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18证券简称:恒光股份公告编号:2026-012
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现将湖南恒光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5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公司2020年6月30日审议通过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021年1月26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2021年第七次审议会议结果公
告、2021年10月1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达的证监许可[2021]3257号文
《关于同意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公司于
2021年11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6670000股,发行价格每股
22.70元,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实际募集资金人民币605409000.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64600693.39元(不含发行费用的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3875771.6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40808306.61元。
上述募集资金扣除承销商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销费用人民币
45378630.00元(含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2568601.70元)后的金额人民币
560030370.00元,已于2021年11月11日通过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汇入公司下列账户:
1.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洪江区支行开设的账户,账号
43050172893600000334,到账金额200030370.00元;
2.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分行开设的账户,账号
368380100100088747,到账金额110000000.00元;
3.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怀化分行营业部开设的账户,账号
595220888013000097147,到账金额60000000.00元;
4.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银杉路支行开设的账户,账号
8111601012900558888,到账金额60000000.00元;
5.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分行营业部开设的账户,账号
731903597010811,到账金额130000000.00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天职业字[2021]43057号《验资报告》”。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止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89956838.20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288799914.80元,本年度使用201156923.40元,均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截止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金额人民币489956838.20元,期末募集资金专户存款余额为人民币14948832.07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余额为人民币80286547.95元,募集资金结余人民币
95235380.02元。截止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使用与结余合计金
额人民币585192218.22元,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540808306.61元的差异金额为人民币44383911.61元,系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并修订了《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本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本公司于
2021年11月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怀化市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衡阳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银杉路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分行营业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怀化分行营业部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注:根据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审批权限,洪江区支行不能直接签订监管协议,转由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怀化市分行签署。
公司于2025年1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2025年4月,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恒光新能源化学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恒光”)、老挝全资子公司老挝恒润化学独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润化学”)
分别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怀化市洪江区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澳门分
行、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万象分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怀化分行及保荐机构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恒光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澳门
分行及保荐机构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
公司老挝全资子公司恒润化学与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万象分行及保荐机构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目前公司及各方严格按照监管协议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2025年12月31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银行账号初始存放金额销户时间余额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43050172893600000334200030370.0095576.86
公司洪江区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68380100100088747110000000.00387986.23
衡阳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9522088801300009714760000000.002025-8-15
怀化分行营业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11160101290055888860000000.002024-3-20
长沙银杉路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31903597010811130000000.002289904.09
衡阳分行营业部中国银行怀化市洪江区
6028828902725029221.35
支行
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
1000024006665377001350.55
司万象分行
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
100002400666559139653.43
司万象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838000001710575139.56
澳门分行
合计560030370.0014948832.07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之情况说明不适用。
(三)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3年11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于2023年12月13日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2024年11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及于2024年12月13日召开的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2025年11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2025年度,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收益总额为7622619.99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余额为人民币80286547.95元。具体情况如下:
序产品预期年化收益
委托方受托方类型购买金额(元)起息日到期日号名称率可转兴业银行恒光让大固定利2025年5月2026年6月
1股份有限10326547.953.10%
股份额存率型21日20日公司单华安证券保本浮恒光收益2025年8月2026年2月
2股份有限动收益6000000.000.5%或5.3%
化工凭证12日10日公司型恒光申万宏源收益固定收2025年102026年1月
310000000.001.65%或2.49%
股份证券有限凭证益+浮月16日19日公司动收益恒光天风证券收益固定收2025年102026年10
420640000.003.20%
股份有限公司凭证益型月17日月8日恒光华安证券收益浮动收2025年102026年2月
513000000.001.65%或2.30%
股份有限公司凭证益型月31日2日恒光天风证券收益固定收2025年112026年10
610320000.003.20%
化工有限公司凭证益型月7日月29日恒光国盛证券收益固定收2025年112026年11
710000000.002.20%
化工有限公司凭证益型月21日月17日
(四)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3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2025年12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
金等额置换,并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12月15日期间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共计7860117.11元,置换时间不超过以自有资金支付后的六个月,后续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2025年度,公司对上述资金进行了等额置换,总金额为人民币26975157.69元,其中包含置换使用银行承兑支付募投项目款项19115040.58元,置换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款项7860117.11元。
四、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本公司2025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2:《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二)募投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特此公告。
