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京绿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2023年度至2025年度业绩承诺
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
联检(江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6]215Z0407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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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1-2
2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1-2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
1幢10层1001-1至1001-26(100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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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bj@rsmchina.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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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至2025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
容诚专字[2026]215Z0407号联检(江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后附的联检(江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检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收购南京绿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度至
2025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以下简称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
定编制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是联检科技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联检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发表审核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后附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南京绿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度至2025年度业绩承诺的实现情况。
本审核报告仅供联检科技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1(此页无正文,为联检(江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容诚专字[2026]215Z0407号《关于南京绿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度至2025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之签字盖章页。)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潘汝彬
中国注册会计师:
刘文剑
中国·北京中国注册会计师:
谢瓅
2026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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