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18证券简称:恒光股份公告编号:2026-015
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光股份”)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将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8.54万股,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4年3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并
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核查意见的议案》。
(二)2024年3月22日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
及职位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年4月2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三)2024年4月9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四)2024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
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五)2024年5月2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为2024年5月29日,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人数为60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为320.50万股。
(六)2025年3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
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七)2025年3月2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为2025年3月27日,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人数为10人,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为52.50万股。
(八)2025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
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九)2025年6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
(十)2026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具体情况
(一)回购注销的原因及数量
根据《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中:
1、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原因已不符合《激励计划》等规定的激励条件,公
司将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4.6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2、9名激励对象2025年度个人绩效考核评级对应的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
未达到100%,对应其当期不能解除限售的3.94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综上,本次合计回购注销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8.54万股,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回购注销的价格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
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7.735*【1+(730/365*2.10%)】≈8.060元/股,本次回购注销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7.735*【1+(365/365*1.50%)】≈7.851元/股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资金来源
上述合计回购并注销股份8.54万股,回购金额合计约68.1009万元。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将使用公司自有资金支付。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110196400股减少至110111000股,公司将依法履行减资程序,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后股份性质本次变动数量(股)比例(%)数量(股)比例(%)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50679054.60%-8540049825054.52%
其中:高管锁定股23239052.11%23239052.11%
股权激励限售股27440002.49%-8540026586002.41%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0512849595.40%10512849595.48%
三、总股本110196400100.00%-85400110111000100.00%
注1:本公告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注2:上述变动情况为公司初步测算结果,本次回购注销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发的为准。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系根据公司《激励计划》对不符合条件的限制性股
票的具体处理,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实质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全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后认为:根据《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相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此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锁期解除限售,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除限售,以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已履行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程序,符合《管理办法》《监管指南第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三)《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锁期解除限售、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除限售、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