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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客食品_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深圳证券交易所 08-20 00:00 查看全文

股票简称:益客食品股票代码:301116

江苏益客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Jiangsu Yike Food Group Co. Ltd(注册地址:江苏省宿迁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山路北侧)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路8号

二〇二六年八月

1-1-1江苏益客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

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募集说明书中财

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1-1-1江苏益客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正文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重要事项。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情况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

十三次会议、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尚需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方可实施,并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方案为准。

(二)本次发行对象为包括益客农牧在内的不超过35名(含35名)符合

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对象,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含上述投资者的自营账户或管理的投资产品账户)、其他合格的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

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益客农牧为公司控股股东,拟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股份金额不低于5000.00万元(含本数)且不高于15000.00万元(含本数)。除益客农牧外,

其他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尚未确定。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竞价方式确定。益客农牧不参与市场竞价过程,但承诺接受市场竞价结果,与其他特定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 A 股股票。益客农牧拟认购公司本次发行 A 股股票的股数为实际认购金额除以本次最终发行价格后确定的数量。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同一价格认购本次发行股票,且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

格不低于发行底价,即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总量)。

1-1-2江苏益客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若公司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派发现金股利同时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 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量,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在前述发行底价的基础上,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以竞价方式确定。

益客农牧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不参与本次发行市场询价过程,但承诺接受其他发行对象申购竞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若本次发行未能通过询价方式产生发行价格,则益客农牧以发行底价参与本次认购。

(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数量为募集资金总额除以本次向特

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价格,计算公式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数量=本次募集资金总额/每股发行价格(计算得出的数字取整,即小数点后位数忽略不计)。

本次拟发行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

134693877股(含本数),最终发行数量上限将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文件为准。

若公司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

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或因股权激励计划

等事项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作出相应调整。最终发行股份数量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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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于发行时根据实际情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五)本次发行完成后,益客农牧认购的公司本次发行的新增股份自发行

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发行对象认购的公司本次发行的新增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含当日)至本次发行限售期届满之日(含当日)止,发行对象取得的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由于公司送红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

增加的部分,亦应遵守上述限售安排。

上述限售期届满后,该等股份的转让和交易将根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90000万元(含本数),其中,益

客农牧拟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股份金额不低于5000.00万元(含本数)且

不高于15000.00万元(含本数)。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金额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益客食品科技谷项目71545.5163000.00

2肉禽产业链综合研发项目7985.006000.00

3数智化升级建设项目6548.006000.00

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15000.0015000.00

合计101078.5190000.00项目投资总额超出募集资金净额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公司董事会可根据股东会的授权,对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发展规划,对项目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则先行投入部分将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以募集资金予以置换。

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因监管政策变化或发行注册文件的要

求予以调整的,则届时将相应调整。

(七)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由公司新老股东按本次发行完成后

1-1-4江苏益客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各自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共同享有本次发行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八)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会导致公司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的情形发生。

(九)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规的要求,公司已制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

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公司所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十)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相关决议有效期为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二、特别风险提示

(一)经营业绩波动或下滑甚至继续亏损的风险

受供求关系变化及饲料价格波动等因素影响,禽类行业的景气度呈现一定的波动性特征。近年来,公司虽然经营规模不断扩张,但受行业波动的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也呈现一定的波动,特别是行业从上涨周期向下降周期的轮换过程中,公司的经营业绩将大幅下降,且在相对低谷期间处于较低水平,公司面临业绩波动或者下滑甚至继续亏损的风险。

(二)产品及原材料价格波动引发的盈利水平变化风险

公司的主要产品为白羽鸡(鸭)屠宰及加工产品、饲料产品、商品代鸭苗

和鸡苗、熟食及调理品、羽绒产品,主要原材料包括毛鸭、毛鸡等,公司的产品及原材料覆盖禽类养殖行业产业链的多个环节,其市场价格随着产业链各个环节的供需情况发生变化,呈现一定的波动性。虽然公司产品、原材料价格存在一定的联动效应,但价格传导时间、变化的幅度等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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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会对公司的盈利水平造成一定影响。

(三)应收账款风险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13723.68万元,占公司流动资产的比例为9.31%,金额及占比较大。虽然公司应收账款账龄主要集中在一年以内,但仍然存在由于宏观经济形势、行业政策或行业发展前景发生不利变化,个别客户经营情况发生不利变化,导致公司不能及时收回款项的风险,并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

(四)存货跌价风险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存货账面价值为93597.58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为63.52%,公司存货规模及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均相对较高。如前所述,受市场供需关系影响,鸭产品、鸡产品、鸭苗、鸡苗的市场价格存在一定的波动性。公司根据资产负债表日前后一段时间内的销售价格作为库存商品的预计售价计算可变现净值。2023年至2025年各期末,公司存货跌价准备分别为

8382.08万元、4537.15万元、3416.75万元。若未来公司产品市场价格大幅下跌,亦或行业竞争加剧,公司产品市场销售情况不及预期,导致产品滞销、存货积压,将导致公司面临存货大额跌价风险,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五)对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过程或实施效果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风险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风险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是基于

当前市场环境、行业发展趋势等因素,经过慎重、充分的可行性研究论证后做出的,但由于募投项目的实施需要一定时间,期间宏观政策环境的变动、行业竞争情况等因素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产生较大影响。此外,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若发生募集资金未能按时到位、实施过程中发生延迟实施等不确定性事项,也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效果和预期效益带来较大影响。

2、募投项目收益不及预期的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用于益客食品科技谷项目、肉禽产业链综合研发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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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智化升级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过慎重、充分的可行性研究论证,充分考虑了未来可能出现的产品价格下降、市场竞争及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在手订单情况等影响项目效益的因素,并结合市场需求情况合理规划了未来产能释放进度,具有良好的技术积累和市场基础,并预期能够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

虽然公司已基于当前国内外市场环境、行业和技术发展趋势、产品价格和

工艺技术水平等因素审慎进行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但未来整体市场环境、供求关系尚存在不确定性,若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宏观经济、产业政策、市场需求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可能出现行业竞争加剧的情形,或者产品技术路线发生重大更替、公司市场开拓不力、无法满足下游客户需求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出现,都可能对公司募投项目投产后的产能消化、产品销售价格和毛利率等造成不利影响,进而可能导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效益不及预期。

3、新增产能消化风险

公司本次益客食品科技谷项目围绕公司肉禽领域进行布局,旨在增加公司产品生产能力及完善产业链。项目建成达产后,肉鸡屠宰将增加10000万只/年屠宰产能,熟食调理品产品将增加30000吨/年产能,宠物食品原料加工将增加

15000吨/年产能。从中长期看,随着国民经济水平稳步提升,我国居民食物消

费结构持续优化,禽类食物凭借突出的营养属性,愈发受到广大消费者的青睐,成为国内肉类消费升级的重要品类,推动我国禽肉人均消费量稳步增长,肉禽行业消费量不断增长,但当前较多同行业公司普遍在进行规模扩张,积极增加产能,现阶段行业呈现集中扩产态势,未来可能因新增产能陆续释放引发供给增加而需求不足的风险,可能对募投项目产能消化形成压力。如果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投产后,肉禽行业出现下游需求增长放缓甚至下滑、行业内同质化竞争加剧、新增产能投产速度过快、公司客户开拓力度不及预期或其他重

大不利变化的情形,可能导致市场需求增长不及预期以及产品推广困难,进而可能导致公司募投项目新增产能无法及时消化。

4、研发失败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肉禽产业链综合研发项目”主要依赖公司的自主研发,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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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的研发能力、技术储备、人才储备、市场积累等提出了更高要求。募投项目涉及贯通遗传育种到产品开发的全链条技术环节,研发周期长,资金需求大,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如研发失败或不达预期,将对公司该项目实施及未来的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1-1-8江苏益客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目录

声明....................................................1

重大事项提示................................................2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情况 ................................. 2

二、特别风险提示..............................................5

目录....................................................9

释义...................................................12

一、一般术语...............................................12

二、专业术语...............................................13

第一节发行人基本情况...........................................15

一、公司概况...............................................15

二、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15

三、所处行业情况及行业竞争情况......................................17

四、主要业务模式、产品或服务的主要内容..................................29

五、现有业务发展安排及未来发展战略....................................38

六、财务性投资情况............................................39

七、未决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情况.....................................42

八、违法违规情况.............................................50

九、报告期内深交所对公司年度报告的问询情况................................51

第二节本次证券发行概要..........................................52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52

二、发行对象及与发行人的关系.......................................53

三、发行证券的定价方式、发行数量、限售期.................................58

四、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61

五、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61

六、本次发行方案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62

七、本次发行符合“理性融资、合理确定融资规模”的情况.......................62

八、本次证券发行满足“两符合”和不涉及“四重大”相关规定...............63

1-1-9江苏益客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第三节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65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65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及可行性分析..............................65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影响................................86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新增同业竞争、关联交易情况...............86

五、可行性分析结论............................................87

第四节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88

一、本次发行后公司业务与资产整合计划、公司章程修改情况、股东结构、

高管人员结构和业务结构的变化情况.....................................88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变化情况...............89

三、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

关系、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等变化情况....................................89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

用的情形,或上市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90五、对公司负债情况的影响.........................................90

第五节最近五年内募集资金运用的基本情况..................................91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91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91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93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93

五、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存在差异的说明...................94

六、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94

七、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未使用完毕的情况..................................94

八、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94

九、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能实现承诺收益的说明..............................96

十、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96

十一、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报告结论...................................96

十二、超过五年的前次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情况.................................97

第六节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98

一、经营风险...............................................98

1-1-10江苏益客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二、财务风险...............................................99

三、本次发行相关风险..........................................100

四、前瞻性陈述具有不确定性的风险....................................102

第七节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声明.......................................103

一、发行人及全体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高级管理人员声明.................103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106

三、保荐人及其保荐代表人声明......................................107

四、律师事务所声明...........................................110

五、审计机构声明............................................111

六、发行人董事会声明..........................................112

1-1-11江苏益客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释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一、一般术语简称指释义

发行人、公司、本公司、指江苏益客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益客食品

获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人民币标明面值、以人民币认购和进

A 股 指行交易的普通股股票益客农牧指江苏益客农牧投资有限公司

宿迁久德指宿迁久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宿迁丰泽指宿迁丰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宿迁鸿著指宿迁鸿著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央企业乡村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中央企业贫央企产业投资基金指困地区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中证畜牧养殖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浙商银行-国泰中证基金指券投资基金

广州越秀产业投资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立创四号实业投越秀产业基金指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邢台众客金泽指邢台众客金泽农副产品加工有限公司,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山东众客指山东众客食品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新沂众客指新沂众客食品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宿迁益客种禽指宿迁益客种禽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益客旭阳饲料指宿迁益客旭阳饲料有限公司,发行人控股子公司益客大地饲料指新沂益客大地饲料有限公司,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徐州润客指徐州润客食品有限公司,发行人控股子公司济宁众客指济宁众客食品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宿迁益客种禽宿豫分公司指宿迁益客种禽有限公司宿豫分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的分公司益客包装指山东益客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绝味食品指湖南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金锣食品指临沂新程金锣肉制品集团有限公司双汇发展指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周黑鸭指湖北周黑鸭食品工业园有限公司塔斯汀指福州塔斯汀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海底捞指四川海底捞餐饮股份有限公司来伊份指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

1-1-12江苏益客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简称指释义华英农业指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圣农发展指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民和牧业指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仙坛股份指山东仙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发改委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农业农村部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财政部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交易所、深交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肉类协会是经国务院民政部批准登记成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中国肉类协会指

社会团体,2014年被世界肉类组织推选为副主席单位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律师指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会计师指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注册管理办法》指《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适用意见》指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

《公司章程》指《江苏益客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元、万元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报告期指2023年度、2024年度及2025年度股东会指本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指本公司董事会

二、专业术语简称指释义

樱桃谷鸭指英国樱桃谷农场有限公司选育出的以其所在地地名“樱桃谷”命名的鸭

种禽指用于配种、繁殖后代的雄性或雌性肉禽

商品代指由父母代种禽交配产蛋、孵化,经饲养育成后用于商品加工的肉禽曾祖代种鸭指基于专一的父系和母系种鸭组合而成用于生产祖代种鸭的种鸭祖代种鸭指基于专一的父系和母系种鸭组合而成用于生产父母代种鸭的种鸭父母代种鸭指由祖代种鸭所产用于生产商品代鸭的专一父系和母系种鸭

商品鸭、毛鸭指由父母代种鸭交配产蛋、孵化,经饲育成后用于商品加工的鸭

1-1-13江苏益客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简称指释义曾祖代种鸡指基于专一的父系和母系种鸡组合而成用于生产祖代种鸡的种鸡祖代种鸡指基于专一的父系和母系种鸡组合而成用于生产父母代种鸡的种鸡父母代种鸡指由祖代种鸡所产用于生产商品代鸡的专一父系和母系种鸡

商品鸡、毛鸡指由父母代种鸡交配产蛋、孵化,经饲养育成后用于商品加工的鸡调熟指在业务板块描述时,指调理品和熟食(Hazard Analysis and Critical Control Point)危害分析及关键点的控制。

HACCP 认证是一种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识别食品生产过程中可能发HACCP 指生的环节并采取适当的控制措施防止危害的发生。通过对加工过程的每一步进行监视和控制,从而降低危害发生的概率("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指政府与私人企PPP 指业联手投资运营基础设施或公共服务项目

本募集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若出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1-1-14江苏益客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第一节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概况公司名称江苏益客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Jiangsu Yike Food Group Co. Ltd注册资本448979593元法定代表人田立余成立日期2008年8月7日上市日期2022年1月18日股票简称益客食品

股票代码 301116.SZ注册地址江苏省宿迁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山路北侧办公地址江苏省宿迁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山路北侧

电话号码0527-88207929

传真号码0527-88207929

互联网网址 https://www.ecolovo.com/

许可项目:兽药经营;调味品生产;粮食加工食品生产;家禽屠宰;

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酒类经营;餐饮服务;餐饮服务(不产生油烟、异味、废气)(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经营范围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技术进出口;水产品冷冻加工;食用农产品初加工;畜牧渔业饲料销售;食品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二、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股权结构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股权架构图如下:

1-1-15江苏益客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截至2026年6月30日,发行人股本总额为44897.96万股,发行人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1益客农牧31477280670.11%

2央企产业投资基金134029472.99%

3宿迁久德97186102.16%

4宿迁丰泽79873601.78%

5浙商银行-国泰中证基金31240050.70%

6马金森19527970.43%

7越秀产业基金19081390.42%

8李红杰18619000.41%

9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18393460.41%

10宿迁鸿著17705970.39%

(二)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

截至2026年6月30日,益客农牧持有公司股份31477280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0.11%,为公司的控股股东。田立余先生持有益客农牧51%的股权,是益客农牧的控股股东,田立余先生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控制关系的认定合理,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2026年修订)》等相关规定。

自公司上市以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截至2026年6月30日,控股股东益客农牧将持有的发行人2300.00万股

1-1-16江苏益客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股票进行了质押,质押股数占其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为7.31%。

三、所处行业情况及行业竞争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禽类屠宰及加工、饲料生产及销售、商品代禽苗孵化及销售,熟食及调理品的生产与销售,以及羽绒产品生产与销售。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所属的行业为“C13 农副食品加工业”。

(一)行业监管体制及产业政策

1、行业监管体制

公司所属行业为食品行业中的禽肉食品行业和畜牧与屠宰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尤其是因其以农产品作为加工原料,与农业农村振兴发展息息相关。公司同时属于饲料行业。公司所属行业的行政主管部门主要为国家发改委、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农业农村部。

国家发改委主要职责为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

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承担投资综合管理职责等。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主要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管理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国家监督抽查工作;建立并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

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

组织实施特殊食品注册、备案和监督管理。

农业农村部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

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

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

公司所属行业的全国性自律组织主要有中国畜牧业协会、中国饲料工业协

会与中国肉类协会等,前述行业协会主要负责行业协调、自律性管理、开展本行业的统计与分析工作、协助政府组织编制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以及代表

1-1-17江苏益客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会员单位向政府部门提出产业发展建议和意见等。

2、产业政策近年来,我国颁布的与肉禽行业和饲料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具体如下:

(1)主要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实施序号文件名称发布单位年份

1《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全国人大常委会2023年

2《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全国人大常委会2023年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全国人大常委会2021年

4《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全国人大常委会202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

5中共中央、国务院2023年点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

6国务院2022年的通知》

7《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务院2020年

8《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2019年

9《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国务院2017年

10《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国务院2007年《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肉制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的指

11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21年导意见》

12《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20年

13《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23年《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6年农业

14农业农村部、财政部2026年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畜禽屠宰“严规范促提升保安

15农业农村部2023年全”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6年饲料质量安全监管

16农业农村部2026年工作方案》的通知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农村部标准化管理办

17农业农村部2026年法》的通知

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

18《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指引(2022年)》2022年

振兴局联合印发

19《新饲料和新饲料添加剂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2022年

20《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2022年

21《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2022年

22《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农业农村部2022年

2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487号》农业农村部2022年

1-1-18江苏益客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实施序号文件名称发布单位年份《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一部门关于培育传统优势食品产

24工信部等十一部门2023年区和地方特色食品产业的指导意见》农业农村部关于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锚定农业农

