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恒光股份
股票代码:301118
信息披露义务人:湘江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及通讯地址:长沙市高新区麓谷大道627号长海创业基地3楼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持股比例降至5%)
签署日期:2026年4月28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法律适用
意见第19号——<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适用意见》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
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
务人在恒光股份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恒光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报告
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目录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2
第一节释义...............................................4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三节权益变动的目的.....................................7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8
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10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11
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2
第八节备查文件..........................................13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14第一节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湘江投资指湘江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恒光股份、上市公司、公司指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因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本次权益变动指导致权益比例被动变化和减持股份使得其持有公司权益比例发生变动的行为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本报告书指动报告书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交易所、深交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元、万元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公司名称湘江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及通讯地址长沙市高新区麓谷大道627号长海创业基地3楼成立时间2009年6月30日法定代表人杨焯林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0006895481557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以自有合法资金(资产)开展对高新技术项目和企业的
投资、资本经营、产权管理,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投资业务(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行经营范围票据、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经营期限2009年6月30日至2059年6月30日
联系电话0731-85952988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东结构持股比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
(%)
1湖南能源集团有限公司9950099.50
2湖南湘投高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5000.50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情况是否取得其他长期居序号姓名性别职务国籍国家或者地区住地的居留权
1杨焯林男执行董事中国长沙否2黄治男总经理中国长沙否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
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恒光股份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第三节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因公司部分2024年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导致公司总股本减少,使得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公司股份比例被动增加;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自身资金需求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有意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无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公司于2026年1月14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01)。信息披露义务人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330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99%。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上述股份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规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以上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无在未来
12个月内减少其持有公司股份的明确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
来12个月内根据经营需要或财务安排,减少其在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
行。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本次权益变动后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持股数量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比例
(股)(%)(股)(%)
合计持有股份110399009.999955098005.0000
其中:无限售
110399009.999955098005.0000
湘江投资条件股份有限售条件股
----份
注:权益变动前的持股比例按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前的总股本
110400000股计算;权益变动后的持股比例按公司注销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
票后的总股本110196400股计算。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根据前次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截至2025年6月16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11039900股,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9.9999%。
自前次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即2025年6月16日至2026年4月28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主要包括:
(一)公司股本变动,持股比例被动增加
2025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
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并于2025年5月15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于2025年7月
14日办理完成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宜,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20.36万股。截至2025年7月14日,公司总股本由110400000股降至
110196400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为9905000股,持股比
例由8.9719%增加至8.9885%变动比例为增加0.0166%。
(二)主动减持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股数(股)减持比例(%)集中竞价
2025.6.23-2025.7.711349001.0280
交易集中竞价
2025.7.18-2025.7.2310893000.9885
交易集中竞价
2025.7.24-2025.7.295557000.5043
湘江投资交易集中竞价
2025.9.24-2025.11.196000000.5445
交易集中竞价
2026.3.6-2026.4.2821502001.9512
交易
合计55301005.0165
注:若出现比例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系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综上,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11039900股,占当时总股本的9.9999%,经过历次减持、公司总股
本减少导致持股比例被动增加等变动后,目前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总数为5509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00%,累计变动比例为
4.9999%。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是否存在任何权利限制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不存在权利限制的情况。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披露之日前六个月内,除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形。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湘江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授权代表人:
2026年4月28日第八节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身份证明文件;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公司证券事务部,以备查阅。(本页无正文,为《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湘江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授权代表人:
2026年4月28日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上市公司名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上市公司湖南省怀化市洪江区岩称公司所在地门01号股票简称恒光股份股票代码301118长沙市高新区麓谷大道信息披露义湘江产业投资有限责任信息披露义务人注627号长海创业基地3务人名称公司册地楼
增加□减少?拥有权益的股有无一致行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份数量变化动人有□无?
化□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义人是否为上市务人是否为
是□否?是□否?
公司第一大股上市公司实东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权益变动方式
继承□赠与□(可多选)
其他□(因公司总股本减少而导致持股比例被动增加)
信息披露义务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人披露前拥有持股数量:11039900股权益的股份数持股比例:9.9999%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后,信息披露变动数量:5530100股义务人拥有权变动比例:4.9999%
益的股份数量持股数量:5509800股
及变动比例持股比例:5.0000%在上市公司中
时间:自2025年6月23日至2026年4月28日拥有权益的股
方式:因公司股本变动持股比例被动增加;证券交易所集中份变动的时间竞价交易减持股份。
及方式是否已充分披
是□否□不适用?露资金来源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拟于未是□否?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
是□否?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