期股份对后期股份付的总对价(含号比例现金对价价对价后期股份对价)
1 ADK 标的公司 34.38%股权 96083.44 - - 96083.44
2无锡临英标的公司15.45%股权-64187.274282.7068469.97
3庄健标的公司6.56%股权-27237.041817.3129054.35
4 VincentIsen Wang 标的公司 2.45%股权 6842.16 - - 6842.16
5晋江科宇标的公司3.15%股权-4687.07-4687.07
6扬州临芯标的公司2.39%股权-4555.91-4555.91
7前海鹏晨标的公司2.37%股权-3688.92-3688.92
8苏州原信标的公司2.33%股权-4556.06-4556.06
9君海荣芯标的公司2.31%股权-6550.49-6550.49
10共青城临欧标的公司2.30%股权-4363.89-4363.89
11东风交银标的公司1.91%股权-3627.60-3627.60
12长信智汽标的公司1.91%股权5243.84--5243.84
13无锡志芯标的公司1.88%股权-2793.18-2793.18
14嘉兴临峥标的公司1.72%股权-3195.10-3195.10
15两江红马标的公司1.70%股权1008.611769.43-2778.04
16上海联新标的公司1.44%股权-3659.57-3659.57
17建发新兴标的公司1.44%股权1254.001750.96-3004.96
18芜湖奇瑞标的公司1.20%股权-2219.84-2219.84
19常州芯浩标的公司1.15%股权3004.41--3004.41
51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20陈启凤标的公司1.03%股权-1537.64-1537.64
21建发长盈标的公司1.00%股权-1461.90-1461.90
22南通招华标的公司0.98%股权1250.882194.45-3445.33
23海丝科宇标的公司0.97%股权-1831.52-1831.52
24嘉兴临谷标的公司0.96%股权-1822.36-1822.36
25星宇股份标的公司0.96%股权726.501274.51-2001.01
26鹏远基石标的公司0.88%股权-2818.86-2818.86
27林志强标的公司0.75%股权-1482.03-1482.03
28九州舜创标的公司0.62%股权-1235.07-1235.07
29经纬恒润标的公司0.62%股权492.56864.11-1356.67
30上海骏圭标的公司0.49%股权-1570.36-1570.36
31十月乾元标的公司0.49%股权-1572.66-1572.66
32镇江临创标的公司0.48%股权-911.18-911.18
33求圆正海标的公司0.48%股权363.82638.25-1002.07
34新昌头雁标的公司0.32%股权-820.89-820.89
35海丝凯丰标的公司0.25%股权-492.83-492.83
36芜湖泽锦标的公司0.24%股权-800.78-800.78
37赵敏标的公司0.20%股权-488.87-488.87
38倪文军标的公司0.12%股权-246.91-246.91
39张洪标的公司0.10%股权-243.65-243.65
40晏韵童标的公司0.02%股权-78.62-78.62
合计标的公司100%股权116270.21163229.786100.00285600.00
针对无锡临英、庄健所获股份的分期支付安排,各期股份的支付条件、交割时点、锁定期安排、业绩承诺安排具体如下:项目首期股份对价及首期股份的相关安排后期股份对价及后期股份的相关安排标的公司在业绩承诺期的平均主营业务收入同
比 2024年的增长率高于三分之二以上的 A股同
行业上市公司的同期增长率,或标的公司于
2027年在 A股同行业上市公司中,汽车芯片相
支付条件无关的营业收入规模达到前三名。
同行业上市公司选择申银万国2021年行业分类
项下 SW电子—SW半导体—SW模拟芯片设计
板块的 A股上市公司
本次交易无锡临英、庄健所持有标的公司自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期届满之日或业绩及减
交割时点股权过户至上市公司名下之日起40个工作值补偿义务履行完毕(若有)之日(孰晚)起日内40个工作日内(且不超过收到中国证监会同意
52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项目首期股份对价及首期股份的相关安排后期股份对价及后期股份的相关安排注册文件之日起48个月内)
1、管理层股东在本次交易中以资产认购取1、管理层股东在本次交易中以资产认购取得的
得的上市公司首期股份,如用于认购该等上市公司后期股份,如用于认购该等上市公司上市公司股份的标的公司股权持续拥有权股份的标的公司股权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已满
益的时间已满12个月,则以该部分股权认12个月,则以该部分股权认购的上市公司后期购的上市公司首期股份自向管理层股东发股份自向管理层股东发行首期股份结束之日起行首期股份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以任12个月内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如用于认购上何形式转让;如用于认购上市公司股份的市公司股份的标的公司股权持续拥有权益的时
标的公司股权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不足12间不足12个月,则该部分股权认购的上市公司个月,则该部分股权认购的上市公司首期后期股份自向管理层股东发行首期股份结束之股份自向管理层股东发行首期股份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
日起36个月内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以下2、自后期股份登记至管理层股东名下当年起,简称“法定限售期”)。若标的公司连续两年实现的主营业务收入均分
2、自首期股份登记至管理层股东名下之日别达到15亿元,则管理层股东取得的后期股份
起满12个月后,管理层股东可解锁其取得将在第二年实现前述主营业务收入所对应的上的首期股份数量的25%。与此同时,在市公司年度报告出具日后全部解锁;在达成后锁定期安排《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约定的业绩承诺期股份解锁条件前,管理层股东取得的后期股期内,管理层股东持有的上市公司首期股份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
份在上年度业绩承诺专项报告公告日后可
额外解锁的股票数量=标的公司上年度实现
的业绩承诺口径净利润金额÷当年解锁参考
价格(取标的公司上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平均收盘价格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中的孰高值)。
3、管理层股东持有的剩余上市公司首期股
份在相应业绩补偿义务及减值补偿义务履行完毕之前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
若上述首期股份解锁安排发生在法定限售期内,则前项约定的管理层股东可解锁的股票数量额度将累计至法定限售期届满之日后一次性解锁。
具体详见本报告书之“重大事项提示”之业绩承诺无
“七、本次重组的业绩承诺和补偿安排”
5、发行股份数量首期股份对价(万后期股份对价(万首期发行股份数后期发行股份数交易对方元)元)量(股)量(股)
无锡临英64187.274282.70316193452109702
庄健27237.041817.3113417262895225
晋江科宇4687.07-2308900-
扬州临芯4555.91-2244292-
前海鹏晨3688.92-1817201-
苏州原信4556.06-2244363-
君海荣芯6550.49-3226841-
53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首期股份对价(万后期股份对价(万首期发行股份数后期发行股份数交易对方元)元)量(股)量(股)
共青城临欧4363.89-2149698-
东风交银3627.60-1786995-
无锡志芯2793.18-1375953-
嘉兴临峥3195.10-1573939-
两江红马1769.43-871640-
上海联新3659.57-1802746-
建发新兴1750.96-862541-
芜湖奇瑞2219.84-1093516-
陈启凤1537.64-757460-
建发长盈1461.90-720146-
南通招华2194.45-1081009-
海丝科宇1831.52-902229-
嘉兴临谷1822.36-897716-
星宇股份1274.51-627839-
鹏远基石2818.86-1388602-
林志强1482.03-730065-
九州舜创1235.07-608407-
经纬恒润864.11-425670-
上海骏圭1570.36-773576-
十月乾元1572.66-774707-
镇江临创911.18-448858-
求圆正海638.25-314411-
新昌头雁820.89-404381-
海丝凯丰492.83-242773-
芜湖泽锦800.78-394473-
赵敏488.87-240821-
倪文军246.91-121630-
张洪243.65-120026-
晏韵童78.62-38729-
合计163229.786100.00804087603004927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股份数量的计算方式为:向各交易对方发行股份数
量=以发行股份形式向各交易对方支付的交易对价/本次发行价格,发行股份总数量=向
54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各交易对方发行股份的数量之和。
本次交易向交易对方发行的股份数量不为整数时,则向下取整精确至股,不足一股的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或者上市公司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召开董事会、股东会对发行价格进行调整的,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也随之进行调整。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最终的股份发行数量以经上市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的发行数量为上限。
6、股份锁定期
(1)投资人股东
1)投资人股东在本次交易中以资产认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如用于认购该等上
市公司股份的标的公司股权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已满12个月,则以该部分股权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如用于认购上市公司
股份的标的公司股权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不足12个月,则该部分股权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但如投资人股东为已备案的私
募投资基金,且上市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时,投资人股东对用于认购上市公司股份的标的公司股权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已满48个月的,则投资人股东以该部分股权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
2)本次交易后,投资人股东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若由于上市公司送
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的约定。
3)若投资人股东上述股份限售期承诺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等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政策不相符,投资人股东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4)锁定期届满后,在满足投资人股东签署的本次重组相关协议约定的解锁条件(如有)情况下,投资人股东在本次交易中以资产认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转让和交易依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和规则办理。
55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2)管理层股东
1)管理层股东在本次交易中以资产认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如用于认购该等上
市公司股份的标的公司股权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已满12个月,则以该部分股权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自首期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如用于认购上市
公司股份的标的公司股权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不足12个月,则该部分股权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自首期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
2)在满足上一条约定的前提下,管理层股东通过本次交易所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
应按照上市公司与无锡临英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庄健就本次交易签署
的《资产购买协议》《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的约定解除锁定。《资产购买协议》《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关于锁定期的约定如下:
*针对首期股份:
“1、管理层股东在本次交易中以资产认购取得的上市公司首期股份,如用于认购该等上市公司股份的标的公司股权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已满12个月,则以该部分股权认购的上市公司首期股份自向管理层股东发行首期股份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如用于认购上市公司股份的标的公司股权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不足12个月,则该部分股权认购的上市公司首期股份自向管理层股东发行首期股份结束之日起
36个月内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以下简称“法定限售期”)。
2、自首期股份登记至管理层股东名下之日起满12个月后,管理层股东可解锁其
取得的首期股份数量的25%。与此同时,在《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约定的业绩承诺期内,管理层股东持有的上市公司首期股份在上年度业绩承诺专项报告公告日后可额外解锁的股票数量=标的公司上年度实现的业绩承诺口径净利润金额÷当年解锁参考价
格(取标的公司上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平均收盘价格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中的孰高值)。
3、管理层股东持有的剩余上市公司首期股份在相应业绩补偿义务及减值补偿义务
履行完毕之前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
若上述首期股份解锁安排发生在法定限售期内,则前项约定的管理层股东可解锁的股票数量额度将累计至法定限售期届满之日后一次性解锁。
双方同意,无锡临英及庄健在可解锁总额度内分别实际解锁的股票数量届时由庄
56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健分配,并以最终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结果为准。”*针对后期股份:
“1、管理层股东在本次交易中以资产认购取得的上市公司后期股份,如用于认购该等上市公司股份的标的公司股权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已满12个月,则以该部分股权认购的上市公司后期股份自向管理层股东发行首期股份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如用于认购上市公司股份的标的公司股权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不足12个月,则该部分股权认购的上市公司后期股份自向管理层股东发行首期股份结束之日起
36个月内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
2、自后期股份登记至管理层股东名下当年起,若标的公司连续两年实现的主营业
务收入均分别达到15亿元,则管理层股东取得的后期股份将在第二年实现前述主营业务收入所对应的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出具日后全部解锁;在达成后期股份解锁条件前,管理层股东取得的后期股份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本次交易后,管理层股东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若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的约定。
若管理层股东上述股份限售期承诺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等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政策不相符,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锁定期届满后,在满足管理层股东签署的本次重组相关协议约定的解锁条件(如有)情况下,管理层股东在本次交易中以资产认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转让和交易依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和规则办理。
7、过渡期损益安排
标的公司在过渡期间的损益,在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交割完成后,将由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专项审计并出具资产交割审计报告,确认标的公司在过渡期间的损益合计数额。
过渡期标的公司因实现盈利或由于其他原因增加的净资产的部分,由上市公司及届时的股东享有,如标的公司在过渡期间因发生了亏损或其他原因导致净资产减少,则就减少的部分,全部由标的公司管理层股东以现金方式向标的公司补足。若交割日为当月15日(含15日)之前,则资产交割审计报告的损益审计基准日为上月月末;若交
57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割日为当月15日之后,则损益审计基准日为当月月末。
8、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于本次交易完成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其新老股东按照本次交易完成后的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9、决议有效期
本次交易的决议有效期为上市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相关议案之日起12个月。如果上市公司已在该期限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交易同意注册的文件,则该授权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交易完成日。
10、现金支付
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现金对价的资金来源为募集配套资金。在募集配套资金到位之前,上市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以自有和/或自筹资金先行支付,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如上市公司未能成功实施募集配套资金或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小于募集资金用途的资金需求量,上市公司将通过自有或自筹资金解决资金缺口。
三、募集配套资金具体方案
上市公司拟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以询价的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总股本的30%,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100%。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实施为前提,但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并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实施。
(一)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及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发行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 A股,每股面值为
1.00元,上市地点为深交所。
(二)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期首日,股票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
58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易均价的80%。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采取询价发行方式,具体发行价格将在本次交易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后,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授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根据询价情况,与本次发行的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募集配套资金股份发行价格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三)发行对象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该等特定投资者均以现金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
(四)发行规模及发行数量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100%。
本次配套融资项下发行股份数量=募集配套资金总金额÷发行价格。如按前述公式计算后所得股份数不为整数时,则对于不足一股的余股按照向下取整的原则处理。本次配套融资项下发行股份的总数量不超过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总股本的
30%。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重组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
照《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最终确定。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股份发行价格需进行调整的,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也随之进行调整。
(五)锁定期安排
本次配套募集资金的认购方所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该等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6个月内不得转让。
上述锁定期内,配套募集资金认购方由于上市公司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上市公司股份,同时遵照上述锁定期进行锁定。如上述锁定期的安排与中国证监会等监管部门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符的,双方将根据监管部门的最新监管意见对锁定期安排
59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予以调整。
(六)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于本次交易完成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其新老股东按照本次交易完成后的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七)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具体用途如下:
单位:万元使用金额占全部募集配套资金项目名称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金额的比例
支付现金对价116270.2188.57%
支付中介机构费用及其他并购15000.0011.43%整合费用
合计131270.21100.00%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成功实施为前提,但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不影响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实施。若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发生调整,则上市公司可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对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现金对价的资金来源为募集配套资金。在募集配套资金到位之前,上市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以自有和/或自筹资金先行支付,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如上市公司未能成功实施募集配套资金或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小于募集资金用途的资金需求量,上市公司将通过自有或自筹资金解决资金缺口。
四、本次交易的性质
(一)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易作价合计为285600万元,标的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资产总额、资产净额(与交易作价相比孰高)及最近一年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
2024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告相关指标均超过50%,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标的公司上市公司财务指标占项目(2024年末(2024交易作价计算指标年末比
60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2024年度)/2024年度)
资产总额67264.13149237.41285600.00191.37%
285600.00
资产净额52290.42121244.74285600.00235.56%
营业收入58414.7066555.42-58414.7087.77%
本次交易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需要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后方可实施。
(二)本次交易是否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在本次交易前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完成后,无锡临英和庄健合计控制的上市公司股份比例预计将超过5%,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预计构成关联交易。
(三)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组上市及判断依据
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李罡、姜宏、余希平。因此,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本次交易前后,持有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上市公司的业务构成都将发生一定变化。本次交易完成后,假设无锡临英和庄健获得全部首期和后期股份,无锡临英和庄健合计持有上市公司的股权比例超过5%。上市公司业务从原有的汽车、航空等产业装备业务拓展到芯片的设计、研发和销售。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上市公司的股权比例较高,控制权稳定。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不存在未来三十六个月内变更控制权的相关安排、承诺、协议等;上市公司暂无进一步调整主营业务的相关安排、承诺、协议等。
五、本次交易对于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主要从事与工业机器人、协作机器人相关的智能化、自动化生产线及成套装备等的设计、研发、制造、集成和销售,下游应用覆盖汽车、航天航空、环保等领域。标的公司主要从事车规级数模混合芯片的研发、设计及销售,主要产品包括汽车照明控制驱动芯片、汽车电机控制驱动芯片、汽车传感芯片、血糖仪
61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芯片等,下游应用领域主要为汽车及医疗健康。
本次交易是上市公司围绕汽车产业链,经过全面考察和深度思考,选择了规模大、增速快且国产化率较低的汽车芯片赛道作为投资并购方向,系上市公司在熟悉的汽车领域寻求新质生产力、实现产业升级的重要举措。上市公司可利用自身成熟的并购整合经验,发挥双方产业协同优势。上市公司在原有工业机器人系统集成装备或解决方案业务发展的同时切入汽车芯片领域,有助于直接改善上市公司资产质量、增强持续经营能力及抗风险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将在产业理解、客户资源、销售渠道、出海平台、技术合作、融资渠道等方面形成积极协同及互补关系,有利于上市公司在汽车领域持续拓展,提高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二)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根据本次重组标的资产的交易作价及上市公司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本次重组前后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本次交易后本次交易前
股东名称(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
持股数(股)比例持股数(股)比例
信邦集团3560443032.29%3560443018.38%
共青城国邦2278644920.66%2278644911.76%
南昌信邦106562569.66%106562565.50%
共青城信邦49625564.50%49625562.56%
小计7400969167.12%7400969138.21%
无锡临英--3372904717.41%
庄健--143124877.39%
小计--4804153424.80%
晋江科宇--23089001.19%
扬州临芯--22442921.16%
前海鹏晨--18172010.94%
苏州原信--22443631.16%
君海荣芯--32268411.67%
共青城临欧--21496981.11%
62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本次交易后本次交易前
股东名称(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
持股数(股)比例持股数(股)比例
东风交银--17869950.92%
无锡志芯--13759530.71%
嘉兴临峥--15739390.81%
两江红马--8716400.45%
上海联新--18027460.93%
建发新兴--8625410.45%
芜湖奇瑞--10935160.56%
陈启凤--7574600.39%
建发长盈--7201460.37%
南通招华--10810090.56%
海丝科宇--9022290.47%
嘉兴临谷--8977160.46%
星宇股份--6278390.32%
鹏远基石--13886020.72%
林志强--7300650.38%
九州舜创--6084070.31%
经纬恒润--4256700.22%
上海骏圭--7735760.40%
十月乾元--7747070.40%
镇江临创--4488580.23%
求圆正海--3144110.16%
新昌头雁--4043810.21%
海丝凯丰--2427730.13%
芜湖泽锦--3944730.20%
赵敏--2408210.12%
倪文军--1216300.06%
张洪--1200260.06%
晏韵童--387290.02%
上市公司原其他股3625690932.88%3625690918.72%东
合计110266600100.00%193680287100.00%
注:上表无锡临英及庄健所获得股份数量假设包含本次交易分期支付的首期股份和后期股份。
若仅考虑无锡临英及庄健的首期股份数量,则无锡临英及庄健在本次交易后(不考虑募集配套资
63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金)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为23.62%。
(三)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根据安永会计师为本次交易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5年8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2025年1-8月2024年度
项目交易后交易后交易前交易前(备考)(备考)
资产总计146156.87441990.68149237.41450997.97
负债总计25240.94152109.5826932.38161120.98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121253.83290218.99121244.74288816.71
营业收入25099.1363630.2266555.42124970.12
利润总额-925.18-4707.74700.26-9429.1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404.71-3155.03495.07-8649.42剔除标的公司股份支付影响后归
404.711800.31495.07-1267.13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剔除标的公司股份支付、评估增
值影响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404.713051.31495.074551.88利润
毛利率(%)21.0130.2715.0621.38
资产负债率(合并)(%)17.2734.4118.0535.7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4-0.170.04-0.45剔除标的公司股份支付影响后的
0.040.090.04-0.0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剔除标的公司股份支付、评估增
0.040.160.040.24
值影响后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资产规模、净资产规模、营业收入和毛利率等指标将大幅上升,上市公司利润总额、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指标将有所下降,基本每股收益指标有所摊薄,主要系标的公司2024年度、2025年1-8月计提的股份支付费用较高所致,以及在模拟合并标的公司过程中识别的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增值摊销、存货增值结转成本所致。剔除股份支付以及评估增值的影响后,2024年度、2025年1-
8月上市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基本每股收益相比交易前将上升。短期来
看对上市公司盈利构成一定影响,但长期而言,随着标的公司的业绩释放、盈利能力不断提升,以及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在产业理解、客户资源、销售渠道、出海平台、技术合作、融资渠道等方面协同效应的充分发挥,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在汽车产业链
64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的竞争力将持续提升,从而增强持续经营能力。
六、本次交易的决策过程和审批情况
(一)本次交易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及批准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交易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及批准包括:
1、本次交易重组预案及相关议案已经上市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2、本次交易已取得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的原则性意见;
3、本次交易重组报告书及相关议案已经上市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4、本次交易更新财务数据后的相关议案已经获得上市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
5、本次交易的正式方案已经各交易对方履行完毕内部审批程序。
(二)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决策程序及批准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标的公司整体由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
2、本次交易尚需上市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3、本次交易尚需取得深交所审核同意并经证监会最终予以注册;
4、相关法律法规所要求的其他可能涉及的必要批准、核准、备案或许可。
本次交易方案在取得有关主管部门的备案、批准、审核通过或同意注册前,不得实施。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备案、批准、审核通过或同意注册,以及最终取得备案、批准、审核通过或同意注册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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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交易各方重要承诺
(一)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
1、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
承诺方承诺事项承诺的主要内容
一、本承诺人承诺将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
构提供和披露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承诺人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本承诺人保证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和披露的资料
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关于提供信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息真实性、三、本承诺人保证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承诺及确认均真实、准
上市公司准确性和完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因出整性的承诺具的说明、承诺及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函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承诺人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四、本承诺人保证本次交易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均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因本次交易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承诺人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五、本承诺人保证已履行了法定的披露和报告义务,不存在应当披露
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
六、如本承诺人违反上述保证和承诺,本承诺人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一、本承诺人承诺将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向上市公司及参与本次交易
的各中介机构提供和披露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承诺人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本承诺人保证向上市公司及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和
披露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关于提供信
上市公司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不存在息真实性、
全体董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准确性和完
事、高级三、本承诺人保证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承诺及确认均真实、准整性的承诺
管理人员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因出函
具的说明、承诺及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承诺人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四、本承诺人保证本次交易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均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因本次交易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承诺人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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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方承诺事项承诺的主要内容
五、本承诺人保证已履行了法定的披露和报告义务,不存在应当披露
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
六、如本次交易本承诺人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承诺人将暂停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上市公司董事会代本承诺人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
提交锁定申请的,本承诺人同意授权上市公司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承诺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上市公司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承诺人
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本承诺人同意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承诺人承诺自愿锁定股份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七、如本承诺人违反上述保证和承诺,本承诺人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一、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机构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尚未完成责
任认定的情况,或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涉嫌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关于不存在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不得参与任刑事责任而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不存在泄露何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的相关内幕信息及利用该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不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组情形的承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诺函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二、如本承诺人违反上述保证和承诺或因上述承诺被证明不真实,给
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承诺人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一、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机构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尚未完成责
任认定的情况,或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涉嫌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关于不存在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上市公司不得参与任刑事责任而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不存在泄露全体董何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的相关内幕信息及利用该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不事、高级重大资产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管理人员组情形的承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诺函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二、如本承诺人违反上述保证和承诺或因上述承诺被证明不真实,给
上市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承诺人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一、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不存
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
罚或者刑事处罚的情形,最近十二个月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关于合法合责的情形。
上市公司规及诚信情二、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承诺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况的承诺函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
三、本承诺人最近三年未受到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或者刑事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67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承诺方承诺事项承诺的主要内容
四、本承诺人最近三年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或投资者合法权益或
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不存在其他重大失信行为。
五、本承诺人最近三年诚信情况良好,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
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
六、如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主要管理人员违反上述保证和承诺,本承诺人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一、本承诺人作为上市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均经合法
程序产生,不存在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有关监管部门、兼职单位(如有)所禁止的兼职情形,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任职资格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不存在受
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
者刑事处罚的情形,最近十二个月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
二、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承诺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上市公司关于合法合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
全体董规及诚信情三、本承诺人最近三年未受到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事、高级况的承诺函外)或者刑事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管理人员裁。
四、本承诺人最近三年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或投资者合法权益或
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不存在其他重大失信行为。
五、本承诺人最近三年不存在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本承诺人不存在因所负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六、如本承诺人违反上述保证和承诺,本承诺人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一、本次交易筹划过程中,本承诺人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股票停牌。本承诺人与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等就相关事宜进行磋商时,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限定了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确保信息处于可控范围之内。
二、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相关人员,在参与制订、论证本次交易方案等相关环节严格遵守了保密义务。
关于本次交三、本承诺人已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易采取的保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登记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保证上市公司密措施及保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制作交易进程备忘录,督密制度的承促相关人员在交易进程备忘录上签名确认;本承诺人保证及时补充完诺函善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交易进程备忘录信息。
四、本承诺人与各交易相关方沟通时,均告知交易相关方等对内幕信
息严格保密,不得告知其他人员本次交易相关信息,不得利用本次交易筹划信息买卖上市公司股票,内幕交易会对当事人以及本次交易造成严重后果。
五、在上市公司披露本次交易相关信息之前,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相关人员严格遵守了保密义务。
本承诺人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
关于符合向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
特定对象发1、擅自改变前次募集资金用途未作纠正,或者未经股东会认可。
上市公司
行股票的承2、最近一年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在重大方面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或诺函者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
68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承诺方承诺事项承诺的主要内容
见的审计报告,且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对上市公司的重大不利影响尚未消除。本次发行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的除外。
3、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
最近一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4、上市公司或者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机
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存在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或者投
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6、最近三年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一、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承诺人不存在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上市公司关于本次交划;自本次交易预案披露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的期间内如有减
全体董易期间股份持计划,届时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
事、高级减持计划的二、如本承诺人后续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需要或市场变化拟减持上市公
管理人员承诺函司股份的,本承诺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二、承诺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三、承诺不动用上市公司资产从事与本承诺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上市公司关于填补被
四、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订的薪酬制度与上市公司填全体董摊薄即期回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事、高级报措施的承
五、若上市公司未来筹划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承诺上市公司筹划的股管理人员诺函权激励计划的行权条件与上市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六、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至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
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2、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作出的重要承诺
承诺方承诺事项承诺的主要内容
一、本人/本企业将诚信和善意履行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义务,尽量避免和减少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拥有实际控制权或重大影响的除上市公司外的其他企业及其他关联方与上市公司(包括其控制的企业,下同)之间发生关联交易;对于确有必要且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将与上市公司依法签订规范的关联交易协议,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审批程
上市公司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关联交易价格依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保关于减少和
控股股证关联交易价格具有公允性;保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规范关联交
东、实际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业务规易的承诺函
控制人则及上市公司制度的规定,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不利用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地位谋取不当的利益,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上市公司的资金、利润,不利用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其他股东及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利益。
二、本人/本企业承诺在上市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对与本人/本企业及本
人/本企业拥有实际控制权或重大影响的除上市公司外的其他企业及其
他关联方有关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本人/本企业履行回避表决
69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承诺方承诺事项承诺的主要内容的义务。
三、本人/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进行关联交
易而给上市公司、其他股东及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造成损失的,本人/本企业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自本承诺人不再是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日时终止。
1、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所控制的、除上市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目前均未以任何形式从事与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上市公司的资产完整,其资产、业务、人员、财务及机构均独立于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所控制的其他企业。
2、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所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企业以
外的其他企业,也不会:
(1)以任何形式从事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企业目前或今后从事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
(2)以任何形式支持上市公司及其控股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从事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企业目前或今后从事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3)以其他方式介入任何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企业目前或今后从事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者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3、关于业务机会和新业务
(1)如果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所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将来不可避免地有同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相同或类
似的业务机会(简称“业务机会”),应立即通知上市公司,并尽其最大努力,按上市公司可接受的合理条款与条件向上市公司提供上述机会。上市公司对该业务机会享有优先权。如果上市公司放弃对该业务上市公司
关于避免同机会的优先权,本人/本企业将主动或在上市公司提出异议后及时或根控股股
业竞争的承据上市公司提出的合理期间内转让或终止前述业务,或促使本人/本企东、实际
诺函业所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及时转让或终控制人止前述业务。
(2)本人/本企业特此不可撤销地授予上市公司选择权,上市公司可
收购由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所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企业
以外的其他企业开发、投资或授权开发、经营的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
有竞争的新业务、项目、产品或技术(简称“新业务”)。如上市公司不行使前述选择权,则本人/本企业可以以不优于向上市公司所提的条款和条件,向第三方转让、出售、出租、许可使用该新业务,或以其他方式处理。
(3)如上市公司行使上述第(1)项的优先权和第(2)项的选择权,则该业务机会或新业务的转让价格,应以经确认的评估值为基础,并在上市公司可接受的合理转让价格及条件下,根据诚实信用原则,按一般商业条件,由双方协商确定。
4、除前述承诺之外,本人/本企业进一步保证:
(1)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上市公司在资产、业务、人员、财务、机构方面的独立性;
(2)将采取合法、有效的措施,促使本人/本企业拥有控制权的公
司、企业与其他经济组织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上市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
(3)将不利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的地位,进行其他任何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权益的活动。
70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承诺方承诺事项承诺的主要内容
5、本人/本企业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及保证而给上市公司及其控股企
业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6、本人/本企业谨此确认:除非法律另有规定,自本函出具之日起,
本函及本函项下之承诺在本人/本企业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
制人期间持续有效且均不可撤销;如法律另有规定,造成上述承诺的某些部分无效或不可执行时,不影响本人/本企业在本函项下的其他承诺;若上述承诺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
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承诺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一、本次交易完成前,上市公司的人员、资产、业务、机构、财务独立。本次交易不存在可能导致上市公司在人员、资产、业务、机构、财务等方面丧失独立性的潜在风险。
二、本次交易完成后,作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承诺
人将继续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利用控股上市公司
关于保持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地位谋取不当利益,做到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控股股
市公司独立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在人员、资产、业务、机构、财务方面完全独
东、实际
性的承诺立,不从事任何影响上市公司人员独立、资产独立完整、业务独立、控制人
机构独立、财务独立的行为,不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切实保障上市公司在人员、资产、业务、机构和财务等方面的独立性。
三、如因本承诺人违反本承诺函导致上市公司遭受损失的,本承诺人
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对由此给上市公司造成的全部损失作出赔偿,并保证积极消除由此造成的任何不利影响。
一、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的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如适用)及前述主体控制的机构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
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尚未完成责任认定的情况,关于不存在或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涉嫌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上市公司不得参与任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不得控股股何上市公司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的相关东、实际重大资产重内幕信息及利用该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不存在《上市公司控制人组情形的承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诺函第十二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二、如本承诺人违反上述保证和承诺或因上述承诺被证明不真实,给
上市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承诺人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一、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如适用)最近三十六个月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情形,最近十二个月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
二、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的董事、监事、高上市公司
级管理人员(如适用)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控股股东关于合法合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
及其一致
规及诚信情三、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如适用)最
行动人、
况的承诺函近三年未受到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或者刑事处实际控制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人
四、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如适用)最近三年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或投资者合法权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
重大违法行为,不存在其他重大失信行为。
五、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如适用)最
近三年不存在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
71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承诺方承诺事项承诺的主要内容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本承诺人不存在因所负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六、如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如适用)
违反上述保证和承诺,本承诺人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一、针对本次交易,本承诺人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限定了
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确保信息处于可控范围之内。
关于本次交二、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相关人员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配合上上市公司易采取的保市公司收集并提交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相关信息。
控股股
密措施及保三、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相关人员不存在利用本次交易筹划信息在二
东、实际
密制度的承级市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行为,亦不存在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控制人诺函情形。
四、在本次交易信息由上市公司依法披露之前,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相关人员严格遵守了保密义务。
一、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如适用)承
诺将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向上市公司及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提供和披露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承诺人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如适用)保证向上市公司及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和披露的资料均为
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如适用)保
证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承诺及确认均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因出具的说明、承诺
上市公司及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关于提供信
控股股东的,本承诺人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息真实性、
及其一致四、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如适用)保准确性和完
行动人、证已履行了法定的披露和报告义务,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合整性的承诺
实际控制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
函
人五、如本次交易本承诺人或本承诺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如适用)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承诺人将暂停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上市公司董事会代本承诺人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本承诺人同意授权上市公司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承诺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上市公司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承诺人的身份信息
和账户信息的,本承诺人同意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承诺人承诺自愿锁定股份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六、如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如适用)
违反上述保证和承诺,本承诺人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上市公司关于填补被一、不会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上市公司利益。
控股股东摊薄即期回二、自本承诺出具日至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券监
72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承诺方承诺事项承诺的主要内容
及其一致报措施的承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
行动人、诺函承诺的其他新的相关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实际控制等规定时,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人三、若本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承诺人愿意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本承诺函自本承诺人不再是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一致行动人之日终止。
上市公司一、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承诺人不存在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控股股东关于本次交划;自本次交易预案披露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的期间内如有减
及其一致易期间股份持计划,届时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
行动人、减持计划的二、如本承诺人后续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需要或市场变化拟减持上市公
实际控制承诺函司股份的,本承诺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人务。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
关于本次交本次交易有利于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的综合竞争力,提高上市公司资及其一致
易的原则性产质量、增强持续经营能力,增强抗风险能力,符合上市公司的长远行动人、同意意见发展和上市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承诺人原则性同意本次交易。
实际控制人
(二)交易对方作出的重要承诺承诺方承诺事项承诺的主要内容
无锡临英、无锡志芯、共
青城临欧、嘉兴临峥、嘉
兴临谷、镇江临创、扬州一、针对本次交易,本承诺人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
临芯、晋江科宇、海丝科密措施,限定了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确保信息宇、海丝凯丰、前海鹏处于可控范围之内。
晨、苏州原信、君海荣二、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相关人员将根据相关法律法
芯、东风交银、长信智规规定,配合上市公司收集并提交本次交易内幕信息汽、两江红马、上海联知情人员相关信息。
新、建发新兴、芜湖奇三、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相关人员不存在利用本次交
瑞、芜湖泽锦、常州芯易筹划信息在二级市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行为,亦不浩、建发长盈、星宇股存在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
关于本次交
份、南通招华、鹏远基四、在本次交易信息由上市公司依法披露之前,本承易采取的保
石、九州舜创、经纬恒诺人及本承诺人相关人员严格遵守了保密义务。
密措施及保
润、上海骏圭、十月乾密制度的承
元、求圆正海、新昌头雁诺函
一、针对本次交易,本承诺人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限定了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确保信息处于可控范围之内。
Vincent Isen 二、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相关人员将根据相关法律法庄 健 、
Wang 规规定,配合上市公司收集并提交本次交易内幕信息、陈启凤、晏韵童、知情人员相关信息。
林志强、倪文军、赵敏、
三、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相关人员不存在利用本次交张洪
易筹划信息在二级市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行为,亦不存在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
四、本次交易信息由上市公司依法披露之前,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相关人员严格遵守了保密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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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方承诺事项承诺的主要内容
一、承诺人在本次交易中以资产认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如用于认购该等上市公司股份的标的公司股权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已满12个月,则以该部分股权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如用于认购上市公司股份的标的公司
股权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不足12个月,则该部分股权无锡志芯、共青城临欧、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
嘉兴临峥、嘉兴临谷、镇以任何形式转让;但如本承诺人为已备案的私募投资
江临创、扬州临芯、晋江基金,且上市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的董事会决议公告科宇、海丝科宇、海丝凯时,本承诺人对用于认购上市公司股份的标的公司股丰、前海鹏晨、苏州原权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已满48个月的,则本承诺人以信、君海荣芯、东风交该部分股权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
银、两江红马、上海联个月内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
新、建发新兴、芜湖奇二、本次交易后,本承诺人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
瑞、芜湖泽锦、建发长公司股份若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
盈、星宇股份、南通招持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的约定。
华、鹏远基石、九州舜三、若本承诺人上述股份限售期承诺与中国证券监督
创、经纬恒润、上海骏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
圭、十月乾元、求圆正政策不相符,本承诺人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海、新昌头雁、陈启凤、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晏韵童、林志强、倪文四、锁定期届满后,在满足本承诺人签署的本次重组
军、赵敏、张洪相关协议约定的解锁条件(如有)情况下,本承诺人在本次交易中以资产认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转让关于所持上
和交易依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以及深圳证券交市公司股份
易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和规则办理。
锁定的承诺
五、本承诺人承诺切实履行上述承诺,若本承诺人违函
反该等承诺并给上市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承诺人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一、承诺人在本次交易中以资产认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如用于认购该等上市公司股份的标的公司股权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已满12个月,则以该部分股权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自首期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如用于认购上市公司股份的标的
公司股权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不足12个月,则该部分股权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自首期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
二、在满足本函第一条的前提下,本承诺人通过本次交易所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应按照上市公司与无锡临
无锡临英、庄健英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庄健就本次
交易签署的《资产购买协议》《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的约定解除锁定。
三、本次交易后,本承诺人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
公司股份若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
持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的约定。
四、若本承诺人上述股份限售期承诺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
政策不相符,本承诺人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五、锁定期届满后,在满足本承诺人签署的本次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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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方承诺事项承诺的主要内容
相关协议约定的解锁条件(如有)情况下,本承诺人在本次交易中以资产认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转让
和交易依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和规则办理。
六、本承诺人承诺切实履行上述承诺,若本承诺人违
反该等承诺并给上市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承诺人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一、截至本承诺出具之日,本承诺人已经依法对持有
的标的公司股份(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履行法定
出资义务,不存在任何虚假出资、延期出资、抽逃出资、出资不实等违反本承诺人作为其股东所应当承担
的义务及责任的行为或其他影响目标公司合法存续、正常经营的情况。
二、本承诺人对标的资产拥有合法、完整的所有权,
不存在代他人持有或委托他人持有标的资产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形式的信托持股、隐名持股、期权安排或其他任何代表其他方利益的情形;作为标的资产的所有者,本承诺人有权将标的资产转让给上市公司。
ADK 三、标的资产的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尚未了结的权属纠纷,未设置任何抵押、质押、留置等担保权、权利负担或其他第三方权利;标的资产亦不存在被查
封、冻结、托管等其他任何限制其转让的情形。
四、本承诺人确认标的资产过户至上市公司名下不存在障碍,并承诺本次交易相关协议正式生效后,根据协议约定和上市公司的要求及时进行标的资产的权属变更,且在权属变更过程中因本承诺人原因出现的纠纷而形成的全部责任均由本承诺人承担。
关于标的资
五、本承诺人将切实履行上述承诺,若因本承诺人未产权属的承
履行该等承诺而给上市公司造成一切损失和后果的,诺函本承诺人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一、截至本承诺出具之日,标的公司系依法设立且有
无锡志芯、共青城临欧、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本承诺人已经依法对持有的
嘉兴临峥、嘉兴临谷、镇标的公司股份(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履行法定出资义
江临创、扬州临芯、晋江务,不存在任何虚假出资、延期出资、抽逃出资、出科宇、海丝科宇、海丝凯资不实等违反本承诺人作为其股东所应当承担的义务
丰、前海鹏晨、苏州原及责任的行为或其他影响目标公司合法存续、正常经
信、君海荣芯、东风交营的情况。
银、长信智汽、两江红二、本承诺人对标的资产拥有合法、完整的所有权,
马、上海联新、建发新不存在代他人持有或委托他人持有标的资产的情形,兴、芜湖奇瑞、芜湖泽也不存在任何形式的信托持股、隐名持股、期权安排
锦、常州芯浩、建发长或其他任何代表其他方利益的情形;作为标的资产的
盈、星宇股份、南通招所有者,本承诺人有权将标的资产转让给上市公司。
华、鹏远基石、九州舜三、标的资产的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尚未了结或可
创、经纬恒润、上海骏预见的权属纠纷,未设置任何抵押、质押、留置等担圭、十月乾元、求圆正 保权、权利负担或其他第三方权利;除标的公司 B轮
海、新昌头雁、陈启凤、第一期增资协议相关约定外(如适用于本承诺人),不晏韵童、林志强、倪文存在任何限制标的资产转让的合同、协议或约定,标军、赵敏、张洪的资产亦不存在被查封、冻结、托管等其他任何限制其转让的情形。
75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承诺方承诺事项承诺的主要内容
四、本承诺人确认标的资产过户至上市公司名下不存在障碍,并承诺本次交易相关协议正式生效后,根据协议约定和上市公司的要求及时进行标的资产的权属变更,且在权属变更过程中因本承诺人原因出现的纠纷而形成的全部责任均由本承诺人承担。
五、本承诺人将切实履行上述承诺,若因本承诺人未
履行该等承诺而给上市公司造成一切损失和后果的,本承诺人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一、截至本承诺出具之日,标的公司系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本承诺人已经依法对持有的
标的公司股份(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履行法定出资义务,不存在任何虚假出资、延期出资、抽逃出资、出资不实等违反本承诺人作为其股东所应当承担的义务
及责任的行为或其他影响目标公司合法存续、正常经营的情况。
二、本承诺人对标的资产拥有合法、完整的所有权,
不存在代他人持有或委托他人持有标的资产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形式的信托持股、隐名持股、期权安排或其他任何代表其他方利益的情形;作为标的资产的所有者,本承诺人有权依法将标的资产转让给上市公司。
三、标的资产的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尚未了结或可
无锡临英、庄健、Vincent 预见的权属纠纷,未设置任何抵押、质押、留置等担Isen Wang 保权、权利负担或其他第三方权利;除标的公司 B轮
第一期增资协议相关约定、标的公司《公司章程》以
及《公司法》的限制性规定外,不存在任何限制标的资产转让的合同、协议或约定,标的资产亦不存在被查封、冻结、托管等其他任何限制其转让的情形。
四、除 B轮第一期增资协议、标的公司《公司章程》
以及《公司法》的限制性规定外,本承诺人确认标的资产过户至上市公司名下不存在障碍,并承诺本次交易相关协议正式生效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协议约定和上市公司的要求及时进行标的资产的权属变更,且在权属变更过程中因本承诺人原因出现的纠纷而形成的全部责任均由本承诺人承担。
五、本承诺人将切实履行上述承诺,若因本承诺人未
履行该等承诺而给上市公司造成一切损失和后果的,本承诺人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截至本说明函出具之日,本公司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关于不存在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中国司不得参与任
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完成责任认定的情况,或最近三ADK 何上市公司 十六个月内因涉嫌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重大资产重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中国司法机关组情形的说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明函重组的情形。
无锡临英、无锡志芯、共一、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主关于不存在
青城临欧、嘉兴临峥、嘉要管理人员/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事务合不得参与任
兴临谷、镇江临创、扬州伙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前述主体控制的机构不何上市公司
临芯、晋江科宇、海丝科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
76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承诺方承诺事项承诺的主要内容
宇、海丝凯丰、前海鹏重大资产重立案侦查尚未完成责任认定的情况,或最近三十六个晨、苏州原信、君海荣组情形的承月内因涉嫌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
芯、东风交银、长信智诺函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
汽、两江红马、上海联刑事责任而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
新、建发新兴、芜湖奇形;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的相关内幕信息及利用该内瑞、芜湖泽锦、常州芯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浩、建发长盈、星宇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份、南通招华、鹏远基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石、九州舜创、经纬恒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
润、上海骏圭、十月乾的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元、求圆正海、新昌头雁二、如本承诺人违反上述保证和承诺或因上述承诺被
证明不真实,给上市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承诺人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一、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机构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
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尚未完成责任认定的情况,或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涉嫌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
庄 健 、 Vincent Isen 产重组的情形;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的相关内幕信息Wang、陈启凤、晏韵童、 及利用该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不存在《上林志强、倪文军、赵敏、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张洪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二、如本承诺人违反上述保证和承诺或因上述承诺被
证明不真实,给上市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承诺人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一、本公司及本公司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未受到过
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或者刑事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二、本公司及本公司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诚信情况关于合法合
ADK 良好,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规及诚信情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况的说明函处分的情形。
三、本公司及本公司相关知情人员不存在利用本次交易筹划信息在二级市场买卖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
限公司股票行为,亦不存在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
无锡临英、无锡志芯、共一、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主要管理人员(包括董事、青城临欧、嘉兴临峥、嘉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下同)最近三十六个月不存在兴临谷、镇江临创、扬州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关于合法合临芯、晋江科宇、海丝科会”)的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情形,最近十二个月规及诚信情
宇、海丝凯丰、前海鹏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
况的承诺函
晨、苏州原信、君海荣二、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主
芯、东风交银、长信智要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汽、两江红马、上海联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
77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承诺方承诺事项承诺的主要内容
新、建发新兴、芜湖奇三、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未受
瑞、芜湖泽锦、常州芯到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或者刑
浩、建发长盈、星宇股事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份、南通招华、鹏远基仲裁。
石、九州舜创、经纬恒四、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不存
润、上海骏圭、十月乾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或投资者合法权益或社会公共利
元、求圆正海、新昌头雁益的重大违法行为,不存在其他重大失信行为。
五、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诚信
情况良好,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
六、如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主要管理人员违反上述保
证和承诺,本承诺人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一、本承诺人最近三十六个月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
者刑事处罚的情形,最近十二个月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
二、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承诺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
庄 健 、 Vincent Isen 三、本承诺人最近五年未受到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Wang、陈启凤、晏韵童、 场明显无关的除外)或者刑事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林志强、倪文军、赵敏、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张洪四、本承诺人最近五年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或投
资者合法权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不存在其他重大失信行为。
五、本承诺人最近五年诚信情况良好,不存在未按期
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
六、如本承诺人违反上述保证和承诺,本承诺人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承诺人承诺将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向上市公司提供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ADK 确、完整;如因本承诺人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承诺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无锡临英、无锡志芯、共一、本承诺人承诺将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向上市公司
青城临欧、嘉兴临峥、嘉及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提供和披露本次交易的关于提供信
兴临谷、镇江临创、扬州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息真实性、
临芯、晋江科宇、海丝科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准确性和完
宇、海丝凯丰、前海鹏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承诺人整性的承诺
晨、苏州原信、君海荣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函
芯、东风交银、长信智二、本承诺人保证向上市公司及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
汽、两江红马、上海联介机构所提供和披露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
新、建发新兴、芜湖奇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瑞、芜湖泽锦、常州芯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浩、建发长盈、星宇股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份、南通招华、鹏远基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石、九州舜创、经纬恒三、本承诺人保证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承诺及
78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承诺方承诺事项承诺的主要内容
润、上海骏圭、十月乾确认均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元、求圆正海、新昌头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因出具的说明、承诺及确
雁、庄健、 Vincent Isen 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Wang、陈启凤、晏韵童、 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承诺人将依法承担相林志强、倪文军、赵敏、应法律责任。
张洪四、本承诺人保证已履行了法定的披露和报告义务,
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
五、如本次交易本承诺人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承诺人将暂停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上市公司董事会代本承诺人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本承诺人同意授权上市公司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承诺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上市公司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承诺人的身份信息和
账户信息的,本承诺人同意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承诺人承诺自愿锁定股份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六、如本承诺人违反上述保证和承诺,本承诺人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
的企业(如有,下同)没有直接或间接从事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经营业务构成竞争或潜在竞争关系的业务与经营活动。
2、本次交易完成后,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企业
不会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经营业务构成竞争或潜在竞争关系的业务与经营活动。若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企业将来可能获得任何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存在直接或间接竞争
的业务机会,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企业将优先关于避免同
将业务机会提供予上市公司,如果上市公司放弃对该无锡临英、庄健业竞争的承
业务机会的优先权,本承诺人将主动或在上市公司提诺函出异议后在上市公司提出的合理期间内转让或终止前述业务,或促使本承诺人所控制的企业及时转让或终止前述业务。
3、本承诺人保证有权签署本承诺函,且本承诺函一经
签署即对本承诺人具有约束力。本承诺函在本承诺人就本次交易作出的业绩承诺期间持续有效。
4、本承诺人保证严格履行本承诺函中的各项承诺,如
本承诺人或本承诺人控制的企业因违反相关承诺并因
此给上市公司或其投资人造成损失的,本承诺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相应的损失赔偿责任。
无锡临英、庄健关于减少和1、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企业(如有)将采取必
79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承诺方承诺事项承诺的主要内容规范关联交要措施尽量避免和减少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之易的承诺函间发生的关联交易。
2、对于正常经营范围内无法避免或有合理理由存在的
关联交易,本承诺人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依法签订协议,按照公允、合理的市场价格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进行交易,促使上市公司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决策程序,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承诺人保证不以拆借、占用或由上市公司代垫款
项、代偿债务等任何方式挪用、侵占上市公司及其控
股子公司的资金、利润、资产及其他资源,不利用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或上市公司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4、如违反上述承诺,本承诺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本次交易完成后,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
企业不会利用上市公司股东的身份影响上市公司独立
性和合法利益,在业务、资产、机构、人员和财务上与上市公司保持分开,并遵守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关于保障上
相关规定,不违规利用上市公司为本承诺人或本承诺无锡临英、庄健市公司独立
人控制的企业提供担保,不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性的承诺函资产,保持并维护上市公司的独立性,维护上市公司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2、如违反上述承诺,本承诺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承诺人将尽最大可能与本承诺人的投资者进行协商,延长本承诺人存续期以覆盖股份锁定期,如确无关于延续存
无锡志芯、镇江临创、晋法延期至覆盖股份锁定期,本承诺人将不会在股份锁续期的承诺
江科宇、两江红马定期届满前对本承诺人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函
股份进行减持,不会在股份锁定期满前对本承诺人进行清算注销。
1、合伙企业已出具的《关于所持上市公司股份锁定的承诺函》第一项所承诺的不转让上市公司相关股份的期间内,以及上市公司与合伙企业、庄健就本次交易签署的《资产购买协议》《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所约
定的不得转让上市公司相关股份的期间内,本承诺人承诺不主动以任何形式转让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
的对应合伙企业不得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数量、范围内的合伙企业全部财产份额。
无锡临英之上层权益持有关于穿透锁2、根据本承诺人(或本承诺人的合伙人)与英迪芯微
人定的承诺函的股权激励相关协议约定,本承诺人被统筹安排或本人有义务转让或减持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合伙
企业财产份额的,不受前述第1项限制。如发生前述转让情形的,本承诺人所持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受让方应继续遵守锁定期的要求。
3、若本承诺人上述限售期承诺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政策不相符,本承诺人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80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承诺方承诺事项承诺的主要内容
4、本承诺人对所持合伙企业财产份额拥有合法、完整
的所有权,不存在代他人持有或委托他人持有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形式的信托持股、隐名持股、期权安排或其他任何代表其他方利益的情形。本承诺人已就所持合伙企业财产份额履行法定出资义务,不存在任何虚假出资、抽逃出资、出资不实等违反本承诺人
作为出资人义务的情形,本承诺人的出资来源均为合法的自有或自筹资金。本承诺人所持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尚未了结或可预见的权属纠纷,未设置任何抵押、质押、留置等担保权、权利负担或其他第三方权利。
1、合伙企业已出具《关于所持上市公司股份锁定的承诺函》,在合伙企业承诺的锁定期间内,本承诺人承诺不得转让、赠与、质押或以其他形式处分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合伙企业全部财产份额。
2、如在合伙企业取得上市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份时,本
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续拥有合伙企业权益的时间不足
12个月,则自合伙企业取得上市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份
之日起36个月内,本承诺人承诺不得转让、赠与、质押或以其他形式处分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合伙企业全部财产份额。
共青城临欧、嘉兴临峥、3、若本承诺人上述股份限售期承诺与中国证券监督管
嘉兴临谷、晋江科宇、海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政
丝科宇、海丝凯丰、芜湖策不相符,本承诺人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泽锦、上海骏圭之上层权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益持有人4、本承诺人对所持合伙企业财产份额拥有合法、完整
的所有权,不存在代他人持有或委托他人持有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形式的信托持股、隐名持股、期权安排或其他任何代表其他方利益的情形。本承诺人已就所持合伙企业财产份额履行法定出资义务,不存在任何虚假出资、抽逃出资、出资不实等违反本承诺人
作为出资人义务的情形,本承诺人的出资来源均为合法的自有或自筹资金。本承诺人所持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尚未了结或可预见的权属纠纷,未设置任何抵押、质押、留置等担保权、权利负担或其他第三方权利。
(三)标的公司作出的重要承诺承诺方承诺事项承诺的主要内容
一、本承诺人、本承诺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承诺人所
控制的下属企业承诺将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向上市公司及参与本次交关于提供信易的各中介机构提供和披露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性、息真实、准确、完整;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标的公司准确性和完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承诺人将依法承整性的承诺担相应法律责任。
函二、本承诺人、本承诺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承诺人所控制的下属企业保证向上市公司及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
和披露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
81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承诺方承诺事项承诺的主要内容
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本承诺人、本承诺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承诺人所
控制的下属企业保证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承诺及确认均真实、
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因出具的说明、承诺及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承诺人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四、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所控制的下属企业保证本次交易的信息披露
和申请文件均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因本次交易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承诺人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五、本承诺人、本承诺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承诺人所
控制的下属企业保证已履行了法定的披露和报告义务,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
六、如本承诺人违反上述保证和承诺,本承诺人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一、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承诺人、本承诺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承诺人控制的机构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
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尚未完成责任认定的情况,或最近三十关于不存在六个月内因涉嫌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不得参与任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不得参与任何上何上市公司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的相关内幕信息及标的公司重大资产重利用该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组情形的承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及
诺函《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
第三十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二、如本承诺人违反上述保证和承诺或因上述承诺被证明不真实,给
上市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承诺人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一、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
月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
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情形,最近十二个月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本承诺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均经合法程序产生,不存在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有关监管部门、兼职单位(如有)所禁止的兼职情形,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任职资格的情形。
二、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承诺人、本承诺人的董事、监事、高关于合法合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标的公司规及诚信情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
况的承诺函
三、本承诺人、本承诺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未受
到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或者刑事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四、本承诺人、本承诺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或投资者合法权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不存在其他重大失信行为。
五、本承诺人、本承诺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诚信
情况良好,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
82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承诺方承诺事项承诺的主要内容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
六、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下属子公司系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律实体。本承诺人具备《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参与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七、如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上述保
证和承诺,本承诺人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八、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重组标准
(一)标的公司符合创业板定位标的公司主要从事车规级数模混合芯片的研发设计与销售业务。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标的公司所处行业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中的“集成电路设计”(代码:6520)。标的公司为国家发改委颁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规定的鼓励类产业;根据《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标的公司所处行业为“集成电路设计”。标的公司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2024年修订)》第五条规定的行业,亦不属于产能过剩行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的淘汰类行业,以及从事学前教育、学科类培训、类金融业务的企业。
标的公司是国内领先的车规级数模混合芯片设计公司,在车规级数模混合芯片领域累积了丰富的核心技术成果,车规级芯片已全面进入国内绝大多数合资及国产汽车品牌厂商供应链,以及全球主要知名外资汽车品牌厂商供应链,在汽车芯片领域具有国产替代领先优势,符合创业板定位。
(二)标的公司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协同效应
本次交易是上市公司围绕汽车产业链,经过全面考察和深度思考,选择了规模大、增速快且国产化率较低的汽车芯片赛道作为投资并购方向,系上市公司在熟悉的汽车领域寻求新质生产力、实现产业升级的重要举措,同时,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在机器人产业链上形成技术协同,有望形成产业链的延伸。上市公司可利用自身成熟的并购整合经验,发挥双方产业协同优势。上市公司在原有工业机器人系统集成装备或解决方案业务发展的同时,切入汽车芯片领域,有助于直接改善上市公司资产质量、增强持续经营能力及抗风险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83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1、标的公司是国内领先的车规级数模混合芯片设计公司,本次交易是上市公司
完善汽车产业链内产业布局的重要战略举措
标的公司是国内领先的车规级数模混合芯片设计公司,产品已在全球多个车型上实现量产,标的公司车规级芯片已全面进入国内绝大多数合资及国产汽车品牌厂商供应链,以及全球主要知名外资汽车品牌厂商供应链,包括2024年全球前十大汽车品牌、
2024年全球前四大新能源汽车品牌等。上市公司和标的公司均为汽车产业链公司,双
方均为汽车产业提供核心自动化、智能化产品。上市公司主要为汽车制造行业提供工业自动化设备和产线,标的公司主要为汽车提供数模混合芯片,对汽车产业发展规律具备相近的理解,本次交易是上市公司完善汽车产业链内产业布局的重要战略举措。
2、标的公司与上市公司在下游客户方面具有高度的市场协同性
上市公司为工业机器人系统集成装备或解决方案提供商,下游客户覆盖汽车、航空航天、环保等领域。在汽车领域,上市公司主要是根据汽车厂商的产能需求、场地条件以及生产工艺进行生产线的方案规划及集成设计,为汽车生产制造过程中的拼焊、装配、质量检测等方面提供个性化、定制化的综合解决方案。上市公司依托多年的行业深耕经验,已构建起涵盖核心工艺设备、系统集成与场景落地的完整服务能力,与汽车整车厂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标的公司主要从事车规级数模混合芯片的研发、设计与销售,下游主要应用领域为汽车领域。上市公司主要面向汽车整车厂,标的公司主要面向汽车零部件厂商和整车厂,双方均在汽车产业链中积累了深厚的客户资源,可以实现客户资源的交叉共享。进一步地,上市公司与日系汽车品牌客户保持了长期稳定合作,2024年前五大日系汽车品牌合计销量的全球市场份额约为21.14%,而日系车芯片供应链的新供应商导入速度相对较慢,目前标的公司在日系车市场还处于起步阶段,上市公司未来可以为标的公司赋能,协助其加速日系车产品导入,打开日系车汽车芯片市场。同时,标的公司在汽车芯片国产化过程中,积累了较深的国产汽车客户渠道,该部分客户关系有利于帮助上市公司补足国内客户资源,增加国内市场的业务规模和市场粘性。
3、标的公司的汽车芯片与机器人产业链将高度重合
上市公司在工业自动化方向使用大量机器人产品,对机器人的市场需求、应用场景、使用特点等拥有较为深厚的理解。标的公司的车规级电机控制驱动芯片、车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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触控传感芯片已经规模量产,应用于多个汽车车型,由于当前人形机器人产业链与汽车产业链重合度较高,标的公司已开始布局机器人电机控制和触觉传感等新方向。上市公司可借助标的公司对高可靠性电机驱动、触控传感应用的理解和实践,在机器人的关节、执行器、传感器等领域探索核心零部件、控制算法的业务协同,打造差异化的竞争力,形成产业链的延伸。此外,上市公司依托对机器人供应链的深耕,可以帮助标的公司探索在机器人领域的业务机会,形成新的收入来源。
4、上市公司拥有较为完善的全球化布局,可助推标的公司的出海进程
经过长期的积累和发展,上市公司已经搭建成熟的海外业务运营体系,拥有一家稳定运营数十年的日本子公司。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可借助上市公司的境外销售渠道和主体平台,开展全球化的采购、销售和客户服务,有利于加速标的公司海外市场拓展,进一步提升标的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实现高质量发展。
5、标的公司可借助上市平台为其赋能,借助上市公司的融资渠道和品牌效应实
现高质量发展
当前国产汽车芯片正处于替代进口的窗口期,标的公司占据了明显的先发优势。
但半导体行业属于资本密集型和人才密集型行业,同行业竞争对手通过上市融资构筑了较大的资本优势和品牌优势。本次交易完成后,一方面,标的公司将可依托上市公司平台建立起资本市场的直接融资渠道,补足资本短板,降低融资成本,为其后续的研发投入及全面产业布局提供资金保障,为应对未来的竞争奠定资本优势。另一方面,标的公司依托上市公司平台提升品牌效应,吸引优秀人才,并利用上市公司的丰富工具对员工进行激励,提升经营团队的稳定性和凝聚力。因此,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通过资本、资源和平台赋能,可帮助标的公司在汽车芯片国产替代的黄金期更好更快地实现战略卡位,快速占据市场,构建竞争壁垒,加速发展成为国产汽车芯片的核心关键平台型企业。
6、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行业经验融合,增强研发和技术实力
上市公司、标的公司双方同属于汽车产业链,在汽车整车平台化系统集成、产品开发上具有丰富的行业经验。上市公司拥有多年汽车生产线及智能化装备装配经验,标的公司的核心技术在于汽车照明控制驱动芯片、汽车电机控制驱动芯片、汽车传感芯片等领域。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加强双方相互交流融合,提升行业理解能
85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力,加强研发实力,实现技术融合和商业创新。
7、本次交易有利于优化上市公司产业布局、改善资产质量、增强上市公司持续
经营能力及抗风险能力
标的公司在汽车芯片领域深耕多年,市场开拓成效显著,已具备较强的核心竞争力。2023年、2024年标的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49403.98万元、58414.70万元;剔除股份支付的影响后,标的公司2023年、2024年的净利润分别为5409.85万元、
4056.81万元,盈利能力良好。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改善产业布局,有助于
改善上市公司资产质量、增强持续经营能力及抗风险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九、本次交易的必要性
(一)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
本次交易标的公司属于半导体行业。作为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产业,半导体行业始终受到国家层面的高度关注与大力扶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强调“坚持创新在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将集成电路列为重点发展项目。半导体产业是增强国家在高科技领域国际竞争力的重要抓手,是关系到国民经济转型、高质量发展的战略性产业。
标的公司的主要从事车规级数模混合芯片的研发、设计和销售,现阶段国产汽车芯片公司普遍规模较小,发展较慢,具备规模销售额的汽车芯片公司极为稀缺,国产化率仍处于较低水平,大多数产品线仍处于国产空白阶段。当前英迪芯微已成为国内车规级数模混合芯片的领先者,已达到一定规模,技术储备和客户资源丰富,具备较强的发展潜力,有望成为国产车规级数模混合芯片领域的核心关键企业。通过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将积极发挥资金、资源、平台优势,为英迪芯微的快速发展积极赋能,快速将英迪芯微的技术转化为产品,加速汽车芯片的国产替代速度,补足国产汽车产业链的关键环节,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政策导向。
(二)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的发展战略
上市公司和标的公司均为汽车产业链公司,双方均为汽车提供核心自动化、智能化产品。上市公司主要为汽车制造行业提供的工业自动化设备和产线,标的公司主要为汽车提供基础元器件,双方对汽车产业的发展规律有相近的理解。本次交易是上市公司围绕汽车产业链,经过全面考察和深度思考,选择了规模大、增速快且国产化率
86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较低的汽车芯片赛道作为投资并购方向,系上市公司在熟悉的汽车领域寻求新质生产力、实现产业升级的重要举措,符合上市公司的长期发展战略。同时,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在机器人产业链上形成技术协同,有望形成产业链的延伸。
(三)本次交易具备商业实质本次交易系具有较高协同效应的产业并购。标的公司与上市公司同属于汽车产业链,并在机器人产业链上形成产业链延伸,双方在业务上具有较高的协同性,有利于上市公司整体战略的布局和实施,提升上市公司资产质量及综合竞争力。
(四)本次交易不存在不当市值管理行为
本次交易为上市公司围绕汽车产业链开展的产业并购,并推进机器人产业链的产业协同发展,具备产业基础和商业合理性,不存在不当市值管理行为。
(五)本次交易相关主体的减持情况
本次交易首次披露日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减持行为。
十、本次重组的业绩承诺和补偿安排
(一)业绩承诺安排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期为2025年度、2026年度及2027年度(以下简称“业绩承诺期”)。本次交易业绩承诺包括净利润业绩考核安排以及收入业绩考核安排,业绩对赌方承诺,业绩承诺期内标的公司实际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净利润目标增长率,实际收入增长率不低于收入目标增长率。
业绩承诺期间任一年度的净利润金额、营业收入金额,应当分别以上市公司聘请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审计认定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金额(按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口径确定,并剔除股份支付影响)、主营业务收入金额(不包括其他业务收入金额)为准。
业绩承诺的具体安排如下:
业绩补偿金额=净利润业绩补偿金额+收入业绩补偿金额:
1、在实际净利润增长率小于净利润目标增长率(即180%),且实际年平均净利
87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润未达到基础年平均净利润(即标的公司按照净利润目标增长率应当实现的年平均归母净利润金额乘以90%)的情况下,业绩承诺方需向上市公司支付的净利润业绩补偿金额=[(1+净利润目标增长率)-(1+实际净利润增长率)]/(1+净利润目标增长
率)×90%×业绩补偿义务方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的首期交易对价×70%。
若实际净利润增长率大于净利润目标增长率(含本数),或虽然实际净利润增长率小于净利润目标增长率,但实际年平均净利润达到基础年平均净利润(含本数),则业绩补偿义务方无需履行净利润业绩补偿义务。
2、在实际收入增长率小于收入目标增长率的情况下,业绩承诺方需另行向上市公
司支付的收入业绩补偿金额=[(1+收入目标增长率)-(1+实际收入增长率)]/(1+收入
目标增长率)×业绩补偿义务方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的首期交易对价×30%;
若实际收入增长率大于收入目标增长率(含本数),则业绩承诺方无需另行向上市公司支付收入业绩补偿。
实际净利润增长率=(标的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实际实现的年平均净利润金额÷标的公司2024年净利润金额)-1净利润目标增长率=(标的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内的目标年平均净利润金额÷标的公司2024年净利润金额)-1,为180%实际收入增长率=(标的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实际实现的年平均营业收入金额÷标的公司2024年营业收入金额)-1收入目标增长率=标的公司收入目标增长率(即标的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内的年平均营业收入金额除以标的公司2024年营业收入金额之商-1,为45.5%)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收入增长率(即同行业上市公司同期年平均营业收入同比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的中位数,同行业上市公司选择申银万国 2021年行业分类项下 SW电子—SW半导体—SW模拟芯片设计板块的 A股上市公司),取孰高值。
(二)减值补偿安排
1、减值测试期为2025年度、2026年度及2027年度。
2、上市公司应在减值测试期满后4个月内聘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
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重组所涉全部标的资产(即标的公司100%股权)进行减值测
88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试并出具减值测试报告。
3、经减值测试,如本次重组所涉标的公司100%股权在减值测试期内发生减值(以下简称“减值测试期末减值额”),且业绩补偿义务方在本次重组中获得的首期交易对价占本次重组现金交易对价与首期股份交易对价之和的比例与减值测试期末减值额
之乘积大于业绩补偿义务方的业绩补偿金额,则就该等差额部分,业绩承诺方应继续向上市公司支付其应补偿的减值金额(以下简称“减值补偿金额”);业绩承诺方应当优
先以其在本次重组中所获得的上市公司首期股份向上市公司进行补偿,不足部分应以现金作为补充补偿方式。
减值测试期末减值额=本次交易中标的公司评估值减去业绩承诺期末标的公司的评估值,并扣除业绩承诺期内标的公司股东增资、减资、接受赠与以及利润分配的影响。
减值补偿金额=减值测试期末减值额×业绩承诺方在本次重组中获得的首期交易对
价/本次重组现金交易对价与首期股份交易对价之和–业绩承诺方已支付的业绩补偿金额
应补偿股份数量=减值补偿金额÷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
(三)其他业绩补偿安排
1、业绩补偿义务方为无锡临英、庄健。
2、业绩补偿义务方向上市公司支付的业绩补偿金额及/或减值补偿金额合计不得
超过业绩补偿义务方就本次交易获得的全部首期交易对价之税后金额。
(四)关于业绩补偿的相关事项说明
1、业绩承诺的合理性分析
标的公司所处的国产汽车芯片行业特征为大赛道、高增速、低国产化率,标的公司目前在汽车内饰灯控制驱动芯片领域取得国内领先的市场份额,盈利水平良好,并大力投入新产品线的研发设计和市场推广,预计可以保持较高的营业收入增速。标的公司采用委托加工模式,可以借助第三方充足的晶圆制造和封装测试代工产能进行生产,标的公司作为国内头部的汽车芯片公司,具备较强的供应链管理能力,因此通常不会受到代工产能限制。随着收入规模扩大,规模效应显现,标的公司的期间费用增速预计慢于收入增速,因此标的公司的净利润增速预计较快。综上所述,标的公司的
89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业绩承诺合理,不存在异常增长,符合行业发展趋势和业务发展规律。
2、业绩承诺协议安排
上市公司与无锡临英、庄健签署了《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业绩补偿的相关安排具备可行性。
3、业绩承诺的履约保障措施
根据《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无锡临英、庄健以其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的首期股份进行业绩补偿,该等首期股份设定分期解锁的安排,用于业绩补偿的首期股份的解锁进度预计慢于业绩承诺期的业绩完成进度,因此交易对方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在承诺期内具备明确的履约保障措施。
十一、本次交易方案是否发生重大调整
本次交易重组预案披露后,交易方案中将交易对价的支付方式从发行股份、可转换债券及支付现金变更为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取消了可转换债券的支付方式;本次交易重组预案披露本次交易将收购标的公司控股权,本次交易重组草案披露本次交易将收购标的公司100%股权,且标的公司股东之一无锡临英通过减资分配的方式将标的公司6%的股权最终分配予标的公司股东之一庄健,庄健间接持有的部分标的公司股权转为直接持有。根据相关规定,上述调整不构成方案的重大调整。
90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第二章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中文名称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United Faith Auto-Engineering Co. Ltd.成立日期2005年7月18日上市日期2022年6月29日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代码301112股票简称信邦智能
注册资本11026.66万元法定代表人李罡注册地址广州市花都区汽车城车城大道北侧
联系电话020-88581808
联系传真020-88581861
公司网站 www.uf.com.cn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7756647694
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制造;物料搬运装备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通
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工业机器人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喷
枪及类似器具制造;风动和电动工具制造;气压动力机械及元件制造;金属
加工机械制造;模具制造;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模具销售;机械电气设备
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伺服控制机构制造;涂装设备制造;通用
设备修理;电气设备修理;工业机器人安装、维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机械经营范围
设备研发;民用航空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智能机器人销售;伺服控制机
构销售;智能物料搬运装备销售;液气密元件及系统销售;涂装设备销售;气
压动力机械及元件销售;工业机器人销售;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风
动和电动工具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电气机械设备销售;电子
专用设备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包装专用设备销售;半导体器件专
用设备销售;照明器具生产专用设备销售;特种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
二、历史沿革
(一)公司设立及股票上市情况
1、有限公司设立情况
公司前身为广州信邦汽车装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邦有限”)。
2005年7月18日,信邦有限由广东信邦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后更名为“广东信邦自动化设备集团有限公司”,即信邦集团)、信邦(远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邦
91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远东”)以货币出资设立,设立时注册资本为2000.00万元。其中信邦集团认缴
1420.00万元注册资本,信邦远东认缴580.00万元注册资本。
2005年6月15日,广州市花都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出具《关于设立合资经营广州信邦汽车装备制造有限公司的批复》(花外经贸管复[2005]51号),同意信邦集团与信邦远东合资设立信邦有限。2005年6月21日,广州市人民政府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穗花合资证字[2005]0006号)。
2005年7月18日,信邦有限在广州市工商局获得《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企
合粤穗总字第008534号。
信邦有限设立后,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信邦集团1420.0071.00
信邦远东580.0029.00
合计2000.00100.002005年10月11日,广州华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穗华会
(2005)外验字113号),验明截至2005年10月10日,信邦集团货币实缴出资
511.20万元。
2005年11月2日,广州华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穗华会
(2005)外验字117号),验明截至2005年10月17日,信邦远东货币实缴出资
400.00万港元,折合416.96万元人民币。
2006年5月31日,广州华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穗华会
(2006)外验字042号),验明截至2006年5月22日,信邦集团货币实缴出资908.80万元,信邦远东货币实缴出资160.00万港元,折合165.384万元人民币(信邦远东多缴纳的2.344万元人民币经投资者确认转做资本公积)。至此,信邦有限注册资本全部实缴完成。
2、股份公司设立情况
公司系由信邦有限的原股东以发起设立的方式,将信邦有限整体变更而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2月26日,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分所出具了“安
92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永华明(2016)专字第 61200462_G01号”《专项审计报告》,确认截至 2015年 11月
30日,信邦有限的账面净资产为9487.25万元。
2016年2月26日,广东中联羊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现更名为“中联国际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咨询(广东)有限公司”)出具了“中联羊城评字【2016】第XHMPC0048号”《资产评估报告书》,以 2015年 11月 30日为基准日,信邦有限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的股东权益(净资产)价值为12327.40万元。
2016年2月29日,信邦有限董事会通过决议,一致同意按照公司经审计净资产值
9487万元中的3125万元以1:1的比例折成股本3125万股(每股1元),净资产与注
册资本的差额6362万元计入资本公积金,公司组织形式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整体变更后公司更名为“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3月1日,信邦集团、信邦远东和横琴信邦(现更名为“南昌信邦”)签订《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约定以发起设立方式将信邦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4月29日,信邦智能2016年第一次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同意以信邦有限
截至2015年11月30日经审计的净资产9487万元为基础,将其中的3125万元折合为3125万股,净资产与注册资本的差额6362万元计入资本公积金。
2016年5月18日,广州市商务委出具《关于中外合资企业广州信邦汽车装备制造有限公司转制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穗商务资批[2016]17号),同意信邦有限整体变更事宜。2016年5月20日,广州市人民政府换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穗股份证字[2016]0003号)。
2016年5月30日,广州市工商局核准本次整体变更登记,信邦智能从广州市工商
局获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1017756647694。
本次工商变更后,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万股)出资比例(%)
信邦集团1420.000045.44
信邦远东1280.000040.96
横琴信邦425.000013.60
合计3125.0000100.00
2020年7月3日,安永会计师出具《验资报告》(安永华明(2020)验字第
93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61200462_G01号),经审验,截至 2015年 11月 30日,公司已收到全体股东以信邦有
限2015年11月30日经审计净资产94872504.03元出资,其中部分净资产
31250000.00元按1:1的折股比例折为3125万股,每股面值为1元,折合为公司股本
31250000.00元,净资产与股本的差额部分63622504.03元已计入公司资本公积。
3、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情况2022年3月29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同意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52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关于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2]610号),同意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证券简称为“信邦智能”,证券代码为“301112”。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中的23758806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自2022年6月29日起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其余股票的可上市交易时间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相关股东的承诺执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总股本由82699950股变更为110266600股。
(二)上市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公司上市后的股本情况未发生变化。
三、股本结构及前十大股东情况
(一)股本结构
截至2025年9月30日,上市公司股本结构情况如下:
股份类别股份数量(股)占股本比例(%)
限售条件股份--
无限售条件股份110266600100.00
总股本110266600100.00
(二)前十大股东情况
截至2025年9月30日,上市公司前十大股东情况具体如下:
94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1广东信邦自动化设备集团有限公司3560443032.29%
2共青城国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278644920.66%
3南昌信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6562569.66%
4共青城信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9625564.50%
5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中证机器人交易12169001.10%
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6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聚信价值优势灵8700000.79%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7广东臻远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东臻远基5842000.53%
金-臻远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8秦雪冬5476070.50%
9林国芬5062000.46%
10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弘中证机器人4874880.44%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合计7822208670.94%
四、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股权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1、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邦集团持有上市公司3560.44万股股票,持股比例为
32.29%,系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其基本信息如下:
95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公司名称广东信邦自动化设备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林和西路9号1716房主要办公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林和西路9号1716房法定代表人李罡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00074626642XD成立时间2003年1月2日技术进出口,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投资管理及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经营范围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李罡、姜宏、余希平三人通过信邦集团、共青城国邦、南昌信邦、共青城信邦合计控制上市公司67.12%股份,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其基本情况如下:
李罡先生,1963年出生,工程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山大学岭南学院 EMBA。1985年至 1988年,任职于中国航空技术进出口公司深圳中航技集团进出口部;1989年至1994年,先后任职于广州立信商行、广州信邦经济发展公司;
1995年创立广州市信邦有限公司,并于1995年至2003年任广州市信邦有限公司董事
长兼总经理;2003年创立广东信邦自动化设备集团有限公司,并于2003年至2015年任经理;2016年至今,任广东信邦自动化设备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2020年至今,任广东信邦自动化设备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财务负责人;2005年创立广州信邦汽车装备制造有限公司,任董事长;2012年至今,任日本富士法人代表董事兼会长;2016年至今,任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姜宏先生,1960年出生,工程师,中国国籍,新西兰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1982年至1989年,任广州机床研究所工程师;1995年至2003年,任广州市信邦有限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01年至2016年,任上海艾斯迪克汽车装备制造有限公司董事;
2016年至今,任上海艾斯迪克汽车装备制造有限公司董事长;2003年至今,任广东信
邦自动化设备集团有限公司监事;2005年至2016年,任广州信邦汽车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16年至今,任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
2015年至今,任日本富士董事。
96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余希平女士,1962年出生,工程师,中国国籍,新西兰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山大学岭南学院 EMBA。1982年至 1985年,任广州造船厂工程师;1985年至 1990年,任广州机床研究所工程师;1990年至1992年,任泰盛染织厂工程师;1992年至1994年,任香港一州有限公司管理部长;1995年至2003年,任广州市信邦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03年至2016年,任广东信邦自动化设备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5年至
2016年,任广东信邦自动化设备集团有限公司经理;2005年至2016年,任广州信邦
汽车装备制造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2016年至今,任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
其中姜宏、余希平为夫妻;李罡配偶姜英与姜宏为兄妹关系。为维持公司控制权的稳定,李罡、姜宏、余希平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同意就行使信邦智能的股东权利(如有)和董事权利,以及行使信邦智能股东信邦集团、共青城国邦、共青城信邦、南昌信邦及各方控制的其他信邦智能股东(如有)的股东/合伙人权利,各方同意共同作为一致行动人。
五、最近三十六个月的控股权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为信邦集团,实际控制人为李罡、姜宏、余希平三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发生控制权变更的情形。
六、最近三年的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上市公司专注于与工业机器人、协作机器人相关的智能化、自动化生产线及成套
装备等的设计、研发、制造、集成和销售,提供一站式自动化解决方案。上市公司及日本子公司的核心人员在工业自动化领域有着数十年的技术、项目的积累和沉淀。
最近三年,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七、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上市公司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及2025年1-9月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2025年2024年2023年2022年
项目
9月30日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
总资产143472.79149237.41166226.26164269.62
97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2025年2024年2023年2022年
项目
9月30日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
总负债22939.0626932.3840985.9142696.75
净资产120533.73122305.03125240.35121572.87
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21043.08121244.74122859.79120592.73
注:2025年9月30日数据未经审计。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9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营业收入29529.8166555.4249819.0754983.19
营业利润-716.42773.923777.558088.08
利润总额-734.87700.264462.898364.05
净利润-1139.30-746.723935.276650.2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59.39495.074241.256506.10
注:2025年1-9月数据未经审计。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9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251.22489.601717.351885.2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8474.16-20222.7632429.61-54183.5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886.01-1745.49-1152.9860954.81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7448.84-23115.6032390.568222.78
注:2025年1-9月数据未经审计。
(四)主要财务指标
2025年9月2024年12月2023年12月2022年12月
项目30日/2025年31日/202431日/202331日/2022
1-9月年度年度年度
资产负债率(%)15.9918.0524.6625.99
毛利率(%)22.2615.0623.4427.6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30.040.380.6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300.413.497.54
注:2025年1-9月数据未经审计。
98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八、最近三年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最近三年内,上市公司未发生《重组管理办法》认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九、上市公司合规经营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2025年1月9日,珠海市生态环境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珠环罚字[2025]5号),因信邦智能2023年合并控股的子公司珠海景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胜科技”)存在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许可证的单位或者其他生产经营者从事处
理、收集活动的情形,对景胜科技处以罚款64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
第二款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责令停业或者关闭:……(四)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许可证的单位或者其他生产经营者
从事经营活动的;……有前款第三项、第四项、第十项、第十一项行为之一,处所需处置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所需处置费用不足二十万元的,按二十万元计算”。
根据《广东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针对《裁量权规定》中已列明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在进行全面调查取证并确定罚款幅度区间后,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外,可按照以下标准确定最终罚款数额:(一)罚款为一定金额的倍数的,从重处罚不得低于中间倍数;从轻处罚应当低于中间倍数;一般处罚按中间倍数处罚”。
景胜科技上述涉及的环保处罚未被有关部门责令停业或者关闭,故不属于该条规定的情节严重的情形,且《行政处罚决定书》未提及景胜科技违法行为导致了严重环境污染、重大人员伤亡或者社会影响恶劣等后果。依据前述规定,处置费用不足二十万元的,按二十万元计算,该项环保处罚的中间倍数为所需处置费用的四倍金额,如属一般处罚则罚金至少为80万元,景胜科技本次罚款为64万元,罚款金额低于按中间倍数计算的罚款金额。
此外,景胜科技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1-8月营业收入占信邦智能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24%、2.37%和0.84%,对上市公司营业收入未产生重大影响;景
99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胜科技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1-8月净利润分别为-329.94万元、-1613.85万
元和-2582.38万元,对上市公司净利润未产生贡献。景胜科技已于2025年6月公告拟进行清算注销并停止生产经营,并于2025年9月公告已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综上,景胜科技自成为上市公司子公司后,对上市公司营业收入未产生重大影响,对上市公司净利润未产生贡献,且已停止生产经营。景胜科技前述环保处罚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该事项不会对上市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除前述处罚外,上市公司最近三年不存在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或刑事处罚的情况。
100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第三章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易对方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交易对方为 ADK、无锡临英、庄健、晋江科宇、
Vincent Isen Wang、扬州临芯等 40名无锡英迪芯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具体情况如下:
(一)ADK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Ay Dee Kay LLC公司编号200704010265
公司类型 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注册地区美国
注册地址 32 JOURNEY ALISO VIEJO CA 92656 U.S.A.注册日期2007-02-09
注册资本/股本214264093股,每股面值0.0001美元主营业务汽车半导体及软件解决方案提供商
2、历史沿革
2007年 2月 9日,ADK于美国加利福尼亚州设立,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
的成员为 Ichiro Aoki及 Scott Kee。
2021年 6月 10日,ADK通过与 Thunder Bridge Acquisition II Ltd.(一家特殊目的收购公司或称为“SPAC”)完成并购实现成功上市。在 SPAC合并交易结束后上市主体正式更名为 indie Semiconductor Inc.(美国纳斯达克交易所股票代码:INDI)。
3、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
ADK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百万美元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604.95638.34
负债总额63.3428.52
净资产541.61609.83
101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营业收入77.5159.30
净利润-127.86-102.96
注: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4、产权及控制关系、股东基本情况
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ADK的控股股东为 indie Semiconductor Inc.,ADK产权及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indie Semiconductor Inc.为美国纳斯达克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INDI),其专注于为高级驾驶辅助系统(ADAS)、自动驾驶汽车、车联网及汽车电气化应用领域提供创新性的汽车半导体与软件解决方案。
5、下属企业情况
除标的公司外,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ADK直接控制的主要下属企业情况如下:
序号公司名称产业类别持股比例
1 Symeo GmbH 雷达传感器、工业用定位测距无线 100%
电系统的研发与制造
(二)无锡临英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无锡临英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 无锡市新吴区清源路 18号 530大厦 C209-2执行事务合伙人庄健
出资额720.3071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5MA1H91188H
102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成立时间2017-05-27
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创意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从事计算机科技、信息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经营范围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历史沿革及最近三年出资额变化情况
(1)2017年5月,设立
2017年5月27日,庄健、黄裕伟共同出资设立“上海临英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总出资额为10.00万元。
设立时,企业合伙人及出资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序号合伙人类型合伙人姓名名称出资比例(%)(万元)
1普通合伙人庄健8.6786.67
2有限合伙人黄裕伟1.3313.33
合计10.00100.00
(2)2019年9月,增加总出资额
2019年9月5日,上海临英全体合伙人做出决定,同意庄健出资额增加至30.16万元,总出资额增加至31.49万元。
本次变更后,企业合伙人及出资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序号合伙人类型合伙人姓名名称(万元)(%)
1普通合伙人庄健30.1695.77
2有限合伙人黄裕伟1.334.23
合计31.49100.00
(3)2020年11月,增加总出资额
2020年11月16日,上海临英全体合伙人做出决定,同意庄健出资额增加至56.77万元,总出资额增加至58.10万元。
本次变更后,企业合伙人及出资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序号合伙人类型合伙人姓名/名称(万元)(%)
1普通合伙人庄健56.7797.71
2有限合伙人黄裕伟1.332.29
103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序号合伙人类型合伙人姓名/名称(万元)(%)
合计58.10100.00
(4)2023年4月,名称变更
2023年4月18日,上海临英全体合伙人作出决定,一致同意企业名称变更为无锡
临英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2023年12月,增加总出资额
2023年12月18日,无锡临英全体合伙人作出决定,一致同意:*吸收无锡临峥、无锡临倚、无锡临绝、无锡临瞰、无锡临嵘;*黄裕伟退伙;*总出资额增加至1000万元。
本次变更后,无锡临英合伙人及出资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序号合伙人类型合伙人姓名名称(万元)(%)
1普通合伙人庄健56.775.68
2有限合伙人无锡临峥485.1648.52
3有限合伙人无锡临倚318.6731.87
4有限合伙人无锡临绝75.667.57
5有限合伙人无锡临瞰51.535.15
6有限合伙人无锡临嵘12.201.22
合计1000.00100.00
(6)2025年10月,减少总出资额
2025年10月20日,标的公司、庄健、无锡临英、无锡临峥签订《协议书》,约定:
(1)无锡临英的认缴出资额从1000万元减少至720.3071万元。其中,无锡临峥的出
资额从485.1628万元减少至205.4699万元,无锡临英其他合伙人出资额不变。本次减资中,无锡临英向无锡临峥定向分配无锡临英持有的20655000股标的公司股份;(2)无锡临峥的认缴出资额从100万元减少至42.3507万元。其中,庄健出资额从75.0444万元减少至17.3951万元,无锡临峥其他合伙人出资额不变。本次减资中,无锡临峥向庄健定向分配无锡临峥持有的20655000股标的公司股份。
2025年10月20日,无锡临英全体合伙人作出变更决定,同意无锡临峥对无锡临
英的出资额由485.1628万元减少至205.4699万元。
104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本次变更后,无锡临英合伙人及出资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序号合伙人类型合伙人姓名/名称(万元)(%)
1普通合伙人庄健56.777.88
2有限合伙人无锡临倚318.6744.24
3有限合伙人无锡临峥205.4728.53
4有限合伙人无锡临绝75.6610.50
5有限合伙人无锡临瞰51.537.15
6有限合伙人无锡临嵘12.201.69
合计720.31100.00
3、主要业务发展情况
无锡临英成立于2017年,为英迪芯微的员工持股平台,无其他业务。
4、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
无锡临英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7769.2313587.01
负债总额0.495780.61
净资产7768.757806.40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营业收入--
净利润-1.450.10
注: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5、产权及控制关系、执行事务合伙人基本情况
(1)产权及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无锡临英产权及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105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无锡临英不存在协议控制架构、让渡经营管理权、收益权等影响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
(2)执行事务合伙人基本情况
无锡临英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庄健,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庄健性别男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3201011976********
6、下属企业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无锡临英不存在控制的下属企业。
7、私募基金备案情况
无锡临英为标的公司员工持股平台,不属于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并以投资为目的设立的私募投资基金,亦不涉及从事私募投资基金管理活动的情形,无需办理私募投资基金或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备案登记手续。
8、存续期与锁定期匹配情况
根据无锡临英的工商资料、合伙协议及其签署的调查表,其存续期至2037年5月
26日,预计长于其股份锁定期,存续期限安排与锁定期安排相匹配。
9、穿透锁定情况
无锡临英除投资标的公司外,无其他对外投资,其以持有标的资产为目的,但非专为本次交易而设立,基于审慎性考虑,其上层权益持有人所持有的标的公司间接权益已进行穿透锁定,直至非以持有标的资产为目的的主体。无锡临英上层权益持有人已出具《关于穿透锁定的承诺函》:
106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1、合伙企业已出具的《关于所持上市公司股份锁定的承诺函》第一项所承诺的不转让上市公司相关股份的期间内,以及上市公司与合伙企业、庄健就本次交易签署的《资产购买协议》《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所约定的不得转让上市公司相关股份的期间内,本承诺人承诺不主动以任何形式转让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对应合伙企业不得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数量、范围内的合伙企业全部财产份额。
2、根据本承诺人(或本承诺人的合伙人)与英迪芯微的股权激励相关协议约定,
本承诺人被统筹安排或本人有义务转让或减持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合伙企业财
产份额的,不受前述第1项限制。如发生前述转让情形的,本承诺人所持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受让方应继续遵守锁定期的要求。
3、若本承诺人上述限售期承诺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
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政策不相符,本承诺人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4、本承诺人对所持合伙企业财产份额拥有合法、完整的所有权,不存在代他人持
有或委托他人持有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形式的信托持股、隐名持股、期权安排或其他任何代表其他方利益的情形。本承诺人已就所持合伙企业财产份额履行法定出资义务,不存在任何虚假出资、抽逃出资、出资不实等违反本承诺人作为出资人义务的情形,本承诺人的出资来源均为合法的自有或自筹资金。本承诺人所持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尚未了结或可预见的权属纠纷,未设置任何抵押、质押、留置等担保权、权利负担或其他第三方权利。”
10、合伙企业的其他情况
(1)最终出资人的资金来源,合伙企业的有关协议安排
无锡临英最终出资人的资金来源为自有或自筹资金,无锡临英关于利润分配、亏损负担及合伙事务执行(含表决权行使)的有关协议安排主要如下:
*利润分配
无锡临英的利润分配,按如下方式分配: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
*亏损负担
无锡临英的亏损分担,按如下方式分担: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
107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合伙事务执行无锡临英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庄健执行合伙事务;
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企业。
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当定期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其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合伙企业,所产生的费用和亏损由合伙企业承担。
(2)本次交易申请停牌前或首次作出决议前(孰早)六个月内及停牌期间(如有)
合伙人入伙、退伙、转让财产份额、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转变身份的情况及未来存续期间内的类似变动安排
无锡临英的合伙人变动情况详见本报告书“第三章交易对方基本情况”之“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易对方”之“(二)无锡临英”之“2、历史沿革及最近三年出资额变化情况”。本次交易停牌前六个月内及停牌期间无锡临英不存在合伙人入伙、退伙、转让财产份额的情况,不存在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转变身份的情况。
(三)晋江科宇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晋江科宇盛达贰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青阳街道陈村社区金融广场 2号楼 6层公共办公区 B-主要经营场所061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科宇盛达基金有限公司出资额165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582MA34BBNA47
成立时间2020-07-01许可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依法须经经营范围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2、历史沿革及最近三年出资额变化情况
(1)2020年7月,设立
2020年7月1日,深圳市科宇盛达基金有限公司、深圳市科宇盛达科技有限公司
共同出资设立“晋江科宇盛达贰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总出资额为3000
108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万元。
设立时,晋江科宇合伙人及出资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序号合伙人类型合伙人姓名/名称(万元)(%)
1普通合伙人深圳市科宇盛达基金有限公司30.001.00
2有限合伙人深圳市科宇盛达科技有限公司2970.0099.00
合计3000.00100.00
(2)2020年10月,减少总出资额
2020年10月26日,晋江科宇全体合伙人作出决定:企业总出资额由3000万元
减少至1650万元。
本次变更后,晋江科宇合伙人及出资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序号合伙人类型合伙人姓名/名称(万元)(%)
1普通合伙人深圳市科宇盛达基金有限公司16.501.00
2有限合伙人深圳市科宇盛达科技有限公司1633.5099.00
合计1650.00100.00
(3)2020年11月,合伙人变更
2020年11月23日,晋江科宇全体合伙人作出决定:深圳市科宇盛达科技有限公
司将合伙企业的出资财产份额转让给陈圆、张晓勇、赵小绿、蔡淋生、陈蔚曙、陈洪、
刘文明、李秀等新合伙人以及深圳市科宇盛达基金有限公司。
本次变更后,晋江科宇合伙人及出资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序号合伙人类型合伙人姓名名称(万元)(%)
1普通合伙人深圳市科宇盛达基金有限公司130.007.88
2有限合伙人陈圆400.0024.24
3有限合伙人张晓勇200.0012.12
4有限合伙人赵小绿120.007.27
5有限合伙人蔡淋生100.006.06
6有限合伙人陈蔚曙100.006.06
7有限合伙人陈洪100.006.06
8有限合伙人刘文明100.006.06
9有限合伙人李秀400.0024.24
109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序号合伙人类型合伙人姓名/名称(万元)(%)
合计1650.00100.00
(4)2021年3月,合伙人变更
2021年3月9日,晋江科宇全体合伙人作出决定:李秀将合伙企业出资财产份额
转让给新合伙人方浩宇。
本次变更后,晋江科宇合伙人及出资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序号合伙人类型合伙人姓名/名称(万元)(%)
1普通合伙人深圳市科宇盛达基金有限公司130.007.88
2有限合伙人陈圆400.0024.24
3有限合伙人方浩宇400.0024.24
4有限合伙人张晓勇200.0012.12
5有限合伙人赵小绿120.007.27
6有限合伙人蔡淋生100.006.06
7有限合伙人陈蔚曙100.006.06
8有限合伙人陈洪100.006.06
9有限合伙人刘文明100.006.06
合计1650.00100.00
(5)2021年7月,合伙人变更
2021年7月16日,晋江科宇全体合伙人作出决定:深圳市科宇盛达基金有限公司
将部分合伙企业出资财产份额转让给新合伙人陶金。
本次变更后,企业合伙人及出资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序号合伙人类型合伙人姓名/名称(万元)(%)
1普通合伙人深圳市科宇盛达基金有限公司30.001.82
2有限合伙人陈圆400.0024.24
3有限合伙人方浩宇400.0024.24
4有限合伙人张晓勇200.0012.12
5有限合伙人赵小绿120.007.27
6有限合伙人蔡淋生100.006.06
7有限合伙人陈蔚曙100.006.06
110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序号合伙人类型合伙人姓名/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名称(万元)(%)
8有限合伙人陈洪100.006.06
9有限合伙人刘文明100.006.06
10有限合伙人陶金100.006.06
合计1650.00100.00
(6)2024年12月,合伙人变更
2024年12月18日,晋江科宇全体合伙人作出决定:*陈圆将合伙企业出资财产
份额转让给新合伙人宁国市永富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方浩宇将合伙企业出资财产份额转让给深圳市科宇盛达科技有限公司。
本次变更后,企业合伙人及出资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序号合伙人类型合伙人姓名/名称(万元)(%)
1普通合伙人深圳市科宇盛达基金有限公司30.001.82
2有限合伙人张晓勇200.0012.12
3有限合伙人赵小绿120.007.27
4有限合伙人蔡淋生100.006.06
5有限合伙人陈蔚曙100.006.06
6有限合伙人陈洪100.006.06
7有限合伙人刘文明100.006.06
8有限合伙人陶金100.006.06
9有限合伙人宁国市永富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400.0024.24
10有限合伙人深圳市科宇盛达科技有限公司400.0024.24
合计1650.00100.00
(7)2025年4月,合伙人变更
2025年4月23日,晋江科宇全体合伙人作出决定:*宁国市永富企业管理咨询有
限公司将合伙企业出资财产份额转让给新合伙人陈圆;*深圳市科宇盛达科技有限公司将合伙企业出资财产份额转让给新合伙人方浩宇。
本次变更后,晋江科宇合伙人及出资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序号合伙人类型合伙人姓名/名称(万元)(%)
1普通合伙人深圳市科宇盛达基金有限公司30.001.82
111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序号合伙人类型合伙人姓名/名称(万元)(%)
2有限合伙人陈圆400.0024.24
3有限合伙人方浩宇400.0024.24
4有限合伙人张晓勇200.0012.12
5有限合伙人赵小绿120.007.27
6有限合伙人蔡淋生100.006.06
7有限合伙人陈蔚曙100.006.06
8有限合伙人陈洪100.006.06
9有限合伙人刘文明100.006.06
10有限合伙人陶金100.006.06
合计1650.00100.00
3、主要业务发展情况
晋江科宇成立于2020年,主营业务为股权投资,最近三年主营业务无变更。
4、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
晋江科宇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1508.981537.70
负债总额--
净资产1508.981537.70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营业收入--
净利润-28.721025.75
注: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5、产权及控制关系、执行事务合伙人基本情况
(1)产权及控制关系
截至2025年6月30日,晋江科宇产权及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112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截至2025年6月30日,晋江科宇不存在协议控制架构、让渡经营管理权、收益权等影响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
(2)执行事务合伙人基本情况
晋江科宇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深圳市科宇盛达基金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深圳市科宇盛达基金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梦海大道5033号前海卓越金融中心(一注册地址
期)7号楼1207法定代表人方浩宇注册资本1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359352651R
成立时间2015-11-18
一般经营项目是:对未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开展股权投资和企业上市
业务咨询(不得以任何方式公开募集和发行基金及其它限制项目);投资经营范围管理(不含限制项目);受托资产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等业务)
6、下属企业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晋江科宇不存在控制的下属企业。
7、私募基金备案情况晋江科宇为合伙型私募基金,已在中国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登记编号为SND242)。
8、存续期与锁定期匹配情况
根据晋江科宇的工商资料、合伙协议及其签署的调查表,其存续期至2026年11
113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月9日,晋江科宇的存续期不排除存在无法完整覆盖其本次交易的股份锁定期的可能性。晋江科宇已出具承诺,将尽最大可能与其投资者进行协商,延长其存续期以覆盖股份锁定期,如确无法延期至覆盖股份锁定期,将不会在股份锁定期届满前对其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进行减持,不会在股份锁定期满前对本企业进行清算注销。
9、穿透锁定情况
晋江科宇除投资标的公司外,无其他对外投资,其以持有标的资产为目的,但非专为本次交易而设立,基于审慎性考虑,其上层权益持有人所持有的标的公司间接权益已进行穿透锁定,直至非以持有标的资产为目的的主体。晋江科宇上层权益持有人已出具《关于穿透锁定的承诺函》:
“1、合伙企业已出具《关于所持上市公司股份锁定的承诺函》,在合伙企业承诺的锁定期间内,本承诺人承诺不得转让、赠与、质押或以其他形式处分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合伙企业全部财产份额。
2、如在合伙企业取得上市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份时,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续拥有
合伙企业权益的时间不足12个月,则自合伙企业取得上市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份之日起
36个月内,本承诺人承诺不得转让、赠与、质押或以其他形式处分本承诺人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合伙企业全部财产份额。
4、若本承诺人上述股份限售期承诺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等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政策不相符,本承诺人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5、本承诺人对所持合伙企业财产份额拥有合法、完整的所有权,不存在代他人持
有或委托他人持有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形式的信托持股、隐名持股、期权安排或其他任何代表其他方利益的情形。本承诺人已就所持合伙企业财产份额履行法定出资义务,不存在任何虚假出资、抽逃出资、出资不实等违反本承诺人作为出资人义务的情形,本承诺人的出资来源均为合法的自有或自筹资金。本承诺人所持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尚未了结或可预见的权属纠纷,未设置任何抵押、质押、留置等担保权、权利负担或其他第三方权利。”
114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四)扬州临芯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临芯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 扬州市经济开发区扬子江中路 186号智谷二期 A2栋 11楼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临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额8225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1091MABTTNPF6D
成立时间2022-07-12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创业投资经营范围(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历史沿革及最近三年出资额变化情况
(1)2022年7月,设立2022年7月12日,上海临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海南清源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出资设立“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临芯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总出资额为1000万元。
设立时,扬州临芯合伙人及出资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序号合伙人类型合伙人姓名名称(万元)(%)
1普通合伙人上海临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0.0010.00
2有限合伙人海南清源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00.0090.00
合计1000.00100.00
(2)2022年8月,增加总出资额及合伙人变更
2022年8月22日,扬州临芯全体合伙人作出决定,一致同意:*吸收扬州经开新
兴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上海建发造强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国投创
合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合伙)、江苏南通海晟闲庭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安徽迎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临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宁夏天驰企
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新合伙人;*海南清源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出资额减少至100万元;*总出资额增加至50200万元。
115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本次变更后,扬州临芯的合伙人及出资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序号合伙人类型合伙人姓名/名称(万元)(%)
1普通合伙人上海临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0.000.20
2有限合伙人扬州经开新兴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15000.0029.88
3有限合伙人上海建发造强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000.0019.92
4有限合伙人上海临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10000.0019.925国投创合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有有限合伙人6000.0011.95限合伙)6江苏南通海晟闲庭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有限合伙人5000.009.96伙)
7有限合伙人安徽迎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3000.005.98
8有限合伙人宁夏天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00.001.99
9有限合伙人海南清源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0.000.20
合计50200.00100.00
(3)2023年3月,合伙人转让份额
2023年3月29日,扬州临芯全体合伙人作出决定,一致同意:*上海临芯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认缴出资额增加至2600万元;*上海临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认缴出资额减少至7500万元。
本次变更后,扬州临芯的合伙人及出资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序号合伙人类型合伙人姓名名称(万元)(%)
1普通合伙人上海临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600.005.18
2有限合伙人扬州经开新兴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15000.0029.883上海建发造强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有限合伙人10000.0019.92伙)
4有限合伙人上海临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7500.0014.94
5国投创合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合伙人6000.0011.95(有限合伙)6江苏南通海晟闲庭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有限合伙人5000.009.96合伙)
7有限合伙人安徽迎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3000.005.98
8有限合伙人宁夏天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00.001.99
9有限合伙人海南清源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0.000.20
合计50200.00100.00
(4)2023年9月,引入新合伙人、增加总出资额
116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2023年9月,扬州临芯作出如下变更:*上海临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
2500万元认缴金额转让给上海临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吸收厦门翔业创业投资有限
公司、福建九洲之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新合伙人;*总出资额增加至
56200万元。
本次变更后,扬州临芯的合伙人及出资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序号合伙人类型合伙人姓名/名称(万元)(%)
1普通合伙人上海临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5100.009.07
2有限合伙人扬州经开新兴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15000.0026.693上海建发造强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有限合伙人10000.0017.79伙)
4国投创合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合伙人6000.0010.68(有限合伙)
5有限合伙人上海临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5000.008.906江苏南通海晟闲庭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有限合伙人5000.008.90限合伙)
7有限合伙人厦门翔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5000.008.90
8有限合伙人安徽迎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3000.005.349福建九洲之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有限合伙人1000.001.78伙)
10有限合伙人宁夏天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00.001.78
11海南清源鑫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有限合伙人1100.000.18伙)
合计56200.00100.00
注:“海南清源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名称变更为“海南清源鑫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2023年11月,增加总出资额及合伙人变更
2023年11月9日,扬州临芯全体合伙人作出决定,一致同意:*吸收长沙市长财
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江阴高新区金融投资有限公司为新合伙人;*宁夏天驰企业管理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其持有的合伙份额全部转让给上海临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建发造强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增加出资额5000万元;*总出资额增加至65200万元。
本次变更后,扬州临芯的合伙人及出资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序号合伙人类型合伙人姓名/名称(万元)(%)
1普通合伙人上海临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6100.009.36
117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序号合伙人类型合伙人姓名/名称(万元)(%)
2有限合伙人扬州经开新兴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15000.0023.013上海建发造强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有限合伙人15000.0023.01伙)
4国投创合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合伙人6000.009.20(有限合伙)5江苏南通海晟闲庭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有限合伙人5000.007.67限合伙)
6有限合伙人厦门翔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5000.007.67
7有限合伙人上海临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5000.007.67
8有限合伙人安徽迎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3000.004.60
9有限合伙人长沙市长财资本管理有限公司2000.003.07
10有限合伙人江阴高新区金融投资有限公司2000.003.0711福建九洲之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有限合伙人1000.001.53伙)12海南清源鑫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有限合伙人100.000.15伙)
合计65200.00100.00
(6)2024年4月,引入新合伙人并增加总出资额
2024年4月,扬州临芯作出如下变更:*吸收上海国泰君安创新股权投资母基金中心(有限合伙)、上海临港国泰君安科技前沿产业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淄博景瑜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平湖经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为新合伙人;*总出资额增加至82250万元。
本次变更后,扬州临芯的合伙人及出资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序号合伙人类型合伙人姓名名称(万元)(%)
1普通合伙人上海临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6100.007.42
2有限合伙人扬州经开新兴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15000.0018.243上海建发造强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有限合伙人15000.0018.24伙)4上海国泰君安创新股权投资母基金中心(有有限合伙人8000.009.73限合伙)
5国投创合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合伙人6000.007.29(有限合伙)6江苏南通海晟闲庭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有限合伙人5000.006.08合伙)
7有限合伙人厦门翔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5000.006.08
118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序号合伙人类型合伙人姓名/名称(万元)(%)
8上海临港国泰君安科技前沿产业私募基金合有限合伙人5000.006.08
伙企业(有限合伙)
9有限合伙人上海临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5000.006.08
10有限合伙人安徽迎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3000.003.65
11有限合伙人淄博景瑜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50.002.49
12有限合伙人长沙市长财资本管理有限公司2000.002.43
13有限合伙人江阴高新区金融投资有限公司2000.002.43
14有限合伙人平湖经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2000.002.4315福建九洲之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有限合伙人1000.001.22伙)
16有限合伙人海南清源鑫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0.000.12
合计82250.00100.00
(7)2025年6月,合伙人转让份额
2025年6月9日,扬州临芯全体合伙人作出决定,一致同意:*上海临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2000万元合伙份额转让给君龙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上海建发造强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名称变更为“上海建发造强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翔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厦门翔业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本次变更后,扬州临芯的合伙人及出资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序号合伙人类型合伙人姓名/名称(万元)(%)
1普通合伙人上海临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6100.007.42
2有限合伙人扬州经开新兴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15000.0018.243上海建发造强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有限合伙人15000.0018.24伙)
4上海国泰君安创新股权投资母基金中心有限合伙人8000.009.73(有限合伙)
5国投创合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合伙人6000.007.29(有限合伙)6江苏南通海晟闲庭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有限合伙人5000.006.08限合伙)
7有限合伙人厦门翔业创新投资有限公司5000.006.08
8上海临港国泰君安科技前沿产业私募基金有限合伙人5000.006.08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9有限合伙人安徽迎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3000.003.65
119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序号合伙人类型合伙人姓名/名称(万元)(%)
10有限合伙人上海临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3000.003.65
11有限合伙人淄博景瑜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50.002.49
12有限合伙人君龙人寿保险有限公司2000.002.43
13有限合伙人长沙市长财资本管理有限公司2000.002.43
14有限合伙人江阴高新区金融投资有限公司2000.002.43
15有限合伙人平湖经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2000.002.4316福建九洲之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有限合伙人1000.001.22伙)17海南清源鑫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有限合伙人100.000.12伙)
合计82250.00100.00
3、主要业务发展情况
扬州临芯成立于2022年,主营业务为股权投资,最近三年主营业务无变更。
4、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
扬州临芯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88867.6970257.27
负债总额7.01230.30
净资产88860.6870026.97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营业收入--
净利润1925.015052.22
注: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5、产权及控制关系、执行事务合伙人基本情况
(1)产权及控制关系
截至2025年6月30日,扬州临芯产权及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120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截至2025年6月30日,扬州临芯不存在协议控制架构、让渡经营管理权、收益权等影响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
(2)执行事务合伙人基本情况
扬州临芯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上海临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上海临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秋山路1775弄1号4楼401室法定代表人李亚军注册资本1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5342373528A
成立时间2015-05-26
实业投资、投资咨询、投资管理(除经纪)。【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经营范围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下属企业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扬州临芯不存在控制的下属企业。
7、私募基金备案情况扬州临芯为合伙型私募基金,已在中国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登记编号为SXA694)。
8、存续期与锁定期匹配情况
根据扬州临芯的工商资料、合伙协议及其签署的调查表,其存续期至2029年9月
20日,长于其股份锁定期,存续期限安排与锁定期安排相匹配。
121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五)前海鹏晨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深圳市前海鹏晨盈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号 A栋 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主要经营场所书有限公司)
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前海鹏晨德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额1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5F85GT6H
成立时间2018-07-23
一般经营项目是: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创业投资:创业经营范围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项目投资(以上各项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2、历史沿革及最近三年出资额变化情况
(1)2018年7月,设立
2018年7月23日,朱旭、董玮、深圳市前海鹏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
“深圳市前海鹏晨盈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总出资额为5600万元。
设立时,前海鹏晨合伙人及出资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序号合伙人类型合伙人姓名/名称(万元)(%)
1普通合伙人深圳市前海鹏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0.001.79
2有限合伙人朱旭4500.0080.36
3有限合伙人董玮1000.0017.86
合计5600.00100.00
(2)2018年10月,增加总出资额及合伙人变更
2018年10月16日,前海鹏晨全体合伙人作出决定,一致同意:*吸收林其亮、张永平、李怡宁、李丹青、吴树琼、沈苏一为新合伙人;*总出资额增加至9900万元。
本次变更后,前海鹏晨合伙人及出资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序号合伙人类型合伙人姓名/名称(万元)(%)
1普通合伙人深圳市前海鹏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0.001.01
122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序号合伙人类型合伙人姓名/名称(万元)(%)
2有限合伙人朱旭5500.0055.56
3有限合伙人董玮1000.0010.10
4有限合伙人林其亮1000.0010.10
5有限合伙人张永平1000.0010.10
6有限合伙人李怡宁500.005.05
7有限合伙人李丹青500.005.05
8有限合伙人吴树琼200.002.02
9有限合伙人沈苏一100.001.01
合计9900.00100.00
(3)2019年5月,增加总出资额及合伙人变更
2019年5月13日,前海鹏晨全体合伙人作出决定,一致同意:*吸收李渝华为新
合伙人;*总出资额增加至10000万元。
本次变更后,前海鹏晨合伙人及出资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序号合伙人类型合伙人姓名名称(万元)(%)
1普通合伙人深圳市前海鹏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0.001.00
2有限合伙人朱旭5500.0055.00
3有限合伙人董玮1000.0010.00
4有限合伙人林其亮1000.0010.00
5有限合伙人张永平1000.0010.00
6有限合伙人李怡宁500.005.00
7有限合伙人李丹青500.005.00
8有限合伙人吴树琼200.002.00
9有限合伙人沈苏一100.001.00
10有限合伙人李渝华100.001.00
合计10000.00100.00
(4)2020年8月,合伙人变更
2020年8月24日,前海鹏晨全体合伙人作出决定,一致同意深圳市前海鹏晨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将其持有全部合伙份额转让给新合伙人深圳市前海鹏晨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并退伙。
123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本次变更后,前海鹏晨合伙人及出资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序号合伙人类型合伙人姓名/名称(万元)(%)1深圳市前海鹏晨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普通合伙人100.001.00伙)
2有限合伙人朱旭5500.0055.00
3有限合伙人董玮1000.0010.00
4有限合伙人林其亮1000.0010.00
5有限合伙人张永平1000.0010.00
6有限合伙人李怡宁500.005.00
7有限合伙人李丹青500.005.00
8有限合伙人吴树琼200.002.00
9有限合伙人沈苏一100.001.00
10有限合伙人李渝华100.001.00
合计10000.00100.00
(5)2021年4月,合伙人变更
2021年4月27日,前海鹏晨全体合伙人作出决定,一致同意深圳市前海鹏晨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其持有全部合伙份额转让给新合伙人深圳市前海鹏晨德润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并退伙。
本次变更后,前海鹏晨合伙人及出资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序号合伙人类型合伙人姓名名称(万元)(%)1深圳市前海鹏晨德润投资合伙企业(有普通合伙人100.001.00限合伙)
2有限合伙人朱旭5500.0055.00
3有限合伙人董玮1000.0010.00
4有限合伙人林其亮1000.0010.00
5有限合伙人张永平1000.0010.00
6有限合伙人李怡宁500.005.00
7有限合伙人李丹青500.005.00
8有限合伙人吴树琼200.002.00
9有限合伙人沈苏一100.001.00
10有限合伙人李渝华100.001.00
合计10000.00100.00
124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6)2023年12月,合伙人变更
2023年12月10日,前海鹏晨全体合伙人作出决定,一致同意李渝华将其持有全
部合伙份额转让给董玮并退伙。
本次变更后,前海鹏晨合伙人及出资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序号合伙人类型合伙人姓名/名称(万元)(%)1深圳市前海鹏晨德润投资合伙企业(有普通合伙人100.001.00限合伙)
2有限合伙人朱旭5500.0055.00
3有限合伙人董玮1100.0011.00
4有限合伙人林其亮1000.0010.00
5有限合伙人张永平1000.0010.00
6有限合伙人李怡宁500.005.00
7有限合伙人李丹青500.005.00
8有限合伙人吴树琼200.002.00
9有限合伙人沈苏一100.001.00
合计10000.00100.00
3、主要业务发展情况
前海鹏晨成立于2018年,主营业务为股权投资,最近三年主营业务无变更。
4、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
前海鹏晨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8128.3313935.01
负债总额1164.055870.34
净资产6964.288064.67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营业收入--
净利润347.682905.49
注:上述数据已经审计。
125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5、产权及控制关系、执行事务合伙人基本情况
(1)产权及控制关系
截至2025年6月30日,前海鹏晨产权及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截至2025年6月30日,前海鹏晨不存在协议控制架构、让渡经营管理权、收益权等影响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
(2)执行事务合伙人基本情况
前海鹏晨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深圳市前海鹏晨德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深圳市前海鹏晨德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梦海大道 5035号前海华润金融中心 T5写主要经营场所
字楼3210-6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前海鹏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额201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5GH2076M
成立时间2020-12-01
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经营范围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下属企业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前海鹏晨不存在控制的下属企业。
126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7、私募基金备案情况前海鹏晨为合伙型私募基金,已在中国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登记编号为SEM342)。
8、存续期与锁定期匹配情况
根据前海鹏晨的工商资料、合伙协议及其签署的调查表,其存续期至2028年7月
22日,长于其股份锁定期,存续期限安排与锁定期安排相匹配。
(六)苏州原信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苏州原信恒泽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主要经营场所苏州高新区华佗路99号金融谷商务中心11幢
执行事务合伙人苏州市优亿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额92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05MAC5EFBT87
成立时间2022-12-20
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经营范围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历史沿革及最近三年出资额变化情况
(1)2022年12月,设立
2022年12月20日,严迎娣、江海燕、苏州原信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出资
设立“苏州原信新能源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总出资额为9200万元。
设立时,苏州原信合伙人及出资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序号合伙人类型合伙人姓名/名称(万元)(%)
1普通合伙人苏州原信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00.000.99
2有限合伙人严迎娣8000.0079.21
3有限合伙人江海燕2000.0019.80
合计10100.00100.00
(2)2023年5月,减少总出资额及合伙人变更
2023年5月16日,苏州原信全体合伙人作出决定,一致同意:*吸收苏州市优亿
127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新合伙人;*严迎娣、苏州原信私募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退伙;*总出资额减少至3000万元;*合伙企业名称变更为苏州原信恒泽
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本次变更后,苏州原信合伙人及出资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序号合伙人类型合伙人姓名/名称(万元)(%)1苏州市优亿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普通合伙人1000.0033.33合伙)
2有限合伙人江海燕2000.0066.67
合计3000.00100.00
(3)2023年5月,增加总出资额及合伙人变更
2023年5月18日,苏州原信全体合伙人作出决定,一致同意:*江海燕将其持有
1900万元合伙份额转让给新合伙人刘光军,100万元合伙份额转让给新合伙人郑郧并退伙;*吸收李芳、靖悦、屠宏、梅炜、李亚军、郭莹、王立、陈志伟、上海嘉维佳
企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韩申瑶、马尔丽、俞培平、周军、顾永忠为新合伙人;
*总出资额增加至9200万元。
本次变更后,苏州原信合伙人及出资结构如下:
序号合伙人类型合伙人姓名/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名称(万元)(%)1苏州市优亿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普通合伙人1000.0010.87合伙)
2有限合伙人刘光军1900.0020.65
3有限合伙人李芳1700.0018.48
4有限合伙人靖悦800.008.70
5有限合伙人屠宏500.005.43
6有限合伙人梅炜500.005.43
7有限合伙人李亚军390.004.24
8有限合伙人郭莹300.003.26
9有限合伙人王立300.003.26
10有限合伙人陈志伟300.003.2611上海嘉维佳企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有限合伙人300.003.26伙)
12有限合伙人韩申瑶260.002.83
13有限合伙人马尔丽250.002.72
128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序号合伙人类型合伙人姓名名称(万元)(%)
14有限合伙人俞培平200.002.17
15有限合伙人周军200.002.17
16有限合伙人顾永忠200.002.17
17有限合伙人郑郧100.001.09
合计9200.00100.00
(4)2024年5月,合伙人变更
2024年5月,苏州原信作出如下变更:李亚军将其持有全部合伙份额转让给新合
伙人汪莉并退伙。
本次变更后,苏州原信合伙人及出资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序号合伙人类型合伙人姓名/名称(万元)(%)1苏州市优亿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普通合伙人1000.0010.87限合伙)
2有限合伙人刘光军1900.0020.65
3有限合伙人李芳1700.0018.48
4有限合伙人靖悦800.008.70
5有限合伙人屠宏500.005.43
6有限合伙人梅炜500.005.43
7有限合伙人汪莉390.004.24
8有限合伙人郭莹300.003.26
9有限合伙人王立300.003.26
10有限合伙人陈志伟300.003.2611上海嘉维佳企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有限合伙人300.003.26伙)
12有限合伙人韩申瑶260.002.83
13有限合伙人马尔丽250.002.72
14有限合伙人俞培平200.002.17
15有限合伙人周军200.002.17
16有限合伙人顾永忠200.002.17
17有限合伙人郑郧100.001.09
合计9200.00100.00
129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3、主要业务发展情况
苏州原信成立于2022年,主营业务为股权投资,最近三年主营业务无变更。
4、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
苏州原信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8920.308925.25
负债总额--
净资产8920.308925.25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营业收入--
净利润-4.95-274.75
注: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5、产权及控制关系、执行事务合伙人基本情况
(1)产权及控制关系
截至2025年6月30日,苏州原信产权及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截至2025年6月30日,苏州原信不存在协议控制架构、让渡经营管理权、收益权等影响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
130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2)执行事务合伙人基本情况
苏州原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苏州市优亿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苏州市优亿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主要经营场所苏州高新区华佗路99号金融谷商务中心11幢执行事务合伙人苏州原信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出资额1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05MACFGCC17K
成立时间2023-05-04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企业形象策经营范围划;企业管理咨询;经济贸易咨询;市场营销策划;融资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下属企业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苏州原信不存在控制的下属企业。
7、私募基金备案情况苏州原信为合伙型私募基金,已在中国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登记编号为SB0824)。
8、存续期与锁定期匹配情况
根据苏州原信的工商资料、合伙协议及其签署的调查表,其存续期至2028年5月
31日,长于其股份锁定期,存续期限安排与锁定期安排相匹配。
(七)君海荣芯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江苏疌泉君海荣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 无锡市新吴区清源路 18号大学科技园 530大厦 D507-2执行事务合伙人无锡君海新芯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出资额164242.43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214MA20PKLH4X
成立时间2019-12-26
131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股权投资;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经营范围展经营活动)
2、历史沿革及最近三年出资额变化情况
(1)2019年12月,设立
2019年12月25日,北京君联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无锡君海新芯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无锡高新区新动能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共同出资设立“无锡疌泉君海荣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总出资额为1000万元。
设立时,君海荣芯的合伙人及出资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序号合伙人类型合伙人姓名名称(万元)(%)
1普通合伙人无锡君海新芯投资咨询有限公司100.0010.002无锡高新区新动能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有限合伙人500.0050.00伙)
3有限合伙人北京君联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400.0040.00
合计1000.00100.00
(2)2020年7月,增加总出资额、合伙人变更及企业名称变更
2020年7月17日,君海荣芯全体合伙人作出决定,一致同意:*企业名称变更为
“江苏疌泉君海荣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吸收 SK海力士(无锡)投资有
限公司、江苏疌泉太湖国联新兴成长产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江苏省政府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为新合伙人;*总出资额增加至126263万元。