25农业农村部2026年村现代化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的实施意见

26农业农村部关于实施养殖业节粮行动的意见农业农村部2024年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应急实施方

27农业农村部2025年

案(2025年版)》的通知

(2)主要产业政策序号文件名称发布时间政策摘要将“符合绿色低碳循环要求的饲料、饲料添加剂、肥料、农药、兽药等优质安全环保农业投入品”列为国家鼓励发展产业;将“畜《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

12023年12月禽标准化规模养殖技术开发与应用,农牧渔

录(2024年本)》

产品绿色生产技术开发与应用,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列为国家鼓励发展产业。

培育壮大龙头企业,打造一批自主创新能力强、加工水平高、处于行业领先地位的大型

龙头企业;推进农业生产经营专业化、标准《国务院关于支持农业化、规模化、集约化,建设一批与龙头企业

2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2012年3月有效对接的生产基地;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见》管理,培育一批产品竞争力强、市场占有率高、影响范围广的知名品牌;加强产业链建设,构建一批科技水平高、生产加工能力强、上中下游相互承接的优势产业体系。

支持标准化生产、重点产品风险监测预警、

食品追溯体系建设,加大批发市场质量安全检验检测费用补助力度。加快推进县乡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和监管能力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设。严格农业投入品管理,大力开展园艺作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物标准园、畜禽规模化养殖、水产健康养殖

32014年1月

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等创建活动。支持到境外特别是与周边国家意见》开展互利共赢的农业生产和进出口合作。加大农业科技创新平台基地建设和技术集成推广力度,推动发展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协同创新战略联盟,支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

扶持内容主要围绕完善农业优势特色产业链展开,养殖业涉及的种畜禽(包括水产)繁育、标准化养殖基地、畜禽(包括水产)交《财政部印发<农业综易场所、饲草种植、饲料加工、粪污无害化合开发扶持农业优势特

42015年11月处理、有机肥加工等;加工及流通业涉及的加

色产业促进农业产业化

工基地、原料仓储、成品储藏保鲜、冷链物发。展的指导意见>》流、产地批发市场等。同时,鼓励发展“互联网+农业”,积极支持优势特色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建设。

1-1-19江苏益客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序号文件名称发布时间政策摘要

大力推进“互联网+”现代农业,应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等现代信息技术,推动农业全产业链改造升级。加快现《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代畜牧业建设,根据环境容量调整区域养殖落实发展新理念加快农布局,优化畜禽养殖结构,形成规模化生

52015年12月

业现代化实现全面小康产、集约化经营为主导的产业发展格局。加目标的若干意见》快健全从农田到餐桌的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

全监管体系,建立全程可追溯、互联共享的信息平台,加强标准体系建设,健全风险监测评估和检验检测体系。

实施畜禽良种工程,加快推进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畜禽养殖,增强畜牧业竞争力。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全程可追溯、互联共享的农产品质量和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食品安全信息平台。加强对企业开展农业科

62015年2月

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技研发的引导扶持,使企业成为技术创新和意见》应用的主体。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必须延长农业产业链、提高农业附加值。

大力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释放改革新红利,推进科学种养,着力增强创《农业部、发展改革新驱动发展新动力,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委、科技部、财政部、变。调整优化畜禽养殖布局,稳定生猪、肉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

禽和蛋禽生产规模,加强畜禽粪污处理设施

7部、水利部、林业局关2015年5月建设,提高循环利用水平。支持规模化畜禽于印发<全国农业可持

养殖场(小区)开展标准化改造和建设,提续发展规划(2015-2030高畜禽粪污收集和处理机械化水平,实施雨年)>的通知》

污分流、粪污资源化利用,控制畜禽养殖污染排放。

肉禽行业系涉及到国计民生的重要行业,随着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关注程度的日益加深,各相关部门持续出台相关政策对行业活动进行监管和指导。

(二)行业发展概况

根据《中国禽业发展报告》,禽行业是一个涉及众多养殖场户的民生行业,在满足居民动物蛋白需求,保证主要畜禽产品稳定供给,促进农民增收以及积极参与国际竞争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肉禽行业得到长足发展,形成了从上游的种禽培育与商品代养殖,中游的屠宰与加工,再到下游的食品生产的完整的产业体系。根据国家统计局历年发布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6年至2025年间,我国禽肉的产量由1888万吨增长至

2837万吨。

1-1-20江苏益客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2016年到2025年中国禽肉产量

300014%

250012%

10%

2000

8%

1500

6%

1000

4%

5002%

-0%

2016201720182019202020212022202320242025

禽肉产量(万吨)增长率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在行业整体规模快速增长的同时,各环节也取得了不同程度的发展:上游种禽培育方面,在政策扶持下,国内企业通过技术引进或自行研发取得了一系列的突破,逐渐打破过去若干品种曾祖代种禽完全由国外公司垄断的局面;商品禽养殖方面,随着市场供需及竞争格局的变化,规模化养殖比例逐步提高。

同时,与种禽培育、商品禽养殖配套的饲料产业也不断成熟,根据中国饲料工业协会网《2025年全国饲料工业发展概况》,2025年我国年产肉禽饲料

10097.7万吨,同比增长3.5%。中游禽类屠宰及加工行业方面,作为产业链承

上启下的环节,生产效率不断提高,一方面与主要养殖区域配套更加完善,另一方面响应下游不同规格、部位、时间、用量等个性化要求能力逐步提高,产业化、规模化发展迅速。下游熟食加工产业方面,烹饪技术发展、消费场景不断丰富,产品种类不断创新。个别细分领域出现了全国性品牌。

从产品结构来看,禽肉主要包括鸡肉和鸭肉等。与畜肉相比,禽肉的蛋白含量和营养价值更高,脂肪和碳水化合物含量均较低。加工后的禽肉制品成为可直接食用的方便食品,越来越成为人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餐桌及休闲食品。

以100克可食部分计,禽肉与猪肉的营养成分如下:

维生素维生素

项目 蛋白质/g 脂肪/g 碳水化合物/g 烟酸/mg

A/μg E/mg

猪肉13.2372.4183.50.35

鸡肉19.39.41.2485.60.67

1-1-21江苏益客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维生素维生素

项目 蛋白质/g 脂肪/g 碳水化合物/g 烟酸/mg

A/μg E/mg

鸭肉15.519.70.2524.20.27

数据来源:《中国食物成分表》第二版,北京大学医学出版社

(三)行业技术特点

肉禽行业涉及的技术主要包括屠宰加工技术、饲料配方技术、养殖技术、

疫病防治技术、调理品及熟食加工技术。具体情况如下:

1、屠宰加工技术

近年来我国肉类加工技术装备和生产工艺取得较大进步。屠宰加工企业加大投入引进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生产装备和工艺技术,同时也引进了一些肉类加工前沿技术和质量控制方法,如危害分析关键控制点(HACCP)技术等。在屠宰加工过程中,生产自动化水平不断提高,在对各部位进行精确切割的同时,尽量减少残肉的消耗量。

2、饲料配方技术

合理科学的饲料配方是禽类健康、高产的基础。科学的饲料配方技术首先是营养配方技术,目前禽类饲料一般为阶段饲料模式,即根据商品代禽类生长期不同阶段的胃肠发育情况、营养需求,配以不同营养成分的饲料;其次是功能性配方技术,通过增加免疫配方成分,提高禽类抗病能力和成活率。

3、养殖技术目前,国内种禽养殖主要采取地面饲养、“两高一低”棚架式饲养、笼养三种方式。其中,种鸭多采用地面饲养;种鸡多采用“两高一低”棚架式饲养。

商品代肉禽养殖方式主要为地面饲养、网式饲养和笼式饲养。网式饲养优于地面饲养,主要优势为,将肉禽与粪便分离,减少了肉禽与病原微生物的接触,可以有效降低发病率,降低预防和治疗疾病的用药量,提高饲料转化率和肉禽成活率,肉禽生长速度快、均匀度高,不需要使用垫料,粪便可得到及时清除和处理,减少环境污染等。而笼式饲养在具备网式饲养的优势基础上,通过粪便清理传输带,及时清理粪便,减少室内氨气、二氧化硫等有害气体;同时,笼式饲养养殖密度较地面饲养和网式饲养更大,可以提高劳动效率,节约养殖用地。受限于鸭的生长习性,商品代肉鸭养殖笼式饲养存在一定设备、技

1-1-22江苏益客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术方面门槛。

4、疫病防治技术

禽类疫病的暴发和流行将给肉禽养殖及屠宰加工业造成不利影响,不断提高疫病防治水平是保障肉禽养殖及屠宰加工行业健康发展的基础。疫病防治措施包括养殖场选址布局的科学规划、养殖环境调节技术、禽类状况的监控技术、防疫执行及先进疫苗的研发技术等。

5、调理品及熟食加工技术

调理品及熟食的加工技术包括全程温控技术、原料预处理技术、自动化腌

制生产技术、杀菌技术等。其中,由于熟食可用于直接食用,因此对食品安全控制及包装技术等都具有较高的要求。

(四)行业进入壁垒

作为民生行业,养殖(特别是商品代养殖)、屠宰、饲料和熟食涉及行业各环节均存在大量个人参与者,以家庭或集体为单位的参与者不在少数,但规模化大型企业数量相对有限。形成行业内规范化、规模以上企业对经营资质、技术、资金等因素要求较高,存在较高壁垒,具体情况如下:

1、经营资质要求

肉禽行业是国家重点监管行业,从上游养殖,中游屠宰加工,到下游食品生产,均需取得国家特许经营许可证照方可经营,并需接受监督检查。根据企业产业链的覆盖程度,在养殖、饲料生产、屠宰加工业务环节均需取得相应的生产经营资质许可,对于行业新进企业,主要的资质壁垒如下:

板块所需主要资质屠宰板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饲料板块粮食收购许可证、饲料生产许可证

种禽板块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调熟板块食品生产许可证

2、资金壁垒

行业中规模化企业,尤其是集种禽养殖及孵化、饲料生产、商品代肉禽养殖、屠宰和加工一体化经营的规模企业,需要大量资金用于养殖、孵化、饲料

1-1-23江苏益客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生产、屠宰加工等各类经营场所的建设、生产设备的购置及日常维护,同时需要大量的流动资金购置各种原辅材料、维护防疫体系等,行业具有一定的资金壁垒。

3、技术与人才壁垒

肉禽行业跨畜牧业与食品加工业两个产业部门,除要求企业拥有高效健康养殖技术和肉类先进屠宰加工技术外,还要求企业对跨产业部门的业务具有综合管理调控能力、食品安全控制能力,尤其是食品安全控制技术是贯穿整个生产过程的综合技术体系,需要在防疫免疫、药残控制、卫生操作等多个环节实施有效的监测和控制。

规模化企业需要拥有从事养殖、孵化、饲料生产、疾病防控、食品加工等

领域的兽医、技术检测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以及大量熟练产业工人等,并使该等多层次、多领域人才有机协作方能有效保障各业务环节的整体高效运行。各类人才的培养、经验积累以及发挥协同效应都需要一定时间,使得行业存在一定的人才壁垒。

4、品牌与销售渠道壁垒

由于禽肉产品有较重的同质化现象,不同企业的产品不容易从外观上加以区分,因此拥有良好声誉的品牌无疑将对产品的销售产生促进作用,而企业的品牌形象须经多年的沉淀与积累并经受市场的考验方能建立起来,新进企业短期内是无法实现的。此外,稳定的销售渠道是企业发展的重要力量,成熟的企业在销售渠道方面往往都经历了较长时间的积累和维护,销售网络较为完善,拥有长期合作的经销商和稳定的消费群体,而新进企业则需消耗较长时间建设销售渠道、培养销售队伍。因此,行业存在一定的品牌与销售渠道壁垒。

5、管理壁垒

肉禽行业内企业,尤其是规模化经营企业,要求管理团队能够熟悉技术、具备先进管理理念,掌握先进管理方法。成熟的企业通过长期的经营活动或人才招聘,能够培养或吸引一批高素质的管理人才,组建拥有较强管理能力的管理团队,从而有助于企业建立一套完善、规范、标准的企业管理制度,在日常生产中严格推行,积累丰富的管理经验,提升管理水平。新进企业则需要在人

1-1-24江苏益客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才吸引与培养、制度建设与完善、日常实施与执行中消耗较长时间,短期内难以达到成熟企业的管理水平,使得行业内存在一定的管理壁垒。

(五)行业发展趋势

1、禽肉消费量增长的市场空间巨大

虽然我国禽肉消费总量保持增长态势,但人均消费量与发达国家和地区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据美国农业部网站统计,2024年美国人均禽肉年占有量已超过80千克,而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5年我国大陆总人口140489万人,按2025年生产的禽肉全部由国内消化测算,我国人均禽肉年消费量仅为20.19千克。

此外,随着肉类需求供给结构、消费观念及消费习惯的变化,我国肉食消费结构将逐步由传统向方便快捷转变、由追求数量向追求健康、个性、年轻化

和功能性转变,禽肉消费比例将得到进一步提升,猪肉份额独大的结构格局将发生变化。2025年,中国猪肉总产量5938万吨,远超过禽肉总产量2837万吨。

因此,无论从禽肉消费总量还是人均消费数量来看,我国对禽肉需求还有较大的提升空间。

2018-2024我国居民人均肉类消费结构

100%25%

90%

20%

80%

70%15%

60%10%

50%

40%5%

30%0%

20%

-5%

10%

0%-10%

2018201920202021202220232024

猪肉牛肉羊肉其他肉类禽类禽类增速肉类总增速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2、产业链一体化成为行业发展重要方向

在资金、技术、规模等优势帮助下,部分优势企业逐步向产业链其他环节

1-1-25江苏益客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延伸,或直接打造全产业链全循环的生产体系,或先形成多环节多业务的产业链多元化生产企业,以平抑不同板块业绩波动,保持市场竞争地位。产业链一体化将成为行业发展重要方向,部分上市公司禽类业务布局情况如下表所示:

上市公司禽类业务布局

圣农发展原以肉鸡饲养为主,现布局自主繁育、养殖、屠宰及产品加工等领域原以肉鸭繁育业务为主,现布局父母代肉种鸭养殖、雏鸭孵化、饲料生华英农业

产、商品代肉鸭养殖与屠宰、鸭肉产品深加工环节及羽绒加工等领域

原以肉鸡繁育业务为主,现布局父母代肉种鸡养殖、雏鸡孵化、饲料生仙坛股份

产、商品代肉鸡养殖与屠宰、鸡肉产品加工与销售等领域

民和股份原以父母代肉种鸡饲养、屠宰加工为主,现布局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开发数据来源:公开披露信息

(六)公司的竞争优势

1、规模优势

公司系中国大型农牧食品企业之一。随着国家和民众对于食品安全的日趋重视,食品卫生及动植物检验检疫的标准逐步提高,标准化、规模化养殖场及屠宰加工企业在质量安全控制方面比散养户及小型加工企业具有优势,公司作为多业务环节的规模企业,能对饲料生产、屠宰加工及食品加工等各环节实施食品安全的全流程控制,对疫病及产品质量安全进行有效的检测及技术控制。

肉禽行业整体方面,基于资金、技术及规模化优势,逐渐形成以益客食品、华英农业、圣农发展、民和牧业、仙坛股份等龙头企业为主的市场竞争形势。

2、品质和品牌优势公司高度重视产品质量,已取得 GB/T27341-2009《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食品生产企业通用要求》、GB/T22000-2006/ISO22000:2005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食品链中各类组织的要求》、GB/T27303-2008《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罐头食品生产企业要求》、GB/T24001-2016/ISO14001:2015《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等认证,具备良好的质量控制体系。基于公司良好的产品质量,公司生产的产品在整个行业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并借此建立较为完善的企业销售网络,拥有长期合作的经销商和稳定的消费群体。目前,公司已得到多家市场大型合作伙伴认可,是双汇发展、金锣食品等国内大中型食品企业的禽肉产品长期主要供应商,海底捞、塔斯汀、周黑鸭、绝味食品等知名连锁品牌的重要合作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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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管理和人才优势

公司管理层在肉禽行业从业年限较长,具有丰富的行业经验与深刻的行业见解,不仅有较强的把握市场机遇与适应市场变化的能力,更对肉禽行业的市场发展趋势有较好的预见能力。此外,公司通过多年的积累,在屠宰加工技术、饲料配方技术、种禽繁育技术、疫病防治技术、调理品及熟食加工技术、信息

化技术以及市场推广等方面,也都培养了大量的初、中阶管理干部。各类优秀人才通过有机协调与磨合搭配,使得公司综合管理水平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

4、技术优势

公司紧密跟踪研究国内外同行业的先进生产技术,通过原始创新、集成创新或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等方式,拥有了一批专利技术和非专利生产技术。公司的核心技术主要集中在屠宰板块的工艺提升以及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建设等方面,同时在优质肉鸭的育种、饲养技术方面开展一定的基础性研究工作作为技术储备。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拥有有效专利137项,其中50项为发明专利,86项为实用新型专利,1项为外观设计专利。

(七)行业竞争格局及主要竞争企业

1、屠宰板块

我国肉禽养殖业起步较早,已形成一定程度的规模化养殖,加上肉禽出栏批次多、运输半径有一定限制,客观上要求中游屠宰环节形成相应配套。目前,由于商品禽养殖尚未形成较为集中的分布格局,配套屠宰环节也处于较为分散状态,市场竞争充分,龙头企业份额占比仍相对较低。

