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正强传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杭州
正强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强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负责正强股份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至2024年12月31日止。截至目前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期限己满,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
等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出具本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机构基本情况保荐机构名称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95号法定代表人冉云
保荐代表人王飞、杨利国
联系电话021-68826021
二、上市公司基本情况公司名称杭州正强传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1119
注册资本10400.00万元
注册地址浙江省萧山蜀山街道章潘桥村(犁头金)
办公地址浙江省萧山蜀山街道章潘桥村(犁头金)法定代表人许正庆董事会秘书王杭燕
联系电话0571-57573593证券发行类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证券上市时间2021年11月22日
证券上市地点深证证券交易所三、保荐工作概述
(一)尽调推荐阶段
保荐机构遵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对发行人进行尽职调查,组织编制申请文件并出具推荐文件。提交推荐文件后,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审核,组织发行人及其他中介机构对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反馈意见进行答复,并与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专业沟通。取得发行核准文件后,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要求向其提交推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上市所要求的相关文件。
(二)持续督导阶段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保荐机构针对公司的具体情况,确定了持续督导的内容、重点和计划,保荐机构在持续督导阶段的主要工作包括:
1、督导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审阅信息披露相关文件并发表独立核查意见;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3、督导公司建立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以及查询募集资金专户情况,检查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4、定期对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中层及以上管
理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5、对公司进行定期现场检查,并报送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等相关文件;
6、持续关注公司经营环境、业务状况及财务状况等。
四、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
公司在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相关处理情况如下:
1、公司于2021年12月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于2021年12月20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89.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对上述事项变更无异议。
2、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4月11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及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新增“年产4600万套万向节与2600万套节叉机器换人技改扩能项目”作为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项目总投资金额19358.5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19358.50万元,上述拟使用的募集资金来自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汽车转向及传动系统用零部件扩产建设项目”的部分尚未
使用募集资金,具体拟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原计划使用变更后使用项目实施主体项目名称募集资金额募集资金额年产4600万套万向节与拟新增募投
正强股份2600万套节叉机器换人技-19358.50项目改扩能项目拟变更的原浙江正强汽车零汽车转向及传动系统用零
23000.003641.50
募投项目部件有限公司部件扩产建设项目
合计23000.0023000.00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及新增募投项目的事项
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对上述事项变更无异议。
3、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汽车转向及传动系统用零部件扩产建设项目”的建设期截止时间调整至2024年12月
31日,将“技术中心升级改造项目”以及“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建设期截止时间
调整至2023年12月31日。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对上述事项变更无异议。
4、公司于2023年6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于2023年7月13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及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年产4600万套万向节与2600万套节叉机器换人技改扩能项目”和“汽车转向及传动系统用零部件扩产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计划,新增“新能源汽车用零部件智能工厂项目”,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投原计划使用变更后使用项目实施主体项目名称资总额募集资金额募集资金额拟新增募新能源汽车用零部件
正强股份28994.85-16320.48投项目智能工厂项目拟变更的年产4600万套万向节
原募投项正强股份与2600万套节叉机器19358.5019358.504638.02目换人技改扩能项目拟变更的浙江正强汽车汽车转向及传动系统
原募投项零部件有限公用零部件扩产建设项3641.503641.502041.50目司目
合计51994.8523000.0023000.00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及新增募投项目的事项
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对上述事项变更无异议。
5、公司于2023年10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技术中心升级改造项目”以及“信息化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
2025年12月31日。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进行了审慎
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对上述事项变更无异议。
6、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
投项目“汽车转向及传动系统用零部件扩产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对上述事项变更无异议。
五、对发行人配合保荐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在持续督导期间,公司能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则的要求规范运作,并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则的要求进行信息披露;重要事项公司能够及时通知保荐
机构并与保荐机构沟通,同时应保荐机构的要求提供相关文件。
六、对证券服务机构参与证券发行上市相关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在持续督导期间,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能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
司提供专业意见,出具相关报告,并配合保荐机构对有关事项的核查工作。
七、对发行人信息披露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对公司的信息披露进行持续关注,审阅其信息披露文件等,公司的信息披露情况符合证券法律法规的规定。
八、对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在持续督导期间,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良好,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证券法律法规的规定。
九、尚未完结的保荐事项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所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保荐机构将继续履行对公司剩余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的持续督导责任。
十、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无。(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正强传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之保荐总结报告书》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王飞杨利国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冉云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