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20证券简称:新特电气公告编号:2025-036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特电气”)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5月19日以通讯等方式发出,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会议豁免临时董事会提前五日通知时限的要求,会议于2025年5月19日下午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谭勇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1.审议通过《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成就,同意确定2025年5月19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49名激励对象授予378.8000万股限制性股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的议案》
若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非交易过户完
成前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将本员工持股计划(含预留份额)的购买价格由4.67元/股调整为4.64元/股。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委员段婷婷回避表决。关联董事谭勇、朱彦臣、赵云云、段婷婷、陈培智、宗宝峰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6票,审议通过。
本次调整事项在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