近年来,在产业政策指引下(例如,2010年《产业结构调整目录》将年屠宰活禽规模1000万只及以下的建设项目纳入限制类),逐步推进了产业淘汰整合,大型屠宰加工企业基于资金、技术及规模化优势,逐渐在市场中占据领先的竞争地位,市场集中度有所提升。

2、饲料板块

饲料行业是畜牧业的重要基础,是畜禽养殖成本中比重较大的一部分。

1984年,国务院发布《1984-2000年全国饲料工作发展纲要(试行草案)》,

1-1-27江苏益客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将饲料工业纳入国民经济发展计划,开启了饲料工业的大发展时代,饲料产量高速增长,从1990年的3194万吨增长到2025年的34225.3万吨。据中国饲料工业协会数据,近年来,饲料行业整合集中的趋势越发明显。2025年全国100万吨以上规模饲料生产厂37家,比上年增加3家,合计饲料产量在全国饲料总产量中的占比为57.0%。

3、种禽板块

种禽按繁育的代次可分为曾祖代、祖代、父母代。

白羽肉鸡方面各代次市场竞争格局如下所示:

代际竞争格局

曾祖代国外育种公司竞争优势明显,集中度较高祖代集中度相对较高

父母代存在一定集中度,不同规模养殖企业、个人均参与商品代(毛鸡)集中度较低,大量个体养殖户参与白羽肉鸭各代次市场竞争格局如下所示:

代际竞争格局

曾祖代国内主要企业掌握曾祖代,集中度较高祖代集中度相对较高

父母代拥有若干规模性企业,存在一定集中度商品代(毛鸭)集中度较低,大量个体养殖户参与

4、调熟板块

调熟行业,尤其是卤制品行业进入门槛较低,长期以来,市场参与者众多,行业极度分散。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居民对于各类调熟产品的需求量不断加大,市场规模不断扩大。行业生产向自动化生产发展,在此阶段中,部分企业在竞争中取得了技术、规模、品牌上的优势,在行业中获得领先地位,但行业整体仍处于激烈竞争的阶段。

5、主要竞争企业

(1)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是以樱桃谷鸭加工为主,

1-1-28江苏益客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集祖代种鸭繁育、父母代种鸭、种鸡孵化、商品鸭/鸡养殖、屠宰冷冻加工、熟

食加工、饲料生产、羽绒加工等系列化生产于一体的国家大型禽类食品加工企业。目前是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国家扶贫重点龙头企业。

(2)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是自养自宰白羽肉鸡专业生产代表企业,以肉鸡饲养、肉鸡屠宰加工和鸡肉销售为主业。下辖几十个生产基地场(厂),现已形成集饲料加工、种鸡养殖、种蛋孵化、肉鸡饲养、肉鸡屠宰加工与销售为一体的完整的白羽鸡产业链,实现了肉鸡产业资源的低成本运作。圣农发展的冷冻鸡肉产品已成为国内快餐业、大型超市、大中城市市场供应商。

(3)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是国内最大的父母代肉种鸡笼养企业。主营业务包括父母代肉种鸡的饲养、商品代肉鸡苗的生产与销售。公司已形成了以父母代肉种鸡饲养和商品代肉鸡苗生产销售为核心,肉鸡养殖、屠宰加工与肉鸡苗生产相结合的经营模式。2004年入选亚洲家禽企业50强,是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

(4)山东仙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仙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是集父母代肉种鸡饲养、商品雏鸡孵化、饲料加工、商品肉鸡饲养、屠宰加工和深加工于一体的大型农牧综合性企业。主要产品是商品代肉鸡及鸡肉产品,其中鸡肉产品主要以分割冻鸡肉产品的形式销售。是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及山东省农产品加工业示范企业。

四、主要业务模式、产品或服务的主要内容

(一)发行人的主营业务

公司系中国大型禽类食品龙头企业之一。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范围主要覆盖肉禽行业产业链多个环节,主要包括五大板块:禽类屠宰及加工(以下简称“屠宰板块”)、饲料生产及销售(以下简称“饲料板块”)、商品代禽

1-1-29江苏益客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苗孵化及销售(以下简称“种禽板块”)、熟食及调理品的生产与销售(以下简称“调熟板块”)以及白鸭绒的生产与销售(以下简称“羽绒板块”)。肉禽行业产业链分布及公司主营业务范围示意图如下:

(二)公司主要产品及用途

公司的主要产品包括白羽鸡(鸭)屠宰及加工产品、饲料产品、商品代鸭

苗和鸡苗、熟食及调理品、羽绒产品。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公司营业收入的主要产品或服务具体构成及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业务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产品板块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屠宰鸭产品713443.8237.63%831935.3039.93%919368.1642.00%

板块鸡产品622742.6332.84%626321.7330.06%671154.7730.66%饲料

饲料284474.3515.00%316466.6615.19%307464.1314.05%板块

种禽鸭苗46447.162.45%86975.434.17%93697.154.28%

板块鸡苗19436.601.03%17960.030.86%24488.761.12%

调熟调理品46784.692.47%39378.941.89%35673.411.63%

板块熟食7991.050.42%10489.020.50%15039.940.69%羽绒

羽绒产品102697.615.42%91876.404.41%71763.113.28%板块

其他52167.972.75%62323.492.99%50173.252.30%

合计1896185.88100.00%2083727.00100.00%2188822.67100.00%

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屠宰、种禽及饲料板块收入占公司整体

收入的比率分别为92.11%、90.21%、88.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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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主要产品类型如下表所示:

产品大类产品名称图示鸭产品屠宰板块鸡产品

商品代鸭苗、种禽板块鸡苗饲料板块饲料产品

调熟板块调理品、熟食羽绒板块白鸭绒

肉禽行业根据最终产品形态不同,产品主要应用于餐饮业、食品加工业、批发业、商贸零售业等领域。

(三)主要经营模式

1、盈利模式

公司盈利主要来源于屠宰产品、饲料产品、种禽产品、调熟产品、羽绒产

1-1-31江苏益客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品的销售。

2、采购模式

屠宰板块,公司的原材料为毛鸭、毛鸡,公司主要采用养殖合同采购模式来满足屠宰业务所需的毛鸭和毛鸡供应。养殖合同采购模式下,公司首先与养殖户签订《毛鸭/毛鸡采购框架合同》;其后屠宰板块各公司根据年产量计划与

养殖户签订批次合同。养殖户需根据《毛鸭/毛鸡采购框架合同》及批次合同约定的养殖条款进行养殖,屠宰板块各公司按批次合同约定的价格结算公式收购毛鸭或毛鸡。

饲料板块,饲料业务采购的原材料主要为玉米及豆粕等粮食作物。饲料业务采购模式为集中询价采购及个性化定制,集中询价采购主要针对使用量大的原料品种(玉米等);个性化定制指的是公司采购玉米、小麦的副产品按照定制比例混合的饲料原料产品。

种禽板块,公司种禽业务主要采购父母代种苗(父母代种鸭苗及父母代种鸡苗)及饲料。父母代种苗的采购模式为引种计划模式。引种计划模式下,种禽平台于每个年度12月底前组织各生产单位编制年度采购计划,根据年度采购计划与供应商签订采购意向书,年度内根据各生产单位生产计划实施批次引种,并于批次采购前1-2个月内与供应商签订批次采购合同。饲料采购模式主要为公司内部定量采购。内部定量采购模式下,种禽平台采购部门与饲料板块子公司签订饲料采购合同,种禽平台各生产单位根据生产需要,按市场价格分批次提货。

调熟板块,公司采购的原材料主要为辅料,外采原料肉数量较少。采购模式主要为询价采购。

羽绒板块,公司采购的原材料主要包括鸭毛。采购模式为市价采购。

3、生产模式

屠宰板块的生产周期较短,当日送达的毛鸡毛鸭当日完成屠宰、分割入库。

以鸭产品加工为例,其主要生产加工流程如下:

1-1-32江苏益客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公司饲料板块通过对粮食、微量营养元素等原料进行加工,生产鸭饲料及鸡饲料等产品,其主要生产流程工艺如下:

公司种禽板块主要生产流程工艺如下:

1-1-33江苏益客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公司熟食业务主要运营“爱鸭”品牌卤制食品,主要产品包括鸭脖、鸭锁骨、鸭掌、鸭翅等休闲卤制食品。按产品形态分为鲜货产品和包装产品两大类。

生产工艺流程图如下:

公司熟食业务存在为其他品牌进行代工生产的业务模式,即公司根据客户订单代客户进行生产,然后将产品贴上客户品牌商标出售给客户。在 OEM 代工模式下,客户拥有品牌商标的所有权或使用许可,公司经客户授权,按照客户的订单和产品方案进行生产,公司有责任满足订单要求,包括款式、包装、数量、质量、应遵循的行业标准等,再由客户对产成品进行验收,销售价格则

1-1-34江苏益客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根据客户订单确定。

公司调理品业务主要为生产及销售调理品,主要产品包括串类、水煮类、腌渍类、油炸类及蒸煮类5大系列等100余品种调理品。生产工艺流程图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部分调理品产品存在由外部 OEM 工厂代工的情形,即将部分劳动密集型产品交由外部工厂加工,OEM 金额较小。

羽绒板块:公司羽绒产品主要为白鸭绒。生产工艺流程图如下:

4、销售模式

屠宰板块,公司鸡产品、鸭产品的客户包括直销客户与经销客户。直销客户中,对于实力较强信誉较好的合作方,如周黑鸭、绝味食品、双汇发展等给予一定的账期。对于经销客户及其他直销客户,原则上采用“先款后货”的模式。

饲料板块,公司饲料业务主要向养殖公司或养殖户直接销售饲料。在已签

1-1-35江苏益客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订的框架合同基础上,公司业务人员与客户根据市场行情协商确定本次订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产品的种类、数量、规格及价格等细节。

种禽板块,公司种禽业务主要向养殖公司、养殖户直接销售商品代鸡苗、鸭苗。

熟食及调理品板块中调理品包括“益客多”、“三臣”等自有品牌的销售,熟食产品主要以“爱鸭”品牌进行销售,也包括为来伊份等客户提供的 OEM代工模式。OEM 模式下,公司根据客户订单代客户进行生产,然后将产品贴上客户品牌商标出售给客户。

羽绒板块:公司羽绒产品主要为白鸭绒,主要向羽绒精深加工企业销售。

(四)原材料及能源采购情况

公司生产经营所需主要原材料包括毛鸡、毛鸭、玉米、小麦、豆粕、鸭毛等。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的采购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序号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1毛鸭637435.0651.69%753860.9553.66%840608.2954.57%

2毛鸡432920.3635.10%482349.1134.33%570741.9737.05%

3玉米69477.825.63%79964.915.69%37310.142.42%

4豆粕61405.554.98%66210.964.71%59755.223.88%

5鸭毛21351.251.73%17958.421.28%--

6小麦10673.410.87%4569.480.33%32034.232.08%

合计1233263.45100.00%1404913.83100.00%1540449.85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耗用的能源主要是生产用电。公司能源供应正常,未发生供应困难导致严重影响生产正常进行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生产耗用的主要能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电费22159.0222209.0420306.74

(五)核心技术来源

公司紧密跟踪研究国内外同行业的先进生产技术,通过原始创新、集成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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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或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等方式,拥有了一批专利技术和非专利生产技术。公司的核心技术主要集中在屠宰板块的工艺提升以及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建设等方面,同时在优质肉鸭的育种、饲养技术方面开展一定的基础性研究工作作为技术储备。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拥有有效专利137项,其中50项为发明专利,86项为实用新型专利,1项为外观设计专利。

(六)经营资质情况

公司已经取得从事主要业务相关生产经营活动所必需的行政许可、备案、

注册或者认证等,不存在被吊销、撤销、注销、撤回的重大法律风险,其延续不存在实质性障碍,亦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风险。

(七)主要固定资产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发行人拥有的固定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等,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账面价值成新率

房屋及建筑物125136.6641288.98-83847.6867.00%

机器设备146670.9461668.611.1785001.1657.95%

运输设备1907.411335.52-571.8929.98%

其他5701.674337.00-1364.6723.93%

合计279416.69108630.121.17170785.3961.12%

(八)产能和产销量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产能、产量、销量情况如下表所示:

类别项目单位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设计产能万吨182.85183.70171.48

屠宰板块实际产量万吨167.31168.41158.09

实际销量万吨167.57168.73162.10

设计产能万羽36151.4834744.3330993.19

种禽板块实际产量万羽34914.7132746.4435156.96

实际销量万羽29548.4528024.1534378.39

设计产能万吨162.35159.04142.50饲料板块

实际产量万吨126.69124.499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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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项目单位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实际销量万吨93.82100.6683.00

设计产能万吨7.385.635.63

调熟板块实际产量万吨3.392.822.58

实际销量万吨4.063.052.81

设计产能万吨1.941.941.73

羽绒实际产量万吨1.821.841.47

实际销量万吨1.791.801.51

2023年度发行人种禽板块存在产能利用率大于100%的情况,主要原因系

公司在产量无法满足客户需求时,存在委托外部公司代孵化禽苗并用于对外销售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屠宰板块产销率均超过100%,主要原因系公司销售了部分前期库存,降低了期末库存量。报告期内,公司调熟产品产销率均超过

100%,主要原因系公司部分串类、蒸烤类产品自身产能有限,春节等节假日期

间该类产品订单量较大,为及时交付客户产品,公司存在从外部采购产成品直接对外销售的情形,导致公司调熟产品产销率较高。

五、现有业务发展安排及未来发展战略

(一)现有业务发展安排

公司将继续聚焦主业发展,通过扩大产能、技术升级改造、强化销售团队等方式扩大经营规模,不断提高市场份额,持续巩固市场地位。

产品结构方面,进一步提高生鲜转调熟、定制生鲜品销售比例,提高禽产业副产品价值,拓宽盈利来源,在市场发展上通过创新的手段及新产品开发市场,提高市场占有率,并持续优化产品结构,提升中高端产品的占比,以不断增强公司盈利能力;营销及品牌建设方面,公司将继续完善营销网络布局,壮大营销团队,加强客户覆盖的深度与广度,根据业务需求及时调整组织架构与职责,深耕客户需求,提升客户满意度;同时,通过市场资源的合理配置,打造有代表性的优质产品,进一步提升品牌影响力。

(二)公司发展战略

公司总体发展战略:以“客户第一,质量第一”的原则,全面数字化的理念,一体化的运营逻辑和策略,保持增长,同时实现产品质量、服务质量、管

1-1-38江苏益客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理质量和人才质量的综合提升,从而释放产能和盈利能力。

六、财务性投资情况

(一)关于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认定标准根据中国证监会于2026年4月发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1)财务性投资包括但不限于:投资类金融业务;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不包括投资前后持股比例未增加的对集团财务公司的投资);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股权投资;

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拆借资金;委托贷款;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

的金融产品等;(2)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以收购或整合为目的的并购投资,以拓展客户、渠道为目的的拆借资金、委托贷款,如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3)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参股类金融公司的,适用本条要求;经营类金融业务的不适用本条,经营类金融业务是指将类金融业务收入纳入合并报表;(4)基于历史原因,通过发起设立、政策性重组等形成且短期难以清退的财务性投资,不纳入财务性投资计算口径。

根据中国证监会2020年7月发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投资产业基金以及其他类似基金或产品的,如同时属于以下情形的,应当认定为财务性投资:(1)上市公司为有限合伙人或其投资身份类似于有限合伙人,不具有该基金(产品)的实际管理权或控制权;(2)上市公司以获取该基金(产品)或其投资项目的投资收益为主要目的。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2023年2月发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除人民银行、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批准从事金融业务的持牌机

构为金融机构外,其他从事金融活动的机构均为类金融机构。类金融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融资租赁、融资担保、商业保理、典当及小额贷款等业务。

(二)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发行人新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具体情况公司于2026年6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

1-1-39江苏益客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相关议案,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2026 年 6月10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不存在新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投资,具体情况逐项说明如下:

1、投资类金融业务

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不存在投资类金融业务。

2、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

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不存在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

3、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股权投资

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不存在与主营业务无关的股权投资。

4、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

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不存在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的情况。

5、拆借资金及委托贷款

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不存在拆借资金及委托贷款的行为。

6、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

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存在购买豆粕期货的情形,目的是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符合公司业务特点,满足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并非以投资收益为主要目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7、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的具体情况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拟实施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的相关安排。

综上所述,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不存在新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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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不存在最近一期末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

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最近一期末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

投资的情形,具体分析如下:

单位:万元占总资产财务性投财务性投资占归属母公序号项目账面价值比例资金额司所有者净资产比例

1交易性金融资产----

2其他应收款2532.120.57%--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4其他流动资产6583.571.47%--

5其他非流动资产2273.770.51%--

6长期股权投资2364.850.53%--

7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合计13754.313.07%--

1、交易性金融资产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交易性金融资产。

2、其他应收款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其他应收款的账面价值为2532.12万元,主要为押金保证金,不存在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4、其他流动资产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的其他流动资产的账面价值为6583.57万元,为待抵扣进项税额和预缴税款,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5、其他非流动资产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的账面价值为2273.77万元,主要为预付工程设备款和预付土地出让金,不存在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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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长期股权投资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为2364.85万元,主要为对联营企业的投资,属于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7、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七、未决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情况

