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结果
及提请公司注意事项
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保荐人”)作为对贵公司进行持续督导的保荐人,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的有关要求,对贵公司认真履行了持续督导职责,提请贵公司关注以下事项:
1、关于公司业绩
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3679.98万元,同比增长48.11%;实现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44.54万元,同比上升313.8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非后净利润330.37万元,同比上升120.29%。
保荐人查阅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 ZA90436 号)》,查阅了公司的重大合同及审批文件等相关资料,对公司大额资金往来进行了核查,对公司重要存货进行了监盘,对公司的银行账户、主要客户及供应商进行了函证,对公司进行了收入细节测试,查阅了同行业上市公司及市场信息,查阅了公司定期报告及其他信息披露文件,访谈了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了解了公司的业务开展情况。
保荐人提请公司继续加强经营管理,密切关注市场变化,继续积极改善经营成果以切实回报全体股东,切实提升盈利水平,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公司未来业绩变化情况及相关信息。
2、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被采取留置措施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收到某单位监察委员会签发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王进女士个人的《留置通知书》和《立案通知书》。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未收到相关机关的其他通知。
保荐人通过访谈公司主要管理人员、搜索公开信息等方式密切关注该等事项,了解了该事项进展以及是否对公司生产经营构成影响。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上述事项未对公司经营管理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保荐人提请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提示相关风险。
保荐人提请投资者特别关注上述事项可能导致的相关风险。
附件:《定期现场检查报告》(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结果及提请公司注意事项》之盖章页)
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2025年5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