本次变更后,君海荣芯的合伙人及出资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序号合伙人类型合伙人姓名/名称(万元)(%)
1普通合伙人无锡君海新芯投资咨询有限公司1263.001.00
2 有限合伙人 SK海力士(无锡)投资有限公司 60000.00 47.52
3江苏疌泉太湖国联新兴成长产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人20000.0015.84(有限合伙)
4有限合伙人江苏省政府投资基金(有限合伙)20000.0015.845无锡高新区新动能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有限合伙人20000.0015.84伙)
6有限合伙人北京君联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5000.003.96
合计126263.00100.00
(3)2021年4月,增加总出资额、合伙人变更及合伙期限变更
132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2021年4月30日,君海荣芯全体合伙人作出决定,一致同意:*吸收南京浦口智
思集成电路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寓馨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为新合伙人;*总出资额增加至151516.16万元;*将营业期限到期日至2027年12月25日延长至2028年7月9日。
本次变更后,君海荣芯的合伙人及出资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序号合伙人类型合伙人姓名/名称(万元)(%)
1普通合伙人无锡君海新芯投资咨询有限公司1515.161.00
2 有限合伙人 SK海力士(无锡)投资有限公司 60000.00 39.60
3江苏疌泉太湖国联新兴成长产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人20000.0013.20(有限合伙)
4有限合伙人江苏省政府投资基金(有限合伙)20000.0013.205无锡高新区新动能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有限合伙人20000.0013.20伙)
6南京浦口智思集成电路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20000.0013.20(有限合伙)
7有限合伙人北京君联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5000.003.30
8有限合伙人上海寓馨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000.003.30
合计151515.16100.00
(4)2021年10月,增加总出资额及合伙人变更
2021年10月18日,君海荣芯全体合伙人作出决定,一致同意:*吸收北京信银
嘉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新合伙人;*总出资额增加至164242.43万元。
本次变更后,君海荣芯的合伙人及出资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序号合伙人类型合伙人姓名/名称(万元)(%)
1普通合伙人无锡君海新芯投资咨询有限公司1642.431.00
2 有限合伙人 SK海力士(无锡)投资有限公司 60000.00 36.53
3江苏疌泉太湖国联新兴成长产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人20000.0012.18(有限合伙)
4有限合伙人江苏省政府投资基金(有限合伙)20000.0012.185无锡高新区新动能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有限合伙人20000.0012.18伙)
6南京浦口智思集成电路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20000.0012.18(有限合伙)7北京信银嘉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有限合伙人12600.007.67伙)
8有限合伙人北京君联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5000.003.04
133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序号合伙人类型合伙人姓名/名称(万元)(%)
9有限合伙人上海寓馨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000.003.04
合计164242.43100.00
(5)2022年11月,合伙人变更
2022年11月24日,君海荣芯全体合伙人作出决定,一致同意北京信银嘉盛股权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其所持企业全部合伙份额转让给新合伙人信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
本次变更后,君海荣芯的合伙人及出资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序号合伙人类型合伙人姓名/名称(万元)(%)
1普通合伙人无锡君海新芯投资咨询有限公司1642.431.00
2 有限合伙人 SK海力士(无锡)投资有限公司 60000.00 36.53
3江苏疌泉太湖国联新兴成长产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人20000.0012.18(有限合伙)
4有限合伙人江苏省政府投资基金(有限合伙)20000.0012.185无锡高新区新动能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有限合伙人20000.0012.18伙)
6南京浦口智思集成电路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20000.0012.18(有限合伙)
7有限合伙人信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12600.007.67
8有限合伙人北京君联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5000.003.04
9有限合伙人上海寓馨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000.003.04
合计164242.43100.00
(6)2024年8月,合伙人变更
2024年8月6日,君海荣芯全体合伙人作出决定,一致同意上海寓馨企业管理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将其所持企业全部合伙份额转让给新合伙人拉萨欣导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本次变更后,君海荣芯的合伙人及出资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序号合伙人类型合伙人姓名名称(万元)(%)
1普通合伙人无锡君海新芯投资咨询有限公司5000.003.04
2 有限合伙人 SK海力士(无锡)投资有限公司 60000.00 36.53
3江苏疌泉太湖国联新兴成长产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人20000.0012.18(有限合伙)
134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序号合伙人类型合伙人姓名名称(万元)(%)
4有限合伙人江苏省政府投资基金(有限合伙)20000.0012.185无锡高新区新动能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有限合伙人20000.0012.18伙)
6南京浦口智思集成电路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20000.0012.18(有限合伙)
7有限合伙人信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12600.007.67
8有限合伙人拉萨欣导创业投资有限公司5000.003.04
9有限合伙人北京君联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1642.431.00
合计164242.43100.00
3、主要业务发展情况
君海荣芯成立于2019年,主营业务为股权投资,最近三年主营业务无变更。
4、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
君海荣芯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150248.07159261.24
负债总额19.3023.70
净资产150228.77159237.54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营业收入--
净利润6646.55923.98
注:上述数据已经审计。
5、产权及控制关系、执行事务合伙人基本情况
(1)产权及控制关系
截至2025年6月30日,君海荣芯产权及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135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截至2025年6月30日,君海荣芯不存在协议控制架构、让渡经营管理权、收益权等影响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
(2)执行事务合伙人基本情况
君海荣芯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无锡君海新芯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无锡君海新芯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 无锡市新吴区清源路 18号大学科技园 530大厦 D507-1法定代表人陈浩注册资本2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214MA1YQUWK0R
成立时间2019-07-19投资咨询;股权投资;企业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经营范围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36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6、下属企业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君海荣芯不存在控制的下属企业。
7、私募基金备案情况君海荣芯为合伙型私募基金,已在中国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登记编号为SJP631)。
8、存续期与锁定期匹配情况
根据君海荣芯的工商资料、合伙协议及其签署的调查表,其存续期至2028年7月
9日,长于其股份锁定期,存续期限安排与锁定期安排相匹配。
(八)共青城临欧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共青城临欧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主要经营场所江西省九江市共青城市基金小镇内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临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额486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405MAC31MHC38
成立时间2022-10-26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创业投资经营范围(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历史沿革及最近三年出资额变化情况
(1)2022年10月,设立
2022年10月26日,共青城临欧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设立,总出资额
为4860万元。
设立时,共青城临欧的合伙人及出资结构如下:
序号合伙人类型合伙人姓名/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名称(万元)(%)
1普通合伙人上海临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000.212湖州科礼识汇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有限合伙人1000.0020.58伙)
137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序号合伙人类型合伙人姓名/名称(万元)(%)
3有限合伙人白兰珍650.0013.37
4有限合伙人于丽490.0010.08
5有限合伙人朱斌450.009.26
6有限合伙人俞军400.008.23
7有限合伙人王锐琴200.004.12
8有限合伙人周飞200.004.12
9有限合伙人朱峰200.004.12
10有限合伙人李琦200.004.12
11有限合伙人黄莺200.004.12
12有限合伙人黄灿烂200.004.12
13有限合伙人陈建会180.003.70
14有限合伙人刘珂120.002.47
15有限合伙人王连生120.002.47
16有限合伙人张生军120.002.47
17有限合伙人李慧120.002.47
合计4860.00100.00
(2)2023年2月,合伙人变更
2023年2月20日,共青城临欧全体合伙人作出决定,一致同意:*吸收张晓勇为
新合伙人,认缴出资额180万元;*陈建会退伙。
本次变更后,共青城临欧的合伙人及出资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序号合伙人类型合伙人姓名名称(万元)(%)
1普通合伙人上海临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000.21
2有限合伙人湖州科识汇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00.0020.58
3有限合伙人白兰珍650.0013.37
4有限合伙人于丽490.0010.08
5有限合伙人朱斌450.009.26
6有限合伙人俞军400.008.23
7有限合伙人王锐琴200.004.12
8有限合伙人周飞200.004.12
9有限合伙人朱峰200.004.12
138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序号合伙人类型合伙人姓名/名称(万元)(%)
10有限合伙人李琦200.004.12
11有限合伙人黄莺200.004.12
12有限合伙人黄灿烂200.004.12
13有限合伙人张晓勇180.003.70
14有限合伙人刘珂120.002.47
15有限合伙人王连生120.002.47
16有限合伙人张生军120.002.47
17有限合伙人李慧120.002.47
合计4860.00100.00
3、主要业务发展情况
共青城临欧成立于2022年,主营业务为股权投资,最近三年主营业务无变更。
4、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
共青城临欧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9904.289915.36
负债总额2.00-
净资产9902.289915.36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营业收入-5075.72
净利润-13.085062.89
注: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5、产权及控制关系、执行事务合伙人基本情况
(1)产权及控制关系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共青城临欧产权及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139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共青城临欧不存在协议控制架构、让渡经营管理权、收益权等影响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
(2)执行事务合伙人基本情况
共青城临欧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上海临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上海临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秋山路1775弄1号4楼401室法定代表人李亚军注册资本1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5342373528A
成立时间2015-05-26
实业投资、投资咨询、投资管理(除经纪)。【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经营范围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下属企业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共青城临欧不存在控制的下属企业。
7、私募基金备案情况共青城临欧为合伙型私募基金,已在中国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登记编号为 SXQ114)。
8、存续期与锁定期匹配情况
根据共青城临欧的工商资料、合伙协议及其签署的调查表,其存续期至2027年
10月30日,长于其股份锁定期,存续期限安排与锁定期安排相匹配。
140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9、穿透锁定情况
共青城临欧除投资标的公司外,无其他对外投资,其以持有标的资产为目的,但非专为本次交易而设立,基于审慎性考虑,其上层权益持有人所持有的标的公司间接权益已进行穿透锁定,直至非以持有标的资产为目的的主体。共青城临欧上层权益持有人已出具《关于穿透锁定的承诺函》:
“1、合伙企业已出具《关于所持上市公司股份锁定的承诺函》,在合伙企业承诺的锁定期间内,本承诺人承诺不得转让、赠与、质押或以其他形式处分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合伙企业全部财产份额。
2、如在合伙企业取得上市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份时,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续拥有
合伙企业权益的时间不足12个月,则自合伙企业取得上市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份之日起
36个月内,本承诺人承诺不得转让、赠与、质押或以其他形式处分本承诺人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合伙企业全部财产份额。
4、若本承诺人上述股份限售期承诺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等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政策不相符,本承诺人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5、本承诺人对所持合伙企业财产份额拥有合法、完整的所有权,不存在代他人持
有或委托他人持有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形式的信托持股、隐名持股、期权安排或其他任何代表其他方利益的情形。本承诺人已就所持合伙企业财产份额履行法定出资义务,不存在任何虚假出资、抽逃出资、出资不实等违反本承诺人作为出资人义务的情形,本承诺人的出资来源均为合法的自有或自筹资金。本承诺人所持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尚未了结或可预见的权属纠纷,未设置任何抵押、质押、留置等担保权、权利负担或其他第三方权利。”
(九)东风交银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东风交银辕憬汽车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武汉)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 22MB地块南太子湖创新谷二期 5A号楼 102
执行事务合伙人辕憬(武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41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出资额16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100MA49M7M44U
成立时间2020-11-30一般项目:股权投资、创业投资及相关咨询服务业务(不含国家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限制和禁止的项目,不得以任何方式公开募集和发行基经营范围金)(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历史沿革及最近三年出资额变化情况
2020年11月30日,交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武汉
经开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博乐投资有限公司、辕憬(武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东风交银辕憬汽车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武汉)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总出资额为160000万元。
设立时,东风交银的合伙人及出资结构如下:
序号合伙人类型合伙人姓名/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名称(万元)(%)
1普通合伙人上海博乐投资有限公司300.000.19
2普通合伙人辕憬(武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300.000.19
3有限合伙人交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59700.0037.31
4有限合伙人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9700.0037.315武汉经开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有限合伙人40000.0025.00伙)
合计160000.00100.00
设立以来,东风交银出资结构未发生变化。
3、主要业务发展情况
东风交银成立于2020年,主营业务为股权投资,最近三年主营业务无变更。
4、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
东风交银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100715.9774288.68
负债总额363.29154.68
净资产100352.6874134.00
142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营业收入--
净利润-3781.324665.17
注:上述数据已经审计。
5、产权及控制关系、执行事务合伙人基本情况
(1)产权及控制关系
截至2025年6月30日,东风交银产权及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截至2025年6月30日,东风交银不存在协议控制架构、让渡经营管理权、收益权等影响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
(2)执行事务合伙人基本情况
东风交银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辕憬(武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辕憬(武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地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道特1号法定代表人杨人亮注册资本1001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100MA49KFNW08
成立时间2020-09-21
143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股权投资;管理或受托管理股权类投资并从事相关咨询服务业务(不含国家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限制和禁止的项目,不得以任何方式公开募集和经营范围
发行基金,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不得从事发放贷款等金融业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6、下属企业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东风交银不存在控制的下属企业。
7、私募基金备案情况东风交银为合伙型私募基金,已在中国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登记编号为SNP191)。
8、存续期与锁定期匹配情况
根据东风交银的工商资料、合伙协议及其签署的调查表,其存续期至2028年1月
4日,长于其股份锁定期,存续期限安排与锁定期安排相匹配。
(十)长信智汽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重庆长信智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重庆市渝北区龙溪街道新溉大道101-113号中渝.香奈公馆6-12幢裙楼负
主要经营场所2-商业13
执行事务合伙人安和(重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出资额502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00112MAABPYPP82
成立时间2021-05-12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历史沿革及最近三年出资额变化情况
(1)2021年5月,设立
2021年5月12日,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建信(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
责任公司、安和(重庆)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南方建信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出
资设立“重庆长信智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总出资额为50200万元。
144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设立时,长信智汽的合伙人及出资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序号合伙人类型合伙人姓名/名称(万元)(%)
1普通合伙人安和(重庆)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00.000.20
2普通合伙人南方建信投资有限公司100.000.20
3有限合伙人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5000.0049.80
4有限合伙人建信(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25000.0049.80
合计50200.00100.00
(2)2021年7月,合伙人变更
2021年7月19日,长信智汽全体合伙人作出以下决议:建信(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将其持有的全部合伙份额转让给北京建信聚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并退伙。本次变更后,总出资额保持不变,仍为50200万元。
本次变更后,长信智汽的合伙人及出资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序号合伙人类型合伙人姓名/名称(万元)(%)
1普通合伙人安和(重庆)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00.000.20
2普通合伙人南方建信投资有限公司100.000.20
3有限合伙人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5000.0049.80
4有限合伙人北京建信聚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25000.0049.80
合计50200.00100.00
(3)2022年6月,合伙人名称变更
2022年6月27日,长信智汽全体合伙人作出以下决议:同意合伙人“安和(重庆)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安和(重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北京建信聚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名称变更为“北京聚信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本次变更后,长信智汽的合伙人及出资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序号合伙人类型合伙人姓名名称(万元)(%)
1安和(重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普通合伙人100.000.20
司
2普通合伙人南方建信投资有限公司100.000.20
3有限合伙人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5000.0049.80
145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序号合伙人类型合伙人姓名/名称(万元)(%)
4有限合伙人北京聚信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25000.0049.80
合计50200.00100.00
(4)2024年12月,合伙人名称变更
2024年12月19日,长信智汽全体合伙人作出以下决议:同意合伙人“南方建信投资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南方科创(北京)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本次变更后,长信智汽的合伙人及出资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序号合伙人类型合伙人姓名/名称(万元)(%)
1安和(重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普通合伙人100.000.20
司
2普通合伙人南方科创(北京)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00.000.20
3有限合伙人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5000.0049.80
4有限合伙人北京聚信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25000.0049.80
合计50200.00100.00
3、主要业务发展情况
长信智汽成立于2021年,主营业务为股权投资,最近三年主营业务无变更。
4、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
长信智汽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55824.9045049.63
负债总额571.492550.00
净资产55253.4142499.63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营业收入--
净利润9333.848735.77
注: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5、产权及控制关系、执行事务合伙人基本情况
(1)产权及控制关系
146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截至2025年6月30日,长信智汽产权及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截至2025年6月30日,长信智汽不存在协议控制架构、让渡经营管理权、收益权等影响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
(2)执行事务合伙人基本情况
长信智汽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安和(重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安和(重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双星大道50号9幢4-6法定代表人罗静波注册资本126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00105MA6055H66Y
成立时间2018-11-01许可项目: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经营范围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47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6、下属企业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长信智汽不存在控制的下属企业。
7、私募基金备案情况长信智汽为合伙型私募基金,已在中国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登记编号为SQP775)。
(十一)无锡志芯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无锡志芯集成电路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无锡市新吴区震泽路18-3号无锡软件园二期射手座2283室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临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额3025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214MA1WCXRQ83
成立时间2018-04-16实业投资、股权投资、创业投资,利用自有资产对外投资。(依法须经批经营范围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历史沿革及最近三年出资额变化情况
(1)2018年4月16日,设立
2018年4月16日,无锡市金融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芯晶圆股权投资(宁波)有限公司及上海临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无锡志芯集成电路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总出资额为25250万元人民币。
设立时,无锡志芯的合伙人及出资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序号合伙人类型合伙人姓名名称(万元)(%)
1普通合伙人上海临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50.000.99
2有限合伙人无锡市金融投资有限责任公司15000.0059.41
3有限合伙人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000.0019.80
4有限合伙人中芯晶圆股权投资(宁波)有限公司5000.0019.80
合计25250.00100.00
(2)2018年5月,增加总出资额及合伙人变更
148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2018年5月22日,无锡志芯全体合伙人作出决定,一致同意:*吸收山西中合盛
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新合伙人;*总出资额增加至30250万元。
本次变更后,无锡志芯的合伙人及出资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序号合伙人类型合伙人姓名/名称(万元)(%)
1普通合伙人上海临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50.000.83
2有限合伙人无锡市金融投资有限责任公司15000.0049.59
3有限合伙人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000.0016.53
4有限合伙人中芯晶圆股权投资(宁波)有限公司5000.0016.53
5山西中合盛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5000.0016.53(有限合伙)
合计30250.00100.00
(3)2023年4月,合伙人名称变更及经营期限延长
2023年4月12日,无锡志芯全体合伙人作出决定,一致同意:*原合伙人“无锡市金融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名称变更为“无锡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合伙企业经营期限由5年变更为5年6个月。
本次变更后,无锡志芯的合伙人及出资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序号合伙人类型合伙人姓名名称(万元)(%)
1普通合伙人上海临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50.000.83
2有限合伙人无锡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5000.0049.59
3有限合伙人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000.0016.53
4有限合伙人中芯晶圆股权投资(宁波)有限公司5000.0016.53
5山西中合盛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5000.0016.53(有限合伙)
合计30250.00100.00
(4)2023年10月,经营期限延长
2023年10月20日,无锡志芯全体合伙人作出决定,一致同意合伙企业经营期限
由5年6个月变更为7年。
本次变更后,无锡志芯的合伙人及出资结构未发生变化。
3、主要业务发展情况
无锡志芯成立于2018年,主营业务为股权投资,最近三年主营业务无变更。
149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4、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
无锡志芯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26041.6426426.61
负债总额50.20120.42
净资产25991.4426306.19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营业收入--
净利润8188.703783.56
注: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5、产权及控制关系、执行事务合伙人基本情况
(1)产权及控制关系
截至2025年6月30日,无锡志芯产权及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截至2025年6月30日,无锡志芯不存在协议控制架构、让渡经营管理权、收益权等影响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
(2)执行事务合伙人基本情况
无锡志芯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上海临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上海临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150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秋山路1775弄1号4楼401室法定代表人李亚军注册资本1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5342373528A
成立时间2015-05-26
实业投资、投资咨询、投资管理(除经纪)。【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经营范围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下属企业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无锡志芯不存在控制的下属企业。
7、私募基金备案情况无锡志芯为合伙型私募基金,已在中国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登记编号为SCW585)。
8、存续期与锁定期匹配情况
根据无锡志芯的工商资料、合伙协议及其签署的调查表,其存续期至2026年4月16日,无锡志芯的存续期不排除存在无法完整覆盖其本次交易的股份锁定期的可能性。无锡志芯已出具承诺,将尽最大可能与其投资者进行协商,延长其存续期以覆盖股份锁定期,如确无法延期至覆盖股份锁定期,将不会在股份锁定期届满前对其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进行减持,不会在股份锁定期满前对本企业进行清算注销。
(十二)嘉兴临峥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嘉兴临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东栅街道南江路1856号基金小镇1号楼187室-63主要经营场所(自主申报)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临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额387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402MABW6GXQ54
成立时间2022-08-08一般项目:股权投资;实业投资(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经营范围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51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2、历史沿革及最近三年出资额变化情况
(1)2022年8月,设立
2022年8月2日,上海临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胡月婷共同出资设立“嘉兴临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设立时,嘉兴临峥的合伙人及出资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序号合伙人类型合伙人姓名名称(万元)(%)
1普通合伙人上海临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0.500.05
2有限合伙人胡月婷999.5099.95
合计1000.00100.00
(2)2022年12月,增加总出资额及合伙人变更
2022年12月26日,嘉兴临峥全体合伙人作出决定,一致同意:*吸收俞萍、陈
雪华、徐晓明、潘飞云、陈丽虹、孙梅英、上海嘉维佳企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为新合伙人;*原合伙人胡月婷退伙;*总出资额增加至3870万元。
本次变更后,嘉兴临峥的合伙人及出资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序号合伙人类型合伙人姓名/名称(万元)(%)
1普通合伙人上海临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000.26
2有限合伙人俞萍805.0020.80
3有限合伙人陈雪华805.0020.80
4有限合伙人徐晓明805.0020.80
5有限合伙人潘飞云805.0020.80
6有限合伙人陈丽虹240.006.20
7有限合伙人孙梅英200.005.178上海嘉维佳企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有限合伙人200.005.17伙)
合计3870.00100.00
3、主要业务发展情况
嘉兴临峥成立于2022年,主营业务为股权投资,最近三年主营业务无变更。
4、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
嘉兴临峥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152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7512.273783.67
负债总额1.96-
净资产7510.323783.67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营业收入3806.721.60
净利润--
注: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5、产权及控制关系、执行事务合伙人基本情况
(1)产权及控制关系
截至2025年6月30日,嘉兴临峥产权及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截至2025年6月30日,嘉兴临峥不存在协议控制架构、让渡经营管理权、收益权等影响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
(2)执行事务合伙人基本情况
嘉兴临峥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上海临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上海临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秋山路1775弄1号4楼401室法定代表人李亚军注册资本10000万元
153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5342373528A
成立时间2015-05-26
实业投资、投资咨询、投资管理(除经纪)。【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经营范围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下属企业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嘉兴临峥不存在控制的下属企业。
7、私募基金备案情况嘉兴临峥为合伙型私募基金,已在中国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登记编号为SZA710)。
8、存续期与锁定期匹配情况
根据嘉兴临峥的工商资料、合伙协议及其签署的调查表,其存续期至2028年1月
5日,长于其股份锁定期,存续期限安排与锁定期安排相匹配。
9、穿透锁定情况
嘉兴临峥除投资标的公司外,无其他对外投资,其以持有标的资产为目的,但非专为本次交易而设立,基于审慎性考虑,其上层权益持有人所持有的标的公司间接权益已进行穿透锁定,直至非以持有标的资产为目的的主体。嘉兴临峥上层权益持有人已出具《关于穿透锁定的承诺函》:
“1、合伙企业已出具《关于所持上市公司股份锁定的承诺函》,在合伙企业承诺的锁定期间内,本承诺人承诺不得转让、赠与、质押或以其他形式处分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合伙企业全部财产份额。
2、如在合伙企业取得上市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份时,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续拥有
合伙企业权益的时间不足12个月,则自合伙企业取得上市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份之日起
36个月内,本承诺人承诺不得转让、赠与、质押或以其他形式处分本承诺人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合伙企业全部财产份额。
4、若本承诺人上述股份限售期承诺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等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政策不相符,本承诺人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5、本承诺人对所持合伙企业财产份额拥有合法、完整的所有权,不存在代他人持
154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有或委托他人持有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形式的信托持股、隐名持股、期权安排或其他任何代表其他方利益的情形。本承诺人已就所持合伙企业财产份额履行法定出资义务,不存在任何虚假出资、抽逃出资、出资不实等违反本承诺人作为出资人义务的情形,本承诺人的出资来源均为合法的自有或自筹资金。本承诺人所持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尚未了结或可预见的权属纠纷,未设置任何抵押、质押、留置等担保权、权利负担或其他第三方权利。”
(十三)两江红马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重庆两江红马智能化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主要经营场所重庆市渝北区金开大道西段106号1幢1层16号执行事务合伙人重庆高新创投红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出资额5354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00000MA61BGD80T
成立时间2021-01-11一般项目:一般项目:股权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经营范围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历史沿革及最近三年出资额变化情况
(1)2021年1月,设立
2021年1月11日,普通合伙人重庆高新创投红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及有限合伙人
重庆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重庆机电控股集团信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湖南高新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博奥实业有限公司、重庆两江新区科技创新股
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出资设立两江红马。设立时全体合伙人的总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50510.00万元。
设立时,两江红马各合伙人的出资情况如下:
认缴出资额(万序号合伙人类型合伙人姓名/名称出资比例
元)
1普通合伙人重庆高新创投红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510.001.01%
2重庆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有限合伙人15000.0029.70%
司
155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认缴出资额(万序号合伙人类型合伙人姓名名称出资比例元)
3重庆机电控股集团信博投资管理有限公有限合伙人15000.0029.70%
司
4有限合伙人湖南高新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7500.0014.85%
5有限合伙人重庆博奥实业有限公司7500.0014.85%
6重庆两江新区科技创新股权投资基金合有限合伙人5000.009.90%
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计50510.00100.00%
(2)2021年4月,合伙人变更及出资额变更
2021年1月11日,两江红马全体合伙人作出决议,同意重庆市宏立摩托车制造有
限公司入伙,出资额为1000.00万元;重庆高新创投红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出资额由
510.00万元变更为520.00万元,两江红马出资额由50510.00万元变更为51520.00万元。
本次变更完成后,两江红马各合伙人的出资情况如下:
认缴出资额(万序号合伙人类型合伙人姓名/名称出资比例
元)
1普通合伙人重庆高新创投红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520.001.01%
2重庆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有限合伙人15000.0029.11%
司
3重庆机电控股集团信博投资管理有限公有限合伙人15000.0029.11%
司
4有限合伙人湖南高新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7500.0014.56%
5有限合伙人重庆博奥实业(集团)有限公司7500.0014.56%
6重庆两江新区科技创新股权投资基金合有限合伙人5000.009.71%
伙企业(有限合伙)
7有限合伙人重庆市宏立摩托车制造有限公司1000.001.94%
合计51520.00100.00%
(3)2021年9月,合伙人变更及出资额变更
2021年8月27日,两江红马全体合伙人作出决议,同意重庆市宏立摩托车制造有
限公司增加出资2000.00万元,重庆高新创投红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的出资额由
520.00万元变更为540.00万元,两江红马的出资额由50510.00万元变更为53540.00
156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万元。
本次变更完成后,两江红马各合伙人的出资情况如下:
认缴出资额(万序号合伙人类型合伙人姓名/名称出资比例
元)
1普通合伙人重庆高新创投红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540.001.01%
2重庆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有限合伙人15000.0028.02%
司
3重庆机电控股集团信博投资管理有限公有限合伙人15000.0028.02%
司
4有限合伙人湖南高新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7500.0014.01%
5有限合伙人重庆博奥实业(集团)有限公司7500.0014.01%
6重庆两江新区科技创新股权投资基金合有限合伙人5000.009.34%
伙企业(有限合伙)
7有限合伙人重庆市宏立摩托车制造有限公司3000.005.60%
合计53540.00100.00%
注:重庆博奥实业有限公司于2021年8月9日变更名称为重庆博奥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重庆两江新区科技创新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2024年6月28日变更名称为重庆两江新
区科技创新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主要业务发展情况
两江红马成立于2021年,主营业务为股权投资,最近三年主营业务无变更。
4、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
两江红马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100559.0587497.79
负债总额--
净资产100559.0587497.79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营业收入13648.9221633.64
净利润13061.2620563.99
注: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157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5、产权及控制关系、执行事务合伙人基本情况
(1)产权及控制关系
截至2025年6月30日,两江红马产权及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截至2025年6月30日,两江红马不存在协议控制架构、让渡经营管理权、收益权等影响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
(2)执行事务合伙人基本情况
两江红马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重庆高新创投红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重庆高新创投红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地址重庆市北碚区水土高新技术产业园云汉大道5号附95号法定代表人李军注册资本4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00000094320637J
成立时间2014-04-14
一般项目:利用自有资金从事对外投资业务及相关资产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投资咨询(不含证券、期货等国家有专项规定的投资咨询业务;不得发行、销售金融产品,不得向社会公众发放借款,不得为未经许可的金融经营范围活动提供宣传、推介、营销等)。(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从事经营;法律、法规限制的,取得相关许可或审批后,方可从事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下属企业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两江红马不存在控制的下属企业。
7、私募基金备案情况两江红马为合伙型私募基金,已在中国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登记编号为SNY250)。
158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8、存续期与锁定期匹配情况
根据两江红马的工商资料、合伙协议及其签署的调查表,其存续期至2026年1月
10日,两江红马的存续期不排除存在无法完整覆盖其本次交易的股份锁定期的可能性。
两江红马已出具承诺,将尽最大可能与其投资者进行协商,延长其存续期以覆盖股份锁定期,如确无法延期至覆盖股份锁定期,将不会在股份锁定期届满前对其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进行减持,不会在股份锁定期满前对本企业进行清算注销。
(十四)上海联新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上海联新科技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主要经营场所上海市嘉定区塔新路999号1幢3层006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联新腾华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出资额3041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MA1FL7HK86
成立时间2020-10-22一般项目:股权投资(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经营范围展经营活动)。
2、历史沿革及最近三年出资额变化情况
(1)2020年10月,成立
2020年10月22日,上海联新腾华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与上海联和投资有
限公司共同签署《上海联新科技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有限合伙协议》,拟共同出资设立上海联新科技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联新设立时出资额为50500万元。
上海联新设立时,各出资人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序号合伙人类型合伙人姓名/名称(万元)(%)
1普通合伙人上海联新腾华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500.000.99
2有限合伙人上海联和投资有限公司50000.0099.01
合计50500.00100.00
(2)2020年11月,合伙人变更及出资额变更
159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2020年11月5日,上海联新全体合伙人作出决定,同意吸收新合伙人上海市信息
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恒宇泽鑫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昶昇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上海森普实业有限公司、上海联榕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变更合伙企业出资额至132600万元。
本次变更完成后,上海联新各出资人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序号合伙人类型合伙人姓名/名称(万元)(%)1上海联新腾华企业管理中心(有限普通合伙人1300.000.98合伙)
2有限合伙人上海联和投资有限公司50000.0037.71
3苏州恒宇泽鑫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30000.0022.62(有限合伙)
4有限合伙人上海市信息投资股份有限公司30000.0022.625上海昶昇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有限合伙人10000.007.54伙)
6有限合伙人上海森普实业有限公司10000.007.547上海联榕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有限合伙人1300.000.98伙)
合计132600.00100.00
(3)2021年8月,合伙人变更及出资额变更
2021年8月25日,上海联新全体合伙人作出决定,同意吸收新合伙人长三角协
同优势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赛高诺企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掠丰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科院联动创新股权投资基金(绍兴)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兴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科创
中心二期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变更合伙企业出资额至211683万元;
同意上海森普实业有限公司将持有上海联新10000万元认缴出资额转让给上海泛叶企
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同意上海昶昇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将持有上海联新
10000万元认缴出资额转让给上海华旭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市信息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新增认缴出资3000万元,代表上海产业转型升级投资基金;上海联新腾华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出资额由原来1300万元变更为2083万元。
本次变更完成后,上海联新各出资人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序号合伙人类型合伙人姓名/名称(万元)(%)1普通合伙人上海联新腾华企业管理中心(有限2083.000.98
160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合伙)
2有限合伙人上海联和投资有限公司50000.0023.62
3有限合伙人上海市信息投资股份有限公司33000.0015.59
4苏州恒宇泽鑫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30000.0014.17(有限合伙)
5长三角协同优势产业股权投资合伙有限合伙人20000.009.45企业(有限合伙)6中科院联动创新股权投资基金(绍有限合伙人20000.009.45兴)合伙企业(有限合伙)7上海兴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有限合伙人15000.007.09合伙)8上海赛高诺企业发展合伙企业(有有限合伙人10300.004.87限合伙)
9有限合伙人上海华旭投资有限公司10000.004.7210上海泛叶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有限合伙人10000.004.72伙)
11上海掠丰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5000.002.36(有限合伙)
12上海科创中心二期私募投资基金合有限合伙人5000.002.36
伙企业(有限合伙)13上海联榕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有限合伙人1300.000.61伙)
合计211683.00100.00
注:上海市信息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名下出资额33000万元,其中30000万元系其自有资金出资,3000万元系代表契约型基金上海产业转型升级投资基金出资,上海市信息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系上海产业转型升级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机构,下同。
(4)2022年6月,合伙人变更及出资额变更
2022年6月21日,上海联新全体合伙人作出决定,同意吸收新合伙人上海机场投
资有限公司、太保大健康产业私募投资基金(上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国泰
君安创新股权投资母基金中心(有限合伙)、上海交大菡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美联泰大都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上海联勋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变更
合伙企业出资额至310100万元。同意苏州恒宇泽鑫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其持有上海联新30000万元认缴出资额转让给苏州恒宇泽元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联新腾华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出资额由2083万元变更为3000万元;上海联榕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出资额由1300万元变更为2700万元。
本次变更完成后,上海联新各出资人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序号合伙人类型合伙人姓名/名称(万元)(%)1普通合伙人上海联新腾华企业管理中心(有限3000.000.97
161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合伙)
2有限合伙人上海联和投资有限公司50000.0016.123太保大健康产业私募投资基金(上有限合伙人40000.0012.90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有限合伙人上海市信息投资股份有限公司33000.0010.64
5苏州恒宇泽元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30000.009.67(有限合伙)
6长三角协同优势产业股权投资合伙有限合伙人20000.006.45企业(有限合伙)7中科院联动创新股权投资基金(绍有限合伙人20000.006.45兴)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8有限合伙人中美联泰大都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20000.006.459上海兴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有限合伙人15000.004.84合伙)10上海联勋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有限合伙人14100.004.55伙)11上海赛高诺企业发展合伙企业(有有限合伙人10300.003.32限合伙)
12有限合伙人上海华旭投资有限公司10000.003.2213上海泛叶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有限合伙人10000.003.22伙)
14上海国泰君安创新股权投资母基金有限合伙人10000.003.22中心(有限合伙)
15有限合伙人上海机场投资有限公司10000.003.22
16上海掠丰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5000.001.61(有限合伙)
17上海科创中心二期私募投资基金合有限合伙人5000.001.61
伙企业(有限合伙)18上海联榕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有限合伙人2700.000.87伙)
19上海交大菡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2000.000.65(有限合伙)
合计310100.00100.00
(5)2024年3月,合伙人变更
2024年,上海联新全体合伙人作出决定,同意上海泛叶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将其持有上海联新10000万元认缴出资额转让给海南阳华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本次变更完成后,上海联新各出资人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序号合伙人类型合伙人姓名/名称(万元)(%)1普通合伙人上海联新腾华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3000.000.97
162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伙)
2有限合伙人上海联和投资有限公司50000.0016.123太保大健康产业私募投资基金(上有限合伙人40000.0012.90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有限合伙人上海市信息投资股份有限公司33000.0010.645苏州恒宇泽元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有限合伙人30000.009.67限合伙)
6长三角协同优势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有限合伙人20000.006.45业(有限合伙)7中科院联动创新股权投资基金(绍有限合伙人20000.006.45兴)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8有限合伙人中美联泰大都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20000.006.459上海兴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有限合伙人15000.004.84伙)
10有限合伙人上海联勋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14100.004.5511上海赛高诺企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有限合伙人10300.003.32合伙)
12有限合伙人上海华旭投资有限公司10000.003.2213海南阳华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有限合伙人10000.003.22伙)
14上海国泰君安创新股权投资母基金中有限合伙人10000.003.22心(有限合伙)
15有限合伙人上海机场投资有限公司10000.003.2216上海掠丰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有限合伙人5000.001.61限合伙)
17上海科创中心二期私募投资基金合伙有限合伙人5000.001.61企业(有限合伙)
18有限合伙人上海联榕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2700.000.8719上海交大菡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有限合伙人2000.000.65限合伙)
合计310100.00100.00
(6)2024年9月,出资额变更2024年,上海联新全体合伙人作出决定,同意中科院联动创新股权投资基金(绍兴)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其对上海联新的认缴出资额由20000万元变更为14000万元,上海联新全体合伙人的认缴出资额相应变更为304100万元。因上海掠丰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更名为浙江自贸区掠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科院联动创新股权投资基金(绍兴)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更名为中科联动创新股
权投资基金(绍兴)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故全体合伙人同时决定同意上述合伙人的名称作相应变更。
163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本次变更完成后,上海联新各出资人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序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合伙人类型合伙人姓名/名称号(万元)(%)1上海联新腾华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普通合伙人3000.000.99伙)
2有限合伙人上海联和投资有限公司50000.0016.443太保大健康产业私募投资基金(上有限合伙人40000.0013.15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有限合伙人上海市信息投资股份有限公司33000.0010.855苏州恒宇泽元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有限合伙人30000.009.87限合伙)
6长三角协同优势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有限合伙人20000.006.58业(有限合伙)
7有限合伙人中美联泰大都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20000.006.588上海兴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有限合伙人15000.004.93伙)
9有限合伙人上海联勋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14100.004.64
10中科联动创新股权投资基金(绍兴)有限合伙人14000.004.60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1上海赛高诺企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有限合伙人10300.003.39合伙)
12有限合伙人上海华旭投资有限公司10000.003.2913海南阳华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有限合伙人10000.003.29伙)
14上海国泰君安创新股权投资母基金中有限合伙人10000.003.29心(有限合伙)
15有限合伙人上海机场投资有限公司10000.003.29
16浙江自贸区掠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5000.001.64(有限合伙)
17上海科创中心二期私募投资基金合伙有限合伙人5000.001.64企业(有限合伙)
18有限合伙人上海联榕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2700.000.8919上海交大菡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有限合伙人2000.000.66限合伙)
合计304100.00100.00
3、主要业务发展情况
上海联新成立于2020年,主营业务为股权投资,最近三年主营业务无变更。
4、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
上海联新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164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363127.29352652.16
负债总额3534.987964.34
净资产359592.31344687.82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营业收入26096.8022499.60
净利润28934.3914697.33
注:上述数据已经审计。
5、产权及控制关系、执行事务合伙人基本情况
(1)产权及控制关系
截至2025年6月30日,上海联新产权及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截至2025年6月30日,上海联新不存在协议控制架构、让渡经营管理权、收益权等影响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
(2)执行事务合伙人基本情况
上海联新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上海联新腾华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上海联新腾华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165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主要经营场所 上海市嘉定区新成路 500号 J5762室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联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出资额101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2MA1GDN4H1Y
成立时间2020-09-30
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经营范围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下属企业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上海联新不存在控制的下属企业。
7、私募基金备案情况上海联新为合伙型私募基金,已在中国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登记编号为SND827)。
8、存续期与锁定期匹配情况
根据上海联新的工商资料、合伙协议及其签署的调查表,其存续期至2028年11月26日,长于其股份锁定期,存续期限安排与锁定期安排相匹配。
(十五)建发新兴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厦门建发新兴产业股权投资贰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 厦门市思明区环岛东路 1699号建发国际大厦 41楼 F单元之四执行事务合伙人厦门建鑫投资有限公司出资额60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203MA349B0X5L
成立时间2016-06-27
受托管理非证券类股权投资及相关咨询服务;对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
经营范围三产业的投资(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投资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资产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2、历史沿革及最近三年出资额变化情况
(1)2016年6月,设立
2016年6月27日,普通合伙人厦门西堤汇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有限合伙人厦门
166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建发新兴产业股权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建发新兴。设立时全体合伙人的总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1000.00万元。
设立时,建发新兴各合伙人的出资情况如下:
/认缴出资额(万出资比例序号合伙人类型合伙人姓名名称元)(%)
1厦门西堤汇鑫资产管理有限普通合伙人100.0010.00
公司
2厦门建发新兴产业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人900.0090.00
有限责任公司
合计1000.00100.00
(2)2017年8月,出资额变更
2017年8月3日,经建发新兴全体合伙人决议,通过有限合伙人厦门建发新兴产
业股权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增加出资额事宜。
本次变更完成后,建发新兴各合伙人的出资情况如下:
/认缴出资额(万出资比例序号合伙人类型合伙人姓名名称元)(%)
1厦门西堤汇鑫资产管理有限普通合伙人100.006.25
公司
2厦门建发新兴产业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人1500.0093.75
有限责任公司
合计1600.00100.00
(3)2018年10月,合伙人变更及出资额变更
2018年10月19日,经建发新兴全体合伙人决议,通过新增合伙人及出资额变更事宜。
本次变更完成后,建发新兴各合伙人的出资情况如下:
/认缴出资额(万出资比例序号合伙人类型合伙人姓名名称元)(%)
1厦门西堤汇鑫资产管理有限普通合伙人100.003.13
公司
2厦门建发新兴产业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人1500.0046.88
有限责任公司
3有限合伙人潘光明1600.0050.00
167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认缴出资额(万出资比例序号合伙人类型合伙人姓名名称元)(%)
合计3200.00100.00
(4)2019年7月,合伙人变更及出资额变更
2019年7月15日,经建发新兴全体合伙人决议,通过潘光明退伙、变更合伙企业出资额事宜。
因原合伙人厦门西堤汇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名称已变更为厦门建鑫投资有限公司,建发新兴全体合伙人同时决定作相应变更。
本次变更完成后,建发新兴各合伙人的出资情况如下:
认缴出资额(万出资比例序号合伙人类型合伙人姓名/名称元)(%)
1普通合伙人厦门建鑫投资有限公司100.006.25
2厦门建发新兴产业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人1500.0093.75
有限责任公司
合计1600.00100.00
(5)2020年3月,出资额变更
2020年3月31日,经建发新兴全体合伙人决议,通过有限合伙人厦门建发新兴产
业股权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增加出资额事宜。
本次变更完成后,建发新兴各合伙人的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合伙人类型合伙人姓名/认缴出资额(万出资比例名称元)(%)
1普通合伙人厦门建鑫投资有限公司100.000.20
2厦门建发新兴产业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人49900.0099.80
有限责任公司
合计50000.00100.00
(6)2021年3月,出资额变更
2021年3月3日,经建发新兴全体合伙人决议,通过有限合伙人厦门建发新兴产
业股权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增加出资额事宜。
本次变更完成后,建发新兴各合伙人的出资情况如下:
168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认缴出资额(万出资比例序号合伙人类型合伙人姓名名称元)(%)
1普通合伙人厦门建鑫投资有限公司100.000.05
2厦门建发新兴产业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人199900.0099.95
有限责任公司
合计200000.00100.00
(7)2022年3月,出资额变更
2022年3月3日,经建发新兴全体合伙人决议,通过有限合伙人厦门建发新兴产
业股权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增加出资额事宜。
本次变更完成后,建发新兴各合伙人的出资情况如下:
/认缴出资额(万出资比例序号合伙人类型合伙人姓名名称元)(%)
1普通合伙人厦门建鑫投资有限公司100.000.03
2厦门建发新兴产业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人399900.0099.98
有限责任公司
合计400000.00100.00
(8)2023年12月,出资额变更
2023年12月12日,经建发新兴全体合伙人决议,通过有限合伙人厦门建发新兴
产业股权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增加出资额事宜。
本次变更完成后,建发新兴各合伙人的出资情况如下:
/认缴出资额(万出资比例序号合伙人类型合伙人姓名名称元)(%)
1普通合伙人厦门建鑫投资有限公司100.000.02
2厦门建发新兴产业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人599900.0099.98
有限责任公司
合计600000.00100.00
3、主要业务发展情况
建发新兴成立于2016年,主营业务为股权投资,最近三年主营业务无变更。
4、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
建发新兴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169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384150.42364456.96
负债总额-185.12
净资产384150.42364271.85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营业收入--
净利润2610.77-1243.44
注:上述数据已经审计。
5、产权及控制关系、执行事务合伙人基本情况
(1)产权及控制关系
截至2025年6月30日,建发新兴产权及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截至2025年6月30日,建发新兴不存在协议控制架构、让渡经营管理权、收益权等影响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
(2)执行事务合伙人基本情况
建发新兴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厦门建鑫投资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170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公司名称厦门建鑫投资有限公司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厦门市思明区环岛东路 1699号建发国际大厦 41楼 F单元之二法定代表人蔡晓帆注册资本101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200MA347MAX84
成立时间2016-04-20
经营范围对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投资(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6、下属企业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建发新兴不存在控制的下属企业。
7、私募基金备案情况建发新兴为合伙型私募基金,已在中国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登记编号为SS4724)。
8、存续期与锁定期匹配情况
根据建发新兴的工商资料、合伙协议及其签署的调查表,其存续期至2031年2月
21日,长于其股份锁定期,存续期限安排与锁定期安排相匹配。
(十六)芜湖奇瑞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芜湖奇瑞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地址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鞍山路主要办公地点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银湖北路23号法定代表人戚士龙注册资本189255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2007330104763
成立时间2001-11-21
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配件批发;
汽车零配件零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半导体分立经营范围器件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新能源汽车生产测试设备销售;国内贸易代理;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软件开发;软件销售;软件外包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
171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2、历史沿革及最近三年注册资本变化情况
(1)2001年11月,设立
2001年11月21日,王琦、朱金星、汤立义、张勇、吴俊宁共同出资设立芜湖奇
元经济发展有限公司(芜湖奇瑞曾用名)。设立时全体股东认缴出资合计120.00万元。
设立时,芜湖奇瑞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王琦84.3370.28
2吴俊宁15.1912.66
3汤立义10.949.12
4张勇5.234.36
5朱金星4.303.58
合计120.00100.00
(2)2001年12月,变更名称及增资
2001年12月3日,芜湖奇元经济发展有限公司股东会作出决议,通过将名称由
“芜湖奇元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变更为“芜湖奇瑞科技有限公司”,将原注册资本增加为30000.00万元,股东增加为周必仁、陆建辉、鲁付俊、张屏、王琦、朱金星、汤立义、张勇、吴俊宁9人等事宜。
本次变更完成后,芜湖奇瑞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周必仁8000.0026.67
2陆建辉8000.0026.67
3鲁付俊5880.0019.60
4张屏5000.0016.67
5王琦3084.3310.28
6吴俊宁15.190.05
7汤立义10.940.04
8张勇5.230.02
172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9朱金星4.300.01
合计30000.00100.00
(3)2005年7月,股权转让
2005年7月11日,芜湖奇瑞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王琦、张勇、朱金星、吴俊宁、汤立义将其所持有的芜湖奇瑞10.2811%、0.0174%、0.0143%、0.0506%、0.0365%股权转让给张屏。同日,王琦、张勇、朱金星、吴俊宁、汤立义分别与张屏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本次变更完成后,芜湖奇瑞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张屏8120.0027.07
2周必仁8000.0026.67
3陆建辉8000.0026.67
4鲁付俊5880.0019.60
合计30000.00100.00
(4)2007年12月,股权转让
2007年9月29日,芜湖奇瑞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张屏、周必仁、陆建辉、鲁付
俊将其所持有的芜湖奇瑞27.0667%、26.6667%、26.6667%、19.6000%股权转让给芜湖
瑞创投资有限公司。2007年12月19日,张屏、周必仁、陆建辉、鲁付俊与芜湖瑞创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本次变更完成后,芜湖奇瑞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芜湖瑞创投资有限公司30000.00100.00
合计30000.00100.00
(5)2011年12月,增资
2011年12月16日,芜湖奇瑞股东作出决定,同意将芜湖奇瑞注册资本由
30000.00万元增资到78300.00万元。
本次变更完成后,芜湖奇瑞的股权结构如下:
173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芜湖瑞创投资股份有限公司378300.00100.00
合计78300.00100.00
(6)2011年12月,股权转让
2011年12月23日,芜湖奇瑞股东作出决定,同意将所持芜湖奇瑞100.00%股权
转让予奇瑞控股有限公司。同日,芜湖瑞创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与奇瑞控股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本次变更完成后,芜湖奇瑞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奇瑞控股有限公司78300.00100.00
合计78300.00100.00
(7)2011年12月,股权转让
2011年12月30日,芜湖奇瑞股东作出决定,同意将所持芜湖奇瑞100.00%股权
转让予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同日,奇瑞控股有限公司与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本次变更完成后,芜湖奇瑞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78300.00100.00
合计78300.00100.00
(8)2012年12月,增资
根据芜湖奇瑞股东作出的决定,其同意将芜湖奇瑞注册资本由78300.00万元增资到181155.00万元。
本次变更完成后,芜湖奇瑞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181155.00100.00
合计181155.00100.00
(9)2014年12月,股权转让
3芜湖瑞创投资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芜湖瑞创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174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2014年12月22日,芜湖奇瑞股东作出决定,同意将所持芜湖奇瑞51.00%股权转让予奇瑞控股有限公司。同日,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与奇瑞控股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本次变更完成后,芜湖奇瑞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奇瑞控股有限公司92389.0551.00
2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88765.9549.00
合计181155.00100.00
(10)2022年6月,股权转让
2022年5月31日,芜湖奇瑞股东作出决定,同意奇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4将所持
芜湖奇瑞51.00%股权转让予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同日,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与奇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本次变更完成后,芜湖奇瑞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181155.00100.00
合计181155.00100.00
(11)2023年1月,增资
2022年12月20日,芜湖奇瑞股东作出决定,将芜湖奇瑞注册资本由181155.00
万元增资到189255.00万元。
本次变更完成后,芜湖奇瑞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189255.00100.00
合计189255.00100.00
3、主要业务发展情况
芜湖奇瑞成立于2001年,主营业务为汽车零部件投资及零部件企业运营管理,最近三年主营业务无变更。
4奇瑞控股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奇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75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4、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
芜湖奇瑞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928615.14998281.91
负债总额363071.13498721.60
净资产565544.01499560.32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营业收入573074.83371457.42
净利润106714.2813888.60
注:上述数据已经审计。
5、产权及控制关系、股东基本情况
(1)产权及控制关系
截至2025年6月30日,芜湖奇瑞产权及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截至2025年6月30日,芜湖奇瑞不存在协议控制架构、让渡经营管理权、收益权等影响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
(2)主要股东基本情况
芜湖奇瑞的控股股东为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基本信息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春路8号法定代表人尹同跃
注册资本546983.1633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2007139708758
成立时间1997-01-08
176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生产、销售汽车产品,生产、销售发动机;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的进经营范围
口业务;技术服务及技术交易;汽车及机械设备租赁;实业投资,金融投资。(上述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的,凭许可资质经营)。
6、下属企业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芜湖奇瑞直接控制的主要下属企业情况如下:
序号公司名称产业类别持股比例
1芜湖瑞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汽车座椅制造、研发、销售100%
2车身热成型零部件研发、制造、销芜湖莱特思创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74%
售
3汽车安全气囊控制器研发、制造、安徽拙盾安全技术有限公司60%
销售
4安徽壹能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汽车热管理系统研发、制造、销售41.75%
5安徽艾利奥斯科技有限公司汽车车灯研发、制造、销售90%
6芜湖飞驰汽车零部件技术有限公司汽车车轮研发、制造、销售66.67%
7芜湖艾蔓设备工程有限公司汽车产线设备研发、制造、销售75%
8合肥瑞拓微电子有限公司芯片设计及服务66%
9奇瑞(大连)汽车零部件产业园有零部件制造、销售80%
限公司
10 CTM TECHNOLOGY MALAYSIASDN. BHD. 零部件制造、销售 51%
7、私募基金备案情况
芜湖奇瑞不属于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并以投资为目的设立的私募
投资基金,亦不涉及从事私募投资基金管理活动的情形,无需办理私募投资基金或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备案登记手续。
(十七)常州芯浩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常州芯浩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 常州西太湖科技产业园菊香路 199号 A16栋 3楼 301室执行事务合伙人常州正赛联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额3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412MAC2GTXN56
成立时间2022-10-19
177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经营范围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历史沿革及最近三年出资额变化情况
(1)2022年10月,设立
2022年10月19日,普通合伙人常州正赛联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有限合伙人
上海恪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王柯单惠、谢诗佳、徐华滨、李莹共同出资设立常州芯浩。设立时全体合伙人的总认缴出资额为3000.00万元。
设立时,常州芯浩各合伙人的出资情况如下:
认缴出资额(万出资比例序号合伙人类型合伙人姓名/名称元)(%)
1常州正赛联创业投资管理有普通合伙人12.000.40
限公司
2有限合伙人上海恪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200.0040.00
3有限合伙人王柯单惠600.0020.00
4有限合伙人谢诗佳480.0016.00
5有限合伙人徐华滨480.0016.00
6有限合伙人李莹228.007.60
合计3000.00100.00
自设立至今,常州芯浩合伙人及出资结构无变化。
3、主要业务发展情况
常州芯浩成立于2022年,主营业务为股权投资,最近三年主营业务无变更。
4、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
常州芯浩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2496.562497.39
负债总额--
净资产2496.562497.39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营业收入--
178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净利润-0.83-0.42
注:上述数据已经审计。
5、产权及控制关系、执行事务合伙人基本情况
(1)产权及控制关系
截至2025年6月30日,常州芯浩产权及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截至2025年6月30日,常州芯浩不存在协议控制架构、让渡经营管理权、收益权等影响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
(2)执行事务合伙人基本情况
常州芯浩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常州正赛联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基本信息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常州正赛联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地址常州经济开发区潞城街道东城路108号科技金融中心2幢1501室法定代表人王永才注册资本1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412MA1P2G786B
成立时间2017-05-24
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经营范围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下属企业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常州芯浩不存在控制的下属企业。
179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7、私募基金备案情况常州芯浩为合伙型私募基金,已在中国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登记编号为SXQ556)。
(十八)建发长盈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厦门建发长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 厦门市思明区环岛东路 1699号建发国际大厦 41楼 E单元之十五
执行事务合伙人厦门建发新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厦门建鑫投资有限公司出资额5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203MACT57JA4Q
成立时间2023-08-17许可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依法须经经营范围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历史沿革及最近三年出资额变化情况
(1)2023年8月,设立
2023年8月17日,普通合伙人厦门建鑫投资有限公司及有限合伙人君龙人寿保险
有限公司、厦门建发新兴产业股权投资拾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出资设立建发长盈。设立时全体合伙人的总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50000.00万元。
设立时,建发长盈各合伙人的出资情况如下:
/认缴出资额(万出资比例序号合伙人类型合伙人姓名名称元)(%)
1普通合伙人厦门建鑫投资有限公司100.000.20
2有限合伙人君龙人寿保险有限公司10000.0020.00
3厦门建发新兴产业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人39900.0079.80
拾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计50000.00100.00
(2)2023年9月,合伙人变更及份额变更
180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2023年9月8日,经建发长盈全体合伙人决议,通过合伙人厦门建发新兴产业股
权投资拾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转让合伙份额及新增厦门建发新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事宜。
本次变更完成后,建发长盈各合伙人的出资情况如下:
认缴出资额(万出资比例序号合伙人类型合伙人姓名/名称元)(%)
1普通合伙人厦门建鑫投资有限公司100.000.20
2厦门建发新兴创业投资有限普通合伙人100.000.20
公司
3有限合伙人君龙人寿保险有限公司10000.0020.00
4厦门建发新兴产业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人39800.0079.60
拾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计50000.00100.00
(3)2024年12月,合伙人份额变更
2024年12月3日,经建发长盈全体合伙人决议,通过有限合伙人君龙人寿保险有
限公司增加出资额,厦门建发新兴产业股权投资拾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减少出资额事宜。
本次变更完成后,建发长盈各合伙人的出资情况如下:
/认缴出资额(万出资比例序号合伙人类型合伙人姓名名称元)(%)
1普通合伙人厦门建鑫投资有限公司100.000.20
2厦门建发新兴创业投资有限普通合伙人100.000.20
公司
3有限合伙人君龙人寿保险有限公司18000.0036.00
4厦门建发新兴产业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人31800.0063.60
拾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计50000.00100.00
3、主要业务发展情况
建发长盈成立于2023年,主营业务为股权投资,最近三年主营业务无变更。
4、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
建发长盈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181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17177.8010895.30
负债总额0.77-
净资产17177.0410895.30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营业收入--
净利润2284.393417.73
注:上述数据已经审计。
5、产权及控制关系、执行事务合伙人基本情况
(1)产权及控制关系
截至2025年6月30日,建发长盈产权及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截至2025年6月30日,建发长盈不存在协议控制架构、让渡经营管理权、收益权等影响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
(2)执行事务合伙人基本情况
建发长盈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厦门建发新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厦门建鑫投资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1)厦门建发新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厦门建发新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182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注册地址 厦门市思明区环岛东路 1699号建发国际大厦 41楼 F单元之一法定代表人王文怀注册资本9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200MA344CPP43
成立时间2015-11-11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委托进行创业投资经营范围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
2)厦门建鑫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厦门建鑫投资有限公司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厦门市思明区环岛东路 1699号建发国际大厦 41楼 F单元之二法定代表人蔡晓帆注册资本101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200MA347MAX84
成立时间2016-04-20
经营范围对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投资(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6、下属企业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建发长盈不存在控制的下属企业。
7、私募基金备案情况建发长盈为合伙型私募基金,已在中国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登记编号为SAAK99)。
8、存续期与锁定期匹配情况
根据建发长盈的工商资料、合伙协议及其签署的调查表,其存续期至2030年8月
29日,长于其股份锁定期,存续期限安排与锁定期安排相匹配。
(十九)南通招华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南通招华招证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 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世纪大道 266号江海智汇园 A1-443
183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招商国协贰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出资额160110.1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694MA7M19NX6Y
成立时间2022-04-21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经营范围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历史沿革及最近三年出资额变化情况
(1)2022年4月,设立
2022年4月21日,普通合伙人深圳市招商国协贰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
有限合伙人招商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招商局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南通招华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出资设立南通招华。设立时全体合伙人的总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160110.10万元。
设立时,南通招华各合伙人的出资情况如下:
/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序号合伙人类型合伙人姓名名称(万元)(%)
1深圳市招商国协贰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普通合伙人10.000.01
有限公司
2有限合伙人招商证券投资有限公司150000.0093.69
3有限合伙人招商局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10000.006.25
4有限合伙人南通招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0.100.06
合计160110.10100.00南通招华设立后出资结构未发生变更。
3、主要业务发展情况
南通招华成立于2022年,主营业务为股权投资,最近三年主营业务无变更。
4、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
南通招华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53469.7252098.86
184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负债总额527.81394.88
净资产52941.9151703.98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营业收入630.241197.03
净利润194.63912.35
注: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5、产权及控制关系、执行事务合伙人基本情况
(1)产权及控制关系
截至2025年6月30日,南通招华产权及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截至2025年6月30日,南通招华不存在协议控制架构、让渡经营管理权、收益权等影响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
(2)执行事务合伙人基本情况
南通招华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深圳市招商国协贰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深圳市招商国协贰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号 A栋 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注册地址书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杨百千注册资本1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5DN9D787
成立时间2016-10-27
185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一般经营项目是: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及其他限制项目);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活动;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经营范围基金管理业务);股权投资;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咨询(不含限制项目)。(以上各项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6、下属企业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南通招华不存在控制的下属企业。
7、私募基金备案情况南通招华为合伙型私募基金,已在中国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登记编号为SVQ819)。
8、存续期与锁定期匹配情况
根据南通招华的工商资料、合伙协议及其签署的调查表,其存续期至2028年5月
12日,长于其股份锁定期,存续期限安排与锁定期安排相匹配。
(二十)海丝科宇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泉州海丝科宇盛达六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泉秀街道丁荣路39号御殿花园5号楼商业楼412-10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科宇盛达基金有限公司出资额216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503MABN893L7U
成立时间2022-06-02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
经营范围(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历史沿革及最近三年出资额变化情况
(1)2022年6月,设立
2022年6月2日,深圳市科宇盛达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科宇盛达基金有限公司
共同出资设立“泉州海丝科宇盛达六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总出资额为
1650万元。
设立时,海丝科宇合伙人及出资结构如下:
186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序号合伙人类型合伙人姓名名称(万元)(%)
1普通合伙人深圳市科宇盛达基金有限公司10.000.61
2有限合伙人深圳市科宇盛达科技有限公司1640.0099.39
合计1650.00100.00
(2)2022年10月,增资及新合伙人加入
2022年10月28日,海丝科宇全体合伙人作出决定,一致同意:*总出资额由
1650万元增加至2160万元;*吸收张晓勇、刘丽华、杨和平、刘文明、马淼、陈欣
怡、周礼为新合伙人;*原合伙人深圳市科宇盛达科技有限公司分别向新合伙人刘文
明、周礼转让100万元其持有的合伙份额;向张晓勇转让190万元其持有的合伙份额,同时张晓勇增加认缴出资额110万元;向杨和平转让200万元其持有的合伙份额。
本次变更后,海丝科宇合伙人及出资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万出资比例序号合伙人类型合伙人姓名名称元)(%)
1普通合伙人深圳市科宇盛达基金有限公司10.000.46
2有限合伙人深圳市科宇盛达科技有限公司1050.0048.61
3有限合伙人张晓勇300.0013.89
4有限合伙人刘丽华200.009.26
5有限合伙人杨和平200.009.26
6有限合伙人刘文明100.004.63
7有限合伙人马淼100.004.63
8有限合伙人陈欣怡100.004.63
9有限合伙人周礼100.004.63
合计2160.00100.00
(3)2023年6月,合伙人变更
2023年6月26日,海丝科宇全体合伙人作出决定,一致同意周礼将其全部合伙份
额转让给新合伙人冯波并退伙,其余合伙人持股比例和出资额保持不变。
本次变更后,海丝科宇合伙人及出资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序号合伙人类型合伙人姓名/名称(万元)(%)
1普通合伙人深圳市科宇盛达基金有限公司10.000.46
2有限合伙人深圳市科宇盛达科技有限公司1050.0048.61
187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序号合伙人类型合伙人姓名/名称(万元)(%)
3有限合伙人张晓勇300.0013.89
4有限合伙人刘丽华200.009.26
5有限合伙人杨和平200.009.26
6有限合伙人刘文明100.004.63
7有限合伙人马淼100.004.63
8有限合伙人陈欣怡100.004.63
9有限合伙人冯波100.004.63
合计2160.00100.00
3、主要业务发展情况
海丝科宇成立于2022年,主营业务为股权投资,最近三年主营业务无变更。
4、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
海丝科宇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2191.492236.25
负债总额129.60129.62
净资产2061.892106.63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营业收入--
净利润-44.76-43.44
注: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5、产权及控制关系、执行事务合伙人基本情况
(1)产权及控制关系
截至2025年6月30日,海丝科宇产权及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188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截至2025年6月30日,海丝科宇不存在协议控制架构、让渡经营管理权、收益权等影响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
(2)执行事务合伙人基本情况
海丝科宇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深圳市科宇盛达基金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深圳市科宇盛达基金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梦海大道5033号前海卓越金融中心(一注册地址
期)7号楼1207法定代表人方浩宇注册资本1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359352651R
成立时间2015-11-18
一般经营项目是:对未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开展股权投资和企业上市
业务咨询(不得以任何方式公开募集和发行基金及其它限制项目);投资经营范围管理(不含限制项目);受托资产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等业务)
6、下属企业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海丝科宇不存在控制的下属企业。
7、私募基金备案情况海丝科宇为合伙型私募基金,已在中国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登记编号为SXN323)。
8、存续期与锁定期匹配情况
根据海丝科宇的工商资料、合伙协议及其签署的调查表,其存续期至2027年10
189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月31日,长于其股份锁定期,存续期限安排与锁定期安排相匹配。
9、穿透锁定情况
海丝科宇除投资标的公司外,无其他对外投资,其以持有标的资产为目的,但非专为本次交易而设立,基于审慎性考虑,其上层权益持有人所持有的标的公司间接权益已进行穿透锁定,直至非以持有标的资产为目的的主体。海丝科宇上层权益持有人已出具《关于穿透锁定的承诺函》:
“1、合伙企业已出具《关于所持上市公司股份锁定的承诺函》,在合伙企业承诺的锁定期间内,本承诺人承诺不得转让、赠与、质押或以其他形式处分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合伙企业全部财产份额。
2、如在合伙企业取得上市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份时,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续拥有
合伙企业权益的时间不足12个月,则自合伙企业取得上市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份之日起
36个月内,本承诺人承诺不得转让、赠与、质押或以其他形式处分本承诺人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合伙企业全部财产份额。
4、若本承诺人上述股份限售期承诺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等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政策不相符,本承诺人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5、本承诺人对所持合伙企业财产份额拥有合法、完整的所有权,不存在代他人持
有或委托他人持有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形式的信托持股、隐名持股、期权安排或其他任何代表其他方利益的情形。本承诺人已就所持合伙企业财产份额履行法定出资义务,不存在任何虚假出资、抽逃出资、出资不实等违反本承诺人作为出资人义务的情形,本承诺人的出资来源均为合法的自有或自筹资金。本承诺人所持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尚未了结或可预见的权属纠纷,未设置任何抵押、质押、留置等担保权、权利负担或其他第三方权利。”
(二十一)嘉兴临谷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嘉兴临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东栅街道南江路1856号基金小镇1号楼187室-61
190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自主申报)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临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额211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402MABWUGFU47
成立时间2022-08-08一般项目:股权投资;实业投资(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历史沿革及最近三年出资额变化情况
(1)2022年8月,设立
2022年8月8日,胡月婷、上海临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嘉兴临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总出资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
设立时,嘉兴临谷的合伙人及出资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序号合伙人类型合伙人姓名名称(万元)(%)
1普通合伙人上海临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0.500.05
2有限合伙人胡月婷999.5099.95
合计1000.00100.00
(2)2022年10月,增加总出资额及合伙人变更
2022年10月17日,嘉兴临谷全体合伙人作出决定,一致同意:*吸收银河源汇
投资有限公司、宋延延为新合伙人;*胡月婷退伙;*总出资额增加至2110万元。
本次变更后,嘉兴临谷的合伙人及出资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万出资比例序号合伙人类型合伙人姓名/名称元)(%)
1普通合伙人上海临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000.47
2有限合伙人银河源汇投资有限公司2000.0094.79
3有限合伙人宋延延100.004.74
合计2110.00100.00
3、主要业务发展情况
嘉兴临谷成立于2022年,主营业务为股权投资,最近三年主营业务无变更。
191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4、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
嘉兴临谷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2011.764163.51
负债总额0.360.36
净资产2011.404163.15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营业收入--
净利润-36.922066.15
注: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5、产权及控制关系、执行事务合伙人基本情况
(1)产权及控制关系
截至2025年6月30日,嘉兴临谷产权及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截至2025年6月30日,嘉兴临谷不存在协议控制架构、让渡经营管理权、收益权等影响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
(2)执行事务合伙人基本情况
嘉兴临谷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上海临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上海临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192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秋山路1775弄1号4楼401室法定代表人李亚军注册资本1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5342373528A
成立时间2015-05-26
实业投资、投资咨询、投资管理(除经纪)。【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经营范围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下属企业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嘉兴临谷不存在控制的下属企业。
7、私募基金备案情况嘉兴临谷为合伙型私募基金,已在中国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登记编号为SXP975)。
8、存续期与锁定期匹配情况
根据嘉兴临谷的工商资料、合伙协议及其签署的调查表,其存续期至2027年10月24日,长于其股份锁定期,存续期限安排与锁定期安排相匹配。
9、穿透锁定情况
嘉兴临谷除投资标的公司外,无其他对外投资,其以持有标的资产为目的,但非专为本次交易而设立,基于审慎性考虑,其上层权益持有人所持有的标的公司间接权益已进行穿透锁定,直至非以持有标的资产为目的的主体。嘉兴临谷上层权益持有人已出具《关于穿透锁定的承诺函》:
“1、合伙企业已出具《关于所持上市公司股份锁定的承诺函》,在合伙企业承诺的锁定期间内,本承诺人承诺不得转让、赠与、质押或以其他形式处分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合伙企业全部财产份额。
2、如在合伙企业取得上市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份时,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续拥有
合伙企业权益的时间不足12个月,则自合伙企业取得上市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份之日起
36个月内,本承诺人承诺不得转让、赠与、质押或以其他形式处分本承诺人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合伙企业全部财产份额。
4、若本承诺人上述股份限售期承诺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193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等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政策不相符,本承诺人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5、本承诺人对所持合伙企业财产份额拥有合法、完整的所有权,不存在代他人持
有或委托他人持有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形式的信托持股、隐名持股、期权安排或其他任何代表其他方利益的情形。本承诺人已就所持合伙企业财产份额履行法定出资义务,不存在任何虚假出资、抽逃出资、出资不实等违反本承诺人作为出资人义务的情形,本承诺人的出资来源均为合法的自有或自筹资金。本承诺人所持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尚未了结或可预见的权属纠纷,未设置任何抵押、质押、留置等担保权、权利负担或其他第三方权利。”
(二十二)星宇股份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地址常州市新北区汉江路398号主要办公地点常州市新北区秦岭路182号法定代表人周晓萍
注册资本28567.9419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400720665406K
成立时间2000-05-18
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装饰用品制造;摩托车零配件制造;照明器具生产专用设备制造;照明器具制造;智能车载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光电子器件制造;塑料制品制造;半导体照明器件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照明器具生产专用设备销售;灯具销售;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模具制造;模具销经营范围售;塑料制品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汽车销售;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汽车零部件研发;摩托车及零部件研发;雷达及配套设备制造;软件开发;软件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历史沿革及最近三年注册资本变化情况
(1)2000年5月,设立
2000年5月,自然人周晓萍和周八斤共同出资设立常州星宇车灯有限公司。
194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2000年5月18日,常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常州星宇车灯有限公司核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100万元。
设立时,常州星宇车灯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周晓萍60.0060.00
2周八斤40.0040.00
合计100.00100.00
(2)2001年11月,增资
本次增资前周晓萍和周八斤除合计持有常州星宇车灯有限公司100%股份外,还合计持有常州市星一车灯厂和常州新区星怡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两家企业100%股份。
2001年10月20日,星宇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周晓萍和周八斤将其持有的星一
车灯厂和星怡零部件公司净资产向星宇有限增资,同时周晓萍以货币形式再向星宇有限增资。通过本次增资,星宇有限注册资本增加至1500万元。
本次变更完成后,常州星宇车灯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周晓萍900.0060.00
2周八斤600.0040.00
合计1500.00100.00
(3)2005年3月,增资
2004年10月12日,星宇有限召开临时股东会,同意以盈余公积4500万元转增
注册资本,其中周晓萍出资2700万元,周八斤出资1800万元,转增后股东持股比例不变,转增完成后星宇有限注册资本为6000万元。
本次变更完成后,常州星宇车灯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周晓萍3600.0060.00
2周八斤2400.0040.00
合计6000.00100.00
(4)2007年8月,股权转让
195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2007年8月16日,星宇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周八斤向自然人张荣谦、耿小红、徐惠仪、王占银和葛志坚转让其持有的部分星宇有限股权。2007年8月29日,周八斤分别与自然人张荣谦、耿小红、徐惠仪、王占银和葛志坚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转让其持有的星宇有限2%、2%、1%、1%和0.5%股权。
本次变更完成后,常州星宇车灯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周晓萍3600.0060.00
2周八斤2010.0033.50
3张荣谦120.002.00
4耿小红120.002.00
5徐惠仪60.001.00
6王占银60.001.00
7葛志坚30.000.50
合计6000.00100.00
(5)2007年9月,增资2007年9月6日,星宇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创投”)及深圳市东方嘉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嘉信”)对星宇有限进行增资。
本次变更完成后,常州星宇车灯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周晓萍3600.0057.00
2周八斤2010.0031.82
3张荣谦120.001.90
4耿小红120.001.90
5徐惠仪60.000.95
6王占银60.000.95
7葛志坚30.000.48
8东方嘉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189.603.00
9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26.402.00
合计6316.00100.00
196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6)2007年10月,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10月10日,常州星宇车灯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整体变更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决议。
2007年10月20日,全体股东签署《发起人协议》,同意以星宇有限截至2007年
9月30日经信永中和审计的净资产16790.72万元为基准,其中16790.00万元按1:1
的比例折为16790.00万股,每股面值为1元,剩余0.72万元计入资本公积金。同日,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召开创立大会。
星宇股份于2007年10月29日取得常州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后星宇股份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1周晓萍9570300057.00
2周八斤5342578031.82
3东方嘉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50370003.00
4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33580002.00
5张荣谦31901001.90
6耿小红31901001.90
7徐惠仪15950500.95
8王占银15950500.95
9葛志坚8059200.48
合计167900000100.00
(7)2008年10月,股权转让
2008年10月26日,星宇股份召开股东大会,同意股东东方嘉信、深创投、张荣
谦、耿小红、徐惠仪、王占银及葛志坚向周晓萍转让其持有的股份。
2008年10月30日,东方嘉信、深创投、张荣谦、耿小红、徐惠仪、王占银及葛
志坚与周晓萍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分别将其持有的公司3.00%、2.00%、1.90%、1.90%、
0.95%、0.95%和0.48%的股份转让给周晓萍。
本次变更完成后,星宇股份的股权结构如下:
197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1周晓萍11447422068.18
2周八斤5342578031.82
合计167900000100.00
(8)2010年2月至3月,增资及股份转让
2010年2月8日,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
国投基金认购星宇股份增发的886万股股份。同时国投基金受让周八斤持有的882万股星宇股份股份。
2010年2月28日,周晓萍、周八斤与星宇投资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同意星宇投资
分别受让周晓萍持有的6%股份(1060.56万股),周八斤持有的4%股份(707.04万股)。
2010年3月2日,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
了上述股份转让事宜。
本次变更完成后,星宇股份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1周晓萍10386862058.76
2周八斤3753538021.24
3 国投创新(北京)投资基金有限公司(SS) 17680000 10.00
4常州星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767600010.00
合计176760000100.00
(9)2011年2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10年5月17日,星宇股份召开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发行人首
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上市的相关议案。
2011年1月1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核准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45号)核准星宇股份公开发行不超过6000万股新股。
本次发行完成后,星宇股份注册资本变更为23676万元。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发字[2011]7号文批准,星宇股份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198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市。
(10)2011年12月,增资
2011年12月15日,星宇股份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决定以向发行新股的方式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后续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向激励对象授予了限制性股票。2012年3月20日,根据公司
201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际授予情况和实际认购结果,星宇股份召开2011年度
股东大会通过了相应的增资之章程修改事宜。
此次变更后,星宇股份注册资本由23676万元变更为23956万元。
(11)2012年12月,增资2012年12月17日,星宇股份召开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的20万股激励股份授予范围进行调整暨确定预留的20万股激励股份授予对象并进行授予的议案》。2013年
3月2日,根据201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预留激励股份的实际授予情况及4名原
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星宇股份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相应的增资之章程修改事宜。
此次变更后,星宇股份注册资本由23956万元变更为23968.96万元。
(12)2014年5月,减资
2014年5月9日,星宇股份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由于回购注销
12300股限制性股票而产生的相关减资之章程修改事宜。
此次变更后,星宇股份注册资本将由23968.96万元变更至23967.73万元。
(13)2014年12月,减资
2014年12月26日,星宇股份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由于
回购注销24400股限制性股票而产生的相关减资之章程修改事宜。
此次变更后,星宇股份注册资本由23967.73万元变更为23965.29万元。
(14)2015年5月,减资
2015年5月5日,星宇股份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由于回购注销
199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2900股限制性股票而产生的相关减资之章程修改事宜。
此次变更后,星宇股份注册资本由23965.29万元变更为23965万元。
(15)2015年12月,增资
2015年12月4日,星宇股份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方案等相关议案。此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获得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231号)核准。2016年9月12日,星宇股份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由于向七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 36505232股而产生的相关增资之章程修改事宜。
此次变更后,星宇股份注册资本由23965万元变更为27615.5232万元。
(16)2020年6月,增资
2020年6月29日,星宇股份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等相关议案。此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获得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62号)核准。2021年9月7日,星宇股份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新增股本的情况,审议通过了由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产生的相关增资之章程修改事宜。
此次变更后,星宇股份注册资本由27615.5232元变更为28567.9419万元。
3、主要业务发展情况
星宇股份成立于2000年,主营业务为汽车车灯的研发、设计、制造和销售,最近三年主营业务无变更。
4、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
星宇股份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1694406.651477441.63
负债总额676680.38563821.43
净资产1017726.27913620.20
200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营业收入1325293.371024844.58
净利润140828.05110212.97
注:上述数据已经审计。
5、产权及控制关系、股东基本情况
(1)产权及控制关系
截至2025年6月30日,星宇股份产权及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截至2025年6月30日,星宇股份不存在协议控制架构、让渡经营管理权、收益权等影响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
(2)主要股东基本情况
星宇股份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周晓萍,基本情况如下姓名周晓萍性别女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3204021961********
6、下属企业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星宇股份直接控制的主要下属企业情况如下:
序号公司名称产业类别持股比例
1星宇车灯(欧洲)有限公司技术服务、市场拓展100%
2佛山星宇车灯有限公司汽车零部件制造及销售100%
3吉林省星宇车灯有限公司汽车零部件制造及销售100%
4星宇车灯(香港)有限公司技术服务、市场拓展100%
5常州星宇智能汽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汽车零部件制造及销售100%
6星宇车灯日本株式会社汽车零部件制造及销售100%
201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序号公司名称产业类别持股比例
7 Xingyu Automotive Lighting Systemsd.o.o. Ni? 汽车零部件制造及销售 100%
8上海星宇智行技术有限公司技术服务、市场拓展100%
9进出口贸易、技术服务、市场拓常州星航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100%
展
10 XINGYU AUTO MOTIVE LIGHTINGSYSTEMS MEXICO 汽车零部件制造及销售 100%
11 XINGYU AUTO MOTIVE LIGHTINGSYSTEMS USA Co.LTD 技术服务、市场拓展 100%
12常州星辉数字技术有限公司技术服务、市场拓展100%
7、私募基金备案情况
星宇股份不属于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并以投资为目的设立的私募
投资基金,亦不涉及从事私募投资基金管理活动的情形,无需办理私募投资基金或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备案登记手续。
(二十三)鹏远基石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深圳市鹏远基石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 深圳市南山区招商街道赤湾社区赤湾一路 10号山灵数码 A栋 B212
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领信基石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额40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5H44G06M
成立时间2021-12-09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经营范围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历史沿革及最近三年出资额变化情况
(1)2021年12月,设立2021年12月9日,普通合伙人深圳市领信基石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有限合伙人芜湖桐惟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出资设立鹏远基石。设立时全体合伙人的总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125000.00万元。
设立时,鹏远基石各合伙人的出资情况如下:
202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认缴出资额(万出资比例序号合伙人类型合伙人姓名名称元)(%)
1深圳市领信基石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普通合伙人1250.001.00企业(有限合伙)2芜湖桐惟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有限合伙人123750.0099.00合伙)
合计125000.00100.00
(2)2022年12月,合伙人出资额变更
2022年10月5日,经鹏远基石全体合伙人决议,同意有限合伙人芜湖桐惟基石股
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缴出资额由123750.00万元减少至19550.00万元,鹏远基石出资额由125000.00万元变更为20800.00万元。
本次变更完成后,鹏远基石各合伙人的出资情况如下:
认缴出资额(万出资比例序号合伙人类型合伙人姓名/名称元)(%)
1深圳市领信基石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普通合伙人1250.006.01企业(有限合伙)2芜湖桐惟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有限合伙人19550.0093.99合伙)
合计20800.00100.00
(3)2022年12月,合伙人变更及出资额变更
2022年10月19日,经鹏远基石全体合伙人决议,同意深圳市引导基金投资有限
公司认缴出资28750.00万元、深圳市汇通金控基金投资有限公司认缴出资11250.00
万元、西藏天玑基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认缴出资14350.00万元、芜湖桐泽基石股权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缴出资11720.00万元、上海建工集团投资有限公司认缴出
资20000.00万元、青岛玮霖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缴出资
1430.00万元、湖州陆恒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缴出资950.00万元、宁波
灿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缴出资5000.00万元、芜湖星慧基石股权投资
合伙企业认缴出资10750.00万元,鹏远基石出资额由20800.00万元变更为
125000.00万元。
本次变更完成后,鹏远基石各合伙人的出资情况如下:
203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认缴出资额(万出资比例序号合伙人类型合伙人姓名名称元)(%)
1深圳市领信基石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普通合伙人1250.001.00企业(有限合伙)
2有限合伙人深圳市引导基金投资有限公司28750.0023.00
3有限合伙人上海建工集团投资有限公司20000.0016.004芜湖桐惟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有限合伙人19550.0015.64合伙)
5有限合伙人西藏天玑基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14350.0011.486芜湖桐泽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有限合伙人11720.009.38合伙)
7有限合伙人深圳市汇通金控基金投资有限公司11250.009.00
8有限合伙人芜湖星慧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10750.008.609宁波灿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有限合伙人5000.004.00伙)
10青岛玮霖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1430.001.14(有限合伙)11湖州陆恒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有限合伙人950.000.76伙)
合计125000.00100.00
(4)2023年6月,合伙人变更、出资额变更及份额变更
2023年5月17日,经鹏远基石全体合伙人决议,同意西藏天玑基石创业投资有限
公司转让1680.00万元出资额给湖州陆昂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转让
6750.00万元出资额给芜湖歌斐颂和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深圳市引导基金投资
有限公司增加出资9862.5400万元,深圳市汇通金控基金投资有限公司增加出资
3859.2500万元,深圳市领信基石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增加出资
428.8100万元,亳州市康安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出资5000.00万元,湖南省湘江产业投
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20000.00万元,海南明远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3730.00万元,鹏远基石的出资额由125000.00万元变更为
167880.6000万元。
本次变更完成后,鹏远基石各合伙人的出资情况如下:
204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认缴出资额(万出资比例序号合伙人类型合伙人姓名/名称元)(%)
1深圳市领信基石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普通合伙人1678.811.00企业(有限合伙)
2有限合伙人深圳市引导基金投资有限公司38612.5423.00
3有限合伙人上海建工集团投资有限公司20000.0011.914湖南省湘江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有限合伙人20000.0011.91限合伙)5芜湖桐惟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有限合伙人19550.0011.65合伙)
6有限合伙人深圳市汇通金控基金投资有限公司15109.259.007芜湖桐泽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有限合伙人11720.006.98合伙)
8有限合伙人芜湖星慧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10750.006.409芜湖歌斐颂和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有限合伙人6750.004.02伙)
10有限合伙人西藏天玑基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5920.003.5311宁波灿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有限合伙人5000.002.98伙)
12有限合伙人亳州市康安投资基金有限公司5000.002.9813海南明远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有限合伙人3730.002.22合伙)14湖州陆昂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有限合伙人1680.001.00伙)
15青岛玮霖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1430.000.85(有限合伙)16湖州陆恒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有限合伙人950.000.57伙)
合计167880.60100.00
(5)2023年6月,合伙人变更、出资额变更及份额变更
2023年6月27日,经鹏远基石全体合伙人决议,同意国任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出资500.00万元,北海唯品会投资有限公司出资5000.00万元,深圳市招商局创新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出资5000.00万元,芜湖鼎悦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15536.00万元,芜湖鼎泽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50000.00万元,马鞍山科悦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15000.00万元,
205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芜湖程享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16682.00万元,马鞍山科毅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15552.00万元,深圳市领信基石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增加出资2321.1900万元,深圳市引导基金投资有限公司增加出资53387.46万元,深圳市汇通金控基金投资有限公司增加出资20890.75万元,芜湖星慧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增加出资32250.00万元,鹏远基石出资额由167880.6000万元变更为400000.00万元。
本次变更完成后,鹏远基石各合伙人的出资情况如下:
/认缴出资额(万出资比例序号合伙人类型合伙人姓名名称元)(%)
1深圳市领信基石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普通合伙人4000.001.00企业(有限合伙)
2有限合伙人深圳市引导基金投资有限公司92000.0023.003芜湖鼎泽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有限合伙人50000.0012.50合伙)4芜湖星慧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有限合伙人43000.0010.75合伙)
5有限合伙人深圳市汇通金控基金投资有限公司36000.009.00
6有限合伙人上海建工集团投资有限公司20000.005.007湖南省湘江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有限合伙人20000.005.00限合伙)8芜湖桐惟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有限合伙人19550.004.89合伙)9芜湖程享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有限合伙人16682.004.17合伙)10马鞍山科毅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有限合伙人15552.003.89限合伙)11芜湖鼎悦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有限合伙人15536.003.88合伙)12马鞍山科悦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有限合伙人15000.003.75限合伙)13芜湖桐泽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有限合伙人11720.002.93合伙)14芜湖歌斐颂和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有限合伙人6750.001.69伙)
15有限合伙人西藏天玑基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5920.001.48
206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认缴出资额(万出资比例序号合伙人类型合伙人姓名/名称元)(%)16深圳市招商局创新投资基金中心(有限有限合伙人5000.001.25合伙)
17有限合伙人北海唯品会投资有限公司5000.001.2518宁波灿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有限合伙人5000.001.25伙)
19有限合伙人亳州市康安投资基金有限公司5000.001.2520海南明远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有限合伙人3730.000.93合伙)21湖州陆昂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有限合伙人1680.000.42伙)
22青岛玮霖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1430.000.36(有限合伙)23湖州陆恒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有限合伙人950.000.24伙)
24有限合伙人国任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500.000.13
合计400000.00100.00
(6)2023年11月,合伙人变更、出资额变更及份额变更
2023年10月16日,经鹏远基石全体合伙人决议,同意合伙人芜湖鼎悦基石股权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转让5450.00万元出资额给芜湖星智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转让8000.00万元出资额给鄂尔多斯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芜湖程享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转让5000万元出资额给深圳冰川网络股份
有限公司,江西省现代产业引导基金(有限合伙)出资20000.00万元,鹏远基石出资额由400000.00万元变更为420000.00万元。
本次变更完成后,鹏远基石各合伙人的出资情况如下:
认缴出资额(万出资比例序号合伙人类型合伙人姓名/名称元)(%)
1深圳市领信基石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普通合伙人4000.000.95企业(有限合伙)
2有限合伙人深圳市引导基金投资有限公司92000.0021.903芜湖鼎泽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有限合伙人50000.0011.90合伙)4有限合伙人芜湖星慧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43000.0010.24
207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认缴出资额(万出资比例序号合伙人类型合伙人姓名/名称元)(%)
合伙)
5有限合伙人深圳市汇通金控基金投资有限公司36000.008.57
6有限合伙人上海建工集团投资有限公司20000.004.767湖南省湘江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有限合伙人20000.004.76限合伙)
8有限合伙人江西省现代产业引导基金(有限合伙)20000.004.769芜湖桐惟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有限合伙人19550.004.65合伙)10马鞍山科毅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有限合伙人15552.003.70限合伙)11马鞍山科悦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有限合伙人15000.003.57限合伙)12芜湖桐泽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有限合伙人11720.002.79合伙)13芜湖程享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有限合伙人11682.002.78合伙)
14有限合伙人鄂尔多斯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8000.001.9015芜湖歌斐颂和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有限合伙人6750.001.61伙)
16有限合伙人西藏天玑基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5920.001.4117芜湖星智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有限合伙人5450.001.30合伙)18深圳市招商局创新投资基金中心(有限有限合伙人5000.001.19合伙)
19有限合伙人北海唯品会投资有限公司5000.001.19
20有限合伙人深圳冰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5000.001.1921宁波灿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有限合伙人5000.001.19伙)
22有限合伙人亳州市康安投资基金有限公司5000.001.1923海南明远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有限合伙人3730.000.89合伙)24芜湖鼎悦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有限合伙人2086.000.50合伙)25湖州陆昂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有限合伙人1680.000.40伙)
208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认缴出资额(万出资比例序号合伙人类型合伙人姓名名称元)(%)
26青岛玮霖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1430.000.34(有限合伙)27湖州陆恒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有限合伙人950.000.23伙)
28有限合伙人国任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500.000.12
合计420000.00100.00
(7)2023年11月,出资额变更及份额变更
2023年11月22日,经鹏远基石全体合伙人决议,同意芜湖鼎泽基石股权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减少出资20000万元,鹏远基石出资额由420000.00万元变更为
400000.00万元。
本次变更完成后,鹏远基石各合伙人的出资情况如下:
认缴出资额(万出资比例序号合伙人类型合伙人姓名/名称元)(%)
1深圳市领信基石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普通合伙人4000.001.00企业(有限合伙)
2有限合伙人深圳市引导基金投资有限公司92000.0023.003芜湖星慧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有限合伙人43000.0010.75合伙)
4有限合伙人深圳市汇通金控基金投资有限公司36000.009.005芜湖鼎泽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有限合伙人30000.007.50合伙)
6有限合伙人上海建工集团投资有限公司20000.005.007湖南省湘江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有限合伙人20000.005.00限合伙)
8有限合伙人江西省现代产业引导基金(有限合伙)20000.005.009芜湖桐惟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有限合伙人19550.004.89合伙)10马鞍山科毅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有限合伙人15552.003.88限合伙)11马鞍山科悦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有限合伙人15000.003.75限合伙)12芜湖桐泽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有限合伙人11720.002.93合伙)
209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认缴出资额(万出资比例序号合伙人类型合伙人姓名名称元)(%)13芜湖程享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有限合伙人11682.002.92合伙)
14有限合伙人鄂尔多斯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8000.002.0015芜湖歌斐颂和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有限合伙人6750.001.69伙)
16有限合伙人西藏天玑基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5920.001.4817芜湖星智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有限合伙人5450.001.36合伙)18深圳市招商局创新投资基金中心(有限有限合伙人5000.001.25合伙)
19有限合伙人北海唯品会投资有限公司5000.001.25
20有限合伙人深圳冰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5000.001.2521宁波灿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有限合伙人5000.001.25伙)
22有限合伙人亳州市康安投资基金有限公司5000.001.2523海南明远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有限合伙人3730.000.93合伙)24芜湖鼎悦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有限合伙人2086.000.52合伙)25湖州陆昂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有限合伙人1680.000.42伙)
26青岛玮霖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1430.000.36(有限合伙)27湖州陆恒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有限合伙人950.000.24伙)
28有限合伙人国任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500.000.13
合计400000.00100.00
(8)2024年7月,出资额变更及份额变更
2024年7月1日,经鹏远基石全体合伙人决议,同意芜湖星慧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转让10000.00万元出资额给洛阳市产业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转让20000.00万元出资额给重庆产业投资母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芜湖鼎悦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转让2086.00万元出资额给马鞍山科毅基石股
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芜湖鼎泽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转让
210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20000.00万元出资额给成都高新策源启航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转让
10000.00万元出资额给上海浦东引领区海通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马
鞍山科悦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转让1940.00万元出资额给瑞元资本管
理有限公司,转让4000.00万元出资额给芜湖桐信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转让9060.00万元出资额给马鞍山科毅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芜湖程享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转让11682.00万元出资额给马鞍山科毅基石股权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瑞元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所持1940.00万元出资额为代瑞元资本-基兴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持有。
本次变更完成后,鹏远基石各合伙人的出资情况如下:
认缴出资额(万出资比例序号合伙人类型合伙人姓名/名称元)(%)
1深圳市领信基石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普通合伙人4000.001.00企业(有限合伙)
2有限合伙人深圳市引导基金投资有限公司92000.0023.003马鞍山科毅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有限合伙人38380.009.60限合伙)
4有限合伙人深圳市汇通金控基金投资有限公司36000.009.00
5有限合伙人江西省现代产业引导基金(有限合伙)20000.005.006湖南省湘江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有限合伙人20000.005.00限合伙)
7有限合伙人上海建工集团投资有限公司20000.005.008重庆产业投资母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有限合伙人20000.005.00伙)
9成都高新策源启航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有限合伙人20000.005.00业(有限合伙)10芜湖桐惟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有限合伙人19550.004.89合伙)11芜湖星慧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有限合伙人13000.003.25合伙)12芜湖桐泽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有限合伙人11720.002.93合伙)
13上海浦东引领区海通私募投资基金合伙有限合伙人10000.002.50企业(有限合伙)
211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认缴出资额(万出资比例序号合伙人类型合伙人姓名名称元)(%)14洛阳市产业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有限合伙人10000.002.50伙)
15有限合伙人鄂尔多斯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8000.002.0016芜湖歌斐颂和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有限合伙人6750.001.69伙)
17有限合伙人西藏天玑基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5920.001.4818芜湖星智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有限合伙人5450.001.36合伙)19深圳市招商局创新投资基金中心(有限有限合伙人5000.001.25合伙)
20有限合伙人北海唯品会投资有限公司5000.001.2521宁波灿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有限合伙人5000.001.25伙)
22有限合伙人亳州市康安投资基金有限公司5000.001.25
23有限合伙人深圳冰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5000.001.2524芜湖桐信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有限合伙人4000.001.00合伙)
25海南明远基石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3730.000.93(有限合伙)
26有限合伙人瑞元资本-基兴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1940.000.4927湖州陆昂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有限合伙人1680.000.42伙)
28青岛玮霖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1430.000.36(有限合伙)29湖州陆恒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有限合伙人950.000.24伙)
30有限合伙人国任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500.000.13
合计400000.00100.00
(9)2024年9月,出资额变更及份额变更
2024年9月20日,经鹏远基石全体合伙人决议,同意马鞍山科毅基石股权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转让5000.00万元出资额给和县江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转让
5000.00万元出资额给广西广投南金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本次变更完成后,鹏远基石各合伙人的出资情况如下:
212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认缴出资额(万出资比例序号合伙人类型合伙人姓名名称元)(%)
1深圳市领信基石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普通合伙人4000.001.00企业(有限合伙)
2有限合伙人深圳市引导基金投资有限公司92000.0023.00
3有限合伙人深圳市汇通金控基金投资有限公司36000.009.004马鞍山科毅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有限合伙人28380.007.10限合伙)
5有限合伙人江西省现代产业引导基金(有限合伙)20000.005.006湖南省湘江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有限合伙人20000.005.00限合伙)
7有限合伙人上海建工集团投资有限公司20000.005.008重庆产业投资母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有限合伙人20000.005.00伙)
9成都高新策源启航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有限合伙人20000.005.00业(有限合伙)10芜湖桐惟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有限合伙人19550.004.89合伙)11芜湖星慧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有限合伙人13000.003.25合伙)12芜湖桐泽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有限合伙人11720.002.93合伙)
13上海浦东引领区海通私募投资基金合伙有限合伙人10000.002.50企业(有限合伙)14洛阳市产业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有限合伙人10000.002.50伙)
15有限合伙人鄂尔多斯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8000.002.0016芜湖歌斐颂和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有限合伙人6750.001.69伙)
17有限合伙人西藏天玑基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5920.001.4818芜湖星智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有限合伙人5450.001.36合伙)19深圳市招商局创新投资基金中心(有限有限合伙人5000.001.25合伙)
20有限合伙人北海唯品会投资有限公司5000.001.2521宁波灿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有限合伙人5000.001.25伙)
213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认缴出资额(万出资比例序号合伙人类型合伙人姓名/名称元)(%)
22有限合伙人亳州市康安投资基金有限公司5000.001.25
23有限合伙人深圳冰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5000.001.25
24有限合伙人和县江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5000.001.2525广西广投南金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有限合伙人5000.001.25合伙)26芜湖桐信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有限合伙人4000.001.00合伙)
27海南明远基石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3730.000.93(有限合伙)
28有限合伙人瑞元资本-基兴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1940.000.4929湖州陆昂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有限合伙人1680.000.42伙)
30青岛玮霖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1430.000.36(有限合伙)31湖州陆恒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有限合伙人950.000.24伙)
32有限合伙人国任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500.000.13
合计400000.00100.00
3、主要业务发展情况
鹏远基石成立于2021年,主营业务为股权投资,最近三年主营业务无变更。
4、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
鹏远基石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137731.0167758.06
负债总额10.89249.91
净资产137720.1267508.15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营业收入3019.373170.39
净利润-468.031741.36
注:上述数据已经审计。
214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5、产权及控制关系、执行事务合伙人基本情况
(1)产权及控制关系
截至2025年6月30日,鹏远基石产权及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截至2025年6月30日,鹏远基石不存在协议控制架构、让渡经营管理权、收益权等影响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
(2)执行事务合伙人基本情况鹏远基石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深圳市领信基石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深圳市领信基石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 深圳市南山区招商街道赤湾社区赤湾一路 10号山灵数码 A栋 B212执行事务合伙人乌鲁木齐昆仑基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出资额1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5DP1KR5G
成立时间2016-11-11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及其它限制项目);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活动,不经营范围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股权投资(以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215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6、下属企业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鹏远基石不存在控制的下属企业。
7、私募基金备案情况鹏远基石为合伙型私募基金,已在中国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登记编号为SXW125)。
8、存续期与锁定期匹配情况
根据鹏远基石的工商资料、合伙协议及其签署的调查表,其存续期至2029年11月30日,长于其股份锁定期,存续期限安排与锁定期安排相匹配。
(二十四)九州舜创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杭州九州舜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宁围街道利一路188号天人大厦3002-1
执行事务合伙人杭州舜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额99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09MA2KDWF101
成立时间2021-02-08一般项目:股权投资(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经营范围展经营活动)。
2、历史沿革及最近三年出资额变化情况
(1)2021年2月,设立
2021年2月8日,普通合伙人杭州舜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有限合
伙人舜宇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九州舜创。设立时全体合伙人的总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10100.00万元。
设立时,九州舜创各合伙人的出资情况如下:
认缴出资额(万出资比例序号合伙人类型合伙人姓名/名称元)(%)
1杭州舜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100.000.99(有限合伙)
216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认缴出资额(万出资比例序号合伙人类型合伙人姓名/名称元)(%)
2有限合伙人舜宇集团有限公司10000.0099.01
合计10100.00100.00
(2)2021年5月,合伙人变更及出资额变更
2021年5月17日,经九州舜创全体合伙人决议,通过舜宇集团有限公司退伙、增
加合伙企业出资额及新增合伙人事宜。
本次变更完成后,九州舜创各合伙人的出资情况如下:
/认缴出资额(万出资比例序号合伙人类型合伙人姓名名称元)(%)
1杭州舜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200.000.58(有限合伙)
2安吉舜合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19340.0055.99(有限合伙)
3有限合伙人浙江舜宇光学有限公司15000.0043.43
合计34540.00100.00
(3)2021年7月,合伙人变更及出资额变更
2021年7月20日,经九州舜创全体合伙人决议,通过增加合伙企业出资额及新增合伙人事宜。
本次变更完成后,九州舜创各合伙人的出资情况如下:
认缴出资额(万出资比例序号合伙人类型合伙人姓名/名称元)(%)
1杭州舜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200.000.27(有限合伙)
2安吉舜合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19340.0025.93(有限合伙)
3有限合伙人浙江舜宇光学有限公司15000.0020.11
4安吉以道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18630.0024.98(有限合伙)
5安吉从方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16420.0022.01(有限合伙)
6有限合伙人宁波世贸投资控股有限公司3000.004.02
217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认缴出资额(万出资比例序号合伙人类型合伙人姓名/名称元)(%)
7有限合伙人天津超瓴实业有限公司2000.002.68
合计74590.00100.00
(4)2022年1月,合伙人变更及出资额变更
2022年1月17日,经九州舜创全体合伙人决议,通过增加合伙企业出资额及新增合伙人事宜。
本次变更完成后,九州舜创各合伙人的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合伙人类型合伙人姓名/认缴出资额(万出资比例名称元)(%)
1杭州舜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200.000.21(有限合伙)
2安吉舜合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19340.0020.15(有限合伙)
3有限合伙人浙江舜宇光学有限公司15000.0015.63
4安吉以道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18630.0019.41(有限合伙)
5安吉从方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16420.0017.10(有限合伙)
6有限合伙人宁波世贸投资控股有限公司3000.003.13
7有限合伙人天津超瓴实业有限公司2000.002.08
8安吉舜鹏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4690.004.89(有限合伙)
9安吉舜鸿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8720.009.08(有限合伙)
10上海中闻金泰半导体有限公有限合伙人5000.005.21
司
11杭州高科技创业投资管理有有限合伙人3000.003.13
限公司
合计96000.00100.00
(5)2022年8月,合伙人变更及出资额变更
2022年8月2日,经九州舜创全体合伙人决议,通过增加合伙企业出资额及新增合伙人事宜。
218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本次变更完成后,九州舜创各合伙人的出资情况如下:
认缴出资额(万出资比例序号合伙人类型合伙人姓名/名称元)(%)
1杭州舜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200.000.20(有限合伙)
2安吉舜合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19340.0019.54(有限合伙)
3有限合伙人浙江舜宇光学有限公司15000.0015.15
4安吉以道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18630.0018.82(有限合伙)
5安吉从方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16420.0016.59(有限合伙)
6有限合伙人宁波世贸投资控股有限公司3000.003.03
7有限合伙人天津超瓴实业有限公司2000.002.02
8安吉舜鹏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4690.004.74(有限合伙)
9安吉舜鸿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8720.008.81(有限合伙)
10上海中闻金泰半导体有限公有限合伙人5000.005.05
司
11杭州高科技创业投资管理有有限合伙人3000.003.03
限公司
12杭州萧山国际创业投资发展有限合伙人3000.003.03
有限公司
合计99000.00100.00
3、主要业务发展情况
九州舜创成立于2021年,主营业务为股权投资,最近三年主营业务无变更。
4、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
九州舜创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96787.2897214.61
负债总额0.000.00
净资产96787.2897214.61
219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营业收入--
净利润-427.33-1277.06
注:上述数据已经审计。
5、产权及控制关系、执行事务合伙人基本情况
(1)产权及控制关系
截至2025年6月30日,九州舜创产权及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截至2025年6月30日,九州舜创不存在协议控制架构、让渡经营管理权、收益权等影响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
(2)执行事务合伙人基本情况
九州舜创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杭州舜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杭州舜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宁围街道道利一路188号天人大厦3002-3
220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执行事务合伙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舜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额31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09MA2KDTMY78
成立时间2021-02-04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股权投资(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经营范围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下属企业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九州舜创不存在控制的下属企业。
7、私募基金备案情况九州舜创为合伙型私募基金,已在中国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登记编号为SQP215)。
8、存续期与锁定期匹配情况
根据九州舜创的工商资料、合伙协议及其签署的调查表,其存续期至2028年5月
9日,长于其股份锁定期,存续期限安排与锁定期安排相匹配。
(二十五)经纬恒润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14号1幢4层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14号1幢4层法定代表人吉英存
注册资本11995.904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5754668875A
成立时间2003-09-18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
电子产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服务;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专业设计服务;地理遥感信息服务;工业设计服务;小微型客经营范围车租赁经营服务;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测绘服务;检验检测服务;道路货
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
221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历史沿革及最近三年注册资本变化情况
(1)2003年9月,设立
经纬恒润前身北京经纬恒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润有限”)系由自然人
吉英存、曹旭明、崔文革、张秦、李文华共同出资设立,设立时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出资形式为货币。
2003年9月18日,恒润有限办理完成设立的工商登记。恒润有限设立时股权结构
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吉英存14.5029.00
2曹旭明11.0022.00
3崔文革10.5021.00
4张秦10.0020.00
5李文华4.008.00
合计50.00100.00
(2)2004年4月,增资
2004年3月20日,恒润有限股东会决议同意公司增加注册资本250万元人民币,
增资后的注册资本为300万元人民币,其中吉英存出资72.50万元,曹旭明出资55万元,崔文革出资52.50万元,张秦出资50万元,李文华出资20万元。
本次增资完成后,恒润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吉英存87.0029.00
2曹旭明66.0022.00
3崔文革63.0021.00
4张秦60.0020.00
5李文华24.008.00
合计300.00100.00
(3)2005年4月,增资
222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2005年3月30日,恒润有限股东会决议同意公司增加注册资本700万元人民币,
增资后的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吉英存出资203万元,曹旭明出资154万元,崔文革出资147万元,张秦出资140万元,李文华出资56万元。
本次增资完成后,恒润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吉英存290.0029.00
2曹旭明220.0022.00
3崔文革210.0021.00
4张秦200.0020.00
5李文华80.008.00
合计1000.00100.00
(4)2005年9月,增资
2005年9月2日,恒润有限股东会决议同意公司增加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增资后的注册资本为1500万元人民币,其中吉英存出资145万元,曹旭明出资110万元,崔文革出资105万元,张秦出资100万元,李文华出资40万元。
本次增资完成后,恒润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吉英存435.0029.00
2曹旭明330.0022.00
3崔文革315.0021.00
4张秦300.0020.00
5李文华120.008.00
合计1500.00100.00
(5)2006年10月,增资
2006年9月2日,恒润有限股东会决议同意公司增加注册资本1500万元人民币,
增资后的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吉英存出资435万元,曹旭明出资330万元,崔文革出资315万元,张秦出资300万元,李文华出资120万元。
本次增资完成后,恒润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223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吉英存870.0029.00
2曹旭明660.0022.00
3崔文革630.0021.00
4张秦600.0020.00
5李文华240.008.00
合计3000.00100.00
(6)2007年8月,增资
2007年8月15日,恒润有限股东会决议同意公司增加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增资后的注册资本为4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吉英存出资290万元,曹旭明出资220万元,崔文革出资210万元,张秦出资200万元,李文华出资80万元。
本次增资完成后,恒润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吉英存1160.0029.00
2曹旭明880.0022.00
3崔文革840.0021.00
4张秦800.0020.00
5李文华320.008.00
合计4000.00100.00
(7)2008年9月,股权转让及增资
*股权转让
2008年6月30日,恒润有限股东会决议同意公司股东李文华全部转让其持有公司
8%的股权并退出,由股东吉英存、曹旭明、崔文革、张秦按其持股比例购买。
根据李文华与其他股东签订的《出资转让协议书》,李文华将其持有的公司8%的股权共计320万元的出资转让,其中转让给吉英存100.8640万元人民币,转让给曹旭明76.5440万元人民币,转让给崔文革73.0240万元人民币,转让给张秦69.5680万元人民币。
*同比例增资至5000万元
224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2008年6月30日,恒润有限股东会决议同意公司增加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增资后的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吉英存出资额315.20万元,曹旭明出资额239.20万元,崔文革出资额228.20万元,张秦出资额217.40万元。
本次股权转让以及增资完成后,恒润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吉英存1576.0631.52
2曹旭明1195.7423.92
3崔文革1141.2222.82
4张秦1086.9721.74
合计5000.00100.00
(8)2009年12月,股权转让以及增资
*股权转让
2009年11月27日,恒润有限股东会决议同意公司股东张秦转让其持有公司的
477.198万元的股权,其中,转让给吉英存192.181万元股权,转让给曹旭明145.926
万元股权,转让给崔文革139.091万元股权。
同日,张秦分别与吉英存、曹旭明、崔文革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
*同比例增资至6000万元
2009年11月27日,恒润有限股东会决议同意公司新增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吉英存出资额353.649万元,曹旭明出资额268.334万元,崔文革出资额
256.063万元,张秦出资额121.954万元。
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完成后,恒润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吉英存2121.8935.36
2曹旭明1610.0026.83
3崔文革1536.3825.61
4张秦731.7212.20
合计6000.00100.00
(9)2012年9月,股权转让
225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2012年9月20日,恒润有限股东会决议同意增加新股东马晓林、方芳,股东曹旭
明将其对公司的出资94.424万元转让给方芳,股东张秦将其对公司的出资42.914万元转让给方芳,股东崔文革将其对公司的出资90.108万元转让给方芳,股东吉英存将其对公司的出资11.014万元转让给方芳,股东吉英存将其对公司的出资113.43万元转让给马晓林。
同日,上述股东之间就上述股权转让事宜分别签署了《出资转让协议书》。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恒润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吉英存1997.4533.29
2曹旭明1515.5825.26
3崔文革1446.2724.10
4张秦688.8111.48
5方芳238.463.97
6马晓林113.431.89
合计6000.00100.00
(10)2014年11月,增资
2014年10月15日,恒润有限股东会决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增加1000万元人民币,增资后的注册资本为7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吉英存出资323.527万元,曹旭明出资250.3483万元,崔文革出资219.636万元,张秦出资112.68万元,方芳出资56.3942万元,马晓林出资37.4145万元。
本次增资完成后,恒润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吉英存2320.9833.16
2曹旭明1765.9325.23
3崔文革1665.9123.80
4张秦801.4911.45
5方芳294.854.21
6马晓林150.842.15
合计7000.00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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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17年12月,增资及股权转让
*增资至7595万元
2017年11月5日,恒润有限股东会决议同意由吉英存出资595万元,公司注册资
本变更为7595万元。
本次增资完成后,恒润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吉英存2915.9838.39
2曹旭明1765.9323.25
3崔文革1665.9121.93
4张秦801.4910.55
5方芳294.853.88
6马晓林150.841.99
合计7595.00100.00
*股权转让2017年11月12日,恒润有限股东会决议同意增加北京方圆九州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方圆九州”)、北京合力顺盈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力顺盈”)、北京天工山丘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工山丘”)、
北京天工信立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工信立”)、北京正道伟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正道伟业”)为新股东。
2017年11月15日,公司股东就上述股权转让事宜分别与公司持股平台正道伟业、合力顺盈、天工山丘、天工信立、方圆九州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股东曹旭明将其持有的对公司的出资17.4677万元以
78.6403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正道伟业,对公司的出资170.3672万元以767.00万元的价
格转让给合力顺盈,对公司的出资192.5793万元以867.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天工山丘;
股东崔文革将其持有的对公司的出资141.3492万元以636.3597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正道伟业,对公司的出资176.3645万元以794.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天工信立,对公司的出资45.7782万元以206.0953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方圆九州;股东方芳将其持有的对公司
的出资59.4305万元以267.558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方圆九州;股东马晓林将其持有的
227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对公司的出资8.2642万元以37.2057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方圆九州;股东张秦将其持有
的对公司的出资119.7547万元以539.140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方圆九州。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恒润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吉英存2915.9838.39
2曹旭明1385.5118.24
3崔文革1302.4117.15
4张秦681.748.98
5方芳235.423.10
6方圆九州233.233.07
7天工山丘192.582.54
8天工信立176.362.32
9合力顺盈170.372.24
10正道伟业158.822.09
11马晓林142.581.88
合计7595.00100.00
(12)2018年5月,增资
2018年4月5日,恒润有限股东会决议同意增加新股东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登丰股
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登丰投资”),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
7671.7172万元人民币,新增注册资本76.7172万元由登丰投资增资缴纳。
本次增资完成后,恒润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吉英存2915.9838.01
2曹旭明1385.5118.06
3崔文革1302.4116.98
4张秦681.748.89
5方芳235.423.07
6方圆九州233.233.04
7天工山丘192.582.51
8天工信立176.362.30
228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9合力顺盈170.372.22
10正道伟业158.822.07
11马晓林142.581.86
12登丰投资76.721.00
合计7671.72100.00
(13)2018年12月,增资
2018年12月5日,恒润有限股东会决议同意原股东吉英存增资并增加公司员工持
股平台北京玉衡珠嵩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玉衡珠嵩”)、北京天佑飞
顺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佑飞顺”)为新股东,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
7808.2737万元人民币,其中,新增注册资本由吉英存增资28.1296万元,玉衡珠嵩增
资89.2476万元,天佑飞顺增资19.1793万元。
本次增资完成后,恒润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吉英存2944.1137.70
2曹旭明1385.5117.74
3崔文革1302.4116.68
4张秦681.748.73
5方芳235.423.02
6方圆九州233.232.99
7天工山丘192.582.47
8天工信立176.362.26
9合力顺盈170.372.18
10正道伟业158.822.03
11马晓林142.581.83
12玉衡珠嵩89.251.14
13登丰投资76.720.98
14天佑飞顺19.180.25
合计7808.27100.00
(14)2019年8月,增资
229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2019年6月25日,恒润有限股东会决议同意增加新股东天津市永钛海河股权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永钛海河”),同意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
7967.6262万元人民币,新增注册资本159.3525万元由永钛海河缴纳,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本次增资完成后,恒润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吉英存2944.1136.95
2曹旭明1385.5117.39
3崔文革1302.4116.35
4张秦681.748.56
5方芳235.422.95
6方圆九州233.232.93
7天工山丘192.582.42
8天工信立176.362.21
9合力顺盈170.372.14
10正道伟业158.821.99
11永钛海河159.352.00
12马晓林142.581.79
13玉衡珠嵩89.251.12
14登丰投资76.720.96
15天佑飞顺19.180.24
合计7967.63100.00
(15)2019年12月,增资
2019年12月13日,恒润有限股东会决议同意增加新股东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财险”)、深圳安鹏智慧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安鹏智慧基金”)、广东广祺辰途叁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广祺辰途叁号”)、北京丝路科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丝路科创”)、上海淖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淖禾”);同意
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8310.2342万元人民币,新增注册资本342.608万元由阳光财险、
230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安鹏智慧基金、广祺辰途叁号、丝路科创、上海淖禾分别缴纳,并相应修改了《公司章程》。
本次增资完成后,恒润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吉英存2944.1135.43
2曹旭明1385.5116.67
3崔文革1302.4115.67
4张秦681.748.20
5方芳235.422.83
6方圆九州233.232.81
7天工山丘192.582.32
8天工信立176.362.12
9合力顺盈170.372.05
10永钛海河159.351.92
11正道伟业158.821.91
12马晓林142.581.72
13广祺辰途叁号95.611.15
14玉衡珠嵩89.251.07
15阳光财险79.680.96
16安鹏智慧基金79.680.96
17登丰投资76.720.92
18丝路科创71.710.86
19天佑飞顺19.180.23
20上海淖禾15.940.19
合计8310.23100.00
(16)2020年6月,股权转让及增资
*股权转让
2020年5月7日,恒润有限股东会决议同意增加新股东苏州铧兴志诚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铧兴志诚”),同意公司股东崔文革将其持有的对公司的出资6.2689万元、股东曹旭明将其持有的对公司的出资11.7696万元、股东张秦将
231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其持有的对公司的出资53.1650万元、股东吉英存将其持有的对公司的出资11.8988万元转让给铧兴志诚。
上述股东就股权转让事宜分别与铧兴志诚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约定铧兴志诚向吉英存支付股权转让价款902.0501万元;向曹旭明支付股权转让价款892.2554万元;向崔文革支付股权转让价款475.2464万元;向张秦支付股权转让价款4030.4480万元。
*增资至8483.0871万元
2020年5月30日,恒润有限股东会决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8483.0871万元人民币,新增注册资本172.8529万元由铧兴志诚认缴。
本次股权转让以及增资完成后,恒润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吉英存2932.2134.57
2曹旭明1373.7416.19
3崔文革1296.1515.28
4张秦628.577.41
5铧兴志诚255.963.02
6方芳235.422.78
7方圆九州233.232.75
8天工山丘192.582.27
9天工信立176.362.08
10合力顺盈170.372.01
11正道伟业158.821.87
12永钛海河159.351.88
13马晓林142.581.68
14广祺辰途叁号95.611.13
15玉衡珠嵩89.251.05
16阳光财险79.680.94
17安鹏智慧基金79.680.94
18登丰投资76.720.90
19丝路科创71.710.85
232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20天佑飞顺19.180.23
21上海淖禾15.940.19
合计8483.09100.00
(17)2020年10月,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2020年9月30日,恒润有限召开临时股东会,同意恒润有限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
有限公司,并确定整体变更基准日为2020年7月31日,以基准日经审计的恒润有限账面净资产折合为股份公司股本,余额计入资本公积,恒润有限股东为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公司发起人。
2020年9月30日,恒润有限全体股东签署《发起人协议》,全体发起人同意以恒
润有限2020年7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928819694.53元为折股依据,按1:0.09的比例确定股份公司股本为85263156元,共计折合股本85263156股,每股面值1元。
2020年10月18日,经纬恒润召开创立大会暨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审议
通过了《关于设立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等议案。
2020年10月28日,经纬恒润取得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754668875A),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资本8526.3156万元。
整体变更完成后,经纬恒润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1吉英存2947.1534.57
2曹旭明1380.7416.19
3崔文革1302.7515.28
4张秦631.777.41
5铧兴志诚257.263.02
6方芳236.622.78
7方圆九州234.422.75
8天工山丘193.562.27
9天工信立177.262.08
10合力顺盈171.242.01
233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11永钛海河160.161.88
12正道伟业159.631.87
13马晓林143.311.68
14广祺辰途叁号96.101.13
15玉衡珠嵩89.701.05
16阳光财险80.080.94
17安鹏智慧基金80.080.94
18登丰投资77.110.90
19丝路科创72.070.85
20天佑飞顺19.280.23
21上海淖禾16.020.19
合计8526.32100.00
(18)2020年11月,增资
2020年11月4日,经纬恒润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
变更为9000.00万元人民币。
同日,经纬恒润以及公司全体原股东与南京市一汽创新基金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一汽创新基金”)等16家投资机构(包括原股东永钛海河)签订了
《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资协议》,各方约定由一汽创新基金出资
85000078.80元认购公司805230股本;由苏州铧兴志望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铧兴志望”)出资70000002.80元认购公司663130股本;由合肥和泰恒
旭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和泰恒旭”)出资50000077.40元认购
公司473665股本;由广东广祺辰途肆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广祺辰途肆号”)出资45000016.88元认购公司426298股本;由扬州尚颀汽车产业
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尚颀汽车产业基金”)出资35000001.40元认购公司331565股本;由湖南华业天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业天成”)出资30000046.44元认购公司284199股本;由深圳共创未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共创未来”)出资25000091.48元认购公司236833股本;
由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证投资”)出资25000091.48元认购公司
236833股本;由永钛海河出资20000030.96元认购公司189466股本;由湖南凯联海
234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凯联海嘉”)出资20000030.96元认购
公司189466股本;由广州越秀金蝉二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越秀金蝉二期基金”)出资20000030.96元认购公司189466股本;由珠海格金广
发信德智能制造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格金广发”)出资
20000030.96元认购公司189466股本;由苏州耀途进取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苏州耀途”)出资20000030.96元认购公司189466股本;由珠海北汽华
金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北汽华金基金”)出资14999970.44元
认购公司142099股本;由朗玛三十五号(深圳)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朗玛三十五号”)出资10010360.36元认购公司94831股本;由北京兴星股权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兴星股权投资”)出资10010360.36元认购公司
94831股本。
本次增资完成后,经纬恒润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1吉英存2947.1532.75
2曹旭明1380.7415.34
3崔文革1302.7514.48
4张秦631.777.02
5铧兴志诚257.262.86
6方芳236.622.63
7方圆九州234.422.60
8天工山丘193.562.15
9天工信立179.111.99
10合力顺盈177.261.97
11正道伟业171.241.90
12永钛海河159.631.77
13马晓林143.311.59
14广祺辰途叁号96.101.07
15玉衡珠嵩89.701.00
16一汽创新基金80.520.89
17阳光财险80.080.89
235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18安鹏智慧基金80.080.89
19登丰投资77.110.86
20丝路科创72.070.80
21铧兴志望66.310.74
22和泰恒旭47.370.53
23广祺辰途肆号42.630.47
24尚颀汽车产业基金33.160.37
25华业天成28.420.32
26共创未来23.680.26
27中证投资23.680.26
28天佑飞顺19.280.21
29凯联海嘉18.950.21
30越秀金蝉二期基金18.950.21
31格金广发18.950.21
32苏州耀途18.950.21
33上海淖禾16.020.18
34北汽华金基金14.210.16
35朗玛三十五号9.480.11
36兴星股权投资9.480.11
合计9000.00100.00
(19)2022年4月,首次公开发行2022年2月10日,中国证监会发布证监许可〔2022〕301号《关于同意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经纬恒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97号批准,经纬恒润股票于2022年4月19日在科创板上市交易。
2022年8月31日,经纬恒润召开股东大会,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改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等议案。
本次变更完成后,经纬恒润注册资本由9000万元变更为12000万元。
236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20)2024年6月,减资经纬恒润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
计划相关的议案,后续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向激励对象授予了限制性股票。
2024年3月6日,鉴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4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
再具备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条件,其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8400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经纬恒润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回购注销前述限制性股票及相应的减资等事宜。
本次变更完成后,经纬恒润注册资本由12000万元变更为11999.16万元。
(21)2024年12月,减资
2024年9月24日,鉴于经纬恒润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15名激励对象
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条件,其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5600股限制性股票应予以回购注销,经纬恒润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通过回购注销前述限制性股票及公司减资等事宜。
本次变更完成后,经纬恒润注册资本由11999.16万元变更为11997.6万元。
(22)2025年3月,减资
2024年12月30日,鉴于经纬恒润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17名激励对
象因离职或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未达标,其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8640股限制性股票应予以回购注销,经纬恒润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通过回购注销前述限制性股票及公司减资等事宜。
本次变更完成后,经纬恒润注册资本由11997.6万元变更为11996.736万元。
(23)2025年7月,减资
2025年5月27日,鉴于经纬恒润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5名激励对象
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条件,其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8320股限制性股票应予以回购注销,经纬恒润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通过公司减资等事宜。
本次变更完成后,经纬恒润注册资本由11996.736万元变更为11995.904万元。
237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3、主要业务发展情况
经纬恒润成立于2003年,公司主营业务均围绕电子系统展开,专注于为汽车、智能运输等领域客户提供电子产品、研发服务及解决方案、大总成及特种载具、智能运输解决方案业务。最近三年主营业务无重大变化。
4、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
经纬恒润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940702.55932773.52
负债总额513102.84432595.46
净资产427599.72500178.06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营业收入554112.22467758.02
净利润-54530.72-21725.97
注:上述数据已经审计。
5、产权及控制关系、股东基本情况
(1)产权及控制关系
截至2025年6月30日,经纬恒润产权及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截至2025年6月30日,经纬恒润不存在协议控制架构、让渡经营管理权、收益权等影响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
(2)主要股东基本情况
经纬恒润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吉英存,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吉英存
238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性别男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1101081965********
6、下属企业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经纬恒润直接控制的主要下属企业情况如下:
序号公司名称产业类别持股比例
1天津经纬恒润科技有限公司汽车电子产品的研发和生产100%
2江苏涵润汽车电子有限公司汽车电子产品的研发和生产100%
3电子产品和研发服务及解决方案上海涵润汽车电子有限公司100%
业务
4经纬恒润(天津)研究开发有限公司负责研发业务100%
5天津逍遥通行科技有限公司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100%
6北京经纬数智益通科技有限公司研发业务、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100%
7北京经纬启行科技有限公司研发业务、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100%
8 HIRAIN TECHNOLOGIES USA INC. 美洲地区业务及市场拓展 100%
9 HIRAIN TECHNOLOGIES EUROPEGmbH 欧洲地区业务及市场拓展 100%
JINGWEI HIRAIN TECHNOLOGIES
10 (HONGKONG) CORPORATION 外贸业务 100%
LIMITED
JING WEI HIRAIN AUTOMOTIVE
11 ELECTRONICS MALAYSIA SDN. 汽车电子产品的研发与生产 100%
BHD.