(一)未决诉讼、仲裁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发行人及其下属公司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重大诉讼、仲裁案件。

(二)行政处罚情况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发行人及其下属公司受到的金额在1万元以上的行政处罚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涉及的序号行政机关日期处罚事由文号金额主体

相关人员篡改、伪造监测徐州市生态环徐环罚决字

1新沂众客2023.03.30数据以逃避监管的方式排25.00

境局[2023]05-002号放水污染物

宿迁市宿豫区宿豫水罚[2023]第

2益客食品2023.05.25未经批准擅自取水4.00

水利局04号宿迁益客

宿迁市宿豫区宿豫水罚[2023]第

3种禽宿豫2023.07.10未经批准擅自取水4.50

水利局07号分公司公司2023年1月28日废

徐州市生态环水排放期间,在线监控设徐环罚决字

4新沂众客2023.08.242.90

境局备不正常运行,未按要求(2023)05-021号取样,无监测数据宿迁市生态环排水期间关闭水质自动采宿环罚字[2023]

5益客食品2023.10.282.00

境局样器(1)157号注

新水罚[2023]11号

6新沂众客新沂市水务局2023.11.28未经批准擅自取水12.50

公司委托第三方处置污泥徐州市生态环徐04环罚决

7徐州润客2024.09.14时,未对委托方处置资质29.80

境局[2024]73号和实际处置能力进行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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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的序号行政机关日期处罚事由文号金额主体国家税务总局邢台众客冀邢税三稽罚

8邢台市税务局2025.02.05使用发票不合规10.00

金泽[2025]13号

第三稽查局济宁市生态环污水排放口实际水样总氮

9济宁众客2025.06.05济环罚[2025]5号2.00

境局指标结果超过比对监测值注1:新沂市水务局分别于2023年11月23日、11月28日向新沂众客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新水罚[2023]6号)和《行政处罚决定书》(新水罚[2023]11号),新沂市水务局已于2026年7月15日出具《证明》,确认上述两份《行政处罚决定书》系同一事项作出,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新水罚[2023]11号)为准。

1、新沂众客环保处罚2023年3月30日,徐州市生态环境局向新沂众客下发《徐州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徐环罚决字[2023]05-002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三项,处以新沂众客25.00万元罚款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

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新沂众客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三项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三)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

条第一款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

根据上述规定,新沂众客所受上述行政处罚罚款金额25.00万元处于法定处罚幅度中线以下金额。

根据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沂市支行出具的《电子回单》,新沂众客已全额缴纳上述25.00万元罚款。

徐州市新沂生态环境局于2023年7月10日出具了《行政处罚情况说明》:

“公司已按《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要求,及时、足额缴纳上述罚款,不属于重大违规行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无其它环保违法行为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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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新沂众客已足额缴纳罚款,且已取得徐州市新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关于上述违法行为不属于重大违规行为的证明,因此新沂众客上述违法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上述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未严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2、益客食品取水处罚

2023年5月25日,宿迁市宿豫区水利局向益客食品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宿豫水罚[2023]第04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和《江苏省水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处以益客食品

4.00万元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补救措施,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取水许可证:(一)未经批准擅自取水的。

根据上述规定,益客食品所受行政处罚罚款金额4.00万元处于法定处罚幅度中线以下金额。

根据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出具的《电子回单》,益客食品已全额缴纳上述4.00万元罚款。

宿迁市宿豫区水利局于2023年6月21日出具的《证明》:“我局确认益客食品前述违法行为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前述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并确认截至本证明出具日,除前述行政处罚外,益客食品不存在其他因违反取水、引水、蓄水、排水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受到或应当受到我局行政处罚的情形。”综上所述,益客食品已足额缴纳罚款,且根据宿迁市宿豫区水利局出具的《证明》,益客食品所涉及的行政处罚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相关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

3、宿迁益客种禽宿豫分公司取水处罚

2023年7月10日,宿迁市宿豫区水利局向宿迁益客种禽宿豫分公司下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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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宿豫水罚[2023]第07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和《江苏省水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处以宿迁益客种禽宿豫分公司4.50万元罚款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补救措施,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取水许可证:(一)未经批准擅自取水的。

根据上述规定,宿迁益客种禽宿豫分公司所受行政处罚罚款金额4.50万元处于法定处罚幅度中线以下金额。

根据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宿城支行出具的《电子回单》,宿迁益客种禽宿豫分公司已全额缴纳上述4.50万元罚款。

宿迁市宿豫区水利局于2023年7月25日出具的《证明》:“我局确认宿豫分公司前述违法行为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前述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并确认截至本证明出具日,除前述行政处罚外,宿豫分公司不存在其他因违反取水、引水、蓄水、排水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受到或应当受到我局行政处罚的情形。”综上所述,宿迁益客种禽宿豫分公司已足额缴纳罚款,且已取得宿迁市宿豫区水利局出具的关于上述违法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证明,因此宿迁益客种禽宿豫分公司上述违法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上述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

4、新沂众客环保处罚2023年8月24日,徐州市生态环境局向新沂众客下发《徐州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徐环罚决字[2023]05-021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二条第二项的规定,参照《江苏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的标准,对新沂众客处2.90万元罚款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二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二)未按照规

1-1-45江苏益客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定安装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未按照规定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或者未保证检测设备正常运行的。

根据上述规定,新沂众客所受行政处罚罚款金额2.90万元处于法定处罚幅度的下限附近。

根据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沂市支行出具的《电子回单》,新沂众客已全额缴纳上述2.90万元罚款。

徐州市新沂生态环境局于2023年8月31日出具了《说明》:“我局认为新沂众客上述违法行为未导致严重环境污染、重大人员伤亡或者恶劣社会影响,未严重损害社会公众利益,不构成影响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的情形。”综上所述,新沂众客已足额缴纳罚款,且已取得徐州市新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关于上述违法行为不构成影响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的情形的证明,因此新沂众客上述违法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上述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

5、益客食品环保处罚2023年10月28日,宿迁市生态环境局向益客食品下发《宿迁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宿环罚字[2023](1)157号),益客食品未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二条第二项以及《江苏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等规定,对益客食品处以罚款2.00万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改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二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二)未按照规定安装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未按照规定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或者未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的。

根据上述规定,益客食品所受上述行政处罚罚款金额2.00万元处于法定处罚幅度中线以下金额。

根据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出具的《电子回单》,益客食品

1-1-46江苏益客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已全额缴纳上述2.00万元罚款。

宿迁市生态环境局于2023年12月13日出具《说明》:“江苏益客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311678975661T),经核查,自

2020年1月1日至本证明出具日期间,2023年10月28日江苏益客食品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因未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被我局处以2万元罚款,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宿环罚字[2023](1)157号。根据国家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分级管理相关规定,该行为不属于重大环境污染行为,除前述行政处罚外,在此期间,该公司无其他违反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行政处罚。”综上所述,益客食品已足额缴纳罚款,未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且已取得宿迁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关于上述违法行为不属于重大环境污染行为的证明,因此益客食品上述违法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上述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

6、新沂众客取水处罚

2023年11月28日,新沂市水务局向新沂众客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新水罚[2023]11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和《江苏省水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规定,处以新沂众客食品有限公司2.50万元罚款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补救措施,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取水许可证:(一)未经批准擅自取水的。

根据上述规定,新沂众客所受行政处罚罚款金额2.50万元处于法定处罚幅度下限附近。

根据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沂市支行出具的《电子回单》,新沂众客已全额缴纳上述2.50万元罚款。

新沂市水务局于2024年3月27日出具的《证明》:“我局认为新沂众客上述违法行为未导致严重环境污染、重大人员伤亡或者恶劣社会影响,未严重损坏社会公众利益,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不构成

1-1-47江苏益客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影响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的情形。”综上所述,新沂众客已足额缴纳罚款,未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且已取得新沂市水务局出具的关于上述违法行为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证明,因此新沂众客上述违法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上述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

7、徐州润客环保处罚2024年9月14日,徐州市生态环境局向徐州润客下发《徐州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徐04环罚决[2024]73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第九项、第二款以及《江苏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等规定,对徐州润客处罚款29.80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第九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责令停业或者关闭:(九)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违反本法规定委托他人运输、利用、

处置工业固体废物的;第二款: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

六项、第九项、第十项、第十一项行为之一,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根据上述规定,徐州润客因委托第三方处置污泥时,未对委托方处置资质和实际处置能力进行核实所受行政处罚罚款金额29.80万元处于法定处罚幅度中线以下金额。

根据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邳州市支行出具的《电子回单》,徐州润客已全额缴纳上述29.80万元罚款。

徐州市邳州生态环境局于2024年10月14日出具《说明》:“我局认为徐州润客上述违法行为未导致严重环境污染、重大人员伤亡或者恶劣社会影响,未严重损坏社会公众利益,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且已缴纳罚款,违法行为已改正。”综上所述,徐州润客已足额缴纳罚款,未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且已取得徐州市邳州生态环境局出具的关于上述违法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的证明,因此徐州润客上述违法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上述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

1-1-48江苏益客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处罚。

8、邢台众客金泽税务处罚

2024年8月23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国家税务总局邢台市税务局第三

稽查局对邢台众客金泽于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被举报情况进行检查,认定邢台众客金泽存在“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不符的发票”,并于2025年2月5日向其下发了《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冀邢税三稽罚[2025]13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6号发布,根据国务院令第764号修订)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虚开发票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对邢台众客金泽处以10.00万元罚款。

根据上述情况,该税务违规属于报告期之前发生的事项,且邢台众客金泽所受行政处罚罚款金额10.00万元处于法定处罚幅度中线以下金额。

根据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河戈仙庄支行出具的《电子回单》,邢台众客金泽已全额缴纳上述10.00万元罚款。

国家税务总局清河县税务局于2025年3月5日出具的《证明》:“我局确认《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冀邢税三稽罚〔2025〕13号)所述行政处罚不属

于重大行政处罚,邢台众客金泽前述行为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已按时、足额缴纳相关罚款。”综上所述,邢台众客金泽已足额缴纳罚款,未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且已取得国家税务总局清河县税务局出具的关于上述违法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

为的证明,因此邢台众客金泽上述违法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上述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

9、济宁众客环保处罚2025年6月5日,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向济宁众客下发《济宁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济环罚[2025]5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二条第二项的规定,并参照《山东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

1-1-49江苏益客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年版)》相关规定,处以济宁众客2.00万元罚款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二条第二项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

根据上述规定,济宁众客所受行政处罚罚款金额2.00万元处于法定处罚幅度的下限。

根据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邹城市支行出具的《电子回单》,济宁众客已全额缴纳上述2.00万元罚款。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于2025年9月1日出具《关于济宁众客食品有限公司的情况说明》:“我局认为济宁众客上述违法行为未导致严重环境污染、重大人员伤亡或者恶劣社会影响,未严重损害社会公众利益,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上述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综上所述,济宁众客已足额缴纳罚款,未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且已取得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关于上述违法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证明,因此济宁众客上述违法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上述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

八、违法违规情况

(一)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一年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二)公司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或者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四)报告期内,公司受到的行政处罚对公司生产经营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相关行政处罚不属于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投资者合法权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不会对本次发行构成实质性障碍。

1-1-50江苏益客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九、报告期内深交所对公司年度报告的问询情况2024年5月19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江苏益客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4〕第139号),2023年年报问询函对公司2023年度营业收入与归母净利润变动趋势、各产品收入及毛利率、前十大客户情况、存货情况、偿债能力、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情况等事项进行了问询。

2025年6月12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江苏益客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5〕第429号),2024年年报问询函对公司2024年度营业收入与净利润变动趋势、第四季度业绩、持续经营、经营活动现金流、资产负债率、鸡产品和

鸭产品的收入及毛利率情况、业务模式、营业成本、产能利用率、经销商情况、

政府补助、风险量化等事项进行了问询。

2026年6月29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江苏益客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的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6〕第703号),2025年年报问询函对公司近三年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变动情况、2025年第四季度经营情况、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短期偿债能力(风险)、存货、应收账款、关联交易、生产性生物资产、使用权资产等事项进行了问询。

上述年报问询函对于公司营业收入与归母净利润变动趋势、经营活动现金

流、存货、偿债能力(风险)等事项进行了多次问询;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

就上述相关问题进行了逐项落实,分别完成了各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

1-1-51江苏益客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第二节本次证券发行概要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背景

1、禽肉消费量增长的市场空间巨大

虽然我国禽肉消费总量保持增长态势,但人均消费量与发达国家和地区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据美国农业部网站统计,2024年美国人均禽肉年占有量已超过80千克,而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5年我国大陆总人口140489万人,按2025年生产的禽肉全部由国内消化测算,我国人均禽肉年消费量仅为20.19千克。

此外,随着肉类需求供给结构、消费观念及消费习惯的变化,我国肉食消费结构将逐步由传统向方便快捷转变、由追求数量向追求健康、个性、年轻化

和功能性转变,禽肉消费比例将得到进一步提升,猪肉份额独大的结构格局将发生变化。2025年,中国猪肉总产量5938万吨,远超过禽肉总产量2837万吨。

因此,无论从禽肉消费总量还是人均消费数量来看,我国对禽肉需求还有较大的提升空间。

2、禽肉行业波动性较大,需要充足的营运资金以进一步提高公司抗风险能

禽肉行业近年来受多种因素影响,其产品价格波动性较大。根据农业农村部统计数据,近三年我国禽类的价格波幅分别为48.12%、57.53%、53.43%,年平均波幅为53.03%,高于牛肉18.07%、羊肉12.38%的年平均波幅。另外,随着产业链的传导,采购端价格也相应变化,因此,公司在行业波动较大的市场环境下需要充足的营运资金,以提高其抗风险能力,支持公司在不同的行业周期波段中持续成长。

3、随着产业链一体化、养殖规模化的行业发展趋势日益明显,客观上需要

公司储备充足资金以满足业务发展的需要

鉴于产业一体化经营可发挥育种、养殖、屠宰及食品加工等多环节的互补优势,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及抗风险能力,因此成为行业主要经营主体选择的产

1-1-52江苏益客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业布局方式。另外,规模化养殖生产效率高、标准化程度高、食品安全可靠性高,已大幅替代原有的农户散养模式。在前述行业发展趋势下,更要求公司储备充足的资本性资金,以满足公司包括产业基地建设、新业务拓展等长期性资本投资需求。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目的

1、增强公司资金实力,满足未来核心业务发展需求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收入以屠宰板块为主,屠宰板块销售收入占公司销售收入的比例达到70%左右。报告期内,公司屠宰板块销售量总体呈上涨趋势,

2025年公司屠宰板块销量已达到167.57万吨,较2023年全年规模增长3.38%。

随着销售规模的扩大,公司无论是资本性投入还是营运资金均具有较大需求,特别是近期经济下行的宏观环境中,更需要充足的资金来保障公司的稳定运营和持续发展。另外,公司未来将不断加大在育种研发、食品加工研发及市场营销等环节的投入规模,也需要提前储备资金以支撑核心业务的发展。

2、优化财务结构,降低资产负债率,提升公司抗风险能力近年来,公司为了满足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除通过经营活动补充流动资金外,主要通过银行借款等外部融资方式筹集资金以满足日常经营之需,公司负债规模及资产负债率整体有所上涨。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65.23%,处于历史较高水平,存在优化其资产负债结构,降低资产负债率的需求。公司本次发行部分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拓展融资渠道,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增强财务稳健性,提升公司抗风险能力。

二、发行对象及与发行人的关系

(一)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包括益客农牧在内的不超过35名(含35名)符合

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对象。益客农牧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江苏益客农牧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1311559301568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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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田立余注册资本8000万元人民币

南京市浦口区行知路 8 号南京国家农创园公共创新平台 B 座注册地址

成立日期2010-07-21

营业期限2010-07-21至2030-07-20对农业、畜牧业进行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经营范围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田立余持有益客农牧51.00%股权,为益客农牧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益客农牧承诺:“本公司及穿透后各层股东均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情形;不存在益客食品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等通过本公司及穿透后各层股东违规持股的情形;本公司穿透后各层股东均不存在违规持股、不当利益输送等情形;本公司

穿透后各层股东均不存在中国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亦不存在中国证监会离职人员不当入股的情形。”

2、发行对象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

本募集说明书披露前12个月内,公司与益客农牧及其实际控制人之间的重大交易均严格履行了必要的决策和披露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定期报告、临时公告等信息披露文件。

3、认购资金来源

本次认购的资金来源为益客农牧自有及自筹资金,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财务状况、持续经营能力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益客农牧承诺:“本公司用于认购益客食品本次发行的资金全部来源于合法合规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存在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或直接、间接使用益客食品及其关联方资金用于认购的情形;本公司在本次发行中认购

的益客食品股票由本公司以现金认购,不存在益客食品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本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本公司用

于本次发行的认购资金部分拟来源于股权质押的,发行完成后不存在高比例质押风险,亦不会对益客食品控制权稳定性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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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摘要公司和益客农牧于2026年6月10日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约定益客农牧按照协议约定的条件、价格及数量认购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主体

发行人(甲方):江苏益客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认购人(乙方):江苏益客农牧投资有限公司

2、认购方案

(1)认购价格和认购数量

*认购价格

双方同意,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底价,即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总量)。