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对照情况表
2.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54080.83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0115.68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18480.39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37480.39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8995.67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69.30%截至期末是否已变募集资金本年度截至期末累项目达到预定本年度项目可行性是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调整后投资总额投入进度是否达到预
更项目(含承诺投资(1)投入金计投入金额可使用状态日实现的否发生重大变金投向(%)(3)=计效益部分变更)总额额(2)(2)/(1)期效益化承诺投资项目
1、5.5万吨精细化工新材
否15441.1413000.00325.3510749.7182.692026年12月注1注1否料生产线建设项目
2、13.3万吨精细化工新
材料及配套产品建设项
目(一期)之10.5万吨精是40607.69200.44200.44注2注2注2注2是,详见注5细化工新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3、年产5万吨三氯氢硅
是14500.002179.2114434.4099.552024年12月注3注3否项目
4、年产30万吨化学品建
是22980.3917611.1217611.1276.642026年12月注4注4否设项目
5、补充流动资金否6000.006000.006000.00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62048.8356680.8320115.6848995.67超募资金投向不适用超募资金投向小计合计62048.8356680.8320115.6848995.67注1:公司于2022年11月24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从2022年12月31日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
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从2023年12月31日延期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于2024年6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从2024年6月30日延期至2025年6月30日;于2025年6月20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将该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从2025年6月30日延期至2026年12月31日。公司对“5.5万吨精细化工新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进行了技术优化调整,截至2025年12月项目提质改造工作尚未完工,仍在整改调试中,导致投资进度较预计有所延迟。截至本报告期期末,项目尚未投产,未实现效益。
注2:公司于2025年1月14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12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终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止原募投项目“13.3万吨精细化工新材料及配套产品建设项目(一期)之10.5万吨精细化工新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目)将其中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15880.39万元与待确认用途的4500万元募集资金,以及募集资金累计现金管理收益2600万元,用于实施公司新增的募投项目“年产30万吨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建设。截至本报告期期末,项目已终止,未实现效益。
注3:公司于2024年3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从2024年3月31日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
该项目2024年12月转固,截至本报告期期末,项目尚在投产初期,未实现效益。
注4:公司于2025年1月14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12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终
止原募投项目“13.3万吨精细化工新材料及配套产品建设项目(一期)之10.5万吨精细化工新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将其中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15880.39万元与待确认用途的4500万元募集资金,以及募集资金累计现金管理收益
2600万元,用于实施公司新增的募投项目“年产30万吨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建设。该项目调整后投资总金额22980.39万元,累计已投入金额17611.12万元,该项目预计2026年12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截至本报告期期末,项目尚未投产,未实现效益。
注5:公司于2024年12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1月14日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原募投项目“13.3万吨精细化工新材料及配套产品建设项目(一期)之10.5万吨精细化工新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将其中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15880.39万元与待确认用途的4500万元募集资金,以及募集资金累计现金管理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收益2600万元,用于实施公司新增的募投项目“年产30万吨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建设。原募投项目“13.3万吨精细化工新材料及配套产品建设项目(一期)之10.5万吨精细化工新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为恒光股份,该项目拟在怀化市洪江区建设,建设周期为18个月,其中“5万吨/年聚合氯化铝项目”和“5000吨/年氯代吡啶项目”项目尚未实施。因公司发展战略及市场竞争格局等多种因素,公司终止上述募投项目的实施。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情况进展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详见本专项报告“三、(三)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详见本专项报告“二、(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三、(三)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详见本专项报告“三、(四)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注:以上表格存在个别数据加总后与相关汇总数据存在尾差,均系数据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附件2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变更后项目拟投截至期末实际截至期末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变更后的项目本年度实际投本年度实现的是否达到预计
变更后的项目对应的原项目入募集资金总额累计投入金额进度(%)可使用状态日可行性是否发
1入金额()(2)(3)=(2)/(1)效益效益期生重大变化
13.3万吨精细13.3万吨精细化
化工新材料及工新材料及配套配套产品建设产品建设项目
项目(一期)
10.5(一期)之10.5200.44200.44注1注1注1注1是,详见注3之万吨精
万吨精细化工新细化工新材料材料生产基地建生产基地建设设项目项目
13.3万吨精细化
工新材料及配套年产5万吨三产品建设项目
氯氢硅建设项(一期)之10.514500.002179.2114434.4099.552024年12月注2注2否目万吨精细化工新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13.3万吨精细化
工新材料及配套产品建设项目年产30万吨化
(一期)之10.522980.3917611.1217611.1276.642026年12月注1注1否学品建设项目万吨精细化工新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合计37680.8319790.3332245.96
注1:公司于2024年12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1月14日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目)
意公司终止原募投项目“13.3万吨精细化工新材料及配套产品建设项目(一期)之10.5万吨精细化工新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将其中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15880.39万元与待确认用途的4500万元募集资金,以及募集资金累计现金管理收益2600万元,用于实施公司新增的募投项目“年产30万吨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建设。截至本报告期期末,原“13.3万吨精细化工新材料及配套产品建设项目(一期)之10.5万吨精细化工新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已终止,未实现效益;“年产30万吨化学品建设项目”尚处于建设中,未实现效益。
注2:公司于2023年7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8月1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将原募投项目“13.3万吨精细化工新材料及配套产品建设项目(一期)之10.5万吨精细化工新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中的“5万吨/年过硫酸盐及配套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19000万元,其中14500万元募集资金投向“年产5万吨三氯氢硅建设项目”,剩余4500万元暂时留存用于其他项目或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待后续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公司经营需要,再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使用。
“13.3万吨精细化工新材料及配套产品建设项目(一期)之10.5万吨精细化工新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已终止,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未实现效益;“年产5万吨三氯氢硅建设项目”尚在投产初期,未实现效益;“年产30万吨化学品建设项目”处于目)建设期,未实现效益。
注3:公司于2025年1月14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及2024年12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原募投项目“13.3万吨精细化工新材料及配套产品建设项目(一期)之10.5万吨精细化工新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将其中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15880.39万元与待确认用途的4500万元募集资金,以及募集资金累计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现金管理收益2600万元,用于实施公司新增的募投项目“年产30万吨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建设。
原募投项目“13.3万吨精细化工新材料及配套产品建设项目(一期)之10.5万吨精细化工新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中“5万吨/年聚合氯化铝项目”和“5000吨/年氯代吡啶项目”项目尚未实施,因公司发展战略及市场竞争格局等多种因素,公司终止上述募投项目的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