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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缘科技: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4-24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301117证券简称:佳缘科技公告编号:2026-016

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佳缘科技”)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将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共计539700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一)2022年11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就《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相应报告。

(二)2022年11月22日至2022年12月1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与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监事会未收到个人或组织提出的异议或疑问,并于2022年12月12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三)2022年12月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公司

监事会就《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

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相应报告。

(四)2022年12月19日,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本激励计划获得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等所必须的全部事宜。2022年12月19日,公司对外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2年12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相应报告。

(六)2023年12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相应报告。

(七)2024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暨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八)2025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九)2026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作废的原因

1、激励对象离职

根据《激励计划》“第十三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的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合同到期不再续约,自情况发生之日,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作废失效,离职前需缴纳完毕已归属限制性股票相应个人所得税。”首次授予部分获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25200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将由公司作废失效;预留授予部分获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1名激励对象因

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19600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将由公司作废失效。

2、公司未满足本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

根据《激励计划》“第八章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归属条件”以及《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由公司作废失效。”根据公司经审计2025年度财务报告,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期对应的考核年度(2025年度)业绩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对应首次授予部分62名激励对象第三期的425600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应由公司作废;预留授予部分13名激励对象第二期的69300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应由公司作废。

(二)本次作废的数量及剩余情况综上,公司本次作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计

539700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4178%。本次作废后,公司2022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实施完毕;预留授予获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激励

对象由14人变更为13人,激励对象剩余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变更为92400股。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作废相关事项是依据《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做出,同时也已获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作废81名激励对象合计539700股不得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4178%。本次作废不会影响本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之日,公司本次调整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事项已经取得了现阶段

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本次调整及作废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特此公告。

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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