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15证券简称:建科股份公告编号:2024-02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科股份”或“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将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常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920号)同意注册,常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50000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42.0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892250000.0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不含税)112375254.72元和其他相关发行费用(不含税)
28244432.18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1751630313.10元。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8月25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2年8月26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2】 210Z0024 号《验资报告》。上述全部募集资金已按规定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项目金额(元)
一、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1892250000.00
减:发行费用140619686.90
二、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1751630313.10
三、截止本期累计已使用的募集资金481140186.97
(一)截止本期末募投项目已使用资金194501186.97
1、截止上期末累计已使用的募集资金99408784.21
其中: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8722432.75
募投项目已使用资金90686351.46
2、本期募投项目已使用资金95092402.76
(二)截止本期末已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60000000.00
1、截止上期末已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60000000.00
2、本期已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00000000.00
(三)本期已使用超募资金支付股权转让款96639000.00
(四)本期已使用超募资金回购公司股票30000000.00
四、截止本期末闲置募集资金理财、定期存款余额1210000000.00
五、利息收入与理财收益52028831.42
(一)截止上期末利息收入与理财收益4330656.08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3663473.71
理财收益668164.38
减:手续费支出982.01
(二)本期利息收入与理财收益47698175.34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9307028.96
理财收益38394966.46
减:手续费支出3820.08
六、截止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112518957.55
注1: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转出超募资金3000万元存放于回购公司股份专户,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20711股,累计支付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为555.98万元(不含交易费用),资金余额为2443.95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和存储情况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公司分别与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常州分行、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北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常州钟楼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区支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常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和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上述银行分别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序号银行名称账号金额(元)
1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天宁支行51990226121020610954.15
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市
2114210000002112896296319.81
钟楼支行
3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北支行5119340000120837833.73
4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清潭路支行3240062900120003953318184883.39
5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钟楼支行10102700000011159819.52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都市桃源支
6106121010400112947010782.01
行
7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薛家支行1105040919119999996309809.31
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市
81142500000021206618068.07
钟楼支行
9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北支行5125270000120234339.67
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市
1011429000000304356147.89
钟楼支行
合计112518957.55
说明:报告期内,公司在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立了超募资金、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1142900000030435,专用于超募资金、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投资产品的结算。
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本年度投入募
募集资金总额175163.0332173.14集资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48114.02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是否已变更项项目达到预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募集资金承调整后投资本年度投入截至期末累计截至期末投资本年度实现的是否达到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
目(含定可使用状向诺投资总额总额(1)金额投入金额(2)进度(3)=(2)/(1)效益计效益重大变化部分变态日期
更)承诺投资项目
1、检验检测总部建设项目否67125.4567125.459330.1413722.7020.44%2025.8.31不适用不适用否
2、区域实验室建设项目否13366.2813366.28320.512.40%2025.8.31不适用不适用否
3、信息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否3708.503708.50174.10271.307.32%2025.8.31不适用不适用否
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否7732.077732.075.00135.611.75%2025.8.31不适用不适用否
5、补充流动资金5000.005000.005000.00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96932.3096932.309509.2419450.1220.07%超募资金投向
1、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6000.0016000.0010000.0016000.00100.00%
2、股权收购15390.0015390.009663.909663.9062.79%
3、回购公司股票3000.003000.003000.003000.00100.00%
4、研发中心升级项目5754.925754.92
5、尚未指定用途38085.8138085.81超募资金投向小计78230.7378230.7322663.9028663.9036.64%
合计175163.03175163.0332173.1448114.0227.47%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本期不适用目)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本期不适用情况说明
1、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5163.03万元,扣除前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后,超募资金总额为78230.73万元。
2、公司于2022年9月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6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公司于2023年8月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收购杭州西南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部分超募资金7640万元(收购总价为8090万元,扣除前期以自有资金支付的定金450万元后为7640万元,签订正式协议后定金转为股权转让款。)收购杭州西南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55%股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支付该股权转让款合计4389.40万元。
4、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1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5、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研发中心升级项用进展情况目的议案》,为增强公司市场与技术服务能力,不断完善技术研发基础设施条件,进一步扩大公司研发中心的规模,满足下游市场不断提升的服务需求,助力公司项目开展与业务拓展,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5754.92万元用于研发中心升级项目。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超募资金支付该项目款项。
6、公司于2023年10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收购冠标(上海)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求,公司拟以部分超募资金7750万元(收购总价为8250万元,扣除前期以自有资金支付的定金500万元后为7750万元,签订正式协议后定金转为股权转让款。)收购冠标检测55%股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支付该股权转让款合计5274.50万元。
7、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转出超募资金3000万元存放于回购公司股份专户,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20711股,累计支付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为555.98万元(不含交易费用),资金余额为2443.95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本期不适用变更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本期不适用调整情况公司于2022年10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不含税)总计1652.90万元。公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编制的《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及置换情况 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2 年 10 月 25 日出具了容诚专字[2022]210Z0261 号《关于常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2022年10月2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公告》。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本期不适用动资金情况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和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5000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万元(含本数)的部分超募资金及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自有闲置资金适当购买投资期限
理情况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并在上述额度内滚动使用,募集资金理财使用额度及授权的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上述议案经公司于2023年9月19日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77800万元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使用闲置募集资金43200万元办理银行定期存款。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本期不适用的金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132251.90万元(含利息),使用闲置募集资金77800万元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去向43200万元办理银行定期存款,剩余11251.90万元以银行存款方式存放于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账户内。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
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的问题或其他情况义务。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研发中心升级项目的议案》,为增强公司市场与技术服务能力,不断完善技术研发基础设施条件,进一步扩大公司研发中心的规模,满足下游市场不断提升的服务需求,助力公司项目开展与业务拓展,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5754.92万元用于研发中心升级项目。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超募资金支付该项目款项。
为进一步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公司于2023年11月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市钟楼支行开设新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信息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区域实验室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及部分超募资金的存放及使用,并将公司原存放在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钟楼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天宁支行的募集资金及存放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都市桃源支行的超募资金转存至新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待募集资金完全转出后,公司将相应注销原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或将其转为一般户,原募集资金专户对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时失效。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开设该新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特此公告。常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