12北京润科通用技术有限公司高端装备领域的相关业务87.04%
13上海仁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高端装备领域的相关业务87.04%
14成都仁童科技有限公司高端装备领域的相关业务87.04%
15北京润科智航科技有限公司高端装备领域的相关业务87.04%
16江西经纬恒润科技有限公司汽车电子产品的研发与生产60%
7、私募基金备案情况
经纬恒润不属于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并以投资为目的设立的私募
投资基金,亦不涉及从事私募投资基金管理活动的情形,无需办理私募投资基金或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备案登记手续。
239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二十六)上海骏圭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上海骏圭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主要经营场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555号丙楼6316室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紫竹科技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出资额2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2MACUDF1396
成立时间2023-09-07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经营范围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历史沿革及最近三年出资额变化情况
(1)2023年9月,设立
2023年9月7日,普通合伙人上海紫竹科技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及有限合伙人上海
骏穆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刘宇锋、陈衡、夏光共同出资设立上海骏圭。设立时全体合伙人的总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
设立时,上海骏圭各合伙人的出资情况如下:
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序号合伙人类型合伙人姓名/名称(万元)(%)
1普通合伙人上海紫竹科技产业投资有限公司1000.0050.00
2有限合伙人上海骏穆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650.0032.50
3有限合伙人刘宇锋100.005.00
4有限合伙人陈衡100.005.00
5有限合伙人夏光150.007.50
合计2000.00100.00上海骏圭设立后出资结构未发生变化。
3、主要业务发展情况
上海骏圭成立于2023年,主营业务为股权投资,最近三年主营业务无变更。
240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4、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
上海骏圭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2000.652001.44
负债总额0.801.55
净资产1999.851999.89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营业收入--
净利润-0.05-0.11
注:上述数据已经审计。
5、产权及控制关系、执行事务合伙人基本情况
(1)产权及控制关系
截至2025年6月30日,上海骏圭产权及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截至2025年6月30日,上海骏圭不存在协议控制架构、让渡经营管理权、收益权等影响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
(2)执行事务合伙人基本情况
上海骏圭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上海紫竹科技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241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公司名称上海紫竹科技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555号丙楼6158室法定代表人刘宇锋注册资本5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2MACNRKYC6P
成立时间2023-06-25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投资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经营范围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下属企业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上海骏圭不存在控制的下属企业。
7、私募基金备案情况
上海骏圭不属于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并以投资为目的设立的私募
投资基金,亦不涉及从事私募投资基金管理活动的情形,无需办理私募投资基金或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备案登记手续。
8、存续期与锁定期匹配情况
根据上海骏圭的工商资料、合伙协议及其签署的调查表,其无固定经营期限,存续期限安排与锁定期安排相匹配。
9、穿透锁定情况
上海骏圭除投资标的公司外,无其他对外投资,其以持有标的资产为目的,但非专为本次交易而设立,基于审慎性考虑,其上层权益持有人所持有的标的公司间接权益已进行穿透锁定,直至非以持有标的资产为目的的主体。上海骏圭上层权益持有人已出具《关于穿透锁定的承诺函》:
“1、合伙企业已出具《关于所持上市公司股份锁定的承诺函》,在合伙企业承诺的锁定期间内,本承诺人承诺不得转让、赠与、质押或以其他形式处分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合伙企业全部财产份额。
2、如在合伙企业取得上市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份时,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续拥有
合伙企业权益的时间不足12个月,则自合伙企业取得上市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份之日起
36个月内,本承诺人承诺不得转让、赠与、质押或以其他形式处分本承诺人直接或间
242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接持有的合伙企业全部财产份额。
4、若本承诺人上述股份限售期承诺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等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政策不相符,本承诺人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5、本承诺人对所持合伙企业财产份额拥有合法、完整的所有权,不存在代他人持
有或委托他人持有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形式的信托持股、隐名持股、期权安排或其他任何代表其他方利益的情形。本承诺人已就所持合伙企业财产份额履行法定出资义务,不存在任何虚假出资、抽逃出资、出资不实等违反本承诺人作为出资人义务的情形,本承诺人的出资来源均为合法的自有或自筹资金。本承诺人所持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尚未了结或可预见的权属纠纷,未设置任何抵押、质押、留置等担保权、权利负担或其他第三方权利。”
(二十七)十月乾元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福建晋江十月乾元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青阳街道陈村社区金融广场 2号楼 6层公共办公区 B-主要经营场所166
执行事务合伙人宁波十月桐生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额3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582MABXNWJ86N
成立时间2022-08-30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经营范围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历史沿革及最近三年出资额变化情况
(1)2022年8月,设立
2022年8月30日,普通合伙人宁波十月桐生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有
限合伙人华芳集团有限公司、秦大乾、陶芳、秦益舒、肖景晓、戴春亚、庞志轩、曾
年生、龚寒汀、崔岭、张萍、钱树良共同出资设立十月乾元。设立时全体合伙人的总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30000.00万元。
243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设立时,十月乾元各合伙人的出资情况如下:
认缴出资额(万出资比例序号合伙人类型合伙人姓名/名称元)(%)
1宁波十月桐生投资管理合伙普通合伙人300.001.00企业(有限合伙)
2有限合伙人华芳集团有限公司11400.0038.00
3有限合伙人秦大乾9900.0033.00
4有限合伙人陶芳1800.006.00
5有限合伙人秦益舒1800.006.00
6有限合伙人肖景晓900.003.00
7有限合伙人戴春亚900.003.00
8有限合伙人庞志轩900.003.00
9有限合伙人曾年生500.001.67
10有限合伙人龚寒汀500.001.67
11有限合伙人崔岭500.001.67
12有限合伙人张萍300.001.00
13有限合伙人钱树良300.001.00
合计30000.00100.00设立后十月乾元出资结构未发生变更。
3、主要业务发展情况
十月乾元成立于2022年,主营业务为股权投资,最近三年主营业务无变更。
4、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
十月乾元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29459.7829862.31
负债总额102.1194.73
净资产29357.6729767.57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营业收入--
净利润-409.90-230.39
244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注:上述数据已经审计。
5、产权及控制关系、执行事务合伙人基本情况
(1)产权及控制关系
截至2025年6月30日,十月乾元产权及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截至2025年6月30日,十月乾元不存在协议控制架构、让渡经营管理权、收益权等影响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
(2)执行事务合伙人基本情况
十月乾元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宁波十月桐生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宁波十月桐生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主要经营场所浙江省宁波保税区兴业大道8号2号楼294室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十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出资额1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201MA2840P41R
成立时间2017-01-19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一般经营项目自主经营,许经营范围可经营项目凭相关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45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6、下属企业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十月乾元不存在控制的下属企业。
7、私募基金备案情况十月乾元为合伙型私募基金,已在中国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登记编号为SXJ046)。
8、存续期与锁定期匹配情况
根据十月乾元的工商资料、合伙协议及其签署的调查表,其存续期至2029年10月14日,长于其股份锁定期,存续期限安排与锁定期安排相匹配。
(二十八)镇江临创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镇江临创半导体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 镇江市润州区南山路 61号国控大厦 B栋 21层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临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额1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1111MABQUGXF0D
成立时间2022-06-17
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股权投资;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经营范围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历史沿革及最近三年出资额变化情况
(1)2022年6月,设立
2022年6月17日,镇江鼎富信息技术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江苏大港
股份有限公司、吴红斌、深圳临芯投资有限公司、上海临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出
资设立“镇江临创半导体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总出资额为10000万元人民币。
设立时,镇江临创合伙人及出资结构如下:
246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序号合伙人类型合伙人姓名名称(万元)(%)
1普通合伙人上海临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0.001.002镇江鼎富信息技术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有限合伙人4500.0045.00限合伙)
3有限合伙人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4500.0045.00
4有限合伙人吴红斌500.005.00
5有限合伙人深圳临芯投资有限公司400.004.00
合计10000.00100.00
(2)2025年9月,出资额减少
2025年9月18日,镇江临创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将总出资额减少至5250万元人民币。
本次变更后,镇江临创的合伙人及出资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序号合伙人类型合伙人姓名名称(万元)(%)
1普通合伙人上海临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52.501.002镇江鼎富信息技术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有限合伙人2362.5045.00限合伙)
3有限合伙人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2362.5045.00
4有限合伙人吴红斌262.505.00
5有限合伙人深圳临芯投资有限公司210.004.00
合计5250.00100.00
3、主要业务发展情况
镇江临创成立于2022年,主营业务为股权投资,最近三年主营业务无变更。
4、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
镇江临创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8550.5410118.58
负债总额--
净资产8550.5410118.58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营业收入--507.53
247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净利润-1568.03-702.32
注: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5、产权及控制关系、执行事务合伙人基本情况
(1)产权及控制关系
截至2025年6月30日,镇江临创产权及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截至2025年6月30日,镇江临创不存在协议控制架构、让渡经营管理权、收益权等影响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
(2)执行事务合伙人基本情况
镇江临创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上海临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上海临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秋山路1775弄1号4楼401室法定代表人李亚军注册资本1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5342373528A
成立时间2015-05-26
实业投资、投资咨询、投资管理(除经纪)。【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经营范围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48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6、下属企业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镇江临创不存在控制的下属企业。
7、私募基金备案情况镇江临创为合伙型私募基金,已在中国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登记编号为SVY240)。
8、存续期与锁定期匹配情况
根据镇江临创的工商资料、合伙协议及其签署的调查表,其存续期至2027年7月
24日,镇江临创的存续期不排除存在无法完整覆盖其本次交易的股份锁定期的可能性。
镇江临创已出具承诺,将尽最大可能与其投资者进行协商,延长其存续期以覆盖股份锁定期,如确无法延期至覆盖股份锁定期,将不会在股份锁定期届满前对其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进行减持,不会在股份锁定期满前对本企业进行清算注销。
(二十九)求圆正海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无锡求圆正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 无锡市锡山区安镇街道丹山路 78号锡东创融大厦 A座 301-216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正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出资额801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205MA26T1Y97B
成立时间2021-08-13
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经营范围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历史沿革及最近三年出资额变化情况
(1)2021年8月,设立
2021年8月13日,普通合伙人上海正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有限合伙人王梓恒、朱正海、祝世义、戴新宇、郭玉惠、钟国华、张少华、张天奕、吴剑、王钧、李飞、
徐若松、永康市栎羽实业有限公司、王正东、刘红、张喆、何晖、韩雁、范伟宏、王
辉、晏小景、曹建伟、冯黎、王玉华、浙江元龙股权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倪健红
共同出资设立求圆正海。设立时全体合伙人的总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8010.00万元。
249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设立时,求圆正海各合伙人的出资情况如下:
认缴出资额(万出资比例序号合伙人类型合伙人姓名/名称元)(%)
1普通合伙人上海正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00.001.25
2有限合伙人王梓恒1500.0018.73
3有限合伙人朱正海500.006.24
4有限合伙人祝世义500.006.24
5有限合伙人戴新宇500.006.24
6有限合伙人郭玉惠500.006.24
7有限合伙人钟国华500.006.24
8有限合伙人张少华500.006.24
9有限合伙人张天奕500.006.24
10有限合伙人吴剑500.006.24
11有限合伙人王钧360.004.49
12有限合伙人李飞200.002.50
13有限合伙人徐若松200.002.50
14有限合伙人永康市栎羽实业有限公司200.002.50
15有限合伙人王正东160.002.00
16有限合伙人刘红150.001.87
17有限合伙人张喆120.001.50
18有限合伙人何晖120.001.50
19有限合伙人韩雁100.001.25
20有限合伙人范伟宏100.001.25
21有限合伙人王辉100.001.25
22有限合伙人晏小景100.001.25
23有限合伙人曹建伟100.001.25
24有限合伙人冯黎100.001.25
25有限合伙人王玉华100.001.25
26浙江元龙股权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有限合伙人100.001.25
司
27有限合伙人倪健红100.001.25
合计8010.00100.00
250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设立后求圆正海出资结构未发生变化。
3、主要业务发展情况
求圆正海成立于2021年,主营业务为股权投资,最近三年主营业务无变更。
4、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
求圆正海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18365.4310843.75
负债总额2.84-
净资产18362.5910843.75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营业收入--
净利润7550.362514.22
注:上述数据已经审计。
5、产权及控制关系、执行事务合伙人基本情况
(1)产权及控制关系
截至2025年6月30日,求圆正海的产权及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截至2025年6月30日,求圆正海不存在协议控制架构、让渡经营管理权、收益权等影响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
251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2)执行事务合伙人基本情况
求圆正海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上海正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上海正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杨树浦路1198号14楼01单元法定代表人王正东注册资本33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0671156954J
成立时间2008-01-31
投资管理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投资咨询(以上咨询均除经纪)。【依法须经营范围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下属企业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求圆正海不存在控制的下属企业。
7、私募基金备案情况求圆正海为合伙型私募基金,已在中国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登记编号为SSM189)。
8、存续期与锁定期匹配情况
根据求圆正海的工商资料、合伙协议及其签署的调查表,其存续期至2028年8月
12日,长于其股份锁定期,存续期限安排与锁定期安排相匹配。
(三十)新昌头雁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新昌头雁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七星街道鼓山西路543-1(住所申报)
执行事务合伙人杭州三花弘道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额10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624MAC9YR3T2F
成立时间2023-02-28
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股权投资(除依法须经批准经营范围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52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2、历史沿革及最近三年出资额变化情况
(1)2023年2月,设立2023年2月28日,普通合伙人杭州三花弘道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有限合伙人三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新昌县金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江来益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新昌头雁。设立时全体合伙人的总认缴出资额为100000万元。
设立时,新昌头雁各合伙人的出资情况如下:
认缴出资额(万出资比例序号合伙人类型合伙人姓名/名称元)(%)
1杭州三花弘道创业投资合伙普通合伙人1000.001.00
企业(有限合伙)
2有限合伙人三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48700.0048.70
3新昌县金控投资发展有限公有限合伙人50000.0050.00
司
4有限合伙人浙江来益投资有限公司300.000.30
合计100000.00100.00设立后新昌头雁的出资结构未发生变化。
3、主要业务发展情况
新昌头雁成立于2023年,主营业务为股权投资,最近三年主营业务无变更。
4、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
新昌头雁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60394.7960386.80
负债总额--
净资产60394.7960386.80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营业收入--
净利润23.44386.80
注:上述数据已经审计。
253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5、产权及控制关系、执行事务合伙人基本情况
(1)产权及控制关系
截至2025年6月30日,新昌头雁产权及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截至2025年6月30日,新昌头雁不存在协议控制架构、让渡经营管理权、收益权等影响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
(2)执行事务合伙人基本情况
新昌头雁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杭州三花弘道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杭州三花弘道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主要经营场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新区21号大街60号1幢201执行事务合伙人张少波出资额395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01MA27YNR31L
成立时间2016-09-27
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经营范围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下属企业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新昌头雁不存在控制的下属企业。
254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7、私募基金备案情况新昌头雁为合伙型私募基金,已在中国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登记编号为SZT453)。
8、存续期与锁定期匹配情况
根据新昌头雁的工商资料、合伙协议及其签署的调查表,其存续期至2030年3月
22日,长于其股份锁定期,存续期限安排与锁定期安排相匹配。
(三十一)海丝凯丰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泉州海丝凯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丁荣路39号御殿花园5号楼商业楼3楼311-15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科宇盛达基金有限公司出资额61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503MAC6LNDH3W
成立时间2023-01-16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
经营范围(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历史沿革及最近三年出资额变化情况
(1)2023年1月,设立
2023年1月16日,深圳市科宇盛达基金有限公司、深圳市科宇盛达科技有限公司
共同出资设立“泉州海丝凯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总出资额为5000.00万元。
设立时,海丝凯丰合伙人及出资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万出资比例序号合伙人类型合伙人姓名/名称元)(%)
1普通合伙人深圳市科宇盛达基金有限公司10.000.20
2有限合伙人深圳市科宇盛达科技有限公司4990.0099.80
合计5000.00100.00
(2)2023年4月,合伙人变更及出资额调整
2023年4月24日,海丝凯丰全体合伙人作出决定,一致同意:*吸收李佳惠、张
255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晓勇、方雪梅为新合伙人;*深圳市科宇盛达科技有限公司退伙;*总出资额由
5000.00万元减少至610.00万元。
本次变更后,海丝凯丰的合伙人及出资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万出资比例序号合伙人类型合伙人姓名名称元)(%)
1普通合伙人深圳市科宇盛达基金有限公司5.000.82
2有限合伙人李佳惠300.0049.18
3有限合伙人张晓勇152.5025.00
4有限合伙人方雪梅152.5025.00
合计610.00100.00
3、主要业务发展情况
海丝凯丰成立于2023年,主营业务为股权投资,最近三年主营业务无变更。
4、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
海丝凯丰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609.24609.54
负债总额--
净资产609.24609.54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营业收入--
净利润-0.30-0.46
注: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5、产权及控制关系、执行事务合伙人基本情况
(1)产权及控制关系
截至2025年6月30日,海丝凯丰产权及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256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截至2025年6月30日,海丝凯丰不存在协议控制架构、让渡经营管理权、收益权等影响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
(2)执行事务合伙人基本情况
海丝凯丰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深圳市科宇盛达基金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深圳市科宇盛达基金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梦海大道5033号前海卓越金融中心(一注册地址
期)7号楼1207法定代表人方浩宇注册资本1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359352651R
成立时间2015-11-18
一般经营项目是:对未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开展股权投资和企业上市
业务咨询(不得以任何方式公开募集和发行基金及其它限制项目);投资经营范围管理(不含限制项目);受托资产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等业务)
6、下属企业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海丝凯丰不存在控制的下属企业。
7、私募基金备案情况
海丝凯丰不属于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并以投资为目的设立的私募
投资基金,亦不涉及从事私募投资基金管理活动的情形,无需办理私募投资基金或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备案登记手续。
8、存续期与锁定期匹配情况
根据海丝凯丰的工商资料、合伙协议及其签署的调查表,其存续期至2043年1月
257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15日,长于其股份锁定期,存续期限安排与锁定期安排相匹配。
9、穿透锁定情况
海丝科宇除投资标的公司外,无其他对外投资,其以持有标的资产为目的,但非专为本次交易而设立,基于审慎性考虑,其上层权益持有人所持有的标的公司间接权益已进行穿透锁定,直至非以持有标的资产为目的的主体。海丝凯丰上层权益持有人已出具《关于穿透锁定的承诺函》:
“1、合伙企业已出具《关于所持上市公司股份锁定的承诺函》,在合伙企业承诺的锁定期间内,本承诺人承诺不得转让、赠与、质押或以其他形式处分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合伙企业全部财产份额。
2、如在合伙企业取得上市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份时,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续拥有
合伙企业权益的时间不足12个月,则自合伙企业取得上市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份之日起
36个月内,本承诺人承诺不得转让、赠与、质押或以其他形式处分本承诺人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合伙企业全部财产份额。
4、若本承诺人上述股份限售期承诺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等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政策不相符,本承诺人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5、本承诺人对所持合伙企业财产份额拥有合法、完整的所有权,不存在代他人持
有或委托他人持有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形式的信托持股、隐名持股、期权安排或其他任何代表其他方利益的情形。本承诺人已就所持合伙企业财产份额履行法定出资义务,不存在任何虚假出资、抽逃出资、出资不实等违反本承诺人作为出资人义务的情形,本承诺人的出资来源均为合法的自有或自筹资金。本承诺人所持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尚未了结或可预见的权属纠纷,未设置任何抵押、质押、留置等担保权、权利负担或其他第三方权利。”
(三十二)芜湖泽锦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芜湖泽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除托管区域外)楚江大道9号芜湖建筑科技产
258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业园 A区 1102-12号执行事务合伙人芜湖泽锦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出资额511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207MA8R26TJ37
成立时间2023-09-25
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以自有资金从经营范围事投资活动(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2、历史沿革及最近三年出资额变化情况
(1)2023年9月,设立
2023年9月25日,普通合伙人芜湖泽锦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及有限合伙人李中
兵、刘春平、舒晓雪、刘昭才、唐广、舒来、张茂林、杜金枝、娄辉、吴疆共同出资设立芜湖泽锦。设立时全体合伙人的总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511.00万元。
设立时,芜湖泽锦各合伙人的出资情况如下:
认缴出资额(万出资比例序号合伙人类型合伙人姓名/名称元)(%)
1芜湖泽锦企业管理咨询有限普通合伙人1.000.20
公司
2有限合伙人李中兵112.3421.98
3有限合伙人刘春平89.8817.59
4有限合伙人舒晓雪89.8817.59
5有限合伙人刘昭才37.577.35
6有限合伙人唐广37.577.35
7有限合伙人舒来37.577.35
8有限合伙人张茂林37.577.35
9有限合伙人杜金枝22.544.41
10有限合伙人娄辉22.544.41
11有限合伙人吴疆22.544.41
合计511.00100.00
(2)2023年11月,合伙人变更及份额变更
2023年10月31日,芜湖泽锦全体合伙人出具变更决定书,同意刘昭才将其在合
伙企业8.91万元出资额转让给李中兵,7.13万元出资额转让给刘春平,7.22万元出资
259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额转让给舒晓雪,2.98万元出资额转让给唐广,2.98万元出资额转让给舒来,2.98万元出资额转让给张茂林,1.79万元出资额转让给娄辉,1.79万元出资额转让给杜金枝,
1.79万元出资额转让给吴疆。
本次变更完成后,芜湖泽锦各合伙人的出资情况如下:
认缴出资额(万出资比例序号合伙人类型合伙人姓名/名称元)(%)
1芜湖泽锦企业管理咨询有限普通合伙人1.000.20
公司
2有限合伙人李中兵121.2523.73
3有限合伙人刘春平97.0118.98
4有限合伙人舒晓雪97.1019.00
5有限合伙人唐广40.557.94
6有限合伙人舒来40.557.94
7有限合伙人张茂林40.557.94
8有限合伙人杜金枝24.334.76
9有限合伙人娄辉24.334.76
10有限合伙人吴疆24.334.76
合计511.00100.00
(3)2023年12月,合伙人变更及份额变更
2023年12月26日,芜湖泽锦全体合伙人出具变更决定书,同意合伙人李中兵、刘春平、舒晓雪分别将其持有的121.25万元、97.01万元、91.9759万元出资额转让给
安徽芯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舒晓雪、唐广、舒来、张茂林、杜金枝、娄辉、吴疆分别将其持有的5.1241万元、40.55万元、40.55万元、40.55万元、24.33万
元、24.33万元、24.33万元出资额转让给操宇光。
本次变更完成后,芜湖泽锦各合伙人的出资情况如下:
/认缴出资额(万出资比例序号合伙人类型合伙人姓名名称元)(%)
1芜湖泽锦企业管理咨询有限普通合伙人1.000.20
公司
2安徽芯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310.2460.71(有限合伙)
260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认缴出资额(万出资比例序号合伙人类型合伙人姓名名称元)(%)
3有限合伙人操宇光199.7639.09
合计511.00100.00
3、主要业务发展情况
芜湖泽锦成立于2023年,主营业务为股权投资,最近三年主营业务无变更。
4、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
芜湖泽锦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512.38523.46
负债总额3.5513.21
净资产508.83510.25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营业收入--
净利润-2.17-0.75
注: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5、产权及控制关系、执行事务合伙人基本情况
(1)产权及控制关系
截至2025年6月30日,芜湖泽锦的产权及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截至2025年6月30日,芜湖泽锦不存在协议控制架构、让渡经营管理权、收益
261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权等影响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
(2)执行事务合伙人基本情况
芜湖泽锦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芜湖泽锦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芜湖泽锦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企业性质操宇光
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除托管区域外)楚江大道9号芜湖建筑科技产注册地址
业园 A区 1102-12号法定代表人操宇光注册资本1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207MA8R0TA846
成立时间2023-09-14
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营销策划;企业管理;财务咨询;信息咨
经营范围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形象策划;社会经济咨询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6、下属企业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芜湖泽锦不存在控制的下属企业。
7、私募基金备案情况
芜湖泽锦不属于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并以投资为目的设立的私募
投资基金,亦不涉及从事私募投资基金管理活动的情形,无需办理私募投资基金或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备案登记手续。
8、存续期与锁定期匹配情况
根据芜湖泽锦的工商资料、合伙协议及其签署的调查表,其存续期至2053年9月
24日,长于其股份锁定期,存续期限安排与锁定期安排相匹配。
9、穿透锁定情况
芜湖泽锦除投资标的公司外,无其他对外投资,其以持有标的资产为目的,但非专为本次交易而设立,基于审慎性考虑,其上层权益持有人所持有的标的公司间接权益已进行穿透锁定,直至非以持有标的资产为目的的主体。芜湖泽锦上层权益持有人已出具《关于穿透锁定的承诺函》:
“1、合伙企业已出具《关于所持上市公司股份锁定的承诺函》,在合伙企业承诺的锁定期间内,本承诺人承诺不得转让、赠与、质押或以其他形式处分本承诺人直接
262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或间接持有的合伙企业全部财产份额。
2、如在合伙企业取得上市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份时,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续拥有
合伙企业权益的时间不足12个月,则自合伙企业取得上市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份之日起
36个月内,本承诺人承诺不得转让、赠与、质押或以其他形式处分本承诺人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合伙企业全部财产份额。
4、若本承诺人上述股份限售期承诺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等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政策不相符,本承诺人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5、本承诺人对所持合伙企业财产份额拥有合法、完整的所有权,不存在代他人持
有或委托他人持有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形式的信托持股、隐名持股、期权安排或其他任何代表其他方利益的情形。本承诺人已就所持合伙企业财产份额履行法定出资义务,不存在任何虚假出资、抽逃出资、出资不实等违反本承诺人作为出资人义务的情形,本承诺人的出资来源均为合法的自有或自筹资金。本承诺人所持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尚未了结或可预见的权属纠纷,未设置任何抵押、质押、留置等担保权、权利负担或其他第三方权利。”
(三十三)庄健
1、基本情况
姓名庄健曾用名无性别男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3201011976********
住址及通讯地址上海市闵行区********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否地区的居留权
2、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
庄健最近三年主要职业和职务情况如下:
序是否与任职单位存在任职单位起止时间职务号产权关系
1无锡英迪芯微电子科技股份2017年8创始人、总经理、董事月至今是
有限公司长
263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3、控制的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庄健直接控制的其他主要企业和关联企业情况如下:
注册资本/出资序号企业名称关联关系主营业务额(万元)
1无锡英迪芯微电子344256.56%汽车芯片的设直接持股,担任董事长兼总经理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计、研发、销售
2无锡临英720.31直接持股7.88%,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股权投资
3无锡临瞰100直接持股8.87%,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股权投资
4无锡临倚100直接持股5.63%,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股权投资
5无锡临峥42.35直接持股41.07%,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股权投资
6无锡临嵘58.8直接持股34.43%,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股权投资
7无锡临绝100直接持股14.58%,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股权投资
(三十四)Vincent Isen Wang
1、基本情况
姓名 Vincent Isen Wang曾用名无性别男国籍美国
护照号 A0389****
住址及通讯地址 *****LAUREL MD 20724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是地区的居留权
2、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
Vincent Isen Wang最近三年主要职业和职务情况如下:
序是否与任职单位存在任职单位起止时间职务号产权关系
1 indie Semiconductor 2015年至今 执行副总裁 否
2无锡英迪芯微电子科技股份2017年至今董事是
有限公司
3、控制的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除持有标的公司股份外,Vincent Isen Wang不存在直接控制的其他主要企业和关联企业。
264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三十五)陈启凤
1、基本情况
姓名陈启凤曾用名无性别女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4206231979********
住址及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否地区的居留权
2、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
陈启凤最近三年主要职业和职务情况如下:
序是否与任职单位存任职单位起止时间职务号在产权关系
1深圳市瑞凡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2021.2-2022.12销售工程师否
2深圳市普仕曼科技有限公司2023.1-2024.6销售工程师否
3深圳市瑞思致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2024.7至今销售工程师否
3、控制的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除持有标的公司股份外,陈启凤不存在直接控制的其他主要企业和关联企业。
(三十六)林志强
1、基本情况
姓名林志强曾用名无性别男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3505241974********
住址及通讯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否地区的居留权
265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2、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
林志强最近三年主要职业和职务情况如下:
序是否与任职单位存任职单位起止时间职务号在产权关系
1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2001年7月-至今董事是
2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7月-至今董事长否
3厦门德润成长投资有限公司2017年9月-至今执行董事是
42017年9月-2024年8厦门骐俊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是
月
3、控制的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除持有标的公司股份外,林志强直接控制的其他主要企业和关联企业情况如下:
注册资本/出序企业名称资额(万关联关系主营业务号
元)
1、从事冶金、矿产、电子、商业、房
地产、仓储业、特种农业及其他行业
的项目投资管理;2、自营和代理各类
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直接持有
1福建三安集团有139215.0012.15%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股权,担限公司外;3、批发零售化工(不含危险化学任董事
品)、工艺美术品、机械电子设备、
计算机产品及软件、仪器仪表、建筑
材料、金属材料、五金交电、普通机械、矿产品。
2三安光电股份有498901.87半导体新材料、外延、芯片与器件的董事长
限公司研发、生产与销售
3厦门骐俊物联科6000.00直接持有物联网无线通信技术、物联网定位技
技股份有限公司28.46%股权术研发和应用
4厦门德润成长投3000.00直接持有
资有限公司40.35%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股权
(三十七)赵敏
1、基本情况
姓名赵敏曾用名无性别女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3301031974********
266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住址及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否地区的居留权
2、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
赵敏最近三年主要职业和职务情况如下:
序任职单位起止时间职务是否与任职单位存在产权关系号
1浙江传媒学院2001年3月至今教师否
3、控制的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除持有标的公司股份外,赵敏不存在直接控制的其他主要企业和关联企业。
(三十八)倪文军
1、基本情况
姓名倪文军曾用名无性别男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3302191968********
住址及通讯地址浙江省余姚市*****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否地区的居留权
2、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
倪文军最近三年主要职业和职务情况如下:
序是否与任职单位存任职单位起止时间职务号在产权关系
1舜宇光学科技(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7月至今执行董事否
2宁波舜宇精工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10月至今董事长是
3苏州中耀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2月至今董事长是
42021年11月至安徽舜宇精工智能有限公司2025年9董事是月
5浙江艾姆勒车电科技有限公司2021年11月至今董事长是
62017年4月至2025宁波舜宇贝尔机器人有限公司
年7执行董事是月
267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序是否与任职单位存任职单位起止时间职务号在产权关系
72015年10月至武汉舜宇通达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20257执行董事是年月
3、控制的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除持有标的公司股份外,倪文军直接控制的其他主要企业和关联企业情况如下:
注册资本/出序企业名称资额(万关联关系主营业务号
元)
1宁波舜宇精工股份有限6497.00直接持股40.48%,担任董汽车零部件制造
公司事长
27855.70计算机、通信和其他苏州中耀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
电子设备制造
3安徽舜宇精工智能有限5000.00担任董事汽车零部件制造
公司
4浙江艾姆勒车电科技有10000.00直接持股35%,担任董事汽车逆变器散热模组
限公司长及零部件制造
5宁波舜宇贝尔机器人有6000.00担任执行董事机器人开发与制造
限公司
6武汉舜宇通达汽车零部5000.00担任执行董事汽车零部件制造
件有限公司数字照相机及关键
7宁波信辉光电科技有限4500.00直接持股51.00%件、光学电子元器件
公司
的开发、制造
(三十九)张洪
1、基本情况
姓名张洪曾用名张功飞性别男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3607251983********
住址及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否地区的居留权
2、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
序任职单位起止时间职务是否与任职单位存在产权关系号
1深圳市鑫宇飞科技有限公司2011年6月至今总经理否
268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3、控制的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除持有标的公司股份外,张洪不存在其他直接控制的企业和关联企业。
(四十)晏韵童
1、基本情况
姓名晏韵童曾用名无性别女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4403011990********
住址及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否地区的居留权
2、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
序任职单位起止时间职务是否与任职单位存在产权关系号
1投资部执行基石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9月至今否
董事
3、控制的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除持有标的公司股份外,晏韵童不存在其他直接控制的企业和关联企业。
二、募集配套资金交易对方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的交易对方为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
三、其他事项说明
(一)交易对方之间的关联关系序号交易对方关联关系
1无锡临英
庄健为无锡临英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2庄健
3无锡志芯上海临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无锡志芯、共青城临欧、嘉兴临
4共青城临欧峥、嘉兴临谷、镇江临创、扬州临芯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分别直
269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序号交易对方关联关系
5嘉兴临峥接持有其0.83%、0.21%、0.26%、0.47%、1%和7.42%出资额
6嘉兴临谷
7镇江临创
8扬州临芯
9晋江科宇
深圳市科宇盛达基金有限公司为晋江科宇、海丝科宇、海丝凯丰
10海丝科宇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分别直接持有其1.82%、0.46%和0.82%出资
11额海丝凯丰
12建发新兴厦门建鑫投资有限公司为建发新兴、建发长盈的执行事务合伙
13建发长盈人,分别直接持有其0.02%和0.2%出资额
14鹏远基石鹏远基石的间接控制人为基石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晏韵童为
15晏韵童基石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员工
16九州舜创倪文军为舜宇光学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舜宇光学科技
17倪文军(集团)有限公司为九州舜创的间接控股股东
18新昌头雁赵敏为新昌头雁主要管理人员、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陈金玉的配
19赵敏偶
注1:上述关联关系中包含执行事务合伙人存在重叠的情形,不包含仅为有限合伙人重叠的情形。
注 2:无锡临英、庄健、Vincent Isen Wang所持有标的公司全部或部分股权之表决权已委托予 ADK,本次交易完成后上述表决权委托将终止。
(二)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说明
本次交易前,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完成后,无锡临英和庄健合计控制的上市公司股份比例预计将超过5%,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预计构成关联交易。
(三)交易对方向上市公司推荐的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交易对方均不存在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根据上市公司与无锡临英、庄健签署的《资产购买协议》,本次交易完成后,无锡临英、庄健有权向上市公司提名2名董事,其中1名为独立董事、1名为非独立董事。
(四)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受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情况说明
根据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出具的承诺,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交易的
270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近五年内未受过与证券市场有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五)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的诚信情况
根据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出具的承诺,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及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
(六)标的资产股东人数穿透计算
根据《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4号——股东人数超过二百人的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行政许可有关问题的审核指引》,按照穿透至自然人、非专门以持有标的公司为目的的法人、非专门以持有标的公司为目的且经备案的私募基金以及员工持股平台的口径穿透计算,标的公司股东穿透计算后的合计人数未超过200人。
271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第四章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英迪芯微100%股权。除特别说明外,本章节中交易标的财务数据均取自致同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致同审字(2025)第 310A034812 号)。
一、基本情况公司名称无锡英迪芯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91320200MA1Q1BHB67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未上市)注册资本34425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庄健成立日期2017年8月3日营业期限2017年8月3日至无固定期限
注册地址 无锡新吴区清源路 18号 530创业大厦 C502
主要办公地址 无锡新吴区清源路 18号 530创业大厦 C502
半导体分立器件、集成电路、新型电子元器件、电力电子器件、
计算机软硬件、电子设备、测试仪器、工模具、印刷电路板的研
发、设计、测试;上述产品及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的经营范围
批发、零售、佣金代理(拍卖除外)、进出口业务;智能化科技、网络科技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和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二、历史沿革
(一)设立情况
2017年7月1日,ADK、Vincent Isen Wang、上海临英、庄健等4名股东发起设立英迪芯微,标的公司设立时的注册资本为100万元。ADK、Vincent Isen Wang、上海临英、庄健分别认缴出资88.89万元、6.33万元、3.34万元、1.44万元。
2017年8月3日,无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了《无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外商投资公司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准予公司设立登记。同日,标的公司取得了无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200MA1Q1BHB67。
2017年8月10日,无锡市新吴区商务旅游局出具了“锡高管商资备20170247”《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备案回执》。
标的公司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272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持股数量(万股)认缴出资(万元)持股比例
1 ADK 88.8900 88.8900 88.89%
2 Vincent Isen Wang 6.3300 6.3300 6.33%
3上海临英3.34003.34003.34%
4庄健1.44001.44001.44%
合计100.00100.00100.00%
(二)历次增减资或股权转让情况
1、2018年3月,第一次增资2017年12月29日,标的公司全体股东与青岛华晟签署《关于无锡英迪芯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协议约定青岛华晟以1320万元的对价对标的公司进行增资,认缴标的公司新增22.2222万股股份,增资价格为59.40元/股。
2018年3月2日,标的公司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标的公司注册资
本由100万元增至122.2222万元,新增的22.2222万股股份由青岛华晟认购。
2018年3月30日,无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了《外商投资公司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准予变更登记。同日,标的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无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标的公司核发了变更完成后的《营业执照》。
本次增资完成后,标的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持股数量(万股)认缴出资(万元)持股比例
1 ADK 88.8900 88.8900 72.73%
2青岛华晟22.222222.222218.18%
3 Vincent Isen Wang 6.3300 6.3300 5.18%
4上海临英3.34003.34002.73%
5庄健1.44001.44001.18%
合计122.2222122.2222100.00%
2、2019年7月,第二次增资2019年5月20日,标的公司全体股东与无锡领航签署了《关于无锡英迪芯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协议约定无锡领航以300万元对标的公司进行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无锡领航持有标的公司5.0505万股股份。
273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2019年7月11日,标的公司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标的公司注册资
本由122.2222万元增至127.2727万元,新增的5.0505万股股份由无锡领航认购。
2019年7月31日,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了《外商投资公司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准予标的公司变更登记。同日,标的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标的公司核发了变更完成后的《营业执照》。
本次增资完成后,标的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持股数量(万股)认缴出资(万元)持股比例
1 ADK 88.8900 88.8900 69.84%
2青岛华晟22.222222.222217.46%
3 Vincent Isen Wang 6.3300 6.3300 4.97%
4无锡领航5.05055.05053.97%
5上海临英3.34003.34002.63%
6庄健1.44001.44001.13%
合计127.2727127.2727100.00%
3、2019年9月,第一次减资
2019年8月4日,标的公司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标的公司以255万元的对价定向回购无锡领航所持有的标的公司4.2929万股股份(占无锡领航持有标的公司5.0505万股股份的85%),标的公司股份总数由127.2727万股减至122.9798万股。
2019年8月4日,标的公司与全体股东共同签署《关于无锡英迪芯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减资协议书》,约定无锡领航减少注册资本4.2929万元,标的公司退回无锡领航255万元出资款。2019年8月5日,标的公司发布了《减资公告》。
2019年9月24日,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了《外商投资公司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准予标的公司变更登记。同日,标的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标的公司核发了变更完成后的《营业执照》。
本次减资完成后,标的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持股数量(万股)认缴出资(万元)持股比例
1 ADK 88.8900 88.8900 72.28%
2青岛华晟22.222222.222218.07%
3 Vincent Isen Wang 6.3300 6.3300 5.15%
274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持股数量(万股)认缴出资(万元)持股比例
4上海临英3.34003.34002.71%
5庄健1.44001.44001.17%
6无锡领航0.75760.75760.62%
合计122.9798122.9798100.00%
4、2019年9月,第三次增资2019年8月15日,标的公司全体股东与上海临英签署了《关于无锡英迪芯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约定上海临英以426.3316万元认缴标的公司新增7.1773万股股份。
2019年8月27日,标的公司召开了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上海临英对标
的公司增资7.1773万元。本次增资后,标的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由122.9798万元增至
130.1571万元。
2019年9月29日,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了《外商投资公司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准予标的公司变更登记。同日,标的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标的公司核发了变更完成后的《营业执照》。
本次增资完成后,标的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持股数量(万股)认缴出资(万元)持股比例
1 ADK 88.8900 88.8900 68.29%
2青岛华晟22.222222.222217.08%
3上海临英10.517310.51738.08%
4 Vincent Isen Wang 6.3300 6.3300 4.86%
5庄健1.44001.44001.11%
6无锡领航0.75760.75760.58%
合计130.1571130.1571100.00%
5、2020年1月,第四次增资
2019年10月8日,标的公司全体股东与无锡志芯、Atman II、陈启凤、惠通投资签
署了《关于无锡英迪芯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协议约定上述4名投资人认缴标的公司新增的18.5939万股股份。
275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2019年10月15日,标的公司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标的公司新增
注册资本18.5939万元,本次增资后,标的公司注册资本由130.1571万元增至148.7510万元。无锡志芯、Atman II、陈启凤、惠通投资等4名投资人以134.45元/股的价格认购本次公司新增的18.5939万股股份,其中:无锡志芯认购7.4375万股,Atman II认购
3.7188万股,陈启凤认购3.7188万股,惠通投资认购3.7188万股。
2020年1月14日,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了《外商投资公司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准予标的公司变更登记。同日,标的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标的公司核发了变更完成后的《营业执照》。
本次增资完成后,标的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持股数量(万股)认缴出资(万元)持股比例
1 ADK 88.8900 88.8900 59.76%
2青岛华晟22.222222.222214.94%
3上海临英10.517310.51737.07%
4无锡志芯7.43757.43755.00%
5 Vincent Isen Wang 6.3300 6.3300 4.26%
6 Atman II 3.7188 3.7188 2.50%
7陈启凤3.71883.71882.50%
8惠通投资3.71883.71882.50%
9庄健1.44001.44000.97%
10无锡领航0.75760.75760.51%
合计148.7510148.7510100.00%
6、2020年12月,第五次增资
2020年10月20日,标的公司全体股东与前海鹏晨、晋江科宇、硕联创业、Cheng-Tang Matt Hsieh、惠通投资、上海临英签署了《关于无锡英迪芯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协议约定上述6名投资人认缴标的公司新增的29.0161万股。
2020年10月28日,标的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标的公司新增
注册资本29.0161万元。增资后,标的公司注册资本由148.7510万元增加至177.7671万元。其中,前海鹏晨认购5.1739万股,晋江科宇认购9.7012万股,硕联创业认购1.2935万股,Cheng-Tang Matt Hsieh认购3.2337万股,惠通投资认购0.7254万股,上述5名投
276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资人的认购价格为154.62元/股;上海临英作为员工持股平台,认购标的公司新增
8.8884万股,认购价格为59.4元/股。
2020年12月7日,标的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标的公司
核发了变更完成后的《营业执照》。
本次增资完成后,标的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持股数量(万股)认缴出资(万元)持股比例
1 ADK 88.8900 88.8900 50.00%
2青岛华晟22.222222.222212.50%
3上海临英19.405719.405710.92%
4晋江科宇9.70129.70125.46%
5无锡志芯7.43757.43754.18%
6 Vincent Isen Wang 6.3300 6.3300 3.56%
7前海鹏晨5.17395.17392.91%
8惠通投资4.44424.44422.50%
9 Atman II 3.7188 3.7188 2.09%
10陈启凤3.71883.71882.09%
11 Cheng-Tang Matt Hsieh 3.2337 3.2337 1.82%
12庄健1.44001.44000.81%
13硕联创业1.29351.29350.73%
14无锡领航0.75760.75760.43%
合计177.7671177.7671100.00%
7、2021年3月,第一次股权转让2021年3月31日,青岛华晟与两江红马签署《无锡英迪芯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约定青岛华晟以1000万元的对价向两江红马转让其持有的标的公司6.4675万股股份。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标的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持股数量(万股)认缴出资(万元)持股比例
1 ADK 88.8900 88.8900 50.00%
2上海临英19.405719.405710.92%
3青岛华晟15.754715.75478.86%
4晋江科宇9.70129.70125.46%
277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持股数量(万股)认缴出资(万元)持股比例
5无锡志芯7.43757.43754.18%
6两江红马6.46756.46753.64%
7 Vincent Isen Wang 6.3300 6.3300 3.56%
8前海鹏晨5.17395.17392.91%
9惠通投资4.44424.44422.50%
10 Atman II 3.7188 3.7188 2.09%
11陈启凤3.71883.71882.09%
12 Cheng-Tang Matt Hsieh 3.2337 3.2337 1.82%
13庄健1.44001.44000.81%
14硕联创业1.29351.29350.73%
15无锡领航0.75760.75760.43%
合计177.7671177.7671100.00%
8、2022年6月,第六次增资
2022年6月1日,上海临英与标的公司其他现有股东签署了《股权激励增资协议》,
协议约定上海临英以3120.9506万元认购标的公司新增的20.1847万股股份。
2022年6月17日,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了《外商投资公司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准予标的公司变更登记。同日,标的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标的公司核发了变更完成后的《营业执照》。
本次增资完成后,标的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持股数量(万股)认缴出资(万元)持股比例
1 ADK 88.8900 88.8900 44.90%
2上海临英39.590439.590420.00%
3青岛华晟15.754715.75477.96%
4晋江科宇9.70129.70124.90%
5无锡志芯7.43757.43753.76%
6两江红马6.46756.46753.27%
7 Vincent Isen Wang 6.3300 6.3300 3.20%
8前海鹏晨5.17395.17392.61%
9惠通投资4.44424.44422.25%
10 Atman II 3.7188 3.7188 1.88%
278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持股数量(万股)认缴出资(万元)持股比例
11陈启凤3.71883.71881.88%
12 Cheng-Tang Matt Hsieh 3.2337 3.2337 1.63%
13庄健1.44001.44000.73%
14硕联创业1.29351.29350.65%
15无锡领航0.75760.75760.38%
合计197.9518197.9518100.00%
9、2022年12月,第七次增资
2022年11月3日,标的公司全体股东与东风交银、长信智汽、常州芯浩、星宇股份、国联通宜、扬州临芯、共青城临欧、嘉兴临谷、镇江临创、求圆正海、海丝科宇、前
海鹏晨签署了《无锡英迪芯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B轮第一期增资协议》。
2022年10月6日,标的公司召开了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标的公司新增
注册资本37.1160万元,增资后,标的公司注册资本由197.9518万元增至235.0678万元,标的公司股份总数由197.9518万股增至235.0678万股,其中:东风交银认购4.9488万股,长信智汽认购4.9488万股,常州芯浩认购2.9693万股,星宇股份认购2.4744万股,国联通宜认购1.2372万股,扬州临芯认购6.1860万股,共青城临欧认购5.9386万股,嘉兴临谷认购2.4744万股,镇江临创认购1.2372万股,求圆正海认购1.2372万股,海丝科宇认购2.4991万股,前海鹏晨认购0.9650万股,上述投资者的认购价格为808.28元/股。
2022年12月16日,标的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标的公
司核发了变更完成后的《营业执照》。
本次增资完成后,标的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持股数量(万股)认缴出资(万元)持股比例
1 ADK 88.8900 88.8900 37.81%
2上海临英39.590439.590416.84%
3青岛华晟15.754715.75476.70%
4晋江科宇9.70129.70124.13%
5无锡志芯7.43757.43753.16%
6两江红马6.46756.46752.75%
7 Vincent Isen Wang 6.3300 6.3300 2.69%
8扬州临芯6.18606.18602.63%
279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持股数量(万股)认缴出资(万元)持股比例
9前海鹏晨6.13896.13892.61%
10共青城临欧5.93865.93862.53%
11东风交银4.94884.94882.11%
12长信智汽4.94884.94882.11%
13惠通投资4.44424.44421.89%
14 Atman II 3.7188 3.7188 1.58%
15陈启凤3.71883.71881.58%
16 Cheng-Tang Matt Hsieh 3.2337 3.2337 1.38%
17常州芯浩2.96932.96931.26%
18海丝科宇2.49912.49911.06%
19星宇股份2.47442.47441.05%
20嘉兴临谷2.47442.47441.05%
21庄健1.44001.44000.61%
22硕联创业1.29351.29350.55%
23国联通宜1.23721.23720.53%
24镇江临创1.23721.23720.53%
25求圆正海1.23721.23720.53%
26无锡领航0.75760.75760.32%
合计235.0678235.0678100.00%
10、2022年12月至2023年4月,第二次股权转让
*对应标的公司整体估值约19亿元的股权转让
2022年12月29日,青岛华晟与建发新兴签署股权转让协议,青岛华晟将其持有的
标的公司3.7116万股股份以30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建发新兴;2023年2月27日,青岛华晟与嘉兴临峥、芜湖奇瑞分别签署股权转让协议,青岛华晟将其持有的标的公司
4.4539万股股份、1.2372万股股份分别以3600万元、10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嘉兴临峥、芜湖奇瑞。
2023年2月27日,晋江科宇与芜湖奇瑞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晋江科宇将其持有的标
的公司1.2372万股股份以10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芜湖奇瑞。
2023年2月27日,两江红马与芜湖奇瑞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两江红马将其持有的标
的公司1.2372万股股份以10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芜湖奇瑞。
280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对应标的公司整体估值约21.85亿元的股权转让
2023年3月15日,晋江科宇与倪文军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晋江科宇将其持有的标的
公司3228股股份以3000488元的价格转让给倪文军。
2023年3月17日,陈启凤与海丝凯丰签署股权转让协议,陈启凤将其持有的标的公
司3280股股份以3048822.50元的价格转让给海丝凯丰;2023年3月20日,陈启凤与经纬恒润签署股权转让协议,陈启凤将其持有的标的公司7199股股份以6691607.70元的价格转让给经纬恒润。
2023年3月20日,惠通投资分别与经纬恒润、九州舜创、林志强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惠通投资将其持有的标的公司8939股、16138股、19365股股份分别以8308970.85元、
15000578.55元、18000136.55元的价格转让给经纬恒润、九州舜创、林志强。
2023年4月6日,青岛华晟与海丝凯丰签署股权转让协议,青岛华晟将其持有的标
的公司3228股股份以3000488元的价格转让给海丝凯丰。
*对应标的公司整体估值约28亿元的股权转让
2023年3月21日,Atman II与上海联新签署股权转让协议,Atman II将其持有的标
的公司37188股股份以44296000元的价格转让给上海联新。2023年3月22日,Cheng-Tang Matt Hsieh与君海荣芯签署股权转让协议,Cheng-Tang Matt Hsieh将其持有的标的公司32337股股份以38518078元的价格转让给君海荣芯;
2023年4月26日,两江红马与新昌头雁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两江红马将其持有的标
的公司8396股股份以10000859.33元的价格转让给新昌头雁。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标的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持股数量(万股)认缴出资(万元)持股比例
1 ADK 88.8900 88.8900 37.81%
2上海临英39.590439.590416.84%
3晋江科宇8.14128.14123.46%
4无锡志芯7.43757.43753.16%
5 Vincent Isen Wang 6.3300 6.3300 2.69%
6扬州临芯6.18606.18602.63%
7前海鹏晨6.13896.13892.61%
281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持股数量(万股)认缴出资(万元)持股比例
8青岛华晟6.02926.02922.56%
9共青城临欧5.93865.93862.53%
10东风交银4.94884.94882.11%
11长信智汽4.94884.94882.11%
12嘉兴临峥4.45394.45391.89%
13两江红马4.39074.39071.87%
14建发新兴3.71163.71161.58%
15芜湖奇瑞3.71163.71161.58%
16上海联新3.71883.71881.58%
17君海荣芯3.23373.23371.38%
18常州芯浩2.96932.96931.26%
19陈启凤2.67092.67091.14%
20海丝科宇2.49912.49911.06%
21星宇股份2.47442.47441.05%
22嘉兴临谷2.47442.47441.05%
23林志强1.93651.93650.82%
24经纬恒润1.61381.61380.69%
25九州舜创1.61381.61380.69%
26庄健1.44001.44000.61%
27硕联创业1.29351.29350.55%
28国联通宜1.23721.23720.53%
29镇江临创1.23721.23720.53%
30求圆正海1.23721.23720.53%
31新昌头雁0.83960.83960.36%
32无锡领航0.75760.75760.32%
33海丝凯丰0.65080.65080.28%
34倪文军0.32280.32280.14%
合计235.0678235.0678100.00%
11、2023年6月,第三次股权转让
2023年4月13日,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无锡市新吴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出具《无锡高新区(无锡市新吴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关于同意无锡新区领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公开挂牌转让无锡英迪芯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32%股
282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权的批复》(锡新国资办发[2023]21号),同意:无锡领航将持有的标的公司0.32%股权进行公开挂牌转让。根据无锡领航于无锡产权交易所发布的股权挂牌转让信息,无锡领航就本次股权转让的资产评估报告已取得“锡新国资评备[2023]13号”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2023年6月21日,青岛华晟与苏州原信签署股权转让协议,青岛华晟将其持有的标
的公司60292股股份以56042563元的对价转让给苏州原信;2023年6月28日,无锡领航与赵敏、张洪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无锡领航将其持有的标的公司5056股、2520股分别以602万元、300万元的对价转让给赵敏、张洪。2023年7月5日,无锡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在《产权交易合同》上盖章确认。同日,上海临英企业名称变更为无锡临英。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标的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持股数量(万股)认缴出资(万元)持股比例
1 ADK 88.8900 88.8900 37.81%
2无锡临英39.590439.590416.84%
3晋江科宇8.14128.14123.46%
4无锡志芯7.43757.43753.16%
5 Vincent Isen Wang 6.3300 6.3300 2.69%
6扬州临芯6.18606.18602.63%
7前海鹏晨6.13896.13892.61%
8苏州原信6.02926.02922.56%
9共青城临欧5.93865.93862.53%
10东风交银4.94884.94882.11%
11长信智汽4.94884.94882.11%
12嘉兴临峥4.45394.45391.89%
13两江红马4.39074.39071.87%
14建发新兴3.71163.71161.58%
15芜湖奇瑞3.71163.71161.58%
16上海联新3.71883.71881.58%
17君海荣芯3.23373.23371.38%
18常州芯浩2.96932.96931.26%
19陈启凤2.67092.67091.14%
20海丝科宇2.49912.49911.06%
21星宇股份2.47442.47441.05%
283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持股数量(万股)认缴出资(万元)持股比例
22嘉兴临谷2.47442.47441.05%
23林志强1.93651.93650.82%
24经纬恒润1.61381.61380.69%
25九州舜创1.61381.61380.69%
26庄健1.44001.44000.61%
27硕联创业1.29351.29350.55%
28国联通宜1.23721.23720.53%
29镇江临创1.23721.23720.53%
30求圆正海1.23721.23720.53%
31新昌头雁0.83960.83960.36%
32海丝凯丰0.65080.65080.28%
33赵敏0.50560.50560.22%
34倪文军0.32280.32280.14%
35张洪0.25200.25200.11%
合计235.0678235.0678100.00%
12、2023年9月,第八次增资
2023年9月6日,标的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标的公司以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注册资本由235.0678万元增至31295.4545万元,各股东按照股权比例同比例增资。同时,标的公司注册资本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之后的基础上增加10%至
34425万元,新增注册资本3129.5455万元由无锡临英以47483695.60元认购,其中
31295455元计入注册资本,16188240.60元计入资本公积。
2023年9月26日,无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了《外商投资公司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准予变更登记。同日,标的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无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标的公司核发了变更完成后的《营业执照》。
本次增资完成后,标的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持股数量(万股)认缴出资(万元)持股比例
1 ADK 11834.2578 11834.2578 34.38%
2无锡临英8400.36338400.363324.40%
3晋江科宇1083.86841083.86843.15%
4无锡志芯990.1822990.18222.88%
284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持股数量(万股)认缴出资(万元)持股比例
5 Vincent Isen Wang 842.7366 842.7366 2.45%
6扬州临芯823.5653823.56532.39%
7前海鹏晨817.2947817.29472.37%
8苏州原信802.6899802.68992.33%
9共青城临欧790.6280790.62802.30%
10长信智汽658.8522658.85221.91%
11东风交银658.8522658.85221.91%
12嘉兴临峥592.9643592.96431.72%
13两江红马584.5503584.55031.70%
14上海联新495.0977495.09771.44%
15芜湖奇瑞494.1392494.13921.44%
16建发新兴494.1392494.13921.44%
17君海荣芯430.5146430.51461.25%
18常州芯浩395.3140395.31401.15%
19陈启凤355.5869355.58691.03%
20海丝科宇332.7145332.71450.97%
21嘉兴临谷329.4261329.42610.96%
22星宇股份329.4261329.42610.96%
23林志强257.8135257.81350.75%
24九州舜创214.8512214.85120.62%
25经纬恒润214.8512214.85120.62%
26庄健191.7126191.71260.56%
27硕联创业172.2085172.20850.50%
28求圆正海164.7131164.71310.48%
29镇江临创164.7131164.71310.48%
30国联通宜164.7131164.71310.48%
31新昌头雁111.7791111.77910.32%
32海丝凯丰86.643486.64340.25%
33赵敏67.312467.31240.20%
34倪文军42.975642.97560.12%
35张洪33.549733.54970.10%
合计34425.000034425.0000100.00%
285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13、2023年10月,第四次股权转让
2023年10月30日,芜湖奇瑞与芜湖泽锦签署股权转让协议,芜湖奇瑞将其持有的
标的公司823565股股份以510.25万元的对价转让给芜湖泽锦。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标的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持股数量(万股)认缴出资(万元)持股比例
1 ADK 11834.2578 11834.2578 34.38%
2无锡临英8400.36338400.363324.40%
3晋江科宇1083.86841083.86843.15%
4无锡志芯990.1822990.18222.88%
5 Vincent Isen Wang 842.7366 842.7366 2.45%
6扬州临芯823.5653823.56532.39%
7前海鹏晨817.2947817.29472.37%
8苏州原信802.6899802.68992.33%
9共青城临欧790.6280790.62802.30%
10长信智汽658.8522658.85221.91%
11东风交银658.8522658.85221.91%
12嘉兴临峥592.9643592.96431.72%
13两江红马584.5503584.55031.70%
14上海联新495.0977495.09771.44%
15建发新兴494.1392494.13921.44%
16君海荣芯430.5146430.51461.25%
17芜湖奇瑞411.7827411.78271.20%
18常州芯浩395.3140395.31401.15%
19陈启凤355.5869355.58691.03%
20海丝科宇332.7145332.71450.97%
21嘉兴临谷329.4261329.42610.96%
22星宇股份329.4261329.42610.96%
23林志强257.8135257.81350.75%
24九州舜创214.8512214.85120.62%
25经纬恒润214.8512214.85120.62%
26庄健191.7126191.71260.56%
27硕联创业172.2085172.20850.50%
28求圆正海164.7131164.71310.48%
286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持股数量(万股)认缴出资(万元)持股比例
29镇江临创164.7131164.71310.48%
30国联通宜164.7131164.71310.48%
31新昌头雁111.7791111.77910.32%
32海丝凯丰86.643486.64340.25%
33芜湖泽锦82.356582.35650.24%
34赵敏67.312467.31240.20%
35倪文军42.975642.97560.12%
36张洪33.549733.54970.10%
合计34425.000034425.0000100.00%
14、2023年12月,第五次股权转让
2023年12月18日,硕联创业、标的公司分别与鹏远基石、南通招华、上海骏圭、十月乾元、晏韵童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约定硕联创业分别以4604286.43元、
5137279.14元、2568639.57元、2568639.57元、128431.98元的对价向鹏远基石、南
通招华、上海骏圭、十月乾元、晏韵童转让其持有的标的公司528342股、589503股、
294751股、294751股、14738股股份。
2023年12月18日,无锡临英、标的公司分别与鹏远基石、君海荣芯、南通招华、上海骏圭、十月乾元、晏韵童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约定无锡临英分别以
31245713.57元、25000000.00元、34862720.86元、17431360.43元、17431360.43
元、871568.02元的对价向鹏远基石、君海荣芯、南通招华、上海骏圭、十月乾元、晏
韵童转让其持有的标的公司2501474股、2001453股、2791045股、1395522股、
1395522股、69776股股份。
2023年12月28日,国联通宜、标的公司与君海荣芯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约定
国联通宜以17894757元的对价向君海荣芯转让其持有的标的公司1647131股股份。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标的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持股数量(万股)认缴出资(万元)持股比例
1 ADK 11834.2578 11834.2578 34.38%
2无锡临英7384.88417384.884121.45%
3晋江科宇1083.86841083.86843.15%
4无锡志芯990.1822990.18222.88%
287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持股数量(万股)认缴出资(万元)持股比例
5 Vincent Isen Wang 842.7366 842.7366 2.45%
6扬州临芯823.5653823.56532.39%
7前海鹏晨817.2947817.29472.37%
8苏州原信802.6899802.68992.33%
9君海荣芯795.3730795.37302.31%
10共青城临欧790.6280790.62802.30%
11长信智汽658.8522658.85221.91%
12东风交银658.8522658.85221.91%
13嘉兴临峥592.9643592.96431.72%
14两江红马584.5503584.55031.70%
15上海联新495.0977495.09771.44%
16建发新兴494.1392494.13921.44%
17芜湖奇瑞411.7827411.78271.20%
18常州芯浩395.3140395.31401.15%
19陈启凤355.5869355.58691.03%
20南通招华338.0548338.05480.98%
21海丝科宇332.7145332.71450.97%
22嘉兴临谷329.4261329.42610.96%
23星宇股份329.4261329.42610.96%
24鹏远基石302.9816302.98160.88%
25林志强257.8135257.81350.75%
26九州舜创214.8512214.85120.62%
27经纬恒润214.8512214.85120.62%
28庄健191.7126191.71260.56%
29上海骏圭169.0273169.02730.49%
30十月乾元169.0273169.02730.49%
31求圆正海164.7131164.71310.48%
32镇江临创164.7131164.71310.48%
33新昌头雁111.7791111.77910.32%
34海丝凯丰86.643486.64340.25%
35芜湖泽锦82.356582.35650.24%
36赵敏67.312467.31240.20%
37倪文军42.975642.97560.12%
288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持股数量(万股)认缴出资(万元)持股比例
38张洪33.549733.54970.10%
39晏韵童8.45148.45140.02%
合计34425.000034425.0000100.00%
15、2024年12月,第六次股权转让
2024年12月27日,无锡志芯、标的公司与建发长盈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约定
无锡志芯以2000万元的对价向建发长盈转让其持有的标的公司3442500股股份。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标的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持股数量(万股)认缴出资(万元)持股比例
1 ADK 11834.2578 11834.2578 34.38%
2无锡临英7384.88417384.884121.45%
3晋江科宇1083.86841083.86843.15%
4 Vincent Isen Wang 842.7366 842.7366 2.45%
5扬州临芯823.5653823.56532.39%
6前海鹏晨817.2947817.29472.37%
7苏州原信802.6899802.68992.33%
8君海荣芯795.3730795.37302.31%
9共青城临欧790.6280790.62802.30%
10长信智汽658.8522658.85221.91%
11东风交银658.8522658.85221.91%
12无锡志芯645.9322645.93221.88%
13嘉兴临峥592.9643592.96431.72%
14两江红马584.5503584.55031.70%
15上海联新495.0977495.09771.44%
16建发新兴494.1392494.13921.44%
17芜湖奇瑞411.7827411.78271.20%
18常州芯浩395.3140395.31401.15%
19陈启凤355.5869355.58691.03%
20建发长盈344.2500344.25001.00%
21南通招华338.0548338.05480.98%
22海丝科宇332.7145332.71450.97%
23嘉兴临谷329.4261329.42610.96%
289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持股数量(万股)认缴出资(万元)持股比例
24星宇股份329.4261329.42610.96%
25鹏远基石302.9816302.98160.88%
26林志强257.8135257.81350.75%
27九州舜创214.8512214.85120.62%
28经纬恒润214.8512214.85120.62%
29庄健191.7126191.71260.56%
30上海骏圭169.0273169.02730.49%
31十月乾元169.0273169.02730.49%
32求圆正海164.7131164.71310.48%
33镇江临创164.7131164.71310.48%
34新昌头雁111.7791111.77910.32%
35海丝凯丰86.643486.64340.25%
36芜湖泽锦82.356582.35650.24%
37赵敏67.312467.31240.20%
38倪文军42.975642.97560.12%
39张洪33.549733.54970.10%
40晏韵童8.45148.45140.02%
合计34425.000034425.0000100.00%
16、2025年10月,股权变动
2025年10月20日,标的公司、庄健、无锡临英、无锡临峥签订《协议书》,约定:
(1)无锡临英的认缴出资额从1000万元减少至720.3071万元。其中,无锡临峥的出资
额从485.1628万元减少至205.4699万元,无锡临英其他合伙人出资额不变。本次减资中,无锡临英向无锡临峥定向分配无锡临英持有的20655000股标的公司股份;(2)无锡
临峥的认缴出资额从100万元减少至42.3507万元。其中,庄健出资额从75.0444万元减少至17.3951万元,无锡临峥其他合伙人出资额不变。本次减资中,无锡临峥向庄健定向分配无锡临峥持有的20655000股标的公司股份。
2025年10月20日,无锡临英全体合伙人作出变更决定,同意无锡临峥对无锡临英
的出资额由485.1628万元减少至205.4699万元。2025年10月20日,无锡临峥全体合伙人作出变更决定,同意庄健对无锡临峥的出资额由75.0444万元减少至17.3951万元。经本次出资变动,庄健间接持有的部分标的公司股份转为直接持有。
290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本次股权变动完成后,标的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持股数量(万股)认缴出资(万元)持股比例
1 ADK 11834.2578 11834.2578 34.38%
2无锡临英5319.38415319.384115.45%
3庄健2257.21262257.21266.56%
4晋江科宇1083.86841083.86843.15%
5 Vincent Isen Wang 842.7366 842.7366 2.45%
6扬州临芯823.5653823.56532.39%
7前海鹏晨817.2947817.29472.37%
8苏州原信802.6899802.68992.33%
9君海荣芯795.3730795.37302.31%
10共青城临欧790.6280790.62802.30%
11东风交银658.8522658.85221.91%
12长信智汽658.8522658.85221.91%
13无锡志芯645.9322645.93221.88%
14嘉兴临峥592.9643592.96431.72%
15两江红马584.5503584.55031.70%
16上海联新495.0977495.09771.44%
17建发新兴494.1392494.13921.44%
18芜湖奇瑞411.7827411.78271.20%
19常州芯浩395.3140395.31401.15%
20陈启凤355.5869355.58691.03%
21建发长盈344.2500344.25001.00%
22南通招华338.0548338.05480.98%
23海丝科宇332.7145332.71450.97%
24星宇股份329.4261329.42610.96%
25嘉兴临谷329.4261329.42610.96%
26鹏远基石302.9816302.98160.88%
27林志强257.8135257.81350.75%
291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持股数量(万股)认缴出资(万元)持股比例
28经纬恒润214.8512214.85120.62%
29九州舜创214.8512214.85120.62%
30上海骏圭169.0273169.02730.49%
31十月乾元169.0273169.02730.49%
32镇江临创164.7131164.71310.48%
33求圆正海164.7131164.71310.48%
34新昌头雁111.7791111.77910.32%
35海丝凯丰86.643486.64340.25%
36芜湖泽锦82.356582.35650.24%
37赵敏67.312467.31240.20%
38倪文军42.975642.97560.12%
39张洪33.549733.54970.10%
40晏韵童8.45148.45140.02%
合计34425.000034425.0000100.00%
(三)标的公司历史沿革中的股权代持情况
标的公司历史上通过员工持股平台无锡临英实施股权激励过程中,其合伙人层面曾形成过事实上的代持,并已于2023年12月终止,具体情况如下:
标的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至2023年期间,先后批准过五次员工激励计划,授予相关员工通过无锡临英间接持有标的公司股份的权利,员工亦签署了相关激励协议。
相关激励计划中均约定,在员工缴纳股权激励对应的出资款后,标的公司为员工办理持有员工持股平台财产份额的工商变更登记。无锡临英2017年设立时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的合伙人为庄健、黄裕伟两人,因标的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时未要求激励对象支付出资款,所以其他激励对象未立即被登记为员工持股平台的合伙人。因此,形成了庄健、黄裕伟两人与其他激励对象事实上的代持关系,但不存在签署“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代持协议的情形。
2023年11月起,为实施完成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陆续完成出资款的缴纳,并于
2023年12月全部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为无锡临英的直接或间接合伙人。各激励
292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对象获登记的间接持有的标的公司股份数以及缴纳的出资款金额,符合相关董事会决议、激励协议及相关合伙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等文件约定的各激励对象所拥有的激励股权数量。
激励对象已足额缴纳出资款,目前持有员工持股平台财产份额的激励对象均确认其用于持有激励股权的出资来源为合法的自有或自筹资金,不存在代他人持有或委托他人持有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形式的信托持股、隐名持股、期权安排或其他任何代表其他方利益的情形。
庄健、黄裕伟与其他激励对象之间未签署过代持协议,但在激励对象按照激励协议约定登记为合伙人之前,其他激励对象与庄健、黄裕伟之间形成了事实上的代持关系。该等事实上的代持关系在2023年12月已随着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而彻底解决,不存在经济纠纷或权属纠纷。
(四)最近三年增减资、股权转让及改制、评估情况
1、标的公司最近三年增减资情况最近三年,标的公司发生过3轮次增资,未发生减资情况,具体情况详见本章“二、历史沿革”,增资背景及定价合理性具体如下:
时间事项增资背景及定价合理性
2022年6月标的公司对员工进行股权激励,约定上海临英以
2022年6月第六次增资3120.9506万元认购公司新增的20.1847万股股份,对应每股价格
154.62元。
2022 2022年 12月标的公司基于自身发展需求引入 B轮投资者,本轮增年 12
第七次增资资对应的投后估值约为19亿元。本轮次增资为标的公司正常经营月需要,与投资方协商后进行市场化定价,具备合理性。
2023年9月标的公司通过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进行增资扩股,各股东
同比例增资,标的公司注册资本由235.0678万元增至31295.4545
2023年9月第八次增资万元。同时标的公司对员工进行股权激励,约定无锡临英以
4748.37万元认购新增注册资本3129.5455万元,对应每股价格
1.52元。
最近三年历次增资相关方关联关系详见“第三章交易对方基本情况”之“三、其他事项说明”之“(一)交易对方之间的关联关系”。最近三年内历次增资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和批准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违反限制或禁止性规定的情形。
293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2、标的公司最近三年股权转让情况
最近三年,标的公司的股权转让情况具体如下:
转让股份单位价格项目转让方受让方数量(万(元/转让背景及作价合理性股)股)青岛华晟出于获取项目投资收
益的目的,转让其持有的标的公司部分股份。
2021年3本轮股权转让系市场化转让,
月,第一次青岛华晟两江红马6.4675154.62未经专业评估机构评估,为双
股权转让方协商一致,按照标的公司估值约3亿元定价,不低于2020年12月投资者增资价格,具有合理性。
建发新兴3.7116青岛华晟、晋江科宇及两江红马出于自身投资规划及提前获
取部分项目投资收益的目的,青岛华晟嘉兴临峥4.4539将其持有的标的公司部分股份转让。嘉兴临峥与青岛华晟同
第二次股权属上海临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转让之整体
19芜湖奇瑞1.2372808.28担任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私募基估值约金。
亿元
本轮股权转让系市场化转让,晋江科宇芜湖奇瑞1.2372未经专业评估机构评估,为双方协商一致,按照标的公司估值约19亿元定价,具有合理两江红马芜湖奇瑞1.2372性。
海丝凯丰0.3280陈启凤、晋江科宇、青岛华晟
陈启凤出于其自身投资规划,将其持经纬恒润0.7199有的标的公司部分股份转让。
第二次股权晋江科宇倪文军0.3228惠通投资出于项目退出实现投
资收益的目的,将其持有的标转让之整体青岛华晟海丝凯丰0.3228929.52的公司股份全部转让。
估值约
21.85经纬恒润0.8939本轮股权转让系市场化转让,亿元
未经专业评估机构评估,为双九州舜创1.6138
惠通投资方协商一致,按照标的公司估林志强1.9365值约21.85亿元定价,具有合理性。
Cheng-Tang Matt Hsieh出于项目
Cheng- 退出实现投资收益的目的将其
Tang Matt 君海荣芯 3.2337 个人直接持有及通过 Atman II
第二次股权 Hsieh间接持有的标的公司股份全部转让之整体
281191.14转让。估值约
两江红马出于其投资规划调整亿元
Atman II 上海联新 3.7188 并提前实现部分投资收益的目的,将其持有的标的公司部分股份转让。
294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转让股份单位价格项目转让方受让方数量(万(元/转让背景及作价合理性股)股)
本轮股权转让系市场化转让,参考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
两江红马新昌头雁0.8396告,双方协商一致,按照标的公司估值约28亿元定价,具有合理性。
苏州原信系青岛华晟的合伙人,其持有青岛华晟99.98%的出资份额。
本轮股权转让系市场化转让,青岛华晟苏州原信6.0292929.52
未经专业评估机构评估,为双方协商一致,按照标的公司估值约21.85亿元定价,具有合理性。
2023年6
赵敏0.50561190.66无锡领航出于项目退出实现投
月,第三次
资收益的目的,将其持有的标股权转让的公司全部股份进行转让。
无锡领航本次股权转让系通过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方式无锡领航
张洪0.25201190.48完成,无锡华信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资产评估报告》(华信[2023]第21号),转让价按照标的公司整体估值
约28亿元,具有合理性。
芜湖泽锦原为芜湖奇瑞的员工
202310跟投平台,本次股权转让系芜年
82.35656.20湖奇瑞内部平台转让,未经专月,第四次芜湖奇瑞芜湖泽锦
业评估机构评估,按照标的公股权转让
司估值约21.33亿元定价,具有合理性。
鹏远基石52.8342
南通招华58.9503硕联创业、国联通宜出于项目
退出实现投资收益的目的,将硕联创业上海骏圭29.47518.71其持有的标的公司股份全部转
十月乾元29.4751让。
无锡临英部分股东出于前期股
晏韵童1.4738
202312权激励款认缴需求,转让其所年
月,第五次国联通宜君海荣芯164.713110.86持的部分标的公司股份。
本轮股权转让系市场化转让,股权转让
鹏远基石250.1474未经专业评估机构评估,为双方协商一致定价,硕联创业、南通招华279.1045国联通宜、无锡临英分别按照
无锡临英上海骏圭139.552212.49标的公司估值约30亿元、约
37.40亿元、约43亿元定价,具
十月乾元139.5522有合理性。
君海荣芯200.1453
295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转让股份单位价格项目转让方受让方数量(万(元/转让背景及作价合理性股)股)
晏韵童6.9776
无锡志芯作为早期投资人,投资估值较低,出于提前实现部
202412分投资收益的目的,将其持有年
的标的公司部分股份转让。
月,第六次无锡志芯建发长盈344.25005.81
本轮股权转让系市场化转让,股权转让
未经专业评估机构评估,为双方协商一致,按照标的公司估值20亿元定价,具有合理性。
2025年10庄健将部分通过无锡临英间接月,股权变无锡临英庄健2065.50不适用持有的标的公司股份转为直接动持有
最近三年内历次股权转让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和批准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违反限制或禁止性规定而转让的情形。
3、标的公司最近三年改制情况
标的公司最近三年均为股份有限公司,不涉及改制。
4、标的公司最近三年评估情况
最近三年内,标的公司共涉及3次评估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收购股权标的公评估基准账面价值对应的评司估值评估原因评估机构评估标的评估方法日(万元)估值(万(亿元)元)
沃克森 Cheng-Tang Matt Hsieh君海荣芯投(北京)持有的标的公司1.376%市场法469.903890.0028.27资标的公司
国际资产股权2023/1/31
上海联新投 评估有限 Atman II 持有的标的公
市场法540.254472.0028.27
资标的公司公司司1.5820%股权无锡领航通无锡华信过公开征集资产评估无锡领航拟股权转让所
转让的方式2023/1/31未披露109.28813.2525.41
事务所有涉英迪芯微0.32%股权退出标的公限公司司
注1:标的公司估值系根据标的股权估值及对应的股权比例倒算而得。
注2:无锡领航通过公开征集转让的方式退出标的公司的评估情况来源于无锡产权交易所的公开查询信息。
5、标的公司近三年增资或股权转让对应作价与本次重组评估情况的差异原因
根据金证评估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金证评报字【2025】第0533号),以
2025年4月30日为基准日,截至2025年4月30日标的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
296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有者权益账面值为52631.16万元,评估值为280000.00万元,增值额为227368.84万元,增值率为432.00%。根据交易各方分别签署的《资产购买协议》,经交易各方参考评估值协商确定,标的公司100.00%股权的合计交易价格为285600万元,主要系以金证评估出具的《评估报告》为基础,经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协商确认。
(五)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或曾经在新三板挂牌或重组被否或终止的情况
除本次交易外,标的公司最近三年内不存在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或申请新三板挂牌或作为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并购标的的情况。
三、股权结构及产权控制关系
(一)股权结构图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1 ADK 11834.26 34.38%
2无锡临英5319.3815.45%
3庄健2257.216.56%
4晋江科宇1083.873.15%
5 Vincent Isen Wang 842.74 2.45%
6扬州临芯823.572.39%
7前海鹏晨817.292.37%
8苏州原信802.692.33%
9君海荣芯795.372.31%
10共青城临欧790.632.30%
11东风交银658.851.91%
12长信智汽658.851.91%
13无锡志芯645.931.88%
14嘉兴临峥592.961.72%
15两江红马584.551.70%
16上海联新495.101.44%
17建发新兴494.141.44%
18芜湖奇瑞411.781.20%
19常州芯浩395.311.15%
20陈启凤355.591.03%
297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21建发长盈344.251.00%
22南通招华338.050.98%
23海丝科宇332.710.97%
24嘉兴临谷329.430.96%
25星宇股份329.430.96%
26鹏远基石302.980.88%
27林志强257.810.75%
28九州舜创214.850.62%
29经纬恒润214.850.62%
30上海骏圭169.030.49%
31十月乾元169.030.49%
32镇江临创164.710.48%
33求圆正海164.710.48%
34新昌头雁111.780.32%
35海丝凯丰86.640.25%
36芜湖泽锦82.360.24%
37赵敏67.310.20%
38倪文军42.980.12%
39张洪33.550.10%
40晏韵童8.450.02%
合计34425.00100.00%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ADK持有标的公司 34.38%股份,为标的公司的第一大股东,indie Semi(美股上市公司,股票代码:INDI)为 ADK控股股东及标的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根据 indie Semi披露的 2024年年报,indie Semi控制标的公司约 59%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因 indie Semi无实际控制人,故标的公司无实际控制人。
ADK的基本情况详见本报告书“第三章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之“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易对方”之“(一)ADK”。
标的公司的产权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298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三)标的公司股权是否清晰,是否涉及抵押、质押等权利限制,是否涉及诉讼、仲
裁、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议或者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股权清晰,不涉及抵押、质押等权利限制,不涉及诉讼、仲裁、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议。
庄健、Vincent Isen Wang为标的公司董事,根据标的公司公司章程、公司法的规定,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标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根据庄健、Vincent Isen Wang出具的承诺函以及所有股东与上市公司签署的《资产购买协议》,所有股东均同意配合标的公司在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注册之日后,由股份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庄健、Vincent Isen Wang作为变更完成后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其持有标的公司的股权转让不受限制。除上述情形外,标的公司股权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公司章程中可能对本次交易产生影响的主要内容或相关投资协议、高级管理人
员的安排、是否存在影响资产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
根据标的公司与部分投资人股东于 2022年 11月签订的《B轮第一期增资协议》、
相关投资协议及标的公司公司章程,约定标的公司股东特殊权利的相关条款包括共同出售权、优先认购权、反稀释权、清算优先权、合格上市等,以及在标的公司上市前,未经标的公司部分投资人股东一致书面同意,庄健、Vincent Isen Wang、无锡临英不得
向第三方处置其拥有的标的公司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全部投资人股东已与上市公司签署了《资产购买协议》,同意本次重组方案(即上市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标的公司100%股权)并配合后续相关工作,并确认其与标的公司及/或管理层股东等相关方在签署的股东协议、增资协议、转让协议等涉及股东特殊权利的类似交易文件(根据实际情况适用)
299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存续期间不存在任何争议或潜在纠纷,承诺自收到全部交易对价之日起不再享有前述特殊权利。上述特殊条款不存在影响标的公司独立性的安排,不存在可能对本次交易产生影响的内容。
(五)本次拟购买资产为标的公司控股权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持有标的公司100%股份,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四、下属企业构成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共有2家中国境内全资子公司,1家中国香港全资子公司,2家中国境内分公司,不存在构成标的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或净利润来源百分之二十以上且有重大影响的子公司。
具体情况如下:
(一)上海紫鹰公司名称上海紫鹰微电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91310112MA1GE2EQ7Q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注册资本300万元
股权结构标的公司100%持股法定代表人庄健成立日期2021年1月27日营业期限2021年1月27日至无固定期限
注册地址 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 555号己楼 407C-D室
主要办公地址 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 555号己楼 407C-D室
一般项目: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销售;电子元器件零售;
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测量仪器销售;
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软件开发;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
经营范围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主营业务车规级数模混合信号芯片的设计研发
300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二)苏州紫鹰公司名称苏州紫鹰微电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91320594MA7F81EY7D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资本600万元
股权结构标的公司100%持股法定代表人庄健成立日期2021年12月24日营业期限2021年12月24日至无固定期限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东长路88注册地址
号 2.5产业园 G2幢 10层 1002室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东长路88主要办公地址
号 2.5产业园 G2幢 10层 1002室
一般项目: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测量仪器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环境保护专用设
经营范围备销售;软件开发;五金产品批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
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采购代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主营业务车规级数模混合信号芯片的设计研发
(三)Indiemicro(HK) Limited
公司英文名称 Indiemicro(HK) Limited
公司中文名称英迪芯微(香港)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17年9月8日注册资本860万港元
股权结构标的公司100%持股注册地点中国香港公司编号2576856商业登记号码68173683
Office 5 8/F Mega Cube 8 Wang Kwong Road Kowloon Bay
住所 Kowloon Hong Kong主营业务芯片海外销售
(四)英迪芯微深圳分公司公司名称无锡英迪芯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91440300MA5HLQJ83C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非上市、外商投资企业投资)
301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负责人黄裕伟成立日期2022年12月14日营业期限2022年12月14日至无固定期限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平山社区留仙大道4168号众冠时代广场
营业场所 A座 3808
一般经营项目是: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半导体分立器件销售;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
辅助设备零售;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电子
(气)物理设备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电子测量仪器制造;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零售;五金产品研发;五金产品批发;
经营范围
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租赁;技术服务、技
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国营贸易管理货物的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五)英迪芯微北京分公司公司名称无锡英迪芯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91110105MAC8BQHF89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非上市、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负责人庄健成立日期2023年1月20日营业期限2023年1月20日至无固定期限营业场所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8号院1号楼23层2301内2312号一般项目:凭总公司授权开展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经营范围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五、主要资产权属、主要负债及对外担保情况
(一)主要资产情况
根据致同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2025年8月31日,标的公司主要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5年8月31日
货币资金18746.02
交易性金融资产-
302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项目2025年8月31日
应收票据870.28
应收账款15027.27
应收款项融资2557.26
预付款项593.38
其他应收款147.04
存货17824.79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691.83
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56457.87
固定资产802.73
使用权资产382.80
无形资产273.24
长期待摊费用4886.24
递延所得税资产6.25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6351.26
资产总计62809.13
1、固定资产
截至2025年8月31日,标的公司的资产主要以流动资产为主,标的公司主营业务为模拟及数模混合芯片的设计研发,自身固定资产金额相对较小,主要为研发及办公设备、运输工具及电子设备。截至2025年8月31日,标的公司固定资产原值1462.09万元,账面价值802.73万元,成新率54.90%,该等固定资产使用状况良好,
不存在产权纠纷或潜在纠纷,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账面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账面价值成新率
办公设备152.3357.93-94.4061.97%
运输设备90.8732.93-57.9463.76%
电子设备及其他1218.89568.50-650.3953.36%
合计1462.09659.36-802.7354.90%
2、土地使用权
截至报告期末,标的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分支机构未拥有土地使用权。
303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3、房屋所有权
截至报告期末,标的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分支机构未拥有房屋所有权。
4、房屋租赁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标的公司及其中国境内控股子公司、分支机构承租的用于生产经营活动的房产情况如下:
是否办理序租赁面积承租方出租方位置租期用途租赁合同号(平方米)登记备案江苏省无锡市无锡留学人员新吴区清源路
1英迪芯微创业园发展有18号5302025/1/1-大厦2025/12/312503办公否
限公司 A105 、 B5F 、
C5F北京北辰实业北京市朝阳区
2股份有限公司北辰东路8号院2024/6/16-英迪芯微
写字楼经营管1号楼23层2026/6/15146.19办公否理分公司2301内2312号上海市浦东新上海长泰商业
3区金科路28892023/1/16-上海紫鹰经营管理有限
弄611042026/1/15479.53办公否号层公司单元上海紫竹高新上海市闵行区
45552024/11/18-上海紫鹰信息数码港有东川路已楼2025/11/17227.9办公否
限公司4层02室上海紫竹高新上海市闵行区
52024/12/1-上海紫鹰信息数码港有东川路555已楼2026/11/30148.97办公否
限公司 4层 07B室上海紫竹高新上海市闵行区
62024/10/17-上海紫鹰信息数码港有东川路555已楼2026/4/16294.43办公否
限公司 4层 07C-D室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工业园区
7 88 G2 2022/11/14-苏州紫鹰 艾派科项目管 东长路 号 2025/11/13 635.53 办公 否
理有限公司幢10层1002室深圳市南山区西丽留仙大道
8 深圳市尚美新 众冠时代广场 A 2025/1/1-英迪芯微 230 办公 否科技有限公司座(尚美国2027/3/31际)37楼3715房
注:第4项租赁房产已续期,租期为2025/11/18-2027/11/17;第7项租赁房产已续期,租期为
2025/11/14-2026/11/13。
截至报告书签署日,前述8项租赁物业均未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的变更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规定,房屋租赁的出租人与承租人应当
304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签订租赁合同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否则出租人将会被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将被处以罚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六条,未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不影响该等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律效力。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未因房屋租赁备案事项被相关政府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基于上述法律规定,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与出租方签订的租赁协议均未约定以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为生效要件,未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的变更手续不会导致相关租赁协议无效。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因前述租赁业务未办理租赁备案而受到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述8项租赁物业尚在正常使用过程中,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未因相关事项而产生纠纷。前述8项物业仅用于办公,在附近地域具有较强的可替代性且搬迁成本可控,无法继续承租该物业不会对标的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分支机构的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分支机构不存在境外租赁物业。
5、知识产权
截至2025年8月31日,标的公司的无形资产主要为软件使用权及特许权使用费,商标及专利未在账面上体现。截至2025年8月31日,标的公司无形资产原值
1037.50万元,账面价值273.24万元,成新率26.34%,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账面原值累计摊销减值准备账面价值成新率
软件275.0265.33-209.6976.24%
特许权使用费762.48698.93-63.558.34%
合计1037.50764.26-273.2426.34%
(1)专利
截至报告期末,标的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分支机构合计单独拥有中国境内授权专利48项,无境外专利,具体如下:
序权利专利授权公取得他项专利申请号专利名称申请日号人类型告日方式权利
1 英迪 CN20241189 2024- 2025- 原始
芯微7095.1时钟分频电路发明12-2304-25无取得
2 英迪 CN20241141 一种自动寻址方法 2024- 2025- 原始9522.5 发明 10-12 03-11 无芯微 及系统 取得
305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序权利专利授权公取得他项专利申请号专利名称申请日号人类型告日方式权利
3 英迪 CN20241120 一种串行外设接口 2024- 2024- 原始
芯微4679.6发明无从机和通信系统08-3011-26取得
一种采样电路、控
4 英迪 CN20241055 2024- 2024- 原始8905.4 制装置和步进电机 发明芯微 05-08 06-28 无取得
系统
一种采样电路、控
5 英迪 CN20241055 2024- 2024- 原始制装置和步进电机 发明 无
芯微8902.005-0806-28取得系统
6 英迪 CN20241007 栅驱动电路和功率 2024- 2024- 原始7931.5 发明芯微 驱动器 01-19 03-29
无取得一种基于负反馈的
7 英迪 CN20211094 2021- 2024- 原始8552.5 高精度频率锁定电 发明 08-18 02-09 无芯微 取得
路发光器件的亮度控
8 英迪 CN20231133 2023- 2024- 原始制方法和装置、发 发明
芯微1444.910-1601-26无取得光模组线性稳压器的短路
9 英迪 CN20231140 2023- 2023- 原始3215.3 保护电路及线性稳 发明 10-27 12-26 无芯微 取得
压器
10 英迪 CN20231097 适于高圧域的比较 2023- 2023- 原始发明
芯微1207.2器08-0312-08无取得模拟域自校准高精
11 英迪 CN20231106 2023- 2023- 原始8914.7 度比较器及自校准 发明 08-24 11-03 无芯微 取得
方法多路串口通信中实
12 英迪 CN20221025 2022- 2023- 原始8227.0 现时钟同步校准的 发明 无芯微 03-16 10-20 取得
方法及系统一种自适应混合线
13 英迪 CN20221008 2022- 2023- 原始7178.9 性调制和频率调制 发明芯微 01-25 10-10 无取得
的电荷泵电路一种高性能的浮栅
14 英迪 CN20211107 2021- 2023- 原始
芯微 2514.4 NMOS功率管驱动 发明 09-14 09-15 无取得控制电路一种利用冗余电容
15 英迪 CN20211107 2021- 2023- 原始2500.2 模拟域自校准逐次 发明芯微 09-14 08-01 无取得
逼近模数转换器一种新型数字域自
16 英迪 CN20211107 2021- 2023- 原始2505.5 校准逐次逼近模数 发明芯微 09-14 08-01 无取得
转换器
适用于矩阵式 LED
17 英迪 CN20221025 PWM 2022- 2023- 原始8216.2 大灯驱动的 产 发明 03-16 07-25 无芯微 取得
生方法及电路
18 英迪 CN20211094 一种输出电压动态 2021- 2023- 原始9812.0 发明 无芯微 调整的电荷泵电路 08-18 03-31 取得
19 英迪 CN20211107 一种无基准自启动 2021- 2022- 原始
芯微2516.3发明的线性稳压器09-1408-23无取得
20 英迪 CN20201088 一种高精度开关电 2020- 2022- 原始发明 无
芯微7172.0容型差分测量电路08-2803-18取得
306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序权利专利授权公取得他项专利申请号专利名称申请日号人类型告日方式权利
21 英迪 CN20191059 一种带端口电压保 2019- 2022- 原始
芯微5528.0发明护电路的端口电路07-0302-08无取得
22 英迪 CN20211009 一种新型多路高压 2021- 2022- 原始9125.4 发明芯微 采样电路 01-25 02-08 无取得
一种适用于开关电
23 英迪 CN20211017 2021- 2022- 原始
芯微5874.0源芯片的钳位控制发明02-0901-28无取得电路
24 英迪 CN20211017 一种高性能的带隙 2021- 2022- 原始
芯微7683.8发明基准电路02-0901-28无取得
25 英迪 CN20211027 一种低功耗的 LED 2021- 2022- 原始发明
芯微 7194.X 恒流驱动电路 03-15 01-28 无取得
26 英迪 CN20201088 一种 LED的 PN结 2020- 2022- 原始5829.X 发明 无芯微 电压检测系统 08-28 01-28 取得
一种基于线性反馈
27 英迪 CN20201088 2020- 2021- 原始5803.5 移位寄存器的时钟 发明芯微 08-28 06-15 无取得
展频生成电路一种内置过流保护
28 英迪 CN20201088 2020- 2021- 原始5819.6 控制电路的降压转 发明 无芯微 08-28 06-15 取得
换器具有电流分配和故
29 英迪 CN20201116 2020- 2021- 原始4148.0 障诊断功能的汽车 发明芯微 10-27 06-04 无取得
灯具控制系统
30 英迪 CN20201057 一种降压转换器的 2020- 2021- 原始3394.5 发明芯微 自校准软启动电路 06-22 05-11 无取得
31 英迪 CN20191012 电压测量方法及电 2019- 2021- 原始发明 无
芯微4948.0压测量电路02-1904-13取得电容耦合斩波仪表
32 英迪 CN2025109 2025- 2025- 原始
芯微84268.1放大器电路及纹波发明07-1709-23无取得校准方法英迪
33 CN2024110 2024- 2025- 原始一种检测电路 发明
芯微13253.207-2609-23无取得一种芯片老化测试
34 英迪 CN2024116 2024- 2025- 原始56443.6 方法、装置、电子 发明芯微 11-19 07-22
无取得设备及存储介质英迪
35 CN2024115 2024- 2025- 原始80142.X 一种振荡电路 发明芯微 11-07 07-01
无取得英迪
36 CN2024110 2024- 2025- 原始69021.9 一种静电保护电路 发明芯微 08-06 06-03
无取得斜率可配置的宽范
37 上海 CN20221093 2022- 2025- 原始
紫鹰 7059.8 围输入 LED驱动控 发明 08-05 04-25 无取得制电路及方法
一种自动生成 PWM
38 上海 CN20221057 2022- 2025- 原始5204.2 高阶调光曲线的数 发明紫鹰 05-25 04-18 无取得
字控制电路及系统一种限流检测电路
39 上海 CN20241156 2024- 2025- 原始2281.X 及开关电源控制芯 发明紫鹰 11-05 03-25 无取得
片
307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序权利专利授权公取得他项专利申请号专利名称申请日号人类型告日方式权利
一种适用于 CAN总
40 上海 CN20241080 2024- 2024- 原始
紫鹰 4115.X 线收发芯片的保护 发明 06-21 09-24 无取得电路
41 上海 CN20241064 2024- 2024- 原始3228.6 一种 LED驱动电路 发明紫鹰 05-23 08-27 无取得
42 上海 CN20231158 一种可调阈值电流 2023- 2024- 原始1565.9 发明紫鹰 比较电路 11-24 04-30 无取得
一种电流环路误差
43 上海 CN20231140 2023- 2024- 原始3213.4 放大电路及驱动芯 发明紫鹰 10-27 02-06 无取得
片开关电源芯片的自
44 上海 CN20231140 校准过零电流检测 2023- 2024- 原始3214.9 发明紫鹰 电路及开关电源芯 10-27 01-09 无取得
片
45 上海 CN20231123 2023- 2023- 原始7879.7 一种电流采样电路 发明 09-25 12-08 无紫鹰 取得
双向高精度 NMOS
46 上海 CN20221098 2022- 2023- 原始6642.8 功率管电流采样电 发明紫鹰 08-17 06-09 无取得
路及方法一种自适应输入阻
47 上海 CN202510486636.X 抗的 CAN
2025-2025-原始
通讯驱发明
紫鹰04-1807-08无取得动电路
48 上海 CN2024116 一种半桥驱动控制 2024- 2025- 原始30209.6 发明 11-15 05-27 无紫鹰 电路 取得
截至报告期末,标的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分支机构的上述中国境内授权专利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不会对本次交易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2)注册商标
1)中国境内注册商标
截至报告期末,标的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分支机构合计拥有中国境内注册商标
7项,具体如下:
序权利申请/注册有效期取得他项商标国际分类申请日期号人号限方式权利
1英迪9类科学仪器683854362022-11-162033-9-6
原始无芯微取得
2英迪42类设计研519074682020-12-2031-12-原始
芯微究0520无取得
3英迪9485082092020-07-2031-5-原始类科学仪器
芯微2920无取得
4英迪35类广告销475191772020-06-2031-2-原始无
芯微售2320取得
5英迪9类科学仪器475294502020-06-2031-2-原始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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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权利申请/注册有效期取得他项商标国际分类申请日期号人号限方式权利芯微2313取得
6英迪42类设计研474943382020-06-2031-2-原始
芯微究2320无取得
7英迪9类科学仪器316569792018-06-152029-6-6
原始无芯微取得
注:根据上市公司与 ADK签署的《资产购买协议》,标的公司就上述第 7项商标的使用不应超过交割日(即 ADK所持标的公司股权过户至上市公司)之后的 12个月。上市公司同意促使标的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在交割日后 12 个月内停止使用“Indiemicro”和“indiemicro”或任何其他包含
“indie”的英文名称作为商号或将其注册、登记为商标、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并在该 12个月期限届满
后尽快就已注册的“Indiemicro”和 indiemicro”商标在中国商标监管机构完成注销程序,且未来不再重新申请或续期。
截至报告期末,标的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分支机构的上述中国境内注册商标专用权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不会对本次交易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2)中国境外注册商标
截至报告期末,根据北京品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出具的《商标查询报告》,标的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分支机构合计拥有中国境外注册商标5项,具体如下:
序权利申请注册的有效取得他项
商标类别申请号/注册号申请日
号人国家/地区期限方式权利
1英迪欧盟90190289072024-2034-原始
芯微05-1705-17无取得
2 英迪 2024- 2034- 原始英国 9 UK00004053022
芯微05-1705-17无取得
3英迪940202400909092024-2035-原始韩国无
芯微05-2009-24取得
4英迪墨西哥931621712024-2034-原始
芯微05-2110-16无取得世界知识
5英迪产权组织917985342024-2034-原始
芯微05-0705-07无取得(WIPO)
注:根据上市公司与 ADK签署的《资产购买协议》,标的公司就上述第 4项商标的使用不应超过交割日(即 ADK所持标的公司股权过户至上市公司)之后的 12个月。上市公司同意促使标的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在交割日后 12 个月内停止使用“Indiemicro”和“indiemicro”或任何其他包含
“indie”的英文名称作为商号或将其注册、登记为商标、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并在该 12个月期限届满
后尽快就已注册的“Indiemicro”和 indiemicro”商标在中国商标监管机构完成注销程序,且未来不再重新申请或续期。
该等中国境外注册商标专用权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不会对本次交易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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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
截至报告期末,标的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分支机构合计拥有64项在中国境内登记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均为原始取得,具体如下:
序权利他项名称申请日颁证日登记号号人权利
1 英迪 车载 LED驱动芯片 Realplum 2018-9-20 2018-11-15 BS.185564453 无
芯微
2 英迪 血糖仪监测芯片 Bert 2018-9-20 2018-11-15 BS.185564445 无
芯微
3 英迪 血糖仪监测芯片 Ernie 2019-4-1 2019-5-9 BS.195585224 无
芯微
4 英迪 应用于 CMOS 芯片中的带隙IP 2019-7-10 2019-8-7 BS.195599802 无芯微 基准电路
5 英迪 应用于 CMOS 芯片中的振荡
芯微 器 OSC 2019-7-10 2019-8-8 BS.195599810 无电路
6 英迪 应用于汽车电子电压保护集 2019-11-8 2019-12-13 BS.195622049 无
芯微成电路
7 英迪 一种温漂极小的频率可调的RC 2019-11-8 2019-12-13 BS.195622006
无芯微时钟振荡器
8 英迪 一种极低功耗的时钟振荡器 2019-11-8 2019-12-17 BS.195621999 无
芯微
9 英迪 应用于 CMOS 芯片中的温度IP 2019-11-8 2019-12-23 BS.195622030 无芯微 检测电路
10 英迪 应用于 CMOS 芯片中的开关
芯微 电容放大器 IP 2019-11-8 2019-12-23 BS.195622014 无
11 英迪 一种带校准功能的 12 bit SRAADC 2020-6-22 2020-8-10 BS.205545114 无芯微
12 英迪 一种低功耗晶振起振电路 2020-6-22 2020-8-10 BS.205545130 无
芯微
13 英迪 一 种 带 校 准 功 能 的 12 bitDAC 2020-6-22 2020-8-3 BS.205545149 无芯微
14 英迪 一种 14bit锯齿输出模数转换 2020-6-22 2020-8-10 BS.205545157 无
芯微器
15 英迪 一种液晶驱动电路 2020-6-22 2020-8-10 BS.205545173 无
芯微
16 英迪 一种极低功耗的带隙基准 2020-6-22 2020-8-10 BS.205545211 无
芯微
17 英迪 一种低功耗锁相环 2020-6-22 2020-8-10 BS.205545238 无
芯微
18 英迪 一种尖峰探测器电路 2020-6-22 2020-8-20 BS.20554522X 无
芯微
19 英迪 一种高精度的 Analog Front 2020-6-22 2020-8-20 BS.205545122 无
芯微 End(AFE)
20 英迪 一种双模线性稳压器 2020-6-22 2020-8-20 BS.205545203 无
芯微
21 英迪 用于车载 LED驱动芯片中的ADC 2022-7-11 2022-11-23 BS.225574977 无芯微 电路
310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序权利他项名称申请日颁证日登记号号人权利
22 英迪 应用于车载 LED驱动芯片中LIN PHY 2022-7-11 2022-11-23 BS.225574985 无芯微 的
23 英迪 应用于 CMOS 芯片中的宽范
芯微 围输入稳压电路 IP 2022-7-11 2022-11-23 BS.225574918 无
24 英迪 用于车载氛围灯驱动芯片中ADC 2022-7-7 2022-11-23 BS.225573806 无芯微 的 电路
25 英迪 多路车载 LED驱动芯片 2022-7-7 2022-11-23 BS.225573784 无
芯微
26 英迪 车载 LED驱动芯片 2022-7-7 2022-11-23 BS.225573792 无
芯微
27 英迪 一种车载 LED驱动芯片 2022-7-12 2022-11-23 BS.225575167 无
芯微
28 英迪 iND83216 2023-12-14 2024-3-25 BS.23560710X 无
芯微
29 英迪 iND83212 2023-12-14 2024-3-25 BS.235607118 无
芯微
30 英迪 iND87400 2023-12-14 2024-3-25 BS.235607126 无
芯微
31 英迪 iND87411 2023-12-14 2024-3-25 BS.235607134 无
芯微
32 英迪 iND83213 2023-12-19 2024-4-2 BS.235608955 无
芯微
33 英迪 iND83220 2023-12-19 2024-4-2 BS.235608971 无
芯微
34 英迪 IND23226 2025-1-17 2025-4-21 BS.255000294 无
芯微
35 英迪 IND23226_ADC 2025-1-17 2025-4-21 BS.255000278 无
芯微
36 英迪 IND23226_BSM 2025-1-17 2025-4-21 BS.255000286 无
芯微
37 英迪 IND83216_PRE5V 2025-6-24 2025-9-26 BS.255004087 无
芯微
38 英迪 IND83216_LED 2025-6-24 2025-9-26 BS.255004109 无
芯微
39 英迪 IND83216_RX 2025-6-24 2025-9-26 BS.255004095 无
芯微
40 上海 一种应用于高压驱动芯片的 2022-6-21 2022-10-28 BS.225567334 无
紫鹰级联驱动模块
41 上海 应用于 CMOS 芯片中的带隙IP 2022-6-22 2022-10-28 BS.225567539 无紫鹰 基准电路
42 上海 应用于 BCD工艺的宽范围输 2022-6-22 2022-10-28 BS.225567520 无
紫鹰入线性调整恒压输出模块
43 上海 应用于浮动电压输入的电荷IP 2022-6-22 2022-10-28 BS.225567563 无紫鹰 泵
44 上海 应用于 CMOS 芯片中的宽范 2022-6-22 2022-10-28 BS.225567547 无
紫鹰围输入降压转换器
45 上海 一种带增益调节的差分 SARADC 2022-7-12 2022-11-17 BS.225575205 无紫鹰
311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序权利他项名称申请日颁证日登记号号人权利
46 上海 一种带展频功能的振荡器 2022-7-12 2022-11-17 BS.225575221 无
紫鹰
47 上海 一种快速响应线性稳压器 2022-7-12 2022-11-17 BS.225575264 无
紫鹰
48 上海 一种高精度振荡器 2022-7-12 2022-11-17 BS.225575248 无
紫鹰
49 上海 应用于 BCD工艺的自适应过 2023-4-25 2023-8-7 BS.235528765 无
紫鹰零保护模块
50 上海 应用于 BCD工艺的 BUCK输 2023-4-25 2023-8-7 BS.235528714 无
紫鹰出下拉模块
51 上海 应 用 于 BCD 工 艺 的 高 侧NMOS 2023-4-25 2023-8-7 BS.235528722 无紫鹰 电流采样模块
52 上海 应用于 BCD工艺的偏置电流 2023-4-25 2023-8-7 BS.235528749 无
紫鹰及电压模块
53 上海 应用于 BCD工艺的自偏置低 2023-4-25 2023-8-7 BS.235528757 无
紫鹰功耗电源检测模块
54 上海 应用于 BCD工艺的集成展频 2023-4-25 2023-8-7 BS.235528730 无
紫鹰功能的时钟模块
上海 应用于 DCDC 的下管驱动
55 2025-04-14 2025-7-21 BS.25552444 无
紫鹰电路7
上海 一种高精度高边恒流 LED
56 2025-04-14 2025-7-21 BS.25552442 无
紫鹰驱动电路0
DCDC
57 上海 应用于 的恒定导通 2025-04-14 2025-7-21 BS.25552445
紫鹰时间产生电路5无
上海 应用于 BUCK 恒流环的宽
58 2025-04-14 2025-7-21 BS.25552447 无
紫鹰输入误差放大电路1
上海 应用于 BOOST的时钟及斜
59 2025-04-14 2025-7-21 BS.25552448X 无紫鹰 坡补偿信号产生电路
上海
60 一种低温漂带隙基准电路 2025-04-14 2025-7-21 BS.25552441 无
紫鹰2上海一种高精度可调范围广的电
61 2025-04-14 2025-7-21 BS.255524498 无紫鹰 压转换电流模块
上海
62 BS.25552440浮动电压域电流比较器 2025-04-14 2025-7-21 无
紫鹰4
63上海带有过流保护功能的
7.5V
LDO 2025-04-14 2025-7-21
BS.25552438无紫鹰输出高压2
NMOS
64 上海 应用于高边 驱动供 BS.25552443 无
紫鹰 电的 bootstrap 2025-04-14 2025-7-21自举电路 9
截至报告期末,标的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分支机构的上述中国境内登记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不会对本次交易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截至报告期末,标的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分支机构未拥有在中国境外登记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
312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4)著作权
截至报告期末,标的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分支机构合计拥有11项在中国境内登记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和3项在中国境内登记的作品著作权,均为原始取得,具体如下: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序开发完成他项著作权人软件名称证书号登记号登记日期号日期权利
Aladdin_Displ
1 软著登字第 2023SR1390英迪芯微 ay_Tools 11977778 605 2023-08-24 2023-11-06 无Software V0.1 号
英迪芯微研发
2 软著登字第 2023SR0087英迪芯微 工时统计系统 10674678 507 2022-10-20 2023-01-16 无
软件 V0.1 号英迪芯
3 Realplum 自 软著登字第 2019SR0824英迪芯微
动化测试软件42457399822019-06-012019-08-08无号
系统 V0.1英迪芯
Ernie(iND862
01)芯片的
4 软著登字第 2019SR0823英迪芯微 LCD 显 示 驱 4243907 150 2019-06-20 2019-08-08 无号
动代码设置转换工具软件
V0.1英迪芯
5 Realplum 手 软著登字第 2019SR0816英迪芯微 4237608 851 2019-06-01 2019-08-06 无工测试软件系 号
统 V0.1
Stream
6 英迪芯微 Studio
软著登字第 2025SR1655
Software 16312030号 832
/2025-08-29无
Stream Lite
7 Studio 软著登字第 2025SR1654英迪芯微 16310416 218 / 2025-08-29 无Software 号
Jasmine
8 英迪芯微 Studio
软著登字第 2025SR1655
16311911 713 / 2025-08-29 无Software 号
9 Grape Studio 软著登字第 2025SR1653英迪芯微 Software 无16309847 649 / 2025-08-29号
Aladdin
10 Studio 软著登字第 2022SR1456上海紫鹰 Software 10410612 413 2022-06-01 2022-11-03 无号
V0.32
LIN Studio
11 上海紫鹰 Software 软著登字第 2022SR136510319723 524 2022-06-01 2022-09-21 无V5.6.2 号
作品著作权序著作作品名称作品创作完成登记号登记日期他项
313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号权人类别日期权利
1 英迪 SAFEINDIEMICRO 美术 2024-11-25
苏作登字 -2025-F-
芯微000011032024-12-19无
2 英迪 ELINS BUS 2022-11-15 国作登字 -2023-F-美术
芯微商标标识000068212023-01-11无
3 英迪 英迪芯微电子 美术 2021-05-08 国作登字 -2021-F-00226345 2021-09-28 无芯微 标识
截至报告期末,标的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分支机构的上述中国境内登记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和作品著作权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不会对本次交易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截至报告期末,标的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分支机构未拥有在中国境外登记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或作品著作权。
(5)主要知识产权许可
截至报告期末,标的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分支机构被许可使用的知识产权情况详见“第四章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五、主要资产权属、主要负债及对外担保情况”
之“(四)涉及许可他人使用自己所有的资产,或者作为被许可方使用他人资产的情况”。
6、主要资产权属情况
本次交易全体交易对方持有的标的公司100.00%的股份权属清晰,不存在质押等权利限制,不涉及重大诉讼、仲裁、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议。
截至2025年8月31日,标的公司主要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等权利限制情况,不涉及重大诉讼、仲裁、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议或者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二)主要负债及或有负债情况
根据致同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2025年8月31日,标的公司的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5年8月31日
应付票据339.52
应付账款3832.40
合同负债157.42
应付职工薪酬1617.32
314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应交税费216.26
其他应付款576.47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59.17
其他流动负债674.89
流动负债合计7673.45
租赁负债105.20
递延收益93.75
递延所得税负债2.11
非流动负债合计201.07
负债合计7874.52
(三)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2025年8月31日,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分支机构不存在尚未履行完毕的对外担保。
(四)涉及许可他人使用自己所有的资产,或者作为被许可方使用他人资产的情况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存在被他人授权使用知识产权的情况及许可他人使用知识产权的情况,主要系行业惯例的 ARM授权及标的公司与 ADK之间的知识产权合作,具体如下:
截至报告期末,标的公司仍在执行的主要知识产权授权合同,相关内容如下:
序授权被授合同合同主要内容授权期限定价模式号方权方
ADK 与英迪芯就附表 B的“基础许可知微签订的《资识产权”,ADK许可英迪产转让与许可芯微及其子公司或分支机协议》《资产转ADK 英 迪 构使用,许可期限为长 2017/11/21 100万美元让与许可协议 至长期芯微 期。英迪芯微如对附表 B (已支付)之补充协议》技术进行改进所形成的技《资产转让与术,则无偿许可 ADK 使许可协议之补用
1充协议二》
就 DC motor position 产品净销售
sensing IP 额的 2%,知 识 产 权 ,ADK 但截至本报许 可 英 迪 芯 微 使《知识产权许英迪ADK 告书签署用,许可期限为长期。英 2020/11/9至长期可协议》芯微日,标的公迪芯微如对知识产权进行司未使用相
改进所形成的技术,则无偿许可 ADK 关知识产使用权,故未支
315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序授权被授合同合同主要内容授权期限定价模式号方权方付相应费用
14.00万美
元固定对价
+1.00%*使
用 ARM授《 Technology ARM LIMITED 许可英迪License ARM 权知识产权2 英 迪 芯 微 使 用 Cortex-M0 2024/1/15-Agreement LIMI Processor 2027/1/15 生产的产品》及 TED 芯微 产品,许可期限Annex 1 销售金额其附件 三年
(平均售价低于或等于
2美元的部
分)力旺IP 电 子 力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许 2023年 12月,在3 《 技术服务 英 迪股 份 可英迪芯微使用 Licensed 一款产品上使用 3.20万美元合同》芯微
有 限 Macro知识产权 一次公司
就约定的5项知识产权,英迪芯微许可 ADK 使《非排他性知 2020 7 38.50万美4 英 迪 用,许可期限为长期。 年 月至长识产权许可协 ADK 元(已收芯微 ADK 如对知识产权进行 期议》款)
改进所形成的技术,则无偿许可英迪芯微使用
根据 ADK 与标的公司签署的《确认函》,ADK 许可英迪芯微使用的知识产权(《资产转让与许可协议》中约定的附表 B和《资产转让与许可协议之补充协议》的
第一部分“附表 B增加内容”,以下合称“附表 B”)主要为早期 ADK开发汽车芯片
的基础性、通识性技术。标的公司在开发其部分老产品的过程中,使用了附表 B中列出的一些知识产权,除上述外,标的公司未在其他产品中使用 ADK许可的附表 B中的 IP,而且没有对附表 B的 IP进行任何修改或改进。标的公司未使用《知识产权许可协议》项下 DC motor position sensing IP知识产权。标的公司未基于 ADK许可协议项下的相关知识产权进行改进、升级、提升、修改或发明而形成改进知识产权。截至《确认函》签署日,ADK与标的公司在 ADK许可协议及标的公司许可协议项下,不存在任何应付未付的款项。
经标的公司确认,ADK许可标的公司使用的知识产权主要为早期 ADK开发汽车芯片的基础性、通识性技术,主要 IP仅适用于境外 X-FAB晶圆制造工艺平台。由于不同晶圆制造工艺平台的器件特性差异较大,因此标的公司的新产品已经主要基于华虹半导体、Global Foundry工艺平台进行研发和设计,相关 IP为自主设计,并将自主
316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设计的部分 IP以收取授权费为条件授权给 ADK。标的公司在开发其部分老产品的过程中,使用了附表 B中列出的一些知识产权,该等知识产权需结合标的公司的其他自研 IP、技术才能组成完整芯片。标的公司未在其他产品中使用 ADK许可的附表 B中的 IP,而且没有对附表 B的 IP进行任何修改或改进。
根据上市公司与 ADK签署的《资产购买协议》,“交割日后,上市公司将促使标的公司及其下属企业按与 ADK已签署的相关知识产权转让、许可协议或任何其他与ADK已签署的协议约定继续适当履行该等协议”。
ARM LIMITED及力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标的公司授权知识产权系芯片设计行业惯例,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与 ARM LIMITED、力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知识产权合同仍将有效,本次交易不会对标的公司授权或使用上述知识产权产生影响。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分支机构的上述主要知识产权许可的相关协议均在正常履行过程中,标的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分支机构与上述主要知识产权许可的许可方之间不存在重大争议或纠纷。
六、诉讼、仲裁、行政处罚及合法合规情况
(一)诉讼、仲裁
截至报告期末,标的公司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的情况。
(二)行政处罚及合法合规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标的公司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标的公司最近三年内无税务、工商、社保、住房公积金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行为,不存在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情形。
标的公司境外子公司合法经营方面,根据香港法律意见书, Indiemicro(HK)Limited的经营活动符合适用法律规定,不存在违法违规的行为。
七、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一)所处行业的主管部门、监管体制、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1、所属行业及行业主管部门及监管体制
标的公司主要从事车规级数模混合芯片研发、设计与销售,主要产品包括汽车照
317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明控制驱动芯片、汽车电机控制驱动芯片、汽车传感芯片、血糖仪芯片等。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标的公司所处行业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中的“集成电路设计”,行业代码“6520”。
标的公司所属行业主管部门主要为工业和信息化部,该部门主要职责为:制定行业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及产业政策;拟定技术标准,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
组织实施与行业相关的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研究,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
半导体协会是标的公司所属行业的行业自律组织,主要负责贯彻落实政府产业政策;开展产业及市场研究,向会员单位和政府主管部门提供咨询服务;行业自律管理;
代表会员单位向政府部门提出产业发展建议和意见等。
工业和信息化部、半导体协会构成了集成电路行业的管理体系,各集成电路企业在主管部门的产业宏观调控和行业协会自律规范的约束下,面向市场自主经营,自主承担市场风险。
2、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产业政策
集成电路行业是信息技术的核心,是支撑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国家安全的战略性、基础性和先导性行业。近年来,我国在政策上给予了集成电路行业税收、资金、人才等方面的优惠,从多方面对集成电路行业进行扶持,鼓励行业的发展。同时,我国各级政府部门在政策层面大力推动“双碳”目标,推动了标的公司下游应用市场新能源汽车领域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标的公司所处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如下表所示:
序时间颁布部门文件名称内容摘要号
扩大汽车报废更新支持范围,将符合条件的2025国四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纳入可申请报废更《关于做好年汽
12025商务部、发改新补贴的旧车范围,同时要优化汽车报废更车以旧换新工作的通
委等新补贴审核拨付监管流程、完善汽车置换更知》
新补贴标准、落实资金支持政策、加强监督管理
汽车产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应以《决定》精神为引领,进一步全面深化
22025党的二十届三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改革,促进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全面推进
中全会
式现代化的决定汽车强国建设。为此,对下一步国家汽车相关政策提出意见建议32024《2024年汽车标准化工加快汽车芯片环境及可靠性、电动汽车芯片工信部作要点》环境及可靠性、汽车芯片信息安全等标准研
318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序时间颁布部门文件名称内容摘要号制,提供汽车芯片基础技术支撑。推动制定智能驾驶计算芯片、汽车 ETC芯片、红外热
成像芯片、蜂窝通信芯片、安全芯片、电动
汽车用功率驱动芯片、电动汽车用动力电池
管理系统模拟前端芯片等标准,明确各类芯片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
加快推进制造强国建设,分阶段构建跨行业、跨领域、适应我国技术和产业发展需要《国家汽车芯片标准体的国家汽车芯片标准体系,充分发挥标准的
42023工信部系建设指南》基础性、引领性和规范性作用,有序推进标准研制和贯彻实施,加速推动汽车芯片研发应用,支撑和保障汽车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从供需两端发力,以高质量供给创造有效需《汽车行业稳增长工作求,推动汽车行业稳定增长,支撑工业经济52023工信部等方案(2023-2024平稳健康运行。支持开展车用芯片、固态电年)》池、操作系统、高精度传感器等技术攻关和推广应用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关于集成电路企业增
62023财政部、国家许集成电路设计、生产、封测、装备、材料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通
税务总局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知》减应纳增值税税额《关于做好2022年享发改委、工信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集成
72022部、财政部、对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企业或项目、软件企电路企业或项目、软件
海关总署、国业清单给予税收优惠或减免企业清单制定工作有关家税务总局要求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深入实施智能制造和绿色制造工程,发展服
82021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务型制造新模式,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国务院
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绿色化。培育先进制造业集群,推动集成电远景目标纲要》路等产业创新发展
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线宽小于130纳米(含),《关于促进集成电路产财政部、国家且经营期10年以上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