在前述发行底价的基础上,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以竞价方式确定。

若公司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派发现金股利同时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 为每股送红股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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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增股本数量,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乙方不参与本次发行市场询价过程,但承诺接受其他发行对象申购竞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若本次发行未能通过询价方式产生发行价格,则乙方以发行底价参与本次发行的认购。

*认购数量

乙方拟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认购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含本数)且不超过15000万元人民币(含本数),最终认购数量以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终发行数量及发行价格为基础确定。

乙方认购的股票数量=乙方实际认购金额/甲方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依据上述公式计算所得的股票数量应为整数,精确至个位数。计算结果存在小数的,舍去小数部分取整数。若本次发行未能通过询价方式产生发行价格,则乙方以发行底价参与本次发行的认购。

若甲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审核文件的要

求予以调减的,甲方有权单方调减乙方认购金额,届时乙方认购股票数量根据调减后的认购金额相应调整,甲乙双方另行签署补充协议约定。

根据上述确定的认购价格和认购数量,甲方将与乙方就其认购的股票数量、认购价格及/或认购金额进行协商并签署补充协议。

(2)认购方式与支付时间

认购方式:乙方同意按本协议约定以现金方式认购甲方本次发行的股票,乙方认购金额=乙方实际认购的股票数量×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

支付时间:在本次发行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乙方应按甲方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发出的缴款通知书规定的具体缴款期限,一次性将认购资金划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所专门设立的账户。

(3)限售期

乙方本次以现金认购的甲方股份,自该等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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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以任何方式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也不得由甲方回购;乙方基于本次发行所取得的公司股份由于公司送股、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所衍生取得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安排。限售期结束后,将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若前述限售期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或监管要求不相符,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或监管要求进行相应调整。

乙方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及甲方要求就本次发行中认购的股份出具相关锁定承诺并办理相关股份锁定事宜。

3、协议的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甲方、乙方签署之日起成立,自以下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生效:

(1)本次发行及本协议经甲方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批准;

(2)本次发行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4、违约责任

(1)若任何一方未能遵守或履行认购协议项下约定的义务或责任、声明或保证,除双方另有约定外,违约方须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等。如造成损失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遭受的直接或间接的损失及所产生的诉讼、索赔等费用、开支)。

(2)本协议项下约定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如未获得甲方董事会或股东会通过或深交所审核通过或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或甲方根据其实际情况及相

关法律规定,认为本次发行已不能达到发行目的,而主动向深交所及/或中国证监会撤回申请材料或终止发行的,不构成甲方违约,无需承担违约责任或任何民事赔偿责任。

(3)若本次发行未能通过询价方式产生发行价格,不构成任一方违约,双方互不负任何违约责任或任何民事赔偿责任。

1-1-57江苏益客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三、发行证券的定价方式、发行数量、限售期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种类为中国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二)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文件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对象为包括益客农牧在内的不超过35名(含35名)符合中国证

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对象,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含上述投资者的自营账户或管理的投资产品账户)、其他合格的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

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益客农牧为公司控股股东,拟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股份金额不低于5000.00万元(含本数)且不高于15000.00万元(含本数)。除益客农牧外,

其他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尚未确定。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竞价方式确定。益客农牧不参与市场竞价过程,但承诺接受市场竞价结果,与其他特定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 A 股股票。益客农牧拟认购公司本次发行 A 股股票的股数为实际认购金额除以本次最终发行价格后确定的数量。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同一价格认购本次发行股票,且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数量为募集资金总额除以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价格,计算公式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数量

1-1-58江苏益客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本次募集资金总额/每股发行价格(计算得出的数字取整,即小数点后位数忽略不计)。

本次拟发行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

134693877股(含本数),最终发行数量上限将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文件为准。

若公司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

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或因股权激励计划

等事项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作出相应调整。最终发行股份数量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于发行时根据实际情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五)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底价,即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派发现金股利同时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 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量,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在前述发行底价的基础上,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以竞价方式确定。

1-1-59江苏益客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益客农牧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不参与本次发行市场询价过程,但承诺接受其他发行对象申购竞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若本次发行未能通过询价方式产生发行价格,则益客农牧以发行底价参与本次认购。

(六)限售期

本次发行完成后,益客农牧认购的公司本次发行的新增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发行对象认购的公司本次发行的新增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含当日)至本次发行限售期届满之日(含当日)止,发行对象取得的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由于公司送红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

增加的部分,亦应遵守上述限售安排。

上述限售期届满后,该等股份的转让和交易将根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七)上市地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八)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90000万元(含本数),其中,益客农牧拟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股份金额不低于5000.00万元(含本数)且不高于

15000.00万元(含本数)。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

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金额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益客食品科技谷项目71545.5163000.00

2肉禽产业链综合研发项目7985.006000.00

3数智化升级建设项目6548.006000.00

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15000.0015000.00

合计101078.5190000.00

1-1-60江苏益客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项目投资总额超出募集资金净额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公司董事会可根据股东会的授权,对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发展规划,对项目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则先行投入部分将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以募集资金予以置换。

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因监管政策变化或发行注册文件的要

求予以调整的,则届时将相应调整。

(九)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由公司新老股东按本次发行完成后各自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共同享有本次发行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十)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四、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包括益客农牧在内的不超过35名(含35名)符合

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对象。本次发行对象中,益客农牧为公司控股股东,为公司的关联方,因此益客农牧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除此之外,尚未确定其他发行对象,最终是否存在因关联方认购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构成关联交易的情形,将在发行结束后相关公告中予以披露。

五、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益客农牧持有公司70.11%的股份,为公司的控股股东;益客农牧的控股股东为田立余先生,田立余先生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假设按本次发行数量上限134693877股测算,本次发行完成后,田立余先生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

1-1-61江苏益客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六、本次发行方案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已经公司于2026年6月1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

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6年6月29日召开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尚需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在完成上述审批程序之后,公司将依法实施本次发行,向深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股票发行、登记和上市事宜,完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全部申报和批准程序。

七、本次发行符合“理性融资、合理确定融资规模”的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融资间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根据《适用意见》,上市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距离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日原则上不得少于十八个月,但前次募集资金基本使用完毕或募集资金投向未发生变更且按计划投入的,相应间隔原则上不得少于六个月。

发行人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为2026年6月10日,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为2022年1月,距今已满6个月,发行人前次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符合《适用意见》的相关规定。

(二)发行数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本次拟发行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

134693877股(含本数),最终发行数量上限将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文件为准。符合发行数量的要求。

(三)融资规模符合公司客观需求

无论从禽肉消费总量还是人均消费数量来看,我国对禽肉需求还有较大的提升空间,禽肉消费量增长的市场空间巨大;公司在行业波动较大的市场环境下需要充足的资金,以提高其抗风险能力,支持公司在不同的行业周期波段中

1-1-62江苏益客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持续成长;随着产业链一体化、养殖规模化的行业发展趋势日益明显,客观上需要公司储备充足资金以满足业务发展的需要。

综上,基于公司业务快速发展的需要,公司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90000.00万元用于益客食品科技谷项目、肉禽产业链综合研发项目、数智化升级建设项

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融资规模符合公司客观需求。

八、本次证券发行满足“两符合”和不涉及“四重大”相关规定

(一)满足“两符合”的相关规定

1、本次发行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发行人所属行业为“C13 农副食品加工业”,主营业务为禽类屠宰及加工、饲料生产及销售、商品代禽苗孵化及销售、熟食及调理品的生产与销售以及羽绒的生产与销售。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属于淘汰类、限制类产业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募集资金计划用于益客食品科技谷项目、

肉禽产业链综合研发项目、数智化升级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本次募投项目不属于国家发改委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限

制类、淘汰类行业,未被纳入《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禁止准入类或许可准入类事项名单,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本次募投项目不涉及金融、军工、重污染、危险化学品等特定行业,不涉及境外投资,亦不涉及投资于 PPP 项目。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属于落后产能

本次募投项目不涉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7号)、《关于印发<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信部联产业〔2011〕46号)、《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关于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产业〔2017〕30号)、《关于2015年分地区分行业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情况的公告》(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公告2016年第50号)以及《关于做好2020年重点领域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的通知》(发

1-1-63江苏益客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改运行〔2020〕901号)中的落后产能。

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将投资于益客食品科技谷项目、肉禽产业链综合研发项目、数智化升级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

资金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不存在需要取得主管部门意见的情形。

2、本次发行符合板块定位(募集资金主要投向主业)

公司主要从事禽类屠宰加工及制品销售、禽类食品深加工及销售、父母代

种禽养殖、商品代禽苗的销售、饲料生产与销售和白鸭绒生产与销售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募集资金计划用于益客食品科技谷项目、肉禽产业

链综合研发项目、数智化升级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项目与公司所属行业和主营业务发展方向一致。

本次募投项目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募集资金不存在投向非主营业务的情形。

(二)不涉及“四重大”的情形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主营业务及本次发行募投项目不涉及情况特殊、复杂敏感、审慎论证的事项;公司本次发行不存在重大无先例事项;不

存在影响本次发行的重大舆情;不存在相关投诉举报、信访等重大违法违规线索,本次证券发行符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8号》的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发行满足“两符合”的相关规定,不涉及“四重大”的相关情形,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三十条、《适用意见》以及《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8号》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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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90000.00 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金额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益客食品科技谷项目71545.5163000.00

2肉禽产业链综合研发项目7985.006000.00

3数智化升级建设项目6548.006000.00

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15000.0015000.00

合计101078.5190000.00项目投资总额超出募集资金净额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公司董事会可根据股东会的授权,对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发展规划,对项目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则先行投入部分将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以募集资金予以置换。

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因监管政策变化或发行注册文件的要

求予以调整的,则届时将相应调整。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及可行性分析

(一)益客食品科技谷项目

1、项目概况

(1)实施主体

全资子公司益客食品科技谷(江苏)有限公司

(2)项目总投资金额

71545.51万元

(3)项目建设内容

本项目作为公司深耕肉禽领域的战略举措,承载着提升产品生产能力和完

1-1-65江苏益客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善业务链的重要使命。公司拟购置土地,引进肉鸡加工宰杀、熟食调理品油炸、烧烤等自动化设备,打造现代化肉鸡屠宰和深加工生产基地。项目建成后,公司肉鸡屠宰、熟食调理品加工和宠物食品原料的规模化制造能力将得到显著提升,不仅有利于公司扩大肉鸡系列产品的供给能力,快速满足下游消费市场需求,提升企业盈利水平,而且有助于公司不断丰富产品矩阵,增强企业综合竞争实力,持续推进公司全产业链发展战略。

本项目建成并达产后预计新增产能情况:1)肉鸡屠宰产能:新增约

10000.00万只/年屠宰产能;2)熟食调理品生产产能:新增约30000.00吨/年调熟生产能力;3)宠物食品原料产能:新增约15000.00吨/年产品生产能力。

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满足下游消费市场需求,提升公司肉鸡屠宰和深加工产能,增强企业盈利能力一方面,受到餐饮行业复苏、预制食品产业快速发展、居民禽肉消费需求提升等因素影响,我国鸡肉市场消费量持续稳步增长。另一方面,我国肉鸡产业正处于调整期,行业面临市场竞争加剧、产品价格波动等多重经营压力,行业竞争已从传统的价格竞争转向规模竞争、品质竞争、效率竞争。益客食品作为国内领先的肉禽全产业链企业,已在肉鸡养殖、屠宰、深加工等环节积累了规模化运营能力,产品覆盖批发市场、商超、餐饮连锁及食品加工企业等众多消费场景。然而,随着下游客户对产品品质、供应稳定性、深加工定制化程度要求的不断提高,公司现有肉鸡屠宰和深加工产能已难以充分满足市场多元化、便捷化的消费需求,供给短板日益凸显,制约了公司市场份额的进一步扩大和品牌价值的提升。

公司将在生产场地、设备、人员等方面加大投入,建设现代化肉鸡屠宰及深加工生产基地,大幅提升公司鸡肉产品综合供给能力。在生产场地方面,项目将建设高标准屠宰、熟食加工等车间,同时建设冷链仓储、质量检测、环保处理等配套设施,为产品提供充足的生产和仓储空间;在设备投入方面,项目拟引进智能化屠宰分拣、自动化深加工及检测设备,搭建现代化、规模化生产体系,提高产品的生产效率。项目建成后,将显著提升公司屠宰鲜冻品、熟食

1-1-66江苏益客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产品的生产能力,缩短交付周期,更好地满足下游客户对高品质、多样化肉鸡产品的需求。同时,项目投产后,公司将在规模化生产中发挥采购、制造、物流等环节的规模效应,进一步摊薄单位生产成本、提升运营效率,进而持续提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

(2)持续推进公司全产业链发展战略,丰富产品结构,打造多元增长极多年来,公司持续深耕畜禽养殖与食品加工核心领域,不断整合上下游资源、完善产业体系,目前已成功搭建起一体化、规模化的完整产业生态链条,业务覆盖种禽良种选育、饲料研发生产、种禽孵化养殖、商品禽养殖、肉禽屠

宰加工、食品研发生产、宠物食品原料、优质羽绒加工和生物科技等多个领域,积累了扎实的产业运营经验和成熟的技术体系。然而,当前畜禽食品及配套产业市场格局持续迭代,行业竞争日趋激烈,叠加市场供需结构调整、行业周期波动加剧、消费需求多元化升级等多重因素影响,行业发展机遇与挑战并存。

面对复杂多变的行业环境与市场竞争压力,公司现有产品结构与业务布局仍存在优化空间。为巩固行业优势地位,公司亟需依托多年沉淀的行业经验、技术优势与产业链资源,持续优化业务结构,丰富产品矩阵,进一步强化整体竞争力。

本次项目是公司持续推进全产业链发展战略的关键举措,项目依托公司现有肉鸡产业基础,在稳固传统鲜冻品业务的基础上,延伸拓展肉鸡熟食、宠物食品原料等市场板块,全面拓宽公司业务链条。其中,肉鸡熟食依托便捷化、即食化消费趋势,适配家庭消费、新零售等场景,有助于提升公司产品附加值;

在宠物原料领域,鸡副产粉、鸡肉粉、鸡脂等原料应用广泛,可精准对接国内宠物食品行业高速发展的市场需求,开辟全新细分赛道。项目建成后,通过不断挖掘初级加工、精深加工、衍生原料供给等各阶段产业链条增值潜力,可实现肉鸡鲜冻品、肉鸡熟食、宠物食品原料的协同规模化生产,推动公司肉鸡业务从原有粗加工向精加工、中低档向高档、低附加值向高附加值转变,最终形成传统主业稳增长、新兴赛道提增量的多元发展格局,进一步提升企业综合盈利能力与市场抗风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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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开展智能化生产线建设,打造数智化车间,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实力从行业发展趋势来看,国家先后出台《“十四五”全国畜牧兽医行业发展规划》《畜禽屠宰“严规范促提升保安全”三年行动方案》等政策明确鼓励畜

禽屠宰加工向标准化、自动化、智能化方向升级,推动智能制造在屠宰分割、深加工、冷链物流等环节的深度应用,提升禽屠宰产业链的现代化水平。从产品角度来看,肉鸡鲜冻品、熟食及宠物食品原料均对食品安全、品质稳定性和批次一致性有极高要求。鲜冻品需严格控制屠宰、冷却、分割、包装各环节的温湿度与微生物等指标;熟食产品对配方精度、熟制工艺、异物管控要求更为苛刻;宠物食品原料作为宠物食品的核心成分,对蛋白质含量、新鲜度、卫生指标等具有严格标准。任何环节的偏差都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或客户流失,因此,推进全流程智能化生产,提升每个环节的精准性和可控性,是保障产品品质的关键。

公司始终将食品安全放在首位,持续加强生产智能化建设,严格把食品安全落实到生产经营中的各个环节。本项目紧密贴合国家政策导向与行业质量要求,将在肉鸡屠宰、熟食加工及宠物食品原料生产等环节加大智能化设备投入。

具体而言,在肉鸡屠宰方面,项目将安装自动宰杀、掏膛、分割、制冷、洗消、化验、物流运输全链条智能化设备,提升生产效率和品质稳定性,保障食品安全;在熟食加工方面,车间将引进成型油炸线、平板油炸线、炸烤线、蒸柜线、滚揉机、气调包装线、冻后包装线等核心生产设备,配套完善制冷、导热油锅炉、通风等辅助系统,实现熟食调理品从原料预处理、成型熟制、冷链储存到成品包装、环保处置的全流程智能化、标准化生产,实现产品工艺标准的统一;

在宠物食品原料生产方面,项目将建设肠粉线、血粉线、皮油线等原料加工生产线,通过全工序智能管控实现稳定高质量和可追溯,提升原料出品率与生产效率。同时结合公司严格的质量控制制度和标准以及车间物联网感知、自动化设备数据链接、订单转排产计划等数字化系统,项目建成后,有助于打造数智化车间,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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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1)国家相关产业政策支持为项目实施提供了政策保障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鼓励和扶持肉禽行业,以推动相关产业链持续健康发展。

2021年12月,国务院发布了《“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

鼓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立大型农业企业集团,开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在主产区和大中城市郊区布局中央厨房、主食加工等业态,满足消费者多样化个性化需求。同月,农业农村部印发了《“十四五”全国畜牧兽医行业发展规划》,提出要重点打造生猪、家禽两个万亿级产业,禽肉和禽蛋保持基本自给。2023年3月,农业农村部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鼓励企业开展养殖、屠宰、加工、配送、销售一体化经营,积极推广应用绿色环保、无害化处理技术与装备,推进骨毛皮血等综合利用。2023年4月,农业农村部制定了《畜禽屠宰“严规范促提升保安全”三年行动方案》,支持畜禽屠宰企业参与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农业产业强

