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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特电气: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5-09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301120证券简称:新特电气公告编号:2026-031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46人 *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168.48万股 *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后):4.64元/股(如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且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调整为 4.586元/股)。 * 本次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股普通股股票。 *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在相关手续办理完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 条件已成就,同意按照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办理归属相关事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2、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不超过 451.795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37144.1055万股的 1.22%。其中,首次授予378.80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 总额的1.02%,占拟授予权益总额的83.84%;预留授予72.995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20%,占拟授予权益总额的16.16%。 3、授予价格:4.67元/股(调整前)。 4、归属期限及归属安排如下: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 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归属时间归属比例自相应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12个月 第一个归属期后的首个交易日至相应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50%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自相应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24个月 第二个归属期后的首个交易日至相应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50%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 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5、任职期限: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12个 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6、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归属考核年度为2025-2026年两个 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根据考核指标每年对应的完成情况确定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业绩考核目标及归属比例安排如下: 以2024年营业收入为基准,营业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B) 收入增长率(A)归属期考核年度目标值触发值目标值触发值 (Am) (An) (Bm) (Bn) 2025年归母净2025年归母净 第一个归属期2025年30%24%利润不低于利润不低于 4600万元4200万元 2026年归母净2026年归母净 第二个归属期2026年50%40%利润较2025年利润较2025年 增长不低于增长不低于12.5%10.0%考核指标业绩完成度对应系数 A≧Am X1=100% 营业收入增长率(A) An≦A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所有的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至2025年5月8日在公司内部公示了本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示期限内,监事会未接到任何对公司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司于2025年5月8日披露了《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公司对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即2024年10月24日至2025年4月24日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公司于2025年5月16日披露了《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5年5月16日,公司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2025年5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并发表核查意见。 6、2026年5月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激励对象名单分别进行审核并发表核查意见。 二、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差异情况2026年5月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鉴于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4.67元/股调整为4.64元/股; 如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且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4.64元/股调整为4.586元/股;如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未经股东会审议通过或虽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但在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前,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仍为4.64元/股。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一致。 三、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董事会就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2026年5月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根据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相关事宜。 (二)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说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归属期为“自相应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相应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2025年5月 19日,因此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将于2026年5月19日进入第一个归属期。 (三)满足归属条件的情况说明归属条件达成情况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归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属条件。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 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合归属条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 3、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象中:3人因个人原因离职不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符合归属任职期限要求;其他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可归属的46名激励对象均符合归属任职期限要求。 4、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根据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对应的公司业绩考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 核目标及归属比例安排如下: 2024(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以年营业收入为基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 年年度报告出具的审计报告 考核 准,营业收入增长率(A) 润(B)(众环审字(2026)0205949年度目标值触发值目标值触发值 号):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的 (Am) (An) (Bm) (Bn)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025年归2025年归母 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及长效激励 2025母净利润不净利润不低 30%24%基金影响后为56846971.58年低于4600于4200万元,对应系数为100%。 万元元综上,公司层面可归属比例为 100%。 考核指标业绩完成度对应系数 A≧Am X1=100% 营业收入增长率(A) A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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