92020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税务总局、发目,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
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
改委、工信部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告》业所得税凡在中国境内设立的集成电路企业和软件企《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业,不分所有制性质,均可按规定享受相关
102020国务院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政策。鼓励和倡导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全球合作,积极为各类市场主体在华投资兴业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
支持基础元器件、关键生产装备、高端试验
仪器、开发工具、高性能自动检测设备等基112020《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国务院
规划(2021-2035础共性技术研发创新;开展高性能铝镁合)》
金、纤维增强复合材料、低成本稀土永磁材料等关键材料产业化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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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境外行业监管情况
标的公司境外一共有1家子公司,位于中国香港。目前,标的公司位于中国香港的子公司主要承担海外销售职责。标的公司境外子公司不属于限制性行业,并不涉及特别的行业监管许可,境外子公司在满足当地公司法律等一般性公司经营法规后即可自主经营,具体情况详见本章“四、下属企业构成”。
(二)主要产品及用途
1、主营业务概况
标的公司系国内领先的车规级数模混合信号芯片及方案供应商,主要从事车规级数模混合芯片的研发、设计和销售。自2017年成立以来,标的公司聚焦汽车芯片的国产替代和技术创新,已成长为国内少有的具备车规级芯片规模化量产能力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在汽车芯片领域累计出货量已经超过3.5亿颗,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5.84亿元,其中车规级芯片收入为5.51亿元。
自成立以来,标的公司始终坚持研发高可靠性、高集成度、高性能和高质量的数模混合芯片。经过数年研发,标的公司已经储备全面的车规级数字电路 IP(实现控制、算法、协议功能)和模拟电路 IP(实现通信、驱动、信号链、电源等功能)等本土自
主知识产权,并创新地将数字 IP和模拟 IP通过单芯片集成为数模混合信号芯片,大幅提高产品性能、品质、性价比和可用性,并采用国产 eFlash+BCD车规级数模混合集成工艺进行生产制造,推出多款极具市场竞争力的车规级数模混合芯片,主要产品包括汽车照明控制驱动芯片、汽车电机控制驱动芯片、汽车传感芯片等车规级芯片,以及部分医疗领域 SoC芯片,产品已广泛应用于国内外主流车企及知名医疗仪器品牌中。
标的公司的高集成度数模混合芯片方案(以照明控制驱动芯片为例)与传统方案对比
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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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首款车规级芯片向客户出货以来,标的公司抓住国产汽车品牌崛起和汽车芯片国产化机遇,产品已打入各主流车企前装供应链,与国内外多家汽车 Tier1供应商实现合作,已在全球各主要车企数百款车型上实现芯片上车,涵盖全球一、二线的传统燃
油车和新能源汽车品牌。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车规级芯片已全面进入国内绝大多数合资及国产汽车品牌厂商供应链,以及全球主要知名外资汽车品牌厂商供应链,包括2024年全球前十大汽车品牌、2024年全球前四大新能源汽车品牌等。标的公司注入上市公司后,根据公开披露的营收数据测算,上市公司预计在 A股上市的车规级模拟及数模混合芯片供应商中排名第二,预计在 A股上市的车规级数模混合芯片供应商中排名第一。根据车百智库研究院2025年发布的《中国汽车芯片产业化发展报告》
(2024年),英迪芯微的汽车内饰灯控制芯片市占率位居国内第一。
在医疗健康领域,标的公司是 HCT(红细胞比容)血糖仪 SoC芯片境内重要供应商,产品已广泛应用于国内外知名医疗设备客户。
2、主要产品
标的公司专注于汽车模拟及数模混合芯片的研发、设计及销售,主要产品包括汽车照明控制驱动芯片、汽车电机控制驱动芯片、汽车传感芯片、血糖仪芯片等。标的公司主要产品基本情况如下:
产品类别产品类型主要应用领域
全系车身照明拥有全系列车规内饰灯产品线,各类配置齐全,符合车规级芯片 列汽 控制驱动 AEC-Q100 Grade1车规级认证,最新一代产品已实现将车照 芯片 MCU、电源、信号链、通信、驱动五大类 IP进行单芯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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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类别产品类型主要应用领域
明控集成,内置混光、调色算法,从最初的照明功能增加到与制驱驾驶员信息交互,可自动调节颜色及亮度等功能动芯车规级内饰灯产品方案逐步拓展至汽车外部车身,包括前片后格栅灯、星环灯、标志灯、充电仓灯等应用领域。
头灯 LED矩阵控制芯片:符合 AEC-Q100 Grade1车规级认证,最高结温可达150摄氏度,内部高度集成12个MOS开关、晶振和看门狗功能,支持高速通信,可用于矩阵大灯(包括 ADB自适应远光灯)、动态日行灯、位置
灯、转向灯等
降压型 LED驱动芯片:符合 AEC-Q100 Grade1车规级认证,支持 4.5~62V的宽电压输入范围,高精度电流输出能力,用于头灯领域头尾灯驱
恒压/恒流控制芯片:符合 AEC-Q100 Grade1车规级认证,动芯片
集成恒压、恒流功能的多拓扑控制器,支持 4.5~62V的宽电压输入范围,工作频率 100KHZ~1MHZ可调,高精度电流输出能力,用于头灯领域多通道高边 LED驱动芯片:符合 AEC-Q100 Grade1车规
级认证、功能安全 ASIL-B认证,集成了高速通信接口和
24通道高边恒流驱动,单通道最大电流 100mA,可用于贯
穿式尾灯、格栅交互灯、OLED驱动,以及低电流的头灯领域,例如日行灯、转向灯等集成 LIN SBC通用MCU:主要应用于汽车上涉及电机控
制的领域,包括车窗天窗、腰托按摩、按键、热管理水阀、热管理水泵等车身控制、智能座椅、热管理系统与部汽车电机控制驱动分交互系统等场景。
芯片高集成微马达控制驱动芯片:主要应用于包括热管理水
阀、空调风门和出风口、座椅调整通风、主动格栅、大灯
随动、门/窗/充电口、热管理水泵、散热风扇等,集成计算控制、通信、驱动等功能。
高集成度的触控芯片:集成了MCU、LDO、LIN PHY、
LED恒流驱动和电容触控的“五合一”高集成度 SoC,主要应用于汽车触控阅读灯、触控门把手、控制按键、触控方
向盘等场景,已通过多家整车厂的 BCI、手持天线等抗扰汽车传感芯片标准,抗 ESD能力强,同时提供防水算法支持高集成度超声波传感器芯片(在研中):直驱型定频、变
频超声波传感器芯片,用于自动泊车等智驾场景,最大驱动电压、回波数量、探测距离等参数指标具备竞争力。
医疗健康芯片血糖仪芯片主要应用于血糖分析仪
(1)车规级芯片
车规级芯片,也称为汽车芯片,是应用于汽车电子系统领域的各类芯片的泛称。
相对消费级和工业级而言,车规级芯片需克服汽车高低大温差、强电磁、强震动等严苛使用环境,保证长期使用的可靠性、安全性和一致性,芯片的失效率需达到低于 1PPM(即百万颗芯片中失效数不超过 1颗),使用寿命可覆盖汽车的全生命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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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车规级芯片厂商需保持10年以上的长期供货能力。为满足车规级芯片的高品质要求,芯片厂商需建立完善的车规级产品质量管控体系,通过车规级芯片行业的流程认证和产品认证,才能取得向终端整车厂商批量销售的准入资格。
在实践中,芯片在大规模量产、上车长期运行中会暴露并放大更多质量问题,车规级芯片厂商还需经历大规模量产装车的考验,才能最终获得终端整车厂商的完全信赖。车规级芯片的客户导入周期长,客户验证的资源投入较大,首先样品芯片需要通过一级零部件供应商(Tier 1)的验证,样品芯片做成零部件或总成通过汽车平台进行产品设计以及后续生产验证,完成项目定点(SOP),Tier 1的零部件产品送样到整车厂,最终还需通过整车厂的冬季、夏季测试,最终完成完整的验证流程。
标的公司是国内较早一批专注于车规级芯片设计的厂商,较早启动了车规级体系及产品的认证工作,目前标的公司已通过 ISO 26262 ASIL-D级汽车功能安全的体系认证,部分产品已通过 ASIL-B功能安全认证,主要车规级产品均通过 AEC-Q100可靠性认证。标的公司凭借高性能、高可靠性、高集成度和高性价比的竞争优势,获得客户及市场的广泛认可,车规级芯片累计出货量已超过3.5亿颗,年出货量突破1亿颗,大规模的量产上车记录验证了标的公司的质量水准,体现了标的公司车规级芯片产品强大的技术实力和竞争优势。
随着汽车电动化、智能化的发展趋势,标的公司抓住汽车芯片中快速增长的细分领域,基于自身的技术优势,重点布局了3个汽车模拟及数模混合芯片赛道,主要包括汽车照明控制驱动芯片、汽车电机控制驱动芯片、汽车传感芯片,各产品线的具体情况如下:
1)汽车照明控制驱动芯片
*车身照明控制驱动芯片
照明控制驱动芯片是一种专门用来控制、调节与驱动车辆的 LED光源的电流/电压,以及管理颜色、亮度、模式、通信接口与安全保护等子功能的芯片。它把从整车控制系统(如车身控制模块 BCM、LIN / CAN 总线、座舱域控制单元等)发出的命令(亮度、颜色、动画效果)转换为具体驱动 LED的电源与时序信号。
在内饰照明方面,随着汽车智能座舱的普及,消费者在乘用车购买决策中越来越看重汽车照明的智能化,内饰照明从原来的简单照明逐渐向具备颜色变化、亮度调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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氛围营造、信息交互、安全辅助等复杂功能演进,灯珠的数量从数颗增加到多达数百颗,带来内饰照明市场的快速增长。在外饰照明方面,随着消费者对汽车外观工业设计的要求越来越高,通过照明系统提升汽车外观档次和差异化成为重要方向,格栅灯、星环灯、LOGO标志灯等需求持续扩大,渗透率逐渐升高。汽车内饰照明已突破其传统定位,从单一的环境装饰功能,演进为融合辅助照明与场景化交互功能,成为提升驾乘体验的智舱新元素。从应用场景来看,内饰照明的覆盖范围在不断扩大,现已延伸至车顶、底盘、前/后备箱、门把手、轮毂等全车多区域。在功能层面,其交互性显著增强。
2019年,标的公司推出第一代内饰照明控制驱动芯片,采用境外晶圆厂的制造工艺,将控制芯片和驱动芯片两颗芯片通过自研的总线通讯技术合封为一颗芯片,初步实现国产替代,抓住国产汽车缺芯的历史性机遇,陆续进入整车厂供应体系。2021年,标的公司推出第二代内饰照明芯片,首次采用国产头部晶圆厂的制造工艺,将控制芯片和驱动芯片直接集成到同一颗芯片上,无需复杂封装,进一步实现性能、可靠性、性价比的提升,得到了整车厂的大规模量产使用。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已经在内饰照明驱动芯片方面完成对境外竞争对手的规模化替代,根据车百智库研究院
2025年发布的《中国汽车芯片产业化发展报告》(2024年),英迪芯微的汽车内饰灯控
制芯片市占率位居国内第一。
车身照明控制驱动芯片产品的性能决定了内饰灯模组的 LIN/CAN通信、色彩控制
能力、调光准确度、灯光效果、控制方式、灯光切换平滑度和能耗补偿等一系列关键特性,因此内饰灯芯片需要能够提供高精度的色彩输出、实现亮度和功耗平衡、具备良好的控制和通信能力以及具备散热和保护能力,要使产品满足以上要求,内饰灯芯片厂商需要在五大类 IP上都具备极强的设计能力。由于产品集成度高且应用于车规领域,标的公司既需要通过 BCD工艺集成高压和大功率的模拟电路,又需要通过 eFlash工艺集成MCU等数字电路,因此标的公司在相关 SoC芯片产品中使用了 eFlash+BCD工艺,eFlash+BCD工艺需要实现多种模块的集成、特性平衡,并且解决不同模块之间的电磁干扰问题,克服这些难点需要深厚的工艺知识、设计经验和优化技术。
*头尾灯驱动芯片头尾灯驱动芯片是一种用于驱动车辆头尾灯灯组的专用集成电路。此芯片负责将来自车身控制单元(BCM)、灯光控制模块或整车 CAN/LIN网络的控制信号(例如开
324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关、亮度等级、模式切换)转换为驱动 LED 或其他光源的实际电流/电压输出,以及完成诊断、安全与保护等任务。
汽车头灯(组合前照灯)包括远光灯、近光灯、日行灯、转向灯、前位灯、前雾灯等,汽车尾灯包括尾灯(及贯穿式尾灯)、后位灯、制动灯、后雾灯、转向灯、牌照灯等。汽车的头尾灯主要承担照明和信号功能,是维持汽车正常工作的关键零部件,因此头尾灯驱动芯片需要满足更高的安全性要求,且工作功率大,工艺难度高,依赖于头尾灯驱动芯片厂商具备较强的芯片设计能力和深厚的制造工艺理解。长期以来,较高的安全性要求导致整车客户的验证周期较长,境外供应商占据汽车头尾灯市场的绝对市场份额,国产替代进程缓慢。随着汽车照明设计的差异化趋势及导入更加复杂的智能化功能,相比传统分离式头尾灯方案,贯穿式、智能式头尾灯推动 LED灯珠用量显著上升,控制和驱动方案更加复杂,使得头尾灯驱动芯片用量同步增长。
标的公司已量产全系头尾灯驱动芯片产品,可组成完整的头尾灯驱动+电源方案,填补国产空白,占据头尾灯驱动芯片国产替代的有利身位,产品已经在境内外多家头部 Tier1客户进行验证导入,并在上汽奥迪、大众、奇瑞等整车厂的车型上实现量产上车。
标的公司在头灯领域量产的矩阵控制芯片、降压型 LED驱动芯片、恒压/恒流控
制芯片可组成双级电源架构+矩阵调光控制的完整智能前照灯模组方案,驱动支持像素级控制的智能前灯,可支持 ADB(自适应远光灯)、像素遮挡、自适应照明等功能,实现对境外厂商方案的完整替代。标的公司量产的 24通道高边 LED驱动芯片集成CAN通信物理层电路,降低整体系统成本,系国内首款通过 ASIL B功能安全认证的车规级多通道高边 LED驱动芯片,可用于尾灯、中小电流的头灯领域。
2)汽车电机控制驱动芯片汽车电机控制驱动芯片,是指汽车中各种电动机(直流电机、直流无刷电机、永磁同步电机、步进电机等)控制与驱动任务所用的集成电路或系统芯片。它连接上层控制指令(例如 ECU、MCU 或车辆管理系统的输出)与电动机本身的物理动作(速度、转矩、位置、方向等),实现对电机的开关驱动、电压/电流控制、反馈感知与闭环控制。
随着汽车智能化的演进,采用电机控制替代传统机械控制正成为趋势,车用电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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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使用量快速增长,大到电动车的主驱动力驱动、电动助力转向、电子驻车制动、防抱死制动等应用场景,小到车窗天窗、热管理的阀泵、散热风扇、智能座椅调节、空调出风口、主动格栅、大灯随动、门/窗/充电口等应用领域,电机控制驱动应用场景广泛。
标的公司延续在照明控制驱动领域的成功实践,积极开拓电机控制驱动市场,在芯片设计思路上继续采用集成多个车规级 IP的方案,复用已经过大规模量产验证的数字 IP(MCU)、电源 IP、信号链 IP和通信 IP,并将照明领域的 LED驱动 IP替换为电机驱动 IP,再加入电机控制算法,从而打造出高集成度的车规级电机控制驱动芯片。
标的公司在汽车电机领域可覆盖数瓦到数百瓦的功率等级,根据不同应用、不同功率等级规划了不同集成度方案的产品,将形成全面的产品矩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的集成 LIN SBC 通用 MCU已经在汽车热管理电机控制领域大规模量产出货,初步验证了标的公司的电机控制算法和主要 IP,下一代采用国产化供应链的新产品已经量产,已导入多个汽车客户;“五合一”高集成度电机控制驱动芯片采用国产eFlash+BCD工艺,在设计上已解决单芯片数模混合芯片集成大电流模拟电路的难题,
2025年第二季度该产品已顺利量产,得到业界的高度认可,预计将成为国产替代的关键明星产品。同时,标的公司凭借知名的车规级芯片设计能力,目前正为全球领先的汽车微电机 Tier1零部件厂商定制开发下一代更高集成度的电机控制驱动芯片,获得价值数百万元的芯片开发订单,该产品已经完成流片,目前正在客户测试阶段。
3)汽车传感芯片
*汽车触控传感芯片汽车触控芯片是用于触控面板上的输入识别与信号处理的专用集成电路。它负责将用户在屏幕或触摸区的手指、触笔或手势输入,通过电容、电场等感应方法,转换成可以识别的位置信号、手势信号或压力信号,并将其传递给主控系统(如车机 ECU、人机交互模块等)进行后续处理。
为追求更好的体验、更简洁的设计和更长的使用寿命,汽车触控方案正在陆续替代传统实体按键,触控方案正在进入汽车触控阅读灯、中控面板、触控门把手、车窗/后视镜/车门/后备箱控制按键、触控方向盘等场景。
标的公司的车规级触控芯片在设计思路上继续采用集成多个车规级 IP的方案,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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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已经过大规模量产验证的数字 IP(MCU)、电源 IP、信号链 IP和通信 IP,增加触控前端电路(电容式)作为传感器,并在阅读灯触控方案中还集成 LED驱动 IP,再加入触控控制算法,从而打造出高集成度的车规级触控传感芯片。该产品已通过多家整车厂的 BCI(大电流注入测试)、手持天线等抗扰标准,抗 ESD能力强,同时提供防水算法支持。标的公司的触控传感芯片一经推出,其良好的性能和简单易用的特点得到客户的广泛认可,加速了国内汽车触控传感芯片的国产替代进程,得到多个客户的验证导入,并已经在多个车型上实现规模量产,量产出货量已超百万颗,有望成为国产汽车触控传感领域的主流方案。
*汽车超声波传感芯片
汽车超声波传感芯片是一种专为车载超声波传感器系统设计的集成电路,负责驱动超声波发射探头、接收并处理回波信号、测算距离或检测障碍物,并与整车电子系统通信。
随着智驾平权的普及,汽车超声波传感器从中高端车型向经济型车型渗透,应用于汽车智能驾驶的泊车辅助和盲区碰撞预警等短距探测场景,超声波传感器逐渐成为标配,单车用量高达12颗,推动汽车超声波传感芯片的快速增长。
在超声波传感芯片领域,该市场主要由境外厂商占据,当前尚无大规模成熟量产的国产芯片。标的公司积极投入全集成超声波传感芯片的研发,以“一代追赶、一代并跑、一代超越”为目标,规划了完整的产品矩阵,包括 AK1(定频型)、AK2(编码型)全集成芯片,复用多个成熟 IP,可覆盖当前市场的主流需求。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借助存量产品较为丰富的功能特性,为下游客户提供基于分立的超声波传感方案,并在该领域实现千万级芯片营收,该方案已经在多个车型上量产,积累了对汽车超声波传感方案设计、应用场景、客户需求和技术特点的理解,从而指导标的公司专用的超声波传感芯片的设计。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的下一代主力超声波传感专用芯片已经流片成功,目前正处于客户送测阶段,已取得意向订单,多颗主力超声波传感专用芯片正在研发中。
(2)医疗健康芯片
医疗健康测量芯片是指通过传感器接收人体动脉压、血液等相关体征信号,转化为电信号,再由专用模拟信号链芯片将电信号转换为数字信号,并配合对应的软件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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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进行处理,最终得到一系列能表征人体健康状态的指标参数的过程。
标的公司医疗健康 SoC芯片能够使血糖仪实现人体血糖参数的测量,其内置多种振荡器时钟源、正弦波发生电路等丰富模拟资源,并带有多种存储单元、数字通讯接口和其他数字外围资源,做到了高度集成化,实现了在单个芯片上完成信号采集、放大、模数转换、数字信号处理、通讯输出、LCD/LED驱动等不同功能,且小型化满足医疗机构及家庭健康的监护的个性化需求。
(三)主要产品的工艺流程图或主要服务的流程图
标的公司为 Fabless模式芯片设计企业,专注于汽车模拟及数模混合芯片的研发、设计与销售,晶圆制造及封装测试等生产制造环节均通过委外方式实现,标的公司总体业务流程图如下所示:
(四)主要经营模式
1、盈利模式
标的公司采用集成电路行业典型的 Fabless经营模式(无晶圆厂模式),专注于汽车模拟及数模混合芯片的研发、设计及销售,晶圆制造、芯片封装测试等环节均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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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外的方式完成。标的公司结合行业惯例及客户采购习惯,采用经销加直销的销售模式向下游客户销售芯片产品形成收入和利润。
2、采购及生产模式
在 Fabless模式下,标的公司仅从事芯片的设计与销售,自身不从事生产活动。对于晶圆制造及封装测试等生产活动均通过委外方式完成。标的公司完成芯片设计版图后,晶圆制造厂根据芯片设计版图进行生产制造,然后将晶圆发送至封装测试厂,向封装测试厂采购封装、测试代工服务。
标的公司制定了严格的供应商准入制度,从工艺能力、公司规模、商务条件、行业口碑、技术水平等方面初步判定是否符合要求,经过初步筛选后,向供应链管理部门填写供应商申请表单。供应链管理部门从质量、交付角度判断是否接受新增供应商申请,经内部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采购。标的公司目前拥有境内外多家晶圆厂的代工渠道,可根据客户需求灵活选择供应链及产品方案,标的公司与境内头部晶圆厂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尤其是在车规级 eFlash+BCD工艺平台上紧密协作,系国内首家在该工艺平台实现量产的车规级芯片公司。
3、销售模式
根据集成电路设计行业惯例以及标的公司自身发展情况,标的公司的销售采用“经销+直销”的模式,标的公司向直销客户与经销客户销售均属于买断式销售,即在标的公司将产品销售给经销商客户或直销客户后,商品的所有权转移至下游客户。其中,直销模式中存在部分客户采用寄售模式销售,即将产品送到整车厂或周边的中转库内,按整车厂生产所需进行配送,整车厂根据生产耗用情况与供应商进行结算。标的公司一般每月通过客户的供应商系统发布的确认数据或通过纸质文件、电子邮件等
形式与标的公司就上月领用情况进行对账确认。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寄售模式主要客户为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符合行业惯例。
对于经销模式,标的公司建立了严格的经销商审查制度,在合作之前会对经销商的业务能力、规模、付款能力、技术支持能力等方面进行充分调查;标的公司已经制
定《经销商管理制度》,对经销商的开发、销售报价、销售订单、销售发货、货款结算、技术培训等进行管理,规范公司与经销商的购销活动,保障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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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研发模式
在 Fabless经营模式下,产品设计及研发是标的公司经营的核心经营活动。标的公司已经建立符合 ASIL-D功能安全标准的车规级产品研发体系,参与产品研发的部门包括研发部、应用部、测试验证部,具体研发流程包括执行批准、计划、架构设计、流片、设计验证、仿真测试、生产批准、安全投产、项目结束八个环节,并由产品定义、芯片设计、版图设计、测试工程、应用工程等各部门合作完成。
5、结算模式
标的公司按照客户的订单完成产品交付,开具发票完成后,按照双方所签订合同或订单约定方式收取相应货款,客户一般采用银行转账或电汇、承兑汇票、迪链等结合的方式支付货款。
(五)销售情况和主要客户
1、主要产品销售收入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要专注汽车模拟及数模混合芯片的研发、设计及销售,主要产品的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5年1-8月2024年度2023年度
项目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汽车芯片36415.8194.53%55064.9994.27%46970.7495.18%
其中:汽车照明控制
33427.9286.78%49814.6385.28%43132.6587.40%
驱动芯片汽车电机控制
2191.195.69%4242.867.26%3313.946.72%
驱动芯片
汽车传感芯片796.692.07%1007.501.72%524.151.06%
医疗健康芯片2084.385.41%3335.485.71%2357.714.78%
其他21.940.06%14.230.02%19.610.04%
合计38522.12100.00%58414.70100.00%49348.07100.00%上表中,车规级芯片主要包括汽车照明控制驱动芯片、汽车电机控制驱动芯片、汽车传感芯片等,医疗健康芯片主要为血糖仪芯片。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收入主要来源于车规级数模混合芯片产品的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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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产品产销情况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要产品的产销情况如下:
单位:万颗期间产品类别期初库存期末库存产量销量产销率
汽车芯片1687.572372.7912892.848766.1967.99%
2025年1-8月
医疗健康芯片64.4927.18427.82418.8497.90%
汽车芯片470.901687.5715456.0612090.3278.22%
2024年度
医疗健康芯片76.3564.49624.75543.7587.04%
汽车芯片2.92470.909362.238884.1694.89%
2023年度
医疗健康芯片0.5676.35509.56413.7481.20%
注 1:产销率=销量/产量,标的公司采用 Fabless模式,上表中的产量为当期入库的产成品数量,销量为当期确认收入的数量;
注2:期末库存与产销量之间的差异主要系各期存在产成品返测领出、研发领用等因素,2024年标的公司为进一步提升产品质量,出于整体质量管控的考虑对部分批次芯片进行了返测导致二次入库,故期末库存与产销量之间存在一定差异。
2025年1-8月,标的公司汽车芯片产销率较低,主要是标的公司为应对下游整车
厂“金九银十”消费旺季的旺盛需求,加大了生产备货量以及产成品返测等因素导致。
3、主要产品价格情况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要产品的均价情况如下:
单位:元/颗
产品类别2025年1-8月2024年度2023年度
汽车芯片4.154.555.29
医疗健康芯片4.986.135.70
合计4.194.625.31
标的公司产品售价受市场竞争、产品结构、新产品推广报价策略等多方面因素影响。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汽车芯片单价呈下降趋势,主要系:(1)报告期内境内汽车市场竞争激烈,下游整车厂基于其在供应链的强势地位,为控制成本向上游传递价格压力,2024年标的公司陆续调低了产品销售单价;(2)标的公司仍处于持续扩张阶段,部分新产品采用策略性报价,有助于标的公司更快进入终端客户供应链体系,加快国产替代速度,提高整体出货量及市占率;(3)2025年1-8月,标的公司汽车芯片产品销售结构存在一定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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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标的公司医疗健康芯片单价上升主要系2024年封装形式更为复杂的产
品出货量占比提升、产品平均单价随之上升,同时2024年汇率变动提高了境外销售单价;2025年1-8月,标的公司医疗健康芯片单价下降主要系市场竞争降价及产品销售结构变化导致。
4、不同销售模式的情况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不同销售模式的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5年1-8月2024年度2023年度
项目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经销29248.2875.93%42728.0073.15%41722.8984.55%
直销9273.8424.07%15686.7026.85%7625.1815.45%
合计38522.12100.00%58414.70100.00%49348.07100.00%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经销模式收入占比分别为84.55%、73.15%及75.93%,标的公司的芯片销售采用“经销为主,直销为辅”的销售模式。经销模式下,标的公司向经销商进行买断式销售,由经销商将产品销售给最终客户;直销模式下标的公司直接将产品销售给终端客户。标的公司以经销模式为主的主要原因系:一方面经销商拥有渠道资源优势,可以扩大标的公司的销售覆盖范围;另一方面经销商可协助客户日常维护,提升标的公司运营效率。标的公司采取经销和直销相结合方式符合芯片设计行业惯例,圣邦股份、思瑞浦、纳芯微等同行业上市公司均采用“经销为主,直销为辅”的销售模式。
2024年度,标的公司直销模式收入占比有所上升,主要系直销客户比亚迪股份有
限公司、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销售收入金额及占比增加导致。
5、主要客户情况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向前五名客户的销售额及占销售总额的比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序号客户名称金额占比类型
2025年1-8月
1上海迪昀科技有限公司7935.9220.60%经销
2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4640.8612.05%直销
3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4529.7311.76%直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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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客户名称金额占比类型
4上海婉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3581.079.30%经销
5 ZEYGI Co.Ltd. 2994.38 7.77% 经销
合计23681.9761.48%-
2024年度
1上海迪昀科技有限公司12493.2721.39%经销
2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7752.3113.27%直销
3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7102.0112.16%直销
4深圳市科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4592.067.86%经销
5上海婉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4406.137.54%经销
合计36345.7862.22%-
2023年度
1上海迪昀科技有限公司9212.9518.67%经销
2深圳市科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5224.8610.59%经销
3上海婉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5212.2210.56%经销
4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4690.819.51%直销
5 ZEYGI Co.Ltd. 4100.80 8.31% 经销
合计28441.6557.63%
注:上表中客户系按照同一控制原则进行合并披露
报告期各期,标的公司向前五名客户合计的销售额占当期销售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57.63%、62.22%和61.48%,不存在向单个客户销售比例超过总额50%的情况。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与上述客户不存在关联关系。
(六)采购情况和主要供应商
1、主要采购情况
标的公司主要采购为晶圆、封装测试和光罩等,报告期内,采购金额及占总采购额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5年1-8月2024年度2023年度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晶圆13493.1548.60%32279.8660.76%25264.2562.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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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8月2024年度2023年度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封测10537.2237.95%13185.9124.82%9717.0824.21%
其他3733.3413.45%7660.8914.42%5157.8212.85%
合计27763.71100.00%53126.66100.00%40139.15100.00%
2、主要采购的价格变动趋势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生产涉及的主要采购项目为晶圆、封装及测试,均价情况如下:
项目2025年1-8月2024年度2023年度
晶圆平均价格(元/片)7370.817230.838939.71
封装平均价格(元/颗)0.380.420.45
测试平均价格(元/颗)0.430.420.30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晶圆采购单价有所下降,主要系2023年至2024年全球晶圆供应链逐步恢复正常,晶圆供给较为充裕,同时标的公司通过适度的集中备货等措施发挥规模效应,降低了晶圆采购的平均价格。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封装服务的采购单价持续下降,主要系报告期内封装厂竞争较为激烈,封装服务的市场价格有所下降,同时标的公司调整了部分产品封装形式、供应商结构,产品构成的差异亦导致封装具体需求存在差异,封装价格逐步下降。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测试单价上升,主要系2023年下半年开始标的公司部分产品增加了测试项目和测试流程。
3、能源采购情况及价格变动趋势
英迪芯微主要从事车规级数模混合芯片的研发、设计与销售,产品的生产和封装测试均外包给专门的晶圆制造、封装及测试厂商。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经营活动耗用的能源主要为办公用水、用电,价格稳定,且消耗量较小,占标的公司成本和费用的比例较低。
4、主要供应商情况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向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金额及占采购总额的比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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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序号供应商名称金额占比
2025年1-8月
1上海华虹宏力半导体制造有限公司9258.6633.35%
2无锡中微腾芯电子有限公司3243.0111.68%
3 GF ASIA SALES PTE.LTD. 3190.41 11.49%
4日月新集团2561.019.22%
5 X-FAB 2246.61 8.09%
合计20499.7173.84%
2024年度
1上海华虹宏力半导体制造有限公司16772.8631.57%
2 X-FAB 13928.85 26.22%
3日月新集团5146.159.69%
4 GF ASIA SALES PTE.LTD. 4537.10 8.54%
5无锡中微腾芯电子有限公司3784.227.12%
合计44169.1983.14%
2023年度
1上海华虹宏力半导体制造有限公司14733.2136.71%
2 X-FAB 9330.08 23.24%
3日月新集团4074.3910.15%
4 GF ASIA SALES PTE.LTD. 3458.22 8.62%
5无锡中微腾芯电子有限公司3042.937.58%
合计34638.8386.30%
注1:上表中供应商系按照同一控制原则进行合并披露;
注2:日月新集团指日月新半导体(昆山)有限公司、日月新半导体(苏州)有限公司及日月新检
测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注 3:X-FAB指 X-FAB Dresden GmbH & Co.KG及 X-FAB Sarawak Sdn. Bhd。
报告期各期,标的公司向前五名供应商合计的采购额占当期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86.30%、83.14%和73.84%,不存在向单个供应商采购比例超过总额50%的情况。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与上述供应商不存在关联关系。
(七)境外地域分析及资产情况
标的公司境外一共有1家子公司,位于中国香港。有关标的公司境外子公司的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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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详见本报告书“第四章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四、下属企业构成”。标的公司境外子
公司的合规经营情况详见本报告书“第四章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六、诉讼、仲裁、行政处罚及合法合规情况”。
标的公司来源于中国大陆以外地区的收入情况详见“第九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
“四、标的公司的盈利能力及未来趋势分析”之“(一)营业收入分析”之“2、主营业务收入按区域划分”。
(八)主要产品生产技术所处阶段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主要产品包括汽车照明控制驱动芯片、汽车电机控制驱动芯片、汽车传感芯片、血糖仪芯片。其中汽车照明控制驱动芯片和血糖仪芯片均已经成熟量产,产品系列布局较为完整,可覆盖客户的各类型需求,多颗车身照明控制驱动芯片已大规模出货,头尾灯驱动芯片已经入密集的客户验证导入期,根据芯片行业惯例,后续将根据客户需求和市场变化对各系列产品进行持续迭代升级。
汽车电机控制驱动芯片已量产部分产品型号,主力新产品目前正处于密集的客户验证导入期,后续仍需进一步补足产品矩阵,以满足客户的差异化需求。汽车传感芯片中触控传感芯片产品已量产,目前已进入密集的客户验证导入周期;超声波传感芯片已规划多颗产品的研发,目前该领域的下一代主力专用芯片已经流片完成,目前正处于客户送测阶段。
(九)报告期核心技术人员特点分析及变动情况
1、主要核心技术情况
标的公司的核心技术情况具体如下表所示:
技核心核心技术名术技术对应产品具体表征技术先进性对应专利称来类别源用于测量汽车内饰照明工作
车载/ 45V 时发光二极管自 共模耐压高达 ,差 ZL201910124948.0医疗 车载内饰照 1mV 两端的电压, (CN109856524A)车载高压信 主 / 模采样精度达到 ,信号 明控制 驱 系统可根据该 ZL202010885829.X号采样技术研可以与车载电池直接相
链技 动芯片 测量值进行精 ZL202110099125.4发连
术 确的温度补 ZL202010887172.0偿,保证颜色亮度的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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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核心核心技术名术技术对应产品具体表征技术先进性对应专利称来类别源和一致性
1.模数转换精度:
自 12~14bit 兼顾高精度/低
/ 2.低功耗,可应用于功 功耗/采样速 CN112003577B高精度模数 主 车规 医疗耗敏感型应用,例如血 率,可广泛应 ZL202111072500.2A转换技术研全系芯片
糖仪 用与车载或者 (CN113839672B)
发 3.DNL<1LSB 医疗电子应用
4.INL<2LSB
独有的架构和
自 1.低功耗 12~14bit SAR算法可以同时
血糖检测技 主 ADC CN113872272A/技术
血糖仪芯片 2.12bit AC/DC DAC 满足 Glucose和术 研
3. <2uA HCT
秘密的应用,发休眠功耗扩展性强公司车载控制驱动芯片由汽车蓄电池供电,高压端口会面临正负高自
正负高压保 主 全系车载控 耐压达到 DC±45V 压的问题。该,漏
5uA 技术提出了一 ZL201910595528.0护电路 研 制驱动芯片 电流小于
种如何保护端发口不被正负高压损坏的电路结构,在实际应用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车载降低客户应用
通信开发成本,解自接口 LIN 全系车载 完全符合 决 LIN通信兼软件协 主
技术 LIN控制驱 LIN2.1/2.2A/SAEJ2602 容性问题,提 技术秘密议栈 研动芯片标准高数据通信效发率,安全性和可靠性集成该技术的产品通过
IEC 62228-2合规性测
解决了 LIN通试,包括:信类产品电磁
1.发射射频干扰
自干扰/电磁抗扰
LIN 全系车载 (EMI)车载 收 主 LIN 度/安全性和法控制驱 2.抗射频干扰 技术秘密发器技术研规合规性等痛动芯片 (Immunity to RF发点,提高车辆distrubances)
3. (Immunity 的品质和安全抗脉冲干扰
to impulses) 性
4.抗静电放电(ES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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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核心核心技术名术技术对应产品具体表征技术先进性对应专利称来类别源不同节点同步不需要依赖外
Matrix 部时钟源,相头灯自通过时钟同步校准不同比竞争对手节
芯片/多通
自定义串口 主 通信节点之间的时钟偏 省 BOM成本,道尾灯 CN114610669A
通信技术 研 LED 差,最大支持的通信节 并且可以达到驱动发 点≥16 更佳 EMI性芯片能。该技术已应用于Matrix头灯芯片
无需外置 CAN
Transceiver,节省 BOM成本;
集成的 CAN
Transceiver即自
CAN 多通道尾灯 通过 CAN PHY可用于共有总物理层
车载 主 LED 线也可以用于驱动 兼容性测试,传输距离 技术秘密收发器技术研私有总线;传芯片远
发输距离远,支持跨板通信,全面升级尾灯类驱动芯片和上位机的通信效率无需过高的
MCU性能和过
多的资源,配LED 自 运算速度快,通过颜色 套公司内饰灯颜色混主内饰灯/尾越界补偿/温度补偿保证芯片产品提供光及温度补技术秘密研灯驱动芯片颜色亮度等关键指标要完整车载内饰偿协议栈发求灯驱动应用方案,保证颜色/亮度等关键指车载标
LED
1.全温度范围电流源精
驱动
度偏差<+-7% 集成 LED恒流。
技术
2.驱动方案可以转换效率高,发热量
有效减少 LED低,满足车载芯片苛刻集成式 LED 自 模组的元件数/ 的热设计要求。 CN113015289B主 内饰灯 尾 目,降低成恒流驱动电 3.宽电压工作范围 CN112188675B研灯驱动芯片
路 (6V~19V) 本。同时集成。 CN111983418B
发4.方案也有完备高精度输出电流控制
(100uA 的保护功能,)
保证车载 LED5.完备的保护功能(过灯珠的安全压/过流/短路)
338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技核心核心技术名术技术对应产品具体表征技术先进性对应专利称来类别源自
LED 解决调光精度控制算 主
- 内饰灯芯片 高速高精度 PWM 及消除音频噪 CN117082673B法 研声及闪烁问题发
1.用低功耗的方宽工作电压范围
5V~60V 案解决了 LED自 ( )
LED 2. 矩阵大灯的复开关控 主 矩阵大灯控 良好的导通特性,支 CN113873723B杂控制,同时制技术 研 制芯片 持 12颗灯珠串联控制 CN114400888B
3. EMI 解决了开关电发 通过车规 测试标
路 EMI特性差准的行业痛点
车载多 LED驱
动芯片 Rugby系列产品集成
1.宽工作电压范围:了采用该技术
自 LED 4~40V 的降压转换多 驱 2.高输出精度:+-3% ZL202010573394.5车载集成开 主 器。依靠高度动芯片 ZL202010885819.6
关电源技术 研 3.输出电流能力>1.2ARugby 的芯片集成系列 ZL202110175874.0
发 4.通过车规 EMI测试标 度,帮助客户准 在有限 PCB空间实现大电流
多 LED驱动应用国外芯片厂家
Buck: 通常采用套片
1.宽输入电压范围:或者捆绑销售车载
4.5V~62V 手段阻碍竞争
电源
2.CC/CV双模式 对手芯片进
管理
3.CC模式下输出电流精 入。我司提供
技术
自 度在 1.2A条件下高于 头灯矩阵驱动车载
车载独立开 主 Buck/Boost 4% 芯片的同时,关电源技术 研 Boost 技术秘密: 能够提供配套电源芯片
发1.宽输入电压范围:电源驱动芯片
4.5V~62V 的话,可以打
2.输出电压范围:0~60V 破国外芯片厂
3.CC/CV双模式 家的行业壁
4.CC模式下输出电流精 垒,破除头灯
度高于4%矩阵驱动芯片的销售障碍集成车载线性自应用于标的公司全系汽稳压器提高了
车载线性稳 主 全系汽车芯 车芯片产品,通过 ZL202111072516.3压器 研 片 VW80000 集成度,减少等标准汽车 ZL202110177683.8应用板面积,发 EMC测试降低了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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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核心核心技术名术技术对应产品具体表征技术先进性对应专利称来类别源某些高压工艺不适合集成
MCU工艺,或者集成工艺在某种情况下并自非成本最优。
SIP 通信带宽可灵活配置,私有芯片互 主 全系 汽 /DMA 运用该技术可支持中断 ,对应 技术秘密联总线 研 车芯片 以实现MCU与用透明
发 高压 ASIC芯片
高效互联,并通过 SIP封装高度实现高度集成集成的数模混合芯数模片
混合 一颗 die集成车
芯片 规MCU/车规电
设计 源/高压 Driver/技术车载高压通信
口/高压信号链技术,相较 SIPBCD+Eflash 自 SoC 1.工作电压>18V 架构有更高的SoC 主 全系设计技 2.Eflash Endurance>2W 执行效率和更 技术秘密研汽车芯片术次为完善的安全发
检测机制,适用于对性能有
较高要求,又对板卡空间有苛刻要求的车规应用自显著降低客户私有电机算主全系电机控相电流波形接近正弦步进电机与技术秘密
法 研 制驱动芯片 波,THD谐波分量低 BLDC的震动与发噪音问题集成式电机驱
1. 0.5A~1A 动电路技术减车载 支持 驱动电
少了传统分离电机流
驱动 自 2.6V~18V 方案的元件个宽电压工作范数,适用于对技术集成式电机主全系电机驱围
3. 板卡空间有苛 技术秘密驱动电路 研 动芯片 休眠功耗<10uA
4.刻要求的车载发丰富的电机驱动诊断电机应用。为和保护。
5. hall 车载小电机优可集成开关
化的方案也节省了芯片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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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核心核心技术名术技术对应产品具体表征技术先进性对应专利称来类别源公司高度集成的数模混合芯片涉及技术领域广,IP类型车规众多,要达到芯片自
车规芯片零 3.5 <1ppm要求难零缺 主 全系车规芯 出货 亿颗车规芯
缺陷设计技 <1ppm 度极大。通过 技术秘密陷设 研 片 片,整体缺陷率术不断的技术和计技发
流程迭代,形术成了独有的零缺陷设计技术和质量管理体系
传统 PNP架构需要较大面积车规才能达到车厂自
工艺 1.高压 ESD保护管远小 严苛的 ESD测独有高压主全系车规芯
架构 ESD 于传统架构 试要求。采用 技术秘密架构 研 片设计 2.通过车厂 ESD测试 独家设计调试发
技术 的 ESD结构可以大大减少芯片面积可根据环境自
1.高灵敏度,高速实现动选择最优采
0.1pF电容检测 样方式,解决
自
车载2.硬件实现的加速算了电容触摸抗电容触摸控主车载触控芯触控法,抗干扰能力更强干扰的难题;技术秘密制技术研片
技术 3.满足车规 EMC要求 防水电极的设
发4.超低功耗设计,平均计可避免雨天
功耗<50uA 误触发或死机的问题该方案集成高
速 DSI3总线,可实现无主机/自无网关的方
超声波雷达主超声波雷达\案,同时具有技术秘密车载 算法及系统 研 控制芯片 Raw data直接超声发上传域控端做波雷大数据融合的
达技功能,满足特术定客户需求完全国产的超自声波雷达芯片
超声波雷达主超声波雷达\方案,更低噪技术秘密芯片技术研驱动芯片声以及更灵活发的配置,并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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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核心核心技术名术技术对应产品具体表征技术先进性对应专利称来类别源
现更低成本,更远探测距离,更小盲区的应用要求
上述核心技术均采取相关技术保护措施,并在标的公司的芯片产品中得到广泛应用。
2、报告期内研发投入情况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研发投入主要为支付的研发人员薪酬、加工测试费及股份支付费用、材料费用等,研发投入全部费用化。
报告期各期,标的公司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8月2024年度2023年度
研发投入金额8051.1411669.479293.72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20.90%19.98%18.81%
3、研发人员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的研发人员数量及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人项目2025年8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研发人员数量10710196
研发人员数量占比56.32%58.05%61.94%
4、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核心技术人员为庄健、张军、李丰军。具体情况如下:
核心技术工作履历对标的公司研发的具体贡献人员
20在标的公司负责建设芯片设计团队与产品定本科学历,具有年以上的数模混合电
IC 义,早期带领团队定义与开发汽车照明控制路 设计、产品定义、客户技术支持、庄健2017驱动芯片产品线,报告期内负责标的公司全销售等经验。年创立标的公司,担产品线的研发管理,为标的公司汽车芯片的任标的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发展奠定基础,拥有多项技术专利硕士学历,在集成电路领域具有10年以在标的公司负责产品研发,带领团队进行芯张军上的研发经验,2018年加入标的公司,片模拟模块与模数混合模块设计。在标的公担任标的公司研发总监司负责带领团队进行车规照明芯片、车规电
342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核心技术工作履历对标的公司研发的具体贡献人员
机控制芯片的芯片设计,在信号链与车载通信领域申请多项技术专利
在标的公司负责产品研发,带领团队进行芯
10片数字模块及数模混合模块设计,在标的公硕士学历,在集成电路领域具有年以
2019司负责带领团队进行车规照明、车规电机控李丰军上的研发经验,年加入标的公司,
制芯片、车规传感芯片的设计,在通信接担任标的公司数字研发总监
口、MCU、低功耗设计等方面具有丰富经验。
上述核心技术人员均与标的公司签署了保密协议,并参与了标的公司的股权激励。
(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及节约能效情况
标的公司所属行业不属于高危险、重污染行业。标的公司主要从事车规级数模混合芯片的研发设计与销售,产品的生产和封装测试均委外交由专业晶圆制造、芯片封测厂完成,标的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不涉及高危险、重污染、高耗能的情况。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未发生过环保事故或受到行政处罚。
(十一)主要产品和服务的质量控制情况
标的公司目前已取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符合 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要求,已通过 ISO 26262 ASIL-D级汽车功能安全的体系认证(最高等级),主要产品均通过 AECQ-100 Grade1等级(第二高等级的工作温度范围)的车规级产品认证,部分产品通过了 ISO 26262 ASIL-B级汽车功能安全的产品认证。标的公司制定了《质量管理体系手册》等内部规范文件,通过在产品开发、供应商选择过程中进行先期质量策划,确保产品工艺设计水平,提高产品开发的效率、质量,降低研发成本,并通过组织供应商及时有效的生产,保证客户需求、切实有效地执行生产计划,确保产品达成客户品质要求及产能需求。报告期内,英迪芯微未发生过重大质量纠纷的情况。
(十二)生产经营资质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从事的车规级数模混合芯片研发设计与销售研发、设计和销售业务,不涉及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强制性许可、资质、认证。
八、主要财务数据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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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资产负债表项目2025年8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资产总计62809.1367264.1355590.62
负债总计7874.5214973.717361.39
所有者权益54934.6152290.4248229.23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54934.6152290.4248229.23
的净资产
利润表项目2025年1-8月2024年度2023年度
营业收入38531.0958414.7049403.98
营业成本23091.4834915.2729626.83
利润总额-2310.80-3283.56-632.69
净利润-2308.74-3325.49-634.42剔除股份支付影响后
2646.604056.815409.85
的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2308.74-3325.49-634.42的净利润
扣非归母净利润-2525.26-3806.22-349.89
2025年8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42023年12月31日
主要财务指标
/2025年1-8月年度/2023年度
流动比率(倍)7.364.087.18
速动比率(倍)5.032.886.22
资产负债率12.54%22.26%13.24%总资产周转率
/0.890.951.05(次年)应收账款周转率
/3.563.725.85(次年)存货周转率
/1.792.596.15(次年)
毛利率40.07%40.23%40.03%
注:财务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100%
*总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期初资产总额+期末资产总额)/2]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期初应收账款余额+期末应收账款余额)/2]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期初存货余额+期末存货余额)/2]
*毛利率=(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非经常性损益构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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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8月2024年度2023年度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1.884.40-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
205.22317.90326.22
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
9.86173.11347.07
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
---935.13股份支付费用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3.31-14.68-22.69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非经常性损益总额216.52480.73-284.53
减:非经常性损益的所得税影响数---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216.52480.73-284.53
减:归属于少数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影
---响数(税后)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216.52480.73-284.53
九、涉及的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施工建设等有关报批事项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标的公司100.00%股权,标的公司为芯片设计公司,采取Fabless的经营模式,生产经营不涉及自建房产,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
十、债权债务转移情况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仍为独立的法人主体,标的公司所涉的所有债权、债务仍由标的公司按相关约定继续享有和承担,本次交易不涉及债权债务的转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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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报告期内主要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处理
(一)收入成本的确认原则和计量方法
1、收入确认原则
标的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标的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1)客户在标的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标的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2)客户能够控制标的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3)标的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标的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标的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标的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标的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标的公司会考虑下列迹象:
(1)标的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2)标的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3)标的公司已将该商品的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4)标的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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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
(6)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2、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标的公司收入主要来源于销售商品与提供服务,标的公司主要销售医疗健康芯片与汽车芯片。
(1)销售商品收入
标的公司销售商品为医疗健康芯片、汽车芯片及其开发工具,对于境内客户,标的公司将产品按照合同规定运至约定交货地点,在客户接收产品且签署签收单据时确认收入。对于境外客户,标的公司大部分采用 EXW和 FCA的方式成交,采用 FCA方式交易的出口业务,在完成出口报关手续后,标的公司获取报关单、提单时确认收入;
采用 EXW方式交易的出口业务,在产品出库交付给客户指定的承运人,标的公司完成产品交付义务时确认收入。
(2)提供服务收入
标的公司对外提供芯片设计服务,按照合同约定向客户交付最终的工作内容和成果,标的公司在客户确认完成时点后确认收入。
标的公司给予客户的信用期与行业惯例一致,不存在重大融资成分。
3、合同成本的确认原则与计量方法
合同成本包括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及合同履约成本。
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是指标的公司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如销售佣金等)。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标的公司将其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标的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除预期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之外的其他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存货等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标的公司将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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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该成本增加了标的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合同取得成本确认的资产和合同履约成本确认的资产(以下简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当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时,标的公司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1)标的公司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2)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二)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与同行业或同类资产之间的差异及对利润的影响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与同行业或同类资产之间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标的公司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及其他有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此外,标的公司还结合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披露有关财务信息。
标的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标的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标的公司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四)财务报表合并范围
标的公司的合并范围包括标的公司及其控制的所有子公司。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情况如下:
直接持子公司名称注册资本主要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股比例取得方式
(%)
英迪芯微(香港)有限公司860中国香万港元中国香港芯片销售100.00设立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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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持子公司名称注册资本主要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股比例取得方式
(%)
上海紫鹰微电子有限公司300万元上海上海芯片研发100.00设立
苏州紫鹰微电子有限公司600万元苏州苏州芯片研发100.00设立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合并范围未发生变化。
(五)资产转移剥离调整情况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不存在资产转移剥离调整情况。
(六)重要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与上市公司差异及变更情况
1、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与上市公司的差异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重大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与上市公司不存在显著差异。
2、重要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的变更情况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政部于2023年8月21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财会〔2023〕11号)。
该规定适用于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确认为无形资产或存货等资产类别
的数据资源,以及企业合法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但由于不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资产确认条件而未确认为资产的数据资源的相关会计处理。
标的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采用未来适用法,该规定施行前已经费用化计入损益的数据资源相关支出不再调整。
采用该规定未对标的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
财政部于2023年11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7号”)。
解释第17号规定,对于企业贷款安排产生的负债,企业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权利可能取决于企业是否遵循了贷款安排中规定的条件(以下简
349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称“契约条件”)。企业根据准则规定对该负债的流动性进行划分时,应当区别下列情况考虑在资产负债表日是否具有推迟清偿负债的权利:(1)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或者
之前应遵循的契约条件,即使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后才对该契约条件的遵循情况进行评估(如有的契约条件规定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后基于资产负债表日财务状况进行评估),影响该权利在资产负债表日是否存在的判断,进而影响该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的流动性划分。(2)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后应遵循的契约条件(如有的契约条件规定基于资产负债表日之后6个月的财务状况进行评估),不影响该权利在资产负债表日是否存在的判断,与该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的流动性划分无关。
负债的条款导致企业在交易对手方选择的情况下通过交付自身权益工具进行清偿的,如果按照准则规定该选择权分类为权益工具并将其作为复合金融工具的权益组成部分单独确认,则该条款不影响该项负债的流动性划分。
标的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并对可比期间信息进行调整,采用该规定未对标的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政部于2024年12月31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解释第18号)。
解释第18号规定,在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
行会计核算时,企业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
标的公司自解释第18号印发之日起执行该规定,采用该规定未对标的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重要会计估计未发生变更。
(七)行业特殊的会计处理政策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所处行业不存在特殊的会计处理政策。
350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八)期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2025年10月27日,标的公司所有股东分别与上市公司签署《资产购买协议》,协
议中约定标的公司股东签署该协议即视为同意标的公司关于授予董事长兼总经理庄健的股权激励计划加速行权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2、承诺及或有事项
截至报告期末,标的公司不存在应披露的承诺事项,不存在应披露的未决诉讼、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
3、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报告期末,标的公司不存在应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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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发行股份情况
一、本次交易中购买资产所发行普通股股份情况
(一)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及上市地点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标的资产,所涉及发行股份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 A股,每股面值为 1.00元,上市地点为深交所。
(二)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80%。市场参考价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经计算,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定价基准日前20、60和1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具体如下:
单位:元/股
市场参考价交易均价交易均价的80%
前20个交易日25.4920.40
前60个交易日26.9921.60
前120个交易日26.6121.29
注:交易均价的80%的计算结果向上取整至小数点后两位。
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20.40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对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发行价格的具体调整方法如下:
假设调整前有效发行价格为 P0,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为 N,配股率为 K,配
股价为 A,每股派送现金股利为 D,调整后的有效发行价格为 P1,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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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送股票股利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P1=P0÷(1+N);
配股:P1=(P0+A×K)÷(1+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K+N)。
上市公司经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元(含税),调整前的发行价格为20.40元/股,调整后的发行价格为20.30元/股。
最终发行价格尚需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
(三)发行对象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对象为无锡临英等标的公司股东。
(四)交易金额及对价支付方式
标的公司100%股权的交易价格以《评估报告》(金证评报字【2025】第0533号)
所载明的截至评估基准日的标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值280000.00万元为基础协商确定,考虑到本次交易为汽车产业链内的产业并购,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在产业理解、客户资源、销售渠道、出海平台、技术合作、融资渠道等方面拥有较强的协同效应,本次交易完成后双方预计将形成一定的增量价值。因此,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拟按照28.56亿元的总对价进行收购,超过标的公司的评估值0.56亿元,溢价率为
2.00%,由上市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交易对方进行支付,本次交易支付对
价及支付方式具体如下:
本次交易将采用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标的公司100%股权。
(1)发行股份方式
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前提下,本次交易支付的股份对价拟分两期发行。
其中,上市公司向投资人股东中选择股份对价的股东一次性发行首期股份对价,同时,上市公司向无锡临英、庄健发行其应获得的首期股份对价,无锡临英、庄健应就其获得的首期股份对价承担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补偿义务;在达到约定的后期股份支付条件后,上市公司向无锡临英、庄健发行其应获得的后期股份对价。
(2)支付现金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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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交易拟向 ADK、Vincent Isen Wang及投资人股东中选择现金对价的股东一次性支付现金对价。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现金对价的资金来源为募集配套资金。在募集配套资金到位之前,上市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以自有和/或自筹资金先行支付,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如上市公司未能成功实施募集配套资金或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小于募集资金用途的资金需求量,上市公司将通过自有或自筹资金解决资金缺口。
在仅考虑首期股份对价的情形下,上市公司向交易对方支付对价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支付方式序交易标的名称及权益比向该交易对方支交易对方号例首期股份对现金对价付的总对价价
1 ADK 标的公司 34.38%股权 96083.44 - 96083.44
2无锡临英标的公司15.45%股权-64187.2764187.27
3庄健标的公司6.56%股权-27237.0427237.04
4 Vincent IsenWang 标的公司 2.45%股权 6842.16 - 6842.16
5晋江科宇标的公司3.15%股权-4687.074687.07
6扬州临芯标的公司2.39%股权-4555.914555.91
7前海鹏晨标的公司2.37%股权-3688.923688.92
8苏州原信标的公司2.33%股权-4556.064556.06
9君海荣芯标的公司2.31%股权-6550.496550.49
10共青城临欧标的公司2.30%股权-4363.894363.89
11东风交银标的公司1.91%股权-3627.603627.60
12长信智汽标的公司1.91%股权5243.84-5243.84
13无锡志芯标的公司1.88%股权-2793.182793.18
14嘉兴临峥标的公司1.72%股权-3195.103195.10
15两江红马标的公司1.70%股权1008.611769.432778.04
16上海联新标的公司1.44%股权-3659.573659.57
17建发新兴标的公司1.44%股权1254.001750.963004.96
18芜湖奇瑞标的公司1.20%股权-2219.842219.84
19常州芯浩标的公司1.15%股权3004.41-3004.41
20陈启凤标的公司1.03%股权-1537.641537.64
21建发长盈标的公司1.00%股权-1461.901461.90
22南通招华标的公司0.98%股权1250.882194.453445.33
23海丝科宇标的公司0.97%股权-1831.52183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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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序交易标的名称及权益比向该交易对方支交易对方号例首期股份对现金对价付的总对价价
24嘉兴临谷标的公司0.96%股权-1822.361822.36
25星宇股份标的公司0.96%股权726.501274.512001.01
26鹏远基石标的公司0.88%股权-2818.862818.86
27林志强标的公司0.75%股权-1482.031482.03
28九州舜创标的公司0.62%股权-1235.071235.07
29经纬恒润标的公司0.62%股权492.56864.111356.67
30上海骏圭标的公司0.49%股权-1570.361570.36
31十月乾元标的公司0.49%股权-1572.661572.66
32镇江临创标的公司0.48%股权-911.18911.18
33求圆正海标的公司0.48%股权363.82638.251002.07
34新昌头雁标的公司0.32%股权-820.89820.89
35海丝凯丰标的公司0.25%股权-492.83492.83
36芜湖泽锦标的公司0.24%股权-800.78800.78
37赵敏标的公司0.20%股权-488.87488.87
38倪文军标的公司0.12%股权-246.91246.91
39张洪标的公司0.10%股权-243.65243.65
40晏韵童标的公司0.02%股权-78.6278.62
合计标的公司100%股权116270.21163229.78279500.00
在考虑首期股份对价和后期股份对价的情形下,上市公司向交易对方支付对价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支付方式向该交易对方支序交易标的名称及权益交易对方首期股份对后期股份付的总对价(含号比例现金对价价对价后期股份对价)
1 ADK 标的公司 34.38%股权 96083.44 - - 96083.44
2无锡临英标的公司15.45%股权-64187.274282.7068469.97
3庄健标的公司6.56%股权-27237.041817.3129054.35
4 VincentIsen Wang 标的公司 2.45%股权 6842.16 - - 6842.16
5晋江科宇标的公司3.15%股权-4687.07-4687.07
6扬州临芯标的公司2.39%股权-4555.91-4555.91
7前海鹏晨标的公司2.37%股权-3688.92-3688.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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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向该交易对方支序交易标的名称及权益交易对方首期股份对后期股份付的总对价(含号比例现金对价价对价后期股份对价)
8苏州原信标的公司2.33%股权-4556.06-4556.06
9君海荣芯标的公司2.31%股权-6550.49-6550.49
10共青城临欧标的公司2.30%股权-4363.89-4363.89
11东风交银标的公司1.91%股权-3627.60-3627.60
12长信智汽标的公司1.91%股权5243.84--5243.84
13无锡志芯标的公司1.88%股权-2793.18-2793.18
14嘉兴临峥标的公司1.72%股权-3195.10-3195.10
15两江红马标的公司1.70%股权1008.611769.43-2778.04
16上海联新标的公司1.44%股权-3659.57-3659.57
17建发新兴标的公司1.44%股权1254.001750.96-3004.96
18芜湖奇瑞标的公司1.20%股权-2219.84-2219.84
19常州芯浩标的公司1.15%股权3004.41--3004.41
20陈启凤标的公司1.03%股权-1537.64-1537.64
21建发长盈标的公司1.00%股权-1461.90-1461.90
22南通招华标的公司0.98%股权1250.882194.45-3445.33
23海丝科宇标的公司0.97%股权-1831.52-1831.52
24嘉兴临谷标的公司0.96%股权-1822.36-1822.36
25星宇股份标的公司0.96%股权726.501274.51-2001.01
26鹏远基石标的公司0.88%股权-2818.86-2818.86
27林志强标的公司0.75%股权-1482.03-1482.03
28九州舜创标的公司0.62%股权-1235.07-1235.07
29经纬恒润标的公司0.62%股权492.56864.11-1356.67
30上海骏圭标的公司0.49%股权-1570.36-1570.36
31十月乾元标的公司0.49%股权-1572.66-1572.66
32镇江临创标的公司0.48%股权-911.18-911.18
33求圆正海标的公司0.48%股权363.82638.25-1002.07
34新昌头雁标的公司0.32%股权-820.89-820.89
35海丝凯丰标的公司0.25%股权-492.83-492.83
36芜湖泽锦标的公司0.24%股权-800.78-800.78
37赵敏标的公司0.20%股权-488.87-488.87
38倪文军标的公司0.12%股权-246.91-246.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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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向该交易对方支序交易标的名称及权益交易对方首期股份对后期股份付的总对价(含号比例现金对价价对价后期股份对价)
39张洪标的公司0.10%股权-243.65-243.65
40晏韵童标的公司0.02%股权-78.62-78.62
合计标的公司100%股权116270.21163229.786100.00285600.00
针对无锡临英、庄健所获股份的分期支付安排,各期股份的支付条件、交割时点、锁定期安排、业绩承诺安排具体如下:项目首期股份对价及首期股份的相关安排后期股份对价及后期股份的相关安排标的公司在业绩承诺期的平均主营业务收入同
比 2024年的增长率高于三分之二以上的 A股同
行业上市公司的同期增长率,或标的公司于
2027年在 A股同行业上市公司中,汽车芯片相
支付条件无关的营业收入规模达到前三名。
同行业上市公司选择申银万国2021年行业分类
项下 SW电子—SW半导体—SW模拟芯片设计
板块的 A股上市公司自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期届满之日或业绩及减
本次交易无锡临英、庄健所持有标的公司
值补偿义务履行完毕(若有)之日(孰晚)起交割时点股权过户至上市公司名下之日起40个工作40个工作日内(且不超过收到中国证监会同意日内注册文件之日起48个月内)
1、管理层股东在本次交易中以资产认购取1、管理层股东在本次交易中以资产认购取得的
得的上市公司首期股份,如用于认购该等上市公司后期股份,如用于认购该等上市公司上市公司股份的标的公司股权持续拥有权股份的标的公司股权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已满
益的时间已满12个月,则以该部分股权认12个月,则以该部分股权认购的上市公司后期购的上市公司首期股份自向管理层股东发股份自向管理层股东发行首期股份结束之日起行首期股份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以任12个月内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如用于认购上何形式转让;如用于认购上市公司股份的市公司股份的标的公司股权持续拥有权益的时
标的公司股权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不足12间不足12个月,则该部分股权认购的上市公司个月,则该部分股权认购的上市公司首期后期股份自向管理层股东发行首期股份结束之股份自向管理层股东发行首期股份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
日起36个月内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以下2、自后期股份登记至管理层股东名下当年起,锁定期安排简称“法定限售期”)。若标的公司连续两年实现的主营业务收入均分
2、自首期股份登记至管理层股东名下之日别达到15亿元,则管理层股东取得的后期股份
起满12个月后,管理层股东可解锁其取得将在第二年实现前述主营业务收入所对应的上的首期股份数量的25%。与此同时,在市公司年度报告出具日后全部解锁;在达成后《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约定的业绩承诺期股份解锁条件前,管理层股东取得的后期股期内,管理层股东持有的上市公司首期股份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
份在上年度业绩承诺专项报告公告日后可
额外解锁的股票数量=标的公司上年度实现
的业绩承诺口径净利润金额÷当年解锁参考
价格(取标的公司上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平均收盘价格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
357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项目首期股份对价及首期股份的相关安排后期股份对价及后期股份的相关安排资产的发行价格中的孰高值)。
3、管理层股东持有的剩余上市公司首期股
份在相应业绩补偿义务及减值补偿义务履行完毕之前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
若上述首期股份解锁安排发生在法定限售期内,则前项约定的管理层股东可解锁的股票数量额度将累计至法定限售期届满之日后一次性解锁。
具体详见本报告书之“重大事项提示”之业绩承诺无
“七、本次重组的业绩承诺和补偿安排”
(五)发行股份数量首期股份对价后期股份对价首期发行股份数后期发行股份数交易对方(万元)(万元)量(股)量(股)
无锡临英64187.274282.70316193452109702
庄健27237.041817.3113417262895225
晋江科宇4687.07-2308900-
扬州临芯4555.91-2244292-
前海鹏晨3688.92-1817201-
苏州原信4556.06-2244363-
君海荣芯6550.49-3226841-
共青城临欧4363.89-2149698-
东风交银3627.60-1786995-
无锡志芯2793.18-1375953-
嘉兴临峥3195.10-1573939-
两江红马1769.43-871640-
上海联新3659.57-1802746-
建发新兴1750.96-862541-
芜湖奇瑞2219.84-1093516-
陈启凤1537.64-757460-
建发长盈1461.90-720146-
南通招华2194.45-1081009-
海丝科宇1831.52-902229-
嘉兴临谷1822.36-897716-
星宇股份1274.51-627839-
鹏远基石2818.86-1388602-
林志强1482.03-730065-
358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首期股份对价后期股份对价首期发行股份数后期发行股份数交易对方(万元)(万元)量(股)量(股)
九州舜创1235.07-608407-
经纬恒润864.11-425670-
上海骏圭1570.36-773576-
十月乾元1572.66-774707-
镇江临创911.18-448858-
求圆正海638.25-314411-
新昌头雁820.89-404381-
海丝凯丰492.83-242773-
芜湖泽锦800.78-394473-
赵敏488.87-240821-
倪文军246.91-121630-
张洪243.65-120026-
晏韵童78.62-38729-
合计163229.786100.00804087603004927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股份数量的计算方式为:向各交易对方发行股份数
量=以发行股份形式向各交易对方支付的交易对价/本次发行价格,发行股份总数量=向各交易对方发行股份的数量之和。
本次交易向交易对方发行的股份数量不为整数时,则向下取整精确至股,不足一股的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或者上市公司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召开董事会、股东会对发行价格进行调整的,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也随之进行调整。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最终的股份发行数量以经上市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的发行数量为上限。
(六)发行价格调整方案
本次交易不设置发行价格调整方案。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359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七)股份锁定期
1、投资人股东
(1)投资人股东在本次交易中以资产认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如用于认购该等
上市公司股份的标的公司股权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已满12个月,则以该部分股权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如用于认购上市公
司股份的标的公司股权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不足12个月,则该部分股权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但如投资人股东为已备案的
私募投资基金,且上市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时,投资人股东对用于认购上市公司股份的标的公司股权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已满48个月的,则投资人股东以该部分股权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
(2)本次交易后,投资人股东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若由于上市公司
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的约定。
(3)若投资人股东上述股份限售期承诺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政策不相符,投资人股东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4)锁定期届满后,在满足投资人股东签署的本次重组相关协议约定的解锁条件(如有)情况下,投资人股东在本次交易中以资产认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转让和交易依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和规则办理。
2、管理层股东
(1)管理层股东在本次交易中以资产认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如用于认购该等
上市公司股份的标的公司股权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已满12个月,则以该部分股权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自首期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如用于认购上
市公司股份的标的公司股权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不足12个月,则该部分股权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自首期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
(2)在满足上一条约定的前提下,管理层股东通过本次交易所取得的上市公司股
份应按照上市公司与无锡临英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庄健就本次交易签
署的《资产购买协议》《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的约定解除锁定。《资产购买协议》《业
360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绩承诺及补偿协议》关于锁定期的约定如下:
1)针对首期股份:
“1、管理层股东在本次交易中以资产认购取得的上市公司首期股份,如用于认购该等上市公司股份的标的公司股权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已满12个月,则以该部分股权认购的上市公司首期股份自向管理层股东发行首期股份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如用于认购上市公司股份的标的公司股权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不足12个月,则该部分股权认购的上市公司首期股份自向管理层股东发行首期股份结束之日起
36个月内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以下简称“法定限售期”)。
2、自首期股份登记至管理层股东名下之日起满12个月后,管理层股东可解锁其
取得的首期股份数量的25%。与此同时,在《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约定的业绩承诺期内,管理层股东持有的上市公司首期股份在上年度业绩承诺专项报告公告日后可额外解锁的股票数量=标的公司上年度实现的业绩承诺口径净利润金额÷当年解锁参考价
格(取标的公司上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平均收盘价格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中的孰高值)。
3、管理层股东持有的剩余上市公司首期股份在相应业绩补偿义务及减值补偿义务
履行完毕之前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
若上述首期股份解锁安排发生在法定限售期内,则前项约定的管理层股东可解锁的股票数量额度将累计至法定限售期届满之日后一次性解锁。
双方同意,无锡临英及庄健在可解锁总额度内分别实际解锁的股票数量届时由庄健分配,并以最终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结果为准。”
2)针对后期股份:
“1、管理层股东在本次交易中以资产认购取得的上市公司后期股份,如用于认购该等上市公司股份的标的公司股权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已满12个月,则以该部分股权认购的上市公司后期股份自向管理层股东发行首期股份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如用于认购上市公司股份的标的公司股权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不足12个月,则该部分股权认购的上市公司后期股份自向管理层股东发行首期股份结束之日起
36个月内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
361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2、自后期股份登记至管理层股东名下当年起,若标的公司连续两年实现的主营业
务收入均分别达到15亿元,则管理层股东取得的后期股份将在第二年实现前述主营业务收入所对应的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出具日后全部解锁;在达成后期股份解锁条件前,管理层股东取得的后期股份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本次交易后,管理层股东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若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的约定。
若管理层股东上述股份限售期承诺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等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政策不相符,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锁定期届满后,在满足管理层股东签署的本次重组相关协议约定的解锁条件(如有)情况下,管理层股东在本次交易中以资产认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转让和交易依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和规则办理。
(八)过渡期损益安排
标的公司在过渡期间的损益,在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交割完成后,将由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专项审计并出具资产交割审计报告,确认标的公司在过渡期间的损益合计数额。
过渡期标的公司因实现盈利或由于其他原因增加的净资产的部分,由上市公司及届时的股东享有,如标的公司在过渡期间因发生了亏损或其他原因导致净资产减少,则就减少的部分,全部由标的公司管理层股东以现金方式向标的公司补足。若交割日为当月15日(含15日)之前,则资产交割审计报告的损益审计基准日为上月月末;若交割日为当月15日之后,则损益审计基准日为当月月末。
(九)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于本次交易完成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其新老股东按照本次交易完成后的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十)决议有效期本次交易的决议有效期为上市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相关议案之日起12个月。如果上市公司已在该期限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交易同意注册的文件,则该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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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交易完成日。
二、募集配套资金所发行普通股股份情况
上市公司拟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以询价的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总股本的30%,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100%。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实施为前提,但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并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实施。
(一)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及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发行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 A股,每股面值为
1.00元,上市地点为深交所。
(二)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期首日,股票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采取询价发行方式,具体发行价格将在本次交易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后,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授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根据询价情况,与本次发行的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募集配套资金股份发行价格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三)发行对象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该等特定投资者均以现金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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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发行规模及发行数量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100%。
本次配套融资项下发行股份数量=募集配套资金总金额÷发行价格。如按前述公式计算后所得股份数不为整数时,则对于不足一股的余股按照向下取整的原则处理。本次配套融资项下发行股份的总数量不超过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总股本的
30%。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重组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
照《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最终确定。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股份发行价格需进行调整的,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也随之进行调整。
(五)锁定期安排
本次配套募集资金的认购方所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该等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6个月内不得转让。
上述锁定期内,配套募集资金认购方由于上市公司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上市公司股份,同时遵照上述锁定期进行锁定。如上述锁定期的安排与中国证监会等监管部门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符的,双方将根据监管部门的最新监管意见对锁定期安排予以调整。
(六)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于本次交易完成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其新老股东按照本次交易完成后的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七)募集配套资金的用途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具体用途如下:
单位:万元使用金额占全部募集配套资项目名称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金金额的比例
支付现金对价116270.2188.57%
支付中介机构费用及其他并购整合费15000.0011.43%用
合计131270.21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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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以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成功实施为前提,但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实施。若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发生调整,则上市公司可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对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现金对价的资金来源为募集配套资金。在募集配套资金到位之前,上市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以自有和/或自筹资金先行支付,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如上市公司未能成功实施募集配套资金或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小于募集资金用途的资金需求量,上市公司将通过自有或自筹资金解决资金缺口。
(八)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必要性
1、前次募集资金金额、使用效率及剩余情况
(1)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52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756665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27.53元,募集资金总额合计人民币75890.99万元,扣除券商承销保荐费后的募集资
金为人民币70095.21万元。另扣减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2203.23万元后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7891.98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6月22日全部到位,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2年 6月 22日出具了安永华明(2022)验字第 61200462_G01号验资报告。
(2)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剩余情况
公司2024年度使用募集资金3118.71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0484.25万元,其中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
20484.25万元(含置换前期预先投入部分人民币12351.91万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为49909.16万元(含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其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组合存款及大额存单人民币23300.00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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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00万元;其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人民币20609.16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截至2024年12月截至2024年12月承诺投资项目总额31日累计投入金额31日投资进度
高端智能制造装备生产基地45811.7017196.4537.54%建设项目
智能制造创新研发中心项目17640.822884.1916.35%
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4439.46403.619.09%
合计67891.9820484.2530.17%
2、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必要性
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标的资产,交易作价285600.00万元,其中以现金支付116270.21万元。募集配套资金主要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中介机构费用及其他并购整合费用。若本次上市公司以自有资金或债务融资方式全额支付,将可能导致资产负债率上升,进而对上市公司现金流产生一定不利影响。因此,综合考虑本次交易方案和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拟通过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并用于支付现金交易对价,有利于保障本次交易的顺利进行,缓解上市公司资金支付压力,提高上市公司财务灵活性,提高整合效用。标的公司符合创业板定位,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将在产业理解、客户资源、销售渠道、出海平台、技术合作、融
资渠道等方面形成积极协同及互补关系,有利于上市公司在汽车领域持续拓展,提高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九)募集配套资金的管理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上市公司制订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加强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管理。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保障募集资金用于规定用途,配合独立财务顾问等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十)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失败的补救措施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为前提条件,但最终配套融资成功与否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行为的实施。若本次配套资金募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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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足或失败,上市公司将以自筹资金解决资金缺口,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实施。
(十一)配套募集资金对收益法评估的影响本次交易的资产评估未采用收益法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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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标的资产评估作价情况
一、标的资产定价原则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英迪芯微100%股权。本次交易中,标的资产最终交易价格参考上市公司聘请的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值,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
根据金证评估出具的《评估报告》(金证评报字【2025】第0533号),以2025年
4月30日为基准日,评估机构对标的公司采取了资产基础法和市场法进行评估,最终
采取市场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根据上述资产评估报告,截至2025年4月30日标的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账面值为52631.16万元,评估值为
280000.00万元,增值额为227368.84万元,增值率为432.00%。
根据交易各方分别签署的《资产购买协议》,参考该评估值,经各方协商一致后,英迪芯微100%股权交易作价确定为285600.00万元。
二、标的资产评估情况
(一)评估方法的选择
企业价值评估的基本方法主要有收益法、市场法和资产基础法。
适宜采用资产基础法的理由:资产基础法的基本思路是按现行条件重建或重置委
估资产;潜在的投资者在决定投资某项资产时,所愿意支付的价格将参考该项资产的现行购建成本。被评估单位满足资产基础法评估所需的条件,即被评估单位符合持续经营的假设,具备可利用的历史经营资料,评估基准日资产负债表中各项表内资产、负债及重要的表外资产可被识别并可采用适当的方法单独进行评估,故适用资产基础法。
适宜采用市场法的理由:被评估企业自身及上下游相同或相关行业,均有一定的上市公司,该等上市公司中也有较多的在业务、产品、服务、资本结构等方面,与被评估企业具有一定可比性的上市公司。该等上市公司与被评估单位处于相近的发展阶段,符合汽车芯片国产化的产业规律,估值定价逻辑较为接近。同时相关可比公司经营情况、财务数据及市场股价等相关数据信息,基本均可在公开市场及公开渠道获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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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资料的收集及相关差异量化分析的条件,故适用市场法评估。
不适宜采用收益法的理由:
(1)当前汽车芯片行业受宏观经济走势、半导体行业特有的周期性波动、地缘政
治摩擦、供应链调整、下游汽车市场竞争环境变化等外部因素影响显著,下游市场发展、行业竞争对手、行业周期性等复杂且不确定性高,难以可靠预测,导致收益法的预测基础不足。
(2)当前标的公司虽在国内汽车车身照明控制驱动芯片处于领先地位,但整体规
模较国际大厂商相比较小。目前国内汽车照明控制驱动芯片市场份额主要由Melexis、TI、Elmos等外资领先厂商占据。虽然标的公司选择国产替代需求强烈、国内暂无明显领先企业的领域布局新产品,包括头尾灯驱动芯片、电机控制驱动芯片、汽车触控传感芯片、汽车超声波传感芯片等,并占据了较好的竞争身位,但未来国产替代的市场渗透率、收入份额增长率等核心参数受行业竞争、国际环境、技术迭代等影响较大,既无法通过历史数据线性推导,也难以通过短期趋势做出确定性判断。
(3)根据评估准则,收益法评估要求未来收益和风险可量化。标的公司主要从事
车规级数模混合芯片的研发、设计和销售,车规级芯片的研发链路较长,从设计、流片到 AECQ认证、客户验证再到量产,各环节风险高度叠加。标的公司未来盈利预测涉及的部分头尾灯驱动芯片、电机控制驱动芯片、传感器芯片等新产品线,虽已完成部分型号的流片或进入测试阶段、客户导入阶段,但后续仍面临认证、客户导入、量产等多重不确定性,新产品能否按管理层预期实现上市、达成目标毛利水平并获取相应市场份额,存在一定不确定性。车规级产品的客户导入周期长、品质要求高,“以点带面”地从个别客户拓展到客户的全面覆盖需要较长周期,因此产品的放量速度较慢。
收益法要求对未来各期新产品收入、成本、销量做定量预测,在新产品开发和导入存在不确定性的情况下,对应的收入和盈利预测缺乏准确依据。
(4)国产汽车芯片行业具有高研发投入、快速扩充产品线、提高市场占有率、向
平台型公司成长的特点,目前同行业上市公司普遍处于亏损状态。在已经占据市场领先地位的内饰灯控制驱动芯片市场,标的公司的研发投入已经趋于平缓,但为保持产品线的扩充,标的公司将大部分研发费用投入在新产品线上,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研发费用率分别为18.81%、19.98%和24.79%,年度研发费用金额过亿元,且仍在持续增
369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长。基于汽车芯片的产业特点,新产品线的前期大规模研发投入和较长的起量回报周期不匹配,受收益法评估框架下详细预测期年数有限(通常为5年左右)、永续期现金流规模恒定等技术限制,收益法结果无法准确反应标的公司新产品线的真实价值,甚至部分新产品线的估值贡献为负数。同时,汽车芯片行业在新四化的驱动下,市场规模将预计从2024年的770亿美元增长到2035年超过2000亿美元,该等行业趋势较难在永续期内体现。
此外,未来期间,随着标的公司目前已布局的新产品线逐渐走向成熟,研发投入将趋向平缓,节余的研发力量将继续投入到其他潜在新产品线中,该等新产品线在当前无法准确估计投入规模和收益水平。
综上所述,被评估单位在未来期间的现金流规模、增长速率及持续性较难准确预测,无法满足收益法对稳定可预测现金流的核心假设要求。同时,当前标的公司所处的国产汽车芯片行业仍处于新产品线扩张期,收入规模的重要性远大于利润规模,汽车芯片的前期研发投入较大与回报周期较长的不匹配导致收益法模型无法准确反映标
的公司的真实价值,故当前阶段标的公司不适用收益法评估。
因此,本次评估确定采用资产基础法、市场法进行评估。
(二)评估结论
1、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
经资产基础法评估,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总资产账面价值76470.88万元,评估价值90423.21万元,增值额13952.33万元,增值率18.25%;总负债账面价值
11256.44万元,评估价值11256.44万元,无评估增减值;所有者权益(净资产)账面
价值65214.45万元,评估价值79166.77万元,增值额13952.32万元,增值率
21.39%。
2、市场法评估结果
经市场法评估,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280000.00万元,比审计后母公司账面所有者权益增值214785.55万元,增值率329.35%;比审计后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增值227368.84万元,增值率4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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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不同评估方法下评估结果的差异及其原因
资产基础法评估得出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79166.77万元,市场法评估得出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280000.00万元,两者相差200833.23万元。
资产基础法和市场法评估结果出现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两种评估方法考虑的角度不同,资产基础法是从资产的再取得途径考虑的,反映的是企业现有资产的重置价值;
市场法是从可比公司的市场估值倍数角度考虑的,反映了当前现状企业的市场估值水平。
4、评估方法的选取及评估结论
本次交易采用市场法和资产基础法两种方法对标的公司进行评估。两种评估方法的角度不同:资产基础法从资产再取得成本出发,反映标的公司现有固定资产、营运资金等有形资产的重置价值;市场法则通过与车规级芯片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经营数
据、交易价格对比分析,经合理修正后确定标的公司整体价值。两种方法对企业价值的评估思路不同,价值标准与影响因素不同导致评估结果产生差异。从本次交易来看,标的公司作为车规级芯片设计企业,其核心价值在于技术壁垒、客户粘性及行业卡位优势,本次交易出发点是上市公司对其车规级芯片研发能力、国产替代趋势下的市场拓展潜力等综合价值的认可,基于可比公司市场估值水平及标的公司经营基本面的市场法更契合行业特性及并购实质,故最终选取市场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
根据上述分析,本次评估结论采用市场法评估结果,即:标的公司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结论为人民币280000.00万元。
5、评估增值的原因
(1)资产基础法评估增值的原因
本次对标的公司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增值的主要原因是无形资产评估值较账面价值有所增加。
(2)市场法评估增值的原因
本次对标的公司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增值的主要原因是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市场价值较高,标的公司采用可比参数进行评估后产生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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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评估假设
(一)一般假设
1、交易假设:即假定所有待评估资产已经处在交易的过程中,评估师根据待评估
资产的交易条件等模拟市场进行估价。交易假设是资产评估得以进行的一个最基本的前提假设。
2、公开市场假设:即假定资产可以在充分竞争的市场上自由买卖,其价格高低取
决于一定市场的供给状况下独立的买卖双方对资产的价值判断。
3、持续经营假设:即假定一个经营主体的经营活动可以连续下去,在未来可预测
的时间内该主体的经营活动不会中止或终止。
(二)特殊假设
1、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所处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宏观经济形势,以
及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无重大变化;
2、假设评估基准日后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产业政策和区域发展政策除公众已获知
的变化外,无其他重大变化;
3、假设与被评估单位相关的税收政策、信贷政策不发生重大变化,税率、汇率、利率、政策性征收费用率基本稳定;
4、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的管理层是负责的、稳定的,且有能力担当其职务;
5、假设被评估单位完全遵守所有相关的法律法规,不会出现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
违规事项;
6、假设委托人及被评估单位提供的基础资料、财务资料和经营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7、假设评估基准日后无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及不可预见因素对被评估单位造成
重大不利影响;
8、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与编写资产评估报告时所采用的
会计政策在重要方面基本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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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在现有管理方式和管理水平的基础上,经营范围、方式、业务结构与目前基本保持一致,不考虑未来可能由于管理层、经营策略以及商业环境不可预见性变化的潜在影响。
10、假设可比企业与被评估单位均能够按交易时公开披露的经营模式、业务架构、资本结构持续经营;
11、假设可比企业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无影响价值判断的虚假陈述、错
误记载或重大遗漏;
12、假设除特殊说明外,资本市场的交易均为公开、平等、自愿的公允交易;
13、评估人员仅基于公开披露的可比企业相关信息选择对比维度及指标,不考虑
其他非公开事项对被评估单位价值的影响。
四、资产基础法评估情况
(一)资产基础法评估过程
1、货币资金
银行存款账面值122042993.19元,对应12个银行账户,其中10个为人民币账户,
2个为外币账户。银行存款以核实无误后的账面价值作为评估值。对于外币账户,在
核实原币金额的基础上,按评估基准日的国家外汇牌价折算为人民币的价值作为评估值。
其他货币资金账面值14520.00元,系银行存款中定期存款的利息。其他货币资金以核实无误后的账面价值作为评估值。
货币资金评估值合计为122057513.19元。
2、交易性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账面值20056000.00元,系结构性存款及利息。交易性金融资产以核实无误后的账面价值作为评估值。
交易性金融资产评估值为20056000.00元。
3、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账面值4224793.80元,系企业因销售商品而收到的商业汇票,全部为
373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银行承兑汇票。应收票据以核实无误后的账面价值作为评估值。
应收票据评估值为4224793.80元。
4、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账面余额157389787.91元,坏账准备1619264.68元,账面价值
155770523.23元,系企业销售商品应收的货款。
企业的应收账款中,对很可能收不回部分款项,且难以确定收不回账款数额的,按照账龄分析法,根据账龄和历史回款分析估计坏账风险损失比例,进而估计出评估坏账风险损失,得出应收账款评估坏账风险损失为1619264.68元,以核实后的账面余额减去评估坏账风险损失作为评估值。原账面计提的坏账准备1619264.68元评估为零。
应收账款评估值为155770523.23元。
5、应收款项融资
应收款项融资账面值38013914.10元,系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债权凭证。
应收款项融资评估值为38013914.10元。
6、预付款项
预付款项账面值3018670.27元,主要为对各供应商及服务商的预付费用。
预付款项评估值为3018670.27元。
7、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429141.48元,坏账准备2145.71元,账面价值426995.77元,系押金和备用金。
按组合评估坏账风险损失的其他应收款全部为押金保证金及备用金,根据款项性质和历史回款分析估计坏账风险损失比例,进而估计出评估坏账风险损失,得出其他应收款评估坏账风险损失为2145.71元,以核实后的账面余额减去评估坏账风险损失作为评估值。原账面计提的坏账准备2145.71元评估为零。
其他应收款评估值为426995.7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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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存货
存货账面余额190018766.23元,存货跌价准备16606535.76元,账面价值
173412230.47元,包括材料采购(在途物资)、原材料、合同履约成本、委托加工物
资、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
(1)材料采购(在途物资)
材料采购(在途物资)153190.75元,跌价准备0.00元,账面价值153190.75元,本次以核实后的账面值作为评估值。
材料采购(在途物资)评估值为153190.75元。
(2)原材料
原材料账面余额53791011.36元,原材料跌价准备9563069.30元,账面价值
44227942.06元。
对于价格变动不大的原材料,以核实后的账面值作为评估值。对于部分最终产成品未来无订单支撑、预计无法使用的原材料,通过分析,以可变现净值确定评估值。
对于库龄较长且存在贬值风险的原材料,通过分析计算,扣除相应贬值额(保留变现净值)后,确定评估值。
原材料评估值为44227942.06元。
(3)合同履约成本
合同履约成本账面余额8143735.54元,跌价准备3738600.00元,账面净值
4405135.54元。
本次评估按照核实后的账面价值确定评估值。
合同履约成本评估值为4405135.54元。
(4)库存商品
库存商品账面余额69565341.39元,库存商品跌价准备1313629.45元,账面价值68251711.94元。
对于库存商品,根据其不含税出厂销售价格减去销售费用、全部税金和适当数额的税后净利润确定评估值,计算公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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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存商品评估值=库存商品数量×库存商品评估单价
库存商品评估单价=不含税销售单价×[1-销售费用率-税金及附加率-经营利润
率×企业所得税税率-经营利润率×(1-企业所得税税率)×利润扣除率]其中,库存商品数量根据评估基准日库存商品的实际数量确定;不含税销售单价根据评估基准日近期库存商品的不含税销售价格确定;销售费用率、税金及附加率、经营利润率结合历史年度财务报表情况分析确定;企业所得税税率按评估基准日企业
适用的税率确定;利润扣除率根据库存商品的销售状况确定,其中畅销产品、正常销售产品和勉强销售产品的利润扣除率分别为0%、50%和100%。
库存商品评估值为105296244.76元。
(5)发出商品
发出商品账面余额5419975.81元,发出商品跌价准备0.00元,账面价值
5419975.81元。
对于发出商品,根据其不含税出厂销售价格减去部分销售费用和全部税金确定评估值,计算公式如下:
发出商品评估值=发出商品数量×发出商品评估单价
发出商品评估单价=不含税销售单价×[1-销售费用率×销售费用扣除率-税金及
附加率-经营利润率×企业所得税税率]其中,发出商品数量根据评估基准日发出商品的实际数量确定;不含税销售单价根据评估基准日近期发出商品的不含税销售价格确定;销售费用率、税金及附加率、经营利润率结合历史年度财务报表情况分析确定;销售费用扣除率根据发出商品的销售进度分析确定;企业所得税税率按评估基准日企业适用的税率确定。
对于退换货商品,本次按照账面值列示。
发出商品评估值为10013866.89元。
(6)委托加工物资
委托加工物资账面余额52945511.38元,委托加工物资跌价准备1991237.01元,账面价值50954274.37元。
376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其中,对于在产品性质的委托加工物资,是委托方提供在产品由受托方加工为产成品,由于企业生产工艺特殊性,难以将各项在产品折合为最终产成品的约当产量,故本次评估结合企业的账面成本和成本费用利润率水平确定评估值。
委托加工物资-在产品评估值=账面价值×(1+成本费用利润率)
成本费用利润率=主营营业利润÷成本费用其中,费用为各项费用扣除股份支付的金额。
对于原材料性质的委托加工物资,评估方法与原材料相同。
委托加工物资评估值为55570415.57元。
9、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账面值 9112253.48元,系预付 X-FAB的货款。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评估值为9112253.48元。
10、其他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账面值687213.09元,系待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本次以核实后的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其他流动资产评估值为687213.09元。
11、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179819524.41元,减值准备0元,账面价值
179819524.41元,系3家子公司的投资成本及母公司对长期股权投资相关人员股份支
付的账面调整,概况如下:
单位:元序出资企业名称投资时间原始投资成本账面价值评估值号比例
上海紫鹰微电子有限公司2021年1月100%3000000.003000000.0035959143.03
1上海紫鹰微电子有限公司-股份---152993023.13-
支付账面调整
苏州紫鹰微电子有限公司2021年12月100%6000000.006000000.002188679.72
2苏州紫鹰微电子有限公司-股份---6353040.56-
支付账面调整
英迪芯微(香港)有限公司2017年9月100%7703539.527703539.5216424502.34
3英迪芯微(香港)有限公司-股---3769921.20-
份支付账面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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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出资企业名称投资时间原始投资成本账面价值评估值号比例
合计--16703539.52179819524.4154572325.09
由于本次已对母子公司采用合并报表口径市场法评估,故资产基础法中仅对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不再对各长期股权投资单位单独进行市场法评估。
母公司对长期股权投资相关人员股份支付的账面调整本次评估为零。
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值为54572325.09元。
12、固定资产-设备类
(1)评估范围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设备类资产包括电子设备。评估基准日各类设备的数量及账面价值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设备类别数量(台/套/辆)账面原值账面价值
电子及其他设备31611657554.637087228.20
设备类合计31611657554.637087228.20
减:减值准备---
设备类合计31611657554.637087228.20
企业共拥有设备316台(套),全部系电子及其他设备,包括电脑、服务器、空调、办公家具、SOC Series System测试机台等,主要分布于办公楼。
(2)评估方法
*评估方法选取理由
根据《资产评估执业准则——机器设备》,执行机器设备评估业务时,要根据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等具体情况,分析成本法、市场法和收益法三种资产评估基本方法的适用性,并恰当选择评估方法。
由于国内二手设备市场交易不活跃,难以获取足够数量的可比的二手设备交易案例,故不适合采用市场法评估;由于被估设备系整体用于企业经营,基本上不具有独立获利能力,或获利能力无法量化,故不适合采用收益法评估;由于设备重置成本的相关数据和信息来源较多,且各类损耗造成的贬值也可以进行估计,故本次对于设备主要采用成本法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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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法介绍
设备成本法评估的基本公式如下:
评估值=重置成本×综合成新率
A.重置成本的确定
根据《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关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13号)和《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对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置符合增值税抵扣条件的设备,设备重置成本应扣除相应的可抵扣增值税税额。
B.综合成新率的确定
对于价值量较小的一般电子及其他设备,直接采用年限法确定成新率,计算公式如下:
成新率=(经济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经济使用年限×100%
(3)评估结果
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设备类资产评估结果概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设备类别账面价值评估净值增值额增值率(%)
电子及其他设备7087228.208692226.001604997.8022.65
设备类合计7087228.208692226.001604997.8022.65
减:减值准备----
设备类合计7087228.208692226.001604997.8022.65
对于设备类固定资产评估价值与账面价值比较变动原因分析如下:
电子及其他设备:由于企业对电子设备的会计折旧年限短于评估所采用的经济使用年限,实际成新率高于账面成新率,致使电子及其他设备评估增值。
13、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账面余额6141852.77元,累计折旧3587947.69元,减值准备0元,账面价值2553905.08元,共计7项,系租赁的房屋资产。由于相关租赁合同中的租金水平与同区域内类似房地产的市场租金水平基本相符,对于使用权资产以核实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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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面值作为评估值。
使用权资产评估值2553905.08元。
14、无形资产-其他无形资产
(1)评估范围
无形资产-其他无形资产账面原值10278457.96元,账面净值3112863.13元,减值准备0.00元,账面价值3112863.13元,共计119项,包括外购软件15项、技术许可3项、专利权31项、专利申请权13项、商标权11项、软件著作权5项、作品著作
权3项、集成电路布图36项、域名2项,其中专利权31项、专利申请权13项、商标权11项、软件著作权5项、作品著作权3项、集成电路布图36项、域名2项在账面未反映。
(2)评估方法
*外购软件
对于评估基准日市场上有销售且无升级版本的软件,按照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格确定评估值;对于定制软件,以向软件开发商的询价作为评估值。
*技术许可费
对于技术许可费,经与企业相关技术人员了解,技术授权涉及到产品生产过程中保证良率的生产工艺流程及参数,而该等工艺流程及参数是企业目前生产经营以及支持后续研发迭代、工艺进一步提升的必备基础。同时考虑到技术授权涉及的产品仍具备可用性,故判断技术许可费不存在减值迹象。考虑到相关技术标准衍生、迭代的成果已于技术类无形资产进行评估,故对技术许可费在核实受益期和受益额无误的基础上按尚存受益期确定评估值。
*专利、集成电路布图及著作权
本次将被评估单位专利、集成电路布图及著作权统称为技术类无形资产。技术类无形资产的基本评估方法包括成本法、收益法、市场法。
收益法是将无形资产在未来收益期内产生的收益,按一定的折现率折算成现值,来求得无形资产价值的方法。由于被评估单位主要从事车规级数模混合芯片的研发、设计和销售,采用 Fabless模式,其价值核心依赖于技术研发能力与市场动态。然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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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半导体行业受宏观经济波动、地缘政治摩擦、供应链调整等外部因素影响显著,下游市场发展、行业竞争对手、行业周期性等复杂且不确定性高,未来收益预测和测算风险衡量难以同时进行合理预计,因此不宜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
市场法就是根据类似无形资产的市场价经过适当的调整,来确定无形资产价值的方法。由于我国的市场经济尚不成熟,无形资产的交易更少,因此无形资产评估中市场法的使用也很少。且由于技术具有较强的独特性,不同技术进行类比的要求和难度较大,难以收集到类似技术的交易案例及相关案例的具体信息,故本次未采用市场法评估。
而成本法是通过确定无形资产的重置成本及合理回报,并考虑贬值情况,来确定无形资产的评估值,考虑一项技术的正常研发成本是市场参与者进入该行业获得相关技术的必要支出,在技术的研发成本基础上,市场参与者考虑到自己从零开始研发的时间周期及不确定性风险,市场参与者一般会考虑在相关技术的研发成本基础上给予合理的回报。被评估单位相关核心技术主要系企业自研形成,车规级数模芯片相关研发投入较高,持续高投入形成的相关技术和专利在未来具有长期应用价值,被评估单位技术类无形资产开发形成过程中的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资料可以从企业获得,因此宜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故本次评估适用于成本法。
所谓成本法就是根据无形资产的成本来确定无形资产价值的方法。这里的成本是指重置成本,就是将当时所耗用的材料、人工等开支和费用现在的价格来进行计算而求得的成本,或者是用现在的方法来取得相同功能的无形资产所需消耗的成本。
基本公式如下:
技术评估值=重置成本×(1-贬值率)其中,重置成本主要包括直接成本、间接成本、资金成本和合理利润。贬值率根据技术类无形资产状态综合考虑后进行评估。
另外,由于被评估单位及其子公司经营管理一体化程度较高,研发团队主要集中在母公司,子公司上海紫鹰微电子有限公司拥有的专利权、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局图与母公司拥有的知识产权一起作用于产品生产,本次对母子公司拥有的专利权、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局图打包评估。
*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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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被估商标在行业内市场知名度和影响力较低,主要作为标识作用,对企业收益的直接贡献有限,故本次未采用收益法评估;由于商标具有较强的独特性,不同商标进行类比的要求和难度较大,难以收集到类似商标的交易案例及相关案例的具体信息,故本次未采用市场法评估;由于商标的取得成本可以计量,故本次采用成本法评估,基本公式如下:
商标评估值=重置成本商标重置成本主要包括设计和注册商标所需支付的设计成本和商标申请费用。对于标样相同的商标,设计成本仅考虑一次。由于商标的重置成本不大,故重置成本中未考虑资金成本和合理利润。
*域名
经向企业了解,委估域名知名度不高,对企业收益基本无贡献,本次评估为零。
(3)评估结果
无形资产——其他无形资产的评估值为220023750.72元。
15、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账面价值45324254.81元,系模具费、装修费等。长期待摊费用以核实无误后的账面值作为评估值。
长期待摊费用评估值为45324254.81元。
16、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资产账面值30937.74元。系由于企业租赁负债形成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本次资产基础法评估中,引起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相应资产及负债评估值无增减值变化,故以核实无误后的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递延所得税资产评估值为30937.74元。
17、应付票据
应付票据账面值9941742.31元,系应付的无息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应付票据以核实后账面值作为评估值。
应付票据评估值为9941742.3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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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应付账款
应付账款账面值55460341.65元,系采购应付的货款和测试费。应付账款以核实后的账面值作为评估值。
应付账款评估值为55460341.65元。
19、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账面值359511.98元,为货款。合同负债以核实后的账面值作为评估值。
合同负债评估值为359511.98元。
20、应付职工薪酬
应付职工薪酬账面值3267927.20元,系应付职工的奖金、社保等。应付职工薪酬以核实后的账面价值作为评估值。
应付职工薪酬评估值为3267927.20元。
21、应交税费
应交税费账面值701789.32元,系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等。应交税费以核实后的账面价值作为评估值。
应交税费评估值为701789.32元。
22、其他应付款
其他应付款账面值38440763.61元,系关联方往来款、服务费等。其他应付款以核实后的账面值作为评估值。
其他应付款评估值为38440763.61元。
23、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账面值1845197.15元,系将在一年之内到期的房屋租赁费用。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以核实后的账面值作为评估值。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评估值为1845197.15元。
24、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账面值660970.48元,系已背书未到期的票据。其他流动负债以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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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无误后的账面价值作为评估值。
其他流动负债评估值为660970.48元。
25、租赁负债
租赁负债账面值886117.05元,系资产负债表日承租人企业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期末账面价值。租赁负债以核实后的账面值作为评估值。
租赁负债评估值886117.05元。
26、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账面值1000000.00元,系收到的政府补助资金。递延收益以核实后的账面值作为评估值。
递延收益评估值为1000000.00元。
(二)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
经资产基础法评估,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总资产账面价值为76470.88万元,评估价值90423.21万元,增值额13952.33万元,增值率18.25%;总负债账面价值
11256.44万元,评估价值11256.44万元,无评估增减值;所有者权益(净资产)账面
价值65214.45万元,评估价值79166.77万元,增值额13952.32万元,增值率
21.39%。
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汇总如下表所示:
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汇总表
评估基准日:2025年4月30日单位:万元
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序号项目
A B C=B-A D=C/A×100%
1流动资产52678.0157303.474625.468.78
2非流动资产23792.8733119.749326.8739.20
3债权投资----
4其他债权投资----
5长期应收款----
6长期股权投资17981.955457.23-12524.72-69.65
7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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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序号项目
A B C=B-A D=C/A×100%
8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9投资性房地产----
10固定资产708.72869.22160.5022.65
11在建工程----
12生产性生物资产----
13油气资产----
14使用权资产255.39255.39--
15无形资产311.2922002.3821691.096968.21
16开发支出----
17商誉----
18长期待摊费用4532.434532.43--
19递延所得税资产3.093.09--
20其他非流动资产---
21资产总计76470.8890423.2113952.3318.25
22流动负债11067.8211067.82--
23非流动负债188.61188.61--
24负债合计11256.4411256.44--
25所有者权益(净资产)65214.4579166.7713952.3221.39
五、市场法评估情况
(一)概述
1、市场法的定义和原理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市场法,是指将评估对象与可比上市公司或者可比交易案例进行比较,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
2、上市公司比较法的定义、原理和应用前提
上市公司比较法是指获取并分析可比上市公司的经营和财务数据,计算价值比率,在与被评估单位比较分析的基础上,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具体方法。
上市公司比较法的应用前提如下:
(1)有一个充分发展、活跃的资本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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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上述资本市场中存在着足够数量的与评估对象相同或相似的可比上市公司;
(3)能够收集到可比上市公司的交易价格信息、财务信息及其他相关资料。
3、具体评估方法的选取理由
由于可收集到至少四个与评估对象同行业的可比上市公司,且可比上市公司相关数据容易收集,本次评估采用上市公司比较法。
(二)可比上市公司的选择
从我国 A股上市公司中选择截至评估基准日至少已上市一年、与评估对象业务相
似、股票交易正常的上市公司,并考虑相关产品业务占比、资产负债率差异、产品终端市场侧重、车规级芯片研发投入等因素后,进一步筛选得到与被评估单位进行比较分析的可比企业,具体如下:
证券简上市日2024年汽车芯证券代码主营业务公司简介称期片收入及占比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是高性能集成电路芯片
的设计、开发和销售。公司的主高性能集要产品是传感器产品、信号链、
2022成电路芯电源管理产品、定制服务。公司
688052.SH 纳芯微 年 4 7.23 亿元,占月 片的设 专注主营业务发展,围绕下游应
21比36.88%日计、开发用场景组织产品开发,聚焦传感和销售。器、信号链和电源管理三大产品方向,提供丰富的半导体产品及解决方案,并被广泛应用于汽车、泛能源及消费电子领域。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模拟和数模
2020模拟集成混合产品研发和销售的集成电路
688536.SH 9 电路芯片 设计企业,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创 2.07 亿元,占思瑞浦 年 月
18的研发和新、具有全面竞争力的模拟和数比16.95%日
销售模混合产品和解决方案。其应用范围涵盖通讯、工业、汽车、新能源和医疗健康等众多领域。
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是模拟集成电路的研发与销售。公司的主要产品是
2017模拟芯片信号链产品、电源管理产品。公
300661.SZ 圣邦股 6 2.34 亿元,占年 月 的研发和 司的模拟芯片产品可广泛应用于
份5比7%日销售工业控制、汽车电子、通讯设
备、消费类电子和医疗仪器等领域,以及物联网、新能源、机器人和人工智能等新兴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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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上市日2024年汽车芯证券代码主营业务公司简介称期片收入及占比苏州国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主国产自主营业务是国产自主可控嵌入式
2022 可控嵌入 CPU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应用。公
国芯科 1 式 CPU688262.SH 司的主要产品是自主芯片及模组 0.76 亿元,占年 月技5技术研发产品、芯片定制。公司的产品主比13.20%日和产业化要应用于信息安全、汽车电子和应用。工业控制、边缘计算和网络通信三大关键领域。
注:纳芯微、思瑞浦、国芯科技的汽车芯片收入来源于上市公司年报披露,圣邦股份的汽车芯片收入来源于进门财经组织的面向机构投资人的业绩说明会议公开演讲。
(三)价值比率的选择和计算
1、价值比率的选择
价值比率是指以价值或价格作为分子,以财务数据或其他特定非财务指标等作为分母的比率。
按照价值比率分子的计算口径,价值比率可分为股权价值比率与企业整体价值比率。股权价值比率主要指以权益价值作为分子的价值比率,主要包括市盈率(P/E)、市净率(P/B)等。企业整体价值比率主要指以企业整体价值作为分子的价值比率,主要包括企业价值与息税前利润比率(EV/EBIT)、企业价值与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比率
(EV/EBITDA)、企业价值与销售收入比率(EV/S)等。本次市场法评估选取的价值比率为用企业价值与营业收入比率(EV/S),理由如下:
(1)被评估单位是数模混合芯片设计企业,在基准日时点处于亏损状态,且同行
业可比公司大多处于亏损状态,因此无法采用盈利价值比率。被评估单位属于轻资产企业,采用资产指标难以衡量企业真实价值。
(2)随着近几年的发展,被评估单位营业收入已初具规模,部分细分领域市场份
额已形成竞争优势。考虑到汽车芯片的研发难度较大、客户导入壁垒高、车型分散导致规模放量较慢,国产汽车芯片公司的营收很难做大,大规模量产出货,代表汽车客户对标的公司车规体系的认可和信赖;代表被评估单位已经克服了大规模出货的质量
波动问题,产品上车后在实际运行环境中经受了质量考验;代表被评估单位已经构建起国内大部分汽车整车厂、汽车零部件厂商的客户资源和销售渠道,可为后续的新产品提供验证机会;代表标的公司五大类车规级 IP电路、系统集成能力的成熟,可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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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多个相关类似汽车芯片市场,因此现阶段企业的营业收入规模更能反映企业在行业内的影响力,也更能体现企业价值。
(3)与此同时,企业价值指标(EV)属于整体价值,不仅仅包括股权价值,还
包括债权价值,能充分反映企业经营性核心资产的价值。本次评估采用企业价值与营业收入比率(EV/S),可以降低可比上市公司与被评估单位因资本结构等方面存在差异而产生的影响,有助于分析被评估单位价值基础的稳定性和可靠性,又能合理反应被评估单位的市场价值。
2、价值比率的计算
(1)缺乏流动性折扣
对于流动性折扣,评估人员参考新股发行定价估算方式进行测算。所谓新股发行定价估算方式就是根据国内上市公司新股 IPO的发行定价与该股票正式上市后的交易价格之间的差异来研究缺乏流动性的方式。
评估人员根据被评估单位所处的行业大类,收集了芯片设计行业分类下距评估基准日上市满一年的所属行业公司新股的发行价,分别研究其与上市后第90交易日、
120交易日、250交易日收盘价之间的关系,相关概况信息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股
第90日第120第250第90日第120第250首发价证券代码证券名称上市日期交易收日交易日交易流动性日流动日流动格盘价收盘价收盘价折扣性折扣性折扣
603068.SH 博通集成 2019/4/12 18.63 90.55 108.41 77.82 79.43% 82.82% 76.06%
603160.SH 2016/10/1汇顶科技 4 19.42 96.04 90.22 99.26 79.78% 78.47% 80.44%
603375.SH 盛景微 2024/1/23 38.18 42.24 34.27 38.21 9.61% -11.40% 0.07%
688045.SH 必易微 2022/5/25 55.15 49.30 66.98 64.56 -11.87% 17.66% 14.58%
688052.SH 纳芯微 2022/4/21 230.00 329.11 311.95 288.64 30.11% 26.27% 20.32%
688130.SH 晶华微 2022/7/28 62.98 44.77 46.46 43.00 -40.67% -35.56% -46.47%
688141.SH 2022/12/2杰华特 2 38.26 39.90 41.00 26.87 4.11% 6.68% -42.39%
688173.SH 希荻微 2022/1/20 33.57 28.16 28.04 26.06 -19.21% -19.72% -28.82%
688209.SH 英集芯 2022/4/18 24.23 23.54 20.43 17.86 -2.94% -18.59% -35.68%
688270.SH 臻镭科技 2022/1/26 61.88 65.80 78.89 110.31 5.96% 21.56% 43.90%
688286.SH 敏芯股份 2020/8/7 62.67 148.99 116.88 119.75 57.94% 46.38% 47.66%
688368.SH 2019/10/1晶丰明源 1 56.68 109.20 74.10 144.09 48.10% 23.51% 60.66%
388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第90日第120第250第90日第120第250首发价证券代码证券名称上市日期交易收日交易日交易流动性日流动日流动格盘价收盘价收盘价折扣性折扣性折扣
688381.SH 帝奥微 2022/8/22 41.68 43.30 43.00 28.28 3.74% 3.07% -47.38%
688484.SH 南芯科技 2023/4/6 39.99 35.50 41.09 30.34 -12.65% 2.67% -31.79%
688508.SH 芯朋微 2020/7/21 28.30 112.03 82.47 137.57 74.74% 65.68% 79.43%
688536.SH 思瑞浦 2020/9/18 115.71 510.36 356.00 638.34 77.33% 67.50% 81.87%
688582.SH 芯动联科 2023/6/29 26.74 39.70 37.85 28.77 32.65% 29.35% 7.07%
688601.SH 力芯微 2021/6/25 36.48 186.97 150.36 137.30 80.49% 75.74% 73.43%
688653.SH 2023/11/1康希通信 6 10.50 13.72 10.69 14.49 23.47% 1.78% 27.54%
688699.SH 2020/12/1明微电子 7 38.43 136.01 187.64 185.23 71.74% 79.52% 79.25%
688798.SH 艾为电子 2021/8/13 76.58 218.68 167.00 118.67 64.98% 54.14% 35.47%
300661.SZ 圣邦股份 2017/6/5 29.82 72.79 90.88 107.20 59.03% 67.19% 72.18%
300671.SZ 富满微 2017/7/4 8.11 46.60 40.43 40.50 82.60% 79.94% 79.98%
300782.SZ 卓胜微 2019/6/17 35.29 367.47 435.14 714.73 90.40% 91.89% 95.06%
603501.SH 韦尔股份 2017/5/3 7.02 20.15 28.54 36.84 65.16% 75.40% 80.94%
603893.SH 瑞芯微 2020/2/6 9.68 62.78 95.11 59.21 84.58% 89.82% 83.65%
603986.SH 兆易创新 2016/8/17 23.26 177.97 177.97 159.43 86.93% 86.93% 85.41%
688008.SH 澜起科技 2019/7/18 24.80 65.86 78.30 88.03 62.34% 68.33% 71.83%
688018.SH 乐鑫科技 2019/7/19 62.60 162.87 200.12 176.43 61.56% 68.72% 64.52%
688041.SH 海光信息 2022/8/11 36.00 40.08 52.52 51.83 10.18% 31.45% 30.54%
688047.SH 龙芯中科 2022/6/23 60.06 88.10 89.08 120.08 31.83% 32.58% 49.98%
688049.SH 2021/11/2炬芯科技 6 42.98 34.70 29.83 29.11 -23.86% -44.08% -47.65%
688099.SH 晶晨股份 2019/8/7 38.50 56.92 82.41 55.67 32.36% 53.28% 30.84%
688107.SH 2021/11/1安路科技 1 26.00 54.13 54.36 68.90 51.97% 52.17% 62.26%
688110.SH 东芯股份 2021/12/9 30.18 26.18 36.38 27.77 -15.28% 17.04% -8.69%
688123.SH 2019/12/2聚辰股份 0 33.25 76.90 74.96 60.38 56.76% 55.64% 44.93%
688213.SH 思特威 2022/5/19 31.51 42.35 42.05 58.17 25.60% 25.07% 45.83%
688252.SH 天德钰 2022/9/26 21.68 19.64 20.44 18.32 -10.39% -6.07% -18.34%
688256.SH 寒武纪 2020/7/17 64.39 166.28 152.33 108.80 61.28% 57.73% 40.82%
688259.SH 创耀科技 2022/1/11 66.60 79.63 67.52 86.48 16.36% 1.37% 22.99%
688262.SH 国芯科技 2022/1/5 41.98 31.09 51.50 52.93 -35.03% 18.48% 20.69%
688279.SH 峰岹科技 2022/4/19 82.00 69.01 81.98 79.49 -18.82% -0.02% -3.16%
688380.SH 中微半导 2022/8/4 30.86 30.57 29.58 26.43 -0.95% -4.33% -16.77%
688385.SH 复旦微电 2021/8/3 6.23 52.77 39.22 64.23 88.19% 84.12% 90.30%
389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第90日第120第250第90日第120第250首发价证券代码证券名称上市日期交易收日交易日交易流动性日流动日流动格盘价收盘价收盘价折扣性折扣性折扣
688486.SH 龙迅股份 2023/2/20 64.76 108.10 90.75 92.78 40.09% 28.64% 30.20%
688521.SH 芯原股份 2020/8/17 38.53 76.52 77.65 80.88 49.65% 50.38% 52.36%
688525.SH 2022/12/2佰维存储 9 13.99 75.82 79.50 42.89 81.55% 82.40% 67.38%
688589.SH 力合微 2020/7/21 17.91 46.86 29.55 45.73 61.78% 39.39% 60.83%
688593.SH 新相微 2023/5/31 11.18 14.63 15.39 10.30 23.58% 27.36% -8.54%
688595.SH 芯海科技 2020/9/25 22.82 56.70 47.34 92.76 59.75% 51.80% 75.40%
688608.SH 2020/12/1恒玄科技 5 162.07 274.20 308.84 285.16 40.89% 47.52% 43.16%
688620.SH 安凯微 2023/6/26 10.68 13.04 11.84 7.50 18.10% 9.80% -42.47%
688702.SH 盛科通信 2023/9/13 42.66 38.33 43.25 36.09 -11.30% 1.36% -18.20%
688709.SH 成都华微 2024/2/6 15.69 19.22 17.02 35.76 18.37% 7.81% 56.12%
688728.SH 格科微 2021/8/17 14.38 30.35 24.16 16.92 52.62% 40.48% 15.01%
688766.SH 普冉股份 2021/8/20 148.90 334.47 322.97 202.63 55.48% 53.90% 26.52%
001309.SZ 德明利 2022/6/30 26.54 56.78 54.36 110.60 53.26% 51.18% 76.00%
002049.SZ 紫光国微 2005/6/1 4.78 10.22 8.40 9.17 53.23% 43.10% 47.87%
002213.SZ 大为股份 2008/1/31 4.70 9.78 9.70 8.83 51.94% 51.54% 46.78%
300053.SZ 航宇微 2010/2/10 17.00 26.54 27.35 23.52 35.94% 37.85% 27.71%
300077.SZ 国民技术 2010/4/29 87.50 148.15 135.00 88.76 40.94% 35.19% 1.42%
300458.SZ 全志科技 2015/5/14 12.73 69.12 112.56 76.36 81.58% 88.69% 83.33%
300613.SZ 富瀚微 2017/2/17 55.64 171.48 127.83 158.87 67.55% 56.47% 64.98%
300672.SZ 国科微 2017/7/11 8.48 72.41 64.35 56.72 88.29% 86.82% 85.05%
301308.SZ 江波龙 2022/8/4 55.67 73.32 68.08 77.16 24.07% 18.23% 27.86%
301536.SZ 星宸科技 2024/3/27 16.16 33.79 31.71 54.03 52.17% 49.04% 70.09%
流动性折扣率(平均值)38.78%38.77%35.79%
注:*距离基准日上市不满1年的剔除;*上市后90日、120日以及250日收盘价测出的股价下
跌程度中出现了跌幅过大(>50%)的情况,负向偏离度较大,为谨慎起见,作为异常值剔除;*剔除上市时间较早的非市场化之前的股票影响。
本次评估采用上述各交易日流动性折扣率的平均数水平,即37.80%确定为缺乏流动性折扣率。
(2)可比公司 EV/S的计算
可比公司 EV/S计算过程和结果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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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字母或计算公式纳芯微思瑞浦圣邦股份国芯科技
股权价值 A 1754069.49 1358953.17 3999284.98 788161.72
缺乏流动性折扣 B 37.80% 37.80% 37.80% 37.80%
付息债务价值 C 85348.44 32955.21 11613.56 13500.00
少数股东权益价值 D 477.06 - -567.53 -
调整前企业整体价值(EV) E=A×(1-B)+C+D 1176856.72 878224.08 2498601.29 503736.59
非经营性资产、负债价值 F 218132.00 239957.41 210800.57 106244.39
调整后企业整体价值(EV) G=E-F 958724.72 638266.66 2287800.72 397492.20
货币资金 H 100217.42 150286.29 89741.92 12096.08
剔除货币资金后经营性企业 I=G-H 858507.30 487980.38 2198058.80 385396.11
整体价值(EV)
2024年营业收入 S J 196027.42 121953.82 334698.31 57420.18
EV/S K=I÷J 4.38 4.00 6.57 6.71
注1:可比上市公司股权价值采用基准日前250个交易日市值的平均值。
注2:付息债务、少数股东权益、货币资金等资产负债表数据采用可比上市公司评估基准日前最近
一期的财务报表数据,即选取2025年3月31日合并报表数据。
注3:营业收入采用可比上市公司公布的最近一个完整年度财务报表数据,即选取2024年全年合并报表数据。
注4:可比上市公司非经营性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应收款(应收股利、应收股权激励行权个税)、其他流动资产(发行费用)、长期应收款(员工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股权转让款、大额存单)、长期股权投资(对联营企业的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
非流动金融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定期存单)、衍生金融负债、其他应付款(股权并购款、应退政府补助款、长期股权投资尾款)、长期应付款(股权回购款)、预计负债(未决诉讼)、递延收益、递延所得税负债和其他非流动负债(应付股权转让款、企业合并或有对价款、暂借款)。
(四)价值比率的修正
本次评估依据被评估单位及可比公司的特点,通过分析被评估单位可比公司在营运能力、偿债能力、盈利能力、发展能力、规模状况、研发投入的差异,从而对相关指标进行修正。
被评估单位作为比较基础和调整目标,因此将被评估单位各指标系数均设为100,可比公司各指标系数与被评估单位比较后确定,低于被评估单位指标系数的则调整系数小于100,高于被评估单位指标系数的则调整系数大于100。
同时根据各项指标修正的幅度进行限制,单一因素修正不超过10,以防止修正幅度过大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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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营运能力
本次选用营运资金周转率、应收账款周转率指标。
营运资金周转率表明企业营运资金的经营效率,计算公式为:*营运资金=流动资产-流动负债;*营运资金周转率=营业收入/年初年末平均营运资金。营运资金周转率反映每投入一元营业资金所能获得的营业收入,同时也反映了每一元销售收入需要配备多少营运资金。营运资金周转率越高,说明每一元营运资金所带来的销售收入越多,企业营运资金的运用效率也就越高;反之,营运资金周转率越低,说明企业营运资金的运用效率越低。本次赋予该指标子项权重50%。
应收账款周转率表明企业应收账款的收款效率,计算公式为: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期初应收账款账面价值+期末应收账款账面价值)/2]。应收账款周转率越高,说明公司收账速度越快,资金使用效率高,坏账风险小;反之,应收账款周转率越低,说明公司收账速度慢,资金被客户占用的时间长,存在较高的坏账风险。
本次赋予该指标子项权重50%。
被评估单位可比公司1可比公司2可比公司3可比公司4公司名称英迪芯微纳芯微思瑞浦圣邦股份国芯科技
一、营运能力分析
1营运资金周转率1.320.900.732.020.50
2应收账款周转率3.766.866.1316.773.14
注:指标计算使用的利润表数据为2024年全年合并报表数据,资产负债表数据为2024年年底和
2023年年底合并报表数据。
以被评估单位为基准系数100,营运能力指标超过被评估单位的可比公司向上进行修正,反之则向下进行修正。
被评估单位可比公司1可比公司2可比公司3可比公司4公司名称子项权重英迪芯微纳芯微思瑞浦圣邦股份国芯科技
一、营运能力分析100999811095100
1营运资金周转率10095931099050
2应收账款周转率10010210211010050
2、偿债能力
本次选用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指标。
企业长期偿债能力指标-资产负债率是衡量企业长期偿债能力的常用指标。资产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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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率是企业负债与资产的比例,计算公式为: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该项比例越低,表明企业偿债能力越高,可融资能力越强,相对价值比率越高,反之亦然。本次赋予该指标子项权重50%。
流动比率是指企业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流动比率计算公式为: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流动比率是衡量企业流动资产用于偿还流动负债的能力。比率越高,说明企业资产的变现能力越强,短期偿债能力亦越强;反之则弱。本次赋予该指标子项权重50%。
被评估单位可比公司1可比公司2可比公司3可比公司4公司名称英迪芯微纳芯微思瑞浦圣邦股份国芯科技
二、偿债能力分析
1资产负债率22.28%27.80%24.90%30.57%41.41%
2流动比率4.083.923.752.691.91
注:指标计算使用资产负债表数据为2024年年底合并报表数据。
以被评估单位为基准系数100,资产负债率超过被评估单位的可比公司向下进行修正,反之则向上进行修正;流动比率超过被评估单位的可比公司向上进行修正,反之则向下进行修正。
被评估单位可比公司1可比公司2可比公司3可比公司4公司名称子项权重英迪芯微纳芯微思瑞浦圣邦股份国芯科技
二、偿债能力分析10098999590100
1资产负债率1009799969050
2流动比率1009998939050
3、盈利能力
本次选用销售毛利率、净资产收益率指标作为盈利能力的衡量指标。
销售毛利率是企业一定期间的销售毛利与销售收入的比率,计算公式为:销售毛利率(%)=(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100%。该项指标越高,毛利就越大,反映企业的经济效益越好。本次赋予该指标子项权重50%。
净资产收益率是净利润与平均股东权益的百分比,是企业税后利润除以净资产得到的百分比率,计算公式为:净资产收益率(%)=归母净利润/年末年初平均归母净资产×100%。该指标反映股东权益的收益水平,用以衡量公司运用自有资本的效率。
指标值越高,说明投资带来的收益越高。该指标体现了自有资本获得净收益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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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赋予该指标子项权重50%。
被评估单位可比公司1可比公司2可比公司3可比公司4公司名称英迪芯微纳芯微思瑞浦圣邦股份国芯科技
三、盈利能力分析
1销售毛利率40.23%32.70%48.19%51.46%24.19%
2净资产收益率8.08%-10.52%-10.96%22.38%-13.97%
注:指标计算使用的利润表数据为2024年全年合并报表数据,其中净利润扣除股份支付影响;资产负债表数据为2024年年底和2023年年底合并报表数据。
以被评估单位为基准系数100,盈利能力指标超过被评估单位的可比公司向上进行修正,反之则向下进行修正。
被评估单位可比公司1可比公司2可比公司3可比公司4公司名称子项权重英迪芯微纳芯微思瑞浦圣邦股份国芯科技
三、盈利能力分析100949810790100
1销售毛利率100951051079050
2净资产收益率10092911079050
4、发展能力
本次选用营业收入增长率指标作为发展能力的衡量指标。
营业收入增长率是指企业本年营业收入增加额对上年营业收入的比率,计算公式为:营业收入增长率(%)=(本年度营业收入-上年度营业收入)/上年度营业收入×100%。营业收入增长率是评价企业成长状况和发展能力的重要指标。本次赋予该指标子项权重100%。
被评估单位可比公司1可比公司2可比公司3可比公司4公司名称英迪芯微纳芯微思瑞浦圣邦股份国芯科技
四、发展能力分析
1营业收入增长率18.24%43.95%6.15%27.96%27.78%
注:指标计算使用的利润表数据为2023年、2024年全年合并报表数,并扣除期间已披露的重要并购交易的影响。
以被评估单位为基准系数100,营业收入增长率超过被评估单位的可比公司向上
进行修正,反之则向下进行修正。
被评估单位可比公司1可比公司2可比公司3可比公司4公司名称子项权重英迪芯微纳芯微思瑞浦圣邦股份国芯科技
四、发展能力分析1001109410510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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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评估单位可比公司1可比公司2可比公司3可比公司4公司名称子项权重英迪芯微纳芯微思瑞浦圣邦股份国芯科技
1营业收入增长率10011094105105100
5、企业规模
被评估单位自身规模与上市公司的资产状况有一定的差异,需要进行一定的比率修正。本次选用总资产规模作为衡量企业规模的指标。一般而言,企业资产规模越大,则在各类项目招投标及与客户的洽谈合作方面都占有一定优势。本次赋予该指标子项权重100%。
被评估单位可比公司1可比公司2可比公司3可比公司4公司名称英迪芯微纳芯微思瑞浦圣邦股份国芯科技
五、企业规模分析
1总资产规模(万元)67196.26512647.90353609.80320546.03239152.04
注:资产规模使用的为2024年年底合并报表数据。
以被评估单位为基准系数100,资产规模超过被评估单位的可比公司向上进行修正,反之则向下进行修正。
被评估单位可比公司1可比公司2可比公司3可比公司4公司名称子项权重英迪芯微纳芯微思瑞浦圣邦股份国芯科技
五、企业规模分析1001101071061041001总资产规模(万100110107106104100元)
6、研发投入
被评估单位和可比公司均为芯片设计企业,属于技术驱动型行业,研发投入情况与企业未来获利能力息息相关。本次选用研发费用率作为衡量研发投入的指标。研发费用率计算公式为:研发费用率(%)=(研发费用/营业收入)×100%。一般而言,对于技术驱动型的企业,研发费用率越高,企业保持技术领先,并可有效构建长期竞争壁垒。本次赋予该指标子项权重100%。
被评估单位可比公司1可比公司2可比公司3可比公司4公司名称英迪芯微纳芯微思瑞浦圣邦股份国芯科技
六、研发投入修正
1研发费用率17.70%25.72%47.57%24.09%56.26%
注:指标计算使用的利润表数据为2024年全年合并报表数,其中研发费用扣除股份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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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被评估单位为基准系数100,研发费用率超过被评估单位的可比公司向上进行修正,反之则向下进行修正。
被评估单位可比公司1可比公司2可比公司3可比公司4公司名称子项权重英迪芯微纳芯微思瑞浦圣邦股份国芯科技
六、研发投入修正100102107102110100
1研发费用率100102107102110100
通过上述分析,将被评估单位的各项指标与可比上市公司的各项指标进行逐一比对后得出对应的各项指标的调整系数,修正后 EV/S计算结果见下表:
被评估单位可比公司1可比公司2可比公司3可比公司4公司名称英迪芯微纳芯微思瑞浦圣邦股份国芯科技
EVS 4.38 4.00 6.57 6.71
一、营运能力分析100999811095
1营运资金周转率100959310990
2应收账款周转率100102102110100
二、偿债能力分析10098999590
1资产负债率10097999690
2流动比率10099989390
三、盈利能力分析100949810790
1销售毛利率1009510510790
2净资产收益率100929110790
四、发展能力分析10011094105105
1营业收入增长率10011094105105
五、企业规模分析100110107106104
1总资产规模(万元)100110107106104
六、研发投入修正100102107102110
1研发费用率100102107102110
七、 修正后 EVS 4.54 3.89 3.91 5.17 7.26
注:修正后 EVS取中位数水平。
