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人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被保荐公司简称:佳缘科技
保荐代表人姓名:马峥联系电话:010-60833052
保荐代表人姓名:郑绪鑫联系电话:021-20262370
一、保荐工作概述项目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无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是
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
制度)是,根据《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佳缘科技股份有限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发行人有效执行了相关规章制度。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12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是一致
1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会次数0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0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0次
5.现场检查情况
定期现场检查1次,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
(1)现场检查次数使用情况现场检查共2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是报送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被留置
事项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收到某单位监察委员会签
发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
长王进女士个人的《留置通知书》和《立案通知书》。2025年7月28日,公司收到相关部门签发的《变更留置通知书》,已解除对王进女士的留置措施,变更为责令候查措施。2025年12月16日,公司公告已收到相关部门签发的《解除责令候查通知书》,已解除对王进女士的责令候查措施。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王进女士正常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履职中。
保荐人提请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及关键岗位人员规范履职运作,强化合规经营意识,坚守廉洁从业底线,加强相关业务与合规培训。
2、关于公司业绩波动事项
202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1988.22万元,同比
下降5.0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295.01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非
后净利润-4942.76万元。公司收入下降主要系军工业务收入下降12325.61万元,较上年同比下降
244.74%,毛利率同比下降14.22%;其原因:一
是报告期内由于公司部分网络信息安全产品调价,根据会计政策对已确认营业收入进行调整,调减当期营业收入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2582.19万元;二是该业务产品定价较往年普遍调低;三是值“十四五”收官及“十五五”开局之际,受市场周期影响,新研网安产品的需求还在释放阶段,导致本期营业收入规模有所降低。
2025年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为42427.37万元,
同比上升9.23%,主要系原材料增加所致;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35096.61万元,同比下降
11.21%,主要系部分应收账款收回及计提坏账准备增加所致。
保荐人提请公司继续加强经营管理,密切关注市场变化,继续积极改善经营成果以切实回报全体股东,切实提升盈利水平;持续关注存货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库存规模,降低存货跌价和消化风险;建议公司加强应收账款管理,关注应收账款对经营业绩的影响,并积极做好经营应对和风险防范措施;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公司未来业绩变化情况及相关信息。
3、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内部结构及募投项目延期
事项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市场动态变化、公司战略规划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对募投项目“研发及检测中心建设项目”及“信息化数据平台升级建设项目”内部结构进行优化,但募投项目实施内容未发生重大变化。同时,为了保证本项目有相对充裕的实施时间,本次结合调整后的可研规划及目前已开展工作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未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将“信息化数据平台升级建设项目”和“研发及检测中心建设项目”的预计达到
3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5年12月31日调整至2026年
12月31日。
保荐人提请公司管理层关注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及
与已披露信息的匹配程度,后续保荐人将实时跟踪该项目的进展情况,如发现相关项目存在变化或再次延期的可能性,将及时督促公司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15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无7.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次数无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不适用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1次
(2)培训日期2026年4月10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本次培训重点介绍了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等相
关监管法规内容和注意事项,介绍了内幕交易、公司治理、规范运作、关联交易、信息披
露等相关监管法规内容,解答了企业咨询的问题,进行了交流互动,加深了公司董事、高级
4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相关
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信息披露要求的理解。
同时,培训人员强调,公司应当与保荐机构保持有效沟通,切实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保证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11.上市公司特别表决权事项(如有)不适用
(1)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是否持续符合
《股票上市规则》第4.6.3条的要求/《创业板股票不适用上市规则》第4.4.3条的要求;
(2)特别表决权股份是否出现《股票上市规则》
第4.6.8条/《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4.4.8条规定不适用的情形并及时转换为普通股份;
(3)特别表决权比例是否持续符合《股票上市规不适用则》/《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
(4)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是否存在滥用特不适用别表决权或者其他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
(5)上市公司及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遵守
《股票上市规则》第四章第六节/《创业板股票上不适用市规则》第四章第四节其他规定的情况。
12.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经核查,保荐机构在持续督导期间勤勉尽责,
严格履行法定职责,未发现需特别说明的其他事项。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事项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
保荐人查阅了公司信息披露文件,投资者关系登记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网站披露
1.信息披信息,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文件,内幕
不适用
露信息管理和知情人登记管理情况,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会计师出具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鉴证报告,检索公司舆情报道,对高级管理
5人员进行访谈,未发现公司在信息披露方面存在重大问题。
保荐人查阅了公司章程及内部制度文件,查
2.公司内
阅了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部制度的不适用
2025年度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等文件,对公司
建立和执
