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联检(江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被保荐公司简称:联检科技
保荐代表人姓名:陆韫龙联系电话:0512-62938515
保荐代表人姓名:耿冬梅联系电话:0512-62938517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耿冬梅、陆韫龙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5年度
现场检查时间:2026年4月一、现场检查事项现场检查意见
(一)公司治理是否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2)查阅公司历次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材料,包括会议通知、签到表、会
议记录、会议决议、公告等;
(3)与公司部分高管、证券部人员进行访谈。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是
2.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董事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是
3.股东会、董事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
是
员及会议内容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4.股东会、董事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
是确认
5.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所相
是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6.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
是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相
不适用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是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是
(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内部审计部门资料,包括内部审计部门任职人员资料、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计部门出具的历次内部审计报告;
1(2)查阅审计委员会资料,包括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人员构成、会议记录等;
(3)查阅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以及投资决策相关的董事会
决议、对外投资交易记录等;
(4)查阅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对账单等。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
是(如适用)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
是
审计部门(如适用)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如适是
用)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
是
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如适用)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
是
作进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如适用)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部
审计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等是(如适用)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
是
况进行一次审计(如适用)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向审计
是
委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如适用)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向审计
是
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如适用)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
是
控制评价报告(如适用)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否建
是
立了完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信息披露文件;
(2)查阅公司历次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材料,包括会议通知、签到表、会
议记录、会议决议、公告等;
(3)查阅投资者来访、分析师调研的记录资料等;
(4)查询深交所网站等。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是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是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重要进展是
2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是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合公司信
是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本所互动易网站刊载是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制度;
(2)查阅信息披露情况及相关决议,检查公司关联交易及审议对外担保的内部流程等。
1.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直接或
是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或者间
是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3.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
是务
4.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是
5.是否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是
6.对外担保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不适用
7.被担保方是否不存在财务状况恶化、到期不清偿被担保债
不适用务等情形
8.被担保债务到期后如继续提供担保,是否重新履行了相应
不适用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五)募集资金使用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其制定、审批相关的三会文件;
(2)查阅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
(3)查阅公司募集资金台账;
(4)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财务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访谈。
1.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是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有效执行是
3.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或违规进行委托理财等情
是形
4.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暂时
是
补充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
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或是
者偿还银行贷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进行风险投资
36.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否一致,项目进度、投资效
是益是否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7.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风险是
(六)业绩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了解业绩波动情况;
(2)查阅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定期报告,与公司进行对比分析;
(3)与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了解业绩波动的原因公司所面临的风险及公司的应对措施。
1.业绩是否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是
2.业绩大幅波动是否存在合理解释是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是否不存在明显异常是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公司、股东等相关人员所作出的承诺函;
(2)查阅公司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信息披露文件,核查公司有关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等;
(3)访谈公司高管,了解承诺的履行情况。
1.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是
2.公司股东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是
(八)其他重要事项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公司章程》,检查执行情况;
(2)查阅公司重大合同、大额资金支付记录及相关凭证;
(3)与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
1.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是
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否合法合规,并如实披露不适用
3.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及合理原因是
4.重大投资或者重大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
是者风险
5.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是
6.前期监管机构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是否已按相
不适用关要求予以整改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1、募投项目存在实施进度缓慢的情况。保荐机构已督促公司按照规定对募投
项目进行重新论证等程序。2025年1月,公司对原募投项目的可行性、预计收益等
4重新进行论证,并对募投项目进行变更处理;董事会对变更后的项目进行可行性分析,重新论证项目的可行性、必要性、存在风险以及其对公司的影响,确保投资项目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能够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2、募投项目可行性发生变化情况。基于行业的变化、行业政策的调整、地方
财政因素的影响以及竞争的加剧,“区域实验室建设项目”实施的难度增加,项目投资回报周期拉长,公司认为项目投资必要性显著弱化,决定终止实施该项目。上述事项已经2025年7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2025年8月11日召开的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该项
目终止后,剩余募集资金将继续存放于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将围绕检验检测主业积极挖掘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且未来发展前景较好的项目,待审慎研究讨论确定合适的投资项目后,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尽快实施新的投资项目,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2025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53.11万元较上年上升
30.43%。净利润上升的主要原因包括(1)随着公司不断拓展市场,当期收入增长
4.30%;(2)因德胜河航道提升整治工程项目建设,公司位于春江镇魏村德胜路56
号的房屋需要搬迁,政府补偿658.67万元,导致当期资产处置收益661.63万元,同比增长689.69%;(3)受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所得税
税率变动以及股份支付影响,本期所得税费用-759.64万元,同比下降-234.90%。
5(此页无正文,为《关于联检(江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定期现场检查报告》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陆韫龙耿冬梅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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