(五)付息债务价值的评估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无付息债务。
(六)少数股东权益价值的评估
被评估单位合并范围内的控股公司均为100%持股,故少数股东权益价值为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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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非经营资产、负债的评估
非经营性资产、负债是指与被评估单位日常经营无关的,评估基准日后企业自由现金流量预测中不涉及的资产与负债。对企业的非经营性资产评估如下:
单位:万元涉及的科目名称内容账面价值评估价值评估方法备注
交易性金融资产结构性存款2005.602005.60按评估基准日市值评估。
递延所得税资产3.873.87按核实后的账面值评估。
非经营性资产小计2009.472009.47
对企业的非经营性负债评估如下:
单位:万元涉及的科目名称内容账面价值评估价值评估方法备注无锡科技创新
递延收益创业资产支持100.00100.00按核实后的账面值评估。
款
递延所得税负债3.263.26按核实后的账面值评估。
非经营性负债小计103.26103.26
根据上述评估,非经营资产、负债价值净值1906.21万元。
(八)市场法评估值的计算
采用 EV/S计算被评估单位股权价值的过程和结果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项目字母或计算公式数值
比准 EV/S A 4.54
被评估单位 2024年营业收入 B 58414.70
经营性企业价值 EV C=A×B 265202.74
付息债务 D -
少数股东权益 E -
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经营性) F=C-D-E 265202.74
货币资金 G 13126.71
非经营性资产、负债 H 1906.21
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取整) I=F+G+H 280000.00
六、引用其他评估机构报告的内容本次评估未引用其他资产评估报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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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估值特殊处理、对评估结论有重大影响事项的说明
本次评估不存在对评估或估值的特殊处理、不存在对评估或估值结论有重大影响事项。
八、评估基准日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之重要变化事项及其对评估及交易作价的影响本次评估不存在评估基准日至报告书签署日的重要变化事项。
九、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标的评估合理性及定价公允性分析
(一)董事会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的意见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会就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目的的相关性和评估定价的公允性发表如下意见:
1、评估机构的独立性
公司聘请金证评估承担本次交易的评估工作,选聘程序合规。金证评估作为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具有有关部门颁发的评估资格证书,具有从事评估工作的专业资质和丰富的业务经验,能胜任本次评估工作。金证评估及经办资产评估师与公司、交易对方、标的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除专业收费外的现实的和预期的利害关系,具有独立性。
2、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
金证评估综合考虑行业实际情况及相关资产实际运营情况,对标的资产进行评估。
本次评估假设的前提均按照国家有关法规与规定进行,遵循了市场的通用惯例或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未发现与评估假设前提相悖的事实存在,评估假设前提合理。
3、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
本次评估的目的是确定标的资产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本次交易提供价值参考依据,评估机构实际评估的资产范围与委托评估的资产范围一致;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按照国家有关法规与行业规范的要求,实施了相应的评估程序,遵循了独立
398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等原则,运用了合规且符合标的资产实际情况的评估方法,选用的参照数据、资料可靠;资产评估价值公允、准确。评估方法选用恰当,评估结论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
4、本次评估定价公允
在本次评估过程中,金证评估根据有关资产评估的法律法规,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实施了必要的评估程序,各类资产的评估方法适当,评估结果客观、公正地反映了评估基准日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本次评估结果公允。
本次交易以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结果为参考依据,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交易价格公允。本次交易向全体交易对方支付的总对价高于评估价值2%,且超过首期总对价的溢价部分作为后期股份对价分期支付予管理层股东,管理层股东的后期股份对价的支付周期较长,设定了较为严格的支付条件和解锁条件,有利于上市公司引导标的公司管理层巩固标的公司自身行业地位,建立长期增长目标,将短期业绩表现和长期战略发展有机融合,借助上市公司的平台优势积极发挥协同效应,力争做大做强,从长期来看有利于维护上市公司的利益。综上所述,本次交易的定价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利益。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交易事项中所委托的评估机构金证评估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合理,评估定价公允。
(二)评估结果的合理性
本次资产评估使用到的评估方法、评估参数、评估数据等均来自法律法规、评估
准则、评估证据及合法合规的参考资料等,评估依据具备合理性。
(三)后续变化对评估的影响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经营中所需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国家宏观经济形势无重大变化,本次交易各方所处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无重大变化,无其他不可预测和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行业存续发展的情况不会产生
较大变化,标的公司在评估基准日后持续经营,不会对评估值造成影响。在可预见的未来发展时期,标的公司后续经营过程中相关政策、宏观环境、技术、行业、税收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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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等方面不存在重大不利变化。
(四)敏感性分析
结合标的公司的经营特点及本次评估方法,选取修正后价值比率(EV/S)、营业收入指标对标的公司评估值进行敏感性分析如下:
1、修正后价值比率敏感性
根据市场法计算数据,修正后价值比率变动与标的公司评估值变动的相关性分析如下表:
修正后价值比率 EV/S变动率 标的公司评估值(万元) 标的公司评估值变动率
10%307000.009.64%
5%293000.004.64%
0%280000.000.00%
-5%267000.00-4.64%
-10%254000.00-9.29%
由上表分析可见,修正后价值比率与标的公司评估值存在正相关变动关系,假设除修正后价值比率变动以外,其他条件不变,则修正后价值比率每波动5%,标的公司评估值将同向变动相近幅度。
2、营业收入敏感性分析
根据市场法计算数据,营业收入变动与标的公司评估值变动的相关性分析如下表:
营业收入变动率标的公司评估值(万元)标的公司评估值变动率
10%307000.009.64%
5%293000.004.64%
0%280000.000.00%
-5%267000.00-4.64%
-10%254000.00-9.29%
由上表分析可见,营业收入与标的公司评估值存在正相关变动关系,假设除营业收入变动以外,其他条件不变,则营业收入每波动5%,标的公司评估值将同向变动相近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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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交易标的与上市公司的协同效应分析
标的公司是国内领先的车规级数模混合信号芯片及方案供应商,主要从事车规级数模混合芯片的研发、设计和销售。自首款车规级芯片向客户出货以来,标的公司抓住国产汽车品牌崛起和汽车芯片国产化机遇,产品已打入各主流车企前装供应链,与国内外多家汽车 Tier1供应商实现合作,已在全球各主要车企多款车型上实现芯片上车,涵盖全球一、二线的传统油车和新能源汽车品牌。
本次交易是上市公司围绕汽车产业链,经过全面考察和深度思考,选择了规模大、增速快且国产化率较低的汽车芯片赛道作为投资并购方向,系上市公司在熟悉的汽车领域寻求新质生产力、实现产业升级的重要举措。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将在产业理解、客户资源、销售渠道、出海平台、技术合作、融资渠道等方面实现协同发展。具体详见本报告书“第一章本次交易概况”之“一、本次交易的背景和目的”。
(六)定价公允性分析
考虑到标的公司所处的企业成长阶段、行业特性、轻资产属性等因素,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为抓住国产汽车芯片的替代机遇,主动大力投入新产品研发和推广,研发费用和销售费用较高,导致较多同行业上市公司仍处于经营性亏损状态,而同行业上市公司普遍融资规模较高,因此市盈率和市净率都无法反映标的公司真实估值水平,本次交易选用市销率更为可比。
选取业务结构、所属行业、产品应用与标的公司相近的上市公司为可比公司,截至
2025年4月30日,可比公司估值情况如下:
证券代码证券名称市销率
688052.SH 纳芯微 13.60
300661.SZ 圣邦股份 14.28
688536.SH 思瑞浦 16.94
688262.SH 国芯科技 15.40
平均数15.05
中位数14.84
标的公司4.79
注:可比公司市销率=可比公司2025年4月30日市值÷可比公司2024年营业收入;标的公司市销
率=标的公司100%股东权益评估值/标的公司2024年度营业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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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交易,标的公司评估值为280000.00万元,对应标的公司市销率为4.79倍,低于可比上市公司平均市销率的15.05倍。标的公司的估值倍数低于可比上市公司,主要系可比上市公司经营情况较好,股份具有上市流通性,较标的公司估值具有一定溢价,具有合理性。
根据近年来公开市场信息,筛选主营业务可比的交易案例情况具体如下:
上市公司最终评上市公司标的公司评估基准日评估方法市销率代码估方法上海麦歌恩微电
688052.SH 收益法、市纳芯微 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12/31 收益法 3.33
场法股权深圳市创芯微微
688536.SH 2023/9/30 市场法、收思瑞浦 电子股份有限公 市场法 5.86
益法司
688368.SH 南京凌鸥创芯电 2022/12/31 收益法、资晶丰明源 收益法 5.20
子有限公司产基础法北京国联万众半
003031.SZ 收益法、资中瓷电子 导体科技有限公 2021/12/31 收益法 4.99
产基础法司
平均值4.84
中位数5.10
本次交易4.79
从可比交易案例来看,本次交易的市销率接近但略低于可比案例评估水平,且标的公司的营业收入中汽车芯片收入的占比较高,车规级芯片的研发难度大、质量要求高、起量周期长,车规级芯片的营收规模可充分反应各公司的资产质量,与可比交易相比定价公允。
(七)评估基准日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之重要变化事项及其对评估及交易作价的影响评估基准日至重组报告书签署日标的资产未发生对评估及交易作价有影响的重要变化事项。
(八)交易定价与评估结果差异分析
本次交易采用市场法进行定价,标的公司的评估值为280000万元人民币,评估值中不包含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的协同效应价值。
考虑到本次交易为汽车产业链内的产业并购,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在产业理解、客户资源、销售渠道、出海平台、技术合作、融资渠道等方面拥有较强的协同效应,本次交易完成后双方预计将形成一定的增量价值。因此,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拟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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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5600万元的总对价进行收购,超过标的公司的评估值5600万元,溢价率为2.00%,
溢价率较低,不存在较大差异。
本次交易向全体交易对方支付的总对价略高于评估价值,且超过首期总对价的溢价部分作为后期股份对价分期支付予管理层股东,由无锡临英和庄健根据在标的公司中持股比例的相对比例进行分配。后期股份对价的支付周期较长,设定了较为严格的支付条件和解锁条件,有利于上市公司引导标的公司管理层巩固标的公司自身行业地位,建立长期增长目标,将短期业绩表现和长期战略发展有机融合,借助上市公司的平台优势积极发挥协同效应,力争做大做强,从长期来看有利于维护上市公司的利益。
市场上已有较多溢价收购案例,半导体行业重组的溢价收购案例包括士兰微收购集华投资和士兰集昕(溢价率3.58%)、韦尔股份收购北京豪威(溢价率7.75%)和视信源(溢价率8.95%)等。本次交易的溢价率为2%,低于上述案例的平均水平,与评估值不存在较大差异,具有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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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本次交易主要合同
一、《资产购买协议》
(一)上市公司与 ADK签署的《资产购买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同主体、签订时间
2025年 10月 27日,上市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 ADK(以下简称“乙方”、“转让方”)签署了《资产购买协议》。
2、本次交易方案
2.1甲方和/或其指定的子公司(以下简称“收购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件
和方式以现金购买标的资产,转让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和方式向收购方出售和转让标的资产。如甲方通过其指定的子公司完成标的资产的收购,则甲方与其指定完成收购的子公司就交易对价的支付承担连带责任。
2.2双方知悉并同意,甲方需要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资程序”)完成本次交易,即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是收购方完成本次交易的必要程序。但双方同意本次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不以通过募资程序募集的资金足额满足本次交易需求为前提,如募资程序获得的资金不能满足全部交易对价金额,收购方将自行筹集资金弥补资金不足,确保本次交易可以实施和完成。
3、标的资产价格
3.1考虑乙方初始投资成本及合理预期收益等因素,双方协商确定标的资产的交易
对价为人民币960834355元。
3.2现金支付
收购方应将交易对价扣除收购方依法为转让方代扣代缴税费后的价款支付至转让
方指定的合法银行账户。为免疑义,转让方应不晚于交割日向收购方发出包含账户信息及支付币种的书面通知,且就转让方请求收取的任何外币币种,应以实际付款当日收购方付款银行提供的人民币兑相关外币币种汇率折算。
4、标的资产的交割和交易价款支付
4.1本协议第8.1条约定的生效条件全部满足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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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双方应当立即通知并配合标的公司:尽快完成标的公司整体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改制”)的手续;改制完成后尽快完成标的资产过户至收购方的手续,即完成标的公司关于本次重组所需的商业变更登记,包括但不限于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公司股东变更登记、公司章程及董事、监事变更的工商变更备案手续办理;
(2)双方应当立即根据本协议第5.5条的约定,尽快促使标的公司办理本次交易所需相关手续。甲方应当立即根据本协议第5.3(4)条、第5.3(5)条的约定,办理本次交易涉及的税务和外汇手续。
4.2双方同意,根据上述第4.1(1)条将标的资产过户至收购方名下且完成标的公
司股东变更登记的日期为“交割日”。
4.3双方同意,受限于第4.4条规定,收购方向转让方支付标的资产的交易对价应
以以下事项均完成为前提条件:
(1)根据第4.2条交割已发生并完成。
(2)就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转让方税务申报和备案手续已适当完成,且收购方已从
交易价格中为转让方代扣代缴其应依照中国法律需要缴纳的税款,并取得有权税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
(3)标的公司已就本次交易取得了相应的外汇业务变更登记凭证,并且收购方已经就本次交易被许可对外支付。
4.4双方知悉并同意,虽然存在第4.3条的约定,收购方仍需按照第2.2条约定通
过募资程序并补足不足资金的方式(如需)筹措资金支付交易对价。交易对价的支付在任何情形下均不应迟于交割日后的两(2)个月期满之日(或双方根据本条约定一致同意的延长期限届满之日)(“支付截止日”)。
5、陈述、保证与承诺
5.1甲方就本协议的履行作出陈述与保证如下,且下述陈述和保证应被视为在交割
日重复作出:
(1)甲方是一家依法成立且有效存续并于深交所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依照中国法律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甲方已依法取得为签署并全面履行本协议所必需的截至本协议签署日可以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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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的全部批准、同意、授权和许可,保证具有合法的权力和权利签署并全面履行本协议。
(3)本协议的签署和履行不违反甲方的公司章程或其它组织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
与之相冲突,且不违反任何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协议签署及其履行不会与甲方作为一方或者对其有约束力的其他任何合同或者承诺相冲突。
(4)甲方就本次交易向乙方所作之陈述或说明或其向乙方提供之全部资料在均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5.2乙方就本协议的履行作出陈述与保证如下:
(1)乙方为依据其设立地法律依法成立且有效存续的独立主体机构,具有签署本协议,及行使相关权利、履行相关义务的资格,并已依法取得为签署和履行本协议所必需的截至本协议签署日可以取得的全部批准、同意、授权和许可,保证具有合法的权力和权利签署并履行本协议。
(2)乙方签署本协议并履行其项下义务没有违反任何对其适用的有关法律、法规
以及政府命令,亦不会与以其为一方或者对其有约束力的合同或者协议产生冲突。
(3)乙方保证在本协议中的各项陈述和保证是真实、准确、完整的;乙方已经或
在本次交易实施前向甲方及本次交易的中介机构提供的与本次交易有关的所有文件、
资料和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均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标的资产不存在禁止转让、限制转让、其他任何权利限制的合同、承诺或安排。
(5)乙方对标的资产享有完整的所有权,标的资产不存在质押等任何担保权益,不存在冻结、查封或者其他任何被采取强制保全措施的情形,亦不存在任何可能导致上述股权被有关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查封、冻结、征用或限制转让的未决诉讼、仲裁
以及任何其他行政或司法程序,标的资产依中国法律可以合法转让给收购方,其他第三方对标的资产不存在权利请求。
(6)乙方确认:(i)其签署本协议即构成已同意本次重组方案(包含管理层交易
安排)以及标的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加速行权安排;以及(ii)截至本协议签署日,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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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与标的公司及/或管理层股东等相关方不存在任何进行中或未决诉讼或仲裁程序或类似法律程序。
5.3甲方就本协议的履行作出承诺如下:
(1)甲方应当尽最大努力使得本次重组在本协议签署日后三(3)个月内获得甲方股东会批准。
(2)甲方应当尽最大合理努力促使第8.1条的各项生效条件在本协议签署日后尽快满足,包括但不限于获得甲方股东会批准、本次重组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和中国证监会注册等。
(3)甲方同意将配合标的公司提前准备相关文件,促使标的公司在改制后尽快完
成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公司股东变更登记、公司章程及董事、监事变更的工商变更备案手续。
(4)在本协议生效条件全部满足后,甲方同意将尽快办理本次交易所涉及的为转
让方代为报税和备案的相关手续,并在税务申报后尽快依法从交易对价中为转让方代扣代缴相关税款,取得有权税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
(5)甲方应当促使标的公司在交割日后尽快办理外汇变更登记并取得相应的变更
登记凭证,同时,收购方应尽快办理就本次交易的对外支付交易对价的相关许可和手续。
(6)标的公司或其下属企业在本次交易后可以继续使用汉字“英迪芯微”作为商号
或将其注册、登记为商标、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但就“Indiemicro"和“indiemicro”商标、商号和标识的使用不应超过交割日后的12个月。甲方同意促使标的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在交割日后 12个月内停止使用“Indiemicro”和“indiemicro”或任何其他包含“indie”的英
文名称作为商号或将其注册、登记为商标、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并在该12个月期限届满后尽快就已注册的“Indiemicro”和“indiemicro”商标在中国商标监管机构完成注销程序,且未来不再重新申请或续期。甲方承认“indie”或其任何衍生词(包括但不限于 Indie、indi、indy、Indy、inndee)的商标、商号和标识的所有权应归属于乙方,标的公司及其下属企业未来使用“indie”或其任何衍生词或将“indie”翻译为中文之外的其他语种使用均需获得乙方明确的书面同意(标的公司根据本条前述规定在交割日后的12个月内继续使用“Indiemicro"和“indiemicro”商标、商号和标识除外)。为免疑义,甲方应当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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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标的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在完全符合相关中国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无条件支持乙方或其
关联方未来使用“indie”或其任何衍生词(但不含中文“英迪”二字)或将其等在中国知
识产权监管机构或其他任何国际知识产权机构进行注册。甲方同意,并将促使标的公司及下属企业承诺同意,不会起诉乙方的前述使用和注册行为。
(7)交割日后,甲方将促使标的公司及其下属企业按与乙方已签署的相关知识产
权转让、许可协议或任何其他与乙方已签署的协议约定继续适当履行该等协议。
(8)交割后,如乙方书面请求并提供相关依据信息,甲方可以在不违反中国法律
的前提下,向其提供其合理要求的信息、文件、协助和配合,以使乙方能够完成与标的公司及其业务相关的所有税务、会计、监管和其他法律备案、披露和合规义务,但前提是该等信息提供和使用须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且不应导致甲方和/或标的公司遭受损失。
5.4乙方就本协议的履行作出承诺如下:
(1)乙方保证配合甲方办理本次交易的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采取一切必要合
规行动及时出具乙方内部决策文件、签署并准备相关申报材料等,及在本协议约定的原则条件下进行标的资产转让而向有关主管部门报请审批、核准及/或备案的相关手续及/或文件等。
(2)乙方将配合标的公司提前准备相关文件,以促使标的公司在本次重组经中国
证监会注册后,尽快完成标的公司改制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在改制完成后尽快完成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公司股东变更登记、公司章程及董事、监事变更的工商变更备案手续。
(3)乙方对标的公司或其下属企业在本次交易后继续使用汉字“英迪芯微”作为商
号或将其注册、登记为商标、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无异议,乙方确认不会因本次交易后不再持有标的公司股权,而要求标的公司或其下属企业变更公司名称。为免疑义,“英迪芯微”在此仅指中文。乙方知悉“英迪芯微”在中国为注册在标的公司名下之注册商标,属于标的公司资产。自交割日起,除非第5.3(6)条另行规定,乙方将且将促使其关联方不再使用“英迪芯微”、“Indiemicro”、“indiemicro”作为商号或任何知识产权,且不会将任何类似字样或衍生词作为商号或将其注册、登记为商标、著作权等知识产权。
5.5双方共同同意在本协议生效条件达成后尽合理最大努力促使标的公司进行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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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动:
(1)促使标的公司提前准备相关文件,尽快完成标的公司改制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在改制完成后尽快完成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公司股东变更登记、公司章程及董事、监事变更的工商变更备案手续。
(2)促使标的公司尽快就本次交易完成外汇变更登记并且取得相应凭证。
6、过渡期安排
6.1过渡期损益安排
乙方承诺,自本协议签署日起至交割日止的期间,乙方将在其作为标的公司现有股东的权利范围内协助标的公司正常经营,除为遵守法律法规要求、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或者应对任何不可抗力事件而采取的必要行动外,乙方不会做出致使或可能致使标的公司的业务、经营或财务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的行为。
标的公司在过渡期间的损益,在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交割完成后,将由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专项审计并出具资产交割审计报告,确认标的公司在过渡期间的损益合计数额。
过渡期标的公司因实现盈利或由于其他原因增加的净资产的部分,由收购方及届时的股东享有;如标的公司在过渡期间因发生了亏损或其他原因导致净资产减少,则就减少的部分,由管理层股东按照其分别取得的交易对价占其合计取得的交易对价的比例以现金方式向标的公司补足。若交割日为当月15日(含15日)之前,则资产交割审计报告的损益审计基准日为上月月末;若交割日为当月15日之后,则损益审计基准日为当月月末。
6.2过渡期其他事项
自本协议签署日起至交割日止的期间,乙方承诺通过采取行使股东权利等一切有效的措施,确保对于标的资产的合法并完整的所有权,保证标的资产权属清晰,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以任何方式处置标的资产的所有权或在标的资产之上设置质押或其他权利负担。
自本协议签署日起至标的资产交割日止的期间,乙方不应与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就标的资产或标的公司股权或权益的出售、转让或标的公司增资扩股事宜进行任何
形式的谈判、接触、协商或签署任何法律文件,乙方亦不应授权第三方就标的资产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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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前述谈判、接触、协商或签署任何法律文件。为免疑义,本协议第6.2.1条和第
6.2.2条均不排除或禁止乙方就其自身或所持资产的全部或部分出售进行谈判或达成交
易/一系列交易,前提是,前述交易应不影响本协议项下交易的完成,且乙方资产的受让方应继承乙方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
7、信息披露与保密
7.1双方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履行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各项信息披露义务。
每一方均理解另一方所在国家的相关适用证券法律法规禁止基于重大非公开信息买卖
其或其母公司(根据情况适用)的证券,任何该等基于非公开信息的买卖行为均将构成对适用法律的违反。
7.2双方对因本次交易事宜而获知的其他方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各种经营数据、财务报表、合同协议书等文字资料和相关的口头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任
何第三方泄露,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其他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7.3在本次交易完成前,非因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任何一方均应
保守秘密,不得向任何第三人公开或透露本次交易相关的任何情况和细节,否则违约方应承担因此造成守约方损失的全部赔偿责任。
7.4下列情形不被视为披露或泄露信息和文件:
(1)所披露的信息和文件在披露之前已为公众所知,且披露方对此并无过错;
(2)根据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有管辖权的政府部门(如中国证监会)或证
券交易所的决定、命令或要求,或法院、仲裁机构的判决、裁定或裁决,而进行的披露;
(3)以订立及履行本协议为目的,在聘请各中介机构(包括独立财务顾问、审计师、评估师和律师)之前和/或之后,向各中介机构进行的披露。
(4)为取得有关政府部门审批或核准而向该有关机关或机构报送相关材料;
(5)根据所适用的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进行的披露。
8、协议的生效、解除、修改及补充
8.1生效
410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后成立,其中第2条、第3条、第4条和第6.1条自下列条件(“生效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生效,在前述条款生效前,除非双方一致书面同意,不得对该等条款做任何修改;其他条款签署后立即生效:
(1)甲方董事会已经履行法定程序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
(2)甲方股东会已经履行法定程序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
(3)乙方内部有权机构已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如需);
(4)本次重组已经取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注册;
(5)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必要批准或核准(如需)。
8.2双方同意,除非双方书面一致同意,第8.1条所述生效条件在任何情形下均不
应迟于本协议签署日后的十八(18)个月期满之日(“生效截止日”)。如截至生效截止日,生效条件仍未全部满足的,乙方有权通过向收购方发出书面通知的方式单方终止本协议及其项下交易。
8.3解除
(1)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于交割日之前,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以书面方式终止或解除本协议。
(2)乙方有权根据第8.2条终止本协议。
(3)如甲方股东会未能在本协议第5.3(1)条规定的期限内审议通过本次重组,乙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
(4)本协议签署后至标的资产交割日前,适用的法律、法规出现新的规定或变化,从而使本协议的主要内容与法律、法规实质不符且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双方应当友好协商并根据新的法律、法规对本协议进行修改,如果双方在30天内未能就协议的修改达成一致意见的,任意一方均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
(5)于交割日前,如任意一方严重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做出的任何声明、保证和承诺,并且该违约行为在收到守约方通知后30天内仍未得到纠正的,守约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并终止本次交易,同时有权要求违约方按照协议约定承担违约责任。任何一方均不得根据第8.3(5)条终止本协议,如果另一方的重大违约系因其违约行为所导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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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于交割日前,任何一方均有权根据第10.3条终止本协议。
交割日后,任何一方均不得终止本协议及其项下交易。
8.4修改及补充
就本协议未尽事宜或未明确的事项,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签署书面补充协议对本协议进行必要的修改和补充,补充协议(如有)应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税费
双方同意,因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过程中所发生的其他各种税费,由双方依据适用法律规定各自承担,但应同时基于本条下列安排。
若按照相关适用法律的要求,收购方应作为代扣代缴义务人就转让方于本次交易中的应纳税款履行代扣代缴义务,则收购方有权在向转让方支付交易对价之前先按照适用法律的要求履行前述代扣代缴义务,并且在最终支付给转让方的交易对价中扣除上述应纳税款金额。
为免疑义,收购方支付给转让方的交易对价中扣除应纳税款不应视为收购方未按本协议约定履行支付交易对价之义务。
10、不可抗力
10.1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事件”是指受不可抗力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
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协议签署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协议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等其他自然灾害、政府行为、流行性疾病、骚动、
暴乱及战争(不论是否宣战)。
10.2如因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时,该方应
立即将该等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本协议其他方,并在该等情况发生之日起七(7)个工作日内提供详情及本协议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
10.3如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将不构成违约,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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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终止或消除后,该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协议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事件及其影响持续三十(30)日或以上并且致使协议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本协议的能力,则任何一方有权决定终止本协议。
10.4若因国家政策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在本协议签署后发生重大调整而直
接实质影响本协议的履行或者致使本协议主要权利义务不能按约履行时,协议双方均无过错的,不追究协议双方在此事件发生后未履行约定的违约责任,按其对履行协议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本协议或者延期履行本协议。
11、违约责任
(1)自本协议签署日起,除不可抗力事件以外,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及时、不适
当履行本协议项下其应履行的任何义务,或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作出的任何陈述、保证或承诺,均构成其违约,应按照法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2)本协议一方未按本协议之规定履行其义务,给另一方造成实际损失的,违约
方应赔偿履约方的合理实际经济损失。该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为本次交易而发生的合理的审计费用、评估费用、财务顾问费用、律师费用、差旅费用等。
(3)本协议签署后,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单方面
解除本协议、不配合办理标的资产交割、或者以实际行动表示不履行本协议导致本次
交易无法继续推进的,视为违约。
(4)如收购方未能在支付截止日支付完毕全部交易对价的,收购方应按照交易对
价中应付而未付金额的万分之三/日向转让方支付资金补偿,补偿期间应自支付截止日起至以下两项孰早发生之日:(i)全部交易对价(包括补偿金额)实际支付完成,或(ii)支付截止日后三十(30)日期限届满。在支付截止日后三十(30)日内,如收购方仍未能支付完毕全部交易对价,自支付截止日的第三十一(31)日起(含本日),收购方应向转让方就交易对价中应付而未付金额按照万分之五/日支付违约罚息,直至全部应付未付交易对价(包括资金补偿和违约罚息,如有)支付完毕。
(5)收购方根据本协议第11.4条支付违约金的,不影响其根据本协议第11.2条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6)本协议签署后,如因甲方股东会审议未通过、法律法规限制、或证券监管机
构等有权机关未能批准本次交易、或因出现和持续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本次交易根据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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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约定终止的情形,或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导致的、在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文有效期内仍未完成标的资产交割手续或交易对价支付的,双方可另行协商决定是否继续推进本次交易,如双方无法就继续推进本次交易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的且本协议未被终止的,则双方均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该解除行为不构成违约。尽管有前述规定,各方仍应当对本协议解除前发生的尚未纠正的、严重违反其陈述、保证或承诺的行为承担责任。
12、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1)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国法律。
(2)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均应先通过友好协商的方法解决。
如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60)日内仍未能协商解决的,双方均有权向深圳国际仲裁院提起仲裁。
(3)本条所述之争议系指双方对协议效力、内容的解释、合同履行、违约责任以
及协议变更、解除、终止等发生的一切争议。
(4)除有关产生争议的条款外,在争议解决期间,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有效性或继续履行。
(二)上市公司与无锡临英、庄健分别签署的《资产购买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同主体、签订时间
2025年10月27日,上市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无锡临英(以下简称“乙方1”)、庄健(以下简称“乙方2”)(其中无锡临英、庄健合称为“乙方”)分别签署了
《资产购买协议》。
2、标的资产定价及支付方式
(1)根据金证评估出具的《评估报告》(金证评报字【2025】第0533号),标的
公司截至2025年4月30日全部股东权益的评估价值为280000万元,双方在此基础上协商确定标的资产的交易对价为97524.31万元。
(2)双方同意,甲方以发行股份的方式向乙方支付购买标的资产的对价。具体安
排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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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本次交易转总发行股首期股份发后期股份发交易对首期股份交后期股份交让的标的公总交易对价份数量行数量行数量方易对价易对价
司股权比例(股)(股)(股)
乙方115.4521%68469.9764187.274282.7033729047316193452109702
乙方26.5569%29054.3527237.041817.311431248713417262895225
(3)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具体安排
*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及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股份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 1.00元,上市地点为深交所。
*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方式为向特定对象发行,发行对象为有意愿接受发行股份为支付方式的特定对象。
*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
议公告日,即2025年5月20日。经双方友好协商,本次发行价格为20.40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对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发行价格的具体调整方法如下:
假设调整前有效发行价格为 P0,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为 N,配股率为 K,配
股价为 A,每股派送现金股利为 D,调整后的有效发行价格为 P1,则:
派送股票股利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P1=P0÷(1+N);
配股:P1=(P0+A×K)÷(1+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K+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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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基准日后,上市公司因实施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根据上述发行价格调整机制,本次交易发行股份价格相应调整为
20.30元/股。
*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股份数量的计算方式为:向各交易对方发行股份数
量=以发行股份形式向发行对象支付的交易对价/本次发行价格,发行股份总数量=向各交易对方发行股份的数量之和。向交易对方发行的股份数量不为整数时,则向下取整精确至股。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数量将根据发行价格的调整情况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数量以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的数量为准。
*限售期安排
I首期股份的限售期安排
乙方在本次交易中以资产认购取得的上市公司首期股份,如用于认购该等上市公司股份的标的公司股权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已满12个月,则以该部分股权认购的上市公司首期股份自向乙方发行首期股份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如用
于认购上市公司股份的标的公司股权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不足12个月,则该部分股权认购的上市公司首期股份自向乙方发行首期股份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以下简称“法定限售期”)。
自首期股份登记至乙方名下之日起满12个月后,乙方可解锁其取得的首期股份数量的25%。与此同时,在《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约定的业绩承诺期内,乙方持有的上市公司首期股份在上年度业绩承诺专项报告公告日后可额外解锁的股票数量=标的公司上年度实现的业绩承诺口径净利润金额÷当年解锁参考价格(取标的公司上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平均收盘价格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中的孰高值)。乙方持有的剩余上市公司首期股份在相应业绩补偿义务及减值补偿义务履行完毕之前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
若上述首期股份解锁安排发生在法定限售期内,则前项约定的乙方可解锁的股票数量额度将累计至法定限售期届满之日后一次性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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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同意,乙方1及乙方2在可解锁总额度内分别实际解锁的股票数量届时由乙方2分配,并以最终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结果为准。
II后期股份的限售期安排
乙方在本次交易中以资产认购取得的上市公司后期股份,如用于认购该等上市公司股份的标的公司股权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已满12个月,则以该部分股权认购的上市公司后期股份自向乙方发行首期股份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如用
于认购上市公司股份的标的公司股权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不足12个月,则该部分股权认购的上市公司后期股份自向乙方发行首期股份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
自后期股份登记至乙方名下当年起,若标的公司连续两年实现的主营业务收入均分别达到15亿元(以下简称“后期股份解锁条件”),则乙方取得的后期股份将在第二年实现前述主营业务收入所对应的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出具日后全部解锁;在达成后期
股份解锁条件前,乙方取得的后期股份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
本次交易后,乙方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全部上市公司股份若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的约定。
若上述股份限售期承诺与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等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政策不相符,乙方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法定限售期届满后,在满足乙方签署的本次交易相关协议约定的解锁条件情况下,乙方在本次交易中以资产认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转让和交易依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以及深交所、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规则办理。
*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完成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新老股东按其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3、标的资产和发行股份的交割
(1)乙方同意,将配合标的公司提前准备相关文件,以促使标的公司在本次交易获得深交所审核同意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之日起25个工作日内完成标的公司整体变更
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以下简称“改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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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双方同意,将配合标的公司提前准备相关文件,促使标的公司在标的公司改
制完成后15个工作日完成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公司股东变更登记、公司章程及董事、
监事变更的工商变更备案手续(前述工商变更备案手续完成之日为“交割日”)。乙方应协调标的公司办理完毕标的资产过户的相关手续,并按照甲方确定的清单完成向甲方移交人员、资金、账户、印章、系统权限及档案等管理所需的各项资料,甲方应当提供必要协助,具体移交方式由双方另行协商。
(3)发行股份的交割
I首期股份的交割
自标的公司股权交割日起40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完成向乙方发行首期股份的交割,并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将发行的首期股份登记至乙方名下。
II后期股份的交割若标的公司在业绩承诺期的平均主营业务收入同比2024年的增长率高于三分之二以上的 A股同行业上市公司(申银万国 2021年行业分类项下 SW电子—SW半导体—SW模拟芯片设计板块的 A股上市公司)的同期增长率,或标的公司于 2027年在 A股同行业上市公司中,汽车芯片相关的营业收入规模达到前三名(以下简称“后期股份支付条件”),则自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期届满之日或业绩及减值补偿义务履行完毕(若有)之日(孰晚)起40个工作日内(且不超过收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文件之日起
48个月内),甲方应完成向乙方发行后期股份,并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将发行的后期
股份登记至乙方名下。
若标的公司未满足前款所述后期股份支付条件,甲方将不向乙方发行后期股份,乙方无权再向甲方主张任何交易对价。
若上市公司在本款第一项约定的后期股份交割期限内启动后期股份发行时不符合
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股份发行条件,则上市公司应当在满足发行条件后尽快重新启动发行;如上市公司未能在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文件之日起48个月内完成后
期股份发行,则上市公司应在发行期限届满后尽快以现金形式将后期股份交易对价支付至双方届时开立的共同监管账户,并在乙方达成本协议第3.3.5条约定的后期股份解锁条件后由共同监管账户向乙方完成支付。
发行股份交割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乙方应为甲方办理发行股份的交割提供必要
418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协助。
(4)双方同意,如遇相关税务机关、市场监督管理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深交所等相关政府部门或监管机构原因导致本协议第4条项下的手续未在上述限定期限内完成的,双方应同意给予时间上合理地豁免,除非该等手续拖延系因一方或多方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
4、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乙方同意对标的公司2025年度、2026年度以及2027年度内实现的净利润增长率以及收入增长率进行承诺。
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及补偿、标的公司减值测试补偿等其他相关事项以双方签署
的《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的约定为准。
5、债权债务的承担及人员安置
(1)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仍为独立的法人主体,标的公司仍将独立享有和承担其自身的债权和债务。如因法律法规要求或因标的公司签署的任何合同、协议的约定,使其负有向政府机构、债权人、债务人等第三方通知本次交易事项的义务,乙方保证标的公司及时向第三方履行通知义务,但通知内容以上市公司公告信息为限。
(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标的公司签署的任何合同、协议或其他安排的约定,本
次交易如需获得债权人或其他第三方同意的,乙方应确保本次交易获得了债权人或其
他第三方的同意。
(3)标的资产交割完成后,标的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作为独立法人的身份不会发生变化,标的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将继续履行与其员工的劳动合同,并不因本次交易而导致额外的人员安排问题。
6、标的公司治理
(1)在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董事会由5人组成,其中甲方有权提名3名董事,乙方有权提名2名董事,董事长由乙方提名的董事担任。标的公司不设监事会,由甲方委派1名监事。双方应就上述公司治理安排在标的公司内部决策程序上投赞成票。
419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在本次交易完成后,乙方有权提名2名上市公司董事,其中1名为独立董事、1名为非独立董事。甲方应当就上述董事提名事项及时履行内部决策程序。
(2)在业绩承诺期届满前,在标的公司及其下属企业按照法律法规以及甲方的内
控要求、财务管理、信息披露等相关制度的规定规范运作,并保证甲方能够对标的公司进行管控的前提下,甲方同意授权本次交易前的管理团队主要负责标的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其中标的公司总经理由乙方2或者乙方2指定并经甲方认可的其他人选担任。如在业绩承诺期届满前标的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发生违法违规行为和安全生产等事故,或因未根据上市公司及标的公司的相关规则履行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对标的公司及/或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负有责任并应对标的公司及/或上市公司、上市公司相关人士所受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在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应由甲方统一管理。
(4)在本次交易完成后,乙方保证标的公司严格按照甲方的内控要求、财务管理、信息披露等相关制度的规定规范运作并遵守甲方各项管理制度,保证甲方能够对标的公司进行管控。
(5)双方同意,在本次交易完成后,推动原由标的公司董事会制定并实施的股权
激励计划相关的决策及管理权限由标的公司董事会转移至乙方2及/或乙方1届时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7、竞业禁止
(1)乙方2承诺在业绩承诺期及届满后2年内,不得在标的公司以外直接或间接
从事与标的公司相同或类似的业务,或通过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经营主体从事该等业务;不得在与标的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公司任职,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标的公司的商业机会;违反前述承诺的所获得的收益归标的公司所有,并需赔偿标的公司的全部损失。
(2)乙方承诺确保标的公司核心团队稳定并且该等人员应与标的公司签署并履行有效期覆盖业绩承诺期的劳动合同,以及与标的公司签署经甲方认可的《竞业限制协议》。
420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8、陈述、保证与承诺
(1)甲方就本协议的履行作出陈述、保证与承诺如下,且下述陈述和保证应被视
为在交割日重复作出:
*甲方是一家依法成立且有效存续并于深交所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依照中国法律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甲方已依法取得为签署并全面履行本协议所必需的截至本协议签署日可以取得
的全部批准、同意、授权和许可,保证具有合法的权力和权利签署并全面履行本协议。
*本协议的签署和履行不违反甲方的公司章程或其它组织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
之相冲突,且不违反任何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协议签署及其履行不会与甲方于本协议签署时应遵守的其他任何合同或者承诺相冲突。
*甲方就本次交易向乙方所作之陈述或说明或其向乙方提供之全部资料在所有重
大方面均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乙方就本协议的履行作出陈述、保证与承诺如下:
*乙方具有签署本协议,及行使相关权利、履行相关义务的主体资格,并已依法取得为签署并全面履行本协议所必需的截至本协议签署日可以取得的全部批准、同意、
授权和许可,保证具有合法的权力和权利签署并全面履行本协议。
*乙方签署本协议并履行其项下义务没有违反任何对其适用的有关法律、法规以
及政府命令,亦不会与以其为一方或者对其有约束力的合同或者协议产生冲突。
*乙方保证在本协议中的各项陈述和保证是真实、准确、完整的;乙方已经或在
本次交易实施前向甲方及本次交易的中介机构提供的与本次交易有关的所有文件、资
料和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除已经向上市公司披露的标的公司及其股东签署的相关增资协议外,在改制完成后,本次重组所涉全部标的资产不存在禁止转让、限制转让、其他任何权利限制的合同、承诺或安排。
*乙方对标的资产享有完整的所有权,乙方及乙方1穿透后的自然人合伙人就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标的公司权益均不存在信托持股、委托持股或者其他任何类似的安排,不存在质押等任何担保权益,不存在冻结、查封或者其他任何被采取强制保全措
421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施的情形,亦不存在任何可能导致上述股权被有关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查封、冻结、征用或限制转让的未决或潜在的诉讼、仲裁以及任何其他行政或司法程序,标的资产过户至上市公司名下不存在障碍。
*乙方对本协议签署之日的标的公司(包括其下属公司,下同)的相关情况作出如下陈述和保证:
i(公司良好状态以及资本总额)标的公司为依据中国法律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且
资信良好的股份有限公司。标的公司的注册资本已经全部缴付到位,且不存在任何抽逃注册资本、虚假出资的情形,且出资程序及出资过程合法合规。标的公司不存在任何发行在外的可从标的公司或乙方购买或取得涉及标的资产任何权益的选择权、认权
益证、权利(包括转换权或优先认购的权利及优先购买权)或承诺。
ii (股权清晰)标的公司真实的股权结构及注册资本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标的公司不存在关于标的公司股权转让、增资等历史沿革相关事宜的任何未决或潜在的纠纷或争议。标的公司的债权上不存在任何可转换为标的公司股份的权利,不存在任何未向甲方披露的特殊权利或有关标的公司股份的约定,不存在任何未向甲方披露的权利负担或设立权利负担的承诺,标的公司股权清晰。
iii 标的公司股权上不存在信托持股、委托持股或者其他任何类似的安排,不存在质押等任何担保权益或其他第三方权利,不存在冻结、查封或者其他任何被采取强制保全措施的情形。
iv (符合法律)标的公司成立至今在每一经营场所的所有经营活动在重大方面符
合中国法律的规定,其从事目前正在经营的业务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核准、许可、证照、登记、备案。本次交易不会违反标的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所取得的任何政府批准、授权、许可、登记、备案文件的规定,亦不会导致使该等政府批准、授权、许可、登记、备案文件无效或可被撤销的情形。
v (资产所有权)财务记录上显示的所有资产为标的公司所有;乙方确认,该资产负债表和相关附属文件包括了标的公司实际全部拥有的资产和权益,并都在标的公司的占有和控制之中。标的公司对资产享有完整的所有权,其上没有设置任何的抵押、质押、留置等他项权利,不存在被冻结、查封、扣押的情况或可能,也不存在被他人追索权利的情况或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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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 (知识产权)标的公司对其使用的全部知识产权合法拥有所有权或使用权,已采取适当措施保护该等知识产权的合法性、有效性、完整性和安全性(包括依法适时办理相应的注册、登记、备案、续费手续以及采取适当措施以使标的公司员工的职务发明创造及其知识产权归标的公司所有等);任何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生产经营活动均
已获得该等知识产权所有权人的必要授权或许可;不存在任何人正在侵犯、侵害、滥
用或盗用标的公司自有知识产权之情形,且在可知范围内无此风险;标的公司亦不存在任何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未收到过第三方认为其侵犯或可能侵犯知识产权的索赔主张,亦不存在任何未决或可能发生的知识产权争议或司法程序。
vii(财务和税务)标的公司的财务报表真实及公允地反映了标的公司于财务报表
所对应时点的资产、负债(包括或有事项、未确定数额负债或有争议负债)及标的公司截止财务报表所对应财务期间的盈利或亏损。标的公司依法按有关税务机关的要求提交应由其提交的所有纳税申报表,且所有该等纳税申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均完整准确,标的公司已依法按有关税务机关的要求支付其应付的所有税收(无论是否在纳税申报表上显示),或已依法按有关税务机关的要求在其财务报表上计提适当准备。
viii(关联交易)标的公司的全部关联交易已向甲方披露,并符合公允定价原则,不存在任何利益输送情形;标的公司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
与标的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债权债务关系,且在可知范围内无此安排。
ix(对外担保)标的公司未为其股东及/或其关联方或任何第三方(标的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除外,下同)承担担保责任,未以其财产为其股东及/或其关联方或任何第三方设定过任何抵押、质押、留置或其它限制性条件或权益负担。
x (未披露负债)标的公司不存在任何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应当披露但未在其
财务报表(或其附注)中予以披露的负债及或有负债,亦不存在对标的公司的财务状况或生产经营产生或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或金额在300万元以上的负债及或有负债。
xi(员工)标的公司雇用员工均遵守对其适用的法律及其向当地政府机关的承诺;
标的公司核心人员均不受限于任何第三方针对其本人的限制其为标的公司提供全职服
务、要求其承担竞业限制,以及因其与标的公司的服务关系而产生的任何其他义务,包括对其保密、专利转让等方面的限制;标的公司与其现有或前任员工之间不存在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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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未决的劳动争议或纠纷;标的公司不存在任何应付而未付的职工安置费用、经济补
偿金或其他类似费用;标的公司已按时足额地支付及/或代扣代缴各项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其他法律和协议所规定应付的职工福利。
xii(重大合同)标的公司及其正在执行的任何重大合同项下的其他方并无潜在的
或进行中的违反该等合同的重大违约行为,并且标的公司未收到或知晓任何有关终止、撤销任何重大合同或其项下违约的情形。
xiii(无重大程序)标的公司不存在任何标的公司提起的、标的公司作为相对方的
或与标的公司相关的任何潜在的或进行中的诉讼、仲裁或第三方权利请求;标的公司
自2024年1月1日起至今未受到过涉及罚款的行政处罚、行政复议、申诉、调查或其他法律程序。标的公司不存在未披露的依照法院、仲裁机构或其他司法、行政部门作出的判决、裁决、行政处罚或决定应受制于法律责任或义务的情况。
*乙方保证配合甲方办理本次交易的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采取一切必要合规行动及时取得有权主管机关对交易对方认购本次发行股份的全部批准文件、出具标的
公司及交易对方内部决策文件、签署并准备相关申报材料等,及在本协议约定的原则条件下进行标的资产转让而向有关主管部门报请审批、核准及/或备案的相关手续及/或文件等。
*如乙方违反上述(1)至(7)条陈述和保证,或因上述陈述和保证在实质方面存在虚假、误导或重大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标的公司在交割日前存在重大未披露债务、潜在税务风险、潜在处罚或诉讼、或有债务等,导致标的公司或甲方在交割日后支出任何费用、造成任何损失或承担任何其他责任,乙方应对标的公司或甲方进行相应赔偿或补偿。
*乙方确认,就标的公司其他股东向甲方转让股份的交易,乙方签署本协议即视为同意前述相关交易并自动放弃其对前述相关交易享有的法定或约定的优先购买权或其他权利。乙方同意标的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加速行权安排,其与相关方在签署的股东协议、增资协议、转让协议或类似交易文件(根据实际情况适用)项下存续期间不存在任何争议或潜在纠纷。
9、过渡期安排
(1)过渡期损益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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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承诺,在过渡期间将协助确保标的公司以符合正常经营的惯例保持运行,不会做出致使或可能致使标的公司的业务、经营或财务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的行为。
标的公司在过渡期间的损益,在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交割完成后,将由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专项审计并出具资产交割审计报告,确认标的公司在过渡期间的损益合计数额。
过渡期标的公司因实现盈利或由于其他原因增加的净资产的部分,由甲方及届时的股东享有;如标的公司在过渡期间因发生了亏损或其他原因导致净资产减少,则就减少的部分,由管理层股东按照其分别取得的交易对价占其合计取得的交易对价的比例以现金方式向标的公司补足。若交割日为当月15日(含15日)之前,则资产交割审计报告的损益审计基准日为上月月末;若交割日为当月15日之后,则损益审计基准日为当月月末。
(2)过渡期其他事项
过渡期内,乙方承诺通过采取行使股东权利等一切有效的措施,确保对于标的资产的合法并完整的所有权,保证标的资产权属清晰,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以任何方式处置标的资产的所有权或在标的资产之上设置质押或其他权利负担。
过渡期内,乙方确保标的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以符合相关法律和良好经营惯例的方式保持正常运营。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应确保标的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在过渡期内不会发生下列情况:
i对标的公司章程、内部治理规则和规章制度等文件进行不利于本次交易和损害甲方未来作为标的公司股东利益或不利于标的公司利益的修改。
ii对现有的业务做出实质性变更,或者开展任何现有业务之外的业务,停止或终止现有主要业务等所有非基于正常商业交易的行为。
iii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或者发行债券、可转换债、认股权或者设定其他可转换为股权的权利,或者授予或同意授予任何收购或认购标的公司的股权的权利。
iv清算、解散、合并、分立、变更组织形式(实施本协议约定的改制除外),任何股权或资产的收购,任何出售、转让或处置其重要资产。
v采取任何行为使其资质证书或任何政府机构颁发的其他资质、许可、备案失效。
vi新增非经营性负债或潜在负债。
425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vii在标的公司资产上设置正常生产经营业务以外的权利负担(包括抵押、质押和其他任何方式的权利负担)。
viii向股东分配利润、红利或其他形式的分配,或者通过决议或支付分配利润、红利或其他形式的分配。
ix 与任何第三方签署对标的公司或对标的公司业务的全部或重大部分进行委托管
理、承包经营等交易的任何合同。
x 为其股东或其他关联方、第三人提供资金、资源或担保(为标的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资金和担保除外)。
xi 对目前正在履行或即将履行的合同或标的公司作为受益人的合同作出不利于标
的公司的变更、补充、解除或通过任何形式转让合同权益。
xii其他可能导致标的公司的股权结构、经营管理状况、财务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的行为。
(3)自本协议签署日起至标的资产交割日止的期间,乙方不应与甲方以外的任何
第三方就标的公司股权或权益的收购、转让或增资扩股事宜进行任何形式的谈判、接
触、协商或签署任何法律文件,乙方亦不应授权第三方进行前述谈判、接触、协商或签署任何法律文件。
10、协议的生效、解除、修改及补充
(1)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后成立。本协议“陈述、保证与承诺”、“过渡期安排”之“过渡期其他事项”、“信息披露与保密”、“协议的生效、解除、修改及补充”、“税费”、“不可抗力”、“违约责任”、“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通知”和“其他”条款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本协议其他条款自下列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生效:
*甲方董事会已经履行法定程序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
*甲方股东会已经履行法定程序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
*乙方内部有权机构已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如需);
*本次交易已经取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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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必要批准或核准(如需)。
(2)解除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于标的资产交割日之前,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以书面方式终止或解除本协议。
*本协议签署后至标的资产交割日前,适用的法律、法规出现新的规定或变化,从而使本协议的主要内容与法律、法规不符且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并且双方无法根据新的法律、法规就协议的修改达成一致意见的,任意一方均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
*如任意一方严重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做出的任何声明、保证和承诺,则守约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并终止本次交易,同时有权要求违约方按照协议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修改及补充
就本协议未尽事宜或未明确的事项,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签署书面补充协议对本协议进行必要的修改和补充,补充协议应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违约责任
(1)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除不可抗力以外,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及时、不适当
履行本协议项下其应履行的任何义务,或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作出的任何陈述、保证或承诺,均构成其违约,应按照法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2)本协议一方未按本协议之规定履行其义务,给另一方造成实际损失的,违约
方应赔偿履约方的实际经济损失。该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为本次交易而发生的审计费用、评估费用、财务顾问费用、律师费用、差旅费用等。
(3)本协议签署后,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单方面
解除本协议、不配合办理标的资产交割、或者以实际行动表示不履行本协议导致本次
交易无法继续推进的,视为违约。
(4)乙方承诺,将独立承担由于违反本协议项下乙方的义务及各项陈述、保证与承诺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并赔偿由此给甲方及标的公司造成的全部损失(无论该等损失是在交割日之前或交割日之后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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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本协议签署后,如因上市公司股东会审议未通过、法律法规限制、或证券监
管机构等有权机关未能批准本次交易、或出现不可抗力,导致本次交易终止的情形,或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导致的、在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文有效期内仍未完成
标的资产交割手续或交易对价支付的,双方可另行协商决定是否继续推进本次交易,如双方无法就继续推进本次交易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的,则双方均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该解除行为不构成违约。
12、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1)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国法律。
(2)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均应先通过友好协商的方法解决。
如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仍未能协商解决的,双方均有权向深圳国际仲裁院提起仲裁。
(3)本条所述之争议系指双方对协议效力、内容的解释、合同履行、违约责任以
及协议变更、解除、终止等发生的一切争议。
(4)除有关产生争议的条款外,在争议解决期间,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有效性或继续履行。
(三)上市公司与投资人股东、Vincent Isen Wang分别签署的《资产购买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同主体、签订时间
2025年10月27日,上市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投资人股东(晋江科宇、扬
州临芯、前海鹏晨、苏州原信、君海荣芯、共青城临欧、东风交银、长信智汽、无锡
志芯、嘉兴临峥、两江红马、上海联新、建发新兴、芜湖奇瑞、常州芯浩、陈启凤、
建发长盈、南通招华、海丝科宇、嘉兴临谷、星宇股份、鹏远基石、林志强、九州舜
创、经纬恒润、上海骏圭、十月乾元、镇江临创、求圆正海、新昌头雁、海丝凯丰、芜湖泽锦、赵敏、倪文军、张洪、晏韵童)、Vincent Isen Wang(以下简称“乙方”)分
别签署了《资产购买协议》。
2、标的资产定价及支付方式
(1)根据金证评估出具的《评估报告》(金证评报字【2025】第0533号),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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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截至2025年4月30日全部股东权益的评估价值为280000万元。各方同意,本次交易项下,乙方本次出让标的资产的交易对价的具体支付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序交易标的名称及支付方式向该交易对方交易对方号权益比例现金对价股份对价支付的总对价
1 Vincent IsenWang 标的公司 2.45%股权 6842.16 - 6842.16
2晋江科宇标的公司3.15%股权-4687.074687.07
3扬州临芯标的公司2.39%股权-4555.914555.91
4前海鹏晨标的公司2.37%股权-3688.923688.92
5苏州原信标的公司2.33%股权-4556.064556.06
6君海荣芯标的公司2.31%股权-6550.496550.49
7共青城临欧标的公司2.30%股权-4363.894363.89
8东风交银标的公司1.91%股权-3627.603627.60
9长信智汽标的公司1.91%股权5243.84-5243.84
10无锡志芯标的公司1.88%股权-2793.182793.18
11嘉兴临峥标的公司1.72%股权-3195.103195.10
12两江红马标的公司1.70%股权1008.611769.432778.04
13上海联新标的公司1.44%股权-3659.573659.57
14建发新兴标的公司1.44%股权1254.001750.963004.96
15芜湖奇瑞标的公司1.20%股权-2219.842219.84
16常州芯浩标的公司1.15%股权3004.41-3004.41
17陈启凤标的公司1.03%股权-1537.641537.64
18建发长盈标的公司1.00%股权-1461.901461.90
19南通招华标的公司0.98%股权1250.882194.453445.33
20海丝科宇标的公司0.97%股权-1831.521831.52
21嘉兴临谷标的公司0.96%股权-1822.361822.36
22星宇股份标的公司0.96%股权726.501274.512001.01
23鹏远基石标的公司0.88%股权-2818.862818.86
24林志强标的公司0.75%股权-1482.031482.03
25九州舜创标的公司0.62%股权-1235.071235.07
26经纬恒润标的公司0.62%股权492.56864.111356.67
27上海骏圭标的公司0.49%股权-1570.361570.36
28十月乾元标的公司0.49%股权-1572.66157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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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交易对方交易标的名称及支付方式向该交易对方号权益比例支付的总对价
29镇江临创标的公司0.48%股权-911.18911.18
30求圆正海标的公司0.48%股权363.82638.251002.07
31新昌头雁标的公司0.32%股权-820.89820.89
32海丝凯丰标的公司0.25%股权-492.83492.83
33芜湖泽锦标的公司0.24%股权-800.78800.78
34赵敏标的公司0.20%股权-488.87488.87
35倪文军标的公司0.12%股权-246.91246.91
36张洪标的公司0.10%股权-243.65243.65
37晏韵童标的公司0.02%股权-78.6278.62
(2)现金支付安排
对于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甲方拟以募集配套资金进行支付,甲方应在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到位后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全部现金对价。若甲方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未能成功实施(包括但不限于虽通过深交所审核通过以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但特定对象款项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到账以及其他募集配套资金未能到位的情形),则甲方应自交割日后确认募集资金未能成功实施之日起40个工作日内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向乙方支付前述应付现金对价。
(3)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具体安排(若交易对方取得的股份对价为0元,则本条不适用)
*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及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股份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 1.00元,上市地点为深交所。
*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方式为向特定对象发行,发行对象为有意愿接受发行股份为支付方式的特定对象。
*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
议公告日,即2025年5月20日。经双方友好协商,本次发行价格为20.40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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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对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发行价格的具体调整方法如下:
假设调整前有效发行价格为 P0,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为 N,配股率为 K,配
股价为 A,每股派送现金股利为 D,调整后的有效发行价格为 P1,则:
派送股票股利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P1=P0÷(1+N);
配股:P1=(P0+A×K)÷(1+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K+N)。
定价基准日后,上市公司因实施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根据上述发行价格调整机制,本次交易发行股份价格相应调整为
20.30元/股。
*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股份数量的计算方式为:向各交易对方发行股份数
量=以发行股份形式向发行对象支付的交易对价/本次发行价格,发行股份总数量=向各交易对方发行股份的数量之和。向交易对方发行的股份数量不为整数时,则向下取整精确至股。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数量将根据发行价格的调整情况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数量以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的数量为准。
*限售期安排
交易对方在本次交易中以资产认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如用于认购该等上市公司股份的标的公司股权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已满12个月,则以该部分股权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如用于认购上市公司股份
的标的公司股权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不足12个月,则该部分股权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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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但如交易对方为已备案的私募投资基金,且上市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时,交易对方对用于认购上市公司股份的标的公司股权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已满48个月的,则交易对方以该部分股权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
本次交易后,交易对方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若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的约定。
若上述股份限售期承诺与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等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政策不相符,交易对方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限售期届满后,在满足交易对方签署的本次交易相关协议约定的解锁条件(如有)情况下,交易对方在本次交易中以资产认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转让和交易依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以及深交所、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规则办理。
*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完成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新老股东按其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3、标的资产和发行股份的交割
乙方同意,将配合标的公司提前准备相关文件,以促使标的公司在本次交易获得深交所审核同意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之日起25个工作日内完成标的公司整体变更为有
限责任公司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以下简称“改制”)。
各方同意,将配合标的公司提前准备相关文件,促使标的公司在标的公司改制完成后15个工作日完成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公司股东变更登记、公司章程及董事、监事
变更的工商变更备案手续(前述工商变更备案手续完成之日为“交割日”)。
自交割日起40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完成向乙方发行股份的交割,并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将发行的股份登记至乙方名下。发行股份交割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乙方应为甲方办理发行股份的交割提供必要协助。
各方同意,如遇相关税务机关、市场监督管理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深交所等相关政府部门或监管机构原因导致本协议项下的手续未在上述限定期限内完成的,各方应同意给予时间上合理地豁免,除非该等手续拖延系因一方或多方故意或重大过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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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陈述、保证与承诺
(1)甲方就本协议的履行作出陈述、保证与承诺如下,且下述陈述和保证应被视
为在交割日重复作出:
*甲方是一家依法成立且有效存续并于深交所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依照中国法律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甲方已依法取得为签署并全面履行本协议所必需的截至本协议签署日可以取得
的全部批准、同意、授权和许可,保证具有合法的权力和权利签署并全面履行本协议。
*本协议的签署和履行不违反甲方的公司章程或其它组织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
之相冲突,且不违反任何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协议签署及其履行不会与甲方于本协议签署时应遵守的其他任何合同或者承诺相冲突。
*甲方就本次交易向乙方所作之陈述或说明或其向乙方提供之全部资料在所有重
大方面均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乙方就本协议的履行作出陈述、保证与承诺如下:
*乙方具有签署本协议,及行使相关权利、履行相关义务的主体资格,并已依法取得为签署并全面履行本协议所必需的截至本协议签署日可以取得的全部批准、同意、
授权和许可,保证具有合法的权力和权利签署并全面履行本协议。
*乙方签署本协议并履行其项下义务没有违反任何对其适用的有关法律、法规以
及政府命令,亦不会与以其为一方或者对其有约束力的合同或者协议产生冲突。
*乙方保证在本协议中的各项陈述和保证是真实、准确、完整的;乙方已经或在
本次交易实施前向甲方及本次交易的中介机构提供的与本次交易有关的所有文件、资
料和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标的资产不存在禁止转让、限制转让、其他任何权利限制的合同、承诺或安排。
*乙方对标的资产享有完整的所有权,乙方就其直接持有的标的公司权益不存在信托持股、委托持股或者其他任何类似的安排,不存在质押等任何担保权益,不存在冻结、查封或者其他任何被采取强制保全措施的情形,亦不存在任何可能导致上述股权被有关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查封、冻结、征用或限制转让的未决或潜在的诉讼、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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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以及任何其他行政或司法程序,标的资产过户至上市公司名下不存在障碍。
*乙方保证配合甲方办理本次交易的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采取一切必要合规行动及时取得有权主管机关对交易对方认购本次发行股份的全部批准文件、出具标的
公司及交易对方内部决策文件、签署并准备相关申报材料等,及在本协议约定的原则条件下进行标的资产转让而向有关主管部门报请审批、核准及/或备案的相关手续及/或文件等。
*乙方确认:其签署本协议即视为同意本次重组方案(包含管理层交易安排)以
及标的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加速行权安排;其与标的公司及/或管理层股东等相关方在签署的股东协议、增资协议、转让协议等涉及股东特殊权利的类似交易文件(根据实际情况适用)存续期间不存在任何争议或潜在纠纷,且乙方自收到标的资产的全部交易对价之日起不再享有前述相关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
5、过渡期安排
(1)过渡期损益安排
乙方承诺,在过渡期间将协助确保标的公司以符合正常经营的惯例保持运行,不会做出致使或可能致使标的公司的业务、经营或财务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的行为。
标的公司在过渡期间的损益,在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交割完成后,将由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专项审计并出具资产交割审计报告,确认标的公司在过渡期间的损益合计数额。
过渡期标的公司因实现盈利或由于其他原因增加的净资产的部分,由甲方及届时的股东享有;如标的公司在过渡期间因发生了亏损或其他原因导致净资产减少,则就减少的部分,由管理层股东按照其分别取得的交易对价占其合计取得的交易对价的比例以现金方式向标的公司补足。若交割日为当月15日(含15日)之前,则资产交割审计报告的损益审计基准日为上月月末;若交割日为当月15日之后,则损益审计基准日为当月月末。
(2)过渡期其他事项
过渡期内,乙方承诺通过采取行使股东权利等一切有效的措施,确保对于标的资产的合法并完整的所有权,保证标的资产权属清晰,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以任何方式处置标的资产的所有权或在标的资产之上设置质押或其他权利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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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本协议签署日起至标的资产交割日止的期间,乙方不应与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就标的公司股权或权益的收购、转让或增资扩股事宜进行任何形式的谈判、接触、
协商或签署任何法律文件,乙方亦不应授权第三方进行前述谈判、接触、协商或签署任何法律文件。
6、协议的生效、解除、修改及补充
(1)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后成立。本协议“陈述、保证与承诺”、“过渡期安排”之“过渡期其他事项”、“信息披露与保密”、“协议的生效、解除、修改及补充”、“税费”、“不可抗力”、“违约责任”、“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通知”和“其他”条款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本协议其他条款自下列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生效:
*甲方董事会已经履行法定程序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
*甲方股东会已经履行法定程序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
*乙方内部有权机构已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如需);
*本次交易已经取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注册;
*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必要批准或核准(如需)。
(2)解除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于标的资产交割日之前,经各方协商一致,可以以书面方式终止或解除本协议。
*本协议签署后至标的资产交割日前,适用的法律、法规出现新的规定或变化,从而使本协议的主要内容与法律、法规不符且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并且各方无法根据新的法律、法规就协议的修改达成一致意见的,任意一方均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
*如任意一方严重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做出的任何声明、保证和承诺,则守约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并终止本次交易,同时有权要求违约方按照协议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修改及补充
就本协议未尽事宜或未明确的事项,各方协商一致后可签署书面补充协议对本协
435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议进行必要的修改和补充,补充协议应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违约责任
(1)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除不可抗力以外,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及时、不适当
履行本协议项下其应履行的任何义务,或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作出的任何陈述、保证或承诺,均构成其违约,应按照法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2)本协议一方未按本协议之规定履行其义务,给另一方造成实际损失的,违约
方应赔偿履约方的实际经济损失。该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为本次交易而发生的审计费用、评估费用、财务顾问费用、律师费用、差旅费用等。
(3)本协议签署后,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单方面
解除本协议、不配合办理标的资产交割、或者以实际行动表示不履行本协议导致本次
交易无法继续推进的,视为违约。
(4)本协议签署后,如因上市公司股东会审议未通过、法律法规限制、或证券监
管机构等有权机关未能批准本次交易、或出现不可抗力,导致本次交易终止的情形,或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导致的、在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文有效期内仍未完成
标的资产交割手续或交易对价支付的,双方可另行协商决定是否继续推进本次交易,如双方无法就继续推进本次交易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的,则双方均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该解除行为不构成违约。
8、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1)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国法律。
(2)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均应先通过友好协商的方法解决。
如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仍未能协商解决的,双方均有权向深圳国际仲裁院提起仲裁。
(3)本条所述之争议系指双方对协议效力、内容的解释、合同履行、违约责任以
及协议变更、解除、终止等发生的一切争议。
(4)除有关产生争议的条款外,在争议解决期间,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有效性或继续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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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
2025年10月27日,上市公司与无锡临英、庄健签署了《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
主要约定如下:
1、签署主体
甲方: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1:无锡临英
乙方2:庄健
2、业绩承诺
2.1业绩承诺期: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期为2025年度、2026年度及2027年度。
2.2本次交易业绩承诺包括净利润业绩考核安排以及收入业绩考核安排,乙方承诺,
业绩承诺期内标的公司实际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净利润目标增长率,实际收入增长率不低于收入目标增长率。
2.3双方同意并确认,标的公司在业绩承诺期经审计的实际净利润以及实际营业收
入按照如下原则计算:
(1)业绩承诺期间任一年度的净利润金额、营业收入金额,应当分别以甲方聘请
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审计认定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金额(按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口径确定,并剔除股份支付影响)、主营业务收入金额(不包括其他业务收入金额)为准;
(2)标的公司的财务报表编制应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且符合上市公司的治理要求;
(3)若上市公司为标的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或向标的公司投入资金(包括但不限于以出资、提供借款方式),应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根据所投入的资金计算所节约的利息费用并在计算实际实现净利润数额时予以扣除。
2.4本次交易在深交所审核以及中国证监会注册期间,若出现需要增加业绩承诺期
限及/或调整承诺指标的情形,乙方同意配合及时调整业绩承诺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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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业绩补偿
3.1双方同意,在本次交易中,业绩补偿义务方为乙方。
3.2甲方应在业绩承诺期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聘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要求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公司在该年度实际经营情况进行审计,乙方应在业绩承诺期届满后根据实际净利润增长率以及实际收入增长率情况按照下述安排向上市公司进行补偿。
业绩补偿金额=净利润业绩补偿金额+收入业绩补偿金额:
(1)在实际净利润增长率小于净利润目标增长率(即180%),且实际年平均净利润未达到基础年平均净利润(即标的公司按照净利润目标增长率应当实现的年平均归母净利润金额乘以90%)的情况下,乙方需向甲方支付的净利润业绩补偿金额=[(1+净利润目标增长率)-(1+实际净利润增长率)]/(1+净利润目标增长率)×90%×业绩补
偿义务方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的首期交易对价×70%。
若实际净利润增长率大于净利润目标增长率(含本数),或虽然实际净利润增长率小于净利润目标增长率,但实际年平均净利润达到基础年平均净利润(含本数),则业绩补偿义务方无需履行净利润业绩补偿义务。
(2)在实际收入增长率小于收入目标增长率的情况下,乙方需另行向甲方支付的
收入业绩补偿金额=[(1+收入目标增长率)-(1+实际收入增长率)]/(1+收入目标增长
率)×业绩补偿义务方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的首期交易对价×30%;
若实际收入增长率大于收入目标增长率(含本数),则乙方无需另行向甲方支付收入业绩补偿。
实际净利润增长率=(标的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实际实现的年平均净利润金额÷标的公司2024年净利润金额5)-1净利润目标增长率=(标的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内的目标年平均净利润金额÷标的公司2024年净利润金额)-1,为180%实际收入增长率=(标的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实际实现的年平均营业收入金额÷标的公司2024年营业收入金额)-1
5标的公司2024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剔除股份支付影响后)金额为35760730.44元。
438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收入目标增长率=标的公司收入目标增长率(即标的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内的年平均营业收入金额除以标的公司2024年营业收入金额之商-1,为45.5%)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收入增长率(即同行业上市公司同期年平均营业收入同比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的中位数,同行业上市公司选择申银万国 2021年行业分类项下 SW电子—SW半导体—SW模拟芯片设计板块的 A股上市公司),取孰高值
4、业绩承诺补偿方式
4.1双方同意并确认,如业绩补偿义务方触发本协议第3条约定的业绩补偿义务,
业绩补偿义务方应当优先选择以其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的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进行补偿,不足部分应以现金作为补充补偿方式。
应补偿的股份数量=业绩补偿金额÷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
依据上述公式计算的应补偿股份数量应精确至个位数,如果计算结果存在小数的,应当舍去小数取整数,对不足1股的剩余金额由乙方以现金支付。
4.2如上市公司在乙方补偿前实施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息等事项,
与业绩补偿义务方用于补偿股份相对应的新增股份或利益,随业绩补偿义务方应补偿的股份一并补偿给上市公司。
5、减值测试及补偿安排
5.1减值测试期为2025年度、2026年度及2027年度。
5.2甲方应在减值测试期满后4个月内聘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
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重组所涉全部标的资产(即标的公司100%股权)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减值测试报告。
5.3经减值测试,如本次重组所涉标的公司100%股权在减值测试期内发生减值(以下简称“减值测试期末减值额”),且业绩补偿义务方在本次重组中获得的首期交易对价占本次重组现金交易对价与首期股份交易对价之和的比例与减值测试期末减值
额之乘积大于业绩补偿义务方的业绩补偿金额,则就该等差额部分,乙方应继续向甲方支付其应补偿的减值金额(以下简称“减值补偿金额”);乙方应当优先以其在本次
重组中所获得的上市公司首期股份向上市公司进行补偿,不足部分应以现金作为补充补偿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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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值测试期末减值额=本次交易中标的公司评估值减去业绩承诺期末标的公司的评估值,并扣除业绩承诺期内标的公司股东增资、减资、接受赠与以及利润分配的影响。
减值补偿金额=减值测试期末减值额×乙方在本次重组中获得的首期交易对价/本
次重组现金交易对价与首期股份交易对价之和–乙方已支付的业绩补偿金额
应补偿股份数量=减值补偿金额÷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
依据本条上述公式计算的应补偿股份数量均应精确至个位数,如果计算结果存在小数的,应当舍去小数取整数,对不足1股的剩余金额由乙方以现金支付。
5.4若上市公司在减值测试期间实施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则乙方
应补偿的股份数量应相应调整:应补偿股份数量(调整后)=按本协议第5.3条公式计
算的应补偿股份数量(调整前)×(1+送股或转增比例)。
5.5业绩补偿义务方在减值测试期内就补偿股份已获分配的现金股利应作相应返还,
应返还现金金额=应补偿股份截至补偿前每股已获得的现金股利(以税后金额为准)×应补偿股份数量。返还的现金股利不计入已补偿金额。
6、业绩补偿及减值测试补偿的实施
6.1如乙方触发本协议约定的业绩补偿及/或减值测试补偿的,甲方在其聘请的会
计师事务所出具关于标的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报告或减值测试报告后15日内,计算乙方应补偿金额并书面通知乙方。甲方将在发出书面通知后择机召开股东会,对乙方用于补偿的股份数量以1.00元的总价格进行回购并予以注销,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办理前述回购注销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在甲方股东会决议公告后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发出将其需补偿的股份过户至甲方指定的
专门账户的指令。如乙方使用现金补偿的,乙方应在甲方公告股东会决议之日起15日内将现金补偿金额足额支付至上市公司指定银行账户。
6.2为保证本协议约定的补偿能够实现,乙方同意并承诺:在本协议约定的业绩承
诺期内以及业绩补偿义务及减值补偿义务履行完毕前,乙方不得违反《购买资产协议》及本协议中关于限售期的约定,以任何形式转让其于本次交易过程中直接或间接取得的尚未解除限售的上市公司股票;并且乙方保证交易对价股份优先用于履行业绩补偿承诺,不通过质押股份等方式逃废补偿义务;未来若出现质押对价股份的情形,将书面告知质权人根据业绩补偿协议上述股份具有潜在业绩承诺补偿义务情况,并在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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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中就相关股份用于支付业绩补偿事项等与质权人作出明确约定。
双方同意,自首期股份登记至乙方名下之日起满12个月后,乙方可解锁其取得的首期股份数量的25%。与此同时,在业绩承诺期内,乙方持有的上市公司首期股份在上年度业绩承诺专项报告公告日后可额外解锁的股票数量=标的公司上年度实现的业绩承诺口径净利润金额÷当年解锁参考价格(取标的公司上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平均收盘价格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中的孰高值)。乙方持有的剩余上市公司首期股份在相应业绩补偿义务及减值补偿义务履行完毕之前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
若上述首期股份解锁安排发生在法定限售期内,则前项约定的乙方可解锁的股票数量额度将累计至法定限售期届满之日后一次性解锁。
双方同意,乙方1及乙方2在可解锁总额度内分别实际解锁的股票数量届时由乙方2分配,并以最终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结果为准。
6.3乙方之间应当按照各自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首期股份交易对价占乙方合计获得
的首期股份交易对价的比例各自确定需要承担的业绩补偿金额及/或减值补偿金额。
6.4双方同意,业绩补偿义务方向甲方支付的业绩补偿金额及/或减值补偿金额合
计不得超过业绩补偿义务方就本次交易获得的首期交易对价金额(税后);本次交易在
深交所审核以及中国证监会注册期间,若出现需要调整补偿金额上限安排的情形,乙方同意配合及时调整。
7、违约责任
7.1本协议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及时、不适当履行本协议项下其应履行的
任何义务,或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作出的任何陈述、保证或承诺,应按照法律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7.2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的任何声明、保证和承诺或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或
其不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责任与义务,即构成违约;如因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及时履行、不适当履行本协议项下其应履行的任何义务,导致本协议的缔约目的无法达成的,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如因一方违约给其他双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足额赔偿守约方因其违约行为而遭受的所有损失(包括为避免损失而支出的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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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的方式或期限履行补偿义务的,自逾期之日起至乙方履行
完毕补偿义务之日,乙方应以逾期未补偿的金额为基数,按每日万分之三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8、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8.1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国法律。
8.2凡因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均应先通过友好协商的方法解决。如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仍未能协商解决的,双方均有权向深圳国际仲裁院提起仲裁。
8.3本条所述之争议系指双方对协议效力、内容的解释、合同履行、违约责任以及
协议变更、解除、终止等发生的一切争议。
8.4除有关产生的条款外,在争议解决期间,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有效性或继续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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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本次交易的合规性分析
一、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一)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外商投资、对外投资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1、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标的公司主要从事车规级数模混合芯片的研发、设计和销售业务。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及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与代码
(2024年 11月)》,标的公司所处行业属于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I)中的集成电路设计(I6520),该行业不属于国家产业政策禁止或限制的行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本次交易符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本次交易标的公司所处行业不属于高能耗、高污染行业。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因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而受到主管部门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形。本次交易符合有关环境保护方面法律、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
3、本次交易符合土地管理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不存在因违反土地管理方面法律和行政法规而受到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形。本次交易符合国家关于土地管理方面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
4、本次交易符合有关反垄断的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根据《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第三条的规定,经营者集中达到若干标准之一的,经营者应当事先向国务院反垄断执行机构申报,未申报的不得实施集中。本次交易未达到《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中的申报标准,因此无需向商务部主管部门进行申报。本次交易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和其他反垄断行政法规相关规定的情形。
5、本次交易符合有关外商投资、对外投资的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本次交易不存在违反有关外商投资、对外投资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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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外商投资、对外投资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
(二)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
根据《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股权分布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是指“社会公众持有的公司股份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公司总股本的25%;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低于公司总股本的10%。上述社会公众不包括:
(1)持有上市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2)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股本总额不会超过4亿股,社会公众持有的股份比例不低于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25%,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
(三)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本次交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进行,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提出方案,并聘请具备《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条件的评估机构
对标的资产进行评估,评估机构及相关经办评估师与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交易各方均没有现实及预期的利益或冲突,具有充分的独立性。
本次交易向全体交易对方支付的总对价略高于评估价值,且超过首期总对价的溢价部分作为后期股份对价全部分期支付予管理层股东,由无锡临英和庄健根据在标的公司中持股比例的相对比例进行分配。后期股份对价的支付周期较长,设定了较为严格的支付条件和解锁条件,有利于引导标的公司管理层巩固标的公司自身行业地位,建立长期增长目标,将短期业绩表现和长期战略发展有机融合,借助上市公司的平台优势积极发挥协同效应,力争做大做强,从长期来看有利于维护上市公司的利益。本次标的资产交易价格由交易各方根据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结果协商确定,标的资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本次交易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资产定价原则合理、公允。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三)项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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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相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交易对方持有的英迪芯微100.00%股权。根据标的公司的工商登记资料、交易对方出具的调查表和书面承诺,交易对方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均为合法所有,不存在通过信托或委托持股方式代持的情形,未设置任何抵押、质押、留置等担保权和其他第三方权利。同时,本次交易不涉及债权债务的转移,本次重组完成后,英迪芯微仍对自身所负债务承担责任。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合法拥有标的公司股权,标的资产权属清晰;本次交易各方在签署的《资产购买协议》中对资产过户和交割做出明确安排,在各方严格履行协议的情况下,交易对方所持有的标的资产转让给上市公司将不存在法律障碍。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仍为独立存续的法人主体,其全部债权债务仍由其享有或承担,本次交易不涉及债权债务的处置,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项的规定。
(五)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主要从事与工业机器人、协作机器人相关的智能化、自动化生产线及成套装备等的设计、研发、制造、集成和销售,下游应用覆盖汽车、航天航空、环保等领域。标的公司主要从事车规级数模混合芯片的研发、设计及销售,主要产品包括汽车照明控制驱动芯片、汽车电机控制驱动芯片、汽车传感芯片、血糖仪芯片等,下游应用领域主要为汽车及医疗健康。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将在产业理解、客户资源、销售渠道、出海平台、技术合作、融资渠道等方面形成
积极协同及互补关系,有利于上市公司在汽车领域持续拓展,提高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资产规模、净资产规模、营业收入和毛利率等指标将大幅上升,上市公司利润总额、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指标将有所下降,主要系标的公司2024年度、2025年1-8月计提的股份支付费用较高所致,以及在模拟合并标的公司过程中识别的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增值摊销、存货增值结转成本所致。
剔除股份支付以及评估增值的影响后,上市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将上升。
综上,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上市公司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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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
(五)项的规定。
(六)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际控制
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已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了规范且独立运营的管理体制,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信息披露及时,运行规范。
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继续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综上,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将继续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六)项的规定。
(七)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形成或者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已设立股东会、董事会等组织机构并制定相应的议事规则,保证股东会、董事会的规范运作和依法行使职责,具有健全的组织结构和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七)项的规定。
二、本次交易符合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的情形
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变更。本次交易前36个月内,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因此,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因而不属于《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所规定的情形,不适用《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相关规定。
三、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四十四条的规定的情形
(一)上市公司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上市公司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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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保留意见的安永华明(2025)审字第 70020530_G01号《审计报告》。上市公司不存在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情形,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二)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三)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和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致财务状
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不会导致新增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及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1、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和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致财务
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本次交易前,标的公司2023年度、2024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4759.25万元和3576.07万元。本次交易中,根据上市公司与无锡临英、庄健签署的《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业绩承诺方承诺标的公司在2025年度、2026年度、2027年度实际净利润增长率暨“(标的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实际实现的年平均净利润金额÷标的公司2024年净利润金额)-1”不低于
180%,上述净利润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在前述业绩承诺顺利实现的情形下,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盈利规模将进一步增加。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资产规模、净资产规模、营业收入和毛利率等指标将大幅上升,剔除股份支付以及评估增值的影响后,上市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将上升。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和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致财务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本次交易不会导致新增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及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
公平的关联交易
(1)关于同业竞争
447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化。
本次收购的标的公司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
在同业竞争情况,因此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新增同业竞争。
为避免同业竞争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锡临英、庄健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具体承诺内容详见本报告书“第一章本次交易概况”之“七、交易各方重要承诺”。
因此,本次交易不会新增对上市公司有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
(2)关于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已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要求,制定了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原则、关联人和关联关系、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关联交易的披露等均制定了相关规定并严格执行,日常关联交易按照市场原则进行。与此同时,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能够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尽责,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对关联交易及时、充分发表意见。
为保证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锡临英、庄健出具了《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具体承诺内容详见本报告书
“第一章本次交易概况”之“七、交易各方重要承诺”。
因此,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新增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和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致财务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不会导致新增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及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
(四)本次交易涉及的资产为权属清晰的经营性资产,并能在约定期限内办理完毕权属转移手续
1、标的资产权属清晰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交易对方持有的英迪芯微100.00%股权。根据标的公司的工商登记资料、交易对方出具的调查表和书面承诺,交易对方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均为合法所有,不存在通过信托或委托持股方式代持的情形,未设置任何抵押、质押、
448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留置等担保权和其他第三方权利。本次交易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
2、标的资产为经营性资产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英迪芯微100.00%股权,标的公司主要从事车规级数模混合芯片的研发、设计和销售,标的资产属于经营性资产范畴。
3、标的资产能在约定期限内办理完毕权属转移手续
本次交易各方在已签署的《资产购买协议》中对资产过户和交割作出了明确安排,在各方严格履行协议的情况下,交易各方能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办理完毕权属转移手续。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涉及的资产为权属清晰的经营性资产,并能在约定期限内办理完毕权属转移手续,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
(五)本次交易所购买的资产与上市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具有协同效应本次交易所购买的资产与上市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具有协同效应,详见本报告书“第一章本次交易概况”之“一、本次交易的背景和目的”和“八、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重组标准”。
(六)上市公司已针对本次分期发行股份支付购买资产对价的履约保障措施作出了安排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以分期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交易对方无锡临英、庄健资产购买对价,上市公司已在与无锡临英、庄健签署的《资产购买协议》中约定了履约保障安排,具体如下:
1、若标的公司未满足后期股份发行条件(即“标的公司在业绩承诺期的平均主营业务收入同比 2024年的增长率高于三分之二以上的 A股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同期增长率,或标的公司于 2027年在 A股同行业上市公司中,汽车芯片相关的营业收入规模达到前三名”),上市公司将不向无锡临英、庄健发行后期股份。
2、若上市公司在后期股份交割期限内启动后期股份发行时不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
法律法规规定的股份发行条件,则上市公司应当在满足发行条件后尽快重新启动发行;
如上市公司未能在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文件之日起48个月内完成后期股份发行,则上市公司应在发行期限届满后尽快以现金形式将后期股份交易对价支付至双方届时开立的共同监管账户,并在无锡临英、庄健达成后期股份解锁条件后(即“标的公司连续
449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两年实现的主营业务收入均分别达到15亿元”),由共同监管账户向无锡临英、庄健完成支付。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
四、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及其适用意见、《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的规定《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可以同时募集部分配套资金,其定价方式按照现行相关规定办理。”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前述条文及其适用意见以及《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规定的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交易的募集配套资金规模符合相关规定
《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2号》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同时募集配套资金,所配套资金比例不超过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百分之一百的,一并适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审核、注册程序;超过百分之一百的,一并适用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融资的审核、注册程序。
《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规定:“‘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指本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不包括交易对方在本次交易停牌前六个月内及停牌期间以现金增资入股标的资产部分对应的交易价格,但上市公司董事会首次就重大资产重组作出决议前该等现金增资部分已设定明确、合理资金用途的除外。”上市公司本次交易收购英迪芯微100.00%股权的交易价格为285600.00万元,以发行股份方式支付169329.78万元。本次拟募集配套资金的金额不超过131270.21万元,未超过本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的100%,符合上述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的100%的规定。
(二)本次交易的募集配套资金用途符合相关规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规定:“考虑到募集资金的配套性,所募资金可以用于支付本次并购交易中的现金对价,支付本次并购交易税费、人员安置费用等并购整合费用和投入标的资产在建项目建设,也可以用于补充上市公司和标的资产流动资金、偿还债务。募集配套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偿还债务的比例不应
450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超过交易作价的25%;或者不超过募集配套资金总额的50%。”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中介机构费用及其他并购整合费用,用途符合上述规定。
综上,本次交易涉及的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符合上述规定。
五、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和《持续监管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及《持续监管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百分之八十。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六十个交易日或者一百二十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根据上市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作出的决议,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和《持续监管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
六、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七的规定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
“特定对象以资产认购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一)特定对象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控制的关联人;
(二)特定对象通过认购本次重组发行的股份取得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权;
(三)特定对象取得本次重组发行的股份时,对其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不足十二个月。
属于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交易情形的,上市公司原控股股东、原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关联人,以及在交易过程中从该等主体直接或间接受让该上市公司股份的特定对象在本次交易完成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其在该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除收购人及其控制的关联人以外的特定对象以资产认购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不得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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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对象为私募投资基金的,适用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但有下列情形的除外:
(一)上市公司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时,私募投资基金对其
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已满四十八个月,且不存在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以资产认购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二)属于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交易情形的,上市公司关于本次重大资
产重组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时,私募投资基金对其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已满四十八个月,且为除收购人及其控制的关联人以外的特定对象的,以资产认购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
分期发行股份支付购买资产对价的,特定对象以资产认购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锁定期自首期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算。”本次交易中,相关交易对方已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做出了股份锁定承诺,具体详见本报告书“第一章本次交易概况”之“七、交易各方重要承诺”之
“(二)交易对方作出的重要承诺”。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
的重组上市,不适用《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本次交易对方中无锡志芯、晋江科宇、前海鹏晨、两江红马为私募投资基金,且对其用于认购股份的部分资产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已满四十八个月,适用《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第三款规定。
因此,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
七、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第十八条、
《深交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的规定
根据《持续监管办法》第十八条和《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的规定,创业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标的资产所属行业应当符合创业板定位,或者与上市公司处于同行业或者上下游。
标的公司主要从事车规级数模混合芯片的研发设计与销售业务。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标的公司所处行业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中的“集成电路设计”(代码:6520)。标的公司为国家发改委颁布的《产业结构调
452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规定的鼓励类产业;根据《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标的公司所处行业为“集成电路设计”。标的公司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2024年修订)》第五条规定的行业。
标的公司是国内领先的车规级数模混合芯片设计公司,在车规级数模混合芯片领域累积了丰富的核心技术成果,车规级芯片已全面进入国内绝大多数合资及国产汽车品牌厂商供应链,以及全球主要知名外资汽车品牌厂商供应链,在汽车芯片领域具有国产替代领先优势,符合创业板定位。
因此,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所属行业符合创业板定位。本次交易符合《持续监管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和《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的规定。
八、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的规定
(一)本次交易不存在《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不存在《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如下情形:
1、擅自改变前次募集资金用途未作纠正,或者未经股东会认可;
2、最近一年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在重大方面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或者相关信息
披露规则的规定;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且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对上市公司的重大不利影响尚未消除。本次发行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的除外;
3、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一年受
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4、上市公司或者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存在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或者投资者合法权
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6、2025年1月9日,珠海市生态环境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珠环罚字[2025]5号),因信邦智能2023年合并控股的子公司景胜科技存在将危险废物提供或
453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者委托给无许可证的单位或者其他生产经营者从事处理、收集活动的情形,对景胜科技处以罚款64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
第二款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责令停业或者关闭:……(四)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许可证的单位或者其他生产经营者
从事经营活动的;……有前款第三项、第四项、第十项、第十一项行为之一,处所需处置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所需处置费用不足二十万元的,按二十万元计算”。
根据《广东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针对《裁量权规定》中已列明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在进行全面调查取证并确定罚款幅度区间后,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外,可按照以下标准确定最终罚款数额:(一)罚款为一定金额的倍数的,从重处罚不得低于中间倍数;从轻处罚应当低于中间倍数;一般处罚按中间倍数处罚”。
景胜科技处罚金额低于按中间倍数计算的罚款金额,且相关处罚依据中未列明景胜科技相关行为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景胜科技自成为上市公司子公司后,对上市公司营业收入未产生重大影响,对上市公司净利润未产生贡献,且景胜科技已于2025年
6月公告拟进行清算注销并停止生产经营,并于2025年9月公告已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
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的相关规定,景胜科技的前述违法行为不属于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众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最近三年上市公司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不存在《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
(二)本次交易符合《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
上市公司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金额不超过131270.21万元,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中介机构费用及其他并购整合费用,未超过本次交易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
454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的100%。上市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为持有财务性投资,未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本次交易完成后,不会导致新增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及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因此,本次交易符合《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
(三)本次交易符合《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
根据《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发行对象应当符合股东会决议规定的条件,且每次发行对象不超过三十五名。上市公司本次为募集配套资金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符合《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
(四)本次交易符合《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五十七条、五十八条的规定
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股票发行价格不低于募集配套资金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公司 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80%。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不涉及确定发行对象的情形,并将以竞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和发行对象。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符合《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五十七条、五十八条的规定。
(五)本次交易符合《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本次参与募集配套资金认购的特定对象以现金认购取得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个月内不得转让。锁定期届满后,该等股份转让和交易将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
规、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符合《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
九、本次交易符合“并购六条”的相关规定2024年9月,证监会发布《关于深化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市场改革的意见》(简称“并购六条”),明确支持上市公司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等进行并购重组,包括开展基于转型升级等目标的跨行业并购、有助于补链强链和提升关键技术水平的
未盈利资产收购,以及支持“两创”板块公司并购产业链上下游资产等,引导更多资源要素向新质生产力方向聚集。
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是国内领先的车规级数模混合芯片设计公司,上市公司和标
455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的公司同属于汽车产业链,本次交易是上市公司响应监管政策,通过并购汽车产业链优质资产进行产业整合,完善汽车产业链内产业布局,以提升上市公司投资价值、实现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标的公司虽然报告期内亏损,但剔除股份支付后处于盈利状态,标的公司在汽车芯片行业已形成核心竞争力及竞争壁垒,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改善资产质量、聚焦更多资源向新质生产力发展,符合“并购六条”的相关规定。
本次交易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作出多方面安排。一是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准确披露交易进展,使投资者及时、公平地知悉本次交易相关信息。二是严格履行相关程序,在董事会会议召开前,本次交易事项由独立董事召开了专门会议审议并经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三是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直接通过网络进行投票表决。四是单独统计、披露中小股东投票结果。五是确保资产定价公允,聘请专业机构审计评估,并由独立董事和董事会分析定价合理性。六是安排股份锁定,同时设置业绩承诺。
综上,本次交易有助于上市公司补链强链、向新质生产力发展,不影响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并已设置中小投资者利益保护相关安排,符合并购六条的相关规定。
十、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的要求
本次交易拟购买的标的资产为英迪芯微100.00%股权,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不涉及需取得相应的许可证书或者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本次交易尚需取得深交所审核同意并经证监会最终予以注册等。就本次交易中尚待履行的报批事项,上市公司已进行了披露,并对可能无法获得批准的风险作出了特别提示。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交易对方持有的英迪芯微100.00%股权。根据标的公司的工商登记资料、交易对方出具的调查表和书面承诺,在本次交易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前,交易对方已经合法拥有标的资产的完整权利,不存在限制或者禁止转让的情形。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成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上市公司将继续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的完
456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整性,有利于上市公司在人员、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保持独立。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上市公司的经营性盈利水平将得到提升,有利于增强上市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有利于上市公司推动汽车业务产业升级、深化机器人业务产业布局、增强核心竞争能力;有利于上市公司保持独立性,不会导致新增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及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的规定。
十一、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六条的要求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交易的拟购买资产不存在被其股东及其关联方、资产所有人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六条的要求。
十二、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交易相关主体均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因涉嫌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综上,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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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等规定发表的明确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的结论性意见详见本报告书“第十四章对本次交易的结论性意见”之
“二、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十四、法律顾问对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等规定发表的明确意见
法律顾问的结论性意见详见本报告书“第十四章对本次交易的结论性意见”之“三、法律顾问意见”。
458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第九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分析
(一)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分析
1、主要资产结构分析
根据上市公司2023年度、2024年度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2025年1-9月未经
审计的财务报表,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资产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2025年9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项目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33056.5123.04%50890.4034.10%73544.7244.24%交易性金融资
40288.6228.08%11351.957.61%4039.632.43%
产
衍生金融资产----15.120.01%
应收票据178.310.12%151.130.10%361.320.22%
应收账款7022.624.89%11103.277.44%6726.024.05%
应收款项融资225.210.16%172.940.12%102.170.06%
预付款项5178.953.61%5270.393.53%1455.500.88%
其他应收款224.200.16%171.770.12%148.000.09%
存货17306.0712.06%17548.6611.76%37879.9122.79%
合同资产860.790.60%873.830.59%1123.960.68%一年内到期的
----3086.571.86%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6570.114.58%18674.8112.51%4348.302.62%
流动资产合计110911.4077.30%116209.1577.87%132831.2279.91%
非流动资产:
其他非流动金
3615.092.52%3615.092.42%3150.001.90%
融资产
长期应收款145.350.10%155.230.10%167.910.10%
长期股权投资1629.401.14%1588.971.06%1561.040.94%
固定资产15991.6611.15%17896.4211.99%18963.7811.41%
在建工程4125.852.88%2302.941.54%282.100.17%
使用权资产747.560.52%1445.750.97%1597.960.96%
459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2025年9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项目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无形资产4700.063.28%4229.022.83%4506.642.71%
商誉----624.780.38%
长期待摊费用18.770.01%221.360.15%313.610.19%递延所得税资
477.390.33%737.360.49%1545.850.93%
产其他非流动资
1110.250.77%836.130.56%681.360.41%
产非流动资产合
32561.4022.70%33028.2622.13%33395.0320.09%
计
资产总计143472.79100.00%149237.41100.00%166226.26100.00%
注:上市公司2025年1-9月财务报表未经审计,下同。
(1)资产总体分析
2023年末、2024年末和2025年9月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166226.26万元、
149237.41万元和143472.7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金额分别为132831.22万元、
116209.15万元和110911.40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重分别为79.91%、77.87%和
77.30%;非流动资产金额分别为33395.03万元、33028.26万元和32561.40万元,
占资产总额的比重分别为20.09%、22.13%和22.70%。上市公司资产以流动资产为主,资产结构基本稳定。
(2)流动资产分析
公司流动资产主要由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账款、存货和其他流动资产构成,报告期各期末前述流动资产合计金额占公司流动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95.26%、94.29%和93.99%。
2023年末、2024年末和2025年9月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持续下降,交易性金
融资产与其他流动资产的合计余额持续上升,主要系公司使用货币资金购买投资理财、组合存款等产品所致。
2024年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相比2023年末上升65.08%,主要系公司当期
销售收入提升所致。2025年9月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相比2024年末下降
36.75%,主要系2024年末公司主要应收账款客户已大部分完成回款所致。
2024年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相比2023年末减少53.67%,主要系公司当期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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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完成项目验收确认收入,相应存货结转至营业成本所致。
(3)非流动资产分析
公司非流动资产主要由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构成,报告期各期末前述非流动资产合计金额占公司非流动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80.56%、84.91%和87.32%。
2023年末、2024年末和2025年9月末,公司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基本保持稳定。2024年末,公司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有所提升,主要系公司新增投资深圳尼普敦机器人有限公司所致。2024年末、2025年9月末公司在建工程账面价值同比增长较高,主要系广州市花都工厂改建项目、PLM集成设计软件系统及硬件项目投入所致。
2、主要负债构成分析
根据上市公司2023年度、2024年度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2025年1-9月未经
审计的财务报表,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负债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2025年9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项目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128.770.56%635.932.36%486.001.19%
应付票据246.741.08%1979.607.35%200.000.49%
应付账款4678.1520.39%5444.2520.21%5811.4114.18%
合同负债10128.2244.15%8293.7230.79%25335.5261.82%
应付职工薪酬1821.807.94%1941.847.21%1883.654.60%
应交税费1617.587.05%2349.488.72%1831.484.47%
其他应付款1917.988.36%2753.9810.23%1468.743.58%一年内到期的
193.250.84%304.611.13%233.850.57%
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774.483.38%860.263.19%767.291.87%
流动负债合计21506.9793.76%24563.6691.20%38017.9392.76%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47.650.21%33.330.12%502.131.23%
租赁负债743.563.24%1460.185.42%1602.24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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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项目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长期应付职工
511.252.23%441.631.64%509.701.24%
薪酬递延所得税负
85.760.37%389.681.45%295.180.72%
债
递延收益43.880.19%43.880.16%58.740.14%非流动负债合
1432.106.24%2368.728.80%2967.987.24%
计
负债合计22939.06100.00%26932.38100.00%40985.91100.00%
(1)负债整体分析
2023年末、2024年末和2025年9月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40985.91万元、
26932.38万元和22939.06万元。其中流动负债金额分别为38017.93万元、
24563.66万元和21506.97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重分别为92.76%、91.20%和
93.76%;非流动负债金额分别为2967.98万元、2368.72万元和1432.10万元,占负
债总额的比重分别为7.24%、8.80%和6.24%。公司负债以流动负债为主,2024年末公司负债总额下降主要系合同负债下降所致。
(2)流动负债分析
公司流动负债主要由应付账款、合同负债、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和其他应付款构成,报告期各期末前述流动负债合计金额占公司流动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95.56%、84.61%和93.75%。
2024年末公司合同负债余额相比2023年末减少了17041.80万元,同比下降
67.26%,主要系公司当期主要客户完成项目验收并确认收入,相应合同负债在当期确认收入所致。2024年末公司其他应付款相比2023年末增加1285.24万元,同比增长
87.51%,主要系公司应付厂房改建款项所致。2025年9月末,公司应交税费余额有所下降,主要系日本子公司在2025年支付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所致。
(3)非流动负债分析
公司非流动负债主要由长期借款、租赁负债、长期应付职工薪酬、递延所得税负债构成,报告期各期末前述非流动负债合计金额占公司非流动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98.02%、98.15%和96.94%。
2024年末公司长期借款余额有所下降,主要系公司在当期偿还信用借款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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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偿债能力分析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主要偿债能力指标基本情况如下:
项目2025年9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资产负债率(%)15.9918.0524.66
流动比率(倍)5.164.733.49
速动比率(倍)4.354.022.50
注1:资产负债率=期末负债总额/期末资产总额;
注2: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注3: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2023年末、2024年末及2025年9月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24.66%、18.05%
和15.99%,流动比率分别为3.49倍、4.73倍、5.16倍,速动比率分别为2.50倍、
4.02倍、4.35倍,公司资产负债结构良好,整体偿债能力有所上升。
(二)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经营成果分析
1、利润构成分析
根据上市公司2023年度、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2025年1-9月未经审计
的财务报表,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经营成果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9月2024年度2023年度
营业总收入29529.8166555.4249819.07
营业收入29529.8166555.4249819.07
营业总成本29387.5065359.3547319.64
营业成本22957.3356534.8438219.70
税金及附加235.12246.49374.44
销售费用1627.012011.162110.61
管理费用3734.643932.084094.12
研发费用1466.471975.002067.08
财务费用-633.06659.78453.70
加:其他收益94.49219.02231.10
投资收益411.72742.18872.99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511.45-320.89802.69
信用减值损失-248.484.59-198.82
资产减值损失-1737.00-1073.60-44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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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5年1-9月2024年度2023年度
资产处置收益109.096.5315.48
营业利润-716.42773.923777.55
加:营业外收入8.4693.75811.30
减:营业外支出26.91167.40125.96
利润总额-734.87700.264462.89
减:所得税费用404.441446.98527.61
净利润-1139.30-746.723935.2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59.39495.074241.25
2023年度、2024年度及2025年1-9月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49819.07万元、66555.42万元和29529.81万元。2024年度,公司营业收入较2023年增长33.59%,