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未发现公司在公司行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方面存在重大问题。
保荐人查阅了公司最新章程、股东会、董事
3.股东会议事规则及会议材料、信息披露文件,对
不适用
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未发现公司在股东会运作会、董事会运作方面存在重大问题。
4.控股股保荐人查阅了公司股东名册、持股比例、最
东及实际新公司章程、股东会、董事会文件、信息披不适用
控制人变露文件,未发现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动发生变动。
保荐人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使用制度,查阅了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和募集资金
使用明细账,并对大额募集资金支付进行凭证抽查,查阅募集资金使用信息披露文件和决策程序文件,实地查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5.募集资现场,了解项目建设进度及资金使用进度,金存放及不适用取得上市公司出具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使用和年审会计师出具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未发现公司在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方面存在重大问题。
保荐人查阅了公司章程及关于关联交易的内部制度,取得了关联交易明细,查阅了决策
6.关联交
程序和信息披露材料,对关联交易的定价公不适用易
允性进行分析,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未发现公司在关联交易方面存在重大问题。
6保荐人查阅了公司章程及关于对外担保的内部制度,取得了对外担保明细,查阅了决策
7.对外担
程序和信息披露材料,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不适用保访谈,未发现公司在对外担保方面存在重大问题。
保荐人查阅了公司资产购买、出售的内部制度,取得了资产购买、出售明细,查阅了决
8.购买、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材料,对资产购买、出售
不适用
出售资产的定价公允性进行分析,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未发现公司在购买、出售资产方面存在重大问题。
9.其他业
务类别重要事
项(包括对外保荐人查阅了公司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
投资、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相关制度,风险投取得了相关业务协议、交易明细,查阅了决不适用
资、委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材料,对高级管理人员进托理行访谈,未发现公司在上述业务方面存在重财、财大问题。
务资
助、套期保值
等)
10.发
行人或者其聘请的证发行人和会计师配合保荐人提供了相关资不适用券服务料。
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
7情况
1、关于公司业绩波动事项
202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1988.22万元,同比下降5.0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295.01万元;实现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非后净利润-4942.76万元。2025年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为
42427.37万元,同比上升9.23%,主要系
原材料增加所致;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
11.其他为35096.61万元,同比下降11.21%,主要
(包括经系部分应收账款收回及计提坏账准备增加保荐人查阅了公司定期报告及其他信息披露营环境、所致。
文件、财务报表,查阅了公司董事、高级管业务发2、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内部结构及募投项
理人员名单及其变化情况,实地查看公司生展、财务目延期事项
产经营环境,查阅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定期报状况、管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市场动告及市场信息,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理状况、态变化、公司战略规划及募集资金使用情谈,未发现公司在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核心技术况,公司对募投项目“研发及检测中心建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存在重等方面的设项目”及“信息化数据平台升级建设项大问题。
重大变化目”内部结构进行优化,但募投项目实施情况)内容未发生重大变化。同时,为了保证本项目有相对充裕的实施时间,本次结合调整后的可研规划及目前已开展工作情况和
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未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将“信息化数据平台升级建设项目”和“研发及检测中心建设项目”的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5年12月31日调整至2026年12月31日。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是否履行未履行承诺的原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承诺因及解决措施
81.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
是不适用期限等承诺
2.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是不适用
3.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承诺是不适用
4.关于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是不适用
5.关于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是不适用
6.关于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的承诺是不适用
7.关于被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的承诺是不适用
8.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是不适用
9.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是不适用
10.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承诺是不适用
11.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承诺是不适用
12.关于股权激励的承诺是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报告事项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不适用。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我公司作为保荐人受到中
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措施的具体情况如下:
2025年6月6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我公司出具《关于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上述监管措施认定:我公司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担任辉芒微电子(深圳)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交易所对保荐人或者其保荐的公司在创业板上市保荐人,在执业过程中未充分核查发行人经销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收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的核查意见不准确;对发行人及其关联方资金流水核查不到位;未对发行人生产周期披露的准确性予以充分关注并审慎核查。深交所对我公司采取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
我公司在收到上述监管函件后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措施进行
9整改,提交了书面整改报告,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内部追责。同时,要求投行项目人员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深交所业务规则和保荐业务执业规范的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认真履行保荐职责,切实提高执业质量,保证招股说明书和出具文件的真实、准确、完整。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10(此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马峥郑绪鑫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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