镇等项目建设,提升畜禽屠宰企业机械化智能化水平。2025年2月,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制定了《中国食物与营养发展纲要

(2025—2030年)》,要求优化畜禽肉类产销结构,扩大禽肉消费,加快推行冷链配送、冰鲜上市。2025年5月,农业农村部发布了《养殖业节粮行动实施方案》,鼓励充分挖掘利用非粮饲料资源,加快推广新型高效资源转化型饲料原料。有序扩大毛皮动物屠体、动物源蛋白水解物等新蛋白资源饲料化利用试点范围和规模。

(2)公司长期深耕禽肉产业,具备扎实的技术实力与全产业链优势

公司自设立以来,始终聚焦禽肉食品领域,构建了集饲料加工、种鸭原种培育、父母代种鸭/鸡养殖、商品鸭/鸡苗孵化、商品鸭/鸡养殖、肉鸭/鸡屠宰加

工、调理品/熟食深加工、羽绒加工等环节于一体的肉鸭、肉鸡双产业链。公司全产业链各生产环节高度联动、深度协同,整体生产运营具备极强的计划性与均衡性,能够有效稳固供应链体系,大幅提升对市场及客户需求的快速响应与适配能力。特别是在社会对食品健康安全关注日益加大、禽肉价格波动的背景

1-1-69江苏益客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下,公司全产业链经营具有一定的竞争优势,既有利于保障产品品质,又有利于熨平行业周期性波动,提升抗风险能力。

在研发方面,公司坚定不移践行“科技益客”战略,持续加大技术研发创新力度,2025年,公司全年研发费用达3300.13万元,同比增长82.18%。在研发平台布局上,公司建有六大技术研究中心(动物营养、动物保健、遗传育种、养殖装备、养殖环保、食品工程)、畜禽养殖污染控制与资源化技术国家工程

实验室、国家水禽产业技术体系宿迁综合试验站、江苏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江苏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等多个省部级及以上的科研平台,形成“前端育种、中端养殖、后端加工”的全链条研发体系。在研发团队方面,公司坚持“凝聚奋斗者、成就创业者”的理念,通过校园招聘、产学研合作、行业专家引进、内部技术骨干培养等多元渠道引进专业人才,组建了一支专业扎实、经验丰富的技术团队,涵盖遗传育种、食品工程、生物发酵等多学科领域,核心技术人员均具备多年禽肉行业研发与产业化经验,累计获得百余项专利。

(3)公司构建了全链条、高标准的产品质量控制体系

历经二十余年行业深耕,公司在原料管控、生产加工、成品检测、供应链管理等环节沉淀了成熟的质量管控经验,打造了“从农场到餐桌”的全流程质量安全屏障。

在原料管控方面,公司严格实施“统一育雏、统一供料、统一供药、统一防疫、统一回收”的标准,致力于实现从源头种禽到终端食品加工的无缝衔接,确保每一个环节都符合最高标准。并且公司建立了严格的养殖户准入机制,定期开展养殖技术培训与现场指导,从源头把控肉鸡养殖品质。同时,公司制定了《原料采购验收制度》《孵化环节雏苗可追溯保障》《鸡苗质量管控制度》等制度,对饲料、鸡苗等核心原料实行批次检测、溯源管理,杜绝不合格原料流入生产环节。

在生产加工管控方面,公司建立了覆盖屠宰、分割、深加工全流程的质量管理体系,通过了《GB/T27341-2009 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认证证书》《GB/T22000-2006/ISO22000:2005 标准 GB/T27303-2008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24001-2016idtISO14001:2015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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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全国无公害绿色食品”等认证。公司建立了“抽样检验、包装监控、输送记录、客户反馈”的质量监控流程,每批次产品均需经过专职品管团队检测,确保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在供应链与风险管控方面,公司持续推进全产业链数据协同战略,搭建了种禽、饲料、养殖、物流管理等系统,实现对合作养殖户鸡鸭的自动配料、远程供料、智能饲喂、安全运输,客观、真实地记录和保存饲料加工、养殖、物流等各个环节的质量安全信息,确保食品安全与品质稳定。

(4)公司拥有良好的品牌形象,建立了完善的营销服务网络

公司始终将客户的利益放在首位,依托稳定的产品品质、丰富的产品矩阵及高效的服务体系,市场口碑与品牌影响力持续提升。

在品牌荣誉方面,公司是“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国家禽类智慧养殖标准化示范区”、“肉类食品安全健康示范企业”、“全国农产品加工示范企业”、“江苏省首家禽肉出口认证企业”,旗下拥有益客、众客、凤泽源、爱鸭等众多知名品牌,形成了覆盖鲜冻分割禽肉、调理预制品和深加工熟食的完整产品矩阵。凭借领先的全产业链整合能力、卓越的产品品质和严格的质量标准,公司获得了众多知名企业的广泛认可,成为安井食品、周黑鸭、绝味食品、海底捞、永和大王、真功夫、盒马鲜生等知名企业的供应商,合作关系稳定,品牌认可度高。

在营销服务方面,经过多年布局,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企业销售网络,形成“直营+经销+电商+餐饮直供+熟食连锁”的多元渠道格局,销售网络覆盖全国主要市场区域,拥有长期合作的经销商和稳定的消费群体。在线上,公司依托京东、天猫、抖音等平台构建全品类线上销售矩阵。同时公司建立了全流程客户服务体系,在全国各主要销售区域设立了服务管理机构,配备专业团队,提供订单对接、物流跟踪、质量反馈等一站式服务。

综上所述,公司品牌形象良好,建立了完善的销售渠道网络和优质客户服务体系,有助于公司持续开拓市场,助力本项目产能消化。

4、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总投资为71545.51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63000.00万元投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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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余部分由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解决。项目总投资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投资项目投资总金额是否为资本性支出投资比重

土地购置2832.50是3.96%

土建工程28996.78是40.53%

设备购置及安装35777.66是50.01%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59.00是0.50%

基本预备费1954.00否2.73%

铺底流动资金1625.56否2.27%

总投资71545.51/100.00%

本项目各项投资支出的测算依据如下:

序号投资构成测算依据

1土地购置根据项目总土地面积和周边区域的拿地价格测算

2土建工程根据项目总建筑面积和单位面积的造价测算

3设备购置及安装根据相关设备的市场询价或公开价格进行概算

4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根据项目总建筑面积和单位面积的造价测算

5基本预备费根据工程建设费用的3%测算

6铺底流动资金根据年均流动资金需求总额的30%测算

5、项目建设期

本项目整体实施周期为3年,进度计划内容包括工程设计及施工、设备采购与安装调试、人员招聘与培训、设备调试及试产等。

6、项目效益测算的假设条件及主要计算过程

(1)营业收入预计

本项目营业收入的测算系以公司同类型产品平均销售单价为基础,结合市场情况,并根据各年预计销量情况测算得出。项目建成后,完全达产预计年营业收入为227252.28万元。

(2)营业成本及费用测算

项目营业成本包括原材料、人工、制造费用。原材料主要综合考虑公司既往成本结构及本次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合理估算,人工成本根据项目所需员工数量和相应岗位工资水平估算,制造费用包括制造费用及折旧摊销费用,主要综

1-1-72江苏益客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合考虑公司既往成本结构及本次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合理估算,折旧摊销以新增固定资产金额及公司折旧政策为基础计算。

项目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主要根据历史期间数据、项目实际情况等进行测算。

(3)税金及附加测算

项目中涉及的税种及税率情况如下:

税种税率

增值税9%

设备购置增值税13%

城市维护建设税7%

教育费附加3%

地方教育费附加2%

土建工程增值税9%

屠宰企业所得税0%

熟食企业所得税25%

宠物食品企业所得税25%

土地使用税3元/平米/年

房产税率1.20%

印花税0.03%

(4)项目效益测算结果

本项目建设期3年,完全达产后预计年营业收入227252.28万元,项目内部收益率(所得税后)为13.10%,投资回收期(所得税后不含建设期)为5.84年。

7、因实施本次募投项目而新增的折旧和摊销情况

本次募投项目建设期为3年,项目投入运营后将相应增加折旧摊销费用。

本次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预计每年会新增折旧和摊销费用

3915.70万元,占达产年份本项目预计营业收入的比例为1.72%,比例较低,新

增营业收入将可以覆盖折旧和摊销产生的影响。此外,随着本次募投项目达产,项目效益得到释放,公司经营业绩将稳步提升,公司预计新增营业收入、利润总额规模持续扩大,折旧摊销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将逐步降低,预计不会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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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8、项目涉及立项、土地、环保等有关审批、批准或备案事项的进展本项目已取得江苏省宿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颁发的《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宿迁高新备〔2025〕152号)、宿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出具的《关于益客食品科技谷(江苏)有限公司益客食品科技谷(江苏)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宿高管环审表2025035号),前述批复仍在有效期以内。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项目涉及的土地已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相关手续在有序办理中。该项目尚未开工建设,后续公司将根据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度履行其他审批程序,尚需履行的程序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重大不确定性。

(二)肉禽产业链综合研发项目

1、项目概况

(1)实施主体江苏益客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项目总投资金额

7985.00万元

(3)项目建设内容

本项目依托公司现有研发基础,把遗传育种、动物营养、动物保健、食品工程(屠宰加工)、养殖新模式与养殖环保、生物科技、智能装备、产品开发(食品深加工)等领域的研发作为未来的重要发展方向。本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研发创新能力,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推动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

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把握行业发展机遇,响应国家发展战略,推动我国肉禽行业高质量发展当前,随着居民健康意识持续增强和膳食结构不断优化,禽肉在我国肉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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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总量中的占比稳步提升,肉禽产业展现出强劲的发展势头。作为未来肉类供给结构优化的重要方向,禽肉产业为相关企业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

与此同时,行业竞争日趋激烈,技术迭代与模式创新不断加速。在此背景下,若企业未能及时把握行业趋势、主动推进技术革新与战略布局,将难以在市场竞争中占据主动,甚至面临市场份额萎缩、核心竞争力弱化的风险。因此,系统开展肉禽产业链相关技术研发,已成为企业应对挑战、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

本项目通过整合公司内部资源,组建专业化研发团队,聚焦肉禽产业链关键核心技术方向,开展系统性研究与攻关。本项目的实施,是公司在国家农业和科技发展战略指引下,深入破解行业深层痛点、抢占未来竞争制高点的战略举措。项目顺利实施,将有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与种源安全,推动产业技术升级,更好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助力我国肉禽行业迈入高质量、高效率、可持续的发展新阶段。

(2)为公司肉禽产业链一体化的发展奠定研发技术基础,推动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

随着肉禽产业竞争格局日益激烈,消费市场对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及可追溯性的要求不断提升,产业链一体化已成为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路径与战略方向。这一模式不仅有助于企业深度挖掘并释放各环节的技术红利,实现养殖效率、疫病防控、产品品质等方面的系统优化,也能有效平抑因单一环节市场价格波动所引致的经营风险,增强企业抵御周期性波动的能力,进而推动经营成果的稳定与可持续增长。作为国内领先的肉禽产业龙头企业,公司已构建集饲料加工、种鸭原种培育、父母代种鸭/鸡养殖、商品鸭/鸡苗孵化、商品肉

鸡养殖、肉鸭/鸡屠宰加工、调理品/熟食深加工、羽绒加工等业务环节于一体的

肉鸭与肉鸡双产业链。由于该产业链条较长、环节众多、关联性高,亟需推进肉禽产业链综合研发项目,系统整合内部研发资源,以支撑各业务板块的协同发展与系统性技术升级。

本项目的顺利实施,有助于公司实现从基础研究到产品开发的有机衔接,持续增强核心技术,为公司肉禽产业链一体化的发展奠定研发技术基础,进一步推动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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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有利于增强公司的研发创新能力,构建产品差异化优势

公司在经营发展中面临遗传育种、科学养殖、动物营养、食品加工等一系

列技术与管理难题。随着同行业企业纷纷加大研发创新投入,行业竞争日趋激烈,开展肉禽产业链综合研发项目,已成为突破多环节技术瓶颈、全面提升研发创新能力、构建产品差异化优势的关键战略举措。

本项目的实施,一方面有助于贯通从遗传育种到产品开发的全链条技术环节,实现技术资源共享与协同创新,进而提升整体运营效率与产品附加值;另一方面能够推动公司动物营养、智能装备、生物科技、养殖环保等前沿领域形

成核心技术储备,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项目顺利实施后,公司将依托更加完善的研发体系和持续增强的创新动能,不断强化研发创新能力,加速构建产品差异化优势,从而巩固并提升在行业中的竞争优势。

3、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1)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近年来,国家相关部门先后出台了一系列鼓励政策,推动我国肉禽产业科技创新。

2020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强调要加强良种培育与推广,持续推进畜禽遗传改良计划和现代种业提升工程,健全产学研联合育种机制,重点开展白羽肉鸡育种攻关。同时,鼓励大型畜禽养殖企业、屠宰加工企业开展养殖、屠宰、加工、配送、销售一体化经营,提升肉品精深加工和副产品综合利用水平。

2023年2月,农业农村部发布《关于落实党中央国务院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部署的实施意见》,提出要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全面实施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强化央地协同与企科联合,力争在前沿技术领域取得突破。

2023年6月,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联合印

发《全国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规划(2023—2030年)》,提出在肉鸡蛋鸡养殖潜力区重点加快新建一批家禽立体高效设施养殖场,加快普及肉鸡蛋鸡立体多层笼养模式,推广精准营养、智能环控、降耗减排、全机械化作业等高效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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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养殖场设施现代化水平。

2025年2月,农业农村部印发《全国农业科技创新重点领域(2024–2028年)》,将家禽领域列为重点,明确要求推进育种创新、疫病防控、高效养殖及绿色低碳等技术的突破与应用。

综上所述,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2)公司深厚的技术积累与优秀的研发团队为项目实施提供技术支持

作为中国大型禽类食品头部企业之一,公司业务涵盖种禽良种选育、饲料研发与生产、种禽孵化与养殖、商品禽养殖、肉禽屠宰加工、食品研发与生产、

宠物食品原料、优质羽绒加工及生物科技等多个环节。在肉禽养殖与加工领域,公司长期以来构建了覆盖基础研究、应用研究、产品开发、技术推广及产业化

等全链条的研发体系,积累了丰富的技术研发与产品开发经验。

在研发团队方面,公司组建了一支由农牧领域专业人才构成的高素质研发团队,团队成员具备多年行业实践经验。同时,公司积极联合全国各地研究所、科学院及高校开展协同研发。多年来,公司在产业数字化、育种、生物工程与营养三大领域持续加大投入,累计获得专利超过100项。公司先后荣获江苏省企业技术中心、江苏省科学技术一等奖、中国商业联合会科学技术奖等多项荣誉,并被认定为“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

综上所述,公司深厚的技术积累和优秀的研发团队为项目实施提供技术支持。

(3)健全的组织架构和完善的研发管理制度为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有力保障

公司高度重视以科技创新驱动企业发展,将“科技益客”列为重大发展战略,以项目制为基础,构建了权责明确、科学规范的组织架构与研发管理体系。

在研发组织架构方面,公司设立了益客产业技术研究院,下设六大技术研发中心、试验场及产品开发中心等机构,统筹负责技术研发与产品开发工作。

同时,公司建立了完善的研发人员培训与激励机制,坚持以市场为导向进行产品开发,并持续优化研发流程及管理要求,从而提升整体研发效率。此外,公

1-1-77江苏益客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司积极鼓励研发人员参与国内外行业展会、学术会议等交流活动,通过与高技术企业及科研机构的深入沟通,拓宽团队视野,精准把握行业前沿趋势与发展动态。

在研发管理制度方面,公司制定了详尽完善的制度体系,涵盖研发人员管理、研发立项管理、研发过程管理、研发项目验收与结算管理等环节,确保研发项目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通过优化资源配置、保障项目按计划实施,使项目成果更有效地服务于公司的科技创新工作。同时,公司还搭建了较为全面的研发体系,以提升研发效率和成果转化能力。

综上所述,健全的组织架构和完善的研发管理制度为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了有力保障。

4、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总投资为7985.0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6000.00万元投资建设,其余部分由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解决。项目总投资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投资项目投资总金额是否为资本性支出投资比重

研发人员薪酬4585.00否57.42%

研发耗材投入2805.00否35.13%

合作开发费595.00否7.45%

总投资7985.00/100.00%

5、项目建设期

本项目整体实施周期为3年,进度计划内容包括项目整体规划设计、人员招聘培训、技术研发基础投入和项目成果验收等。

6、项目效益测算的假设条件及主要计算过程

本项目系为公司整体运营提供支持,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不涉及效益测算。项目完成后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研发水平和自主创新能力,强化核心竞争力,为公司长期持续盈利提供支撑。

7、项目涉及立项、土地、环保等有关审批、批准或备案事项的进展

本项目不涉及立项、土地、环保等有关审批、批准或备案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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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数智化升级建设项目