主要系2024年度公司第一大客户项目完成验收并当期确认收入25253.91万元,对应收入占公司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为37.94%,导致公司当期营业收入增长幅度较高。
2023年度、2024年度及2025年1-9月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4241.25万元、495.07万元和359.39万元。2024年度,公司净利润相比2023年度出现下滑,主要系:
(1)2024年度公司第一大客户项目由公司日本子公司承接,根据约定双方采用
日元结算项目款项,而由于该项目地处美洲,公司为项目采购的原材料主要以美元进行结算。该项目于2021年开始执行,执行期内日元兑人民币整体贬值,而美元兑人民币汇率整体升值,故该项目确认收入人民币金额受到日元贬值的影响有所下降,项目成本人民币金额受美元持续升值以及执行周期较长的影响有所上升,导致公司综合毛利率有所下降;
(2)公司控股子公司景胜科技在2024年度实际经营情况不及预期,当期亏损
2786.46万元,同时公司当期对景胜科技商誉全额计提减值624.78万元,导致公司净
利润指标有所下降。
2025年1-9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9529.8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润为359.39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同比有所下降主要系:(1)受新能源汽车行业竞争加剧,成本压力快速向供应链上游转移,市场需求不明朗的影响,公司子公司景胜科技在研发、生产领域的成本攀升且未能如期实现规模化量产,建设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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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情况不及预期;(2)子公司景胜科技进行解散清算,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损失较高。
若剔除景胜科技的影响,上市公司2025年1-9月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992.09万元,同比增长19.36%。
2、盈利能力分析
项目2025年1-9月2024年度2023年度
毛利率(%)22.2615.0623.28
净利率(%)-3.86-1.127.9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300.413.4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30.040.38
注1:毛利率=(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
注2:净利率=净利润/营业收入;
注3: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计算;
注4:基本每股收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注5:2025年1-9月指标未经年化处理。
2023年、2024年、2025年1-9月,公司毛利率分别为23.28%、15.06%和22.26%。
2024年度公司毛利率有所下降,主要系公司当期第一大客户受外币结算汇率波动和执
行周期的影响,该客户毛利率较低所致。
2024年度、2025年1-9月,公司净利率、加权平均资产收益率以及基本每股收益
有所下降,主要系当期利润水平下降所致。
二、本次交易标的行业特点和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发展概况
1、集成电路行业发展概况
集成电路(Integrated circuit)是一种微型电子器件,简称“芯片”、“IC”等,是指通过采用一定的工艺,将电路中所需的晶体管、电阻、电容、电感等元件及布线互联在一起,制作在半导体晶片或介质基片上,然后封装在管壳内,成为具有所需电路功能的微型电子器件。自1958年世界第一块集成电路研制成功至今,集成电路已成为电子信息产业的基础支撑,其产品被广泛地应用于电子通信、计算机、网络技术、物联网等产业,是绝大多数电子设备的核心组成部分。作为全球信息产业的基石,集成电路产业的发展水平逐渐成为了国家综合实力的象征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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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6年以来,全球的集成电路行业销售额呈现周期性波动上涨趋势,2022年下半年至2023年,受到全球宏观经济增速趋缓、通胀上行、特定公共卫生事件等因素的影响,全球集成电路行业销售额呈现下降趋势,但2024年已有所恢复。根据半导体行业协会 SIA统计,受 AI需求驱动的影响,2024年全球半导体市场销售金额达 6276亿美元,同比增长19.1%,高出原先预测6个百分点。根据世界半导体贸易统计(WSTS)预测,全球半导体市场销售金额 2025年将增至 6972亿美元,2026年进一步增至7386亿美元。
数据来源:美国半导体协会(Semiconductor Industry Association)
随着经济不断发展,中国已成为全球最大的电子产品生产市场,衍生出巨大的集成电路器件需求,根据 IBS预计,到 2027年中国将消费全球 62.85%的半导体元器件。
根据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统计,2023年中国集成电路产业销售额为12276.9亿元,同比增长2.3%,创历史新高。预计2024年至2028年,中国集成电路产业销售额将以约
10.46%的年复合增长率增长,至2028年市场规模将达到2.01万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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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
2、汽车半导体行业发展概况
车规级芯片泛指在汽车电子系统中的各类芯片,是汽车产业核心关键零部件之一,对汽车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因此,我国十分重视车规级芯片行业的发展,近年来相继发布《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关于加强产融合作推动工业绿色发展的指导意见》《交通领域科技创新中长期发展规划纲要(2021-2035年)》
《制造业可靠性提升实施意见》等多项政策。这些政策聚焦车规级芯片技术研发、推广应用、性能提升等多个方面,为车规级芯片行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政策保障和有力支持。
随着电动化、智能化、网联化的快速发展,汽车功能不断丰富,车规级芯片在汽车电子系统的应用场景愈发丰富,单车芯片价值与数量持续增长,从而带动了车规级芯片的应用需求。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传统燃油车单车芯片数量为600-700颗/辆,电动车单车芯片数量约为1600颗/辆,而智能汽车的芯片需求量约为3000颗/辆,汽车芯片市场规模具有较大的增长空间。根据 Omdia analysis and research Q3 2024数据,单车半导体价值量从2019年的420美元/辆上升到2023年800美元/辆,并预计将在2030年上升至1350美元/辆。
根据 Omdia数据,全球汽车半导体市场从 2019年的 420亿美元增长到 2024年的
770亿美元,年均复合增长率约为12.89%;预计将在2028年达到1170亿美元,2024年到2028年的年均复合增长率约为11.03%。根据台积电预测,2030年全球半导体行业的总规模将达到1万亿美元,其中汽车半导体占比约为15%,汽车半导体市场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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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达到1500亿美元。长期来看,汽车半导体市场将保持增长态势。汽车半导体市场规模如下图:
数据来源:Omdia Q3 2024
标的公司目前已积累的控制(MCU)、信号链、电源管理、驱动、通信等五大类
车规级 IP,可广泛覆盖汽车半导体的多个赛道,具备长期的发展潜力和整合能力。根据 IDC数据,2023年汽车半导体中的MCU/MPU、传感器、信号链芯片、电源管理芯片的市场规模分别为150亿美元、72亿美元、62亿美元、49亿美元,合计333亿美元,标的公司潜在可服务的市场规模较大。
3、汽车半导体行业发展特点
(1)行业集中度较高,先发优势形成技术、客户壁垒
汽车半导体的产品类型众多,均需要满足较高的品质要求,保证长期使用的可靠性、安全性和稳定性。汽车芯片厂商在芯片设计和制造工艺上拥有底层设计理念和管控措施,通常基于相似的底层技术横向拓展多个产品线,为客户提供一揽子解决方案。
对整车厂及 Tier 1而言,通常选择经过验证、具备大规模量产记录和上车数据的头部厂商,一经选定,汽车芯片拥有较长的生命周期,重新更换和验证新供应商将投入较高的验证成本和试错风险,因此新供应商切入的难度极大。根据 IDC数据,2023年全球汽车半导体行业的前五大供应商合计市场份额达到50.5%,产品线类型丰富,该行业呈现较高的集中度特征,且不断通过并购整合做大规模、实现规模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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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汽车车型较为分散,单一车型的出货量远不及消费电子行业,因此汽车芯片公司做大规模的难度较大,须依赖具备竞争力的技术、长期的品质检验和深度的客户信赖才能打造出通用型、平台型的产品,从而实现大规模的放量。头部企业具备技术积累、规模效应及客户绑定等优势并形成了良性商业循环,市场份额持续扩大;尾部企业产品单一且以中低端替代为主,同质化竞争下普遍面临盈利困境。根据电动汽车百人会、车百智库发布的《推动汽车芯片产业化发展的建议》调研报告(2025年6月
9日),国内前十企业贡献了50.7%的上车案例数量和43.3%的上车产品型号,而128
家尾部企业(企业数量占比达58%)只有1到3款芯片上车应用,未来行业集中度还将进一步提升。
(2)汽车半导体整体国产化率较低,以国际头部汽车半导体公司为主导
车规级芯片行业整体进入门槛高,技术、认证、资金和人才等壁垒高企,已实现规模化量产的公司具有显著的先发优势,国际头部汽车半导体公司占据了市场绝大多数份额。我国车规级芯片行业起步较晚,行业基础相对薄弱,在技术水平、制造工艺、人才储备、产业生态等方面与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目前我国车规级芯片市场竞争格局主要由德州仪器(美国)、英飞凌(德国)、恩智浦(荷兰)和瑞萨(日本)等国外厂商主导。
根据电动汽车百人会、车百智库发布的《推动汽车芯片产业化发展的建议》调研
报告(2025年6月9日),2024年自主品牌汽车的芯片国产化率为15%左右,伴随汽
车智能化、电动化的加速演进,中国汽车芯片产业正站在关键拐点。根据纳芯微披露的 H股招股章程,2024年汽车行业模拟芯片的国产化率仅为 5%左右,预计到 2029年中国汽车模拟芯片的国产化率将提升至20%,国产替代空间广阔。
(3)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由中国占据主导地位,为本土汽车芯片的快速发展提供良好土壤
国产新能源汽车整车厂、Tier 1零部件厂商相比外资合资汽车厂商,验证、试用和最终采购国产汽车芯片的动力更强,有利于国产汽车芯片厂商逐渐打破国际头部大厂构筑的极高壁垒,挤入国产汽车供应链,并不断积累经验、完善车规体系,逐步获得汽车客户的信赖。根据产业发展规律,国产汽车半导体公司从安全等级要求低、验证周期短的舒适部件向安全等级要求高、验证周期长的功能和安全部件迭代突破,不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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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富产品线,从“卖产品”向“卖方案”扩大业务规模。因此,国产汽车芯片公司在自身能力提升与下游需求增长的双重驱动下,单个企业基于优势产品横向拓展产品矩阵与解决方案,不断提升单车搭载价值量,从而向平台型企业发展。与此同时,汽车芯片的高门槛导致单个企业横向拓展的难度较大、速度较慢,因此部分国产汽车芯片公司通过产品合作,为客户联合打造一揽子系统方案,加速下游客户的产品开发和应用集成,共同提升产品附加值、升级商业模式。随着本土企业自主研发及创新水平不断提升以及政策推动,我国汽车半导体国产替代进程逐步向更高水平推进。
(4)在复杂的国际贸易背景下,汽车半导体的自主可控成为大势所趋
汽车产业链是十万亿级别的大产业,是中国整体产业布局实现升级、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战略行业,对于中国的经济稳定、产业安全、国计民生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近年来,在高科技领域,全球地缘争端和贸易政策波动逐渐加剧,政治风险不断加大。
当前国产汽车产业链依然对境外汽车半导体存在严重依赖,提升车规级芯片国产化率对保障我国汽车供应链安全、实现汽车产业补链强链、推动汽车产业升级具有重要意义。
(5)国产汽车芯片行业正处于国产替代的黄金时期
2020-2021年全球汽车芯片缺芯期间,为国产汽车芯片公司提供了战略窗口期,部
分国产汽车芯片公司获得快速的客户导入和量产上车机会,但随着2022年以来供给恢复,车企开始考量芯片成本、可靠性、供货能力等综合因素。汽车芯片企业竞争要素也从政策支持和产品能力,上升至持续供应能力、测试能力、质量管理能力等综合维度,行业进入洗牌期。部分在缺芯期间打入汽车供应链的国产汽车芯片公司被淘汰出局,但经受住严苛考验的汽车芯片公司从2022年之后获得长足发展,站稳脚跟,初步跨越从0到1的发展阶段,国产头部汽车芯片公司已经打造了较为稳固的成熟产品线,并大力开发新产品线,借助成熟产品线积累的客户资源,快速推进客户验证和产品导入,不断提高单车芯片价值量,抓住每条新产品线国产替代的首发身位,快速做大规模,巩固头部效应。
(6)国产汽车芯片有望随着国产汽车出海实现全球化发展近年来,随着新能源汽车产业崛起,国内汽车产业综合实力显著增强,2024年中国已经成为全球最大的汽车出口国,国产品牌汽车加速出海,快速拓展海外市场。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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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中国汽车整车出海,对车规级国产芯片的需求同步走强,国产汽车芯片需满足海外市场的各项要求,有利于积累国际化认证经验、构建海外渠道和建立品牌信誉,有望实现从“跟车出海”到“技术出海”、“品牌出海”的跨越。
展望未来,随着全球新能源汽车渗透率的提高、地区间电动化标准趋同、国产汽车品牌在海外市场份额持续提升,国产汽车芯片厂商具备成为世界级车规级芯片供应商的潜力。从长期来看,国产汽车芯片厂商有望参与全球汽车电子生态体系竞争,引领技术创新的方向,打造“国产芯片+国产整车”输出的产业模式。
4、全球及中国汽车市场发展概况
(1)全球汽车市场发展概况
汽车行业是全球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产业之一,汽车产业链长、覆盖面广、带动性强,汽车产业链的发展对众多工业领域产生重要影响。作为现代工业皇冠上的“明珠”,一个国家的汽车工业发达程度,是国家综合实力的象征。根据国际汽车制造商协会数据,2024年全球汽车产销量分别为9250.43万辆和9531.47万辆,2020年至2024年全球汽车产量复合增长率为4.54%,是全球经济增长的关键引擎之一。
数据来源:国际汽车制造商协会(OICA)
从地理分布来看,亚太及欧美市场是汽车市场的主要参与者,在西方发达国家汽车市场已趋于成熟的背景下,汽车消费市场逐步转向至中国、印度等新兴工业化国家。
2024年中国市场以3143.6万辆的总销量占据汽车全球市场份额的32.98%,领先于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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洲、美国、印度及日本等主要汽车市场,成为全球汽车产业发展的核心增长及战略支点。
(2)中国汽车市场发展概况
中国汽车工业历经70多年的发展,已形成完整的汽车工业体系,并成为全球新能源汽车产业的领导力量。我国汽车产销总量已连续16年稳居全球第一。2024年汽车类消费品零售总额达5.03万亿元,占社会消费零售总额的10.31%,汽车产业已成为国民经济最重要的产业之一。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2024年中国乘用车产量为
2755.25万辆,同比增长5%以上,2020年至2024年的复合增长率为8.15%,其中国
产汽车品牌的占比从2020年的38.43%提升至2024年的65.18%,国产品牌已成为汽车消费市场的主要力量。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2024年中国新能源汽车销量
1286.59万辆,较上年同比增加35.50%,产销量均突破1000万辆,连续10年位居全球第一。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预测,2025年中国汽车总销量预计达到3290万辆,同比增长4.7%,其中新能源汽车的销量预计达到1600万辆,同比增长24.4%,继续引领汽车行业的转型发展。
5、下游应用市场发展概况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汽车照明控制驱动芯片主要包括车身照明和头尾灯领域,车身照明主要用于汽车的内饰灯和外饰灯,头尾灯主要用于汽车外部的照明和信号等。
内饰灯可用于车舱内部的多个区域,包括仪表盘、车灯、中控台、顶灯、天窗、车灯棚、前后排脚踏、后排座灯等,外饰灯主要包括格栅灯、星环灯、LOGO标志灯等。
汽车头灯(组合前照灯)包括远光灯、近光灯、日行灯、转向灯、前位灯、前雾灯等,汽车尾灯包括尾灯(及贯穿式尾灯)、后位灯、制动灯、后雾灯、转向灯、牌照灯等。
具体示意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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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汽车智能化的演进,采用电机控制替代传统机械控制正成为趋势,车用电机的使用量快速增长,从电动车的主驱动力驱动、电动助力转向、电子驻车制动、防抱死制动灯等,到车窗天窗、热管理的阀泵、散热风扇、智能座椅调节、空调出风口、主动格栅、大灯随动、门/窗/充电口等,电机控制驱动应用场景广泛。具体示意图如下:
为追求更好的体验、更简洁的设计和更长的使用寿命,汽车触控方案正在陆续替代传统实体按键,触控方案正在进入汽车触控阅读灯、中控面板、触控门把手、车窗/后视镜/车门/后备箱控制按键、触控方向盘等场景。汽车超声波传感器逐渐成为智能驾驶及辅助驾驶的标配传感器。
针对上述下游应用市场的发展分析如下:
(1)汽车照明市场分析
车灯被喻为汽车的眼睛,是集照明、信息交流、外观设计、品牌定位等功能于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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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的汽车关键零部件之一,车灯既是外观件,也是安全件。汽车照明朝向个性化、智能化、信息化迭代发展。
一个典型的 LED车灯总成(以前照灯为例),通常由灯罩、灯壳、LED车灯模组(日行、位置、转向、远光、近光等)、驱动控制器及其他配件组成。其中 LED车灯模组是核心的发光单元,其通过多颗 LED芯片组合实现高效率照明,驱动控制器承担电流电压调控、亮度及动态控制、抗干扰和温度管理功能。伴随着电子化、智能化的发展以及车灯技术的持续升级,车灯结构更加复杂,对芯片性能、光学设计、算法控制、模具开发精度的要求不断提高。
1)车灯市场整体规模
汽车车灯是汽车零部件细分领域的核心部件,具备起点高、弹性大、产品持续升级的属性,系汽车零部件中的头部优质赛道。
资料来源:汽车之家近年来,车灯市场经历了快速的升级和变革,LED车灯已经成为车灯照明的主流技术,LED灯珠的易用性和电子化使得其单车用量快速上升,大大推动车灯市场的扩容。
从智能化角度来看,汽车照明系统经过多年的技术更迭,已经无法满足于简单的照明和信号用途,智能化控制光照、个性化光照效果、主动式安全功能乃至交互需求正在成为各汽车厂商在汽车照明系统的重要发力点。智能前照灯是汽车照明智能化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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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升级的典型,具体包括 AFS(汽车自适应前照灯系统)、ADB(自适应远光灯系统)和 DLP(数字投影灯技术)等技术路线。从结构造型角度来看,汽车照明系统不仅仅局限于功能性的要求,同时也愈发注重设计感与辨识度。例如,前照灯和后尾灯以组合灯的形式集成了示宽、刹车、转向等多样化功能,在造型上也出现了两侧分离式向贯穿式发展的演变趋势,从而显著提升设计感,增加行驶时的安全性,提升内部与外界沟通的多样性。在内部照明系统方面,汽车作为人的第二私人空间,开始注重为驾驶员和乘客提供愉悦的驾乘体验,以及内部环境的个性化定制,提供情感联动和智能互动功能,因此内饰灯、发光格栅、迎宾灯、LOGO灯等烘托空间氛围的装饰灯由高端车型逐步向普通车型渗透,内部照明灯具的品类和需求量大幅增长。
在新技术及新功能推动下,汽车车灯价值量呈现持续增长趋势,整车车灯价值量有望从当前2500元提升到远期上万元(造车新势力车灯价值量多在5000元以上),按照全球约1亿台的汽车产销规模,全球汽车照明的远期市场规模具备达到万亿元级别的潜力。随着汽车照明智能化提速,单车智能照明价值量提升,根据佐思汽研的数据,2025年中国汽车照明市场规模约为651.2亿元,预计2030年将达882.2亿元。
根据 Yole数据,2027年全球汽车照明市场合计规模将达到 421.77亿美元,其中头灯、尾灯及其他信号灯、内车灯的市场规模占比分别为67.25%、19.91%、12.60%。
2)头灯
头灯市场正处于技术升级的浪潮中,光源正在经历卤素-氙气-LED-激光光源的升级迭代过程,功能正在从传统照明向智能车灯(矩阵式 LED/ADB/AFS/DLP)升级,头灯往更高分辨率的数字大灯方向进行发展,可实现分区照射、防眩目等功能,甚至可以在路面上投影相应的图案从而向驾驶者传递部分信息,比如交通标志提醒、转向投影等。
自适应远光灯系统(Adaptive Driving Beam,ADB)是一种智能远光灯系统,主要功能是判断前方来车的位置与距离,并相应调整灯光照射区域,避免对来车产生炫光,提升夜间会车安全性,同时最大限度地满足驾驶者的视野需求,中低价位车型已量产应用。数字光处理(Digital Light Processing,DLP),该技术先对影像信号进行数字处理,然后基于光学原理进行投影,可以更加精准地实现成像,精准指示照明,防止强光对来车驾驶人员眩目,并可通过编程实现智能交互。根据车百智库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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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发布的《中国汽车芯片产业化发展报告》(2024年),自适应远光灯(ADB
大灯)的搭载率从 2023年的 5.6%提升至 2025年的约 10%。国内 DLP数字大灯当前搭载率较低,根据盖世汽车研究院数据,2024年 DLP的标配率仅为 0.4%。随着成本优化和供应链完善,智能头灯的渗透率预计将迎来快速提升。
3)尾灯
尾灯有照明和信号指示作用,不仅仅需要满足其功能性的要求,车企也更加注重设计感与辨识度,尾灯成为车企重要的外观设计元素。当前尾灯正在经历基于光源的卤素-LED-OLED光源升级、基于形态的分离式到贯穿式升级。
OLED主要在部分高端车型上搭载,OLED技术推动尾灯向个性化、互动化和安全化方向发展,能够实现以动态效果显示符号、文字、图像或抽象图案,用于造型设计、信息传递等。根据华泰证券数据,贯穿式尾灯可由 200-300颗 LED灯珠构成,尾灯总成可包括示宽灯、刹车灯、转向灯等多项功能。根据车百智库研究院2025年发布的《中国汽车芯片产业化发展报告》(2024年),贯穿式尾灯的搭载率从2023年的
35%提升至2025年的约55%。
4)内饰照明
当前内饰照明方案正逐步融合座舱实现智能交互,而外饰照明方案中前格栅灯、星环灯等产品正进入大众视野。
内饰照明方面,近年来,各车企积极在主流车型中大量采用内饰照明产品,随着内饰照明产品基于覆盖范围(从顶部到底部再到环绕)的扩展,以及内饰照明产品基于功能(从传统单色到智能控制变色)的升级,汽车内饰照明市场不断增长。
内饰照明逐渐构成智能座舱的关键一环,舒适性和功能性逐渐凸显。内饰照明融入安全性设计,当车辆接近障碍物或者在紧急情况下,内饰灯可以闪烁或改变颜色以吸引驾驶者的注意。智能交互可以通过传感器感知车内的环境条件,如光线强度、车速、天气等,自动调节照明效果。车门打开时,通过内饰灯闪烁和投射动态影像以实现迎宾效果。联动式交互全面覆盖,内饰灯与车机导航联动,通过灯光指示提醒驾驶员转向操作;与通话联动,内饰灯将呈现出涌流状态和闪烁模式;与语音联动,与语音助手对话时,附近的内饰灯会相应改变颜色。内饰灯可以结合面部监控和传感器一起使用,当传感器检测到驾驶员疲劳或道路上的危险情况,则可以自动更改车辆颜色
476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以提醒驾驶员。内饰灯的音乐律动模式能够随着音乐的节奏和曲风变化而调整。内饰还可以根据空调温度变化来调整色温,以给人带来全新的感官体验。内饰灯融入智能互联的部分案例如下:
内饰灯互联板块案例
东风日产 N7五感联动系统:当用户发出“我有点冷”的语音指令时,车辆不空调系统联动
仅会调节空调温度,内饰灯也会配合空调的调节,营造出相应的氛围。
特斯拉已开始向北美地区推送 2025.26+ 系列车机软件 OTA 更新,其中新增“音乐光舞”功能,可实现内饰灯随音乐节奏律动。
娱乐系统联动 长安启源 A07的观影模式:座椅会自动调整到舒适的角度,腾讯视频自动打开,音效智能切换到影院模式。与此同时,车窗关闭、内饰灯调整至最暗,模拟在电影院中的真实环境。
小米 YU7乘员空间感联动:小米 YU7通过空间再设计与软硬件协同实现
智能感知与响应。车内摄像头、雷达、麦克风组成的“智能感知中枢”能够舱内监控系统联动
实时识别车内人员数量、状态和神态,进而主动进行车内内饰灯/音响调节、座椅适配、空气净化等操作。
奔驰 S级轿车的主动式氛围照明,可结合辅助驾驶系统,可在转向或检测到危险时,予以红色环绕光提示。
全新 BMW X3 HUD抬头显示区域会用红色脉冲光提醒碰撞风险,变道辅辅助驾驶系统联动助提示通过门把灯带流动方式示意。
理想 L8在开启自动驾驶时主驾音响的内饰灯自动调节成小蓝芯的颜色,帮助车内乘员能清楚地了解当前车辆的驾驶状态,提升安全性。
全新 BMW X3导航提示转向时,对应方向内饰灯会像呼吸般明暗变化。
导航功能联动
大众 ID.LIGHT智能交互呼吸灯支持与导航功能联动,例如利用蓝色流光灯效提醒驾驶员转向。
数据来源:佐思汽研《2025年中国汽车照明及氛围灯系统研究报告》
参考佐思汽研数据,2017 年前直接装配内饰灯主要集中于 BBA 豪华车辆。从
2017年下半年开始,各大主机厂在其中端车型上陆续开始采用内饰灯,2021年内饰灯
的渗透率达31%。2023年渗透率达到44.1%,预计在2025年接近60%。根据盖世汽车研究院数据,2025年1-2月,内饰灯在20万以上车型中标配率超过80%,15万以下车型中标配率约为24.2%。随着内饰灯的使用场景下沉、单车用量不断增长以及动态、高亮度、多色彩等高端需求持续升级,汽车内饰灯市场持续保持增长。
外饰照明方面,由于汽车的动力变化,前部进气格栅功能随之取消,发光格栅灯、星环灯、交互灯等新型外饰照明方案应运而生,汽车整个前部区域都可以实现发光效果。根据国信证券数据,伴随外饰灯的持续渗透,前格栅灯的渗透率有望从2022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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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提升至2025年的20%,星环灯的渗透率有望从2022年的2%提升至2025年的15%。
外饰照明(此处指的是前格栅灯和星环灯)亦可复用内饰照明的产品方案,目前仍处于市场渗透前期,未来具备快速增长前景。
根据全球知名汽车照明控制驱动芯片供应商 Melexis发布的数据,其可服务的汽车照明控制驱动芯片市场规模(含内饰灯、动态灯、标志&格栅灯、日行灯、尾灯,但不包含头灯)在2023年至2028年之间的年复合增长率预计达到23.4%。
(2)汽车电机控制市场
汽车电机是实现汽车电动化、智能化的关键部件,有利于提高汽车的舒适性和安全性。中小功率的微电机具备体积小、响应快、耐用性强、控制精度高、性价比高等特点。一个典型的微电机模组由电机本体、减速齿轮组合、控制MCU、电机驱动芯片/驱动桥、传感器、电源与滤波、机械结构、保护与诊断、环境与散热设计等模块组成。
电机控制核心部件是电机控制和驱动芯片,控制芯片按照内置的算法发出控制指令,由驱动芯片产生一定强度的电流,从而控制电机绕组电路流动方向并驱动电机转子转动,从而控制电动机的启停和转动方向,电机控制包括了速度控制、力矩控制、位置控制及过载保护等功能,同时具备车内通信能力。芯片厂商可将控制MCU、电机驱动芯片、电源、保护与诊断,甚至传感器等电子功能集成到单一芯片上,从而实现微电机模组的小型化和高集成。
配置不同数量的电机能够显著影响汽车应用功能的复杂度和用户体验,随着各大品牌愈发注重用户体验,汽车微电机的需求将持续增长。根据佐思汽研发布的《2025年汽车微电机及运动机构行业研究报告》,普通型燃油车的微电机数量为25个,豪华型燃油车的微电机数量为65个,中高端新能源汽车的微电机数量为115个。
(3)汽车传感器市场
1)汽车触控传感芯片
随着汽车向智能化、网联化和电动化发展,驾驶舱正从传统的机械按键向触控、语音、手势等多模态交互系统转型。触控传感芯片在中控屏、仪表盘、后排娱乐系统等多个触控界面中发挥着关键作用。
汽车触控交互可以简化按键的机械设计,节省成本,并防止灰尘和其他污染物进入物理开关,延长按键的使用寿命,用户体验得到增强。触控方案正在进入汽车触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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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灯、中控面板、触控门把手、车窗/后视镜/车门/后备箱控制按键、触控方向盘等场景。根据 DATAINTELO发布的数据,2023年全球汽车触控芯片的市场规模约为 26亿美元,2032年预计达到53亿美元,年复合增长率为8.7%。
2)汽车超声波传感器
超声波传感器已经成为智能驾驶及辅助驾驶的重要传感器组成之一,几乎在中低速场景(比如泊车、倒车/前泊辅助、低速避障、盲点补充)成为标准配置。汽车厂商和 Tier-1供应商(如 Bosch博世集团、Continental大陆电子、Denso株式会社电装、Valeo法雷奥等)普遍将其视为性价比高、可靠性高的近距感知方案。随着车辆电子化、智能化程度提高,单车超声波传感器数量和复杂度也在上升(例如从4个到8–12个或更多)。
在自动泊车、低速自动驾驶场景中,超声波的近距检测能力具有天然优势,可作为视觉或雷达的补充。随着自动驾驶等级提升,尤其在停车、起步、低速交互等场景对安全感知要求高,超声波需求稳步增长。相比激光雷达、毫米波雷达等,超声波成本低、功耗低、集成简单,是实现大规模铺设和冗余感知的理想选择。对于汽车厂商来说,作为“最后一米”近距避障层非常有吸引力,对于近距离物体形状的识别具备显著优势。随着声学设计、微型化、信号处理能力提升,以及与其他感知(摄像头、ToF、毫米波)的融合算法发展,超声波传感器在性能、鲁棒性和抗干扰上正逐渐改进。随着车内机器人、自动泊车/代客泊车机器人等应用兴起,汽车超声波技术经验可能被移植或交叉利用。
高工智能汽车研究院最新数据显示,2025年上半年中国市场(不含进出口)乘用车前装标配 APA(自动泊车辅助)车型交付量达到 327.60万辆,同比增长 73.66%,渗透率超过30%,较2024年同期提升超10个百分点。2025年上半年中国市场(不含进出口)乘用车超声波雷达搭载量达到7107.03万颗,同比增长19.09%;其中支持APA功能的 12颗超声波雷达配置贡献占比超过 50%。
4、行业利润变动趋势及变动原因
集成电路设计行业的利润水平受产品类型、上下游供需、市场竞争情况、工艺水
平、品牌效应等因素影响,与芯片价格及制造、封测成本紧密相关,近年来随市场供需存在波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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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下半年至2021年末,受益于下游应用领域需求的拉动以及全球晶圆供应链波动,芯片需求出现趋势性上涨,伴随全球晶圆厂产能紧缺,集成电路设计行业的利润水平随行业景气回暖大幅提升;2022年以来,受全球宏观经济、各国贸易政策及国际局势等多重影响,下游应用行业增速放缓,集成电路行业发生新一轮周期性波动,进入去库存周期,随着国内集成电路设计行业市场竞争的加剧,国内集成电路设计行业的利润持续承压。在汽车芯片设计领域,受到新能源汽车行业高速增长及汽车芯片国产替代大趋势的影响,国内汽车芯片行业营业收入、出货量保持增长,但在境外厂商压价竞争背景下,叠加国内汽车整车厂较大的市场竞争压力向上传导,国内汽车芯片企业的毛利率水平有所承压,同时汽车芯片的导入周期拉长,且国内汽车芯片厂商为抓住汽车芯片国产替代的黄金时期,纷纷加大研发投入布局新产品,汽车芯片行业整体的利润水平在最近两年有所下滑。
5、行业主要企业及竞争格局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各类产品的境内外主要厂商情况如下:
产品种类境内主要厂商境外主要厂商
汽车照明 Elmos(艾尔默斯)、Melexis(迈来芯)、TI(德控制驱动纳芯微、四川易冲科技有限公司州仪器)芯片
汽车电机 Elmos(艾尔默斯)、Melexis(迈来芯)、NXP纳芯微
控制芯片 (恩智浦)、Infineon(英飞凌)汽车传感
纳芯微 Infineon(英飞凌)、Elmos(艾尔默斯)芯片
尽管国内众多上市或未上市的创业公司纷纷布局汽车芯片的不同产品赛道,但由于汽车芯片行业的技术壁垒和客户壁垒极高,真正具备规模化量产上车的国产汽车芯片公司极其稀少。当前国产汽车芯片行业的绝对规模仍然较小,仅有少数企业在个别产品线上实现大规模的量产上车突破,真正实现批量化国产替代,例如纳芯微的车规级隔离芯片产品线、标的公司的车规级照明控制驱动芯片。标的公司选择国产替代需求强烈、国内暂无明显领先企业的领域布局新产品,包括头尾灯驱动芯片、电机控制驱动芯片、汽车触控传感芯片、汽车超声波传感芯片等,当前标的公司占据了较好的竞争身位,有望成为国产替代的先锋。
汽车芯片市场长期以来主要被境外厂商占据,国产汽车芯片厂商目前仍处于起步阶段。在汽车照明控制驱动芯片方面,标的公司境外竞争对手主要包括 Elmo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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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lexis、TI等,境内的主要厂商包括纳芯微、四川易冲科技有限公司等;在汽车电机控制芯片方面,标的公司境外竞争对手主要包括 Elmos、Melexis、NXP、Infineon,境内竞争对手主要包括纳芯微以及部分从消费类电机控制 MCU公司跨界进入汽车行业
的玩家;在汽车传感芯片领域,标的公司主要境外竞争对手主要包括 Infineon、Elmos,境内竞争对手主要包括纳芯微。
TI、NXP、Infineon等境外集成电路设计企业产品线丰富,某一类芯片的收入占比较小,与标的公司在财务数据上不具有可比性,Elmos、Melexis较为专注在汽车模拟及数模混合产品领域。由于汽车芯片的产品类型众多,不同厂商专注在不同的产品线上,标的公司在不同产品线上与不同竞争对手存在竞争关系。当前国内竞争对手主要面向消费类、工业类市场,随着汽车芯片出现确定性的国产替代机遇,该等厂商从其他领域逐步切入汽车芯片领域,因此在汽车芯片领域的营收规模占比相对较小,类似于英迪芯微专门从事汽车芯片设计的公司较少,在财务数据上不具有完全可比性,同时,大部分国产专注于汽车芯片的公司还未上市,暂无公开的财务数据。
考虑到标的公司报告期内的主要收入来源于汽车芯片,故补充选择下游应用以汽车领域为主或汽车芯片收入绝对规模较高、汽车芯片业务研发投入规模较高的上市公
司圣邦股份、思瑞浦、国芯科技作为可比公司。从行业属性看,标的公司与可比公司均属于境内芯片设计公司,经营模式(Fabless)、上下游产业、研发模式等类似;从产品属性看,可比上市公司的主要产品为模拟、数模混合及 MCU芯片,并将汽车芯片作为重要产品线进行研发投入,与标的公司存在相同或相似的下游应用领域及客户,具有一定可比性。
(1)Elmos(艾尔默斯)
Elmos成立于 1984年,总部位于德国。Elmos主要从事汽车半导体及传感器的研发、设计及销售,主要产品包括汽车电源管理 IC、电机控制 IC、传感器 IC等。Elmos已在德国法兰克福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 ELG。
(2)Melexis(迈来芯)
Melexis成立于 1988年,总部位于比利时。Melexis是一家专注于汽车和工业应用的半导体公司,在汽车行业已深耕逾 30年,Melexis专注于混合信号半导体、传感器芯片及可编程传感器系统的研发制造,产品覆盖汽车、工业与消费电子领域。Melex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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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在布鲁塞尔泛欧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MELE.BR。
(3)NXP(恩智浦)
NXP前身为飞利浦半导体事业部,2006年独立分拆并正式成立恩智浦,总部位于荷兰。恩智浦是一家全球性的半导体公司,其产品解决方案用于广泛的终端市场应用,包括汽车、工业和物联网(IoT)、移动和通信基础设施等。NXP已在美国纳斯达克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 NXPI。
(4)Infineon(英飞凌)
Infineon成立于 1999年,前身为西门子集团的半导体部门,总部位于德国。英飞凌专注于汽车和工业功率器件及安全应用等领域,提供半导体和系统解决方案,并在模拟和混合信号、射频等领域拥有多品类产品。英飞凌已在法兰克福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 IFX。
(5)TI(德州仪器)
TI成立于 1947年,总部位于美国德克萨斯州达拉斯。德州仪器主要从事模拟和嵌入式半导体产品的设计、制造、测试与销售,其核心产品包括数字信号处理器(DSP)、模拟电路元件及 DLP投影技术等,产品应用于工业、汽车、个人电子、通信设备等领域,市场份额居全球前列。TI已在美国纳斯达克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 TXN。
(6)纳芯微
纳芯微成立于2013年,总部位于江苏省苏州市。纳芯微的主营业务是高性能集成电路芯片的设计、开发和销售,主要产品是传感器产品、信号链、电源管理产品、定制服务。纳芯微专注主营业务发展,围绕下游应用场景组织产品开发,聚焦传感器、信号链和电源管理三大产品方向,提供丰富的半导体产品及解决方案,并被广泛应用于汽车、泛能源及消费电子领域。纳芯微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股票代码为688052。2024年,纳芯微来自汽车领域的营业收入金额约为7.23亿元人民币。
(7)四川易冲科技有限公司
四川易冲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是国内领先的综合电源管理解决方案供应商之一,主要产品包括无线充电芯片、通用充电芯片、AC/DC及协议芯片、汽车电源管理芯片等,汽车芯片产品最终应用于比亚迪、吉利、奇瑞、赛力斯、长安等品牌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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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思瑞浦
思瑞浦成立于2012年,总部设立在苏州。思瑞浦是一家从事模拟和数模混合产品研发和销售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创新、具有全面竞争力的模拟和数模混合产品和解决方案。其应用范围涵盖通讯、工业、汽车、新能源和医疗健康等众多领域。思瑞浦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股票代码688536。2024年,思瑞浦来自汽车领域的营业收入为2.07亿元人民币。
(9)圣邦股份
圣邦股份成立于2007年,专注于高性能、高品质模拟集成电路的研发和销售。圣邦股份的主要产品是信号链产品、电源管理产品。圣邦股份的模拟芯片产品可广泛应用于工业控制、汽车电子、通讯设备、消费类电子和医疗仪器等领域,以及物联网、新能源、机器人和人工智能等新兴市场。圣邦股份已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股票代码300661。2024年,圣邦股份来自汽车领域的营业收入约为2.34亿元。
(10)国芯科技
国芯科技成立于 2001年,是一家聚焦于国产自主可控嵌入式 CPU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应用的芯片设计公司,国芯科技的主要产品是自主芯片及模组产品、芯片定制,主要应用于信息安全、汽车电子和工业控制、边缘计算和网络通信三大关键领域。国芯科技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股票代码688262。2024年,国芯科技来自汽车领域的营业收入为0.76亿元人民币。
(二)影响行业发展的因素
1、有利因素
(1)国家政策持续全方位支持集成电路行业发展
集成电路产业作为信息产业的核心引擎,是驱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战略基石。我国集成电路产业起步较晚,但近几年在国家政策的大力推动下,我国集成电路产业快速发展,从集成电路设计到制造等各个环节都取得了长足进步。近年来,国家及各级政府站在战略高度提出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规划,在财税征收、资金支持、配套建设等诸多方面建立了完善的政策支持体系,为集成电路行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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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政策环境,为国内集成电路行业带来了良好的发展机遇。
(2)下游汽车产业快速发展、国产新能源产业链蓬勃发展
车规级半导体作为半导体的重要分类之一,在过去十年呈现持续增长态势。根据台积电预测,2030年全球半导体行业的总规模将达到1万亿美元,其中汽车半导体占比约为15%,汽车半导体市场规模将达到1500亿美元。
汽车智能终端是智能时代的重要终端应用,汽车芯片是助力汽车步入智能时代的核心。随着汽车电气化、智能化、网联化渗透率不断提高,新能源汽车的大电池容量可提供充足的电能,推动汽车上的电子部件用量越来越多,车规级半导体迎来巨大的增量市场,下游应用市场广阔。新能源汽车行业蓬勃发展,尤其是中国的新能源汽车具备全球领导力,市场竞争推动下新需求层出不穷,有利于汽车芯片供应链的快速本土化和国产化。
(3)新的国际贸易环境助推国产替代加速
根据海关总署统计数据,2024年中国进口芯片数量达到5492亿块,同比增长
14.51%,进口金额达到3856亿美元(约合人民币2.8万亿元),同比增长10.36%,是中国进口金额最高的商品;而同期中国集成电路出口额为1594.99亿美元(约合人民币1.156万亿元),贸易逆差达到2261亿美元(约合人民币1.6万亿元),集成电路国产替代空间巨大。新的国际贸易环境对国产芯片的“自主、安全、可控”提出了迫切需求,尤其是对国家具备重大战略意义的汽车产业,加速了集成电路的国产替代进程,国内半导体供应链国产化进程不断加速。我国汽车芯片企业有望通过技术进步与自主创新,把握国产替代的历史机遇。
(4)国产晶圆制造能力提升为国产汽车芯片提供强大产能支撑
大部分汽车芯片,尤其是车规级模拟及数模混合芯片的制造均无需依赖高端的先进制程,主要采用成熟工艺。近年来,随着国内晶圆制造投资加快,产能大幅扩张。
国内头部的车规级芯片设计公司,依托长期积累的车规级芯片的设计诀窍和工艺理解,帮助国内晶圆厂优化车规级芯片的制造和管控水平。经过不断的技术迭代和工艺打磨,国产晶圆制造能力显著提升,在车规级晶圆制造领域的能力逐渐形成,为国产汽车芯片设计公司提供了强大的产能支撑。国产汽车芯片公司将供应链从海外转移到国内,可实现产品的全国产化,保障了供应链的自主可控,并降低了晶圆采购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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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不利因素
(1)人才短缺
数模混合芯片在结构和功能上的特殊性,要求其设计工程师不仅需要积累丰富的模拟芯片设计经验,还需掌握数字芯片设计的专业知识。车规级数模混合芯片不仅在内部复杂度方面远大于单功能的模拟芯片或数字芯片,并且在功能安全等级上一般有较高的要求,要求芯片研发团队在系统集成、架构设计、模块设计、IP积累、晶圆工艺等方面都具有深厚的技术积累,属于典型的高门槛、综合型赛道。相较于国际市场,国内经验丰富的数模混合芯片设计人才相对稀缺,对短期内本土数模混合芯片设计行业的发展形成了挑战。
(2)国内企业起步较晚、产品线布局不完善
目前汽车芯片领域国产自给率较低,欧美日企业如德州仪器、英飞凌、恩智浦、瑞萨等长期垄断车规级MCU、模拟芯片、传感器、功率半导体等核心领域。国外领先的汽车芯片设计企业在技术、产品品类和客户资源等方面具备较强的优势,拥有较为丰富的产品矩阵及长期的汽车终端合作关系。与国际主流汽车芯片公司相比,国内汽车芯片行业发展时间较短,研发积累较少,产品应用表现的数据沉淀不足,企业规模小、产品线通常集中在少数几个品类,整体竞争力与国外龙头相比仍有较大差距。
(三)行业壁垒情况
1、客户认证壁垒
由于汽车芯片的安全性要求较高,寿命周期长,客户更换芯片供应商需要投入大量的资源和成本重新认证,因此客户认证壁垒较高,替换动力不强。尽管汽车芯片在使用前需要通过严苛的验证,且需要取得车规级认证报告,但车规级芯片验证过程也主要采用理论模型方法对性能指标、可靠性等进行测试,并不能完全模拟汽车芯片真正上车运行后,在长达10年的生命周期中的工作状态,尤其是芯片在大规模量产上车后,可能面临芯片品质的一致性问题、长期运行中的芯片失效问题、极端工况下的可靠性问题等,这些问题均需要长期的车规经验和数据积累,才能获得客户认可。因此,尽管当前国内很多汽车芯片公司的产品通过车规级 AECQ认证、ASIL认证,但仍然很难量产上车,客户通常信赖具备大规模量产经验的车规级芯片公司,从而构筑了极高的客户信任壁垒。
485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此外,汽车芯片的客户验证周期长,测试项目众多,测试流程繁复,需要得到汽车零部件厂商和整车厂的共同认可,汽车芯片从研发到验证通过需要耗费芯片公司大量的客户技术支持资源。获得客户初步认可的汽车芯片,需要经历个别车型的量产上车,基于良好的上车表现逐步拓展到多个车型,最终成为通用型、平台型应用方案,从而实现以点到面的规模突破,由于单个车型的出货量相比消费类普遍较小,因此汽车芯片的放量周期很长,一款优秀的汽车芯片需要经过长期的验证和量产考验。
2、技术壁垒
集成电路设计行业是典型的技术密集型行业。标的公司所处的汽车数模混合芯片行业专业性强、复杂程度高,具备较高的技术准入门槛。汽车数模混合芯片设计厂商需要掌握多种数字及模拟电路设计技术,新进入者需要积累多种类型的车规级数字、模拟电路 IP,且经过量产检验确保可靠性,并还能将多个 IP进行有机集成,确保产品在系统层面的可靠性、运行功耗、外设资源、面积等技术指标上,符合整车厂在产品可靠性、安全性、一致性、使用寿命等方面的指标要求。与消费级和工业级芯片相比,车规级芯片研发周期更长、设计难度更大、测试验证流程更为复杂,对研发经验不足、技术积累较少的企业来说进入壁垒较高。同时,车规级芯片设计公司还需要理解晶圆制造工艺,熟悉晶圆厂对于车规级芯片制造的管控措施,结合芯片设计的特点,对某些关键模块进行定制设计,从而提高汽车芯片整体的品质。
3、人才壁垒
作为典型的技术密集型行业,集成电路设计领域的发展高度依赖于专业功底扎实、实践经验丰富的研发人才队伍作为核心支撑。一支稳定且高素质的研发团队,能够为企业日常研发工作的有序推进、研发计划的按期落地以及研发成果符合预设标准提供坚实保障。在数模混合芯片领域,一名卓越的数模混合芯片设计人才需兼具跨学科的复合知识背景、深厚的专业理论素养以及丰富的数字或模拟电路设计实战经验。其培养周期通常长达十年及以上,这一客观因素直接导致高端数模混合芯片设计人才呈现极度紧缺的态势。当前,集成电路设计领域存在的高端人才供给不足问题,已构成新企业进入本行业的显著人才壁垒。
4、质量控制壁垒
为保证整车的质量和安全,整车厂商在选取汽车电子厂商作为供应商时建立了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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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的资质认证标准和流程,供应商需要接受整车厂商对于自身研发能力、技术水平、质量保证、生产规模、管理体系、人才储备等方面的考核评估,才能通过整车厂商严格认证。在进入整车厂商的供应链体系后,供应商需要结合整车厂商的需求进行产品开发、验证以及试生产等一系列流程。由于整车厂商对供应商资质认证和考核非常严格,更换供应商后的产品重新开发成本较高,一旦供应商能够通过整车厂商的认证,整车厂商与供应商会建立起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同时,在与整车厂商持续合作的过程中,供应商能够前瞻性地对接整车厂商的技术需求或产品需求从而获取新的业务机会,进一步增强客户粘性。因此,供应商资质认定、产品开发成本等系列因素在较大程度上限制了潜在竞争者的进入。
随着汽车工业发展,汽车产品在功能性、安全性以及环保性等方面的要求越来越高,进而对汽车电子在工艺性能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质量标准。此背景下,国际标准组织及各国汽车工业协会对汽车电子提出了严格的质量和管理体系认证要求,如目前汽车电子行业内普遍要求通过诸如 IATF16949、ISO26262、ISO21434等管理体系认证及
AECQ等产品认证。汽车电子供应商通过上述第三方机构质量及环境、信息安全、功能安全等管理体系认证,才能进入整车厂商的供应商名单。由于供应商认证审慎严格,环节繁杂,过程漫长,所以汽车电子供应商一旦通过认证成为合格供应商,将与整车厂商形成较为稳固的合作关系。
5、资金壁垒
集成电路设计行业具备资本密集的特征。在数模混合芯片领域,企业在核心技术研发、数模混合芯片设计、样品流片、测试认证、产品量产和迭代升级等环节均需要
大量的资金投入且周期较长,产品量产后还需要较长的客户验证和以点到面的规模化上车,汽车芯片的投资回报期较长。高额的资金投入对企业资本实力提出了更高要求,企业需要投入足够的资本,才有机会占得一定的市场地位,该行业对资本投入的要求形成了较高的进入壁垒。同一个细分赛道,如果已经出现了头部供应商,后进入者需要投入更多的资金和时间才能夺得市场份额,因此先进入者的先发优势明显。
(四)行业技术特点和未来发展趋势
1、车规级芯片对可靠性、安全性、稳定性要求极高,国产化率低
汽车芯片与保障汽车行驶安全、提高汽车性能紧密相关,因此对可靠性、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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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稳定性要求极高。车规级芯片必须能够在极端温度、高振动、高湿度以及电磁干扰等极端环境下稳定运行,可靠性测试标准高于一般工业级和消费级电子芯片。我国的汽车芯片起步晚,国产化率较低,2024年自主品牌汽车的芯片国产化率约为15%左右,在一些安全要求高的领域存在“卡脖子”风险。近年来,我国车企与芯片企业深化合作,在国家战略政策的支持下,国产车规级芯片将迎来历史性发展机遇。
2、汽车智能化、电动化加速,汽车芯片市场近年增长空间巨大
汽车芯片是汽车智能化、电动化的核心技术支撑,随着汽车智能化、电动化的加速,汽车芯片市场需求将不断增加,市场增长空间巨大。根据国际能源署(IEA)统计,全球电动汽车渗透率从2018年的2.5%上升至2024年的22%;中国电动汽车市场渗透率从2018年的4.7%上升至2024年的48%。2018年-2024年,全球电动汽车复合增长率为42.96%,中国电动汽车复合增长率为72.78%。与传统燃油车相比,新能源汽车和智能汽车单车所需芯片数量明显增加,汽车智能化、电动化的加速,有效支撑了汽车芯片市场的需求增加。
3、汽车电子电气架构呈现域控化和中心化,执行侧需要高集成度方案
在自动驾驶和智慧交通等行业趋势的推动下,汽车搭载功能的复杂性不断增加,软件定义汽车成为趋势,汽车 ECU的数量大幅减少,计算控制能力向中央计算器、域控制器等集中,中央计算器、域控制器的指令通过车内通信网络(例如以太网、CAN、LIN等技术)进行传递。
汽车执行端通过直接执行轻量化的专用控制算法处理执行程序,降低域控制器、中央计算器直接控制的复杂度。这类执行器通常要求集成度高、实时响应速度快、部署方案灵活快速,并且可以与域控制器进行高速通信。集成化芯片有利于降低功耗、节省体积,有效降低系统成本和设计复杂性,缩短终端厂商的研发周期,提高系统的长期可靠性。以汽车中心算力为基础,新的汽车架构无需繁复的 ECU设计,执行端的部署方案灵活快速,同时多种执行器可以在计算中心统一指令下协同工作,数据共享,从而提高控制精度,且兼具 OTA升级功能,将大幅提升汽车智能化水平。汽车电子电器架构中心化趋势将推动执行侧需求的快速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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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行业周期性及区域性或季节性特征
1、行业周期性
从半导体行业的产业发展规律来看,半导体行业存在一定的周期性。从中短期来看,由于受到下游需求变动及半导体行业的生产周期、库存周期、产能建设周期较长等因素影响,全球半导体行业呈现出一定的周期性变动规律。从历史经验看,半导体行业一般以4到5年为一个周期,其中前1至3年为上升阶段,最后1到2年为下行周期,行业发展呈现出周期性波动上升的态势。
汽车电子行业与汽车整车行业存在密切联系,而汽车整车行业的周期与国民经济的发展周期密切相关。当经济发展处于上升阶段,居民购买力达到一定水平时,汽车消费相对积极,汽车市场发展迅速,相关汽车电子需求也因此增加;当宏观经济下滑时,汽车消费放缓,从而对汽车电子行业的需求也会产生不利影响。因此,汽车电子行业受到国民经济发展周期的影响而具有一定的周期性。
2、行业区域性
全球主要集成电路厂商均分布在欧洲、美洲及日韩等地区,已形成较为成熟的体系,在技术上存在明显的竞争优势。国内集成电路设计企业主要集中在经济较发达、工业基础配套完善的电子信息产业集聚地区,分别是长三角地区、珠三角地区以及环渤海地区。上述区域科研力量强、资本支持多、贴近消费市场,拥有较为充足的区位优势,已经形成了相对完善、成熟的产业链。
汽车零部件厂商、汽车芯片厂商通常与整车厂协同发展,在区域上形成一定的深度合作特征,例如日系车厂与日本汽车芯片厂商、欧系车厂与欧洲汽车芯片厂商的合作关系更为密切。
3、行业季节性
国内汽车整车市场,尤其是新能源汽车市场,存在金九银十以及春节前消费者购车意愿上升的消费特征,汽车整车销量在每年第三、四季度有所增加,而第一、二季
度的销量相对较低。国内新能源汽车的月度销量走势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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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辆
数据来源:wind,中国汽车工业协会
(六)行业与上下游联系情况
1、上游行业发展与该行业的关联性及影响
晶圆制造行业、封装测试行业是集成电路设计行业的上游行业,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在设计阶段需要充分考虑工艺的可实现性,上游企业的工艺水平直接决定了芯片设计的上限,同时还需要整合行业资源确保供应稳定。上游行业对集成电路设计行业的影响主要体现在(1)工艺水平:车规级芯片的制造能力和经验,尤其是安全性要求较高的领域,此外是否拥有相关的工艺储备,例如 eFlash+BCD单芯片集成制造工艺、高压模拟芯片制造工艺;(2)产品良率:晶圆制造和封装测试的技术水平、良率将直
接影响最终芯片的良率;(3)产品成本:晶圆价格和封测试费用将直接影响芯片的成
本;(4)交货周期:晶圆制造厂、封装测试厂的产能会直接影响芯片的交货周期。因此,集成电路设计企业需要与晶圆制造厂和封装测试厂密切合作、建立良好的关系。
2、下游行业发展与该行业的关联性及影响
集成电路设计行业的下游行业是终端产品市场,标的公司的数模混合芯片主要下游应用领域为汽车领域,汽车终端市场的增长及芯片行业整体国产化率的提升将带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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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芯片企业市场空间和业务规模的增长;另一方面,下游整体企业的需求变化和技术演进方向将传递至集成电路设计企业,提高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对市场需求的洞察力,帮助其有针对性的优化工艺和设计、提升芯片性能,推动集成电路设计行业的持续发展。
(七)境外销售涉及贸易政策等情况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境外销售主要以亚洲、欧洲、北美洲为主,其中亚洲主要销售国家及地区为韩国、日本、中国香港、中国台湾等;欧洲主要销售国家为比利时、
波兰、捷克等;北美洲主要销售国家为美国。除美国外,上述主要销售的国家与地区中,同中国的贸易政策较为稳定,日本、韩国、比利时、波兰等均与中国建立了稳定的经贸关系。截至报告期末,标的公司的产品境外销售不存在受贸易政策限制导致出口受到禁止的情形。
(八)本次交易标的核心竞争力及行业地位
1、标的公司是国内少有的具备车规级芯片规模化量产能力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
在汽车芯片国产替代市场具有先发优势
车规级芯片技术门槛高、验证周期长,汽车客户对车规级芯片的导入和替代较为谨慎,且单一车型的需求量不大,规模化的汽车芯片公司需经过长期的市场积累,国产替代的速度通常较慢。标的公司是国内较早面向汽车电子领域的芯片设计公司之一,自2017年成立以来,标的公司抓住国产汽车品牌崛起和汽车芯片国产替代的历史机遇,已跨越汽车芯片行业的技术门槛和商业门槛,具备相当规模的营收并实现经营性盈利。
标的公司在汽车领域累计出货量超过3.5亿颗,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5.84亿元,其中车规级芯片收入达到5.51亿元,为国内规模排名前列的车规级芯片设计企业,占据了明显的先发优势。
本次交易完成后,根据公开披露的营收数据测算,上市公司预计在 A股上市的车规级模拟及数模混合信号芯片供应商中排名第二,预计在 A股上市的车规级数模混合芯片供应商中排名第一。
自设立以来,标的公司立足于汽车电子市场,追踪并理解国内整车厂及汽车系统集成商产品开发理念及客户需求,深度参与各大车企的产品功能设计及系统适配调试,积累了对汽车芯片的深度洞察,拥有极为精准的汽车芯片定义能力,推出引领行业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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势的车规级产品,快速成为国内少数具备车规级芯片规模化量产能力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
2、标的公司已经储备全面的车规级数字和模拟电路 IP等自主知识产权,并致力
于推出高集成度的车规级芯片
经过数年研发,英迪芯微已经储备全面的车规级数字电路 IP和模拟电路 IP等自主知识产权,数字电路 IP主要实现控制、算法、协议功能,模拟电路 IP主要实现通信、驱动、信号链、电源等功能。标的公司根据汽车应用需求,前瞻性定义产品,创新地将数字 IP和模拟 IP通过单芯片集成为数模混合芯片,大幅提高产品性能、品质、性价比和可用性,符合汽车芯片高集成度的发展趋势。相比纯模拟芯片,数模混合芯片要求更加全面的芯片设计技术和制造工艺理解,并需要较强的应用算法积累,承担各种功能的电路缺一不可,要求进入者必须拥有较为全面的技术能力才能设计出具备竞争力的产品,因此构筑了较高的技术门槛和差异化的竞争优势,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产品毛利率保持在40%左右,体现出较强的盈利能力。
标的公司已经在车身照明控制驱动芯片上大获成功,实现大规模国产替代并逐步拓展全球市场,占据领先市场份额,同时头尾灯驱动芯片已成功量产,该等芯片的安全等级要求更高,国内市场目前主要由 TI、英飞凌、恩智浦等境外厂商垄断,标的公司填补国产空白,已陆续实现国产替代。基于丰富的 IP储备,标的公司采用“搭积木”方式开发多条新产品线,包括汽车电机控制驱动芯片、全集成度触控传感芯片等,目前已获得多个项目定点并开始出货,新一代超声波传感芯片已经流片成功,并取得意向订单。英迪芯微目前已量产的产品组合可在单台汽车上贡献最高数百元的芯片价值,随着规模的扩大和产品线的丰富,标的公司储备的数字 IP和模拟 IP将陆续转化为更多的高集成度汽车芯片产品,将持续推动其成长为一家平台型、综合型的汽车芯片公司。
3、标的公司拥有较强的数模混合工艺开发能力,掌握独有的制造工艺经验,并
以此指导芯片设计
数模混合芯片的量产需要基于晶圆代工厂的制造工艺。通常而言,数字控制电路需要采用 eFlash工艺,将数字和存储进行单芯片整合;模拟电路通常需要承担一定强度的电流电压,因此通常采用 BCD工艺。数模混合芯片要求将 eFlash工艺和 BCD工艺进行单芯片整合,eFlash+BCD工艺需要实现多种模块的集成、特性平衡,并且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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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模块之间的电磁干扰问题,克服这些难点需要深入的工艺知识、设计经验和优化技术,给芯片设计企业和晶圆厂都带来了挑战。在国内,标的公司率先在国产eFlash+BCD车规级数模混合集成特色工艺平台成功量产,积累了独有的制造工艺经验。
标的公司正在与晶圆代工厂密切合作,持续开发下一代车规级高集成度数模混合工艺平台,单芯片有望实现更多功能的集成。标的公司对车规级数模混合制造工艺的理解,反过来可以充分指导车规级芯片设计过程,设计和制造得以有机融合,最终打造出极具竞争力的产品。
4、标的公司的车规级芯片具备高可靠性、高稳定性等特点,并建立了完善的产
品质量保障体系
汽车的工作环境较为复杂,例如高低温、强震动、高电磁干扰环境等,同时在汽车较长的生命周期保证持续运行,且车规级芯片对可靠性要求较高,必须保证安全性,例如汽车在夜间行驶中远光灯不能突然熄灭,否则将会导致安全事故;又例如汽车级内饰灯芯片应用于车辆内部,内饰灯芯片需要在最严酷至-40℃-125℃的温度范围稳定运行,耐受高湿度、震动和快速温度变化等环境,以及满足严格的 ESD(静电防护)、EMI(电磁感应)要求等。因此相较于消费级和工业级芯片产品,车规级芯片产品的设计难度更大,标的公司为解决在车载环境中特有的正负高压浪涌问题、电磁干扰影响等形成的核心技术已经成为标的公司的技术核心竞争力。
严格的品质要求需要汽车芯片产品通过车规级认证,标的公司已通过 AECQ车规级产品认证、ASIL-B功能安全产品认证、ASIL-D功能安全体系认证等。汽车芯片的客户导入验证周期长,客户量产速度较慢,一旦定型后客户稳定性较高。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数亿颗芯片、数百个车型的量产记录持续检验并夯实其车规级质量管控体系。
5、标的公司核心技术团队拥有丰富的芯片设计及产业化经验
标的公司核心技术团队拥有长期的半导体行业经验,具有国内外车规级芯片顶尖公司的任职经验。此外,标的公司通过自主培养以及不断引进高素质技术人才,建立了一支专业背景深厚、研发经验丰富的研发团队,核心研发团队均为本土团队,核心技术均实现自主可控。标的公司研发团队核心人员多毕业于国内知名院校,拥有多年芯片研发及产业化经验。标的公司已在车规级芯片设计及制造工艺领域深耕近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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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累了大批优势技术,持有多个核心技术和重点专利,研发成果显著。
6、标的公司拥有丰富的全球头部客户资源
车规级数模混合芯片一旦获得下游整车厂商的认可,在供货稳定的情况下,将会形成较强的合作粘性,整车厂商更换产品的成本高、风险大。标的公司的产品已经在全球数百个车型上实现上车量产,累计出货量超过3.5亿颗,客户覆盖国内几乎所有的合资、国产及造车新势力汽车厂商,同时标的公司出海已经初见成效,系国内少有的具备出海能力的车规级芯片厂商。标的公司拥有广阔而丰富的客户资源,产品线可覆盖豪华车型、中端车型和普通车型等,满足客户全面的照明、电机驱动、传感芯片的需求。与此同时,标的公司获得主流整车厂及零部件厂商的合格供应商资格,与客户保持密切沟通,可凭借与客户的良好关系,发掘客户的其他潜在需求,指导标的公司的新产品定义和老产品升级,从而持续获得竞争优势。
英迪芯微的产品已经在上百款车型实现量产上车,进入国内绝大多数合资及国产汽车品牌厂商供应链,产品批量应用于比亚迪、上汽集团、一汽集团、长安、广汽集团、吉利、东风、长城、奇瑞、鸿蒙智行系列、小米、蔚来、理想、小鹏、零跑等众
多国产汽车品牌车型。同时,英迪芯微系国内少有的具备出海能力的车规级芯片厂商,部分产品已成功应用于德国大众汽车、韩国现代起亚汽车、福特汽车、通用汽车等知
名外资汽车品牌车型。英迪芯微采用境内、境外双循环供应链,可灵活供应境内外汽车客户的差异化需求。
三、标的公司的财务状况分析
(一)资产构成分析
单位:万元
2025年8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项目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18746.0229.85%23942.3435.59%25895.7146.58%
应收票据870.281.39%132.670.20%-0.00%
应收账款15027.2723.93%17057.2025.36%14009.1025.20%
应收款项融资2557.264.07%80.930.12%1992.403.58%
预付款项593.380.94%528.020.78%218.10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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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项目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其他应收款147.040.23%164.150.24%99.090.18%
存货17824.7928.38%17725.1426.35%6605.6911.88%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691.831.10%691.831.03%704.591.27%
其他流动资产-0.00%51.120.08%87.330.16%
流动资产合计56457.8789.89%60373.4089.76%49612.0089.25%
非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802.731.28%936.141.39%731.371.32%
使用权资产382.800.61%557.240.83%792.471.43%
无形资产273.240.44%356.830.53%316.390.57%
长期待摊费用4886.247.78%4345.166.46%2634.784.74%
递延所得税资产6.250.01%3.530.01%4.640.01%
其他非流动资产-0.00%691.831.03%1498.972.70%
非流动资产合计6351.2610.11%6890.7310.24%5978.6210.75%
资产总计62809.13100.00%67264.13100.00%55590.62100.00%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总资产分别为55590.62万元、67264.13万元及
62809.13万元,流动资产金额分别为49612.00万元、60373.40万元及56457.87万元,占比分别为89.25%、89.76%及89.89%,各期末资产结构较为稳定,主要资产为流动资产,符合标的公司采用 Fabless模式的轻资产经营特点。报告期各期末,标的资产主要资产情况分析如下:
1、流动资产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流动资产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5年8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项目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货币资金18746.0233.20%23942.3439.66%25895.7152.20%
应收票据870.281.54%132.670.22%-0.00%
应收账款15027.2726.62%17057.2028.25%14009.1028.24%
应收款项融资2557.264.53%80.930.13%1992.404.02%
预付款项593.381.05%528.020.87%218.100.44%
其他应收款147.040.26%164.150.27%99.09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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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项目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存货17824.7931.57%17725.1429.36%6605.6913.3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691.831.23%691.831.15%704.591.42%
其他流动资产--51.120.08%87.330.18%
流动资产合计56457.87100.00%60373.40100.00%49612.00100.00%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流动资产以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及存货为主,报告期各期末上述主要流动资产合计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93.75%、97.27%及91.39%。
(1)货币资金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货币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5年8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库存现金---
银行存款18745.5223942.2025895.71
其他货币资金---
存款应计利息0.500.13-
合计18746.0223942.3425895.71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资产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25895.71万元、23942.34万元及
18746.02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52.20%、39.66%及33.20%,以银行存款为主。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不存在抵押、质押或冻结导致使用受到限制的货币资金。
2025年8月末货币资金余额较2024年末下降,主要系标的公司支付对供应商的
晶圆采购款、封装测试费用等所致。
(2)应收票据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应收票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5年8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银行承兑汇票870.28132.67-
小计870.28132.67-
减:坏账准备---
合计870.2813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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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应收票据账面价值分别为0万元、132.67万元及870.28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0、0.22%及1.54%,均为客户支付的银行承兑汇票,报告期内不存在减值迹象,不存在逾期未能兑付的情形。
(3)应收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14009.10万元、17057.20万元和15027.27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8.24%、28.25%和26.62%。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产品市场渗透率逐步提高,下游新能源汽车整车厂需求放量,标的公司销售规模迅速扩大,应收账款呈上升趋势。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应收账款规模占流动资产比例整体保持稳定,应收账款的账龄及坏账准备计提情况等分析如下:
*应收账款账龄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应收账款账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5年8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账龄账面余额占比账面余额占比账面余额占比
0-6个月(含6个月)14877.1497.87%16742.2697.00%14134.2399.86%
6-12个月303.962.00%497.042.88%--
1至2年----20.260.14%
2至3年20.280.13%20.360.12%--
小计15201.38100.00%17259.65100.00%14154.49100.00%
注:报告期各期末账龄为1年以上的款项余额均为外币,变动为汇率变动。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应收账款的账龄主要集中在6个月内,各期6个月内的应收账款占比为99.86%、97.00%及97.87%,应收账款账龄较为健康。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的应收账款均为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5年8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账龄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0-6个月(含
614877.14148.771.00%16742.26167.421.00%14134.23141.341.00%个月)
6-12个月303.9615.205.00%497.0424.855.00%---
1至2年------20.264.0520.00%
497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2025年8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账龄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2至3年20.2810.1450.00%20.3610.1850.00%---
小计15201.38174.111.15%17259.65202.451.17%14154.49145.391.03%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组合计提的应收账款主要集中在6个月以内,各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均较低,应收账款质量较好。
对于组合计提,标的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对比如下: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0-6个月6-12个月1-2年2-3年
2024年12月31日
688052.SH 纳芯微 5% 20% 50%
300661.SZ 圣邦股份 1.83% 不适用 不适用
688536.SH 未逾期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 1.09%,逾期 1年以思瑞浦
内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1.38%
688262.SH 国芯科技 1% 5% 10% 30%
标的公司1%5%20%50%
2023年12月31日
688052.SH 纳芯微 5% 20% 不适用
300661.SZ 圣邦股份 1.83% 不适用 不适用
688536.SH 未逾期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 0.00%,逾期 1年以思瑞浦
内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0.11%
688262.SH 国芯科技 1% 5% 10% 30%
标的公司1%5%20%50%
注:圣邦股份及思瑞浦未披露具体计提方式,上表所示数据为其实际计提比例如上所示,标的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万元占应收账款序2025年8月31单位名称期末余额比坏账准备号日余额例(%)
1上海迪昀科技有限公司6118.2340.2561.18
2上海婉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1426.469.3814.26
3深圳市金瑞禾科技有限公司1074.187.0718.13
4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879.865.798.80
498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5 WPG Americas Inc. 724.51 4.77 7.25
合计10223.2567.26109.62序2024年12月31占应收账款单位名称期末余额比坏账准备号日余额例(%)
1上海迪昀科技有限公司5297.8630.752.98
2浙江科博达工业有限公司2106.9212.2121.07
3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1444.068.3714.44
4上海婉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1200.386.9512.00
5品昌(上海)科技有限公司1050.616.0910.51
合计11099.8464.32111.00
20231231占应收账款序年月
单位名称期末余额比坏账准备号日余额例(%)
1上海迪昀科技有限公司2990.8621.1329.91
2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573.4318.1825.73
3 ZEYGI Co.Ltd. 1274.99 9.01 12.75
4品昌(上海)科技有限公司1259.598.9012.60
5上海聪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1063.017.5110.63
合计9161.8864.7391.62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名客户应收账款余额合计分别为9161.88万元、11099.84万元及10223.25万元,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的比例合计分别为
64.73%、64.32%及67.26%。标的公司应收账款主要债务人与标的公司主要客户基本匹配,过往合作情况及回款情况良好,标的公司对各主要债务人已按照预期信用损失风险足额计提坏账准备。
(4)应收款项融资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应收款项融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5年8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应收票据882.6734.52%80.93100.00%298.1614.96%
应收账款债权凭证1674.5965.48%--1694.2485.04%
小计2557.26100.00%80.93100.00%1992.40100.00%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应收款项融资金额分别为1992.40万元、80.93万元及
499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2557.26万元,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债权凭证。其中,应收票据为信用等级较高的
商业银行出具的银行承兑汇票,信用等级较高的商业银行分别为6家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和9家上市股份制商业银行(以下简称“6+9银行”);应收账款债权凭证均为“迪链”凭证,“迪链”凭证是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指定的供应链金融信息服务平台开具的供应链融资信用凭证,根据《关于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切实做好企业2021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迪链凭证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规范票据的“云信”、“融信”等数字化应收账款债权凭证,因此不属于“应收票据”项目。标的公司管理“迪链”凭证是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的,因此在“应收款项融资”项目中列示。
2024年末,标的公司应收款项融资金额下降,主要系随着标的公司销售规模的增
加及业务规模的持续上升,为加强现金管理、满足营运资金需求,标的公司将相关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债权凭证贴现或背书处理,具体情况详见下文“*已背书或贴现但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应收款项融资的应收款项融资减值准备计提情况、已背书或贴现但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如下:
*应收款项融资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8月2024年度2023年度
本期计提16.75-16.94
本期收回或转回--16.94-
本期核销---
期末减值准备金额16.75-16.94
应收款项融资金额2557.2680.931992.40
计提比例0.65%-0.85%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根据预期信用损失对应收款项融资进行减值测试,各期末计提比例分别为0.85%、0%及0.65%,预期信用损失风险较小。报告期各期末,银行承兑汇票的出票行为信用情况良好的“6+9银行”,标的公司预期该等银行承兑汇票信用损失风险较小,未计提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计提应收款项减值准备的均为应收账款债权凭证,即“迪链”凭证,虽然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的信用状况良好,信用等级较高,但标的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迪链”凭证足额计提了减值准备,具有合理性。
500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已背书或贴现但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单位:万元
2025.08.312024.12.312023.12.31
种类期末终止确期末未终止期末终止确期末未终止期末终止确期末未终止认金额确认金额认金额确认金额认金额确认金额
应收票据2019.74-979.36---
应收账款债权凭证--3900.64---
合计2019.74-4880.00---
2024年度及2025年1-8月,随着标的公司销售规模的增加及业务规模的持续上升,为加强现金管理、满足营运资金需求,标的公司将相关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债权凭证贴现或背书处理。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计入应收款项融资的应收票据为“6+9银行”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该类商业银行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到期不获支付的可能性较低,承兑汇票背书或贴现后可以将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符合终止确认的条件。对于计入应收款项融资的“迪链”凭证,根据中诚信国际发布的《2025年度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信用评级报告》,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的信用状况主体评级结果维持AAA的评级,评级展望为稳定;2024年,标的公司将“迪链”凭证贴现给迪链平台,不
存在第三方,无追索权,已将该项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转移,因此贴现时予以终止确认。
(5)预付款项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的预付款项余额分别为218.10万元、528.02万元和
593.38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0.44%、0.87%及1.05%,主要为对各供应商及服
务商的预付费用。
(6)其他应收款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其他应收款金额分别为99.09万元、164.15万元及
147.04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20%、0.27%及0.26%,主要为押金保证金等
以及应收出口退税,不存在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标的公司根据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了相应的坏账准备,其他应收款不存在重大收回风险。
(7)存货
*存货构成分析
501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存货构成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5年8月31日
项目跌价准备或合同账面余额余额占比履约成本减值准账面价值备
库存商品5502.1228.65%298.925203.19
原材料4938.9225.71%687.504251.42
委托加工物资7483.5438.96%13.447470.11
合同履约成本967.485.04%381.80585.68
发出商品162.250.84%-162.25
在途物资152.130.79%-152.13
合计19206.45100.00%1381.6617824.79
2024年12月31日
项目跌价准备或合同账面余额余额占比履约成本减值准账面价值备
库存商品4251.8021.81%254.783997.02
原材料8059.5241.35%920.387139.14
委托加工物资6227.2631.95%217.166010.10
合同履约成本593.283.04%375.16218.12
发出商品333.921.71%0.00333.92
在途物资26.830.14%0.0026.83
合计19492.62100.00%1767.4817725.14
2023年12月31日
项目跌价准备或合同账面余额余额占比履约成本减值准账面价值备
库存商品1241.4816.51%94.171147.31
原材料2824.6737.57%816.072008.60
委托加工物资2659.4235.37%1.892657.53
合同履约成本0.000.00%0.000.00
发出商品457.416.08%0.00457.41
在途物资334.834.45%0.00334.83
合计7517.82100.00%912.136605.69
标的公司采用 Fabless的经营模式,晶圆制造、芯片封装及主要测试环节交由委外
502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厂商完成。因此,标的公司存货主要由原材料、委托加工物资和库存商品构成。其中,原材料主要为晶圆厂按照标的公司自主研发设计的集成电路版图制造的晶圆,委托加工物资为在芯片封装及测试环节的晶圆,库存商品为标的公司可供销售的产品。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存货余额分别为7517.82万元、19492.62万元及
19206.45万元。
2024年度存货余额较2023年度上升幅度较大,主要系随着标的公司产品在终端
车厂的渗透率逐渐提高,且标的公司的产品料号相对集中,产品的通用性较强,标的公司基于芯片供应链的晶圆产能供应预期、在手订单、预期订单情况及生产和备货周
期、采购规模效应等因素考虑,主动提高备货水平,与晶圆供应商 X-FAB、GF ASIASALES PTE.LTD.、上海华虹宏力半导体制造有限公司进行了适度的集中采购备货,增加了晶圆采购,导致2024年末原材料、委托加工物资余额增长较快,提高了对客户即时采购需求的响应速度。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分析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5年1-8月
项目本期增加金额本期减少金额期初余额期末余额计提其他转回或转销其他
库存商品254.78281.27-237.13-298.92
原材料920.3844.00-276.88-687.50
委托加工物资217.1613.02-216.74-13.44
合同履约成本375.166.64---381.80
发出商品------
在途物资------
合计1767.48344.93-730.75-1381.66
2024年度
项目本期增加金额本期减少金额期初余额期末余额计提其他转回或转销其他
库存商品94.17207.47-46.86-254.78
原材料816.07112.58-8.26-920.38
503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委托加工物资1.89217.16-1.89-217.16
合同履约成本-375.16---375.16
发出商品------
在途物资------
合计912.13912.36-57.01-1767.48
2023年度
项目本期增加金额本期减少金额期初余额期末余额计提其他转回或转销其他
库存商品6.3094.17-6.30-94.17
原材料1.30816.07-1.30-816.07
委托加工物资7.821.89-7.82-1.89
合同履约成本------
发出商品------
在途物资------
合计15.41912.13-15.41-912.13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2024年末,标的公司存货跌价准备余额增加,主要系存货账面余额提升导致,2025年
1-8月,标的公司存货跌价准备余额降低,主要是随着标的公司存货持续销售,存货
跌价准备转回或转销所致,各期末主要存货库龄均在1年以内,存货库龄较为健康。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存货跌价计提政策、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对比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金额/占比可比公司项目存货跌价计提政策
2024年末2023年末
账面余额89456.0785859.98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纳芯微存货跌价准备6200.613080.67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
存货跌价准备6.93%3.59%备占比
账面余额143140.31112037.22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圣邦股份存货跌价准备26658.5921900.50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存货跌价准备18.62%19.55%值低于成本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占比
账面余额49318.6146305.09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思瑞浦
存货跌价准备10764.113488.65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
504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金额/占比可比公司项目存货跌价计提政策
2024年末2023年末
存货跌价准备21.83%7.53%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占比当期损益
账面余额44086.7049573.75
存货跌价准备3492.521923.99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成本与可变国芯科技现净值孰低原则计价
存货跌价准备7.92%3.88%占比
账面余额19492.627517.82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标的公司跌价准备1767.48912.13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存货跌价准备9.07%12.13%值低于成本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占比
如上表所示,标的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存货跌价计提政策、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不存在重大差异。
标的公司主要产品为车规级芯片,车规级芯片销售占比远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
车规级产品量产后稳定供货周期较长,标的公司第一代车规级芯片产品于2019年8月末开始量产,截至目前仍在持续量产出货,标的公司已投入量产的芯片产品剩余生命周期较长。标的公司报告期各期末的存货库龄较短,普遍集中在一年以内,且存货周转率、产品毛利率水平较高,存货发生大规模滞销的风险较小,基于谨慎性的会计处理原则,标的公司已就各期末存货足额计提跌价准备。
*存货周转率分析
2023年度及2024年度,标的公司及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存货周转率情况如下:
单位:(次/年)证券代码证券简称2024年度2023年度
688052.SH 纳芯微 1.51 1.09
300661.SZ 圣邦股份 1.27 1.30
688536.SH 思瑞浦 1.32 1.38
688262.SH 国芯科技 0.93 0.94
算术平均值1.261.18
中位数1.301.19
标的公司2.596.15
2023年度及2024年度,标的公司的存货周转率分别为6.15及2.59,同行业上市
505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公司的存货周转率算术平均值分别为1.18及1.26,标的公司存货周转率高于同行业可
比公司平均值,主要系标的公司车规级芯片销售占比远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产品料号相对集中,存货管理及经营效率较高;同时由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在售产品种类料号较多,存货规模相对更大,因此其存货周转率低于标的公司。
2024年度,标的公司存货周转率存在一定下降,主要系:(1)2024年度,标的公
司进行了适度的集中采购备货,原材料、委托加工物资余额增长较快,导致存货周转率有所下降;(2)2023年度系标的公司产品放量的快速成长期,期初存货规模相较
2023年营业成本偏小,而2024年度标的公司存货规模增加,导致期初期末的存货平均余额增加。
(8)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为预付 X-FAB的货款,金额分别为704.59万元、691.83万元及691.83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42%、
1.15%及1.23%,金额及占比均较小。
(9)其他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其他流动资产金额分别为87.33万元、51.12万元及0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为0.18%、0.08%及0%,主要为待抵扣进项税及预缴所得税。
2、非流动资产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非流动资产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5年8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项目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非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802.7312.64%936.1413.59%731.3712.23%
使用权资产382.806.03%557.248.09%792.4713.26%
无形资产273.244.30%356.835.18%316.395.29%
长期待摊费用4886.2476.93%4345.1663.06%2634.7844.07%
递延所得税资产6.250.10%3.530.05%4.640.08%
其他非流动资产--691.8310.04%1498.9725.07%
非流动资产合计6351.26100.00%6890.73100.00%5978.62100.00%
506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非流动资产金额分别为5978.62万元、6890.73万元及6351.26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0.75%、10.24%及10.11%,整体占比较小,
符合标的公司采用 Fabless模式的轻资产经营特点。
(1)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构成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固定资产账面原值及账面价值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5年8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账面原值
办公设备152.3310.42%152.8010.83%153.8315.65%
运输设备90.876.22%90.876.44%35.573.62%
电子设备及其他1218.8983.37%1166.7882.72%793.3880.73%
固定资产账面原值1462.09100.00%1410.46100.00%982.79100.00%账面价值
办公设备94.4011.76%108.2811.57%130.1217.79%
运输设备57.947.22%73.097.81%26.683.65%
电子设备及其他650.3981.02%754.7780.63%574.5778.56%
固定资产账面价值802.73100.00%936.14100.00%731.37100.00%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固定资产的账面原值分别为982.79万元、1410.46万元及1462.09万元,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731.37万元、936.14万元及802.73万元,主要为研发用途的仪器设备。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固定资产状态良好,不存在减值迹象。
*固定资产折旧计提政策情况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比较情况如下:
证券代码公司名称项目折旧方法折旧年限残值率
房屋及建筑物年限平均法305%
通用设备年限平均法3-55%
688052.SH 纳芯微
专用设备年限平均法3-105%
运输工具年限平均法45%
507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证券代码公司名称项目折旧方法折旧年限残值率
运输设备年限平均法40%
办公家具年限平均法50%
300661.SZ 圣邦股份
电子设备及其他年限平均法3-100%
房屋及建筑物年限平均法300%
计算机及电子设备年限平均法3-100%、5%
办公家具年限平均法3-50%、5%
688536.SH 思瑞浦
机器设备年限平均法3-80%、5%
运输设备年限平均法40%、5%
通用设备年限平均法5-204%
688262.SH 国芯科技 运输工具 年限平均法 10-15 4%
专用设备年限平均法3-104%
办公设备年限平均法70%
标的公司运输设备年限平均法40%
电子设备年限平均法3-100%
数据来源:2024年度报告
由上表可知,标的公司的折旧计提方法、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及残值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
(2)使用权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使用权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5年8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账面原值1421.081328.201373.14
累计折旧1038.28770.96580.67
账面价值382.80557.24792.47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使用权资产账面净值分别为792.47万元、557.24万元及
382.80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3.26%、8.09%及6.03%,全部为房屋及建
筑物使用权资产,系公司租赁的办公及经营场所。
(3)无形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无形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508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2025年8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账面原值
软件275.0226.51%263.4225.68%190.4122.31%
特许权使用费762.4873.49%762.4874.32%663.0077.69%
无形资产账面原值1037.50100.00%1025.90100.00%853.42100.00%账面价值
软件209.6976.74%215.9260.51%164.4551.98%
特许权使用费63.5523.26%140.9139.49%151.9448.02%
无形资产账面价值273.24100.00%356.83100.00%316.39100.00%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无形资产金额分别为316.39万元、356.83万元及273.24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5.29%、5.18%及4.30%,主要为软件与特许权使用费,均为购置取得,不存在研发费用资本化的情形。其中,软件主要为对外购买取得的办公及研发软件等,特许权使用费主要为按照行业惯例购置取得的 IP授权。
(4)长期待摊费用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长期待摊费用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5年8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模具费4606.7594.28%4035.5392.87%2354.6589.37%
房屋装修192.383.94%227.125.23%263.019.98%
服务费87.111.78%82.511.90%17.120.65%
合计4886.24100.00%4345.16100.00%2634.78100.00%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长期待摊费用包括模具费、房屋装修费、服务费,金额分别为2634.78万元、4345.16万元及4886.24万元,占非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
44.07%、63.06%及74.28%。报告期各期末,长期待摊费用的主要构成为模具费,各期
末占比分别为89.37%、92.87%及94.28%。模具费主要为标的公司委托第三方工厂生产模具光罩的费用,流片成功后对应的芯片转入量产阶段,相关模具将持续用于晶圆的生产,使用期限在1年以上。根据《企业会计准则附录——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财会〔2006〕18号),“长期待摊费用科目核算企业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1年以上的各项费用”,因此标的公司将模具费计入长期待摊费
509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用核算。
(5)递延所得税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金额分别为4.64万元、3.53万元及6.25万元,占非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0.08%、0.05%及0.10%,为资产减值准备及租赁负债形成的税会差异导致。
(6)其他非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金额分别为1498.97万元、691.83万元及0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5.07%、10.04%及0%。标的公司基于芯片供应链的晶圆产能供应预期、在手订单、预期订单情况,2023年与晶圆供应商 X-FAB签署长期协议预订晶圆产能,并根据协议支付的晶圆采购预付款,随着晶圆逐步交付,预付款项余额逐步降低。
(二)负债构成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的主要负债结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5年8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项目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流动负债:
应付票据339.524.31%994.176.64%--
应付账款3832.4048.67%10465.5869.89%5108.1769.39%
合同负债157.422.00%----
应付职工薪酬1617.3220.54%1517.0410.13%69.050.94%
应交税费216.262.75%325.352.17%672.099.13%
其他应付款576.477.32%1029.726.88%704.949.58%一年内到期的非
259.173.29%359.112.40%356.264.84%
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674.898.57%101.770.68%--
流动负债合计7673.4597.45%14792.7598.79%6910.5193.88%
非流动负债:
租赁负债105.201.34%176.621.18%450.356.12%
递延收益93.751.19%----
递延所得税负债2.110.03%4.340.03%0.540.01%
510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2025年8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项目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非流动负债合计201.072.55%180.961.21%450.886.12%
负债合计7874.52100.00%14973.71100.00%7361.39100.00%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负债以流动负债为主,主要由应付账款、应付票据、应付职工薪酬等无息经营性负债构成,流动负债占总负债比例分别为93.88%、98.79%及
97.45%,各期末负债结构相对稳定。2024年度,标的公司负债金额上升,主要系随着
经营规模的扩张,应付账款、应付票据、应付职工薪酬等经营性负债金额上升导致。
1、流动负债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流动负债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5年8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项目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应付票据339.524.42%994.176.72%--
应付账款3832.4049.94%10465.5870.75%5108.1773.92%
合同负债157.422.05%-0.00%--
应付职工薪酬1617.3221.08%1517.0410.26%69.051.00%
应交税费216.262.82%325.352.20%672.099.73%
其他应付款576.477.51%1029.726.96%704.9410.2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59.173.38%359.112.43%356.265.16%
其他流动负债674.898.80%101.770.69%--
合计7673.45100.00%14792.75100.00%6910.51100.00%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流动负债主要由应付账款、应付票据、应付职工薪酬等无息经营性负债构成,具体分析如下:
(1)应付票据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应付票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5年8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项目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银行承兑汇票--654.6565.85%--
信用证339.52100.00%339.5234.15%--
511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2025年8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项目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合计339.52100.00%994.17100.00%--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应付票据金额分别为0万元、994.17万元及339.52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0%、6.72%及4.42%,为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2024年度,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标的公司以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支付部分货款。
(2)应付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应付账款金额分别为5108.17万元、10465.58万元及
3832.40万元,占标的公司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73.92%、70.75%及49.94%,主要
系标的公司应付的晶圆采购款、封装测试费用等。2024年度,标的公司应付账款金额存在较大幅度提升,主要系标的公司业务规模扩张,采购规模上涨导致应付款项规模自然上升,叠加标的公司与晶圆供应商 X-FAB、GF ASIA SALES PTE.LTD.、上海华虹宏力半导体制造有限公司适度的集中采购备货等因素影响。2025年8月末,标的公司应付账款金额减少,主要系采购结算节奏及供应商账期差异影响,属正常业务滚动范畴。
(3)合同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合同负债金额分别为0万元、0万元及157.42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0%、0%及2.05%,金额及占比均较小,主要为预收款项。
(4)应付职工薪酬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应付职工薪酬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5年8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项目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短期薪酬1580.3797.72%1485.8997.95%43.0562.34%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36.952.28%31.152.05%26.0037.66%
合计1617.32100.00%1517.04100.00%69.05100.00%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应付职工薪酬的金额分别为69.05万元、1517.04万元及
1617.32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1.00%、10.26%及21.08%,主要为短期薪酬。
2024年末,标的公司应付职工薪酬大幅上涨,主要是2024年末应付职工薪酬包含了
512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已计提未支付的奖金等。
(5)应交税费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应交税费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5年8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项目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105.4648.77%162.0849.82%359.5453.50%
企业所得税36.1816.73%33.7110.36%0.000.00%
城市维护建设税4.251.97%3.190.98%25.933.86%
增值税65.4530.26%118.4336.40%264.1339.30%
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0.090.04%0.000.00%0.000.00%
教育费附加1.890.88%1.780.55%11.881.77%
地方教育费附加1.260.58%1.180.36%7.921.18%
印花税1.670.77%4.981.53%2.690.40%
合计216.26100.00%325.35100.00%672.09100.00%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应交税费金额分别为672.09万元、325.35万元及216.26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9.73%、2.20%及2.82%,主要为应交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增值税等。
(6)其他应付款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其他应付款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5年8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项目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预提费用370.1164.20%747.6172.60%630.8389.49%
往来款205.5535.66%205.7619.98%57.658.18%
其他0.820.14%76.357.41%16.452.33%
合计576.47100.00%1029.72100.00%704.94100.00%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其他应付款分别为704.94万元、1029.72万元及576.47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10.20%、6.96%及7.51%,主要为预提费用及往来款。
其中,预提费用主要系对 ARM Ltd.按比例提成的技术使用费及对控股股东 ADK计提
513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的市场开拓费,以及预提的年会福利费、员工差旅费等费用。
(7)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金额分别为356.26万元、
359.11万元及259.17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5.16%、2.43%及3.38%,全部
为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8)其他流动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其他流动负债金额分别为0万元、101.77万元及674.89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0%、0.69%及8.80%,主要为已背书未到期的应收票据,系标的公司对非“6+9银行”承兑的银行承兑票据作背书转让形成,此类票据承兑银行的信用等级低于“6+9银行”,票据的主要风险为信用风险和延期付款风险,背书不影响追索权,票据相关的信用风险和延期付款风险仍没有转移,标的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未对该等已背书未到期的应收票据终止确认。
2、非流动负债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非流动负债包括租赁负债、递延收益、递延所得税负债,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5年8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项目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租赁负债105.2052.32%176.6297.60%450.3599.88%
递延收益93.7546.63%----
递延所得税负债2.111.05%4.342.40%0.540.12%
合计201.07100.00%180.96100.00%450.88100.00%
(1)租赁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租赁负债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5年8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租赁付款额378.01556.67849.09
未确认融资费用-13.64-20.94-42.49
小计364.38535.74806.60
514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项目2025年8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259.17359.11356.26
合计105.20176.62450.35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租赁负债金额分别为450.35万元、176.62万元及105.20万元,系标的公司租赁的房屋及建筑物,用于标的公司的办公及经营场所形成的租赁负债。报告期各期末,随着租赁未付款额的逐步减少,租赁负债的金额呈下降趋势。
(2)递延收益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的递延收益金额分别为0万元、0万元及93.75万元,占非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0%、0%及46.63%,均为政府补助。2025年度,标的公司收到与资产相关的无锡市“太湖之光”科技攻关(产业化关键技术攻关)政府补助
100.00万元。
(3)递延所得税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金额分别为0.54万元、4.34万元及
2.11万元,占非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0.12%、2.40%及1.05%,主要系确认使用权资
产形成的税会差异导致。
(三)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偿债能力相关指标如下:
项目2025年8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流动比率(倍)7.364.087.18
速动比率(倍)5.032.886.22
资产负债率12.54%22.26%13.24%
注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注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注3: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100%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的流动比率分别为7.18、4.08及7.36,速动比率分别为
6.22、2.88及5.03,流动比例与速动比率均处于较高水平。2024年度,标的公司流动
比率与速动比率有所下降,主要系随着经营规模的扩张,应付账款、应付票据、应付职工薪酬等经营性负债金额上升导致,该等无息负债的扩张不会对标的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515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13.24%、22.26%及12.54%,标的公司资产负债率整体较低,财务结构稳健,资本结构以权益资本为主,不依赖债权融资。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资产负债率指标的比较情况如下:
项目证券代码公司名称2025年8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688052.SH 纳芯微 5.21 6.19 9.08
300661.SZ 圣邦股份 4.01 4.25 5.25
688536.SH 思瑞浦 8.33 7.78 17.43
流动比率
688262.SH 国芯科技 1.99 2.35 4.49
算术平均值4.885.149.06
标的公司7.364.087.18
688052.SH 纳芯微 3.74 5.09 7.66
300661.SZ 圣邦股份 2.71 2.91 3.79
688536.SH 思瑞浦 7.52 7.05 15.96
速动比率
688262.SH 国芯科技 1.68 1.94 3.56
算术平均值3.914.257.75
标的公司5.032.886.22
688052.SH 纳芯微 23.48 22.50 13.26
300661.SZ 圣邦股份 22.41 20.31 18.34
资产负债 688536.SH 思瑞浦 13.72 14.51 5.57率(%) 688262.SH 国芯科技 36.48 31.42 18.11
算术平均值24.0222.1813.82
标的公司12.5422.2613.24
注:同行业上市公司2025年8月31日数据选取上市公司三季报披露数据进行对比
同行业上市公司均系芯片设计企业,采用 Fabless轻资产模式运营。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的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及资产负债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相关指标算术平均值接近,整体处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关指标变动范围内,不存在显著差异。
(四)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资产周转能力相关指标如下:
项目2025年1-8月2024年度2023年度
总资产周转率(次/年)0.890.951.05
516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项目2025年1-8月2024年度2023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3.563.725.85
存货周转率(次/年)1.792.596.15
注1:总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期初资产总额+期末资产总额)/2]
注2: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期初应收账款余额+期末应收账款余额)/2]
注3: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期初存货余额+期末存货余额)/2]
注4:2025年1-8月数据已经年化处理
1、总资产周转率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总资产周转率情况及同行业上市公司对比情况分析如下:
证券代码公司名称2025年1-8月2024年度2023年度
688052.SH 纳芯微 0.41 0.26 0.19
300661.SZ 圣邦股份 0.62 0.64 0.58
688536.SH 思瑞浦 0.32 0.20 0.22
688262.SH 国芯科技 0.11 0.19 0.15
算术平均值0.360.320.28
标的公司0.890.951.05
注1:同行业上市公司2025年1-8月数据选取上市公司三季报披露数据(经年化)进行对比
注2:标的公司2025年1-8月数据已经年化处理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总资产周转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主要系标的公司经营规模相对较小,总资产规模较低,资产经营效率较高,资产周转较快。2024年度,随着标的公司经营规模扩张,应收账款增加以及因战略性提高备货等导致总资产规模增长快于营业收入增长,总资产周转率有所下降。
2、应收账款周转率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指标与同行业公司的对比情况如下:
证券代码公司名称2024年度2023年度
688052.SH 纳芯微 6.50 6.77
300661.SZ 圣邦股份 16.46 18.51
688536.SH 思瑞浦 6.08 5.63
688262.SH 国芯科技 2.57 1.58
算术平均值7.908.12
标的公司3.725.85
2023年度及2024年度,标的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5.85及3.72,低于同行
业上市公司算数平均值,主要系:(1)标的公司汽车芯片销售占比远高于同行业上市
517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公司,而汽车芯片行业因终端主机厂在供应链的强势地位及对上游供应商账期谈判能力较强,赊销账期长于消费电子等其他应用领域的芯片行业;(2)根据国芯科技招股说明书,国芯科技国家重大需求领域的客户付款周期较长、部分 IP业务回款周期较长,应收账款周转较慢;(3)圣邦股份2023-2024年度经销客户收入占比为91.32%及
89.60%,其客户信用期一般为30天,且大型经销商回款较为及时,因此应收账款周转率较高。
2024年度,标的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有所下降,主要是2023年度系标的公司产
品放量的快速成长期,期初应收账款规模相较2023年营业收入偏小,而2024年度期初期末的应收账款平均余额较高,使应收账款周转率下降。
3、存货周转率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存货周转率指标与同行业公司的对比情况如下:
证券代码公司名称2024年度2023年度
688052.SH 纳芯微 1.51 1.09
300661.SZ 圣邦股份 1.27 1.30
688536.SH 思瑞浦 1.32 1.38
688262.SH 国芯科技 0.93 0.94
算术平均值1.261.18
标的公司2.596.15
2023年度及2024年度,标的公司的存货周转率分别为6.15及2.59,同行业上市
公司的存货周转率算术平均值分别为1.18及1.26,标的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存货周
转率的具体情况分析详见本报告书“第九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三、标的公司的财务状况分析”之“(一)资产构成分析”之“1、流动资产分析”之“(8)存货”。
(五)财务性投资分析
最近一期末,标的公司不存在财务性投资。
四、标的公司的盈利能力及未来趋势分析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利润表科目构成情况如下:
518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8月2024年度2023年度
一、营业收入38531.0958414.7049403.98
减:营业成本23091.4834915.2729626.83
税金及附加205.88160.37157.95
销售费用3351.764844.593305.92
管理费用6448.759628.377239.35
研发费用8051.1411669.479293.72
财务费用9.7333.6125.79
其中:利息费用12.7441.6643.24
利息收入147.24167.55159.39
加:其他收益229.93332.18333.71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4.26127.30347.07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5.60--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11.69-40.44-133.07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63.95-855.35-912.13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768.59-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2313.99-3264.70-610.00
加:营业外收入3.800.350.00
减:营业外支出0.6119.2122.69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2310.80-3283.56-632.69
减:所得税费用-2.0641.931.73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2308.74-3325.49-634.42
(一)营业收入分析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收入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25年1-8月2024年度2023年度
项目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主营业务收入38522.1299.98%58414.70100.00%49348.0799.89%
其他业务收入8.960.02%--55.910.11%
合计38531.09100.00%58414.70100.00%49403.98100.00%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营业收入分别为49403.98万元、58414.70万元及
38531.09万元,主营业务收入占比分别为99.89%、100.00%及99.98%,主营业务突
519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出。标的公司主营业务为车规级芯片及医疗健康芯片的研发、设计和销售,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向 ADK提供销售代理、客户代理服务等产生的收入,金额较小。2024年度,随着标的公司产品渗透率逐步提高,下游以新能源汽车整车厂为代表的汽车芯片需求放量,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保持稳健增长。
1、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划分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类别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5年1-8月2024年度2023年度
项目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汽车芯片36415.8194.53%55064.9994.27%46970.7495.18%
其中:汽车照明控制
33427.9286.78%49814.6385.28%43132.6587.40%
驱动芯片汽车电机控制
2191.195.69%4242.867.26%3313.946.72%
驱动芯片
汽车传感芯片796.692.07%1007.501.72%524.151.06%
医疗健康芯片2084.385.41%3335.485.71%2357.714.78%
其他21.940.06%14.230.02%19.610.04%
合计38522.12100.00%58414.70100.00%49348.07100.00%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要销售的产品为汽车芯片及医疗健康芯片,其中,汽车芯片的销售金额占比分别为95.18%、94.27%及94.53%,具体类型包括汽车照明控制驱动芯片、汽车电机控制驱动芯片及汽车传感芯片,其中汽车照明控制驱动芯片已实现较大规模的量产及上车,是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收入的主要来源。
2、主营业务收入按区域划分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销售区域划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5年1-8月2024年度2023年度
项目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境内27625.3971.71%43401.3774.30%40771.7982.62%
境外10896.7328.29%15013.3325.70%8576.2717.38%
合计38522.12100.00%58414.70100.00%49348.07100.00%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境外销售金额分别为8576.27万元、15013.33万元及10896.73万元,境外销售金额占比分别为17.38%、25.70%及28.29%。2024年度,
520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标的公司境外销售比例呈上升趋势,主要系标的公司加强了对海外市场的开拓力度,产品逐步获得境外主机厂及 Tier 1零部件厂商的认可。
3、主营业务收入按销售模式划分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销售模式划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5年1-8月2024年度2023年度
项目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经销29248.2875.93%42728.0073.15%41722.8984.55%
直销9273.8424.07%15686.7026.85%7625.1815.45%
合计38522.12100.00%58414.70100.00%49348.07100.00%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经销模式收入占比分别为84.55%、73.15%及75.93%,标的公司的芯片销售采用“经销为主,直销为辅”的销售模式。经销模式下,标的公司向经销商进行买断式销售,由经销商将产品销售给最终客户;直销模式下标的公司直接将产品销售给终端客户。标的公司以经销模式为主的主要原因系:一方面经销商拥有渠道资源优势,可以扩大标的公司的销售覆盖范围;另一方面经销商可协助客户日常维护,提升标的公司运营效率。标的公司采取经销和直销相结合方式符合芯片设计行业惯例,圣邦股份、思瑞浦、纳芯微等同行业上市公司均采用“经销为主,直销为辅”的销售模式。
2024年度,标的公司直销模式收入占比有所上升,主要系直销客户比亚迪股份有
限公司、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销售收入金额及占比增加导致。
4、主营业务收入按季度划分
单位:万元
2025年1-8月2024年度2023年度
项目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一季度12597.9532.70%12571.8621.52%9642.9019.54%
二季度16196.5642.04%14531.3124.88%11585.6523.48%
三季度9727.6125.25%14869.0425.45%13078.7026.50%
四季度--16442.4928.15%15040.8130.48%
合计38522.12100.00%58414.70100.00%49348.07100.00%
注:2025年三季度数据为2025年7-8月数据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存在一定季节性分布但不明显,呈现为一季度
521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收入占比较低,四季度收入占比较高,主要受下游整车厂生产节奏及市场消费习惯影响。下游整车厂为应对“金九银十”整车消费旺季(9-10月)及春节前的购车高峰,通
常在第三季度及第四季度加大生产,带动汽车产业链的零部件采购需求整体上升,而
第一季度因春节假期工厂休假等原因,零部件采购额通常略低于其他季度。
标的公司芯片在新能源汽车上的应用数量更多,最近三年国产新能源汽车的销量走势如下图:
单位:辆
数据来源:wind,汽车工业协会
(二)营业成本分析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营业成本构成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5年1-8月2024年度2023年度
项目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主营业务成本23091.48100.00%34915.27100.00%29626.83100.00%
其他业务成本------
合计23091.48100.00%34915.27100.00%29626.83100.00%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营业成本分别为29626.83万元、34915.27万元及
522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23091.48万元。2024年度,标的公司营业成本增加,主要系标的公司芯片销售量提高导致,与营业收入增长幅度匹配。
1、主营业务成本按产品划分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按产品类别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5年1-8月2024年度2023年度
项目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汽车芯片21486.2193.05%32119.5091.99%27564.6693.04%
其中:汽车照明控制
19244.7483.34%28148.9380.62%24847.6583.87%
驱动芯片汽车电机控制
1614.386.99%2912.028.34%2219.047.49%
驱动芯片
汽车传感芯片627.092.72%1058.553.03%497.961.68%
医疗健康芯片1595.806.91%2793.488.00%2059.326.95%
其他9.470.04%2.290.01%2.850.01%
合计23091.48100.00%34915.27100.00%29626.83100.00%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分别为29626.83万元、34915.27万元及
23091.48万元,主要以汽车芯片为主,成本分产品结构、成本变动趋势与产品销售收入相匹配。
2、主营业务成本构成分析
单位:万元
2025年1-8月2024年度2023年度
项目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晶圆成本14314.7561.99%22909.7465.62%20388.3568.82%
封装测试费7896.1634.20%11189.3632.05%7958.9526.86%
其他880.563.81%816.172.34%1279.544.32%
合计23091.48100.00%34915.27100.00%29626.83100.00%
标的公司采用 Fabless模式,自身仅从事芯片研发、设计与销售工作,晶圆制造及封装测试等生产环节主要通过晶圆代工、封测厂完成。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主要由晶圆和封装测试费构成。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营业务的成本结构整体较为稳定,与采用 Fabless模式的其他芯片设计企业的成本结构相比,不存在重大差异。其他成本主要为模具的摊销费用、物流运输费等,整体占比较低。
523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2024年度,标的公司封装测试费的成本占比有所提高,主要是标的公司为适应终
端主机厂客户的需求,对汽车芯片产品的测试流程增加,导致测试成本占比有所提高。
(三)毛利及毛利率分析
1、毛利率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毛利来源及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5年1-8月2024年度2023年度
项目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汽车芯片14929.5996.75%22945.4997.64%19406.0998.40%
其中:汽车照明控制
14183.1891.92%21665.7092.20%18285.0092.72%
驱动芯片汽车电机控制
576.813.74%1330.845.66%1094.905.55%
驱动芯片
汽车传感芯片169.601.10%-51.05-0.22%26.190.13%
医疗健康芯片488.583.17%542.002.31%298.391.51%
其他12.470.08%11.940.05%16.760.08%
合计15430.65100.00%23499.43100.00%19721.23100.00%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毛利额分别为19721.23万元、23499.43万元及
15430.65万元,主要来源于汽车芯片,其中又以汽车照明控制驱动芯片为主,毛利
额的构成与主营业务收入构成基本一致。
2、毛利率按产品类别分析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按产品类别毛利率情况如下:
2025年1-8月2024年度2023年度
项目毛利率收入占比毛利率收入占比毛利率收入占比
汽车芯片41.00%94.53%41.67%94.27%41.32%95.18%
其中:汽车照明控制
42.43%86.78%43.49%85.28%42.39%87.40%
驱动芯片汽车电机控制
26.32%5.69%31.37%7.26%33.04%6.72%
驱动芯片
汽车传感芯片21.29%2.07%-5.07%1.72%5.00%1.06%
医疗健康芯片23.44%5.41%16.25%5.71%12.66%4.78%
其他56.84%0.06%83.94%0.02%85.45%0.04%
合计40.06%100.00%40.23%100.00%39.96%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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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39.96%、40.23%及40.06%,整体较为稳定,在汽车行业竞争加剧、不断向上压降成本的背景下,标的公司开拓海外优质客户取得成效,并凭借大规模量产的供应链优势、新产品迭代实现高性价比以及基于对车规级芯片的理解优化封装测试等生产环节,维持了综合毛利率的稳定。车规级芯片产品线是标的公司毛利率稳定的支柱,其中收入占比最高的汽车照明控制驱动芯片已进入稳定量产供货阶段,大规模量产带来的成本规模效应,使其毛利率保持稳定。
其他车规级芯片产品的毛利率各期存在一定波动,主要系该等产品的量产规模尚小且产品结构存在变动,其中:
(1)汽车电机控制驱动芯片2023年、2024年毛利率较为稳定,2025年1-8月毛
利率略微下降,主要系为应对市场竞争,标的公司主动降价,导致部分基于原有平台设计的产品毛利率下降。2025年1-8月,尽管基于新平台设计的新产品量产规模尚小、成本仍处于持续优化提升阶段,但其毛利率已优于原有平台产品,新产品销售占比提高,降低了原有产品降价对汽车电机驱动芯片整体毛利率的影响。
(2)汽车传感芯片主要包括超声波芯片和触控芯片,2023年及2024年毛利率较低,主要系超声波芯片2023年逐步量产出货,基于原有平台搭建的分立型方案,尚未充分优化整体成本,且在客户导入阶段调试、复测需求较多,测试成本进一步增加;
同时为战略性打入车载超声波供应链,标的公司采用策略性报价,导致2023年毛利率较低,2024年毛利率为负,但分立型超声波芯片的量产销售为标的公司即将推出的专用高集成度超声波芯片积累了宝贵经验;2025年1-8月,随着超声波芯片测试流程优化,成本下降,毛利率上升,叠加毛利率较高的触控芯片开始放量,带动汽车传感芯片毛利率提升至21.29%。
医疗健康芯片方面,报告期内毛利率整体呈现上升趋势,主要系医疗健康芯片产品规模效应逐渐显现,主要终端客户的毛利率亦存在一定幅度提高导致。
3、毛利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比较分析
标的公司芯片产品毛利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毛利率对比情况如下:
证券代码公司名称2025年1-8月2024年度2023年度
688052.SH 纳芯微 34.66% 32.70% 38.59%
300661.SZ 圣邦股份 50.42% 51.46% 49.60%
525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证券代码公司名称2025年1-8月2024年度2023年度
688536.SH 思瑞浦 46.46% 48.19% 51.79%
688262.SH 国芯科技 38.63% 24.19% 21.54%
算术平均值42.54%39.13%40.38%
标的公司40.06%40.23%39.96%
注:可比公司2025年1-8月数据选取三季报数据进行对比
如上所示,报告期内,同行业上市公司的毛利率算术平均值为40.38%、39.13%及
42.54%,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算术平均值接近,不存在重大差异。整体而言,标的公司的产品主要应用于汽车半导体领域,汽车芯片销售占比远超同行业上市公司,因产品结构、下游应用领域不同,导致标的公司产品毛利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存在一定差异。其中:1)纳芯微的产品应用于汽车电子领域较多,细分市场行业、产品成本及价格结构等与标的公司相对更为可比,毛利率相对接近;2)圣邦股份、思瑞浦毛利率高于标的公司产品,主要系其主营信号链芯片及电源类模拟芯片,终端应用领域较为广泛,与标的公司存在一定差异,模拟芯片行业内不同公司的产品毛利率水平因产品类型、应用领域、技术水平、功能配置、产品成本、市场竞争及定价策略等因素不同而存在一定差异;3)国芯科技2023年度及2024年度毛利率显
著低于标的公司及同行业上市公司,主要是其业务构成除自主芯片产品的生产与销售外,芯片定制服务的毛利率相对偏低导致。
2025年1-8月,同行业上市公司的毛利率存在一定幅度上升,主要系国芯科技毛
利率存在较大幅度上升导致,根据国芯科技2025年三季度报告,其毛利率较低的定制芯片服务收入下降明显,自主芯片和模组业务收入上升,导致毛利率存在差异的业务收入结构变化,使其整体毛利率存在较大幅度上升,进而拉高同行业上市公司毛利率的算术平均值。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均处于同行业上市公司毛利率的变动范围内。
(四)报告期利润的主要来源、可能影响盈利能力连续性和稳定性的主要因素分析
1、报告期内利润的主要来源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利润的主要来源情况如下:
526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8月2024年度2023年度
营业收入38531.0958414.7049403.98
主营业务收入38522.1258414.7049348.07
主营业务毛利额15430.6523499.4319721.23
营业利润-2313.99-3264.70-610.00
营业外收入3.800.350.00
营业外支出0.6119.2122.69
利润总额-2310.80-3283.56-632.69
减:所得税费用-2.0641.931.73
净利润-2308.74-3325.49-634.42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08.74-3325.49-634.42
营业利润/利润总额100.14%99.43%96.41%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后的归属
2646.604056.815409.85
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营业利润占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96.41%、99.43%及
100.14%。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利润总额主要来源于汽车芯片及医疗健康芯片销售产生的
主营业务收入及其毛利额。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后,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5409.85万元、4056.81万元及2646.60万元。
2、可能影响盈利能力连续性和稳定性的主要因素分析
标的公司主要从事车规级数模混合芯片研发、设计与销售,主要产品包括汽车芯片与医疗健康芯片,其中已实现量产出货的汽车芯片包括汽车照明控制驱动芯片、汽车电机控制驱动芯片、汽车传感芯片,医疗健康芯片包括血糖仪芯片等,已成长为国内少有的具备车规级芯片规模化量产能力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在汽车芯片领域累计出货量已经超过3.5亿颗。可能影响标的公司盈利能力连续性和稳定性的主要因素包括技术研发迭代、市场需求、市场竞争环境及国际局势变动对供应链和境外销售的影
响等因素,具体分析如下:
(1)新产品研发
集成电路设计行业属于典型的技术密集型行业,集成电路设计公司需要持续投入资金和人员到现有产品的升级更新和新产品的开发工作中,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市场需求。标的公司已积累大量汽车数模混合芯片的成熟 IP,在汽车照明控制驱动芯片领域
527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已实现大规模量产出货及车型导入,已在国内车身照明控制驱动芯片市场占据较高市场份额,该等产品需保持稳定的更新迭代,对研发投入的要求相对较为平缓。然而,汽车芯片行业的芯片种类较多,当前为汽车芯片的关键国产替代期,标的公司以成为国产头部汽车芯片平台型公司为战略目标,积极布局新产品线,已重点打造头尾灯驱动芯片、汽车电机控制驱动芯片、汽车传感芯片等新的增长点,并将持续布局其他新产品线。新产品的研发需要大量研发投入,产品研发成功后客户导入周期长、收入起量慢,可能对短期的盈利能力带来一定影响,但有利于维持长期盈利能力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2)市场需求
标的公司的汽车芯片产品与下游行业整体发展关系密切,汽车半导体行业具有大市场、高增速以及低国产化率的特征。汽车半导体行业的下游整车制造在新能源化的趋势下,将带动汽车半导体行业的持续发展,叠加汽车芯片国产替代进程的推进,标的公司所处行业的市场空间仍将持续增长,市场需求将保持旺盛。但半导体行业存在一定周期性,标的公司产品所处市场需求的变化将会影响标的公司盈利能力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此外,汽车芯片的下游为零部件厂商和主机厂,当前国产新能源汽车行业竞争激烈,成本控制要求较高,若下游客户所处行业的竞争格局长期无法改善,将对标的公司的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3)供应链波动因素
晶圆是标的公司芯片产品的主要原材料,晶圆供应的稳定性直接关系到标的公司生产、产品良率及产品毛利率的稳定性。近年来国际政治、经济形势日益复杂,国际贸易摩擦不断升级。有关国家针对半导体设备、材料、技术等领域颁布了一系列出口管制政策,限制中国公司获取半导体行业相关的技术和服务,也对中国境内相关产品外销保持谨慎态度。尽管标的公司已将部分晶圆代工的供应转移到境内产能,并重点依托境内供应链开发新产品,但若外部市场环境波动导致晶圆等战略性原材料供应短缺或价格剧烈波动,标的公司的盈利能力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将受到影响。
(4)行业竞争环境
从车规级数模混合芯片行业整体来看,目前全球市场仍由德州仪器、迈来芯、英飞凌等国际厂商主导,国内厂商的规模较小,市场较为分散。国外头部模拟厂商产品
528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料号多,产品组合丰富,更容易为客户提供一站式解决方案,客户黏性强。随着境内汽车电子领域政策的陆续出台和鼓励,境内的芯片设计企业也在积极布局车规级芯片业务。标的公司凭借出色的技术实力及产品创新,产品得到下游客户广泛认可,已在汽车照明控制驱动芯片领域导入多个境内外知名主机厂的车型项目。未来面对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标的公司如不能及时优化经营策略、进一步提升自身竞争力及品牌影响力,可能会影响其盈利能力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五)盈利能力的驱动要素及其可持续性分析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利润总额主要来源于标的公司汽车芯片及医疗健康芯片销售产生的主营业务收入及其毛利额,多种产品已实现量产出货,盈利能力具有可持续性。主要驱动因素分析如下:
1、外部驱动因素
(1)国家政策大力支持集成电路产业的发展近年来,我国各部门密集出台了多项鼓励政策,鼓励和支持半导体行业发展,包括《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国家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推进纲要》《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等。此外,国家也站在国家战略高度对产业发展提出顶层规划,自上而下地从研发项目支持、产业投资、人才补贴等方面进行多角度、全方位的扶持,促进集成电路产业的规模增长,进一步促进了集成电路行业健康、稳定和有序的发展。国家的政策支持为行业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和投融资环境,有利于标的公司保持盈利能力的持续性。
(2)相关产品市场空间广阔
标的公司主要产品汽车芯片所处的汽车半导体行业具有大市场、高增速以及低国产化率的特征:1)从整体市场规模看,根据 Omdia数据,全球的汽车半导体市场从
2019年的420亿美元增长到2024年的770亿美元,年均复合增长率约为12.89%;预计到2035年,全球汽车半导体市场将超过2000亿美元,市场空间广阔;2)从国产化进程来看,根据相关数据,2024年自主品牌汽车的芯片国产化率为15%左右,汽车模拟芯片的国产化率为5%左右,预计到2029年中国汽车模拟芯片的国产化率将提升至20%,国产替代的市场空间前景广阔;3)结构性增长机会来看,根据中国汽车工业
529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协会统计,当前智能汽车平均对芯片的需求量有望提升至3000颗/辆,是传统汽车的
4倍以上,随着智能新能源汽车渗透率逐步提高,汽车芯片的市场需求预计将持续攀升。标的公司产品的市场空间广阔,仍处于快速发展阶段,有利于保持标的公司盈利能力的持续性。
2、内部驱动因素
(1)标的公司拥有强大的研发实力
产品研发、技术更新迭代、芯片设计实力是集成电路设计企业保持竞争力的核心因素。标的公司所处的汽车数模混合芯片行业专业性强、复杂程度高,具备较高的技术准入门槛。标的公司通过自主培养以及不断引进高素质技术人才,建立了一支专业背景深厚、研发经验丰富的研发团队,核心研发团队均为本土团队,核心技术均实现自主可控。标的公司研发团队核心人员多毕业于国内知名院校,拥有多年芯片研发及产业化经验。标的公司已在车规级芯片设计及制造工艺领域深耕近十年,积累了大批优势技术,持有多个核心技术和重点专利,研发成果显著。为适应汽车电子行业的特点,标的公司已形成平台化的研发模式,通过复用 IP库和模块化设计,标的公司可以提高研发效率,更好的满足当前国内汽车市场上激进的技术迭代需求。
(2)标的公司的汽车芯片产品拥有较强竞争力
汽车的工作环境较为复杂,例如高低温、强震动、高电磁干扰环境等,同时在汽车较长的生命周期保证持续运行,且车规级芯片对可靠性要求较高,必须保证安全性,例如汽车在夜间行驶中远光灯不能突然熄灭,否则将会导致安全事故;又例如汽车级内饰灯芯片应用于车辆内部,内饰灯芯片需要在最严酷至-40℃-125℃的温度范围稳定运行,耐受高湿度、震动和快速温度变化等环境,以及满足严格的 ESD(静电防护)、EMI(电磁感应)要求等。因此相较于消费级和工业级芯片产品,车载芯片产品的设计难度更大,标的公司为解决在车载环境中特有的正负高压浪涌问题、电磁干扰影响等形成的核心技术已经成为标的公司的技术核心竞争力。
严格的品质要求需要汽车芯片产品通过车规级认证,标的公司已通过 AECQ车规级产品认证、ASIL-B功能安全产品认证、ASIL-D功能安全流程认证等。汽车芯片的客户导入验证周期长,客户量产速度较慢,一旦定型后客户稳定性较高。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数亿颗芯片、数百个车型的量产记录持续检验并夯实其车规级质
530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量管控体系。
(3)标的公司拥有丰富的全球头部客户资源
英迪芯微的产品已经在上百款车型实现量产上车,进入国内绝大多数合资及国产汽车品牌厂商供应链,产品批量应用于比亚迪、上汽集团、一汽集团、长安、广汽集团、吉利、东风、长城、奇瑞、鸿蒙智行系列、小米、蔚来、理想、小鹏、零跑等众
多国产汽车品牌车型。同时,英迪芯微系国内少有的具备出海能力的车规级芯片厂商,部分产品已成功应用于德国大众汽车、韩国现代起亚汽车、福特汽车、通用汽车等知
名外资汽车品牌车型。英迪芯微采用境内、境外双循环供应链,可灵活供应境内外汽车客户的差异化需求。
标的公司拥有广阔而丰富的客户资源,产品线可覆盖豪华车型、中端车型和普通车型等,满足客户全面的照明、电机驱动、传感芯片的需求。与此同时,标的公司获得主流整车厂及零部件厂商的合格供应商资格,与客户保持密切沟通,可凭借与客户的良好关系,发掘客户的其他潜在需求,指导标的公司的新产品定义和老产品升级,从而持续获得竞争优势。
(4)标的公司拥有全面的产品布局
标的公司基于汽车车身照明控制驱动芯片的成功经验,在车身照明控制驱动芯片市场已占据领先市场份额,同时头尾灯驱动芯片等已成功量产。基于丰富的 IP储备,标的公司采用“搭积木”方式开发多条新产品线,包括汽车电机控制驱动芯片、全集成度触控传感芯片等,目前已获得多个项目定点并开始出货,新一代超声波传感芯片已经流片成功,并取得意向订单。标的公司目前已量产的产品组合可在单台汽车上贡献最高数百元的芯片价值,随着规模的扩大和产品线的丰富,标的公司储备的数字 IP和模拟 IP将陆续转化为更多的高集成度汽车芯片产品,将持续推动其成长为一家平台型、综合型的汽车芯片公司。
综上所述,标的公司所处行业受到国家政策的支持与鼓励、拥有广阔的市场空间,同时亦已拥有了强大的研发实力、较强的产品竞争力、丰富的全球头部客户资源以及
全面的产品布局,在多种驱动因素的作用下盈利能力具有可持续性。
(六)期间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期间费用及占营业收入的比重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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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2025年1-8月2024年度2023年度
项目占营业收入占营业收入占营业收入金额金额金额的比例的比例的比例
销售费用3351.768.70%4844.598.29%3305.926.69%
管理费用6448.7516.74%9628.3716.48%7239.3514.65%
研发费用8051.1420.90%11669.4719.98%9293.7218.81%
财务费用9.730.03%33.610.06%25.790.05%
合计17861.3946.36%26176.0344.81%19864.7740.21%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期间费用分别为19864.77万元、26176.03万元及17861.39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40.21%、44.81%及46.36%。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期间费用率呈上升趋势,主要是由于标的公司处于业务扩张阶段,为扩大业务规模、提高人员激励、提高产品竞争力,加大了销售渠道建设投入、人员薪酬投入、研发投入等导致。各期间费用变动原因具体分析如下:
1、销售费用
(1)销售费用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销售费用金额及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5年1-8月2024年度2023年度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职工薪酬2078.1462.00%2673.0955.18%1642.4649.68%
业务宣传、
359.6810.73%592.8312.24%455.7613.79%
市场推广费
股份支付281.008.38%610.9512.61%700.2921.18%
业务招待费253.077.55%346.897.16%79.462.40%
差旅费136.314.07%217.794.50%147.634.47%
专业服务费99.692.97%242.145.00%190.035.75%
办公费16.480.49%20.930.43%18.140.55%
折旧和摊销10.860.32%12.830.26%5.680.17%
其他116.543.48%127.142.62%66.472.01%
合计3351.76100.00%4844.59100.00%3305.92100.00%
报告期各期的销售费用主要包括职工薪酬、业务宣传、市场推广费及股份支付。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销售费用分别为3305.92万元、4844.59万元及3351.76万元,
532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销售费用率分别为6.69%、8.29%及8.70%;剔除股份支付后的销售费用分别为
2605.63万元、4233.64万元及3070.76万元,剔除股份支付后的销售费用率分别为
5.27%、7.25%及7.97%。
2024年度,标的公司销售费用金额增加,销售费用率增长,主要系:(1)标的公
司为加强新产品的产品定义能力、加快新产品的客户导入速度,新增了市场定义工程师和客户技术支持工程师等,同时为开拓境内外销售渠道,增加了客户营销及维护人员,销售部门年平均人数由2023年度的22人增加至2024年度的31人;(2)为进一步激发员工积极性,提高了销售人员的薪酬水平。
(2)销售费用率同行业对比情况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销售费用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比较情况如下:
项目证券代码公司名称2025年1-8月2024年度2023年度
688052.SH 纳芯微 7.42% 9.64% 8.96%
300661.SZ 圣邦股份 7.43% 7.00% 7.59%
剔除股份 688536.SH 思瑞浦 6.33% 9.94% 7.62%
支付前 688262.SH 国芯科技 13.40% 10.02% 12.33%
算术平均值8.64%9.15%9.12%
标的公司8.70%8.29%6.69%
688052.SH 纳芯微 未披露 8.78% 7.99%
300661.SZ 圣邦股份 未披露 6.59% 6.64%
剔除股份 688536.SH 思瑞浦 未披露 9.85% 7.07%
支付后 688262.SH 国芯科技 未披露 10.02% 12.33%
算术平均值未披露8.81%8.51%
标的公司7.97%7.25%5.27%
注:可比公司2025年1-8月数据选取三季报数据进行对比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剔除股份支付前、后的销售费用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不存在显著差异。2023年度,标的公司剔除股份支付前、后的销售费用率均略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主要系2023年度标的公司尚处于成长期,销售人员配备相对较少,销售费用投入相对较低。
2、管理费用
(1)管理费用构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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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管理费用金额及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5年1-8月2024年度2023年度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股份支付3830.1559.39%5443.1656.53%3857.1953.28%
职工薪酬1700.4326.37%2676.2227.80%1992.8327.53%
折旧和摊销375.905.83%552.705.74%500.566.91%
中介机构费168.162.61%377.713.92%404.785.59%
业务招待费106.461.65%125.971.31%92.951.28%
办公行政费56.500.88%112.771.17%88.211.22%
物业管理费67.931.05%76.210.79%81.001.12%
其他143.242.22%263.632.74%221.833.06%
合计6448.75100.00%9628.37100.00%7239.35100.00%
报告期各期的管理费用主要为股份支付和职工薪酬。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管理费用分别为7239.35万元、9628.37万元及6448.75万元,管理费用率分别为14.65%、
16.48%及16.74%;剔除股份支付后的管理费用分别为3382.15万元、4185.21万元及
2618.61万元,剔除股份支付后的管理费用率分别为6.85%、7.16%及6.80%。
2024年度,标的公司管理费用金额增加,管理费用率增长,主要系标的公司处于
快速成长期,为激发管理部门员工积极性、保证薪酬待遇市场竞争力,股份支付及职工薪酬金额增加导致。
(2)管理费用率同行业对比情况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管理费用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项目证券代码公司名称2025年1-8月2024年度2023年度
688052.SH 纳芯微 8.99% 14.35% 18.60%
300661.SZ 圣邦股份 3.35% 3.15% 3.48%
剔除股份 688536.SH 思瑞浦 6.03% 9.33% 9.34%
支付前 688262.SH 国芯科技 15.81% 8.62% 11.13%
算术平均值8.54%8.86%10.64%
标的公司16.74%16.48%14.65%
剔除股份 688052.SH 纳芯微 未披露 13.43% 15.90%
支付后 300661.SZ 圣邦股份 未披露 2.97% 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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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证券代码公司名称2025年1-8月2024年度2023年度
688536.SH 思瑞浦 未披露 8.96% 9.08%
688262.SH 国芯科技 未披露 8.62% 11.13%
算术平均值未披露8.49%9.79%
标的公司6.80%7.16%6.85%
注:可比公司2025年1-8月数据选取三季报数据进行对比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管理费用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主要系标的公司处于业务扩张阶段,为激发管理层及员工的积极性,标的公司股份支付金额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剔除股份支付后的管理费用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整体不存在显著差异,其中2023年度略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主要系标的公司管理费用职工薪酬等涉及的整体人员团队相对更为精简,日常办公开支等更低导致。
3、研发费用
(1)研发费用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研发费用金额及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5年1-8月2024年度2023年度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职工薪酬4706.3858.46%6652.8457.01%5723.0761.58%加工测试及
1201.4714.92%1101.839.44%786.528.46%
服务费
股份支付844.1910.49%1328.1911.38%1486.7816.00%
折旧和摊销819.0910.17%861.097.38%443.234.77%
直接材料399.974.97%1602.9913.74%764.078.22%
其他80.050.99%122.541.05%90.040.97%
合计8051.14100.00%11669.47100.00%9293.72100.00%
报告期各期的研发费用以职工薪酬、加工测试及服务费和股份支付等为主。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研发费用分别为9293.72万元、11669.47万元及8051.14万元,研发费用率分别为18.81%、19.98%及20.90%;剔除股份支付后的研发费用分别为
7806.93万元、10341.28万元及7206.95万元,剔除股份支付后的研发费用率分别为
15.80%、17.70%及18.70%。
2024年度,标的公司研发费用增加,研发费用率增长,主要系:(1)标的公司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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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持技术迭代及研发创新方面的核心竞争力,重视研发团队的培养与建设,2024年度研发部门平均人员由78人提升至98.5人,研发费用职工薪酬投入增加;(2)标的公司持续布局、丰富新产品线,2024年新增超声波产品线,并持续投入触控、电机、尾灯、头灯等应用领域的新开产品线,新开产品线研发所需的加工测试、研发的相关材料费用更高,导致加工测试费、直接材料提升。
(2)研发费用率同行业对比情况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研发费用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项目证券代码公司名称2025年1-8月2024年度2023年度
688052.SH 纳芯微 23.74% 27.55% 39.79%
300661.SZ 圣邦股份 28.91% 26.02% 28.18%
剔除股份 688536.SH 思瑞浦 27.43% 47.32% 50.69%
支付前 688262.SH 国芯科技 89.03% 56.26% 63.06%
算术平均值42.28%39.28%45.43%
标的公司20.90%19.98%18.81%
688052.SH 纳芯微 未披露 25.72% 26.60%
300661.SZ 圣邦股份 未披露 24.09% 25.06%
剔除股份 688536.SH 思瑞浦 未披露 47.57% 48.21%
支付后 688262.SH 国芯科技 未披露 56.26% 63.06%
算术平均值未披露38.41%40.73%
标的公司18.70%17.70%15.80%
注:可比公司2025年1-8月数据选取三季报数据进行对比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剔除股份支付前、后的研发费用率均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
主要是由于标的公司研发及新产品布局策略差异、产品细分行业差异及研发模式差异导致:1)研发费用率主要系各公司研发投入战略决定,模拟芯片行业内的研发投入主要受新产品线的布局数量,即研发项目数量影响。同行业可比公司作为上市公司,融资渠道更为丰富、资金实力更为强大,因此布局新产品、新业务的研究更多、研发投入更高;2)产品细分行业差异方面,标的公司以车规级芯片产品为主,各期车规级芯片的收入占比远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标的公司车规级芯片产品料号较为集中,单个料号的产品的研发周期、导入验证周期均较长,导致研发投入主要分布在项目前期,前期研发投入周期长。车规级芯片下游 Tier1、主机厂等客户的量产速度较慢,一旦实现大规模量产上车后客户的稳定性较高、单个料号贡献的营业收入较高,日常技术迭
536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代维护所需的研发投入较低,标的公司的研发人员团队规模亦小于同行业可比公司;3)研发模式差异方面,标的公司为适应汽车电子行业的特点,已形成平台化的研发模式,通过复用 IP库和模块化设计,新品开发前期人员投入可以有效减少。标的公司研发人员团队数量、营业收入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时间项目标的公司纳芯微圣邦股份思瑞浦国芯科技
营业收入58414.70196027.42334698.31121953.8257420.18(万元)
2024期末研发人1015601184518299年度员数
营业收入/期578.36350.05282.68235.43192.04末研发人数
营业收入49403.98131092.72261571.64109351.9144937.55(万元)
2023期末研发人964241029531339年度员数
营业收入/期514.62309.18254.20205.94132.56末研发人数
标的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产品料号数量对比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项目
公司专注于围绕下游应用场景组织产品开发,聚焦传感器、信号链和电源管理三大产品方向,提供丰富的半导体产品及解决方案,并被广泛应用于纳芯微
汽车、泛能源及消费电子领域。目前已能提供3300余款可供销售的产品型号,其中麦歌恩可供销售的产品型号为1000余款公司作为国内模拟集成电路设计行业的领先企业,拥有较为全面的模拟和圣邦股份模数混合集成电路产品矩阵,全面覆盖信号链及电源管理两大领域,有34大类5900余款可供销售产品思瑞浦目前公司已经拥有2800余款可供销售产品
公司围绕着在汽车电子芯片领域的汽车域控制芯片、辅助驾驶处理芯片、
主动降噪专用 DSP芯片、动力总成控制芯片、新能源电池管理芯片、线控
国芯科技底盘芯片、车身和网关控制芯片、车联网安全芯片、仪表及小节点控制芯
片、安全气囊芯片、数模混合信号类芯片和智能传感芯片等12条产品线的布局,不断推出适应市场需求的新产品报告期内实现销售的料号约50余款,报告期内销售金额前十的料号贡献超标的公司
过90%的收入
注1:同行业上市公司信息引自2024年度报告
注2:国芯科技未直接披露产品料号数量
如上所示,标的公司已实现出货销售的料号较为集中,营业收入与研发人数的比例较高,标的公司研发费用率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具有合理性。
4、财务费用
(1)财务费用构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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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财务费用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8月2024年度2023年度
利息支出12.7441.6643.24
减:利息收入147.24167.55159.39
汇兑损益137.79143.07132.89
手续费及其他6.4416.429.05
合计9.7333.6125.79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财务费用分别为25.79万元、33.61万元及9.73万元,财务费用率分别为0.05%、0.06%及0.03%,金额及占比均较小,对经营业绩的影响较小。
标的公司报告期各期末不存在短期借款、长期借款等银行贷款,利息支出主要为执行新租赁准则确认使用权资产时形成的“财务费用-利息支出”及少量年内借款、年内即偿还的短期借款的利息。
(2)财务费用率同行业对比情况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财务费用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证券代码公司名称2025年1-8月2024年度2023年度
688052.SH 纳芯微 0.57% -1.08% -2.63%
300661.SZ 圣邦股份 -0.41% -1.05% -1.24%
688536.SH 思瑞浦 -0.09% -1.74% -2.29%
688262.SH 国芯科技 0.48% -0.24% -2.57%
算术平均值0.14%-1.03%-2.18%
标的公司0.03%0.06%0.05%
注:可比公司2025年1-8月数据选取三季报数据进行对比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财务费用率整体较低,财务费用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不存在显著差异。2023年度及2024年度,同行业上市公司财务费用率均为负,主要系同行业上市公司均已完成上市融资,资金实力整体较强,标的公司利息收入不足以覆盖汇兑损益及利息支出等导致财务费用率略大于0。
(七)非经常性损益分析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非经常性损益构成情况如下:
538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8月2024年度2023年度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1.884.40-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
205.22317.90326.22
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
9.86173.11347.07
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
---935.13股份支付费用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3.31-14.68-22.69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非经常性损益总额216.52480.73-284.53
减:非经常性损益的所得税影响数---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216.52480.73-284.53
减:归属于少数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影
---响数(税后)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216.52480.73-284.53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分别为-284.53万元、480.73万元及216.52万元,主要为政府补助、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以及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等。报告期内,非经常性损益对标的公司净利润的影响较小,标的公司的盈利能力不存在依赖非经常性损益的情形。
(八)其他变动幅度较大的项目分析
1、其他收益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其他收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8月2024年度2023年度
政府补助205.22317.90326.22个人所得税扣缴税款手
24.7114.287.49
续费返还
合计229.93332.18333.71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其他收益金额分别为333.71万元、332.18万元及229.93万
539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元,主要为政府补助及个人所得税扣缴税款手续费返还。
2、投资收益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投资收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8月2024年度2023年度
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173.11347.07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4.26--
应收款项融资贴现--45.81-
合计4.26127.30347.07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投资收益金额分别为347.07万元、127.30万元及4.26万元,主要为交易性金融资产产生的投资收益,系标的公司为加强流动资金管理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收益,金额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均较小,标的公司盈利能力不依赖投资收益。
3、信用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8月2024年度2023年度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28.35-57.06-118.16
应收款项融资坏账损失-16.7516.94-16.94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0.09-0.332.04
