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联检(江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闲置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保荐机构”)作为联检(江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检科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和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联检科技使用部分超募资金、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常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920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45000000股,每股面值 1.00 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42.0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89225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总额(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140619686.9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751630313.10 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8月 25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2 年 8月 26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2022]210Z0024 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上述全部募集资金已按规定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具体情况
截至 2026年 6月 30日,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募集资金投
序 调整后项目总投资 其中:募集资金拟 累计已投募集资
项目名称 资进度
号 金额(1) 投资金额(2) 金总额(3)
(3)/(2)检验检测
1 总部建设 72882.53 67125.45 40680.61 60.60%
项目区域实验
2 室建设项 320.51 320.51 320.51 100.00%
目信息中心
3 升级建设 3708.50 3708.50 1513.97 40.82%
项目研发中心
4 7732.07 7732.07 3812.9 49.31%
建设项目补充流动
5 5000.00 5000.00 5000.00 100.00%
资金尚未指定
6 13045.77 13045.77 - -
用途
合计 102689.38 96932.30 51327.99 52.95%
注: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75163.03万元,扣 除前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后,超募资金总额为78230.73万元。
2、公司于2025年7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5年8月11日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的议案》,鉴于行业环境变化、公司战略发展规划调整以及项目实际进展状况,公司决定终止“区域实验室建设项目”的建设。项目终止后,在尚未确定具体投向之前,剩余募集资金将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
截至 2026年 6月 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金额(元)
一、 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1892250000.00
减:发行费用 140619686.90
二、 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 1751630313.10
三、截止本期累计已使用的募集资金 1120016151.21
(一)截止本期末募投项目已使用资金 513279824.31
1、截止上期末累计已使用的募集资金 445705494.22
其中: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 8722432.75
募投项目已使用资金 436983061.47
2、本期募投项目已使用资金 67574330.09
(二)截止本期末已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40000000.001、截止上期末已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40000000.00
2、本期已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三)截止本期末已使用超募资金支付股权受让款 174161465.47
1、截止上期末已使用超募资金支付股权受让款 114451000.00
2、本期已使用超募资金支付股权受让款 59710465.47
(四)截止本期末已使用超募资金回购公司股票 92399741.43
1、截止上期末已使用超募资金回购公司股票 92399741.43
2、本期已使用超募资金回购公司股票 -
(五)截止本期末已使用超募资金投入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175120.00
1、截止上期末已使用超募资金投入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175120.00
2、本期已使用超募资金投入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
四、截止本期末闲置募集资金理财、定期存款余额 624000000.00
五、利息收入与理财收益 121339822.35
(一)截止上期末利息收入与理财收益 111932909.89
(二)本期利息收入与理财收益 9406912.46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389178.78
理财收益 9020289.32
减:手续费支出 2555.64
六、截止 2026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 128953984.24目前,公司正在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鉴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存在一定周期,现阶段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和超募资金的安排使用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本次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的生产经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三、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
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合理利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增加公司的收益和股东回报。
(二)投资品种
1.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投资品种
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超募资金及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当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安全性
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大额可转让存单、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等,上述理财产品不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关于高风险投资涉及的投资品种。
对于部分超募资金和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投资,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2.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品种
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把控风险,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收益凭证、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国债逆回购、信托产品、公募基金、资产管理计划等,但不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关于高风险投资涉及的投资品种。
(三)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0000 万元(含本数)的部分超募资金及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本数)自有闲
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理财使用额度及授权的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并在上述额度内滚动使用。
(四)现金管理决策及实施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有效期内和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虽然投资产品均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该
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
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
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3.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根据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的生产经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且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公司于 2026年 9 月 22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保证资金安全
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0000 万元(含本数)的部分超募资金及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本数)自有闲置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当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并在上述额度内滚动使用,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上述有效期内和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联检科技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和决策程序。本次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联检科技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投项目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