1、项目概况

(1)实施主体江苏益客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项目总投资金额

6548.00万元

(3)项目建设内容

本次项目以“数智驱动产业价值链升级”为核心,深度应用数字化和智能化技术,重构公司业务流程、重塑管理体系。一是构建统一精益管理体系,消除管理碎片化,提升运营标准化水平;二是打通全链路数据,破除信息孤岛,支撑精准决策与高效协同;三是推进生产环节数智化赋能,提质控损、降本增效,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项目实施后将全面赋能种禽、养殖、饲料、加工、营销等全产业链场景,最终实现公司运营效率提升与降本增效的双重价值。

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构建统一精益管理体系,消除管理碎片化,提升运营标准化水平

深耕行业多年,公司业务已覆盖种禽、饲料、养殖、屠宰、加工、营销等多个环节,但由于产业链业务跨度大、环节多,长期存在管理分散、标准不一、

执行口径不一致等问题,缺乏一套统一、规范、可落地的精益运营体系和数字

化管理平台,管理方式较为粗放、经验依赖度高、管理痕迹薄弱,造成生产效率偏低、品质稳定性不强、执行偏差较大、改善成果难以固化复制。随着规模持续扩大、市场竞争不断加剧,分散式、经验式管理已无法支撑规模化、高质量发展需求,管理碎片化导致运营效率偏低、品质波动大、成本居高不下、管理成本持续攀升,严重制约了公司精细化、规范化、标准化发展。

本次项目通过引入 EBS 精益运营系统、日常化管理系统(美擎 DMSV3.0)

等先进数智化运营管理系统,从根本上解决管理碎片化问题,统一全产业链作业标准、管理流程、质量规范与考核体系,建立一套覆盖全环节、可复制、可推广的精益管理标准。项目实施后公司可实现管理标准化、目视化、痕迹化、

1-1-79江苏益客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透明化,让管理过程可查、可控、可追溯,并将经验式管理转变为流程化、标准化、数智化管理,彻底改变粗放式管理现状,提升整体运营效率、为公司高质量发展筑牢管理根基。

(2)打通全链路数据,破除信息孤岛,支撑精准决策与高效协同

目前公司各业务板块、各工厂、各部门系统相互独立、数据分散割裂,信息孤岛突出,种禽、饲料、养殖、屠宰、营销、财务等数据无法贯通、口径不一、质量参差不齐,数据价值难以有效发挥。生产计划、库存管理、订单交付、

品质管控、成本核算等关键业务高度依赖人工统计与经验判断,数据滞后、误差大、响应慢、决策精准度不足,跨部门协同成本高、协作壁垒突出,难以实现全产业链高效协同、精细化运营与数据驱动决策,严重影响公司的市场响应速度、运营效率与管理水平。

本次项目通过对金蝶 ERP、飞书协同平台、销售易 CRM 等系统平台的升

级和引入,可全面打通全产业链数据壁垒,构建统一数据底座与治理体系,实现数据标准统一、实时共享、互联互通,可有效打破部门与板块壁垒,实现业

务流程贯通、资源高效调配、生产精准管控、订单全链路追踪、营销精准运营。

本次项目以数据驱动决策,替代经验判断,提升决策精准度、科学性与时效性,支撑公司快速响应市场变化、优化资源配置、提升运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为公司精细化管理、智能化运营提供坚实数据支撑。

(3)推进生产环节数智化赋能,提质控损、降本增效,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

当前公司生产环节管理粗放、标准化程度偏低,生产过程缺乏统一的数智化管控平台,信息传递滞后、异常响应缓慢,生产数据分散、难以实时汇总分析。同时,饲料生产、种禽孵化、智能养殖、屠宰加工等核心生产环节尚未形成统一管控体系,各业务板块生产流程相对独立、协同不足,生产调度缺乏全局数据支撑,资源配置不够优化,难以实现全链路协同生产与精细化管控。

本次项目通过布局生物科技园数字化系统、日常化管理系统(美擎DMSV3.0)、智能 WMS 系统、生产执行 MES 系统等关键系统,构建覆盖生产全流程的数字化管控体系。一是依托生物科技园系统打造“一中心、五联动、

1-1-80江苏益客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全闭环”生产管理架构,统一数据、统一调度、统一决策,打通饲料、孵化、养殖、能源等核心环节,实现全链路协同与闭环管控。二是借助日常化管理(美擎 DMSV3.0)、智能 WMS、生产执行 MES 等先进系统,将数智化工作方式下沉至一线,通过 4M 检讨、日常点检、安灯预警、可视化看板等功能,实现生产过程实时监控、异常自动预警、问题快速闭环,推动生产管理从人工经验型向数据驱动型转变。项目的实施将有效增强公司降本增效、提质控损能力,构建难以复制的数智化竞争壁垒,强化行业核心竞争力,助力公司在激烈市场竞争中占据主动、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3、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1)产业政策的大力支持为项目实施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近年来,国家及地方政府陆续出台多项产业政策对公司所处行业予以鼓励及支持。

2026年3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强调坚持农林牧渔并举,全方位多途径开发食物资源。推动技术改造升级,发展智能制造、绿色制造、服务型制造,加快产业模式和企业组织形态变革。全面实施“人工智能+”行动,加强人工智能同科技创新、产业发展、文化建设、民生保障、社会治理相结合,抢占人工智能产业应用制高点,全方位赋能千行百业。

2025年5月,农业农村部发布《养殖业节粮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充分挖

掘利用非粮饲料资源,加快推广新型高效资源转化型饲料原料。有序扩大毛皮动物屠体、动物源蛋白水解物等新蛋白资源饲料化利用试点范围和规模。

2025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颁布《关于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的意见》,提出强化肉类产品检验检疫出证查验。农业农村部门要强化肉类产品检验检疫出证管理,建立完善屠宰检疫出证信息化系统,推进肉类产品品质检验无纸化出证,明确检验检疫证明公开查验途径。

2025年2月,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中国食物与营养发展纲要(2025—2030年)》,要求优化畜禽肉类产销结构,扩大禽肉消费,加快推行冷链配送、冰鲜上市。

1-1-81江苏益客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2025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乡村全面振兴规划(2024—2027年)》,明确树立大农业观、大食物观,农林牧渔并举,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推动县域产业协同发展,以现代种养业和农产品加工业为基础,构建以县城为枢纽、以小城镇为节点的县域经济体系。

2024年12月,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发布《关于推进全省智慧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推进畜禽养殖智慧化升级。以稳产能、提效率为重点,引导养殖场集成应用先进适用、成本可控的数字技术和装备,推进环境监控、个体识别、精准饲喂、智能巡检、产品采集、性能测定、粪污处理利用等设施

智能化改造,鼓励规模养殖场建立电子养殖档案,推进数据直联直报。以防疫病、强监管为重点,推进养殖场、屠宰场、饲料兽药企业等数据共享,推动动物疫病监测预警、动物和动物产品无纸化检疫出证,实现动物生产、运输、屠宰全链条监管。

综上所述,产业政策的大力支持为项目实施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2)公司数智化技术积淀深厚、实施经验丰富,项目落地技术风险可控

公司实施数智化建设多年,历经多阶段数字化迭代升级,积累了成熟的项目实施经验、自主研发能力与标准化运维体系,具备独立落地全产业链数智化升级项目的技术实力,项目技术可行性突出、实施风险极低。

在数字化落地经验方面,公司遵循“财务信息化(1.0)→业财融合(2.0)→重构整合(3.0)→AI 智能化(4.0)”的四阶段科学发展路径,目前已顺利迈入重构整合核心阶段,已完成金蝶云·苍穹、星瀚核心平台部署,搭建起统一技术底座与数据协同体系,已实现飞书平台全员上线,全面完成无纸化办公、业务流程线上化改造,依托多维表格、任务预警等功能实现基础数据可视化管理,积累了丰富的平台部署、流程优化、数据治理实操经验。在自主研发与技术迭代层面,公司具备成熟的低代码开发与自研能力,依托金蝶云·苍穹 PaaS平台搭建业务中台,累计自主搭建 30 余个企业级应用系统,覆盖 BI 数据分析、企业管理、AI 智能应用、仓储管控等多个核心领域,同时,公司还自研生物科技园7大数字化系统,覆盖生物安全、智能牧场等核心生产场景,可精准适配全产业链个性化数字化需求。在系统运维保障方面,公司设立数字化本部专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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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维中心,搭建标准化运维职能体系,编制完善的系统操作、运维管理手册,建立“故障报修-响应-处理-复盘”闭环运维机制,明确分级故障响应标准与处置流程,保障各类数字化系统稳定运行。

综上所述,丰富的落地经验、自主研发能力、标准化运维体系,能够有效规避项目建设风险,保障本次数智化升级项目高质量、高效率落地实施。

(3)专业化的人才团队和完善的人才培育体系为项目实施提供坚实保障

经过长期数字化建设与精益管理深耕,公司已搭建起规模充足、层级完善、专业过硬的数字化与流程管理人才团队,同时构建了系统化的人才引进、培养、晋升体系,为本次数智化升级项目落地、实施、运维及长效运营提供了坚实的人才支撑,人力保障可行性充足。目前,公司专职数字化、流程管理相关团队人员超80人,团队成员深耕农牧食品全产业链业务,熟悉企业生产、养殖、加工、营销、财务等各环节业务逻辑,兼具行业业务经验与数字化实操能力,可高效统筹项目落地推进。在人才建设层面,公司制定了完善的数字化人才引育规划,2026 年正式启动“数字化人才引育计划”,聚焦 AI 应用、大数据分析等数字化核心紧缺岗位,计划年内引进不少于10名高端专业人才,精准补齐智能化转型高端人才缺口,持续强化数字化技术团队实力。

与此同时,公司搭建了成熟的 EBS 精益人才认证体系,构建黑带、绿带、金种子三级精益人才梯队,规划培育3名精益黑带、30名精益绿带、300名精益金种子,实现总部到各生产工厂的精益人才全覆盖,为项目精益化落地、现场改善、成果固化提供基层人才支撑。此外,公司建立了从助理流程工程师到首席流程专家的多级岗位晋升体系,明确各岗位核心职责、任职标准与考核机制,形成专业化、常态化的流程优化与数字化落地人才梯队。完善的人才引进机制、分层培育体系、专业晋升通道,全方位保障本次数智化升级项目的有序落地和高效实施。

4、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总投资为6548.0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6000.00万元投资建设,其余部分由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解决。项目总投资的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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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投资项目投资总金额是否为资本性支出投资比重

软件投入3415.00是52.15%

咨询费用1931.00否29.49%

人员费用1012.00否15.46%

服务器租赁190.00否2.90%

总投资6548.00/100.00%

5、项目建设期

本项目整体实施周期为3年,进度计划内容包括总体方案设计、人员招聘培训、软件系统投入、项目实施和竣工验收等。

6、项目效益测算的假设条件及主要计算过程

本项目系为公司整体运营提供支持,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不涉及效益测算。

7、项目涉及立项、土地、环保等有关审批、批准或备案事项的进展

本项目不涉及立项、土地、环保等有关审批、批准或备案等事项。

(四)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拟将本次募集资金中150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满足营运资金需求,助力业务快速发展。

随着公司经营战略的实施,公司需要根据业务发展需求及时补充流动资金,为未来经营和发展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本次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将显著增强公司资金实力,切实满足公司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有利于保障公司未来持续稳定经营。

2、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的测算过程

公司未来三年新增流动资金缺口计算公式如下:

(1)新增流动资金缺口=2028年末流动资金占用金额-2025年末流动资金占用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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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流动资金占用金额=经营性流动资产金额-经营性流动负债金额;

(3)经营性流动资产金额=应收账款金额+存货金额+应收票据金额+应收

款项融资+预付账款金额;

(4)经营性流动负债金额=预收款项/合同负债金额+应付票据金额+应付账款金额

2017年至2025年,公司营业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年份营业收入增长率

2017752136.51/

2018990484.7031.69%

20191555375.5457.03%

20201439193.02-7.47%

20211641422.6314.05%

20221871466.0114.01%

20232188822.6716.96%

20242083727.00-4.80%

20251896185.88-9.00%

2017年至2025年,公司营业收入平均增长率为14.06%。假设公司自2026年至2028年营业收入增速均保持上述增长率,按照销售百分比法计算公司

2028年流动资金需求量,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5年末/2026年末/2027年末/2028年末/

项目比例

2025年度2026年度2027年度2028年度

营业收入1896185.88100.00%2162789.612466877.832813720.86

应收票据0.00%---

应收账款13723.680.72%15653.2317854.0720364.36

应收款项融资0.00%---

预付账款4045.060.21%4613.805262.506002.40

存货93597.584.94%106757.40121767.49138888.00经营性流动资产

111366.325.87%127024.42144884.06165254.76

合计

预收款项0.00%---

合同负债1264.650.07%1442.461645.27187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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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末/2026年末/2027年末/2028年末/

项目比例

2025年度2026年度2027年度2028年度

应付票据9975.460.53%11378.0112977.7614802.43

应付账款41197.912.17%46990.3453597.1861132.94经营性流动负债

52438.022.77%59810.8168220.2077811.97

合计

营运资金占用额58928.303.11%67213.6276663.8587442.79

流动资金缺口28514.49

注:以上涉及的所有财务数据主要基于2017年—2025年的营收增长情况及销售百分

比法预测未来流动资金需求量,所有测算数据均不构成发行人的业绩承诺或业绩预测。

如上表所示,公司2026-2028年营运资金缺口为28514.49万元,本次募投项目中补充流动资金项目15000.00万元,未超出公司未来三年流动资金需求,整体流动资金需求规模具有合理性。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公司战略规划方向,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有利于优化公司产能布局、实现产能结构升级改造、提升公司数字化水平,对公司拓展市场份额、打造核心竞争力、寻求新的利润增长点具有重要意义。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资本实力进一步增强。公司的总资产和净资产规模均会相应增长,现金流状况和财务状况将进一步改善,抗风险能力和后续融资能力将得到提升,将为公司后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将即时增加,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短期内无法即时产生效益,因此,公司的每股收益短期内存在被摊薄的风险。但从长远来看,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期效益的实现,公司的盈利能力将会进一步增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提高公司的主营收入与利润规模,提升公司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新增同业竞争、关联交易情况

本次募投项目围绕公司主业开展。公司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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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控制的企业从事相同、相似业务的情况,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不存在新增同业竞争的情形。

本次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公司的业务模式和经营战略保持不变,与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关系不会因本次发行而发生变化。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公司新增关联交易的情形。

五、可行性分析结论综上,经审慎分析论证,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主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整体战略发展规划,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公司主营业务的盈利能力及核心竞争实力,有利于提升公司的影响力,为公司后续业务发展提供保障。因此,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有实施的必要性及可行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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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一、本次发行后公司业务与资产整合计划、公司章程修改情况、股

东结构、高管人员结构和业务结构的变化情况

(一)业务及整合计划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用于益客食品科技谷项目、肉禽

产业链综合研发项目、数智化升级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有助于公司增强资本实力,充实营运资金,有利于公司长远经营发展。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发生变化。若今后公司提出业务及资产整合计划,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护上市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章程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股本总额将相应增加,公司股东结构也将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发行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中与股本相关的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除此之外,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章程造成影响。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股东结构的影响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益客农牧持有公司70.11%的股份,为公司的控股股东;田立余先生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四)本次发行后对公司高管人员结构变动情况的影响本次发行不涉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结构的重大变动情况。未来若公司拟调整高级管理人员结构,将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五)本次发行对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紧密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开展,是对公司现有业务能力的提升和补充。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业务结构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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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发行后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变化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资产及净资产规模将相应增加,财务状况将得到改善,整体实力得到增强。本次发行对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具体影响如下:

(一)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资产及净资产将相应增加,公司资本实力得到增强,资本结构更加稳健,经营抗风险能力将进一步加强。本次发行有助于增强公司经营实力,为后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对公司盈利能力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完成后,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使用及实施需要一定时间,存在每股收益等指标在短期内被摊薄的风险。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事项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制定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系依据公司业务需求及发展战略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从中长期来看,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有助于公司扩大业务规模,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三)对公司现金流量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通过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将增加,公司资本实力增厚,抗风险能力增强,为实现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未来公司将产生相应的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和经营活动现金流入。

三、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

管理关系、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等变化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前,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均独立进行,不受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的影响。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交易、同业竞争等方面情况不会因本次发行而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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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

联人占用的情形,或上市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资产的情形,亦不存在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违规担保的情形。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继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执行相关内部控制制度,防止出现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违规担保的情形。

五、对公司负债情况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资产和净资产将相应增加,进一步改善财务状况和资产结构,有效降低资产负债率,提高投融资能力、抗风险能力。

本次发行能够优化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偿债能力,有利于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公司不存在通过本次发行大量增加负债(包括或有负债)的情况,不存在负债比例过低以及财务成本不合理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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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最近五年内募集资金运用的基本情况

公司最近五年内募集资金事项为2022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具体情况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益客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800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或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44897960 股,发行价为每股 11.4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11836744.00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47700000.00元(含税)后的募集资金

为人民币464136744.00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月12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内,另减审计费、律师费、法定信息披露费等其他发行费用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44223349.94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致同

验字(2022)第 371C000019 号《验资报告》。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2年01月12日,募集资金44422.33万元已全部存入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开立的账号为1116020029300666667账户内。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致同验字(2022)第 371C000019 号

《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均已注销,前次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对照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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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44422.33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44422.33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11296.31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2022年:37882.10