合计11.69-40.44-133.07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分别为-133.07万元、???????????-?40.44万元及11.69万元,主要为应收账款坏账损失以及应收款项融资坏账损失,坏账计提情况具体详见本报告书“第九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三、标的公司的财务状况分析”之“(一)资产构成分析”之“1、流动资产分析”的相关内容。
4、资产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分别为912.13万元、855.35万元及-63.95万元,均为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产生的存货跌价损失,具体详见本报告书“第九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三、标的公司的财务状况分析”之“(一)资产构成分析”之“1、流动资产分析”的相关内容。
540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5、营业外收支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营业外收入金额分别为0.00万元、0.35万元及3.80万元。
营业外支出的金额分别为22.69万元、19.21万元及0.6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8月2024年度2023年度
公益性捐赠支出-15.0020.00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0.124.19-
其他0.490.022.69
合计0.6119.2122.69
(九)少数股东损益分析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不存在少数股东损益。
(十)股份支付情况
为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充分调动标的公司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截至报告期末,标的公司共开展了多轮针对核心管理层、技术人员、销售人员等员工的股权激励。
标的公司各期股份支付相关权益工具公允价值计量方法与结果如下:
股权激励计划估值方法
2020年 7月 7日,标的公司的母公司 ADK授予标
的公司 5名员工限制性股票(Class B 由于该权益工具无公开市场价格,故采用),授予的ADK Black-Scholes模型确定权益工具为 的股份。
2021年 11月 18日,ADK取消原 2020年 7月 7日授予 4名员工的股份支付计划(Class B),并由 indie Semi 授予日的收盘价重新授予限制性股票(RSU),授予的权益工具为 indie Semi的股份。
2021年 11月 18日,indie Semi授予标的公司 13
名员工限制性股票(RSU),授予的权益工具为 授予日的收盘价indie Semi的股份。
Angel轮:2019年 1月 4日,标的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员工激励计划》,将员工持股平台上海临由于该权益工具无公开市场价格,故采用二叉英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标的树模型确定公司33400股股票期权授予7名员工。
A轮:2019年 8月 27日,标的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2019年员工激励计划》,新增71773股股票由于该权益工具无公开市场价格,故采用二叉期权给员工持股平台上海临英企业管理咨询合伙树模型确定企业(有限合伙)并将其授予26名员工。
A+轮:2020年 10月 28日,标的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2020年员工激励计划》,新增88884股股由于该权益工具无公开市场价格,故采用二叉票期权给员工持股平台上海临英企业管理咨询合树模型确定
伙企业(有限合伙)并将其授予35名员工。
541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股权激励计划估值方法
B轮:2022年 7月 2日,标的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决议通过《2022年员工激励计划》。
员工持股平台即标的公司股东上海临英企业管理由于该权益工具无公开市场价格,故采用二叉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 154.62元/股的价 树模型、授予日近期 PE交易价格确定格,认购标的公司新增的201847股股票,并将其授予89名员工。
C轮:2023年 9年 6日,标的公司 2023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决议通过《2023年员工激励计划》。
员工持股平台即标的公司股东无锡临英企业管理由于该权益工具无公开市场价格,故参考授予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权以 1.52认购标的 日近期 PE交易价格
公司新增的31295455股股票,并将其授予82名员工。
注:2023年 9月 11日,标的公司与相关员工签署补充协议,将 Angel、A、A+轮授予的股票期权转为限制性股票
报告期内,因实施股权激励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8月2024年度2023年度
销售费用281.00610.95700.29
管理费用3830.155443.163857.19
研发费用844.191328.191486.78
合计4955.347382.296044.27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确认股份支付费用为6044.27万元、7382.29万元及
4955.34万元,各期因股份支付费用的确认导致标的公司出现亏损。标的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庄健的股权激励加速行权安排,预计将导致标的公司2025年股份支付费用增加约2亿元,其他员工的股权激励导致的股份支付费用将分期摊销至2029年度。
五、标的公司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8月2024年度2023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505.991506.38-9046.9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925.02-3393.07-2502.2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78.74-275.087365.72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156.94-121.74-112.2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4866.68-2283.51-4295.70
542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一)报告期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变动的原因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各期的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8月2024年度2023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39312.9362109.1141579.02
收到的税费返还347.691244.39407.68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804.35499.95876.10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40464.9863853.4542862.8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29907.9846157.9739329.48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8737.2611317.589110.14
支付的各项税费892.051143.78919.67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3433.683727.732550.41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2970.9762347.0751909.7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505.991506.38-9046.91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9046.91万元、1506.38万元及-2505.99万元,各期存在一定波动。2023年度,标的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主要系随着标的公司销售规模的扩大,赊销金额有所提高,应收账款存在一幅度上升导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低于营业收入导致;2024年度,标的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提升,主要是标的公司营业收入规模提升、期初应收账款持续滚动回款,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长导致;2025年度1-8月,标的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主要系标的公司销售情况良好,备货增加,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较高。
(二)报告期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变动的原因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各期的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8月2024年度2023年度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2000.0027000.0078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9.86173.11347.07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009.8627173.1178347.07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
1934.883566.182849.29
支付的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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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5年1-8月2024年度2023年度
投资支付的现金2000.0027000.0078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934.8830566.1880849.2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925.02-3393.07-2502.23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主要为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主要为投资支付的现金,均系银行理财产品的购买及赎回导致。
(三)报告期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变动的原因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各期的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8月2024年度2023年度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8795.92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4179.32-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4179.328795.92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4000.001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10.441.51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78.74443.96428.69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78.744454.391430.2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78.74-275.087365.72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主要为吸收投资、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主要为偿还债务、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相关的现金。
其中,标的公司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的现金系支付房租导致。
六、上市公司对拟购买资产的整合管控安排
(一)上市公司现有业务与本次收购标的的情况
上市公司主要为汽车制造行业提供工业自动化设备和产线,标的公司主要为汽车提供基础元器件,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为客户提供的产品存在差异,但均为汽车提供核心自动化、智能化产品,同属于汽车产业链,在业务上具有较高的协同性。本次交易系上市公司在熟悉的汽车领域寻求新质生产力、实现产业升级的重要举措,符合上市公司的长期发展战略。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进一步丰富在汽车产业链、机器人产业链中的业务布局,扩大业务覆盖面,推动上市公司的持续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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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市公司的收购投资情况
2012年,上市公司收购海外子公司日本富士,上市公司与日本富士积极发挥协同效应,在汽车装备产业内取得了良好的发展成果。日本富士借助上市公司的资源支持,充分发展了销售渠道,拓展了境内、境外客户资源,实现了业务规模的增长及经营业绩的改善。上市公司充分利用日本富士丰富的优质项目经验及先进的设计制造理念,一方面获得了日本富士多年形成的优质项目经验、技术窍门、技术文档资料等,另一方面将其国际经验与国内市场需求相结合加速形成了上市公司自主研发的核心技术。
上市公司通过日本富士在海外开展业务,业务延伸至墨西哥、泰国等国家,建立了良好的国际化业务渠道。2024年,上市公司的境外收入占比为59.06%,大部分系通过日本富士实现,日本富士已经成为上市公司的重要收入来源。
除此之外,上市公司其他主要投资并购情况如下:
(1)上市公司与日本上市公司 ESTIC(ESTIC CORPORATION,证券代码为
6161)合资成立上海艾斯迪克汽车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在电动组合扳手、电动拧紧装
置、伺服压装、轴承组装机、雕刻机等汽车制造专用设备方面进行市场和技术合作。
(2)上市公司投资深圳尼普敦机器人有限公司,整合其在工业级叉式 AMR领域
的核心技术与上市公司自身在智能物流行业的研究和经验,在技术创新、市场拓展和渠道建设等多个层面进行深度合作,探索适用工业制造场景的智能物流解决方案。
(3)上市公司投资控股珠海景胜科技有限公司,布局新能源汽车一体化压铸异性
部件 CNC技术方案,为新能源汽车厂商提供高加速度、高扭矩、高精度的定制化加工解决方案。由于该业务属于上市公司早期孵化业务,技术开发和客户开拓风险较大,且面临新能源汽车产业竞争环境的快速变化,珠海景胜科技有限公司的发展不及预期,上市公司已启动程序解散该子公司。
2、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必要性
本次交易的目的详见本报告书之“第一章本次交易概况”之“一、本次交易的背景和目的”。本次交易的必要性详见本报告书之“第一章本次交易概况”之“九、本次交易的必要性”。
国产汽车芯片行业具备规模大、增速快、国产化率较低等特点,具备广阔的发展前景。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经营性盈利水平将得到提升,有利于增强上市公
545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司的持续盈利能力。
(二)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对标的资产的整合管控安排及有效性
本次交易完成后,英迪芯微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了提高本次交易的整合效果以及更好的发挥协同效应,上市公司从公司经营和资源配置等角度出发,拟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标的公司进行整合,并制定如下整合措施:
1、业务整合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从汽车制造装备供应商拓展至汽车关键元器件。
英迪芯微自成立以来,长期作为美国上市公司 indie Semi的并表范围内企业,已逐步建立了成熟的经营管理模式。由于标的公司主要从事车规级数模混合芯片的研发、设计和销售,客户粘性较强,业务稳定性较高。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在保持英迪芯微日常经营管理稳定性的基础上,引入上市公司的管理流程,提高整体经营管理效率。上市公司将利用自身的融资渠道、品牌声誉优势,为英迪芯微的长期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和品牌赋能。上市公司和标的公司将积极发挥协同效应,在客户交叉销售、海外销售渠道、电机控制领域技术合作等方面进行业务整合。
为保证业务的稳定发展,本次交易中标的公司的管理层股东采用全股份对价,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管理层股东将成为上市公司的重要股东,且该等股东承诺本次交易所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保持较长的锁定期,同时,根据上市公司与无锡临英、庄健签署的《资产购买协议》,庄健承诺确保标的公司核心团队稳定并且该等人员应与标的公司签署并履行有效期覆盖业绩承诺期的劳动合同。
2、资产整合
本次交易完成后,英迪芯微将作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继续保持独立的法人企业,上市公司原则上将保持英迪芯微资产和品牌的相对独立性,确保标的公司拥有与其业务经营有关的资产。同时,标的公司将按上市公司的管理制度和风控体系,对金额达到标准的重大事项提交上市公司审议,上市公司将在保证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的前提下提高全公司整体资产使用效率。
3、财务整合
本次交易前,标的公司作为美国上市公司 indie Semi并表范围内公司,已经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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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较为完善的财务制度,按照上市公司的合规性标准进行内部管理。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继续按照上市公司治理要求对标的公司进行整体的财务管控,优化标的公司的合规风控体系,加强标的公司财务方面的内控建设和管理,完善财务部门机构、人员设置,搭建符合上市公司标准的财务管理体系,统筹内部资金使用和外部融资,防范运营、财务风险。
4、人员整合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设置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上市公司提名其中3名董事,标的公司管理层股东提名其中2名。上市公司一方面将保持标的公司现有经营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以充分发挥其已经具备的经验及业务能力,保持标的公司的经营稳定性;另一方面公司将加强对标的公司相关管理,对业务人员开展企业文化建设和以上市公司规范运营管理为核心内容的培训,建立和完善长效培训机制,激发员工积极性和凝聚力,与上市公司利益长期绑定一致。
5、机构整合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上市公司对下属公司的管理制度对标的公司进行管理。上市公司在原则上保持标的公司现有内部组织机构的稳定性,并根据标的公司业务开展、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和管理要求的需要对机构设置进行动态优化和调整。
七、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的能力影响分析
1、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盈利能力驱动因素及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进一步拓展业务布局,在销售渠道上双方将实现汽车产业链客户的交叉销售,扩大客户覆盖广度,尤其是上市公司的日系车客户资源将有力加速标的公司的出海进程,上市公司的存量客户资源将通过标的公司的产品得以进一步变现,创造增量价值;在技术上,上市公司将借助标的公司的汽车电机控制驱动芯片探索在机器人、自动化装备领域的核心电机控制驱动器的业务协同,技术水平将得以进一步夯实。综上所述,本次交易将有利于提升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
国产汽车芯片行业具备规模大、增速快、国产化率较低等特点,具备广阔的发展
547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前景。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经营性盈利水平将得到提升,有利于增强上市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
2、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在未来经营中的优劣势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经营规模和产业布局将得到明显加强。除此之外,有关上市公司未来经营中的优势详见本报告书“第九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本次交易标的行业特点和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之“(八)本次交易标的核心竞争力及行业地位”。
未来经营中的劣势,主要体现为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需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及机构方面对标的公司进行管控与整合,若上市公司整合管理及经营无法与其发展相匹配,将一定程度上降低上市公司的运作效率,对上市公司业务的正常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3、本次交易后公司偿债能力和财务安全性分析
(1)主要资产、负债及构成分析
根据安永会计师为本次交易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5年8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项目交易后交易后交易前交易前(备考)(备考)
资产总计146156.87441990.68149237.41450997.97
负债总计25240.94152109.5826932.38161120.98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
121253.83290218.99121244.74288816.71
权益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总资产和净资产大幅提升,总负债有所上升,主要系《备考审阅报告》假设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在合并时点尚未完成,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分类至其他应付款所致。
(2)财务安全性分析
本次交易采用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方式,本次交易现金对价的资金来源为募集配套资金。在募集配套资金到位之前,上市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以自有和/或自筹资金先行支付,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如上市公司未能成功实施募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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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套资金或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小于募集资金用途的资金需求量,上市公司将通过自有或自筹资金解决资金缺口。
标的公司资信和现金流状况良好,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将有所上升,主要系《备考审阅报告》假设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在合并时点尚未完成,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分类至其他应付款所致。假设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在合并时点已由募集配套资金支付,则上市公司2024年末和2025年8月末资产负债率水平将有所下降,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将有所提升,本次交易不会对上市公司财务安全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4、本次交易有关的企业合并的会计政策及会计处理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持续
经营能力的影响
本次交易以上市公司和标的公司的《审计报告》为基础,参考《企业会计准则第
20号——企业合并》的相关规定,按照“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处理原则进行编制。
本次交易有关的企业合并的会计政策及会计处理不会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5、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和交易标的商誉情况及后续商誉减值的应对措施
(1)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和标的公司商誉情况
截至2025年8月31日,上市公司账面商誉原值为624.78万元,已经全额计提减值准备。标的公司账面无商誉。
(2)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商誉情况及应对后续商誉减值的措施
本次交易完成后,英迪芯微将成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备考财务报表以购买成本扣除截至2024年1月1日英迪芯微入账净资产的差额,确认为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商誉增加金额。以上对标的资产可辨认无形资产及公允价值的确认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根据《备考审阅报告》,截至2025年8月31日,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商誉为
214865.28万元,占总资产、净资产的比例为48.61%、74.12%。本次交易形成的商誉
不作摊销处理,但需在未来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如本次拟收购的标的资产未来经营状况恶化,则存在商誉减值的风险,从而对上市公司当期损益造成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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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将按期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每年度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和中国证监会《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商誉减值》的相关要求对商誉进行
减值测试,并根据减值测试结果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与标的公司进行资源整合,力争通过发挥协同效应,保持并提高标的公司的竞争力,以便尽可能地降低商誉减值风险。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分析
1、上市公司的整合管控计划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在保持标的公司相对独立运营和现有经营管理团队稳定的基础上,对标的公司业务、资产、财务、人员和机构的整合,将标的公司统一纳入,上市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当中,以期实现双方协同发展。具体整合管控计划详见本报告书“第九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六、上市公司对拟购买资产的整合管控安排”。
2、交易当年和未来两年拟执行的发展计划
(1)积极发挥协同效应,推动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
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在产业理解、客户资源、销售渠道、出海平台、技术合作、
融资渠道等方面拥有较强的协同效应,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和标的公司将在多个方面开展合作,推进双方的协同落地,创造基于协同效应的增量价值,从而推动上市公司的高质量发展。
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的具体协同效应的发挥请详见“第一章本次交易概况”之“八、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重组标准”之(“二)标的公司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协同效应”。
(2)借助上市公司平台,赋能标的公司的快速发展
当前英迪芯微已成为国内汽车数模混合芯片的领先者,已达到一定规模,技术储备和客户资源丰富,具备较强的发展潜力,有望成为国产汽车模拟及数模混合芯片领域的核心关键企业。本次交完成后,在上市公司的赋能下,英迪芯微将拥有更多的资金和资源用于新产品开发和新市场开拓。一方面,标的公司将继续巩固在车身照明控制驱动芯片方面的竞争优势,构筑竞争壁垒,拉开与境内外竞争对手的差距;另一方面,标的公司将继续加快新产品的迭代,在头尾灯驱动芯片、电机控制驱动芯片、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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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传感器等领域积极开拓市场,加大客户推广力度,抓住该等新产品国产替代的首发机遇,实现新产品的快速放量,再现在车身照明领域的成功案例。同时,标的公司在上市公司的支持下,将从自身的技术优势和客户优势出发,开拓更多领域的新产品,并实现国产替代,加速将标的公司打造成为汽车芯片领域的综合型、平台型头部企业。
(3)以标的公司的当前业务为基础,大力布局汽车芯片领域
本次交易完成后,汽车芯片业务将成为上市公司的重要业务板块。汽车芯片的类型众多,市场集中,全球前五大汽车芯片公司的市场份额超过50%,产品线丰富。上市公司将以标的公司当前业务为基础,加大布局汽车芯片领域,通过持续并购重组等方式加快行业整合,结合标的公司已经积累的技术储备、质量体系和客户资源,为汽车客户提供一揽子的完整解决方案。
(4)双方协同开拓机器人新方向
上市公司在工业自动化方向使用大量机器人产品,对机器人的市场需求、应用场景、使用特点等拥有较为深厚的理解。标的公司的汽车电机控制驱动芯片、汽车触控传感芯片已经规模量产,应用于多个汽车车型,由于当前机器人产业链与汽车产业链重合度较高,标的公司已开始布局机器人电机控制和触觉传感等新方向。上市公司可借助标的公司对高可靠性电机驱动、触控传感应用的理解和实践,在机器人的关节、执行器、传感器等领域探索核心零部件、控制算法的业务协同,打造差异化的竞争力,形成产业链的延伸。此外,上市公司依托对机器人供应链的深耕,可以帮助标的公司探索在机器人领域的业务机会,形成新的收入来源。
此外,上市公司将利用自身在其他领域积累的资源和渠道,协助标的公司开拓机器人等新兴应用领域,进一步扩大标的公司的业务规模和市场影响力。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影响的分析
1、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分析
详见“第一章本次交易概况”之“五、本次交易对于上市公司的影响”之“(三)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2、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未来资本性支出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未来的资本性支出将纳入上市公司未来的年度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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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规划中统筹考虑。同时,上市公司将继续利用资本平台的融资功能,通过自有资金、再融资、银行贷款等多种方式筹集所需资金,满足未来资本性支出的需求。
3、职工安置方案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不涉及职工安置方案。原标的公司员工将继续由标的公司聘任,劳动关系不会发生变化。
4、本次交易成本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涉及的税负成本由相关责任方各自承担,中介机构费用等按照市场收费水平确定,上述交易成本不会对上市公司造成较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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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财务会计信息
一、交易标的财务会计资料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致同审字(2025)第 310A034812 号),标的公司报告期的财务报表如下:
(一)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项目2025年8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货币资金18746.0223942.3425895.71
交易性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870.28132.67-
应收账款15027.2717057.2014009.10
应收款项融资2557.2680.931992.40
预付款项593.38528.02218.10
其他应收款147.04164.1599.09
存货17824.7917725.146605.69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691.83691.83704.59
其他流动资产-51.1287.33
流动资产合计56457.8760373.4049612.00
固定资产802.73936.14731.37
使用权资产382.80557.24792.47
无形资产273.24356.83316.39
长期待摊费用4886.244345.162634.78
递延所得税资产6.253.534.64
其他非流动资产-691.831498.97
非流动资产合计6351.266890.735978.62
资产总计62809.1367264.1355590.62
应付票据339.52994.17-
应付账款3832.4010465.585108.17
合同负债157.42--
应付职工薪酬1617.321517.0469.05
应交税费216.26325.3567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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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5年8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其他应付款576.471029.72704.9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59.17359.11356.26
其他流动负债674.89101.77-
流动负债合计7673.4514792.756910.51
租赁负债105.20176.62450.35
递延收益93.75--
递延所得税负债2.114.340.54
非流动负债合计201.07180.96450.88
负债合计7874.5214973.717361.39
股本34425.0034425.0034425.00
资本公积36533.3531578.0124195.71
其他综合收益67.8970.3065.92
未分配利润-16091.62-13782.89-10457.40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
54934.6152290.4248229.23
计
股东权益合计54934.6152290.4248229.23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62809.1367264.1355590.62
(二)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8月2024年度2023年度
一、营业收入38531.0958414.7049403.98
减:营业成本23091.4834915.2729626.83
税金及附加205.88160.37157.95
销售费用3351.764844.593305.92
管理费用6448.759628.377239.35
研发费用8051.1411669.479293.72
财务费用9.7333.6125.79
其中:利息费用12.7441.6643.24
利息收入147.24167.55159.39
加:其他收益229.93332.18333.71
投资收益4.26127.30347.07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5.60--号填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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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5年1-8月2024年度2023年度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
11.69-40.44-133.07号填列)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
63.95-855.35-912.13号填列)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1.768.59-号填列)二、营业利润(亏损总额以“-”-2313.99-3264.70-610.00号填列)
加:营业外收入3.800.350.00
减:营业外支出0.6119.2122.69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2310.80-3283.56-632.69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2.0641.931.73四、净利润(亏损总额以“-”号-2308.74-3325.49-634.42
填列)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308.74-3325.49-634.42(净亏损以“-”号填列)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2.414.3837.55
六、综合收益总额-2311.15-3321.10-596.87
七、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0.07-0.10-0.08
稀释每股收益---
(三)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8月2024年度2023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39312.9362109.1141579.02
收到的税费返还347.691244.39407.68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804.35499.95876.10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40464.9863853.4542862.8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29907.9846157.9739329.48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8737.2611317.589110.14
支付的各项税费892.051143.78919.67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3433.683727.732550.41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2970.9762347.075190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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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5年1-8月2024年度2023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505.991506.38-9046.91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2000.0027000.0078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9.86173.11347.07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009.8627173.1178347.07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1934.883566.182849.29
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2000.0027000.0078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934.8830566.1880849.2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925.02-3393.07-2502.23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8795.92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4179.32-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4179.328795.92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4000.001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
-10.441.51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78.74443.96428.69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78.744454.391430.2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78.74-275.087365.72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156.94-121.74-112.28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4866.68-2283.51-4295.70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3612.2025895.7130191.41
六、期/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8745.5223612.2025895.71
二、本次交易模拟实施后上市公司备考财务会计资料
根据安永会计师出具的《审阅报告》(安永华明(2025)专字第 70020530_G08 号),上市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备考财务报表信息如下:
(一)备考报表编制假设及编制基础
安永会计师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编制的主要假设如下:
(1)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按照上市公司的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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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鉴于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目的仅供上市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重大
资产重组事宜之用,因此上市公司仅编制备考合并资产负债表和备考合并利润表,未编制备考合并现金流量表和备考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也未编制公司资产负债表、公司利润表、公司现金流量表和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同时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仅列示有
限备考合并注释,未披露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分部报告等相关信息;为简化处理,备考合并资产负债表的股东权益按“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权益”和“少数股东权益”列报,不再细分“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等明细项目;
(3)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假设本次重组于报告期初,即于2024年1月1日(以下简称“模拟合并日”)已经完成对英迪芯微100%股权的收购。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未考虑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中介费用及可能产生的各种税项,包括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及附加税金等;
(4)鉴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尚未实施,上市公司尚未实质控制标的公司,购
买成本在取得的可辨认资产和负债之间的分配工作尚未进行,在编制备考合并报表时,用以确定标的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近期可靠信息不足。上市公司根据以下方式确认2024年1月1日标的公司的资产和负债:1)上市公司在标的公司2024年1月
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存货、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基础上,加上根
据金证评估出具的基准日为2025年4月30日的评估报告中以资产基础法确定的该三项资产的评估增值额,作为入账价值,同时确认相关增值所形成的递延所得税负债;2)其他资产和负债以标的公司2024年1月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相应项目的账面价值作为入账价值。上述确认和计量结果与未来并购交易实际完成时针对标的公司可辨认资产、负债及其公允价值进行的会计处理结果可能不同。
(5)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以上述(4)所述于报告期初英迪芯微的资产和负债入账
价值为基础,并根据上市公司的相关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进行后续计量,持续计算
2024年12月31日和2025年8月31日的资产和负债账面价值以及2024年度及自
2025年1月1日至8月31日止期间的净损益;
(6)编制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时,上市公司根据重组方案确定的总对价285600.00
万元作为模拟合并日的购买成本,该对价包含现金对价116270.21万元,首期股份对价163229.78万元以及后期股份对价6100.00万元。其中,后期股份对价6100万元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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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达到约定的后期股份发行条件后向无锡临英、庄健发行,编制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时,上市公司假设将会达到约定的后期股份发行条件,并将后期股份对价计入购买成本。
购买成本高于上述(4)所述的2024年1月1日标的公司净资产的入账价值的差额计
入2024年1月1日的商誉。同时,假定商誉自初始确认后未发生减值,在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及2025年8月31日各时点保持不变。由于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确定商誉的基准日和实际购买日不一致,因此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商誉与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商誉会存在一定差异;
(7)上市公司在编制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时,假设上述现金收购价款截至2025年
8月31日止尚未支付,相应股权收购款列示在“其他应付款”项目中;
(8)除上述所述的假设外,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未考虑其他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合并可能相关的事项的影响。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需经交易双方和标的公司所在国家相关主管部门完成必要的备案、报告和登记手续。因此,最终的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可能与编制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所采用的假设存在差异。这些差异对上市公司相关资产、负债和净资产的影响,将在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进行实际账务处理时予以反映。
编制备考合并报表时,除某些金融工具外,均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原则。资产如果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减值准备。
(二)备考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项目2025年8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50992.5474832.74
交易性金融资产40109.7911351.95
应收票据933.64283.80
应收账款23348.5028160.48
应收款项融资2870.12253.87
预付款项6288.945798.41
其他应收款244.59335.92
存货36668.3535273.80
合同资产917.06873.8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691.8369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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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5年8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其他流动资产6914.9118725.92
流动资产合计169980.27176582.55
非流动资产: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3615.093615.09
长期应收款146.93155.23
长期股权投资1479.481588.97
固定资产16978.1718941.73
在建工程3740.102302.94
使用权资产1665.192002.99
无形资产22714.1124107.84
商誉214865.28214865.28
长期待摊费用5024.284566.52
递延所得税资产716.55740.88
其他非流动资产1065.231527.96
非流动资产合计272010.40274415.42
资产总计441990.68450997.97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130.51635.93
应付票据569.272973.78
应付账款9290.7615909.83
合同负债12036.838293.72
应付职工薪酬3117.003458.87
应交税费1374.242674.83
其他应付款118584.33120053.9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472.28663.72
其他流动负债1598.18962.03
流动负债合计147173.39155626.63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47.6533.33
租赁负债1422.571636.80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514.67441.63
递延所得税负债2813.673338.69
递延收益137.634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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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5年8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非流动负债合计4936.205494.35
负债合计152109.58161120.98
所有者权益: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290218.99288816.71
少数股东权益-337.901060.29
所有者权益合计289881.09289876.9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441990.68450997.97
(三)备考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8月2024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63630.22124970.12
营业收入63630.22124970.12
二、营业总成本69367.91135421.72
营业成本44368.5098252.32
税金及附加401.09406.86
销售费用4716.506857.00
管理费用9504.3713565.76
研发费用9382.4913681.60
财务费用-714.43693.38
加:其他收益311.03551.21
投资收益261.23869.49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441.70-320.89
信用减值损失-170.70-35.85
资产减值损失-1538.68-1928.95
资产处置收益48.7315.12
三、营业利润-4675.00-9336.67
加:营业外收入17.7294.10
减:营业外支出50.46186.61
四、利润总额-4707.74-9429.19
减:所得税费用-213.55462.02
五、净利润-4494.19-9891.21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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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5年1-8月2024年度
1.持续经营净利润-4494.19-9891.21
2.终止经营净利润--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55.03-8649.42
2.少数股东损益-1339.17-1241.79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693.23-1137.18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
645.68-1058.70
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645.68-1058.70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645.68-1058.70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
47.56-78.47
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3800.96-11028.39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
-2509.35-9708.12益总额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
-1291.61-1320.27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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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
一、关联交易情况
(一)标的公司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根据《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等
有关规定,截至报告期末,标的公司的主要关联方如下:
1、标的公司控股股东
截至报告期末,标的公司直接控股股东 ADK、间接控股股东 indie Semi为标的公司关联方,标的公司无实际控制人。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书“第四章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三、股权结构及产权控制关系”之“(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2、标的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能够施加重大影响的、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法人或组织
截至报告期末,除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外,标的公司控股股东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能够施加重大影响的、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法人或组织,为标的公司的关联方。
3、持有标的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
截至报告期末,除标的公司控股股东外,持有标的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为标的公司的关联方,具体如下:
序
关联方名称/姓名关联关系号
1直接持有标的公司15.45%的股份,系标的公无锡临英
司员工持股平台
2直接持有标的公司6.56%的股份,系标的公庄健
司董事长、总经理
2无锡志芯
3共青城临欧
4嘉兴临峥执行事务合伙人均为上海临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互相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标的公
5嘉兴临谷司9.72%股份
6镇江临创
7扬州临芯
注:无锡临英、庄健、Vincent Isen Wang 所持有标的公司全部或部分股权之表决权已委托予
562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ADK,本次交易完成后上述表决权委托将终止。
4、标的公司的子公司、联营企业、合营企业
截至报告期末,标的公司的子公司为上海紫鹰、苏州紫鹰、 Indiemicro(HK)Limited,为标的公司的关联方,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书“第四章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四、下属企业构成”。
截至报告期末,标的公司无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
5、直接或者间接控制标的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
截至报告期末,标的公司直接控股股东 ADK及间接控股股东 indie Semi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为标的公司关联方。
6、标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截至报告期末,标的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为标的公司关联方,具体如下:
序号关联方名称/姓名关联关系
1庄健董事长、总经理
2 Donald Kenneth McClymont 董事
3 Vincent Isen Wang 董事
4竺际隆董事
5李亚军董事
6阎逸超董事(2024年5月已卸任)
7韦怡敏董事、董事会秘书
8李玮俊财务总监
9邢清乐监事会主席
10沈苏一监事
11张军职工代表监事、研发总监
12朱佳俊独立董事
13娄朝刚独立董事
14沈伟独立董事
注: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董事李亚军已变更为宋延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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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直接或者间接控制标的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及标的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直接或者间接控制标的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及标的公司的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为标的公司的关联方。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年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和子女配偶的父母。
8、由上述5-7所述人士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不含同为双方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标的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直接或者间接控制标的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及标的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不含同为双方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标的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标的公司的关联方。
9、在过去12个月内,或相关交易协议生效或安排实施后12个月内,具有前款所
列情形之一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或者因签署协议或者作出安排,在协议或者安排生效后,或者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具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为标的公司的关联方。
(二)标的公司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1、采购商品或接受劳务
单位:万元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2025年1-8月2024年度2023年度
ADK 市场推广费 - - 224.32
2023年度,标的公司对控股股东 ADK的关联采购金额为 224.32万元,交易内容
为市场推广服务。报告期初,标的公司基于提高境外客户开拓效率等原因,委托 ADK协助开拓境外客户,对于 ADK提供的市场开拓服务,标的公司与 ADK按照相关推广及销售代理产生的销售订单收入5%结算市场开拓费,具有合理性及必要性,定价公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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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出售商品或提供劳务
单位:万元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2025年1-8月2024年度2023年度
ADK 服务收入 - - 55.91聚交芯创医疗电子
销售收入12.57--(上海)有限公司
2023年度,标的公司向控股股东 ADK提供关联销售的金额为 55.91万元,交易内容为服务收入。报告期内,ADK为提高其自动驾驶芯片及方案等产品在境内的市场渗透率,开拓境内客户市场,ADK与标的公司签署销售代理合同,由标的公司代理销售ADK的相关产品,约定按照相关销售代理产生的销售订单收入 5%结算服务费,具有合理性及必要性,定价公允。
2025年1-8月,标的公司向聚交芯创医疗电子(上海)有限公司销售的金额为
12.57万元,销售内容为医疗健康芯片。聚交芯创医疗电子(上海)有限公司为标的
公司监事邢清乐担任董事的企业,系医疗器械及工业电子领域的定制化芯片与 AI 算法解决方案提供商,采购标的公司的医疗健康芯片具有合理商业背景,价格系双方通过商业谈判确定,定价公允。
3、与关联方的知识产权授权许可
报告期内,根据标的公司与控股股东 ADK签订的相关协议,标的公司存在许可ADK使用相关知识产权,ADK亦存在许可标的公司使用相关知识产权的情形,报告期内未产生相关费用。具体详见本报告书“第四章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五、主要资产权属、主要负债及对外担保情况”之“(四)涉及许可他人使用自己所有的资产,或者作为被许可方使用他人资产的情况”。
4、关联方应收应付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关联往来余额情况如下:
(1)应收关联方款项
单位:万元
2025.08.312024.12.312023.12.31
项目名称关联方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 ADK 20.37 10.18 20.36 10.18 20.26 4.05
注: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为外币,变动为汇率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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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应付关联方款项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项目2025.08.312024.12.312023.12.31
其他应付款 ADK 137.16 136.20 137.39聚交芯创医疗电子
合同负债12.17--(上海)有限公司
(三)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变化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备考审阅报告》,本次重组交易完成前后,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情况均如下表所示:
1、采购及销售类的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交易前(实际)项目
2025年1-8月2024年度
采购商品或接受劳务1324.362944.48
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10.999.78
交易后(备考)项目
2025年1-8月2024年度
关联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1324.362944.48
关联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10.999.78
2、关联方租赁(作为承租人)
单位:万元简化处理的短期租未纳入租赁负租赁资承担的租赁负债利增加的使用时间赁和低价值资产租债计量的可变支付的租金产种类息支出权资产赁的租金费用租赁付款额
交易前(实际)
2025年1-8月房屋26.44-101.043.61-
2024年度房屋13.12-112.998.07283.93
交易后(备考)
2025年1-8月房屋26.44-101.043.61-
2024年度房屋13.12-112.998.07283.93
3、接受关联方担保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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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是否履行完提供担保方名称担保金额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毕
交易前(实际)
李罡、姜宏3964.622023年4月13日2024年4月12日是
交易后(备考)
李罡、姜宏3964.622023年4月13日2024年4月12日是
(四)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已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要求,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公司关联交易的原则、关联人和关联关系、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关联交易的披露等均制定了相关规定并严格执行,日常关联交易按照市场原则进行。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不会新增关联交易,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锡临英、庄健已分别出具了《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具体内容详见本报告书“第一章本次交易概况”之“七、交易各方重要承诺”。
二、同业竞争的情况及避免同业竞争的措施
(一)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之间的同业竞争的情况
本次交易完成前,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关联企业目前均未从事与英迪芯微相同或相似或其他构成竞争的业务,英迪芯微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况。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关联企业亦不存在从事与英迪芯微相同或相似或其他构成竞争的业务,本次交易完成后不会导致英迪芯微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产生同业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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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关联企业之间避免同业竞争的措施
为避免本次交易完成后与英迪芯微可能产生的同业竞争,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锡临英、庄健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具体内容详见本报告书“第一章本次交易概况”之“七、交易各方重要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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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风险因素分析
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本次重组时,还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本次交易相关风险
(一)审批风险本次交易已由上市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尚需满足多项条件方可完成,具体详见“重大事项提示”之“四、本次重组尚未履行的决策程序及报批程序”。本次交易能否取得相关批准或核准,以及取得相关批准或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因此,本次交易能否最终成功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如果本次重组无法获得上述批准、核准或同意的文件或不能及时取得上述文件,则本次重组可能由于无法进行而取消,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二)本次交易可能被暂停、中止或者取消的风险
由于本次交易方案须满足多项前提条件,因此在实施过程中将受到多方因素的影响。可能导致本次交易被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上市公司制定了严格的内幕信息管理制度,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在协商确定本
次重组的过程中,尽可能缩小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范围,减少内幕信息的传播,但是仍不排除有关机构和个人利用本次重组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行为的可能性。公司仍存在因可能涉嫌内幕交易造成股价异常波动或异常交易而暂停、中止或取消本次重组的风险。
2、本次交易方案需要获得中国证监会等相关机构的注册,在交易推进过程中,市
场情况可能会发生变化或出现不可预知的重大事件,则本次交易可能无法按期进行;
如无法按期进行或需重新进行,则面临发行价格重新定价的风险。
3、在本次交易过程中,交易各方可能需要根据监管机构的要求不断完善交易方案,
如交易各方无法就完善交易方案的措施达成一致,则本次交易存在终止的风险。根据上市公司与 ADK签署的《资产购买协议》,协议签署日后 18个月期满之日,交易生效条件(包括本次交易通过深交所审核及中国证监会注册)仍未全部满足的,ADK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及其项下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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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在本次交易推进过程的同时,交易各方均在不断发展过程中。若未来本次交易
相关各方因自身条件发生变化等原因,导致任何一方或多方不再符合本次交易所需满足的条件,或导致本次交易不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则本次交易存在无法继续推进的风险。
5、其他可能导致本次交易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情况。
若本次重组因上述某种原因或其他原因被暂停、中止或取消,提请投资者注意。
上市公司将在本次交易过程中,及时公告相关工作进展,以便投资者了解本次交易进程,并作出相应判断。
(三)收购整合风险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市公司将增加车规级数模混合信号芯片设计、研发业务;在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的情况下,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权比例由67.12%下降至38.21%,无锡临英、庄健合计持股比例为
24.80%,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将发生调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上市公司将推动与标的公司在企业文化、财务管理、内部控制、人力资源管理、
客户资源、业务协同、融资渠道等方面实现优质资源整合,提高上市公司的资产质量、持续发展能力和盈利能力,为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带来良好的回报。如上述整合未能顺利进行,可能会对上市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从而对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造成影响。
(四)标的公司评估增值较高的风险
根据金证评估出具的《评估报告》(金证评报字【2025】第0533号),截至评估基准日2025年4月30日,经市场法评估标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280000万元,经资产基础法评估标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79166.77万元。基于上述评估结果,经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友好协商,确定标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的交易对价为285600万元。
虽然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严格参照相关评估准则或指引进行评估,但仍可能出现因未来实际情况与评估假设不一致,特别是政策法规、经济形势、市场环境等出现重大不利变化,从而影响本次评估的相关假设及限定条件,导致标的资产的评估值与实际情况不符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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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商誉减值的风险
由于本次交易系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确认较大金额的商誉。根据《备考审阅报告》,截至2025年8月末,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商誉为214865.28万元,占总资产、净资产的比例为
48.61%、74.12%。本次交易形成的商誉不作摊销处理,但需在未来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
如本次拟收购标的资产未来经营状况恶化,则存在商誉减值的风险,从而对上市公司当期损益造成不利影响。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与标的公司进行资源整合,力争通过发挥协同效应,保持并提高标的公司的竞争力,以便尽可能地降低商誉减值风险。
(六)募集配套资金不达预期的风险
作为交易方案的一部分,上市公司拟募集配套资金。若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对发行对象、发行数量等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上市公司将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上述募集配套资金事项能否取得证监会的批准尚存在不确定性。此外,若股价波动或市场环境变化,可能存在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金额不足乃至募集配套资金失败的风险,如募集配套资金不达预期,则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现金对价将由自筹或自有资金支付,或如募集配套资金的进度晚于现金支付的时间要求,则上市公司将先通过自筹或自有资金支付并通过募集配套资金置换,可能存在增加上市公司财务费用、经营压力的风险。
(七)无形资产评估相关风险
根据安永会计师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截至2025年8月31日,本次交易模拟实施后上市公司备考合并报表无形资产账面原值为28075.48万元。其中在模拟合并标的公司的过程中识别的专利及专有技术等无形资产共计22002.38万元,若该部分无形资产摊销年限为10年,则每年摊销金额对上市公司净利润的税后影响约1870.20万元。同时,尽管汽车芯片的生命周期较长,但若未来相关专利及专有技术应用的市场环境、技术路线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则存在无形资产减值风险,对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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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本次交易可能摊薄上市公司即期回报的风险
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的总股本规模将增加。根据《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2024年度的基本每股收益将从0.04元/股下降至-0.45元/股,基本每股收益有所摊薄主要系2024年度标的公司确认股份支付费用7382.29万元导致标的公司亏损以及
在模拟合并标的公司过程中识别的专利及专有技术等无形资产增值摊销、存货增值结
转成本所致,剔除标的公司股份支付以及评估增值影响后2024年备考每股收益为0.24元/股。本次交易是上市公司在车规级数模混合信号芯片设计领域上的拓展,有助于上市公司在产品品类、客户资源、技术积累、供应链等方面与标的公司形成积极的互补关系,借助各自已有的研发成果和行业地位,实现业务与技术上的有效整合。同时标的公司管理团队也对标的公司的未来业绩做出了业绩承诺。
若标的资产的未来经营效益不及预期,则上市公司的每股收益等即期回报指标将面临被进一步摊薄的风险。
二、交易标的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影响的风险
(一)标的公司考虑股份支付费用后存在亏损的风险
标的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专注于汽车芯片的研发、设计、销售。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不断推出新产品,市场认可程度逐步提升,销售规模持续扩大。但由于标的公司所处半导体行业具有技术密集、研发投入大等特征,尽管标的公司最近两年不考虑股份支付费用的归母净利润为正数,但由于对员工实施了股权激励,股份支付金额较大,标的公司存在亏损的情形。根据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资产购买协议》,标的公司全体股东同意标的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庄健股权激励加速行权安排,预计将导致标的公司2025年股份支付费用增加约2亿元,2025年标的公司预计亏损。其他员工股权激励导致的股份支付费用将分期摊销至2029年度,对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合并报表净利润持续产生影响,提示投资人关注相关风险。
(二)宏观经济波动风险
经济增速、产业政策、信贷政策、税收政策、金融市场波动等宏观经济因素的变化,均可能对标的公司产品的市场需求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此外,各国的进出口政策、汇率变化以及消费者结构的变化等因素也均会对标的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标的公司下游行业主要包括汽车、医疗健康等市场,近年来部分下游行业需求存在周
572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期性波动。若未能对上述风险带来的不利影响做出及时应对,则可能对标的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国际经贸环境变化和汇率风险
标的公司存在一定比例境外业务收入。近年来经济全球化遭遇逆流,贸易保护主义及地缘政治博弈持续加剧,有关国家针对半导体设备、材料、技术等领域颁布了一系列出口管制政策,或对商品进口设置关税壁垒,导致部分产业链、供应链出现混乱,全球贸易成本提高。对于旨在开拓海外市场的标的公司而言,国际经贸环境不利变化的风险可能对其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此外,如果未来人民币汇率发生大幅波动,可能会对标的公司营业收入和经营业绩带来一定影响。
(四)行业竞争加剧风险
标的公司的主要竞争对手包括 Melexis、Elmos、TI、英飞凌、恩智浦等海外成熟厂商,同时国内部分芯片设计公司陆续进入到标的公司所处赛道,若标的公司在产品研发、技术研发、产品销售模式等方面不能够持续创新或改造,不能有效扩大经营规模和提升品牌影响力,标的公司将无法继续保持竞争优势,标的公司将在市场竞争加剧的环境中面临业绩下滑的风险。
(五)新产品推广的风险标的公司的持续的经营发展将依托于新产品的开发及推广。虽然标的公司在新产品开发前对于市场前景进行了充分的调研和论证,产品具备一定市场竞争力,但标的公司在推广新产品、开拓新市场的过程中依然会面临一定的不确定性。如果新产品未来的市场需求增长低于预期,或新产品的市场推广进展与标的公司预测产生偏差,将对标的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六)核心技术人员流失和泄密风险
标的公司所处的集成电路设计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人才密集型行业,优秀的研发人员团队是标的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及未来发展保障。目前标的公司主要管理层及研发团队在汽车芯片行业深耕多年,拥有丰富的产品研发经验,其产品及技术得到市场的一致认可。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集成电路设计人才的竞争更加激烈,若标的公司不能提供良好的发展路径、有吸引力的薪酬待遇及相应的激励考核机制,将面临核心研发人员流失和泄密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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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产品价格下降风险
报告期内,受下游整车厂及 Tier 1客户竞争加剧并向上传导,标的公司产品价格呈下降趋势。如果下游客户的竞争环境进一步恶化,标的公司无法维持并加强技术创新能力以巩固目前的核心竞争优势,或市场进入者增长过快导致竞争加剧,标的公司产品价格存在进一步下降风险,对标的公司的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八)存货跌价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6605.69万元、17725.14万元和
17824.79万元,占各期末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1.88%、26.35%和28.38%,报告期内
随着标的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存货账面价值亦有较快的增长。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金额分别为912.13万元、1767.48万元和1381.66万元,占存货余额的比例分别为12.13%、9.07%和7.19%。如果标的公司无法准确根据市场及客户需求进行合理备货,将增加因市场环境变化或产品无法满足客户需求等情况出现的存货跌价的风险,进而对标的公司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九)毛利率下滑的风险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39.96%、40.23%和40.06%,总体较为稳定。标的公司产品毛利率波动受市场竞争变化、客户及产品结构变化、原材料价格波动等因素影响。如果不能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应对上述因素变化,标的公司存在毛利率下滑风险。
(十)净利润下滑的风险
2023年、2024年,标的公司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
为5409.85万元、4056.81万元,呈下降趋势,主要系标的公司为加快新产品的客户导入、保持技术迭代及研发创新竞争力,增加了产品定义、客户支持、销售渠道建设、人员薪酬、研发等投入。未来随着标的公司业务规模扩大,产品线增加,如果各项费用增加较快,可能存在净利润下滑的风险。
三、其他风险
(一)股票价格波动风险股票市场投资收益与投资风险并存。股票价格的波动不仅受企业经营业绩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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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景的影响,而且受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调整、金融政策的调控、股票市场的投机行为、投资者的心理预期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本次交易需要有关部门审批且需要一定的时间周期方能完成,在此期间股票市场价格可能出现波动,从而给投资者带来一定的风险。
(二)不可抗力风险
上市公司不排除因政治、政策、经济、自然灾害等其他不可控因素带来不利影响的可能性。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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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其他重要事项
一、标的公司和上市公司资金占用及担保情况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存在的关联交易情况详见本报告书“第十一章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之“一、关联交易情况”之“(二)标的公司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不存在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况。截至报告期末,标的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不存在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上市公司不存在因本次交易导致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不存在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二、本次交易对于上市公司负债结构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2024年末和2025年8月末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18.05%和
17.27%。本次交易完成后(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的情况下),根据安永会计师出具的
《备考审阅报告》,上市公司2024年末和2025年8月末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35.73%和34.41%,资产负债率水平有所上升,主要系基于《备考审阅报告》假设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在合并时点尚未完成,将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分类至其他应付款所致。
假设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在合并时点已由募集配套资金支付,则上市公司2024年末和2025年8月末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9.94%和8.11%,资产负债率水平将有所下降,偿债能力将有所改善。
三、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
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不存在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情况,亦不存在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购买、出售资产的交易行为。
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治理机制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前,上市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规范的法人治理机构和独立运营的公司管理体制,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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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业务独立、资产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人员独立。同时,上市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工作需要,制定了《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建立了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上述制度的制定与实行,保障了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上市公司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继续完善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建设与实施,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的现金分红政策及相应的安排、董事会对上述情况的说明
(一)上市公司现行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相关条款
为规范公司现金分红,增强现金分红透明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已制定利润分红相关制度。上市公司现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上市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决策程序和机制等相关内容具体如下:
“第一百六十一条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为:(一)利润分配的原则
公司实施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社会公众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根据分红规划,每年按当年实现可供分配利润的规定比例向股东进行分配;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应保持一致性、合理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者重大资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
(二)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
在有可供分配的利润的前提下,原则上公司应至少每年进行1次利润分配,于年度股东会通过后2个月内进行;公司可以根据生产经营及资金需求状况实施中期现金
利润分配,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资金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利润分配,并在股东会通过后2个月内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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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利润分配的方式
公司可以采用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其中,在利润分配方式的顺序上,现金分红优先于股票分配。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公司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四)现金分红的条件
满足以下条件的,公司应该进行现金分配: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2)公司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正值;
(3)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4)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者重大资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外)。
重大资金现金支出指:(1)公司未来12个月内拟实施对外投资、收购资产、购买
设备、购买土地或者其它交易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或者(2)公司未来12个月内拟实施对外投资、收购资产、购买设备、购买土
地或者其它交易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5)未出现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确认的不适宜分配利润的其他特殊情况。
(五)现金分红的比例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公司每年应当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
公司制定分配方案时,应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同时,为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公司应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
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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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股份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
(六)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
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
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本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
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
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
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为现金股利除以现金股利与股票股利之和。
(七)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
公司可以根据年度的盈利情况及现金流状况,在保证最低现金分红比例和公司股本规模及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注重股本扩张与业绩增长保持同步,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公司可以另行采取股票股利分配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公司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以给予股东合理现金分红回报和维持适当股本规模为前提,并综合考虑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因素。
(八)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公司每年利润分配的具体方案由公司董事会结合本章程的规定、盈利情况、资金
需求和股东回报规划提出、拟定。公司董事会应就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性进行充分讨论,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形成专项决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召开年度股东会审议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可审议批准下一年中期现金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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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条件、比例上限、金额上限等。年度股东会审议的下一年中期分红上限不应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公司股东会对现金分红的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网络投票表决、邀请中小股东参会等),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分红预案应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以所持过半数表决权通过。
在符合条件的情形下,公司董事会未提出、拟定现金分红方案的,董事会应说明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并在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九)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公司应当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会审议批准的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或者因外部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并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公司在特殊情况下无法按照既定的现金分红政策或者最低现金分红比例确定当年
利润分配方案的,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具体原因。公司当年利润分配方案应当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公司同时应当提供网络投票方式以方便中小股东参与股东会表决。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一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向公司股东征集其在股东会上的投票权。
(十)利润分配政策的信息披露
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并对下列事项进行专项说明:
(1)是否符合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要求;
(2)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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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4)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5)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等。
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者变更的,还应对调整或者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进行详细说明。”
(二)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
本次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将严格执行《公司章程》载明的股利分配政策,将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结合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增加分配政策执行的透明度,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在保证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兼顾对股东合理的投资回报,更好地维护上市公司股东及投资者利益。
六、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主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自查情况
上市公司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针对本次交易进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及自查工作,自查期间为上市公司首次披露本次重组事项或就本次重组申请股票停牌(孰早)前六个月至重组报告书披露之前一日止,即2024年11月6日至
2025年10月27日,本次自查范围包括:
(1)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知情人员;
(2)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知情人员;
(3)交易对方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知情人员;
(4)相关中介机构及具体业务经办人员;
(5)前述(1)至(4)项所述自然人的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成年子女;
(6)其他知悉本次重组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及其配偶、子女和父母。
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其直系亲属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公司将在相关
交易方案提交股东会审议之前,完成内幕信息知情人股票交易自查报告的填报,并及时公告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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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前股价波动情况的说明
因筹划本次重组,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上市公司股票自2025年5月6日起停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前第21个交易日(2025年4月1日)收盘价格为
25.66元/股,停牌前一交易日(2025年4月30日)收盘价格为31.52元/股,股票收盘
价累计上涨22.84%。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前20个交易日内,上市公司股票、创业板指数
(399006.SZ)及WIND工业机械指数(886021.WI)的累计涨跌幅情况如下表所示:停牌前第21个交易日停牌前1个交易日(2025项目
(202541涨跌幅年月日)年4月30日)
信邦智能(301112.SZ)股票收盘
/25.6631.5222.84%价(元股)
创业板指数(399006.SZ) 2101.88 1948.03 -7.32%
WIND工业机械指数
(886021.WI 6007.80 5631.46 -6.26%)
剔除大盘因素影响后的涨跌幅30.16%
剔除同行业板块影响后的涨跌幅29.10%
剔除大盘因素及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后,上市公司股票价格在本次交易停牌前20个交易日期间内的累计涨幅均超过20%。
本次停牌前20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涨幅主要集中在2025年4月29日和2025年4月30日,两个交易日的累计涨幅为20.12%。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晚间披露了《2025年一季度报告》,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未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9374.32万元,同比增长26.6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85.12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已由亏转盈。
为避免参与人员泄露本次交易有关信息,公司自与交易对方初步磋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过程中,公司采取了严格有效的保密措施,在策划阶段尽可能控制知情人员的范围减少内幕信息的传播,及时编制并签署交易进程备忘录。公司及时对本次交易涉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并将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上报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将在重组报告书披露后将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提交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查询相关单位及自然人二级市场交易情况。
尽管公司制定了严格的内幕信息管理制度并采取了相关保密措施,但是仍不排除有关机构和个人利用本次交易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可能,公司已在本报告书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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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风险提示”之“一、本次交易相关风险”之“(二)本次交易可能被暂停、中止或者取消的风险”中对相关风险作出提示。
八、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对本次重组的原则性意见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出具《关于本次交易的原则性同意意见》:“本次交易有利于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的综合竞争力,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增强持续经营能力,增强抗风险能力,符合上市公司的长远发展和上市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承诺人原则性同意本次交易。”九、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次重组复牌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
(一)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的股份减持计划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承诺:“一、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承诺人不存在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自本次交易预案披露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的期间内如有减持计划,届时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
二、如本承诺人后续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需要或市场变化拟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本承诺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上市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份减持计划上市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一、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承诺人不存在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自本次交易预案披露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的
期间内如有减持计划,届时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
二、如本承诺人后续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需要或市场变化拟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本承诺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十、本次交易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
详见“重大事项提示”之“六、本次重组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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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对本次交易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前,公司已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次交易相关议案进行审议,形成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各项法定条件。
2、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制定
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该方案的实施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产质量和持续经营能力,有利于增强公司的市场抗风险能力,未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3、公司编制了《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相关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4、在本次交易完成后,无锡临英及庄健预计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根
据《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5、根据上市公司、标的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数据,标的公司最近一期末
经审计的资产总额、资产净额(与交易作价相比孰高)及最近一年的营业收入占上市
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告相关指标均超过50%,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李罡、姜宏、余希平三人,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
6、本次交易的整体方案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和第四十四条的规定。
7、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
584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的相关规定。
8、本次交易相关主体均不存在因涉嫌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立
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因涉嫌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因此,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9、本次交易符合《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
10、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第十八条、第二十一
条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规定。
11、在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公司未发生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购买、出售资产的交易行为,不存在需要纳入累计计算范围的情形。
12、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制定了严格有效的保密制度,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限定了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严格地履行了本次交易在依法披露前的保密义务。
13、本次交易中,公司已聘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致同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次交易事项出具相关《审计报告》;已聘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次交易事项出
具《备考审阅报告》;已聘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金证(上海)资产
评估有限公司为本次交易事项出具相关《评估报告》,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出具的《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合理,评估定价公允;我们同意专业机构出具的上述相关《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评估报告》。
14、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最终的交易价格参考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结果,
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本次交易向全体交易对方支付的总对价高于评估价值2%,且超过首期总对价的溢价部分作为后期股份对价分期支付予管理层股东,管理层股东的后期股份对价的支付周期较长,设定了较为严格的支付条件和解锁条件,有利于上市公司引导标的公司管理层巩固自身行业地位,建立长期增长目标,将短期业绩表现和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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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战略发展有机融合,借助上市公司的平台优势积极发挥协同效应,力争做大做强,从长期来看有利于维护上市公司的利益。本次交易的定价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利益。
15、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资产购买协议》、《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
等相关交易协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
16、公司就本次交易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审慎、客观的分析,并
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以及提高未来回报能力的保障措施,相关主体对保障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
综上,公司本次交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交易已履行现阶段应当履行的各项程序且相关程序的履行符合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和总体安排,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公司聘请华泰联合证券、国泰海通证券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华泰联合证券、国泰海通证券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1、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交易遵守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并履行了必要的信息披露程序;
2、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外商投资、对外投资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3、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
4、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定价原则公允,能够准确反映标的资产的价值;
5、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在各方严格履行协议的情况下,交易对方所
持有的标的资产转让给上市公司将不存在法律障碍;
6、本次交易不涉及债权债务处理或变更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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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上市公司重组后
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8、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9、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10、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和增强持续经营能力;
11、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新增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及严重影响独立性
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12、上市公司最近一年财务报告由注册会计师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3、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所购买的资产为权属清晰的经营性资产,在各方严
格履行协议的情况下,能在约定期限内办理完毕权属转移手续;
14、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
15、本次交易约定的资产交付安排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后无法及时获得
标的资产的风险,标的资产交付安排相关的违约责任切实有效;
16、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17、上市公司对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的分析具有合理性,并制定了填补可能
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出具了相关承诺,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有利于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18、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补偿安排具备可行性及合理性;
19、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符合相关法规规定;
20、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的聘请行为合法合规,不存在其他有偿聘
请除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及备考审阅机构、评估机构以及境外律师之外的
其他第三方的行为;本次交易中,独立财务顾问未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
构或个人,不存在未披露的聘请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行为;上述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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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三、法律顾问意见
公司聘请君合律师作为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根据君合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君合律师认为:
“1、本次重组的方案不存在违反《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的情形。
2、本次重组的相关主体均具备参与本次重组的主体资格。
3、信邦智能、交易对方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本次重组履行了现阶段必
要的批准和授权程序。本次重组的生效和实施尚需信邦智能股东会审议批准本次重组,深交所审核通过本次重组并经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英迪芯微整体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事项取得英迪芯微股东会批准并取得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变更登记,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所要求的其他可能涉及的必要批准、核准、备案或许可(如适用)。
4、本次重组的交易协议已经相关各方签署,该等协议的内容不存在违反法律、行
政法规禁止性规定的情况,该等协议将从各自约定的生效条件被满足之日起生效。
5、本次重组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发行管理办法》规定的实质性条件。
6、本次重组的标的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产权纠纷的情形,不存在质押、冻结而
可能导致转让受限的情形,在英迪芯微的公司形式由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后,不存在限制或者禁止转让的情形。在取得本法律意见书所述尚需取得的批准和备案后,办理标的资产权属转移手续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7、本次重组不涉及标的公司的债权债务以及员工安置的处理。
8、本次重组相关方就同业竞争、关联交易事项出具的承诺事项的内容不存在违反
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情形,对作出承诺的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9、信邦智能已经依照《重组管理办法》履行了现阶段的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尚需
根据本次重组的进展情况,按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持续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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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参与本次重组的证券服务机构具备必要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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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中介机构及有关经办人员
一、独立财务顾问
(一)华泰联合证券机构名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江禹
地址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 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 B7栋 401
电话010-56839300
传真010-56839300
项目经办人张辉、李兆宇、吴伟平、阴豪、张致毅、夏宇、张蓝月、陈南铮、刘雪
(二)国泰海通证券机构名称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朱健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768号
电话021-38676666
传真021-38676666
邬凯丞、陈恒瑞、陈睿非、王婧儿、王斐、谭鸣骢、陈煜睿、王亚沁、朱凯项目经办人凯
二、法律顾问机构名称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事务所负责人华晓军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北大街8号华润大厦20层
电话8610-85191300
传真8610-85191350
经办律师黄晓莉、叶坚鑫
三、审计机构
机构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机构负责人李惠琦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电话010-85665588
传真010-85665120
590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签字注册会计师杨凯凯、陈树云
四、审阅机构
机构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机构负责人毛鞍宁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电话020-28812888
传真020-28877463
签字注册会计师莫威威、吴嘉成
五、资产评估机构
机构名称金证(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机构负责人林立
地址上海市嘉定区澄浏中路2539号1303室-1
电话021-63081130
传真021-63081131
签字资产评估师高诚、孙岩
591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第十六章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的相关董事会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交易的独立董事意见;
(三)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相关协议;
(四)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五)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六)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本次交易的审计报告;
(七)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本次交易的备考审阅报告;
(八)金证(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本次交易的资产评估报告。
二、备查地点
投资者可在本报告书刊登后至本次交易完成前,于下列地点查阅本报告书和有关备查文件:
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林和西路 9号耀中广场 B座 1716室
联系人:薛伟旭
电话:020-88581808
传真:020-88581861
592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第十七章声明与承诺
一、上市公司全体董事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报告书及其摘要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字:
李罡姜宏余希平王强刘儒昞王霄赵俊峰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593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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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市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报告书及其摘要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除担任董事外的高级管理人员签字:
陈雷迟永文朱剑超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597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三、独立财务顾问声明本公司及本公司经办人员同意《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其摘要中引用本公司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的内容,且所引用内容已经本公司及本公司经办人员审阅,确认《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其摘要不致因引用前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
江禹
财务顾问协办人:
张辉夏宇张蓝月陈南铮李兆宇刘雪
财务顾问主办人:
吴伟平阴豪张致毅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年月日
598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三、独立财务顾问声明本公司及本公司经办人员同意《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本公司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的内容,且所引用内容已经本公司及本公司经办人员审阅,确认《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其摘要不致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本次交易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未能勤勉尽责的,将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本公司及本公司经办人员已对本次重组申请文件中引用的其他中介机构意见在专
业领域范围内保持职业怀疑,运用职业判断进行独立分析、调查或复核,并作出独立判断。如本次交易申请文件因引用其他机构意见导致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未能勤勉尽责的,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朱健
项目主办人:
陈恒瑞陈辉
项目协办人:
王婧儿陈睿非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599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四、法律顾问声明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及经办律师同意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在《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其摘要中引用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的相关内容及结论性意见。本所保证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在前述文件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相关内容及结论性意见已经本所及经办律师审阅,确认前述文件不致因引用前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华晓军
经办律师签名:
黄晓莉叶坚鑫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年月日
600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五、审计机构声明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以下简称“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确认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致同审字(2025)第
310A034812号)的内容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
有限公司在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上述报告内容无异议,确认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引用的上述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名:
李惠琦
签字注册会计师签名:
杨凯凯陈树云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年月日
601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六、审阅机构声明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以下简称“重组报告书”),确认重组报告书中引用的经审阅的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的内容,与本所出具的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审阅报告(报告编号:安永华明(2025)专字第 70020530_G08 号)的内容无矛盾之处。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在重组报告书中引用的上述
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重组报告书不致因上述报告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上述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声明仅供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事项交易使用,不适用于其他用途。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名:
毛鞍宁
签字注册会计师签名:
莫威威吴嘉成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年月日
602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七、资产评估机构声明本公司及本公司经办资产评估师同意《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其摘要引用本公司出具的
资产评估报告的专业结论,且所引用的专业结论已经本公司及本公司签字资产评估师审阅,确认《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其摘要不致因引用本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的专业结
论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资产评估师:
高诚孙岩
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
林立金证(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年月日
603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八、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审计委员会委员承诺本报告书及其摘要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审计委员会委员签字:
刘儒昞李罡王霄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604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605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606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本页无正文,为《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之盖章页)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607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附件:交易对方穿透核查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的股东/合伙人结构(追溯至实际控制人或最终持有人的权益结构)如下所示:
(一)无锡临英对直接被
股东/出资人姓投资主体最终持有人出资
层级序号/首次入股时间资金来源名名称的投资比性质方式例无锡临峥企业
1-1管理咨询合伙48.52%2023-12-19-自有或自货币
企业(有限合筹伙)
1-1-1庄健75.04%2023-11-17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1-2竺际隆15.25%2023-12-20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1-39.71%2023-11-17自有或自韦怡敏自然人货币
筹无锡临倚企业
1-2管理咨询合伙31.87%2023-12-19-自有或自货币
企业(有限合筹伙)
1-2-1黄裕伟7.89%2023-12-26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2-2张军7.21%2023-12-26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2-3董渊7.07%2023-12-26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2-4潘吉快6.36%2023-12-26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2-5庄健5.91%2023-11-17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2-6自有或自林军5.09%2023-12-26自然人货币
筹
1-2-7李丰军4.53%2023-12-26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2-8刘卫华3.39%2023-12-26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2-9自有或自李钢3.39%2023-12-26自然人货币
筹
1-2-10罗春林2.94%2023-12-26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2-11蔡艳2.89%2023-11-17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2-12廖巨华2.83%2023-12-26自然人货币自有或自
608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对直接被
股东/出资人姓投资主体最终持有人出资
层级序号/首次入股时间资金来源名名称的投资比性质方式例筹
1-2-13李伟2.83%2023-12-26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2-14刘赓2.83%2023-12-26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2-15张丽2.38%2023-12-26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2-16潘敏2.26%2023-12-26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2-172.21%2023-12-26自有或自费俊驰自然人货币
筹
1-2-18赵观星1.98%2023-12-26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2-19李响1.98%2023-12-26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2-20庄志伟1.84%2023-12-26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2-21自有或自郝鑫1.70%2023-12-26自然人货币
筹
1-2-22李琛琳1.70%2023-12-26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2-23蔡胜凯1.70%2023-12-26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2-24席雯1.70%2023-12-26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2-25自有或自张文1.41%2023-12-26自然人货币
筹
1-2-261.41%2023-12-26自有或自郭坤炎自然人货币
筹
1-2-27自有或自袁志伟0.99%2023-12-26自然人货币
筹
1-2-28岳云0.99%2023-12-26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2-29张强礴0.96%2023-12-26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2-30自有或自陈宇龙0.96%2023-12-26自然人货币
筹
1-2-310.88%2023-12-26自有或自孙莉莉自然人货币
筹
1-2-32冯格0.88%2023-12-26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2-33史雁彬0.85%2023-12-26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2-34魏洪涛0.74%2023-12-26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2-35钱书雅0.74%2023-12-26自然人货币自有或自
609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对直接被
股东/出资人姓投资主体最终持有人出资
层级序号/首次入股时间资金来源名名称的投资比性质方式例筹
1-2-36胡燕州0.57%2023-12-26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2-37王博0.57%2023-12-26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2-38马蛟0.57%2023-12-26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2-39自有或自刘圣古0.57%2023-12-26自然人货币
筹
1-2-40周俊0.42%2023-12-26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2-41乔景明0.34%2023-12-26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2-42杨红梅0.28%2023-12-26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2-43朱运岭0.28%2023-12-26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2-44曹榕0.28%2023-12-26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2-45吉秋菊0.28%2023-12-26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2-46刘青青0.28%2023-12-26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2-47初程凯0.17%2023-12-26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无锡临绝企业
1-3管理咨询合伙7.57%2023-12-19-自有或自货币
企业(有限合筹伙)
1-3-1庄健19.35%2023-11-17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3-2庄吉11.91%2023-12-20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3-3邓樟鹏9.53%2023-12-20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3-4自有或自曹辉辉6.67%2023-11-17自然人货币
筹
1-3-54.77%2023-12-20自有或自吴彪自然人货币
筹
1-3-6自有或自李育军4.77%2023-12-20自然人货币
筹
1-3-7尹建涛4.77%2023-12-20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3-8陈相园2.62%2023-12-20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3-9纪伟伟2.62%2023-12-20自然人货币自有或自
610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对直接被
股东/出资人姓投资主体最终持有人出资
层级序号/首次入股时间资金来源名名称的投资比性质方式例筹
1-3-10邱涛2.38%2023-12-20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3-11王慧华2.38%2023-12-20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3-12崔猛2.38%2023-12-20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3-13钱杰2.03%2023-12-20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3-141.79%2023-12-20自有或自龚莹自然人货币
筹
1-3-15吕彬1.79%2023-12-20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3-16谢敏奕1.19%2023-12-20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3-17许岚1.19%2023-12-20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3-18胡鑫坪1.19%2023-12-20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3-19翁圣晖1.19%2023-12-20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3-20温浩然1.19%2023-12-20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3-21杨金丽1.19%2023-12-20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3-22自有或自李悦凯1.19%2023-12-20自然人货币
筹
1-3-23宋小南1.19%2023-12-20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3-24谢栋卿0.71%2023-12-20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3-25许腾0.71%2023-12-20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3-26舒峰0.71%2023-12-20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3-27自有或自程金金0.71%2023-12-20自然人货币
筹
1-3-280.71%2023-12-20自有或自田荣强自然人货币
筹
1-3-29王灿0.71%2023-12-20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3-30杨袁敏儿0.71%2023-12-20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3-31李辉0.71%2023-12-20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3-32姚俊杰0.71%2023-12-20自然人货币自有或自
611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对直接被
股东/出资人姓投资主体最终持有人出资
层级序号/首次入股时间资金来源名名称的投资比性质方式例筹
1-3-33周丽莎0.71%2023-12-20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3-34华兴成0.71%2023-12-20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3-35自有或自刘珍0.71%2023-12-20自然人货币
筹
1-3-36倪鹏0.71%2023-12-20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3-37严波0.71%2023-12-20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3-38闫伟0.48%2023-12-20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3-39叶进0.24%2023-12-20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4庄健5.68%2017-05-27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无锡临瞰企业
1-5管理咨询合伙5.15%2023-12-19-自有或自货币
企业(有限合筹伙)
1-5-1自有或自林媛29.74%2023-12-20自然人货币
筹
1-5-2庄健8.87%2023-11-17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5-3汤骁7.00%2023-12-20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5-4李玮俊7.00%2023-12-20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5-55.25%2023-12-20自有或自郎庆亮自然人货币
筹
1-5-6管要宾3.50%2023-12-20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5-7王沛3.50%2023-12-20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5-8张旭东3.50%2023-12-20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5-9自有或自刘淑洁3.50%2023-12-20自然人货币
筹
1-5-10刘中原3.50%2023-11-17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5-11于涛3.50%2023-12-20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5-12杨静2.62%2023-12-20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5-13陈云1.75%2023-12-20自然人货币自有或自
612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对直接被
股东/出资人姓投资主体最终持有人出资
层级序号/首次入股时间资金来源名名称的投资比性质方式例筹
1-5-14杨薇1.75%2023-12-20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5-15刘俊杰1.75%2023-12-20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5-16丁星火1.75%2023-12-20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5-17陈杰1.40%2023-12-20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5-181.05%2023-12-20自有或自邬凤娇自然人货币
筹
1-5-19陆晶丹0.70%2023-12-20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5-20唐群0.70%2023-12-20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5-21华家凯0.70%2023-12-20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5-22自有或自龚毅0.35%2023-12-20自然人货币
筹
1-5-23黄晓竹0.35%2023-12-20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5-24骆阳0.35%2023-12-20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5-25马康敬宇0.35%2023-12-20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5-26自有或自陈鑫0.35%2023-12-20自然人货币
筹
1-5-27裴宜森0.35%2023-12-20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5-28蒋泽凌0.35%2023-12-20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5-29臧佳林0.35%2023-12-20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5-30王昆宇0.35%2023-12-20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5-310.35%2023-12-20自有或自潘文辉自然人货币
筹
1-5-32杜亮0.35%2023-12-20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5-33李楠0.35%2023-12-20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5-34朱银忠0.35%2023-12-20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5-35徐莹莹0.35%2023-12-20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5-36徐艳君0.35%2023-12-20自然人货币自有或自
613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对直接被
股东/出资人姓投资主体最终持有人出资
层级序号/首次入股时间资金来源名名称的投资比性质方式例筹
1-5-37张家胜0.35%2023-12-20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5-38庄悦0.35%2023-12-20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5-39岳滨0.35%2023-12-20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5-400.35%2023-12-20自有或自孙晨自然人货币
筹
1-5-41侯满园0.35%2023-12-20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无锡临嵘企业
1-6管理咨询合伙1.22%2023-12-19-自有或自货币
企业(有限合筹伙)
1-6-1苏伟铭20.20%2023-12-07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6-2林明忠35.04%2023-12-07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6-3庄健34.43%2023-12-07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JAZLYN
1-6-4 ANDRIANA 10.32% 2023-12-07 自有或自BINTI 自然人 货币 筹
MAHADZIR
(二)晋江科宇对直接被
股东/出资人姓投资主体最终持有人出资
层级序号/首次入股时间资金来源名名称的投资比性质方式例
1-1方浩宇24.24%2021-03-19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2陈圆24.24%2020-11-24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3张晓勇12.12%2020-11-24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47.27%2020-11-24自有或自赵小绿自然人货币
筹
1-5刘文明6.06%2020-11-24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6蔡淋生6.06%2020-11-24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7陈洪6.06%2020-11-24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614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对直接被
股东/出资人姓投资主体最终持有人出资
层级序号/首次入股时间资金来源名名称的投资比性质方式例
1-8陈蔚曙6.06%2020-11-24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9自有或自陶金6.06%2021-07-20自然人货币
筹深圳市科宇盛
1-10达基金有限公1.82%2020-07-01-自有或自货币
筹司
1-10-165.00%2015-11-18自有或自方浩宇自然人货币
筹
1-10-2阎逸超35.00%2021-01-22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三)扬州临芯对直接被
股东/出资人姓投资主体最终持有人出资
层级序号/首次入股时间资金来源名名称的投资比性质方式例上海建发造强
1-1投资管理合伙18.24%2022-09-05自有或自国有主体货币
企业(有限合筹伙)扬州经开新兴
1-2产业发展基金18.24%2022-09-05自有或自国有主体货币
筹(有限合伙)上海国泰君安
1-3创新股权投资9.73%2024-04-24自有或自国有主体货币
母基金中心筹(有限合伙)
1-4上海临芯投资7.42%2022-07-12-自有或自货币
管理有限公司筹上海清云图投
1-4-1资合伙企业50.00%2015-10-23-自有或自货币
筹(有限合伙)
1-4-1-1李亚军31.28%2012-09-19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4-1-2宋延延19.85%2012-09-19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4-1-3熊伟15.05%2012-09-19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4-1-4田卫兵12.75%2012-09-19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4-1-5王毅11.70%2012-09-19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4-1-6自有或自刘光军7.37%2012-09-19自然人货币
筹
615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对直接被
股东/出资人姓投资主体最终持有人出资
层级序号/首次入股时间资金来源名名称的投资比性质方式例
1-4-1-72.00%2012-09-19自有或自姚冲自然人货币
筹
1-4-2自有或自李亚军31.82%2015-10-23自然人货币
筹
1-4-3李翠卿9.99%2024-09-18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4-4靖昕伟8.19%2018-05-10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国投创合国家
1-5新兴产业创业7.29%2022-09-05自有或自国有主体货币
投资引导基金筹(有限合伙)上海临港国泰君安科技前沿
1-6产业私募基金6.08%2024-01-31自有或自国有主体货币
筹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7上海临珺电子3.65%2022-09-05-自有或自货币
科技有限公司筹
1-7-1上海临芯投资52.26%2016-12-15重复,详自有或自货币
管理有限公司见:1-4筹
1-7-2宏威管理集团21.60%2022-06-08-自有或自货币
有限公司筹
1-7-2-1刘建华80.00%2022-05-25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7-2-220.00%2023-02-08自有或自骆真健自然人货币
筹
1-7-3上海尚钰投资17.42%2022-06-08-自有或自货币
有限公司筹
1-7-3-1100.00%2019-12-25自有或自尚军自然人货币
筹
1-7-4合肥东芯通信8.71%2024-03-30新三板挂牌自有或自货币
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筹
1-8厦门翔业创新6.08%2023-08-23自有或自国有主体货币
投资有限公司筹江苏南通海晟
1-9闲庭投资基金6.08%2022-09-02-自有或自货币合伙企业(有筹限合伙)
1-9-1江苏海晋城建51.00%2021-11-22自有或自国有主体货币
集团有限公司筹
1-9-2江苏海晟控股48.00%2021-11-22自有或自国有主体货币
集团有限公司筹
1-9-3闲庭私募基金1.00%2021-11-22-自有或自货币管理(上海)筹
616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对直接被
股东/出资人姓投资主体最终持有人出资
层级序号/首次入股时间资金来源名名称的投资比性质方式例有限公司
1-9-3-1江苏海晟控股49.00%2021-08-09自有或自国有主体货币
集团有限公司筹
1-9-3-2张小芳36.00%2021-04-29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9-3-3朱燕15.00%2021-04-29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10安徽迎驾投资2022-09-05-自有或自3.65%货币
管理有限公司筹
1-10-1安徽迎驾集团100.00%2019-12-31-自有或自货币
股份有限公司筹
1-10-1-1倪永培22.06%2003-11-10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10-1-2倪庆燊9.48%2011-07-15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10-1-3 DANDANZHANG 8.75% -
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筹
1-10-1-4刘壁全3.06%2011-07-15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10-1-5陈正林2.03%2011-07-15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10-1-6张华1.59%2011-07-15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10-1-7刘勇1.39%2011-07-15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10-1-8芦义来1.31%2011-07-15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10-1-91.20%-自有或自张维自然人货币
筹
1-10-1-10黄捷1.05%2011-07-15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10-1-11姚瑞0.96%2011-07-15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10-1-12顾正祝0.83%2011-07-15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10-1-13陈兆东0.81%2011-07-15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10-1-14叶玉琼0.81%2011-07-15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10-1-15自有或自饶明0.79%2011-07-15自然人货币
筹
1-10-1-160.78%2011-07-15自有或自秦海自然人货币
筹
1-10-1-17孙汪胜0.77%-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617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对直接被
股东/出资人姓投资主体最终持有人出资
层级序号/首次入股时间资金来源名名称的投资比性质方式例
1-10-1-180.76%2011-07-15自有或自沈守强自然人货币
筹
1-10-1-19陈红艳0.74%-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10-1-20田丰0.73%2011-07-15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10-1-21肖义如0.69%2011-07-15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10-1-220.66%2011-07-15自有或自杜全余自然人货币
筹
1-10-1-23倪杨0.64%2011-07-15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10-1-24倪锐0.64%2016-07-31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10-1-250.63%2011-07-15自有或自程培华自然人货币
筹
1-10-1-26万谦0.63%2011-07-15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10-1-27自有或自杜创0.61%-自然人货币
筹
1-10-1-28罗海燕0.61%-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10-1-29李劲0.58%-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10-1-30丁保忠0.57%2011-07-15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10-1-31宁静0.53%-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10-1-32俞敬东0.52%2011-07-15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10-1-33郑念凡0.49%2011-07-15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10-1-34张学奇0.48%-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10-1-35杨奇山0.48%2011-07-15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10-1-36自有或自巩德江0.45%2011-07-15自然人货币
筹
1-10-1-37叶世超0.44%2011-07-15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10-1-38李晓峰0.44%2011-07-15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10-1-39自有或自金毅0.44%-自然人货币
筹
1-10-1-40自有或自张莉0.43%2011-07-15自然人货币
筹
618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对直接被
股东/出资人姓投资主体最终持有人出资
层级序号/首次入股时间资金来源名名称的投资比性质方式例
1-10-1-41吴秀琼0.40%2011-07-15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10-1-42程福0.39%2011-07-15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10-1-43项兴本0.39%2011-07-15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10-1-440.37%2011-07-15自有或自程娟自然人货币
筹
1-10-1-45李显0.36%2011-07-15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10-1-46刘梦瑶0.36%-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10-1-47李芳0.35%2011-07-15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10-1-48沈平0.35%2011-07-15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10-1-49王海涛0.35%2011-07-15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10-1-500.35%2011-07-15自有或自王爱荣自然人货币
筹
1-10-1-51自有或自陶惟存0.35%-自然人货币
筹
1-10-1-520.35%2011-07-15自有或自韩安道自然人货币
筹
1-10-1-530.34%2011-07-15自有或自张肇贤自然人货币
筹
