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保荐人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佳缘科技(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
保荐代表人姓名:马峥联系电话:010-60833052
保荐代表人姓名:郑绪鑫联系电话:021-20262370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马峥、陈灏蓝、王祝遥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4年度
现场检查时间:2025年4月15日至2025年4月18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现场检查意见
(一)公司治理是否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
查阅了上市公司最新章程、三会议事规则及会议材料,了解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情况,查阅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信息披露文件及相关变更决策文件,查看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场所,对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进行访谈。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
√
内容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5.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1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6.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
1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收到某单位监察委员会签发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王
进女士个人的《留置通知书》和《立案通知书》,根据《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规定,董事长无法履职期间由副董事长朱伟民先生代为履行公司董事长的相关职责。公司其他董监高截至目前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息披露义务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
√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
查阅了上市公司最新章程以及内部控制制度,取得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计划或工作报告,查阅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文件,向年审会计师了解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的情况。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
√门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
√部审计部门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
√计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
√
工作进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
部审计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等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
√情况进行一次审计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向审
√计委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向审
√计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否建
√
立了完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
查阅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文件,投资者关系登记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网站披露信息,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文件,内幕信息管理和知情人登记管理情况,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检索公司舆情报道,对董事会秘书进行访谈。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重要进展√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合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
√易网站刊载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
查阅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文件;查阅关联交易、重大对外投资的明细,查阅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材料,分析关联交易和重大对外投资的定价公允性;查阅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资金往来明细及相关内部审议文件、信息披露文件,查阅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是否存在违规占用发行人资金的说明,查阅年审会计师关于2024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发行人资金情况的专项报告,对财务总监进行了访谈。
1.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直接
√或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或者
√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3.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4.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5.是否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6.对外担保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
√务
7.被担保方是否不存在财务状况恶化、到期不清偿被担保
√债务等情形
8.被担保债务到期后如继续提供担保,是否重新履行了相
√应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五)募集资金使用
现场检查手段:
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使用制度,查阅了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和募集资金使用明细账,并对大额募集资金支付进行凭证抽查,查阅募集资金使用信息披露文件和决策程序文件,实地查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现场,了解项目建设进度及资金使用进度,查阅上市公司出具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和年审会计师出具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访谈公司财务总监。
1.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有效执行√
3.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或违规进行委托理财等
√情形
4.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暂
√
时补充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
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
√
金或者偿还银行贷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进行风险投资
6.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否一致,项目进度、投资
√效益是否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7.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风险√(六)业绩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
实地查看经营场所,查阅公司的重大合同及审批文件等相关资料,对公司大额资金往来进行核查,对公司重要存货进行监盘和函证,对公司的银行账户、主要客户及供应商进行函证,查阅同行业上市公司及市场信息,查阅公司定期报告及其他信息披露文件,访谈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
1.业绩是否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2
2.业绩大幅波动是否存在合理解释√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是否不存在明显异常√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
查阅定期报告、招股说明书等记载的公司及股东的公开承诺,获取了公司重大事项排查表,检查承诺实现情况。
1.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2.公司股东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八)其他重要事项
现场检查手段:
1.现金分红:查阅公司章程,了解公司现金分红制度。
2.大额资金往来:取得公司交易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大额资金往来明细,了
解交易支付对象及支付原因。
3.重大投资或重大合同:取得本持续督导期内公司的重大投资及重大合同文件,
查询重大投资或重大合同之交易对手方的工商信息,了解重大投资及重大合同的预付款项和应收款项的情况,对公司副总经理进行访谈。
4.生产经营环境:查阅公司定期报告及其他信息披露文件,实地查看公司生产
经营环境,查阅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定期报告,对公司副总经理进行访谈。
1.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
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否合法合规,并如实披露√
2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3679.98万元,同比增长48.1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44.54万元,同比上升313.8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非后净利润330.37万元,同比上升120.29%。3.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及合理原因√
4.重大投资或者重大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
√或者风险
5.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6.前期监管机构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是否已按相
√关要求予以整改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1、关于公司业绩
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3679.98万元,同比增长48.11%;实现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44.54万元,同比上升313.8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非后净利润330.37万元,同比上升120.29%。
保荐人查阅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 ZA90436 号)》,查阅了公司的重大合同及审批文件等相关资料,对公司大额资金往来进行了核查,对公司重要存货进行了监盘,对公司的银行账户、主要客户及供应商进行了函证,对公司进行了收入细节测试,查阅了同行业上市公司及市场信息,查阅了公司定期报告及其他信息披露文件,访谈了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了解了公司的业务开展情况。
保荐人提请公司继续加强经营管理,密切关注市场变化,继续积极改善经营成果以切实回报全体股东,切实提升盈利水平,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公司未来业绩变化情况及相关信息。
2、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被采取留置措施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收到某单位监察委员会签发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王进女士个人的《留置通知书》和《立案通知书》。截
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未收到相关机关的其他通知。
保荐人通过访谈公司主要管理人员、搜索公开信息等方式密切关注该等事项,了解了该事项进展以及是否对公司生产经营构成影响。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上述事项未对公司经营管理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保荐人提请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提示相关风险。保荐人提请投资者特别关注上述事项可能导致的相关风险。
(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马峥郑绪鑫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5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