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17证券简称:佳缘科技公告编号:2026-023
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进女士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星期五)14:5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
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9:15-15:00。
5、本次股东会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天辰路333号公司一楼1号会议室。(二)会议出席情况
1、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83人,代表股份58320466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45.150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5806418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952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9人,代表股份2562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84%。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9人,代表股份2562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8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9人,代表股份2562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84%。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现场见证本次股东会。
二、会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2725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79%;
反对4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08%;
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083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3095%;
反对4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3783%;
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22%。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2725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79%;
反对4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08%;
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83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3095%;
反对4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3783%;
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22%。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2713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58%;
反对4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28%;
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71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8413%;反对4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8466%;
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22%。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2733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92%;
反对4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94%;
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91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6217%;
反对4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0662%;
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22%。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2692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22%;
反对5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64%;
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50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0219%;
反对5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6660%;
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22%。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2686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12%;
反对4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54%;
弃权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44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7877%;
反对4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4319%;
弃权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804%。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29773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87%;
反对4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98%;
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78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1144%;
反对4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5734%;
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22%。此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关联股东朱伟民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2707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48%;
反对4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26%;
弃权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65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6071%;
反对4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8076%;
弃权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853%。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林培伟律师和叶兰昌律师见证并出具了《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
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
2、《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