1-10-1-54徐玲0.33%2011-07-15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10-1-55张纪0.31%-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10-1-56陶习珍0.31%2011-07-15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10-1-57黄方稳0.31%2011-07-15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10-1-580.31%2011-07-15自有或自黎绍堂自然人货币
筹
1-10-1-59熊守龙0.30%2011-07-15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10-1-60程俊0.30%2011-07-15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10-1-61自有或自广家权0.29%2011-07-15自然人货币
筹
1-10-1-62朱昌贵0.28%-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10-1-63高玲0.28%2011-07-15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619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对直接被
股东/出资人姓投资主体最终持有人出资
层级序号/首次入股时间资金来源名名称的投资比性质方式例
1-10-1-64自有或自万建琼0.28%2011-07-15自然人货币
筹
1-10-1-65朱恩霞0.26%2011-07-15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10-1-66梅成华0.26%2011-07-15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10-1-67汤进0.26%-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10-1-68罗涛0.26%2011-07-15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10-1-69自有或自赵世芳0.26%2011-07-15自然人货币
筹
1-10-1-70程善云0.26%2011-07-15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10-1-71姜梅0.25%2011-07-15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10-1-72刘雪飞0.24%-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10-1-73程安徽0.24%2011-07-15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10-1-74孙金红0.24%2011-07-15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10-1-75陶庭福0.24%2011-07-15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10-1-76郑念琴0.23%2011-07-15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10-1-77杨照兵0.23%2011-07-15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10-1-780.23%2011-07-15自有或自杜勇自然人货币
筹
1-10-1-79姜俊0.23%2011-07-15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10-1-80胡厚梅0.23%2011-07-15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10-1-81顾正凤0.22%2011-07-15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10-1-820.22%2011-07-15自有或自柯尊祥自然人货币
筹
1-10-1-83何枫0.22%2011-07-15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10-1-84刘霞0.22%2011-07-15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10-1-85吕国兰0.22%2011-07-15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10-1-86吴泽洲0.22%2011-07-15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620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对直接被
股东/出资人姓投资主体最终持有人出资
层级序号/首次入股时间资金来源名名称的投资比性质方式例
1-10-1-87张玲0.22%2011-07-15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10-1-880.22%2011-07-15自有或自王爱国自然人货币
筹
1-10-1-89陈世平0.22%2011-07-15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10-1-90刁勇0.21%2011-07-15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10-1-91卢升0.21%2011-07-15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10-1-92吴玲0.21%2011-07-15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10-1-93周锡三0.21%2011-07-15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10-1-94唐世云0.21%2011-07-15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10-1-95汪正良0.21%2011-07-15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10-1-96汪胜利0.21%2011-07-15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10-1-970.21%2011-07-15自有或自潘剑自然人货币
筹
1-10-1-98耿光银0.21%2011-07-15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10-1-99谢远平0.21%2011-07-15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10-1-100自有或自顾友才0.21%2011-07-15自然人货币
筹
1-10-1-101顾正亚0.21%2011-07-15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10-1-102李纪方0.20%2011-07-15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10-1-103程裕禄0.20%2011-07-15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10-1-104孙林0.19%2011-07-15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10-1-105自有或自许凯尧0.19%-自然人货币
筹
1-10-1-106金如兰0.19%2011-07-15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10-1-107陈然0.19%2011-07-15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10-1-108王军荣0.18%2011-07-15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10-1-109黄宝玉0.18%2011-07-15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621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对直接被
股东/出资人姓投资主体最终持有人出资
层级序号/首次入股时间资金来源名名称的投资比性质方式例
1-10-1-110王晶晶0.18%-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10-1-1110.18%2011-07-15自有或自但继红自然人货币
筹
1-10-1-112余云飞0.18%2011-07-15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10-1-113储明0.18%2011-07-15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10-1-114刘大同0.18%-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10-1-115吴传俊0.18%2011-07-15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10-1-116吴泽浩0.18%2011-07-15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10-1-117自有或自张海建0.18%2011-07-15自然人货币
筹
1-10-1-1180.18%2011-07-15自有或自戚如亮自然人货币
筹
1-10-1-1190.18%2011-07-15自有或自朱景怀自然人货币
筹
1-10-1-120李加强0.18%2011-07-15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10-1-121杜琼0.18%2011-07-15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10-1-122江绪勇0.18%2011-07-15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10-1-123申成先0.18%2011-07-15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10-1-124程霞0.18%2011-07-15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10-1-125舒凯0.18%-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10-1-1260.18%2011-07-15自有或自郑光明自然人货币
筹
1-10-1-127陈钧0.18%2011-07-15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10-1-128陶庭红0.18%2011-07-15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10-1-129自有或自黎绍枫0.18%-自然人货币
筹
1-10-1-130纪倩0.16%-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10-1-131凌文辉0.16%2011-07-15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10-1-132高阳0.16%2011-07-15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622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对直接被
股东/出资人姓投资主体最终持有人出资
层级序号/首次入股时间资金来源名名称的投资比性质方式例
1-10-1-133吴海0.15%2011-07-15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10-1-1340.15%2011-07-15自有或自李玉顶自然人货币
筹
1-10-1-135许正军0.15%2011-07-15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10-1-136陈勇0.15%2011-07-15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10-1-137自有或自王武0.14%2011-07-15自然人货币
筹
1-10-1-1380.14%2011-07-15自有或自程伟自然人货币
筹
1-10-1-139陈晓琼0.14%2011-07-15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10-1-140韩成忠0.14%2011-07-15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10-1-141吕小红0.14%2011-07-15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10-1-142刘云0.13%2011-07-15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10-1-143刘发平0.13%2011-07-15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10-1-144卢福珍0.13%2011-07-15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10-1-145唐虎0.13%2011-07-15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10-1-1460.13%-自有或自张诚自然人货币
筹
1-10-1-1470.13%2011-07-15自有或自朱仪自然人货币
筹
1-10-1-148李琴0.13%2011-07-15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10-1-149杜国付0.13%2011-07-15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10-1-150自有或自梅国林0.13%2011-07-15自然人货币
筹
1-10-1-1510.13%2011-07-15自有或自江南自然人货币
筹
1-10-1-152程业琪0.13%2011-07-15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10-1-153穆志友0.13%2011-07-15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10-1-154胡业军0.13%2011-07-15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10-1-155陈涛0.13%2011-07-15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623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对直接被
股东/出资人姓投资主体最终持有人出资
层级序号/首次入股时间资金来源名名称的投资比性质方式例
1-10-1-156自有或自黄庆文0.13%2011-07-15自然人货币
筹
1-10-1-157吴弘宝0.13%2011-07-15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10-1-158胡志国0.13%2011-07-15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10-1-159卢福宏0.12%2011-07-15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10-1-1600.12%2011-07-15自有或自徐良胜自然人货币
筹
1-10-1-161袁德晋0.12%2011-07-15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10-1-162徐程0.12%2011-07-15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10-1-163吴献斌0.11%2011-07-15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10-1-164汪兴丽0.11%2011-07-15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10-1-165沈善云0.11%2011-07-15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10-1-166邓子小0.11%-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10-1-167自有或自万靖东0.11%2011-07-15自然人货币
筹
1-10-1-168吴家琦0.11%-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10-1-169张先宝0.11%2011-07-15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10-1-1700.11%-自有或自沈辉自然人货币
筹
1-10-1-171王光华0.11%2011-07-15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10-1-172程玉胜0.11%2011-07-15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10-1-173葛珊0.11%-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10-1-174陶选红0.11%2011-07-15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10-1-1750.11%2016-07-31自有或自倪永明自然人货币
筹
1-10-1-176李光存0.11%2011-07-15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10-1-177自有或自杨美栋0.11%2011-07-15自然人货币
筹
1-10-1-178张积忠0.10%2011-07-15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624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对直接被
股东/出资人姓投资主体最终持有人出资
层级序号/首次入股时间资金来源名名称的投资比性质方式例
1-10-1-179李剑0.10%2011-07-15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10-1-180张平0.09%2011-07-15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10-1-181余本玉0.09%2011-07-15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10-1-182张光亮0.09%2011-07-15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10-1-183彭余兵0.09%2011-07-15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10-1-184自有或自曹静0.09%2011-07-15自然人货币
筹
1-10-1-185李宏松0.09%2011-07-15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10-1-186金传明0.09%2011-07-15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10-1-187储霞0.08%2011-07-15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10-1-188张学松0.07%-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10-1-189林斗凡0.07%2011-07-15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10-1-190王桂佳0.07%-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10-1-191陈啟胜0.07%2011-07-15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10-1-192李华忠0.06%2011-07-15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10-1-193自有或自朱义成0.06%-自然人货币
筹
1-10-1-194曹寅0.06%-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10-1-195张军0.05%-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10-1-196余汪一0.04%-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10-1-197辛琪0.04%-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10-1-198周鹏0.04%2011-07-15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10-1-199胡昆仑0.04%-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淄博景瑜创业
1-11投资合伙企业2.49%2024-01-31-自有或自货币
筹(有限合伙)
1-11-1卢玉锦13.95%2023-11-30自然人货币自有或自
625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对直接被
股东/出资人姓投资主体最终持有人出资
层级序号/首次入股时间资金来源名名称的投资比性质方式例筹
1-11-26.98%2023-11-30自有或自吴建明自然人货币
筹
1-11-3自有或自吴茜6.98%2023-11-30自然人货币
筹
1-11-4窦青芽6.98%2023-11-30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11-5丰信东4.65%2023-11-30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11-6自有或自吴卫莲4.65%2023-11-30自然人货币
筹
1-11-74.65%2023-11-30自有或自周学茵自然人货币
筹
1-11-8自有或自宋洋4.65%2023-11-30自然人货币
筹
1-11-9施杰4.65%2023-11-30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11-10李建业4.65%2023-11-30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11-11自有或自李文剑4.65%2023-11-30自然人货币
筹
1-11-12王旭4.65%2023-11-30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11-13白鹏4.65%2023-11-30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11-14薛俊4.65%2023-11-30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11-15谷红霞4.65%2023-11-30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11-164.65%2023-11-30自有或自赵红自然人货币
筹
1-11-17邹涛4.65%2023-11-30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11-18马冰4.65%2023-11-30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11-19上海好臻投资自有或自0.02%2023-03-23-货币
管理有限公司筹
1-11-19-1好买财富管理100.00%2015-04-13新三板挂牌自有或自货币
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筹
1-12平湖经开创业2.43%2024-01-31自有或自国有主体货币
投资有限公司筹江阴高新区金
1-13融投资有限公2.43%2023-12-15自有或自国有主体货币
筹司
1-14长沙市长财资2.43%2023-12-04国有主体货币自有或自
626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对直接被
股东/出资人姓投资主体最终持有人出资
层级序号/首次入股时间资金来源名名称的投资比性质方式例本管理有限公筹司福建九洲之星
1-15创业投资合伙1.22%2023-08-31-自有或自货币
企业(有限合筹伙)
1-15-1俞培平90.00%2022-09-20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15-2王兰珍10.00%2024-09-03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海南清源鑫创
1-16业投资合伙企0.12%2022-07-12-自有或自货币
业(有限合筹伙)
1-16-1李亚军35.00%2021-12-06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16-2宋延延20.00%2021-12-06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16-3熊伟14.00%2021-12-06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16-4王毅14.00%2021-12-06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16-5刘光军10.00%2021-12-06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16-6田卫兵7.00%2021-12-06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17君龙人寿保险2.43%2025-06-27-自有或自货币
有限公司筹
1-17-1厦门建发集团50.00%2024-09-10自有或自国有主体货币
有限公司筹
1-17-2台湾人寿保险50.00%2024-09-11-自有或自货币
股份有限公司筹
(四)前海鹏晨对直接被
股东/出资人姓投资主体最终持有人出资
层级序号/首次入股时间资金来源名名称的投资比性质方式例
1-1朱旭55.00%2018-07-23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2董玮11.00%2018-07-23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3张永平10.00%2018-10-19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4林其亮10.00%2018-10-19自然人货币自有或自
627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对直接被
股东/出资人姓投资主体最终持有人出资
层级序号/首次入股时间资金来源名名称的投资比性质方式例筹
1-5李丹青5.00%2018-10-19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6李怡宁5.00%2018-10-19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7吴树琼2.00%2018-10-19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深圳市前海鹏
1-8晨德润投资合1.00%2021-04-28-自有或自货币伙企业(有限筹合伙)深圳市源文投
1-8-1资顾问有限公49.75%2022-09-14-自有或自货币
筹司
1-8-1-1100.00%2022-08-24自有或自沈苏一自然人货币
筹深圳市前海鹏
1-8-2自有或自益投资管理有49.75%2022-09-14-货币
筹限公司
1-8-2-1董玮99.00%2015-09-10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8-2-2杨援农1.00%2022-11-07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深圳市前海鹏
1-8-3晨投资管理有0.50%2020-12-01-自有或自货币
筹限公司
1-8-3-1沈苏一50.00%2022-11-14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8-3-2董玮50.00%2015-09-07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9沈苏一1.00%2018-10-19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五)苏州原信对直接被
股东/出资人姓投资主体最终持有人出资
层级序号/首次入股时间资金来源名名称的投资比性质方式例
1-1刘光军20.65%2023-06-09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218.48%2023-06-09自有或自李芳自然人货币
筹苏州市优亿创
1-3自有或自业投资管理合10.87%2023-05-17-货币
筹伙企业(有限
628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对直接被
股东/出资人姓投资主体最终持有人出资
层级序号/首次入股时间资金来源名名称的投资比性质方式例
合伙)海南容裕投资1-3-12023-05-04自有或自合伙企业(有90.00%-货币筹限合伙)
1-3-1-1宋亦斌50.00%2023-07-24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3-1-2自有或自夏学军30.00%2023-04-07自然人货币
筹
1-3-1-3张红梅20.00%2023-04-07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苏州原信私募
1-3-210.00%2023-05-04-自有或自基金管理有限货币
筹公司
1-3-2-1青腾(上海)2022-07-05自有或自80.00%-货币
实业有限公司筹
1-3-2-1-1自有或自杨洋60.00%2022-01-28自然人货币
筹
1-3-2-1-2江海燕20.00%2021-09-17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3-2-1-3自有或自高慧20.00%2021-09-17自然人货币
筹苏州和林微纳
1-3-2-2自有或自科技股份有限20.00%2022-07-05上市公司货币
筹公司
1-4靖悦8.70%2023-06-09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5屠宏5.43%2023-06-09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6自有或自梅炜5.43%2023-06-09自然人货币
筹
1-7汪莉4.24%2024-05-27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上海嘉维佳企
1-8业发展合伙企2023-06-09-自有或自3.26%货币
业(有限合筹伙)
1-8-12022-07-13自有或自张红梅17.65%自然人货币
筹
1-8-2丁红兵8.82%2022-07-13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8-3自有或自孙浩月8.82%2022-07-13自然人货币
筹
1-8-4季翔宇8.82%2022-07-13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629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对直接被
股东/出资人姓投资主体最终持有人出资
层级序号/首次入股时间资金来源名名称的投资比性质方式例
1-8-5李翠卿8.82%2022-07-13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8-6王瑶8.82%2022-07-13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8-78.82%2022-07-13自有或自鲁初明自然人货币
筹
1-8-8严建国5.88%2022-07-13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8-9夏学军5.88%2022-07-13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8-10徐晨5.88%2022-07-13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8-11王卫平5.88%2022-07-13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8-12自有或自许世峰5.88%2022-07-13自然人货币
筹
1-9王立3.26%2023-06-09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10郭莹3.26%2023-06-09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11自有或自陈志伟3.26%2023-06-09自然人货币
筹
1-122023-06-09自有或自韩申瑶2.83%自然人货币
筹
1-13自有或自马尔丽2.72%2023-06-09自然人货币
筹
1-14自有或自俞培平2.17%2023-06-09自然人货币
筹
1-15周军2.17%2023-06-09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16顾永忠2.17%2023-06-09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17郑郧1.09%2023-06-09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六)君海荣芯对直接被
股东/出资人姓投资主体最终持有人出资
层级序号/首次入股时间资金来源名名称的投资比性质方式例SK海力士(无
1-1锡)投资有限36.53%2020-07-30-自有或自货币
筹公司
1-1-1 SK海力士半导 100.00% 2018-05-24 - 货币 自有或自
630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对直接被
股东/出资人姓投资主体最终持有人出资
层级序号/首次入股时间资金来源名名称的投资比性质方式例体(中国)有筹限公司
1-1-1-1 SK海力士株式 100.00% 2018-06-26 自有或自上市公司 货币
会社筹南京浦口智思
1-2集成电路产业12.18%2021-05-10-自有或自货币
基金合伙企业筹(有限合伙)南京浦口高质
1-2-1量发展投资基65.00%2023-11-23自有或自国有主体货币
金合伙企业筹(有限合伙)南京市浦口区
1-2-2科技创新投资34.01%2021-03-30自有或自国有主体货币
筹有限公司南京浦口元禾持有英迪芯
1-2-3璞华企业管理0.99%2021-03-30自有或自微股份比例货币合伙企业(有筹低于0.01%限合伙)江苏省政府投1-3资基金(有限12.18%2020-07-30自有或自国有主体货币筹
合伙)江苏疌泉太湖
1-4国联新兴成长12.18%2020-07-30自有或自国有主体货币
产业投资企业筹(有限合伙)无锡高新区新
1-5动能产业发展12.18%2019-12-26自有或自国有主体货币
基金(有限合筹伙)信银理财超享
1-6象股权基金封7.67%22022-12-05-
自有或自货币闭式号理财筹产品
1-6-1宣艳2.22%2022-12-05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6-2自有或自褚亚平3.70%2022-12-05自然人货币
筹
1-6-3郭凯2.22%2022-12-05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6-4徐玉英2.96%2022-12-05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6-5自有或自王冬美2.59%2022-12-05自然人货币
筹
631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对直接被
股东/出资人姓投资主体最终持有人出资
层级序号/首次入股时间资金来源名名称的投资比性质方式例
1-6-63.70%2022-12-05自有或自宋超群自然人货币
筹
1-6-7自有或自戴金生2.22%2022-12-05自然人货币
筹
1-6-8彭冬梅2.22%2022-12-05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6-9周培军2.22%2022-12-05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6-10周怡2.22%2022-12-05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6-11田启林2.22%2022-12-05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6-12宋仕良2.22%2022-12-05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6-13何勤2.22%2022-12-05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6-14陈秋莲2.22%2022-12-05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6-15余熙乾7.39%2022-12-05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6-16王华度2.22%2022-12-05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6-17王烨2.22%2022-12-05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6-18费嘉鸿2.22%2022-12-05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6-19自有或自赵琴2.22%2022-12-05自然人货币
筹
1-6-20蔡会林2.59%2022-12-05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6-21张梅2.22%2022-12-05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6-22华敏洪2.22%2022-12-05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6-23自有或自曹丽君2.22%2022-12-05自然人货币
筹
1-6-242.22%2022-12-05自有或自褚军艳自然人货币
筹
1-6-25自有或自陈美萍3.92%2022-12-05自然人货币
筹
1-6-26朱瑞娟2.22%2022-12-05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6-27张兰芹2.22%2022-12-05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6-28朱玲芳2.22%2022-12-05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632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对直接被
股东/出资人姓投资主体最终持有人出资
层级序号/首次入股时间资金来源名名称的投资比性质方式例
1-6-29周泽2.22%2022-12-05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6-30许俊春2.22%2022-12-05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6-31陈宜萍3.70%2022-12-05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6-32张文丽2.22%2022-12-05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6-332.22%2022-12-05自有或自胡靖玮自然人货币
筹
1-6-34朱长友3.70%2022-12-05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6-35殷春喜2.22%2022-12-05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6-36自有或自周丹萍5.91%2022-12-05自然人货币
筹
1-6-372.22%2022-12-05自有或自陆金根自然人货币
筹北京君联创业1-7投资中心(有3.04%2019-12-26-自有或自货币筹限合伙)
1-7-1拉萨君祺企业98.04%2023-11-03-自有或自货币
管理有限公司筹
1-7-1-1君联资本管理自有或自100.00%2013-09-24-货币
股份有限公司筹北京君诚合众
1-7-1-1-1投资管理合伙80.00%2016-12-31-自有或自货币
企业(有限合筹伙)天津汇智壹号
1-7-1-1-1-1企业管理咨询58.12%2015-09-15-自有或自货币合伙企业(有筹限合伙)
1-7-1-1-1-自有或自
1-1朱立南34.68%2015-09-29自然人货币筹
1-7-1-1-1-
1-2陈浩29.73%2015-09-29
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筹
1-7-1-1-1-自有或自
1-3欧阳浩4.33%2015-09-29自然人货币筹
1-7-1-1-1-自有或自
1-4王能光4.33%-自然人货币筹
1-7-1-1-1-
1-5葛新宇3.47%2020-09-09
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筹
1-7-1-1-1-自有或自
1-6唐婕3.03%2015-09-29自然人货币筹
633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对直接被
股东/出资人姓投资主体最终持有人出资
层级序号/首次入股时间资金来源名名称的投资比性质方式例
1-7-1-1-1-
1-7王建庆2.89%2015-09-29
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筹
1-7-1-1-1-
1-8周瑔2.60%2020-09-09
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筹
1-7-1-1-1-
1-9汪剑飞2.60%2020-09-09
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筹
1-7-1-1-1-
1-10薛龙2.60%2020-09-09
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筹
1-7-1-1-1-自有或自
1-11张楠2.17%2015-09-29自然人货币筹
1-7-1-1-1-2.17%2020-09-09自有或自1-12杨轶自然人货币筹
1-7-1-1-1-
1-13纪海泉2.17%2020-09-09
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筹
1-7-1-1-1-
1-14杨琳2.02%2015-09-29
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筹北京君祺嘉睿
1-7-1-1-1-重复,详自有或自
1-15企业管理有限1.20%2015-09-20见:1-7-1-1-货币筹
公司1-3天津君联杰佑
1-7-1-1-1-2企业管理咨询41.87%2018-12-12-自有或自货币合伙企业(有筹限合伙)
1-7-1-1-1-33.36%2020-09-14自有或自2-1陈浩自然人货币筹
1-7-1-1-1-
2-2李家庆11.98%2018-12-18
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筹
1-7-1-1-1-自有或自
2-3王俊峰7.49%2018-12-18自然人货币筹
1-7-1-1-1-
2-4周宏斌5.99%2018-12-18
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筹
1-7-1-1-1-5.99%2019-02-01自有或自2-5陈瑞自然人货币筹
1-7-1-1-1-自有或自
2-6沙重九4.79%2018-12-14自然人货币筹
1-7-1-1-1-
2-7洪坦4.19%2020-09-14
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筹
1-7-1-1-1-
2-8范奇晖4.19%2018-12-18
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筹
1-7-1-1-1-
2-9汪海涛3.59%2020-09-14
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筹
1-7-1-1-1-
2-10王文龙3.59%2018-12-14
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筹
1-7-1-1-1-
2-11戚飞2.40%2021-10-15
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筹
634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对直接被
股东/出资人姓投资主体最终持有人出资
层级序号/首次入股时间资金来源名名称的投资比性质方式例
1-7-1-1-1-
2-12李勇2.40%2021-10-15
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筹
1-7-1-1-1-2.40%2021-10-15自有或自2-13杨薇自然人货币筹
1-7-1-1-1-
2-14衣春霞2.40%2021-10-15
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筹
1-7-1-1-1-自有或自
2-15谭莉莉2.40%2020-09-14自然人货币筹
北京君祺嘉睿
1-7-1-1-1-重复,详
2-16企业管理有限1.66%2018-12-14
自有或自
见:1-7-1-1-货币筹
公司1-3
1-7-1-1-1-
2-17任浩淼1.20%2021-10-15
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筹北京君祺嘉睿
1-7-1-1-1-30.01%2015-07-08-自有或自企业管理有限货币
筹公司
1-7-1-1-1-
3-1陈浩40.00%2013-01-10
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筹
1-7-1-1-1-
3-2朱立南20.00%2013-01-10
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筹
1-7-1-1-1-自有或自
3-3李家庆20.00%2013-01-10自然人货币筹
1-7-1-1-1-
3-4王能光20.00%2013-01-10
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筹
1-7-1-1-2联想控股股份20.00%2013-12-31自有或自上市公司货币
有限公司筹
1-7-2北京君祺企业1.96%2024-03-18-自有或自货币
管理有限公司筹
1-7-2-1拉萨君祺企业100.00%2021-12-31重复,详自有或自货币
管理有限公司见:1-7-1筹
1-8拉萨欣导创业3.04%2024-09-06-自有或自货币
投资有限公司筹
1-8-1王燕清-2007-07-26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8-2王建新-2007-07-26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8-3-2007-07-26自有或自王建清自然人货币
筹无锡君海新芯
1-9投资咨询有限1.00%2019-12-26-自有或自货币
筹公司无锡君海联芯
1-9-1自有或自投资管理有限100.00%2019-07-19-货币
筹公司1-9-1-1君海创芯(北100.00%2019-03-26-货币自有或自
635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对直接被
股东/出资人姓投资主体最终持有人出资
层级序号/首次入股时间资金来源名名称的投资比性质方式例
京)咨询管理筹有限公司
SK
Semiconductor
1-9-1-1-1 Investments 50.00% 2018-11-27 - 自有或自货币
Company 筹
Limited
SK Investment
1-9-1-1-1-1 Management 100.00% - - 自有或自货币
Co. Limited 筹
1-9-1-1-1-
1-1 SK Inc. 82.24% -
自有或自上市公司货币筹
1-9-1-1-2君联资本管理50.00%2018-11-27重复,详自有或自货币
股份有限公司见:1-7-1-1筹
(七)共青城临欧对直接被
股东/出资人姓投资主体最终持有人出资
层级序号/首次入股时间资金来源名名称的投资比性质方式例湖州科识汇股
1-1权投资合伙企20.58%2022-10-26-自有或自货币
业(有限合筹伙)湖州科君禄博
1-1-1股权投资合伙26.72%2022-12-27-自有或自货币
企业(有限合筹伙)1-1-1-1汇智投资(菏7.94%2022-09-23-自有或自货币泽)有限公司筹
1-1-1-1-1白振强70.00%2019-12-31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1-1-1-2李霞30.00%2019-12-31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1-1-2刘莹7.94%2022-09-23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1-1-3周恋7.94%2022-09-23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1-1-4朱冬伟7.94%2022-09-23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1-1-5韩小华7.94%2022-09-23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1-1-6李双3.97%2022-09-23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1-1-7郑雷3.17%2022-09-23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636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对直接被
股东/出资人姓投资主体最终持有人出资
层级序号/首次入股时间资金来源名名称的投资比性质方式例
1-1-1-8自有或自高宏2.91%2022-09-23自然人货币
筹武汉市百科时
1-1-1-9代私募基金管2.65%2022-06-06重复,详自有或自货币
见:1-1-6筹理有限公司
1-1-1-10卫青2.65%2022-09-23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1-1-11吴志宁2.65%2022-09-23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1-1-12唐锦辉2.65%2022-09-23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1-1-13彭世仪2.65%2022-09-23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1-1-14朱俐2.65%2022-09-23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1-1-15李团英2.65%2022-09-23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1-1-16李娟2.65%2022-09-23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1-1-17杨云霞2.65%2022-09-23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1-1-18自有或自杨成华2.65%2022-09-23自然人货币
筹
1-1-1-192.65%2022-09-23自有或自缪熙俊自然人货币
筹
1-1-1-20罗敏2.65%2022-09-23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1-1-21胡舒楠2.65%2022-09-23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1-1-22苏平2.65%2022-09-23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1-1-23谭芳2.65%2022-09-23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1-1-24陈玉生2.65%2022-09-23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1-1-25韩志伟2.65%2022-09-23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1-1-26自有或自韩文明2.65%2022-09-23自然人货币
筹
1-1-1-27黄柳英2.65%2022-09-23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湖州恒君禄诚
1-1-2股权投资合伙26.43%2022-12-27-自有或自货币
企业(有限合筹伙)
637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对直接被
股东/出资人姓投资主体最终持有人出资
层级序号/首次入股时间资金来源名名称的投资比性质方式例
1-1-2-1余兴学8.02%2021-12-07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1-2-2张祎楠8.02%2021-12-07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1-2-35.35%2021-12-07自有或自梁晓玲自然人货币
筹
1-1-2-4自有或自金绍伟5.35%2021-12-07自然人货币
筹
1-1-2-5王芹3.48%2021-12-07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1-2-6余艳萍2.94%2021-12-07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持有英迪芯
1-1-2-7珠海横琴风洲2.67%2021-05-20自有或自微股份比例货币
投资有限公司筹
低于0.01%
1-1-2-8自有或自冯淑英2.67%2021-12-07自然人货币
筹
1-1-2-9刘峥2.67%2021-12-07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1-2-10刘祥英2.67%2021-12-07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1-2-11周瑞仙2.67%2021-12-07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1-2-12孟惜英2.67%2021-12-07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1-2-13李伟2.67%2021-12-07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1-2-14杨艳华2.67%2021-12-07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1-2-15焦丽真2.67%2021-12-07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1-2-16王庆花2.67%2021-12-07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1-2-17王海波2.67%2021-12-07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1-2-182.67%2021-12-07自有或自王静自然人货币
筹
1-1-2-19缪熙俊2.67%2021-12-07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1-2-20范欣2.67%2021-12-07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1-2-21董国方2.67%2021-12-07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1-2-22自有或自蔡峥嵘2.67%2021-12-07自然人货币
筹
1-1-2-23薛桃2.67%2021-12-07自然人货币自有或自
638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对直接被
股东/出资人姓投资主体最终持有人出资
层级序号/首次入股时间资金来源名名称的投资比性质方式例筹
1-1-2-24谢俊2.67%2021-12-07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1-2-25赵培书2.67%2021-12-07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1-2-26赵玲2.67%2021-12-07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1-2-27郑慧丹2.67%2021-12-07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1-2-28自有或自闵林辉2.67%2021-12-07自然人货币
筹
1-1-2-292.67%2021-12-07自有或自阮必金自然人货币
筹
1-1-2-30霍瑞山2.67%2021-12-07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1-2-31自有或自魏佳2.67%2021-12-07自然人货币
筹湖州科文睿鸿
1-1-3股权投资合伙19.82%2022-12-27-自有或自货币
企业(有限合筹伙)
1-1-3-1自有或自杨君奇17.67%2022-11-21自然人货币
筹
1-1-3-2吴雷10.60%2022-11-21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1-3-3朱常伟10.60%2022-11-21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1-3-4自有或自吴丹7.07%2022-11-21自然人货币
筹
1-1-3-5孙兰兰4.59%2022-11-21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武汉市百科时
1-1-3-6代私募基金管3.53%2022-06-22重复,详自有或自货币
见:1-1-6筹理有限公司持有英迪芯
1-1-3-7辽宁利达实业3.53%2022-11-21自有或自微股份比例货币
集团有限公司筹
低于0.01%
1-1-3-8姜勇3.53%2022-11-21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1-3-9廖浔3.53%2022-11-21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1-3-10张子凡3.53%2022-11-21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1-3-11张莹3.53%2022-11-21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639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对直接被
股东/出资人姓投资主体最终持有人出资
层级序号/首次入股时间资金来源名名称的投资比性质方式例
1-1-3-12自有或自李贤伟3.53%2022-11-21自然人货币
筹
1-1-3-13苏美莎3.53%2022-11-21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1-3-14赵辉利3.53%2022-11-21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1-3-15邓中量3.53%2022-11-21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1-3-163.53%2022-11-21自有或自陈芳自然人货币
筹
1-1-3-17高敏3.53%2022-11-21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1-3-18黄云勇3.53%2022-11-21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1-3-19龚文琼3.53%2022-11-21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湖州科永诚礼
1-1-4股权投资合伙16.84%2022-09-23-自有或自货币
企业(有限合筹伙)
1-1-4-1黄立山20.66%2022-08-17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1-4-212.40%2022-08-17自有或自敖冰华自然人货币
筹
1-1-4-3戴双峰10.33%2022-08-17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1-4-4傅正敏8.26%2022-08-17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1-4-5自有或自马国军8.26%2022-08-17自然人货币
筹
1-1-4-6姜勇6.20%2022-08-17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1-4-7俞国新4.96%2022-08-17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武汉市百科时
1-1-4-8重复,详自有或自代私募基金管4.13%2022-06-22货币
见:1-1-6筹理有限公司持有英迪芯
1-1-4-9海南仁信祺润4.13%2022-08-17自有或自微股份比例货币
投资有限公司筹
低于0.01%
1-1-4-10孙玲玲4.13%2022-08-17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1-4-11自有或自张顺英4.13%2022-08-17自然人货币
筹
1-1-4-12王小军4.13%2022-08-17自然人货币自有或自
640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对直接被
股东/出资人姓投资主体最终持有人出资
层级序号/首次入股时间资金来源名名称的投资比性质方式例筹
1-1-4-13自有或自蒋一鸣4.13%2022-08-17自然人货币
筹
1-1-4-144.13%2022-08-17自有或自许喆自然人货币
筹湖州科顺志鸿
1-1-5股权投资合伙9.44%2022-09-23-自有或自货币
企业(有限合筹伙)
1-1-5-1吴君14.29%2022-09-08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1-5-2赵红丽14.29%2022-09-08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武汉市百科时
1-1-5-3重复,详自有或自代私募基金管7.14%2022-06-22货币
见:1-1-6筹理有限公司
1-1-5-4姚云静7.14%2022-09-08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1-5-5岑彩华7.14%2022-09-08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1-5-6张河香7.14%2022-09-08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1-5-7李文霞7.14%2022-09-08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1-5-8李琴7.14%2022-09-08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1-5-9杨飞7.14%2022-09-08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1-5-10王光莲7.14%2022-09-08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1-5-11许自民7.14%2022-09-08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1-5-12龚会军7.14%2022-09-08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武汉市百科时
1-1-6代私募基金管0.75%2022-06-06-自有或自货币
筹理有限公司
1-1-6-1深圳市恩神投100.00%2016-10-19-自有或自货币
资有限公司筹
1-1-6-1-1张成林90.00%2024-03-12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1-6-1-2自有或自李晓贺10.00%2023-11-20自然人货币
筹
1-2自有或自白兰珍13.37%2022-10-26自然人货币
筹
641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对直接被
股东/出资人姓投资主体最终持有人出资
层级序号/首次入股时间资金来源名名称的投资比性质方式例
1-310.08%2022-10-26自有或自于丽自然人货币
筹
1-4朱斌9.26%2022-10-26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5俞军8.23%2022-10-26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6周飞4.12%2022-10-26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7朱峰4.12%2022-10-26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8李琦4.12%2022-10-26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9王锐琴4.12%2022-10-26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10自有或自黄灿烂4.12%2022-10-26自然人货币
筹
1-114.12%2022-10-26自有或自黄莺自然人货币
筹
1-12张晓勇3.70%2023-03-13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132.47%2022-10-26自有或自刘珂自然人货币
筹
1-14张生军2.47%2022-10-26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15李慧2.47%2022-10-26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16自有或自王连生2.47%2022-10-26自然人货币
筹
1-17上海临芯投资0.21%2022-10-26-自有或自货币
管理有限公司筹上海清云图投
1-17-1资合伙企业50.00%2015-10-23-自有或自货币
筹(有限合伙)
1-17-1-1李亚军31.28%2012-09-19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17-1-2宋延延19.85%2012-09-19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17-1-315.05%2012-09-19自有或自熊伟自然人货币
筹
1-17-1-412.75%2012-09-19自有或自田卫兵自然人货币
筹
1-17-1-5王毅11.70%2012-09-19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17-1-6自有或自刘光军7.37%2012-09-19自然人货币
筹
1-17-1-7姚冲2.00%2012-09-19自然人货币自有或自
642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对直接被
股东/出资人姓投资主体最终持有人出资
层级序号/首次入股时间资金来源名名称的投资比性质方式例筹
1-17-2李亚军31.82%2015-10-23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17-3李翠卿9.99%2024-09-18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17-4自有或自靖昕伟8.19%2018-05-10自然人货币
筹
(八)东风交银对直接被
/投资主体股东出资人姓最终持有人出资
层级序号/的投资比首次入股时间资金来源名名称性质方式
例(认缴出资)
1-1东风汽车集团37.31%2020-11-30自有或自上市公司货币
股份有限公司筹
1-2交银国际控股37.31%2020-11-30自有或自上市公司货币
有限公司筹武汉经开产业
1-3投资基金合伙25.00%2020-11-30自有或自国有主体货币
企业(有限合筹伙)
1-4上海博乐投资0.19%2020-11-30自有或自国有主体货币
有限公司筹辕憬(武汉)
1-5自有或自投资管理有限0.19%2020-11-30国有主体货币
筹公司
(九)长信智汽对直接被
股东/出资人姓投资主体最终持有人出资
层级序号/首次入股时间资金来源名名称的投资比性质方式例北京聚信德投
1-1资管理中心49.80%2021-07-19自有或自国有主体货币
筹(有限合伙)
1-2重庆长安汽车49.80%2021-05-12自有或自上市公司货币
股份有限公司筹南方科创(北
1-3京)私募基金0.20%2021-05-12自有或自国有主体货币
筹管理有限公司安和(重庆)
1-4私募股权投资0.20%2021-05-12自有或自国有主体货币
筹基金管理有限
643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对直接被
股东/出资人姓投资主体最终持有人出资
层级序号/首次入股时间资金来源名名称的投资比性质方式例公司
(十)无锡志芯对直接被
股东/出资人姓投资主体最终持有人出资层级序号首次入股时间资金来源
名/名称的投资比性质方式例无锡市创新投
1-1资集团有限公49.59%2018-04-16自有或自国有主体货币
筹司
1-2珠海全志科技16.53%2018-04-16自有或自上市公司货币
股份有限公司筹中芯晶圆股权
1-3投资(宁波)16.53%2018-04-16-自有或自货币
筹有限公司中芯晶圆股权
1-3-1投资(上海)100.00%2018-02-28-自有或自货币
筹有限公司中芯国际集成1-3-1-1100.00%2014-02-27-自有或自电路制造(上货币筹
海)有限公司中芯集电投资
1-3-1-1-1(上海)有限100.00%2017-12-22-自有或自货币
筹公司中芯国际集成
1-3-1-1-1-1电路制造有限100.00%2006-09-07自有或自上市公司货币
筹公司山西中合盛新
1-4兴产业股权投16.53%2018-06-15自有或自国有主体货币
资合伙企业筹(有限合伙)
1-5上海临芯投资0.83%2018-04-16-自有或自货币
管理有限公司筹上海清云图投
1-5-1资合伙企业50.00%2015-10-23-自有或自货币
筹(有限合伙)
1-5-1-1李亚军31.28%2012-09-19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5-1-2宋延延19.85%2012-09-19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5-1-3熊伟15.05%2012-09-19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5-1-4自有或自田卫兵12.75%2012-09-19自然人货币
筹
644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对直接被
股东/出资人姓投资主体最终持有人出资
层级序号/首次入股时间资金来源名名称的投资比性质方式例
1-5-1-5王毅11.70%2012-09-19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5-1-67.37%2012-09-19自有或自刘光军自然人货币
筹
1-5-1-7自有或自姚冲2.00%2012-09-19自然人货币
筹
1-5-2李亚军31.82%2015-10-23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5-3李翠卿9.99%2024-09-18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5-4靖昕伟8.19%2018-05-10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十一)嘉兴临峥对直接被
股东/出资人姓投资主体最终持有人出资
层级序号/首次入股时间资金来源名名称的投资比性质方式例
1-1俞萍20.80%2023-01-09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2自有或自徐晓明20.80%2023-01-09自然人货币
筹
1-3潘飞云20.80%2023-01-09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4陈雪华20.80%2023-01-09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5自有或自陈丽虹6.20%2023-01-09自然人货币
筹上海嘉维佳企
1-6业发展合伙企5.17%2023-01-09-自有或自货币
业(有限合筹伙)
1-6-117.65%2022-07-13自有或自张红梅自然人货币
筹
1-6-2丁红兵8.82%2022-07-13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6-3自有或自孙浩月8.82%2022-07-13自然人货币
筹
1-6-4季翔宇8.82%2022-07-13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6-5李翠卿8.82%2022-07-13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6-6王瑶8.82%2022-07-13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6-7自有或自鲁初明8.82%2022-07-13自然人货币
筹
645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对直接被
股东/出资人姓投资主体最终持有人出资
层级序号/首次入股时间资金来源名名称的投资比性质方式例
1-6-8严建国5.88%2022-07-13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6-9自有或自夏学军5.88%2022-07-13自然人货币
筹
1-6-10徐晨5.88%2022-07-13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6-11王卫平5.88%2022-07-13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6-12许世峰5.88%2022-07-13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7孙梅英5.17%2023-01-09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8上海临芯投资0.26%2022-08-08-自有或自货币
管理有限公司筹上海清云图投
1-8-1资合伙企业50.00%2015-10-23-自有或自货币
筹(有限合伙)
1-8-1-131.28%2012-09-19自有或自李亚军自然人货币
筹
1-8-1-2宋延延19.85%2012-09-19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8-1-3熊伟15.05%2012-09-19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8-1-4田卫兵12.75%2012-09-19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8-1-5王毅11.70%2012-09-19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8-1-67.37%2012-09-19自有或自刘光军自然人货币
筹
1-8-1-7姚冲2.00%2012-09-19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8-2李亚军31.82%2015-10-23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8-3李翠卿9.99%2024-09-18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8-4靖昕伟8.19%2018-05-10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十二)两江红马对直接被
股东/出资人姓投资主体最终持有人出资
层级序号/首次入股时间资金来源名名称的投资比性质方式例
1-1重庆机电控股28.02%2021-01-11国有控股或自有或自货币
集团信博投资管理主体筹资金
646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对直接被
股东/出资人姓投资主体最终持有人出资
层级序号/首次入股时间资金来源名名称的投资比性质方式例管理有限公司重庆产业引导
1-2股权投资基金28.02%2021-01-11国有控股或自有或自货币
管理主体筹资金有限责任公司湖南高新创业
1-3投资集团有限14.01%2021-01-11国有控股或自有或自货币
管理主体筹资金公司重庆博奥实业
1-4(集团)有限14.01%2021-01-11-自有或自货币
筹资金公司
1-4-1重庆盛华化工99.00%--自有或自货币
有限公司筹资金
1-4-1-195.00%-自有或自汪武扬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4-1-2汪少伟3.00%-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4-1-3汪小萍2.00%-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4-2汪少伟1.00%-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重庆两江新区科技创新私募
1-5股权投资基金9.34%2021-01-11-自有或自货币
筹资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5-1重庆高新创业99.80%2019-02-28国有控股或自有或自货币
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主体筹资金持有英迪芯
1-5-2重庆承运企业0.20%2019-02-28自有或自微股份比例货币
管理有限公司
低于0.01%筹资金重庆市宏立摩
1-6托车制造有限5.60%2021-04-30-自有或自货币
筹资金公司
1-6-1王忠莲55.00%2020-11-06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6-2王宏立45.00%-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重庆高新创投
1-7红马资本管理1.01%2021-01-11-自有或自货币
筹资金有限公司重庆红马奔腾持有英迪芯1-7-1自有或自投资中心(有36.88%2015-12-30微股份比例货币筹资金限合伙)低于0.01%
647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对直接被
股东/出资人姓投资主体最终持有人出资
层级序号/首次入股时间资金来源名名称的投资比性质方式例湖南高新创业
1-7-2投资集团有限20.63%2015-06-26重复,详自有或自1-3货币见:筹资金
公司重庆机电控股
1-7-316.25%2015-08-24重复,详自有或自集团信博投资1-1货币见:筹资金
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博奥实业
1-7-4(集团)有限16.25%2019-01-10重复,详自有或自货币
见:1-4筹资金公司重庆市宏立摩
1-7-5托车制造有限10.00%2025-05-20重复,详自有或自
见:1-6货币筹资金公司
(十三)上海联新
/对直接被投股东出资人姓最终持有人出资层级序号
名/资主体的投首次入股时间资金来源名称性质方式资比例
1-1上海联和投资16.44%2020-10-22国有控股或自有或自货币
有限公司管理主体筹资金太保大健康产业私募投资基
1-2金(上海)合13.15%2022-06-24国有控股或自有或自货币
管理主体筹资金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市信息投
1-3资股份有限公9.87%2020-11-17国有控股或自有或自货币
管理主体筹资金司苏州恒宇泽元
1-4创业投资合伙9.87%2022-06-24-自有或自货币
企业(有限合筹资金伙)
1-4-1陈雪华90.00%2021-10-27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4-2沈水英10.00%2021-10-27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持有英迪芯
1-4-3上海联新投资0.00%2021-10-27自有或自微股份比例货币
咨询有限公司
低于0.01%筹资金中美联泰大都
1-5自有或自会人寿保险有6.58%2022-06-24-货币
筹资金限公司
1-5-1上海联和投资50.00%2005-08-10重复,详货币自有或自
648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对直接被投股东出资人姓最终持有人出资
层级序号/资主体的投首次入股时间资金来源名名称性质方式资比例
有限公司见:1-1筹资金
1-5-2美国大都会人50.00%2005-08-10自有或自未知货币
寿保险公司筹资金长三角协同优
1-6势产业股权投6.58%2021-09-30-自有或自货币
资合伙企业筹资金(有限合伙)上海国际集团
1-6-1资产管理有限27.75%2018-11-23-自有或自货币
筹资金公司
1-6-1-1上海国际集团100.00%1987-12-16重复,详自有或自货币
有限公司见:1-2-3筹资金中国太平洋人
1-6-2重复,详自有或自寿保险股份有27.75%2018-11-231-2-1货币见:筹资金
限公司安徽省三重一
1-6-313.87%2018-11-23国有控股或自有或自创产业发展基货币
管理主体筹资金金有限公司绍兴市科技产持有英迪芯
1-6-4自有或自业投资有限公6.94%2018-11-23微股份比例货币
筹资金
司低于0.01%南京扬子国资持有英迪芯
1-6-5投资集团有限6.94%2018-11-23自有或自微股份比例货币
0.01%筹资金责任公司低于
持有英迪芯1-6-6上海城投(集4.16%2018-11-23自有或自微股份比例货币团)有限公司
低于0.01%筹资金
1-6-7上海机场投资4.16%2018-11-23国有控股或自有或自货币
有限公司管理主体筹资金持有英迪芯
1-6-8利安人寿保险4.16%2024-10-09自有或自微股份比例货币
股份有限公司
低于0.01%筹资金上海临港新片区道禾一期产持有英迪芯
1-6-9业资产配置股2.77%2018-11-23自有或自微股份比例货币
权投资基金合筹资金
低于0.01%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静投股权持有英迪芯
1-6-10投资基金管理1.39%2018-11-23自有或自微股份比例货币
筹资金
有限公司低于0.01%上海国方私募持有英迪芯
1-6-11自有或自基金管理有限0.10%2018-11-23微股份比例货币
0.01%筹资金公司低于
上海潼方汇商持有英迪芯
1-6-12务咨询合伙企0.01%2018-11-23自有或自微股份比例货币
业(有限合低于0.01%筹资金
649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对直接被投股东出资人姓最终持有人出资
层级序号/资主体的投首次入股时间资金来源名名称性质方式资比例
伙)上海兴嘉股权
1-7投资合伙企业4.93%2021-09-30-自有或自货币
筹资金(有限合伙)上海市嘉定区
1-7-1国有资产经营99.54%2019-08-13-自有或自货币(集团)有限筹资金公司上海嘉定科技
1-7-1-1投资(集团)100.00%2025-04-30-自有或自货币
筹资金有限公司上海市嘉定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1-7-1-1-1(上海市嘉定100.00%2025-04-01自有或自党政机构货币筹资金区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委员
会)上海嘉定创业持有英迪芯
1-7-2投资管理有限0.46%2019-08-13自有或自微股份比例货币
筹资金
公司低于0.01%上海联勋企业1-8管理中心(有4.64%2022-06-24-自有或自货币筹资金限合伙)海南联新创业1-8-1投资中心(有47.48%2023-12-22-自有或自货币筹资金限合伙)
1-8-1-1尚立娜90.00%2023-12-13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8-1-2曲列锋10.00%2023-12-13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8-2徐海12.76%2021-11-29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8-38.50%2021-11-29自有或自吴宗鹤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8-4朱音7.09%2021-11-29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8-5自有或自张楠5.67%2021-11-29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8-6蔡磊4.96%2021-11-29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8-7史君4.96%2021-11-29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8-8刘巍2.83%2021-11-29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8-9自有或自楼娅2.55%2021-11-29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650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对直接被投
股东/出资人姓最终持有人出资
层级序号/资主体的投首次入股时间资金来源名名称性质方式资比例
1-8-10张婷1.06%2021-11-29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8-11自有或自李宇宁0.71%2021-11-29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8-12朱莉0.71%2021-11-29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8-13朱敏怡0.35%2023-12-22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8-14冯佳燕0.21%2023-12-22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8-15余晨怡0.07%2023-12-22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持有英迪芯
1-8-16上海联新资本0.07%2021-03-09自有或自微股份比例货币
管理有限公司
低于0.01%筹资金中科联动创新股权投资基金
1-94.60%2021-09-30-自有或自(绍兴)合伙货币
筹资金
企业(有限合伙)
1-9-1中国科学院控60.90%2019-04-16-自有或自货币
股有限公司筹资金
1-9-1-1中国科学院100.00%2002-04-12自有或自事业单位货币
筹资金持有英迪芯
1-9-2辽宁沈抚投资12.18%2021-08-06自有或自微股份比例货币
集团有限公司筹资金
低于0.01%持有英迪芯
1-9-3绍兴柯桥水务4.87%2019-04-16自有或自微股份比例货币
集团有限公司
低于0.01%筹资金绍兴市柯桥区持有英迪芯
1-9-4自有或自开发经营集团4.87%2019-04-16微股份比例货币
筹资金
有限公司低于0.01%绍兴市柯桥区持有英迪芯
1-9-5中心城建设投4.87%2019-04-16自有或自微股份比例货币
资开发有限公0.01%筹资金低于司绍兴市柯桥区持有英迪芯
1-9-6自有或自旅游发展集团4.87%2019-04-16微股份比例货币
筹资金
有限公司低于0.01%持有英迪芯
1-9-7绍兴柯岩建设3.65%2019-04-16自有或自微股份比例货币
投资有限公司
低于0.01%筹资金绍兴市柯桥区持有英迪芯
1-9-8自有或自石城开发投资3.65%2019-04-16微股份比例货币
筹资金
有限公司低于0.01%
1-9-9国科私募基金0.12%2019-04-16持有英迪芯货币自有或自
651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对直接被投股东出资人姓最终持有人出资
层级序号/资主体的投首次入股时间资金来源名名称性质方式资比例管理有限公司微股份比例筹资金
低于0.01%上海赛高诺企
1-10业发展合伙企3.39%2021-09-30-自有或自货币
业(有限合筹资金伙)
1-10-1王宗立17.48%2021-01-26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10-2邢春梅17.48%2021-01-26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10-3沈心圆17.48%2021-01-26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10-4金韬17.48%2021-01-26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持有英迪芯
1-10-5上海源圆企业9.71%2020-12-17自有或自微股份比例货币
管理有限公司
低于0.01%筹资金
1-10-6傅平8.74%2021-01-26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10-7吴文伟8.74%2021-01-26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10-8黄颉2.91%2021-05-07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11上海机场投资3.29%2022-06-24国有控股或自有或自货币
有限公司管理主体筹资金上海国泰君安
1-12创新股权投资3.29%2022-06-24国有控股或自有或自货币
母基金中心管理主体筹资金(有限合伙)
1-13上海华旭投资3.29%2021-09-30国有控股或自有或自货币
有限公司管理主体筹资金海南阳华企业
1-14自有或自管理合伙企业3.29%2024-03-06-货币
筹资金(有限合伙)
1-14-1刘新军97.00%2023-06-01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14-2徐晓华3.00%2023-06-01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浙江自贸区掠
1-15丰创业投资合1.64%2021-09-30-自有或自货币伙企业(有限筹资金合伙)
1-15-1王惠萍1.61%2021-03-05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15-2王小敏0.03%2021-03-05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16上海科创中心1.64%2021-09-30国有控股或货币自有或自
652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对直接被投股东出资人姓最终持有人出资
层级序号/资主体的投首次入股时间资金来源名名称性质方式资比例二期私募投资管理主体筹资金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联新腾华
1-17自有或自企业管理中心0.99%2020-10-22-货币
筹资金(有限合伙)上海联杉企业持有英迪芯1-17-1管理中心(有34.65%2021-06-03自有或自微股份比例货币筹资金限合伙)低于0.01%上海联栎企业持有英迪芯1-17-2管理中心(有34.46%2021-06-03自有或自微股份比例货币筹资金限合伙)低于0.01%持有英迪芯
1-17-3上海联和资产19.80%2021-06-03自有或自微股份比例货币
管理有限公司0.01%筹资金低于上海联硼企业持有英迪芯1-17-4管理中心(有10.10%2021-06-03自有或自微股份比例货币筹资金限合伙)低于0.01%
1-17-5上海联新资本0.99%2020-09-30重复,详自有或自
管理有限公司见:1-8-16货币筹资金上海联榕企业1-18管理中心(有0.89%2020-11-17-自有或自货币筹资金限合伙)
1-18-1朱音19.03%2022-01-25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18-2蔡磊13.03%2022-01-25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18-3自有或自吴宗鹤12.66%2022-01-25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18-49.06%2020-10-15自有或自曲列锋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18-5金结平8.54%2022-01-25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18-6徐海8.51%2022-01-25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18-7史君7.59%2022-01-25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18-8李宇宁6.81%2022-01-25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18-9宁惠君6.17%2022-01-25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18-104.77%2022-01-25自有或自刘向容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18-11自有或自张楠2.98%2022-01-25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18-12上海联新资本0.85%2020-10-15重复,详自有或自
管理有限公司见:1-8-16货币筹资金
653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对直接被投股东出资人姓最终持有人出资
层级序号/资主体的投首次入股时间资金来源名名称性质方式资比例上海交大菡源持有英迪芯
1-19创业投资合伙0.66%2022-06-24自有或自微股份比例货币
企业(有限合0.01%筹资金低于伙)
1-20上海产业转型0.99%2021-06-15国有控股或自有或自货币
升级投资基金管理主体筹资金
(十四)建发新兴对直接被
股东/出资人姓投资主体最终持有人出资
层级序号/首次入股时间资金来源名名称的投资比性质方式例厦门建发新兴
1-1国有控股或自有或自产业股权投资99.98%2016-06-27货币
管理主体筹资金有限责任公司
1-2厦门建鑫投资0.02%2016-06-27国有控股或自有或自货币
有限公司管理主体筹资金
(十五)芜湖奇瑞
/对直接被投股东出资人姓最终持有人出资
层级序号/资主体的投首次入股时间资金来源名名称性质方式资比例
1-1奇瑞汽车股份
2011-12-31货币
100.00%自有或自公众公司
有限公司2023-1-31实物筹资金
注: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5年9月25日上市。
(十六)常州芯浩对直接被
层级序股东/出资人姓投资主体最终持有出资方首次入股时间资金来源
号名/名称的投资比人性质式例
1-1上海恪石投资40.00%2022-10-19-自有或自筹资货币
管理有限公司金
1-1-1柯桂华53.33%2024-06-03自有或自筹资自然人货币
金
1-1-2柯磊33.33%2021-09-02自有或自筹资自然人货币
金
1-1-3厉超然6.67%2021-09-02自有或自筹资自然人货币
金
1-1-4王瑜6.67%2024-06-03自有或自筹资自然人货币
金
1-2王柯单惠20.00%2022-10-19自有或自筹资自然人货币
金
654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对直接被
层级序股东/出资人姓投资主体最终持有出资方
/首次入股时间资金来源号名名称的投资比人性质式例
1-316.00%2022-10-19自有或自筹资徐华滨自然人货币
金
1-4谢诗佳16.00%2022-10-19自有或自筹资自然人货币
金
1-57.60%2022-10-19自有或自筹资李莹自然人货币
金持有英迪常州正赛联创
1-60.40%2022-10-19芯微股份自有或自筹资业投资管理有货币
比例低于金
限公司0.01%
(十七)建发长盈对直接被
股东/出资人姓投资主体最终持有人出资
层级序号/首次入股时间资金来源名名称的投资比性质方式例厦门建发新兴
1-1产业股权投资63.60%2023-08-17国有控股或自有或自货币
拾号合伙企业管理主体筹资金(有限合伙)
1-2君龙人寿保险36.00%2023-08-17-自有或自货币
有限公司筹资金
1-2-1厦门建发集团50.00%2024-09-10-自有或自货币
有限公司筹资金厦门市人民政
1-2-1-1自有或自府国有资产监100.00%2014-12-31党政机构货币
筹资金督管理委员会
1-2-2台湾人寿保险50.00%2024-09-11-自有或自货币
股份有限公司筹资金中国信托金融
1-2-2-1自有或自控股股份有限100.00%2015公众公司货币
筹资金公司厦门建发新兴持有英迪芯
1-30.20%2023-09-08自有或自创业投资有限微股份比例货币
公司低于0.01%筹资金持有英迪芯
1-4厦门建鑫投资0.20%2023-08-17自有或自微股份比例货币
有限公司0.01%筹资金低于
(十八)南通招华对直接被
股东/出资人姓投资主体最终持有人出资层级序号首次入股时间资金来源
名/名称的投资比性质方式例
1-1招商证券投资93.69%2022-04-21国有控股或自有或自货币
有限公司管理主体筹资金
655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对直接被
股东/出资人姓投资主体最终持有人出资
层级序号/首次入股时间资金来源名名称的投资比性质方式例招商局资本控
1-2股有限责任公6.25%2022-04-21国有控股或自有或自货币
管理主体筹资金司招商局资本投
1-2-1资有限责任公100.00%2012-08-08-自有或自货币
筹资金司
1-2-1-1招商局金融控50.00%2018-12-24国有控股或自有或自货币
股有限公司管理主体筹资金
GLP Capital 境外企业,
1-2-2-2 Investment 5 50.00% 2020-04-01 自有或自为普洛斯集 货币
(HK) Limited 筹资金团投资主体南通招华投资持有英迪芯1-3自有或自合伙企业(有0.06%2022-04-21微股份比例货币限合伙)低于0.01%筹资金深圳市招商国持有英迪芯
1-4协贰号股权投0.01%2022-04-21自有或自微股份比例货币
资基金管理有
低于0.01%筹资金限公司
(十九)海丝科宇对直接被
股东/出资人姓投资主体最终持有人出资
层级序号/首次入股时间资金来源名名称的投资比性质方式例深圳市科宇盛
1-12022-06-02自有或自达科技有限公48.61%-货币
筹司深圳市科宇盛
1-1-1自有或自达实业有限公51.00%2014-12-15-货币
筹司
1-1-1-198.00%2014-09-25自有或自方浩宇自然人货币
筹
1-1-1-2刘文明1.00%2014-09-25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1-1-3自有或自方壮宏1.00%2014-09-25自然人货币
筹
1-1-2方浩宇49.00%2006-08-11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2张晓勇13.89%2022-11-01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39.26%2022-11-01自有或自刘丽华自然人货币
筹
1-4杨和平9.26%2022-11-01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5冯波4.63%2023-06-28自然人货币自有或自
656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对直接被
股东/出资人姓投资主体最终持有人出资
层级序号/首次入股时间资金来源名名称的投资比性质方式例筹
1-64.63%2022-11-01自有或自刘文明自然人货币
筹
1-7陈欣怡4.63%2022-11-01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8马淼4.63%2022-11-01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深圳市科宇盛
1-9达基金有限公0.46%2022-06-02-自有或自货币
筹司
1-9-1方浩宇65.00%2015-11-18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9-2自有或自阎逸超35.00%2021-01-22自然人货币
筹
(二十)嘉兴临谷对直接被
股东/出资人姓投资主体最终持有人出资
层级序号/首次入股时间资金来源名名称的投资比性质方式例
1-1银河源汇投资94.79%2022-10-26-自有或自货币
有限公司筹
1-1-1中国银河证券100.00%2015-12-10自有或自上市公司货币
股份有限公司筹
1-2自有或自宋延延4.74%2022-10-26自然人货币
筹
1-3上海临芯投资0.47%2022-08-08-自有或自货币
管理有限公司筹上海清云图投
1-3-1资合伙企业50.00%2015-10-23-自有或自货币
筹(有限合伙)
1-3-1-1李亚军31.28%2012-09-19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3-1-2自有或自宋延延19.85%2012-09-19自然人货币
筹
1-3-1-3熊伟15.05%2012-09-19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3-1-4田卫兵12.75%2012-09-19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3-1-5王毅11.70%2012-09-19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3-1-6刘光军7.37%2012-09-19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3-1-7自有或自姚冲2.00%2012-09-19自然人货币
筹
657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对直接被
股东/出资人姓投资主体最终持有人出资
层级序号/首次入股时间资金来源名名称的投资比性质方式例
1-3-2李亚军31.82%2015-10-23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3-3李翠卿9.99%2024-09-18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3-4靖昕伟8.19%2018-05-10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二十一)鹏远基石对直接被
股东/出资人姓投资主体最终持有人出资
层级序号/首次入股时间资金来源名名称的投资比性质方式例深圳市引导基
1-1自有或自金投资有限公23.00%2022-12-12-货币
筹资金司
1-1-1深圳市财政局100.00%2015-08-21自有或自党政机构货币
筹资金深圳市汇通金
1-2控基金投资有9.00%2022-12-12国有控股或自有或自货币
管理主体筹资金限公司马鞍山科毅基
1-3石股权投资合7.10%2023-06-27-自有或自货币伙企业(有限筹资金合伙)乌鲁木齐昆仑
1-3-1自有或自基石创业投资97.40%2022-11-03-货币
筹资金有限公司
1-3-1-1基石资产管理100.00%2011-06-30重复,详自有或自货币
股份有限公司见:1-16-1筹资金西藏天玑基石
1-3-22.60%2022-11-03重复,详自有或自创业投资有限
见:1-16货币筹资金公司
1-4上海建工集团5.00%2022-12-12国有控股或自有或自货币
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主体筹资金江西省现代产
1-55.00%2023-11-08国有控股或自有或自业引导基金货币
管理主体筹资金(有限合伙)
1-6重庆产业投资5.00%2024-07-12
国有控股或自有或自货币管理主体筹资金
658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对直接被
股东/出资人姓投资主体最终持有人出资
层级序号/首次入股时间资金来源名名称的投资比性质方式例母基金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成都高新策源
1-7启航股权投资5.00%2024-07-12国有控股或自有或自货币
基金合伙企业管理主体筹资金(有限合伙)湖南省湘江产
1-8业投资基金合5.00%2023-06-07国有控股或自有或自货币伙企业(有限管理主体筹资金合伙)芜湖桐惟基石
1-9股权投资合伙4.89%2021-12-09-自有或自货币
企业(有限合筹资金伙)
1-9-1何培富15.31%2021-09-02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9-2自有或自冯兰迪10.20%2021-09-02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9-3郑凌云10.20%2022-07-26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9-410.20%2024-07-01自有或自陈贞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9-5谢楠5.10%2021-09-02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9-6韩靖忠5.10%2022-07-26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9-7何中诚4.08%2022-07-26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9-8朱明华4.08%2022-07-26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西藏天玑基石
1-9-9创业投资有限3.57%2021-09-02重复,详自有或自货币
见:1-16筹资金公司
1-9-10戴奉祥3.57%2022-07-26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9-11自有或自龚茵3.06%2021-09-02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上海瓴杉企业持有英迪芯
1-9-12自有或自管理合伙企业2.55%2022-07-26微股份比例货币
筹资金(有限合伙)低于0.01%
659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对直接被
股东/出资人姓投资主体最终持有人出资
层级序号/首次入股时间资金来源名名称的投资比性质方式例无锡盘古开元持有英迪芯
1-9-13科创服务中心2.55%2024-07-01自有或自微股份比例货币(有限合伙)低于0.01%筹资金
1-9-14刘明明2.55%2021-09-02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9-15孙勇2.55%2022-07-26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9-16徐桂香2.55%2021-09-02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9-172.55%2022-07-26自有或自李新建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9-18潘峰2.55%2021-09-02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9-19自有或自翟军2.55%2022-07-26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9-20金迪2.55%2021-09-02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9-21黄海2.55%2022-07-26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芜湖星慧基石
1-10股权投资合伙3.25%2022-12-12-自有或自货币
企业(有限合筹资金伙)西藏天玑基石
1-10-1创业投资有限99.07%2021-12-22重复,详自有或自
见:1-16货币筹资金公司乌鲁木齐昆仑
1-10-2基石创业投资0.93%2021-12-22重复,详自有或自货币
见:1-3-1筹资金有限公司芜湖桐泽基石
1-11股权投资合伙2.93%2022-12-12-自有或自货币
企业(有限合筹资金伙)
1-11-1茅树捷22.94%2024-06-20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持有英迪芯
1-11-2江苏长顺集团8.50%2021-09-02自有或自微股份比例货币
有限公司
低于0.01%筹资金
1-11-3赵治晖6.80%2021-09-02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11-4自有或自朱双刚5.10%2021-09-02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660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对直接被
股东/出资人姓投资主体最终持有人出资
层级序号/首次入股时间资金来源名名称的投资比性质方式例
1-11-5李永4.67%2021-09-02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11-6郭苗云4.42%2021-09-02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深圳市恒爱世持有英迪芯
1-11-7自有或自人绿色科技有4.25%2024-06-20微股份比例货币
0.01%筹资金限公司低于
持有英迪芯
1-11-8江阴景德投资4.25%2021-09-02自有或自微股份比例货币
有限公司筹资金
低于0.01%
中航信托·六
1-11-9合鲲鹏708号4.25%2021-09-02-自有或自货币
筹资金家族信托
1-11-9-1自有或自张小卫100.00%-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海南智娴旅游持有英迪芯
1-11-10自有或自投资合伙企业4.25%2021-09-02微股份比例货币(有限合伙)低于0.01%筹资金
1-11-11冯永胜4.25%2021-09-02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11-12康金伟4.25%2021-09-02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11-13张亚丽4.25%2021-09-02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11-144.25%2021-09-02自有或自张必良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11-15朱高爽4.25%2021-09-02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11-16陆益鸣4.25%2021-09-02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11-17齐晓琳4.25%2021-09-02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西藏天玑基石
1-11-18重复,详自有或自创业投资有限0.85%2021-09-02
见:1-16货币筹资金公司上海浦东引领区海通私募投
1-12资基金合伙企2.50%2024-07-12国有控股或自有或自货币
管理主体筹资金
业(有限合伙)
1-13洛阳市产业发2.50%2024-07-12-
自有或自货币筹资金
661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对直接被
股东/出资人姓投资主体最终持有人出资
层级序号/首次入股时间资金来源名名称的投资比性质方式例展基金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洛阳国宏资本
1-13-1创业投资有限-2023-03-16-自有或自货币
筹资金公司
1-13-1-1洛阳科创集团100.00%2021-08-04-自有或自货币
有限公司筹资金洛阳国宏投资
1-13-1-1-1100.00%2014-12-19重复,详自有或自控股集团有限
见:1-13-2货币筹资金公司洛阳国宏投资
1-13-2-2023-03-16-自有或自控股集团有限货币
筹资金公司
1-13-2-1洛阳工业控股94.76%2022-12-31-自有或自货币
集团有限公司筹资金洛阳市人民政
1-13-2-1-1自有或自府国有资产监100.00%2001-10-23党政机构货币
筹资金督管理委员会
1-13-2-2自有或自河南省财政厅5.24%2021-04-08党政机构货币
筹资金鄂尔多斯市创
1-142.00%2023-11-08国有控股或自有或自新投资集团有货币
管理主体筹资金限公司芜湖歌斐颂和
1-15股权投资中心1.69%2023-06-07-自有或自货币
筹资金(有限合伙)持有英迪芯
1-15-1海南启合投资11.10%2021-08-26自有或自微股份比例货币
有限公司
低于0.01%筹资金
1-15-2刘天斌5.55%2021-08-26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15-3刘艳艳5.55%2021-08-26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15-4张珑5.55%2021-08-26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15-5文汝平5.55%2021-08-26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662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对直接被
股东/出资人姓投资主体最终持有人出资
层级序号/首次入股时间资金来源名名称的投资比性质方式例
1-15-6施刚5.55%2021-08-26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15-7易丹5.55%2021-08-26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15-8杨晅璋5.55%2021-08-26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15-9王丽5.55%2021-08-26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15-10王航5.55%2021-08-26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15-11自有或自王蒲荣5.55%2021-08-26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15-12范荣5.55%2021-08-26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15-13许志国5.55%2021-08-26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15-14自有或自郑川5.55%2021-08-26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15-15陶杰5.55%2021-08-26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15-16黄兵5.55%2021-08-26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15-17黄新营5.55%2021-08-26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上海歌斐玛撒持有英迪芯
1-15-18资产管理有限0.06%2021-08-26自有或自微股份比例货币
公司低于0.01%筹资金西藏天玑基石
1-16创业投资有限1.48%2022-12-12-自有或自货币
筹资金公司
1-16-1基石资产管理100.00%2015-08-09-自有或自货币
股份有限公司筹资金马鞍山神州基
1-16-1-1石股权投资合80.00%2015-08-31-自有或自货币伙企业(有限筹资金合伙)
1-16-1-1-1自有或自张维40.31%2015-08-17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16-1-1-2林凌18.45%2015-08-17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16-1-1-3王启文14.06%2015-08-17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663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对直接被
股东/出资人姓投资主体最终持有人出资
层级序号/首次入股时间资金来源名名称的投资比性质方式例
1-16-1-1-4陶涛12.11%2015-08-17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16-1-1-5陈延立11.97%2015-08-17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16-1-1-6韩再武3.10%2015-08-17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马鞍山北斗基
1-16-1-2石股权投资合20.00%2015-08-31-自有或自货币伙企业(有限筹资金合伙)
1-16-1-2-1张维61.54%2015-08-17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16-1-2-2林凌12.31%2015-08-17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16-1-2-3王启文9.46%2015-08-17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16-1-2-4陶涛8.38%2015-08-17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16-1-2-5陈延立8.31%2015-08-17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芜湖星智基石
1-17股权投资合伙1.36%2023-11-08-自有或自货币
企业(有限合筹资金伙)
华润信托·中
1-17-1金财富227号9.16%2024-06-14-自有或自货币
筹资金家族信托
1-17-1-1自有或自苏雪霞100.00%-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17-2自有或自郑莉峰14.65%2022-03-01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17-3刘焕琴9.16%2022-03-01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17-4孙泽萍9.16%2022-03-01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17-5张保臻9.16%2024-06-14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17-6江蔚然9.16%2024-06-14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17-7石璞9.16%2022-03-01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17-8自有或自许瑞9.16%2024-06-14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664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对直接被
股东/出资人姓投资主体最终持有人出资
层级序号/首次入股时间资金来源名名称的投资比性质方式例
1-17-9陈少如9.16%2022-03-01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西藏天玑基石
1-17-10创业投资有限2.93%2022-03-01重复,详自有或自货币
见:1-16筹资金公司
华润信托·中
1-17-11金财富238号9.16%2024-06-14-自有或自货币
筹资金家族信托
1-17-11-1梁耀群100.00%-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18北海唯品会投1.25%2023-06-27-自有或自货币
资有限公司筹资金广州唯品会电
1-18-1子商务有限公100.00%2020-05-20-自有或自货币
筹资金司
1-18-1-166.67%2017-06-22自有或自沈亚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18-1-233.33%2023-11-03自有或自黄婵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19和县江北投资1.25%2024-09-29国有控股或自有或自货币
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主体筹资金深圳市招商局
1-20创新投资基金1.25%2023-06-27国有控股或自有或自货币
中心(有限合管理主体筹资金伙)宁波灿禾创业
1-211.25%2022-12-12-自有或自投资合伙企业货币
筹资金(有限合伙)
1-21-199.00%2021-11-15自有或自袁利群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宁波禾三千资持有英迪芯
1-21-2自有或自产管理有限公1.00%2021-11-15微股份比例货币
筹资金
司低于0.01%亳州市康安投
1-22国有控股或自有或自资基金有限公1.25%2023-06-07货币
管理主体筹资金司
1-23广西广投南金
持有英迪芯自有或自
1.25%2024-09-29货币
产业基金合伙微股份比例筹资金
665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对直接被
股东/出资人姓投资主体最终持有人出资
层级序号/首次入股时间资金来源名名称的投资比性质方式例
企业(有限合低于0.01%伙)南宁朱槿资本
1-23-1国有控股或自有或自运营集团有限49.75%2024-01-09货币
管理主体筹资金责任公司
1-23-2广投资本管理49.75%2024-01-09国有控股或自有或自货币
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主体筹资金南宁投资引导
1-23-30.25%2024-01-09国有控股或自有或自基金有限责任货币
管理主体筹资金公司广西国富创新持有英迪芯
1-23-4股权投资基金0.25%2024-01-09自有或自微股份比例货币
筹资金
管理有限公司低于0.01%
1-24深圳冰川网络1.25%2023-11-08自有或自公众公司货币
股份有限公司筹资金深圳市领信基石股权投资基持有英迪芯
1-25金管理合伙企1.00%2021-12-09自有或自微股份比例货币
业(有限合低于0.01%筹资金伙)芜湖桐信基石持有英迪芯
1-26股权投资合伙1.00%2024-07-12自有或自微股份比例货币
企业(有限合低于0.01%筹资金
伙)海南明远基石持有英迪芯
1-27股权投资基金0.93%2023-06-07自有或自微股份比例货币合伙企业(有低于0.01%筹资金限合伙)
瑞元资本-基兴持有英迪芯
1-2810.49%2024-07-12自有或自号集合资产管微股份比例货币
筹资金
理计划低于0.01%湖州陆昂股权持有英迪芯
1-29投资合伙企业0.42%2023-06-07自有或自微股份比例货币
筹资金(有限合伙)低于0.01%青岛玮霖私募持有英迪芯
1-30自有或自股权投资基金0.36%2022-12-12微股份比例货币0.01%筹资金合伙企业(有低于
666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对直接被
股东/出资人姓投资主体最终持有人出资
层级序号/首次入股时间资金来源名名称的投资比性质方式例限合伙)湖州陆恒股权持有英迪芯
1-31投资合伙企业0.24%2022-12-12自有或自微股份比例货币(有限合伙)低于0.01%筹资金
1-32国任财产保险0.13%2023-06-27国有控股或自有或自货币
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主体筹资金
(二十二)九州舜创对直接被
股东/出资人姓投资主体最终持有人出资
层级序号/首次入股时间资金来源名名称的投资比性质方式例杭州萧山国际
1-13.03%2022-8-2国有控股或自有或自创业投资发展货币
管理主体筹资金有限公司杭州舜富股权持有英迪芯
1-2投资合伙企业0.20%2021-2-8自有或自微股份比例货币
0.01%筹资金(有限合伙)低于
杭州高科技创
1-33.03%2022-1-17国有控股或自有或自业投资管理有货币
管理主体筹资金限公司上海中闻金泰
1-4半导体有限公5.05%2022-1-17-自有或自货币
筹资金司上海中闻金泰
1-4-1资产管理有限100.00%2018-3-22-自有或自货币
筹资金公司
1-4-1-1闻泰科技股份100.00%2017-12-22自有或自公众公司货币
有限公司筹资金
1-5天津超瓴实业2.02%2021-7-20-自有或自货币
有限公司筹资金
1-5-1天津跃途咨询100.00%2021-4-29-自有或自货币
服务有限公司筹资金
1-5-1-1戴辉50.00%2023-6-27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5-1-2自有或自张予焓50.00%2021-4-22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6浙江舜宇光学15.15%2021-5-17-自有或自货币
有限公司筹资金
1-6-1舜宇光学海外72.13%2006-8-31自有或自香港公司货币
有限公司筹资金
Summit Optical 自有或自
1-6-2 Technology 27.87% 2006-8-31 境外企业 货币
Limited 筹资金
667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对直接被
股东/出资人姓投资主体最终持有人出资
层级序号/首次入股时间资金来源名名称的投资比性质方式例余姚舜鸿企业
1-7自有或自管理合伙企业8.81%2022-1-17-货币
筹资金(有限合伙)
1-7-1倪文军11.45%2021年9月3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日筹资金
1-7-2尹蓉11.45%2024年4月8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日筹资金
1-7-32024年4月8自有或自肖舒云11.45%自然人货币
日筹资金
1-7-4王新江7.56%2021年8月4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日筹资金
1-7-55.73%2024年4月8自有或自王泽瑜自然人货币
日筹资金
1-7-6杨立群5.73%2024年4月8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日筹资金
1-7-75.73%2024年4月8自有或自张玲自然人货币
日筹资金
1-7-8姚晓波3.44%2024年4月8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日筹资金
1-7-92.52%2021年8月4自有或自孙晟裕自然人货币
日筹资金
1-7-102.29%2021年9月3自有或自刘峰自然人货币
日筹资金
1-7-112.29%2024年4月8自有或自周宏杰自然人货币
日筹资金
1-7-122.29%2024年4月8自有或自程佳颖自然人货币
日筹资金
1-7-132.29%2024年4月8自有或自刘亚波自然人货币
日筹资金
1-7-14王瀛维2.29%2024年4月8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日筹资金
1-7-152.29%2024年4月8自有或自叶基钢自然人货币
日筹资金
1-7-16吴桂娣2.29%2024年4月8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日筹资金
1-7-172.29%2024年4月8自有或自杜冰玥自然人货币
日筹资金
1-7-182.29%2024年4月8自有或自王明珠自然人货币
日筹资金
1-7-192.06%2021年8月4自有或自辛然自然人货币
日筹资金
1-7-201.72%2021年8月4自有或自陈毅骊自然人货币
日筹资金
1-7-212021年8月4自有或自秦瑞晨1.72%自然人货币
日筹资金
1-7-22李荣霞1.60%2024年4月8自然人货币自有或自
668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对直接被
股东/出资人姓投资主体最终持有人出资
层级序号/首次入股时间资金来源名名称的投资比性质方式例日筹资金
1-7-232021年8月4自有或自肖朝君1.37%自然人货币
日筹资金
1-7-241.15%2021年8月4自有或自江思贤自然人货币
日筹资金
1-7-25杭州拓天科技1.15%202448
持有英迪芯年月自有或自微股份比例货币有限公司日
低于0.01%筹资金
1-7-261.15%2024年4月8自有或自王承隽自然人货币
日筹资金
1-7-27陈银丹1.15%2024年4月8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日筹资金
1-7-281.15%2024年4月8自有或自周晓青自然人货币
日筹资金
1-7-290.11%2021年8月4自有或自木琼莉自然人货币
日筹资金
1-8宁波世茂投资3.03%2021-7-20-自有或自货币
控股有限公司筹资金
1-8-1李立峰33.33%2009-9-23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8-2李象高26.67%2009-9-23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8-3周巧娟20.00%2009-9-23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8-4李春华10.00%2009-9-23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8-5郑建红10.00%2009-9-23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余姚舜鹏企业
1-9管理合伙企业4.74%2022-1-17-自有或自货币
筹资金(有限合伙)
1-9-1吴佰年21.28%2021-8-2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9-2自有或自施文旻21.28%2021-8-2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9-310.64%2021-8-2自有或自卢华芬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9-4卢国鑫10.64%2021-8-2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9-5戚建锋10.64%2021-8-2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9-6施爱珠10.64%2021-8-2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9-7自有或自谷海英8.51%2021-8-2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9-8毛美云6.38%2021-8-2自然人货币自有或自
669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对直接被
股东/出资人姓投资主体最终持有人出资
层级序号/首次入股时间资金来源名名称的投资比性质方式例筹资金安吉以道创业
1-10投资合伙企业18.82%2021-7-20-自有或自货币
筹资金(有限合伙)
1-10-1缪敏娥16.10%2021-4-23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10-2姚立锋8.48%2021-4-23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10-3吴进宇6.87%2021-4-23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10-4王海亮5.23%2021-4-23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10-5自有或自俞松宝5.20%2021-4-23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10-64.96%2021-4-23自有或自何益君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10-7柯海挺4.73%2021-4-23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10-8诸杏珍4.35%2021-4-23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10-9徐建汀3.86%2021-4-23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10-10倪文军3.76%2021-4-23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10-11胡增新3.22%2021-4-23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10-12顾迪锋3.19%2021-4-23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10-13自有或自刘伟2.95%2021-4-23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10-142.33%2021-4-23自有或自张扣文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10-15苏青春2.25%2021-4-23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10-16顾亦武2.20%2021-4-23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10-172.15%2021-4-23自有或自沈晓江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10-181.93%2021-4-23自有或自程端良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10-19胡森虎1.85%2021-4-23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10-20梅其敏1.82%2021-4-23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10-21白玉1.82%2021-4-23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670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对直接被
股东/出资人姓投资主体最终持有人出资
层级序号/首次入股时间资金来源名名称的投资比性质方式例
1-10-22叶辽宁1.07%2021-4-23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10-23孙泱1.07%2021-4-23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10-241.07%2021-4-23自有或自张国贤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10-25张宝忠1.07%2021-4-23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10-26楼国军1.07%2021-4-23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10-27王文杰1.07%2021-4-23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10-28王文鉴1.07%2021-4-23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10-29王明珠1.07%2021-4-23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10-30董克武1.07%2021-4-23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10-31马建峰1.07%2021-4-23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宁波梅山保税持有英迪芯
1-10-32港区舜翌投资0.01%2021-4-23自有或自微股份比例货币
0.01%筹资金管理有限公司低于
余姚舜新企业
1-11自有或自管理合伙企业19.54%2021-5-17-货币
筹资金(有限合伙)
1-11-1邵成杰15.50%2021-4-14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11-210.34%2021-4-14自有或自高文铭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11-3方叶盛7.75%2021-4-14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11-4邵展波7.75%2021-4-14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11-5自有或自姜电波5.17%2021-4-14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11-6宋卡迪5.17%2021-4-14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11-7戎伟军5.17%2021-4-14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11-8王跃旦5.17%2021-4-14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11-9夏持平4.65%2021-4-14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11-10孙建浓4.13%2021-4-14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671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对直接被
股东/出资人姓投资主体最终持有人出资
层级序号/首次入股时间资金来源名名称的投资比性质方式例
1-11-11舒杰4.13%2021-4-14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11-122.58%2021-4-14自有或自张瑜涵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11-13杨军2.58%2021-4-14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11-14袁红萍2.58%2021-4-14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11-15陆文英2.58%2021-4-14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11-16韩炜2.58%2021-4-14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11-17朱双水1.55%2021-4-14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11-18赵洋1.55%2021-4-14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11-19陈丽娟1.55%2021-4-14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11-20自有或自夏力高1.03%2021-4-14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11-211.03%2021-4-14自有或自张丰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11-22秦三妹1.03%2021-4-14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11-23谢军1.03%2021-4-14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11-24谷伯炎1.03%2021-4-14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11-250.78%2021-4-14自有或自徐晶晶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11-26吴达云0.52%2021-4-14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11-27王建仁0.52%2021-4-14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11-28自有或自鲁映红0.52%2021-4-14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安吉从方创业
1-12投资合伙企业16.59%2021-7-20-自有或自货币
筹资金(有限合伙)
1-12-1应永茂7.30%2021-4-23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12-2任和齐5.78%2021-4-23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12-3自有或自潘锋5.63%2021-4-23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12-4王江平5.17%2021-4-23自然人货币自有或自
672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对直接被
股东/出资人姓投资主体最终持有人出资
层级序号/首次入股时间资金来源名名称的投资比性质方式例筹资金
1-12-5自有或自闻人立新4.87%2021-4-23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12-64.78%2021-4-23自有或自郑迪锋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12-7谷春燕4.57%2021-4-23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12-8张超君4.26%2021-4-23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12-9自有或自马科4.14%2021-4-23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12-103.90%2021-4-23自有或自谢前森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12-11蒯泽文3.83%2021-4-23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12-12徐士鑫3.83%2021-4-23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12-13叶裕庆3.77%2021-4-23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12-14赵烈烽3.51%2021-4-23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12-15叶金辉3.35%2021-4-23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12-16俞勤勋3.29%2021-4-23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12-17王栋3.04%2021-4-23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12-18井长伟2.92%2021-4-23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12-19姚杭艇2.74%2021-4-23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12-20戴付建2.53%2021-4-23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12-21谢桂华2.50%2021-4-23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12-22陈远2.43%2021-4-23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12-232.37%2021-4-23自有或自李庆喜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12-24韩哲华2.16%2021-4-23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12-25陈惠广1.22%2021-4-23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12-26郭景朝1.22%2021-4-23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12-27裘文伟1.22%2021-4-23自然人货币自有或自
673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对直接被
股东/出资人姓投资主体最终持有人出资层级序号
名/首次入股时间资金来源名称的投资比性质方式例筹资金
1-12-28张志平1.22%2021-4-23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12-29吴俊1.22%2021-4-23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12-30王忠伟1.22%2021-4-23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宁波梅山保税持有英迪芯
1-12-31自有或自港区舜翌投资0.01%2021-4-23微股份比例货币
筹资金
管理有限公司低于0.01%
(二十三)上海骏圭对直接被
股东/出资人姓投资主体最终持有人出资
层级序号/首次入股时间资金来源名名称的投资比性质方式例上海紫竹科技
1-1产业投资有限50.00%2023-09-07-自有或自货币
筹资金公司上海紫竹高新
1-1-1区(集团)有100.00%2023-06-25-自有或自货币
筹资金限公司1-1-1-1上海紫江(集50.25%2002-03-11-自有或自货币团)有限公司筹资金
1-1-1-1-1沈雯36.01%1991-02-27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1-1-1-2上海杰纳投资10.27%2004-07-12-自有或自货币
管理有限公司筹资金
1-1-1-1-2-1胡兵63.00%2004-04-15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1-1-1-2-2侯郁12.50%2004-04-15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1-1-1-2-3刘罕12.50%2004-04-15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1-1-1-2-4唐继锋12.00%2004-04-15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1-1-1-3上海吉雨投资10.00%2004-10-18-自有或自货币
管理有限公司筹资金
1-1-1-1-3-1自有或自俞雅华25.00%2004-09-28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1-1-1-3-2戚建民25.00%2004-09-28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1-1-1-3-3贺美华25.00%2004-09-28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1-1-1-3-4沈继忠25.00%2004-09-28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674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对直接被
股东/出资人姓投资主体最终持有人出资
层级序号/首次入股时间资金来源名名称的投资比性质方式例持有英迪芯
1-1-1-1-4上海祥峰投资5.56%1991-02-27自有或自微股份比例货币
发展有限公司
低于0.01%筹资金
1-1-1-1-5李彧4.00%1991-02-27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1-1-1-6胡兵4.00%1991-02-27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1-1-1-7郭峰4.00%1991-02-27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1-1-1-8唐继锋2.50%1991-02-27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1-1-1-9夏光2.50%1991-02-27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1-1-1-10张信林2.00%1991-02-27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1-1-1-11彭胜浩2.00%1991-02-27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1-1-1-12徐志强2.00%1991-02-27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1-1-1-13王虹2.00%1991-02-27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1-1-1-14陆卫达2.00%1991-02-27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1-1-1-15周洁碧1.50%1991-02-27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1-1-1-16范瑞娟1.20%1991-02-27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1-1-1-171.03%1991-02-27自有或自张华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1-1-1-18沈国兴1.00%1991-02-27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1-1-1-19陈勇1.00%1991-02-27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1-1-1-20刘罕0.50%1991-02-27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1-1-1-21刘铁峰0.50%1991-02-27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1-1-1-22徐斌0.50%1991-02-27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1-1-1-23楼思齐0.50%1991-02-27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1-1-1-24毛国敏0.50%1991-02-27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1-1-1-25自有或自顾卫东0.50%1991-02-27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1-1-1-26罗晓金0.45%1991-02-27自然人货币自有或自
675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对直接被
股东/出资人姓投资主体最终持有人出资
层级序号/首次入股时间资金来源名名称的投资比性质方式例筹资金
1-1-1-1-27孙宜周0.35%1991-02-27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1-1-1-28自有或自董宁晖0.35%1991-02-27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1-1-1-290.30%1991-02-27自有或自徐云飞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1-1-1-30沈国权0.26%1991-02-27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1-1-1-31周大鸣0.25%1991-02-27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1-1-1-320.21%1991-02-27自有或自庄国兴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1-1-1-330.15%1991-02-27自有或自孙琦明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1-1-1-34龚颖0.11%2013-07-15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1-1-2上海联和投资12.00%2002-03-11-自有或自货币
有限公司筹资金上海市国有资
1-1-1-2-1自有或自产监督管理委100.00%2007-01-04党政机构货币
筹资金员会上海市闵行资
1-1-1-3产投资经营10.00%2002-03-11-自有或自货币(集团)有限筹资金公司上海市闵行区
1-1-1-3-1国有资产监督100.00%2016-06-29自有或自党政机构货币
筹资金管理委员会
1-1-1-4上海吴泾经济10.00%2002-03-11-自有或自货币
发展有限公司筹资金
1-1-1-4-1上海欣吴实业90.00%2001-03-20-自有或自货币
有限公司筹资金上海市闵行区
1-1-1-4-1-1人民政府吴泾90.00%1993-06-01自有或自党政机构货币
筹资金街道办事处
1-1-1-4-1-2上海茂利达缝5.71%1993-06-01集体所有制自有或自货币
制设备装配厂企业筹资金上海吴泾民政
1-1-1-4-1-3集体所有制自有或自企业公司纸箱4.29%1993-06-01货币
企业筹资金厂
1-1-1-4-2上海吴泾实业10.00%2001-03-20集体所有制自有或自货币
总公司企业筹资金
1-1-1-5上海联和物业8.00%2024-11-05-自有或自货币
发展有限公司筹资金
1-1-1-5-1上海联和投资100.00%1995-04-24重复,详货币自有或自
676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对直接被
股东/出资人姓投资主体最终持有人出资
层级序号/首次入股时间资金来源名名称的投资比性质方式例
有限公司见:1-1-1-2筹资金上海紫江企业
1-1-1-6自有或自集团股份有限4.75%2002-03-11公众公司货币
筹资金公司上海交大产业国有控股1-1-1-72.50%2002-03-11自有或自投资管理(集或管理主货币筹资金
团)有限公司体上海交通大学
1-1-1-8教育发展基金2.50%2006-01-17自有或自基金会货币
筹资金会上海骏穆企业
1-2管理合伙企业32.50%2023-09-07-自有或自货币
筹资金(有限合伙)
1-2-1自有或自丁海燕23.08%2023-08-17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2-2任曼15.38%2023-08-17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2-3卢羿15.38%2023-08-17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2-4自有或自陆纬武15.38%2023-08-17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2-5丁嘉敏7.69%2023-08-17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2-6沈一译7.69%2023-08-17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2-7自有或自王肖虹7.69%2023-08-17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2-8黄益东7.69%2023-08-17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3夏光7.50%2023-09-07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4刘宇锋5.00%2023-09-07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5陈衡5.00%2023-09-07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二十四)十月乾元对直接被
股东/出资人姓投资主体最终持有人出资
层级序号/首次入股时间资金来源名名称的投资比性质方式例
1-1华芳集团有限38.00%2022-08-30-自有或自货币
公司筹资金
1-1-1自有或自秦大乾19.75%1992-12-24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1-2秦妤16.53%2014-03-18自然人货币自有或自
677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对直接被
股东/出资人姓投资主体最终持有人出资
层级序号/首次入股时间资金来源名名称的投资比性质方式例筹资金
1-1-3陶硕虎12.32%1992-12-24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1-4张家港凯华投12.02%1992-12-24-自有或自货币
资有限公司筹资金持有英迪芯
1-1-4-1华芳创业投资15.47%2011-08-17自有或自微股份比例货币
有限公司
低于0.01%筹资金
1-1-4-2顾建刚5.64%2011-08-17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1-4-34.98%2011-08-17自有或自张建新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1-4-4自有或自钱豪4.69%2011-08-17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1-4-5叶锡康4.38%2011-08-17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1-4-6吴丽华4.15%2011-08-17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1-4-7周元根3.93%2011-08-17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1-4-8徐金龙3.93%2011-08-17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1-4-93.46%2011-08-17自有或自周建刚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1-4-10戴正3.32%2011-08-17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1-4-11钱福仁3.18%2011-08-17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1-4-12自有或自陶振达3.10%2011-08-17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1-4-132.91%2011-08-17自有或自秦大德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1-4-14张燕2.77%2011-08-17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1-4-15王栋明2.77%2011-08-17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1-4-162.74%2020-12-28自有或自徐人华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1-4-172.74%2020-12-28自有或自缪海峰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1-4-18韦建忠2.74%2020-12-28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1-4-19顾永科2.74%2016-04-29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1-4-20黄建秋2.74%2016-04-29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678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对直接被
股东/出资人姓投资主体最终持有人出资
层级序号/首次入股时间资金来源名名称的投资比性质方式例
1-1-4-21自有或自秦启强2.24%2011-08-17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1-4-22楼德华2.10%2011-08-17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1-4-23周保堂1.99%2011-08-17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1-4-24陈建东1.86%2011-08-17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1-4-25顾明1.83%2011-08-17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1-4-26朱海亚1.80%2011-08-17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1-4-27易祥林1.52%2011-08-17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1-4-281.50%2011-08-17自有或自虞建达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1-4-29施卫新1.38%2011-08-17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1-4-30钱玉英1.38%2011-08-17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1-5自有或自戴云达10.59%1992-12-24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1-69.95%1992-12-24自有或自叶振新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1-7朱丽珍7.32%1992-12-24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1-8钱树良5.99%1992-12-24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1-9肖景晓2.55%1992-12-24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1-10张萍1.64%1992-12-24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1-11成瑞其1.33%1992-12-24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2秦大乾33.00%2022-08-30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3陶芳6.00%2022-08-30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4秦益舒6.00%2022-08-30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5肖景晓3.00%2022-08-30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6庞志轩3.00%2022-08-30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7戴春亚3.00%2022-08-30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679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对直接被
股东/出资人姓投资主体最终持有人出资
层级序号/首次入股时间资金来源名名称的投资比性质方式例
1-8龚寒汀1.67%2022-08-30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9崔岭1.67%2022-08-30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10曾年生1.67%2022-08-30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11张萍1.00%2022-08-30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12钱树良1.00%2022-08-30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宁波十月桐生持有英迪芯
1-13私募基金管理1.00%2022-08-30自有或自微股份比例货币合伙企业(有低于0.01%筹资金限合伙)
(二十五)镇江临创对直接被
股东/出资人姓投资主体最终持有人出资
层级序号/首次入股时间资金来源名名称的投资比性质方式例
1-1江苏大港股份45.00%2022-06-17自有或自上市公司货币
有限公司筹镇江鼎富信息
1-2技术产业投资45.00%2022-06-17自有或自国有主体货币合伙企业(有筹限合伙)
1-3吴红斌5.00%2022-06-17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4深圳临芯投资4.00%2022-06-17-自有或自货币
有限公司筹嘉兴梵晟投资
1-4-1管理合伙企业50.00%2019-04-19-自有或自货币
筹(有限合伙)
1-4-1-1熊伟89.25%2016-12-02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4-1-2嘉兴君望投资2016-12-02重复,详10.75%自有或自货币
管理有限公司见:1-4-3筹
1-4-2上海临芯投资40.00%2016-06-28重复,详自有或自货币
管理有限公司见:1-5筹
1-4-3嘉兴君望投资10.00%2023-04-17-自有或自货币
管理有限公司筹
1-4-3-1李亚军90.00%2016-10-18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4-3-2熊伟10.00%2016-10-18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680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对直接被
股东/出资人姓投资主体最终持有人出资
层级序号/首次入股时间资金来源名名称的投资比性质方式例
1-5上海临芯投资1.00%2022-06-17-自有或自货币
管理有限公司筹上海清云图投
1-5-1资合伙企业50.00%2015-10-23-自有或自货币
筹(有限合伙)
1-5-1-1李亚军31.28%2012-09-19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5-1-2宋延延19.85%2012-09-19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5-1-3熊伟15.05%2012-09-19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5-1-4田卫兵12.75%2012-09-19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5-1-5王毅11.70%2012-09-19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5-1-6刘光军7.37%2012-09-19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5-1-7姚冲2.00%2012-09-19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5-2李亚军31.82%2015-10-23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5-3李翠卿9.99%2024-09-18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5-4靖昕伟8.19%2018-05-10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二十六)求圆正海对直接被
股东/出资人姓投资主体最终持有人出资
层级序号/首次入股时间资金来源名名称的投资比性质方式例
1-1自有或自王梓恒18.73%2021-08-13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2吴剑6.24%2021-08-13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3自有或自张天奕6.24%2021-08-13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46.24%2021-08-13自有或自张少华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5戴新宇6.24%2021-08-13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6朱正海6.24%2021-08-13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7自有或自祝世义6.24%2021-08-13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681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对直接被
股东/出资人姓投资主体最终持有人出资
层级序号/首次入股时间资金来源名名称的投资比性质方式例
1-8自有或自郭玉惠6.24%2021-08-13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96.24%2021-08-13自有或自钟国华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10王钧4.49%2021-08-13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11永康市栎羽实2.50%2021-08-13-自有或自货币
业有限公司筹资金
1-11-199.00%2020-12-17自有或自卢赞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11-2王晓俐1.00%2022-03-15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12徐若松2.50%2021-08-13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13李飞2.50%2021-08-13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14王正东2.00%2021-08-13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15刘红1.87%2021-08-13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161.50%2021-08-13自有或自何晖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17张喆1.50%2021-08-13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浙江元龙股权持有英迪芯
1-18投资管理集团1.25%2021-08-13自有或自微股份比例货币
筹资金
有限公司低于0.01%持有英迪芯
1-19上海正海资产1.25%2021-08-13自有或自微股份比例货币
管理有限公司
低于0.01%筹资金
1-20倪健红1.25%2021-08-13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21冯黎1.25%2021-08-13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221.25%2021-08-13自有或自晏小景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23曹建伟1.25%2021-08-13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24王玉华1.25%2021-08-13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25王辉1.25%2021-08-13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26范伟宏1.25%2021-08-13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27韩雁1.25%2021-08-13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682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二十七)新昌头雁对直接被
股东/出资人姓投资主体最终持有人出资
层级序号/首次入股时间资金来源名名称的投资比性质方式例
1-1新昌县金控投资50.00%2023-02-28国有控股自有或自筹货币
发展有限公司或管理主体资金
1-2三花控股集团有48.70%2023-02-28-自有或自筹货币
限公司资金
1-2-1新昌华清投资有28.77%2016-04-18-自有或自筹货币
限公司资金
1-2-1-1张道才51.00%2016-02-29自有或自筹自然人货币
资金
1-2-1-2张亚波22.00%2016-06-30自有或自筹自然人货币
资金
1-2-1-3自有或自筹张少波21.00%2016-06-30自然人货币
资金
1-2-1-46.00%2016-06-30自有或自筹俞青娟自然人货币
资金
1-2-2新昌华新实业有12.35%2016-08-25-自有或自筹货币
限公司资金
1-2-2-1张亚波38.84%2016-03-16自有或自筹自然人货币
资金
1-2-2-2莫杨14.61%2016-03-16自有或自筹自然人货币
资金
1-2-2-3新昌县华益投资11.10%2017-05-27-自有或自筹货币
有限公司资金
1-2-2-3-1新昌县道才公益100.00%2013-02-07自有或自筹基金会货币
基金会资金
1-2-2-4张荣荣11.10%2016-03-16自有或自筹自然人货币
资金
1-2-2-5陈金玉11.10%2016-03-16自有或自筹自然人货币
资金
1-2-2-6翁伟峰6.10%2016-03-16自有或自筹自然人货币
资金
1-2-2-7赵亚军3.33%2016-03-16自有或自筹自然人货币
资金
1-2-2-8胡凯程2.44%2016-03-16自有或自筹自然人货币
资金
1-2-2-91.39%2024-11-01自有或自筹王圣超自然人货币
资金
1-2-3张亚波11.78%2010-05-24自有或自筹自然人货币
资金
1-2-4张少波10.04%2010-05-24自有或自筹自然人货币
资金
1-2-5浙江华腾实业有9.04%2011-01-10-自有或自筹货币
限公司资金
1-2-5-1张少波45.45%2016-07-30自然人货币自有或自筹
683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对直接被
股东/出资人姓投资主体最终持有人出资
层级序号/首次入股时间资金来源名名称的投资比性质方式例资金
1-2-5-2袁泽20.44%2010-12-18自有或自筹自然人货币
资金
1-2-5-3潘勇15.29%2010-12-18自有或自筹自然人货币
资金
1-2-5-4俞蓥奎12.11%2010-12-29自有或自筹自然人货币
资金
1-2-5-5丁伟洪5.42%2010-12-18自有或自筹自然人货币
资金
1-2-5-61.29%2010-12-18自有或自筹石立均自然人货币
资金
1-2-6王大勇2.60%2002-05-22自有或自筹自然人货币
资金
1-2-7史初良2.47%2010-05-24自有或自筹自然人货币
资金
1-2-8任金土2.19%2010-05-24自有或自筹自然人货币
资金
1-2-9自有或自筹倪晓明2.05%2010-05-24自然人货币
资金
1-2-10陈雨忠1.92%2010-05-24自有或自筹自然人货币
资金
1-2-11王德锋1.54%2010-05-24自有或自筹自然人货币
资金
1-2-12吕正勋1.39%2010-05-24自有或自筹自然人货币
资金
1-2-13自有或自筹吕增海0.96%2010-05-24自然人货币
资金
1-2-140.96%2010-05-24自有或自筹黄学东自然人货币
资金
1-2-15自有或自筹蔡荣生0.90%2010-05-24自然人货币
资金
1-2-16尹斌0.89%2010-05-24自有或自筹自然人货币
资金
1-2-17王文奎0.70%2012-01-13自有或自筹自然人货币
资金
1-2-18自有或自筹童岳频0.69%2010-05-24自然人货币
资金
1-2-190.64%2010-05-24自有或自筹杜安林自然人货币
资金
1-2-20董士富0.63%2010-05-24自有或自筹自然人货币
资金
1-2-21章琼月0.63%2010-05-24自有或自筹自然人货币
资金
1-2-22石志浩0.57%2010-05-24自有或自筹自然人货币
资金
1-2-23吕琦明0.55%2010-05-24自然人货币自有或自筹
684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对直接被
股东/出资人姓投资主体最终持有人出资
层级序号/首次入股时间资金来源名名称的投资比性质方式例资金
1-2-24自有或自筹张敏鸣0.49%2015-03-04自然人货币
资金
1-2-25陈宝祥0.46%2010-05-24自有或自筹自然人货币
资金
1-2-26章军平0.40%2010-05-24自有或自筹自然人货币
资金
1-2-27梁金春0.40%2010-05-24自有或自筹自然人货币
资金
1-2-280.40%2010-05-24自有或自筹陈月珍自然人货币
资金
1-2-29何伯明0.36%2010-05-24自有或自筹自然人货币
资金
1-2-30施勇翔0.36%2010-05-24自有或自筹自然人货币
资金
1-2-31自有或自筹张渭永0.33%2010-05-24自然人货币
资金
1-2-320.32%2010-05-24自有或自筹何伟鑫自然人货币
资金
1-2-33吕钢汀0.26%2010-05-24自有或自筹自然人货币
资金
1-2-34王小德0.26%2010-05-24自有或自筹自然人货币
资金
1-2-350.26%2010-05-24自有或自筹俞建电自然人货币
资金
1-2-360.25%2010-05-24自有或自筹徐小德自然人货币
资金
1-2-37张忠富0.23%2010-05-24自有或自筹自然人货币
资金
1-2-38自有或自筹吕平山0.22%2010-05-24自然人货币
资金
1-2-39章剑敏0.20%2010-05-24自有或自筹自然人货币
资金
1-2-40黄美春0.20%2010-05-24自有或自筹自然人货币
资金
1-2-41俞敏民0.17%2010-05-24自有或自筹自然人货币
资金
1-2-42自有或自筹章益东0.17%2010-05-24自然人货币
资金杭州三花弘道创持有英迪芯
1-31.00%2023-02-28自有或自筹业投资合伙企业微股份比例货币(有限合伙)低于0.01%资金持有英迪芯
1-4浙江来益投资有0.30%2023-02-28自有或自筹微股份比例货币
限公司
低于0.01%资金
685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二十八)海丝凯丰对直接被
股东/出资人投资主体首次入股时最终持有人出资资金来层级序号
姓名/名称的投资比间性质方式源例
1-1李佳惠49.18%2023-04-25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2张晓勇25.00%2023-04-25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
1-3自有或自方雪梅25.00%2023-04-25自然人货币
筹深圳市科宇盛
1-4自有或自达基金有限公0.82%2023-01-16-货币
筹司
1-4-165.00%2015-11-18自有或自方浩宇自然人货币
筹
1-4-2自有或自阎逸超35.00%2021-01-22自然人货币
筹
(二十九)芜湖泽锦对直接被
股东/出资人姓投资主体最终持有人出资
层级序号/首次入股时间资金来源名名称的投资比性质方式例安徽芯创企业
1-160.71%2023-12-27-自有或自管理合伙企业货币
筹资金(有限合伙)
1-1-1林祥勇47.62%2023-11-15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1-2江敏47.62%2023-11-15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1-3沈伟祥4.71%2023-11-15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芜湖鑫晟达智
1-1-4能科技有限公0.05%2024-06-20-自有或自货币
筹资金司
1-1-4-1倪斌50.00%2024-05-08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1-4-2杜韶梅50.00%2024-05-08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
1-2操宇光39.09%2023-12-27自有或自自然人货币
筹资金芜湖泽锦企业持有英迪芯
1-3自有或自管理咨询有限0.20%2023-09-25微股份比例货币
公司低于0.01%筹资金
6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