2023年:6540.23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25.43%

2024年:0.00

2025年:0.00

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实际投资金截止日募集前承募集后承募集后序实际投资募集前承诺实际投额与募集后项目完承诺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项目诺投资诺投资承诺投号金额投资金额资金额承诺投资金工程度金额金额资金额额的差额山东益客食品产业有限公山东益客食品产业有限公司肉鸭

141865.2024032.6112736.3041865.2024032.6112736.30-11296.31100%

司肉鸭屠宰线建设项目屠宰线建设项目济宁众客食品有限公司肉济宁众客食品有限公司肉鸭屠宰

212431.0412431.04

鸭屠宰线建设项目线建设项目山东众客食品产业园调熟山东众客食品产业园调熟制品建

310496.0910496.09

制品建设项目设项目扩建年产2万吨禽肉熟食

4扩建年产2万吨禽肉熟食项目9187.192389.202389.209187.192389.202389.20100%

项目益客食品供应链数字化建

5益客食品供应链数字化建设项目6083.912000.522000.526083.912000.522000.52100%

设项目

6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26000.0016000.0016000.0026000.0016000.0016000.00100%

山东益客食品产业有限公司专用

711296.3111296.3111296.31100%

饲料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合计106063.4344422.3344422.33106063.4344422.334442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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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所处的外部环境、经济形势和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原计划“山东益客食品产业有限公司肉鸭屠宰线建设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11296.31万元及专户银行存款利息变更为“山东益客食品产业有限公司专用饲料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投入资金。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情况,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如下:

2022年2月1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18140.38万元(其中含发行费用1014.36万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

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致同专字(2022)第371C000560 号《关于江苏益客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公司保荐机构、监事会、独立董事对上述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前述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已实施完成,具体置换情况如下:

截至2025年募集资金计项目投资总12月31日以置换金额项目名称划使用金额额(万元)自筹资金预先(万元)(万元)投入金额山东益客食品产业有限公司肉鸭

41865.2024032.6125586.3112736.31

屠宰线建设项目

扩建年产2万吨禽肉熟食项目9515.002389.202389.202389.20

益客食品供应链数字化建设项目6083.912000.522000.522000.52

发行费用--1014.36101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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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募集资金计项目投资总12月31日以置换金额项目名称划使用金额额(万元)自筹资金预先(万元)(万元)投入金额

合计57464.1128422.3330990.3918140.39

五、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存在差异的说明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金额无差异。

六、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临时闲置募集资金情况。

七、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未使用完毕的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不存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八、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收益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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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实际投资项目截止日投资项目最近三年实际效益截止日累计是否达到承诺效益序号项目名称累计产能利用率2023年2024年2025年实现效益预计效益

原承诺达产后年均销售收入236922.3

山东益客食品产万元,根据原口径测算,调整募投资133767.07137915.44112092.46383774.97是

1业有限公司肉鸭101.25%金使用用途后,项目承诺年均销售收

屠宰线建设项目入118461.15万元

达产后净利率2.61%-2.35%-0.21%-3.80%-2.00%否

扩建年产2万吨达产后年均销售收入65623.75万

2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禽肉熟食项目元,净利率7.52%益客食品供应链

3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数字化建设项目

4补充流动资金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山东益客食品产税后内部收益率15.6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业有限公司专用

588.87%

饲料研发及产业财务净现值5082万元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化项目

注1:山东益客食品产业有限公司肉鸭屠宰线建设项目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截止日累计屠宰量(只数)/对应期间实际屠宰产能(只数);计算出的累计产能利用率超过100%,主要是因为在项目运营过程中对该项目进行了技术改造,改造后项目实际产能高于当初设计产能所致。

注2:扩建年产2万吨禽肉熟食项目募集资金用于土建,受近年来休闲食品消费市场低迷影响,公司自有资金投资设备暂未实施,故不适用产能利用率及效益情况测算;

注3:益客食品供应链数字化建设项目无承诺效益,故不适用效益测算;

注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无承诺效益,故不适用效益测算;

注5:山东益客食品产业有限公司专用饲料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于2023年8月投产,投产时间较短,暂无法进行内部收益率、财务净现值等效益指标测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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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能实现承诺收益的说明

山东益客食品产业有限公司肉鸭屠宰线建设项目:

市场行情波动导致收益空间暂低于预期水平,该项目近三年的预计收益水平、实际收益水平及差异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元/KG、元/只项目2023年2024年2025年预计毛利率5.47%5.29%5.10%

产品预计售价8.918.918.91

预计水平毛鸭采购单价19.8119.8119.81

预计期间费用率2.00%2.00%2.00%

预计净利率3.29%3.11%2.92%

实际毛利率0.33%2.25%-0.58%

产品实际售价10.669.598.64

实际情况毛鸭采购单价25.0821.7819.35

实际期间费用率2.03%1.92%2.25%

实际净利率-2.35%-0.21%-3.80%

产品售价偏离度19.64%7.63%-3.03%

毛鸭采购单价偏离度26.60%9.94%-2.32%

差异情况毛利率差异-5.14%-3.04%-5.68%

期间费用率差异0.03%-0.08%0.25%

净利率差异-5.64%-3.32%-6.72%

如上所示,2023年、2024年项目产品销售价格高于预测水平,但涨幅低于原材料端毛鸭采购价涨幅;2025年项目产品销售价格低于预测水平,但降幅高于原材料端毛鸭采购价降幅。综上,受市场行情影响,项目毛利率暂处于低位,进而导致项目净利率水平低于预期。

十、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不存在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十一、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报告结论

关于公司2022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募集资金运用情况,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致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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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字(2026)第 371A015695 号),审核了公司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江苏益客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符合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

行类第7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十二、超过五年的前次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超过五年的前次募集资金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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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

一、经营风险

(一)动物疫病及其他自然灾害风险

公司的主营业务范围覆盖肉禽行业产业链多个环节,禽类动物疫病是公司生产经营中所面临的主要风险之一。禽流感等动物疫病对公司的影响主要体现

在:(1)若未来公司周边地区或全国范围内发生较为严重的动物疫病,发生疫

病区域内的禽类将被销毁,原材料供应不足或原材料质量受损,原材料价格将大幅波动;(2)大规模疫病的出现将会降低终端消费者对禽肉的购买欲望,导致公司产品的市场需求减少;(3)若公司自有的下属养殖场发生动物疫病,公司的自养种禽将被销毁,公司将遭受资产损失。

此外,若发生诸如恶劣气候变化、虫灾等重大自然灾害致使农业大量减产,将导致饲料生产、禽类养殖等成本大幅上升,公司采购成本增加;暴雨、暴雪、冰雹等恶劣天气将对道路运输带来不便,使物料、产品运输成本增加。

(二)食品安全风险食品安全工作历来是肉食品加工企业的重中之重,近年来国家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者的社会责任和风险控制及约束措施,加大处罚违法者的力度。公司虽建立了严格的质量控制制度和标准,但若因质量控制不力、管理不到位等原因出现食品安全事故或质量问题,将可能对公司的声誉和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三)环境保护风险

公司生产中产生的污染物主要包括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及粪便、

污泥等少量固体废弃物等。除公司自身的生产经营活动外,公司的日常业务依赖养殖户作为屠宰板块最主要的原材料供应来源。若国家和地方政府的环境保护政策发生调整,对养殖、屠宰行业的环保要求进一步提高,将增加公司及养殖户在环保设施购建、支付排污费用等运营费用方面的生产成本,对公司的盈利能力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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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国务院颁布《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明确划定了禁止养殖区域,在禁养区内的养殖场均限期自行搬迁或关闭。如果未来当地政府对土地规划进行进一步调整并重新划定禁养区,则公司养殖户的养殖场将面临限期搬迁或关闭的风险,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四)产品及原材料价格波动引发的盈利水平变化风险

公司的主要产品为白羽鸡(鸭)屠宰及加工产品、饲料产品、商品代鸭苗

和鸡苗、熟食及调理品、羽绒产品,主要原材料包括毛鸭、毛鸡等,公司的产品及原材料覆盖禽类养殖行业产业链的多个环节,其市场价格随着产业链各个环节的供需情况发生变化,呈现一定的波动性。虽然公司产品、原材料价格存在一定的联动效应,但价格传导时间、变化的幅度等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因此会对公司的盈利水平造成一定影响。

二、财务风险

(一)经营业绩波动或下滑甚至继续亏损的风险

受供求关系变化及饲料价格波动等因素影响,禽类行业的景气度呈现一定的波动性特征。近年来,公司虽然经营规模不断扩张,但受行业波动的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也呈现一定的波动,特别是行业从上涨周期向下降周期的轮换过程中,公司的经营业绩将大幅下降,且在相对低谷期间处于较低水平,公司面临业绩波动或者下滑甚至继续亏损的风险。

(二)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问题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的鸭、鸡、蛋、种禽、饲料等产品收入免征或免缴增值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及子公司从事的禽类屠宰、加工等农产品初加工、家禽的饲养等项目免征企业所得税。若未来主管部门关于农产品的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影响。

(三)应收账款风险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13723.68万元,占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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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流动资产的比例为9.31%,金额和占比较大。虽然公司应收账款账龄主要集中在一年以内,但仍然存在由于宏观经济形势、行业政策或行业发展前景发生不利变化,个别客户经营情况发生不利变化,导致公司不能及时收回款项的风险,并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

(四)存货跌价风险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存货账面价值为93597.58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为63.52%,公司存货规模及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均相对较高。如前所述,受市场供需关系影响,鸭产品、鸡产品、鸭苗、鸡苗的市场价格存在一定的波动性。公司根据资产负债表日前后一段时间内的销售价格作为库存商品的预计售价计算可变现净值。2023年至2025年各期末,公司存货跌价准备分别为

8382.08万元、4537.15万元、3416.75万元。若未来公司产品市场价格大幅下跌,亦或行业竞争加剧,公司产品市场销售情况不及预期,导致产品滞销、存货积压,将导致公司面临存货大额跌价风险,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三、本次发行相关风险

(一)每股收益摊薄的风险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完成后,公司股本及净资产规模将进一步扩大。因此,募集资金到位后短期内公司可能面临着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二)审核风险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已经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尚需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能否取得深交所的审核通过和中国证监会的同意注册,以及最终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时间等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三)股票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股票在深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价格除了受到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发展前景等基本面因素影响外,还会受到国内外政治及宏观经济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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势、国家经济政策调整或法律变化、利率和汇率的变化、资本市场运行状况、

股票供求关系、投资者心理预期以及其他不可预测因素的影响,投资者在考虑投资公司股票时,应预计到前述各类因素可能带来的投资风险,并做出审慎判断。

(四)对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过程或实施效果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风险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风险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是基于

当前市场环境、行业发展趋势等因素,经过慎重、充分的可行性研究论证后做出的,但由于募投项目的实施需要一定时间,期间宏观政策环境的变动、行业竞争情况等因素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产生较大影响。此外,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若发生募集资金未能按时到位、实施过程中发生延迟实施等不确定性事项,也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效果和预期效益带来较大影响。

2、募投项目收益不及预期的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用于益客食品科技谷项目、肉禽产业链综合研发项目、

数智化升级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过慎重、充分的可行性研究论证,充分考虑了未来可能出现的产品价格下降、市场竞争及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在手订单情况等影响项目效益的因素,并结合市场需求情况合理规划了未来产能释放进度,具有良好的技术积累和市场基础,并预期能够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

虽然公司已基于当前国内外市场环境、行业和技术发展趋势、产品价格和

工艺技术水平等因素审慎进行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但未来整体市场环境、供求关系尚存在不确定性,若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宏观经济、产业政策、市场需求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可能出现行业竞争加剧的情形,或者产品技术路线发生重大更替、公司市场开拓不力、无法满足下游客户需求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出现,都可能对公司募投项目投产后的产能消化、产品销售价格和毛利率等造成不利影响,进而可能导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效益不及预期。

3、新增产能消化风险

公司本次益客食品科技谷项目围绕公司肉禽领域进行布局,旨在增加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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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生产能力及完善产业链。项目建成达产后,肉鸡屠宰将增加10000万只/年屠宰产能,熟食调理品产品将增加30000吨/年产能,宠物食品原料加工将增加

15000吨/年产能。从中长期看,随着国民经济水平稳步提升,我国居民食物消

费结构持续优化,禽类食物凭借突出的营养属性,愈发受到广大消费者的青睐,成为国内肉类消费升级的重要品类,推动我国禽肉人均消费量稳步增长,肉禽行业消费量不断增长,但当前较多同行业公司普遍在进行规模扩张,积极增加产能,现阶段行业呈现集中扩产态势,未来可能因新增产能陆续释放引发供给增加而需求不足的风险,可能对募投项目产能消化形成压力。如果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投产后,肉禽行业出现下游需求增长放缓甚至下滑、行业内同质化竞争加剧、新增产能投产速度过快、公司客户开拓力度不及预期或其他重

大不利变化的情形,可能导致市场需求增长不及预期以及产品推广困难,进而可能导致公司募投项目新增产能无法及时消化。

4、研发失败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肉禽产业链综合研发项目”主要依赖公司的自主研发,这对公司的研发能力、技术储备、人才储备、市场积累等提出了更高要求。募投项目涉及贯通遗传育种到产品开发的全链条技术环节,研发周期长,资金需求大,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如研发失败或不达预期,将对公司该项目实施及未来的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四、前瞻性陈述具有不确定性的风险

本募集说明书所载的内容中包括部分前瞻性陈述,一般采用诸如“将”“将会”“可能”等带有前瞻性色彩的用词。尽管该等陈述是公司基于行业理性所作出的,但鉴于前瞻性陈述往往具有不确定性或依赖特定条件,包括但不限于本节中所披露的已识别的各种风险因素。因此,本募集说明书中所载的任何前瞻性陈述均不应被视作公司对未来计划、目标、结果等能够实现的承诺,该等前瞻性陈述的实现具有不确定性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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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声明

一、发行人及全体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字):

田立余陈洪永刘铸田然公丽云王斌刘灵芝郭红东梁仕念江苏益客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1-1-103江苏益客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一、发行人及全体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签字):

梁仕念刘灵芝公丽云江苏益客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1-1-104江苏益客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一、发行人及全体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签字):

田立余陈洪永陈宏儒江苏益客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1-1-105江苏益客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本公司或本人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控股股东签章:

江苏益客农牧投资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签名:

田立余年月日

1-1-106江苏益客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三、保荐人及其保荐代表人声明

本公司已对募集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保荐代表人:

任耀宗阙雯磊

项目协办人:

杨璐

法定代表人:

徐春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年月日

1-1-107江苏益客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保荐机构董事长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募集说明书的全部内容,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募集说明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董事长:

徐春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年月日

1-1-108江苏益客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保荐机构总经理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募集说明书的全部内容,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募集说明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总经理:

张明举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年月日

1-1-109江苏益客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四、律师事务所声明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江苏益客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确认募集说明书内容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

沙帅孙志芹任利光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龚牧龙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年月日

1-1-110江苏益客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五、审计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募集说明书,确认募集说明书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等文件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江苏益客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审计报告等文件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李惠琦

签字注册会计师:

何峰秦少游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年月日

1-1-111江苏益客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六、发行人董事会声明

(一)董事会关于除本次发行外未来十二个月内是否有其他股权融资计划的声明

除本次发行外,公司未来12个月将根据业务发展情况确定是否实施其他股权融资计划。若未来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及资产负债状况安排股权融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相关承诺及兑现回报的具体措施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事宜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

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保证公司募集资金的有效使用,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提高对公司股东回报的能力,公司拟采取如下填补措施:

(1)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加强人才引进和培养

随着本次募集资金的到位和使用,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规模将进一步扩大。

公司将进一步提高经营和管理水平,加强预算管理与成本管理,降低运营成本,全面提升公司的日常经营效率,从而提升整体盈利能力。此外,公司将加大人才引进和培养,建立具有市场竞争力的薪酬体系,打造专业化的研发、生产和管理人才梯队,全面提升公司综合竞争能力。

(2)加强募集资金管理,确保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规范、安全、高效,公司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1-1-112江苏益客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规范募集资金使用,保证募集资金充分有效利用。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保障募集资金用于规定的用途,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3)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本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4)不断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为完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推动公司建立更为科学、持续、稳定的股东回报机制,增加利润分配决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公司根据《公司法》《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年修正)》等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要求,制定了《江苏益客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进一步明晰和稳定对股东的利润分配规划。未来,公司将严格执行公司的分红政策,不断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保障中小股东的利益。

2、相关主体出具的承诺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事宜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

1-1-113江苏益客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

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为确保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得到切实执行,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如下承诺:

“1、不越权干预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2、自本承诺出具日至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深圳证券交易所或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深圳证券交易所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本人届时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

有关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如违反本承诺或拒不履行承诺,本公司/本人接受按照国家或证券监管机构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公司/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若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人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为保证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如下承诺:

“1、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2、不得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

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3、对自身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4、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5、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促使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

1-1-114江苏益客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公司未来若实行股权激励计划,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将与公司填补

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7、自本承诺出具日至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深圳证券交易所或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深圳证券交易所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该等规定时,本人届时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8、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

有关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本人若违反承诺或拒不履行承诺,本人接受按照国家或证券监管机构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若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1-1-115江苏益客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本页无正文,为本募集说明书《发行人董事会声明》之盖章页)江苏益客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1-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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